주자어류/권22 논어4 論語四

朱子語類卷第二十二

  •   論語四
  •    學而篇下
  • ∞∞∞∞愼終追遠章
  •  22:1 “愼終追遠”, 伊川云: “不止爲喪祭.” 推之是如此, 但本意只是爲喪祭.
  •  22:2 王問: “伊川謂: ‘不止喪祭.’ 此說如何?” 曰: “指事而言, 恐曾子當初只是說喪祭. 推此意, 則每事都要存這些子.” 雉(미상).
  •  22:3 “愼終追遠”, 專主喪祭而言. 若看得喪祭事重時, 亦自不易. 只就喪祭上推, 亦是多少事. 或說天下事皆要愼終追遠, 亦得. 明作(63이후).
  •  22:4 胡叔器問: “‘追遠’, 是親否?” 曰: “言追, 則不是親了.” 包顯道問: “遠祖時人不解更有追念之意, 想只是親.” 曰: “只江南來不如此. 湖北人上墳, 不問遠祖也哭, 這卻好. 人之一身, 推其所自, 則必有本, 便是遠祖, 畢竟我是它血脈. 若念及此, 則自不能無追感之情. 且如今老人不能得見箇孫子, 今若便見十世孫時, 也惜, 畢竟是自家骨肉. 人只是不思量到這裏, 所以追感之誠不至也.” 義剛(64이후).
  •  22:5 陳仲亨說“民德歸厚”. 先生問: “如何謂厚是有餘之意?” 陳未達. 曰: “謂如此已自得了, 更添些子. 恰似著衣, 如此已暖了, 更加一件, 是之謂厚. 厚對薄而言. 若我未厚, 民自是趨從薄處去.” 義剛(64이후).
  •  22:6 問: “程子云: ‘推而至於天下之事, 皆能愼其終, 不忘於遠.’ 如何?” 曰: “事事皆要如此. 愼終, 則末梢雖是理會敎盡, 不忘於遠. 遠是人易忘. 且如今追封人及祖父等事, 這是久遠恩澤. 人多是據眼前有功者有賞, 而無久而不忘底意思. 這般事若能追念起來, 在己之德旣厚, 而民心亦有所興起.” 賀孫(62이후).
  • ∞∞∞∞夫子至於是邦章
  •  22:7 敬子問“夫子溫·良·恭·儉·讓”. 曰: “此子貢擧夫子可親之一節, 溫之一事耳. 若論全體, 須如‘子溫而厲, 威而不猛, 恭而安’.” 德明(44이후).
  •  22:8 問: “溫是恁地溫和深厚, 良是恁地簡易正直, 恭是端嚴恭敬, 儉是省約有節, 讓是謙遜自卑.” 曰: “‘良’字說未是. 良卽是良善, 猶今言善人. 所謂易, 乃樂易·坦易之‘易’. 直, 如世人所謂白直之‘直’, 無姦詐險詖底心, 如所謂開口見心是也. 此章亦須見得聖人不求人, 而人自求之意.” 南升(64때).
  •  22:9 或問: “良何以訓‘易直’?” 曰: “良, 如今人言無嶢崎爲良善, 無險阻密蔽.” 又曰: “易, 平易, 和易;直, 無屈曲.” 節(64이후).
  •  22:10 李問: “良如何訓‘易直’?” 曰: “良善之人, 自然易直而無險詐, 猶俗言白直也.” 雉(미상).
  •  22:11 問“良, 易直”之義. 曰: “平易坦直, 無許多艱深纖巧也.” 銖(67이후).
  •  22:12 亞夫問: “良何以爲易直?” 曰: “只是平易·白直而已.” 因擧韓詩外傳有一段與樂記相似. 但“易直子諒之心生矣”處, 改“子諒”二字爲“慈良”, 此卻分明也. 時擧(64이후).
  •  22:13 問: “‘良, 易直也’. 如何?” 曰: “此心不傾險, 不粗戾, 自是平易簡直. 樂記言‘易直子諒之心’, 昔人改‘子諒’作‘慈良’, 看來‘良’字卻是人之初心. 慈愛良善, 便是‘元者善之長’. 孟子說‘惻隱之心’,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皆是這般心. 聖人敎人, 先要求此心, 正爲萬善之總處.” 㝢(61이후).
  •  22:14 問: “儉就那處看?” 曰: “儉只是用處儉, 爲衣冠·服飾·用度之類.” 㝢(61이후).
