페이지:용비어천가 권1-2.djvu/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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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注簿、從六品。直長、從七品。錄事、正八品。太宗十四年、攺監為正、少監為副正丞為判官。掌兵器旗幟戎帳什物等事。高麗初、設都兵馬使。以侍中、平章、叅政、政堂文學、知門下省、為判事。判樞密以下、為使。有大事會議、謂之兩府合坐。事元以後、事多倉猝、僉議密直、每為合坐、因改為都評議使、或稱式目都監使忽有辟除行人之聲、出視之、則夢周到門矣。辟、必益切、屛去之也。出行之際、辟。除行人、使之避已以仲良洩其謀於夢周、夢周知之、欲觀變、故託以問疾而來也。 太祖待夢周如初。泄、或作洩、私列切、漏泄也和白 太宗曰。誅夢周此其時矣。復曰。 公怒可畏、奈何。白、告也。復、扶又切 太宗曰。機不可失。 公之怒、吾當陳大義以慰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