  •  22:15 儉, 謂節制, 非謂儉約之謂. 只是不放肆, 常收斂之意. 明作(63이후).
  •  22:16 聖人之德無不備, 非是只有此五者. 但是此五者, 皆有從後謙退不自聖底意思, 故人皆親信而樂告之也. 蘷孫(68이후).
  •  22:17 伯游問“溫良恭儉讓”一章. 曰: “最要看得此五字: ‘溫’是如何氣象, ‘良’是如何氣象, ‘恭·儉·讓’又是如何. 深體之於我, 則見得聖人有不求人而人自卽之底意思. 今人卻無非是求. 自請擧以往, 並是求人. 雖做宰相地位, 也是恁地. 縱不肯明求, 也須暗地結托. 蓋以求人爲常, 而不知其爲非也. ‘學而’一篇, 多是先以此敎人. 如‘人不知而不慍’, 如‘巧言令色’, 如‘不患人之不己知’皆是. 雖中庸亦多此意, 如‘衣錦尙絅’, 皆是. 且要理會那不求底道理.” 時擧(64이후).
  •  22:18 龜山解夫子“溫·良·恭·儉·讓”, 有“暴慢·侈泰”等語. 正淳以爲暴慢侈泰誠所當戒, 而先生以爲其流至於爲人, 似不然之. 曰: “暴慢侈泰固所當戒, 但不當於此言. 龜山說話, 常有些畏罪禍底意思在. 不知聖人‘溫·良·恭·儉·讓’, 是自然常如此, 非欲爲是以求聞政也.” 賀孫(62이후).
  • ∞∞∞∞父在觀其志章
  •  22:19 論“父在觀其志”, 曰: “此一句已有處變意思, 必有爲而言.” 節(64이후).
  •  22:20 “父在觀其志, 沒觀其行”, 孝子之志行也. 人傑(51이후).
  •  22:21 觀志·觀行, 只是大槪. 須是無改, 方見得孝. 若大段悖理處, 又自當改, 此特言其常耳. 明作(63이후).
  •  22:22 邵漢臣說“父在觀其志”一章. 曰: “父在時, 使父賢而子不肖, 雖欲爲不肖之事, 猶以父在而不敢爲;然雖無甚不肖之行, 而其志可知矣. 使子賢而父不肖, 雖欲爲善事, 而父有所不從, 時有勉强而從父之爲者. 此雖未見其善行, 而要其志之所存, 則亦不害其爲賢矣. 至於父沒, 則己自得爲, 於是其行之善惡, 可於此而見矣. 父在時, 子非無行也, 而其所主在志;父沒時, 子非無志也, 其所主在行. 故子曰云云也.” 時擧(64이후).
  •  22:23 問: “此章上二句見守身之行, 下一句見愛親之心.” 曰: “也不必做兩截說, 只是折轉說. 上二句觀人之大槪, 下一句就‘觀其行’細看其用心之厚薄如何. 行雖善矣, 父道可以未改, 而輕率改之, 亦未善也.” 伯羽(61때).
  •  22:24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可謂孝矣”. 道, 猶事也. 言道者, 尊父之詞. 人傑(51이후).
  •  22:25 或問“三年無改”. 曰: “是有可改而未十分急者, 只得且存之. 父在則子不得專, 而其志卻可知. 父沒, 則子雖得專, 而其不改之意又可見. 此所謂孝.” 祖道(68때).
  •  22:26 “三年無改”, 謂是半上半下底事, 在所當改者. 但不可匆遽急改之, 若有死其親之心, 有揚其親之過之意. 待三年然後徐改之, 便不覺. 若是大故不好底事, 則不在此限耳. 蘷孫(68이후).
  •  22:27 才說“三年無改”, 便是這事有未是處了. 若父之道已是, 何用說無改, 終身行之可也. 事旣非是, 便須用改, 何待三年. 孝子之心, 自有所不忍耳. 若大段害人底事, 須便改, 始得. 若事非是而無甚妨害, 則三年過了方改了.” 僩(69이후).
  •  22:28 問: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只就孝子心上看. 孝子之心, 三年之間只思念其父, 有不忍改之心.” 曰: “大槪是如此. 但其父若有聖賢之道, 雖百世不可改. 此又就事上看.” 直卿云: “游氏所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處’, 亦好看.” 南升(64때). 游氏說.
  •  22:29 “游氏曰: ‘“三年無改”, 亦謂在所當改, 而可以未改者爾.’ 謂此事當改, 但三年之間, 孝子之心有所未忍改耳. 向時南軒卻改作‘可以改而可以未改耳’. 某與說, 若如此說, 則雖終身不改可也. 此章之意則云, 此事必當改, 但可以未改耳. 三年過則必當改也.” 僩問: “若父有大段不是底事, 妨國害政者, 只得便改, 豈可必待三年?” 曰: “若有大段不是, 須是便改.” 或曰: “‘孟莊子之孝也, 其他可能也, 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 是難能也.’ 與此同否?” 曰: “不同. 此章是言父之所行有不善, 而子不忍改, 乃見其孝. 若莊子之父獻子, 自是箇賢者, 其所施之政, 所用之臣皆是. 莊子能不改之, 此其所以爲難.” 問: “若然, 則何足以爲難?” 曰: “子孫不能守父之業而輕改之者, 多矣. 莊子乃能守之, 非難能而何! 先儒以爲莊子之賢不及獻子, 疑其不能守父之政, 不能用父之臣. 而莊子乃能不改, 此其所以爲難能也. 此說得之.” 僩(69이후).
  •  22:30 游氏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 此正是說得謹密處. 聖人之意亦正如此. 若以可改而未改, 則三年之後, 四年改之, 其意如何. 旣合於道, 雖終身守之可也, 奚止三年. 若不合於道, 如盜跖之所爲, 則不得不改. 若其事雖不善, 無甚緊要, 亦姑守之以待三年. 若遽改之, 是忘其親也. 某舊日朋友亦看此處不透. 與南軒說, 他卻改作“可以改而可以未改”者. 此語與“在所當改者”大爭. “在所當改”, 正是這樣事若不改, 則不當於理;若要改, 則亦未爲急. 故遲之者, 以孝子之心不忍也. 子蒙(미상).
  •  22:31 “三年無改”, 游氏此解極好. 向時欽夫改作“可以改, 可以未改”, 卻不是. 但此章必有爲而發, 然無所考. 又曰: “死其親而暴其過, 孝子所不忍爲.” 義剛(64이후).
  •  22:32 諸說, 唯游氏說得好. “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 此說極穩. 此正指在所當改, 可以未改處. 深味之, 孝子之心可見. 銖(67이후).
  •  22:33 問: “或說不改事父之道, 又說不改父存所行之道, 二說奚擇?” 先生反而問之: “欲從何說?” 曰: “不改父在所行之道恐是.” 曰: “然. 遂擧游氏‘可以改而未改者’. 所謂三年, 云不必改者. 此說卻切當. 若說道不可改, 雖終身守之可也, 豈止三年乎! 此爲在所當改, 而可以遲遲三年者也. 自新法之行, 諸公務爲緣飾, 文致一詞, 將此一句辨論無限, 而卒莫之合也.” 㝢(61이후).
  •  22:34 或問“父在, 觀其志;父沒, 觀其行.” 曰: “觀其文意, 便是父在時, 其子志行已自有與父不同者. 然於此三年之間, 必能不改父道, 乃見其孝. 不然, 所行雖善, 亦未得爲孝. 此必有爲而言. 然緊要在看游氏尹氏兩節意.” 銖(67이후).
  •  22:35 戴智老問: “近見先生說此章, 疑聖人有爲而發.” 曰: “聖人之言, 未有若此曲折者. 疑當說時亦有事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 故聖人言此.” 又云: “尹氏說得孝子之心, 未說得事. 若如其說, 則孔子何必更說‘三年無改’. 必若游氏說, 則說得聖人語意出.” 銖(67이후).
  •  22:36 “三年無改”, 尹氏說得心, 於事上未盡. 游氏於事理上說得好, 故並載之, 使互相發. 拱壽(65때).
  •  22:37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諸先生之說有過者, 謂要改. 有不及, 謂不改. 有至當者, 須要將去辨別, 豈可不讀書! 振(미상).
  • ∞∞∞∞禮之用和爲貴章
  •  22:38 先生問學者: “今人行禮, 多只是嚴, 如何得他和?” 答者皆不契. 曰: “只是要知得禮合如此, 所以行之則和緩而不迫. 蓋聖人制禮, 無一節是强人, 皆是合如此. 且如孔子與上大夫言時, 自然誾誾;與下大夫言時, 自然侃侃. 在學者須知道與上大夫言合用誾誾, 與下大夫言合用侃侃, 便自然和. 嘗謂呂與叔說得數句好云: ‘自斬至緦, 衣服異等, 九族之情無所憾;自王公至皂隷, 儀章異制, 上下之分莫敢爭. 皆出於性之所有, 循而行之, 無不中節也.’ 此言禮之出於自然, 無一節强人. 須要知得此理, 則自然和.” 黃有開因擧先生舊說云: “且如父坐子立, 君尊臣卑, 多少是嚴! 若見得父合坐, 子合立, 君合尊, 臣合卑, 則無不安矣.” 曰: “然.” 雉(미상).
  •  22:39 直卿言: “‘禮之用, 和爲貴.’ 今觀內則一篇, 則子事父母之禮亦嚴矣. 然下氣怡色, 則和可知也. 觀玉藻鄕黨所載, 則臣之事君, 禮亦嚴矣. 然一爵而言言, 二爵而油油, 君在與與, 則和可知也.” 曰: “如此, 則和與禮成二物矣. 須是見得禮便是和, 乃可. 如‘入公門, 鞠躬如也, 如不容’, 可謂至嚴矣! 然而自肯甘心爲之, 而無厭倦之意者, 乃所以爲和也. 至嚴之中, 便是至和處, 不可分做兩截去看.” 道夫(60이후).
  •  22:40 伯游問“禮之用, 和爲貴”, 云: “禮之體雖截然而嚴, 然自然有箇撙節恭敬底道理, 故其用從容和緩, 所以爲貴. 苟徒知和而專一用和, 必至於流蕩而失禮之本體. 今人行事, 莫是用先王禮之體, 而後雍容和緩以行之否?” 曰: “說固是恁地, 卻如何做功夫?” 伯游云: “順理而行.” 先生又遍問坐上諸友. 叔重曰: “知得是當然之理, 自甘心行之, 便自不拘迫.” 時擧云: “其初須持敬. 持之久則漸熟, 熟處便和.” 曰: “要須是窮理始得. 見得這道理合用恁地, 便自不得不恁地. 如賓主百拜而酒三行, 固是用恁地, 如‘入公門, 鞠躬如也, 屛氣似不息. 過位, 踧踖如也’. 苟不知以臣事君合用如此, 終是不解和. 且如今人被些子燈花落手, 便說痛. 到灼艾時, 因甚不以爲痛? 只緣知道自家病合當灼艾, 出於情願, 自不以爲痛也. 若要放敎和, 卻便是‘知和而和’矣.” 時擧(64이후). <銖錄別出.>
  •  22:41 吳問“禮之用, 和爲貴”. 先生令坐中各說所見. 銖曰: “頃以先生所敎思之: 禮者, 天理節文之自然, 人之所當行者. 人若知得是合當行底, 自甘心行之, 便自不拘迫. 不拘迫, 所以和, 非是外面討一箇和來添也.” 曰: “人須是窮理, 見得這箇道理合當用恁地, 我自不得不恁地. 如賓主百拜而酒三行, 因甚用恁地? 如入公門鞠躬, 在位踧踖, 父坐子立, 苟不知以臣事君, 以子事父, 合用爲此, 終是不解和. 譬之今人被些子燈花落手, 便須說痛. 到灼艾時, 因甚不以爲苦? 緣它知得自家病合用灼艾, 出於情願, 自不以爲痛也.” 銖因問: “如此, 則這和亦是自然之和. 若所謂‘知和而和’, 卻是有心於和否?” 曰: “‘知和而和’, 離卻禮了. ‘禮之用和’, 是禮中之和. ‘知和而和’, 是放敎和些. 纔放敎和, 便是離卻禮了.” 銖(67이후).
  •  22:42 問“禮之用, 和爲貴”. 曰: “禮中自有和. 須是知得當如此, 則行之自然和. 到和處方爲美.” 因擧龜山與薛宗博說逐日會職事茶事. 其人云: “禮起聖人之僞. 今日會茶, 莫不消得如此?” 龜山曰: “旣是不消得, 因何又卻會茶?” 其人曰: “只爲心中打不過.” 龜山曰: “只此打不過處, 便是禮, 非聖人之僞. ‘禮之用, 和爲貴’. 只爲不如此, 則心有不安, 故行之自和耳.” 銖(67이후).
  •  22:43 問“禮之用, 和爲貴”. 曰: “禮如此之嚴, 分明是分毫不可犯, 卻何處有箇和? 須知道吾心安處便是和. 如‘入公門, 鞠躬如也’, 須是如此, 吾心方安. 不如此, 便不安;才不安, 便是不和也. 以此見得禮中本來有箇和, 不是外面物事也.” 又問: “‘知和而和’是如何?” 曰: “‘知和而和’, 卻是一向去求和, 便是離了禮. 且如端坐不如箕踞, 徐行後長者不如疾行先長者, 到這裏更有甚禮, 可知是不可行也.” 時擧(64이후).
  •  22:44 “禮之用, 和爲貴”. 見君父自然用嚴敬, 皆是人情願, 非由抑勒矯拂, 是人心固有之同然者, 不待安排, 便是和. 才出勉强, 便不是和. 聖人品節裁限, 使事事合於中正, 這箇當在這裏, 那箇當在那裏, 更不得過. 才過, 便不是禮. 若和而知限節, 便是禮. 明作(63이후).
  •  22:45 “禮之用, 和爲貴”. 和是自家合有底, 發見出來, 無非自然. 賀孫(62이후).
  •  22:46 或問“禮之用, 和爲貴”. 曰: “禮是嚴敬之意. 但不做作而順於自然, 便是和. 和者, 不是別討箇和來, 只就嚴敬之中順理而安泰者便是也. 禮樂亦只是如此看.” 祖道(68때).
  •  22:47 或問: “‘禮之用, 和爲貴’. 君臣父子之間, 可謂嚴矣. 若不和, 則情不通.” 曰: “不必如此說. 且以人之持敬, 若拘迫, 則不和;不和, 便非自然之理.” 人傑(51이후).
  •  22:48 問: “‘禮之用, 和爲貴’, 莫是禮之中便有一箇和? 莫是在用處?” 曰: “禮雖主於嚴, 其用則和.” 因擧“禮主於減, 樂主於盈”一節, 問“禮樂”二字相離不得. 曰: “也須看得各自爲一物, 又非判然二物.” 又曰: “天下之事, 嚴而不和者卻少;和而不節之以禮者常多.” 謙之(64때).
  •  22:49 邵問“禮之用, 和爲貴”. 曰: “如人入神廟, 自然肅敬, 不是强爲之. 禮之用, 自然有和意.” 又問: “和便是樂否?” 曰: “也是禮中之樂, 未便是樂. 樂中亦有禮, 如天子八佾, 諸侯六, 大夫四, 士二, 又是樂中之禮.”
  •  22:50 禮之和處, 便是禮之樂;樂有節處, 便是樂之禮. 僩(69이후).
  •  22:51 問: “禮以全體言, 何故用和?” 曰: “如此, 則不消得樂.” 振(미상).
  •  22:52 “小大由之”, 言小事大事皆是箇禮樂. 合於禮, 便是樂. 故通書云: “陰陽理而後和.” 故禮先而樂後. 卓(미상).
  •  22:53 問: “‘禮之用, 和爲貴’, 是和在禮中;‘知和而和’, 是和在禮外?” 曰: “只爲它‘知和而和’, 都忘卻禮耳.” 銖(67이후).
  •  22:54 有禮而不和, 則尙是存得那本之體在. 若只管和, 則倂本都忘了. 就這兩意說, 又自有輕重. 義剛(64이후).
  •  22:55 周舜功問: “‘從容不迫’, 如何謂之和?” 曰: “只是說行得自然如此, 無那牽强底意思, 便是從容不迫. 那禮中自然箇從容不迫, 不是有禮後, 更添箇從容不迫. 若離了禮說從容不迫, 便是自恣.” 義剛(64이후). <集注.>
  •  22:56 “禮主於敬, 而其用以和爲貴. 然如何得他敬而和? 著意做不得. 才著意嚴敬, 卽拘迫而不安;要放寬些, 又流蕩而無節. 須是眞箇識得禮之自然處, 則事事物物上都有自然之節文, 雖欲不如此, 不可得也. 故雖嚴而未嘗不和, 雖和而未嘗不嚴也.” 又曰: “和便有樂底意思, 故和是樂之本.” 閎祖(59이후).
  •  22:57 問: “集注云云, 上一截將‘從容不迫’說‘禮之用, 和爲貴’, 甚分明. 但將‘從容不迫’就下一截體驗, 覺得未通. 如鄕黨一書, 也只是從容不迫, 如何卻會不行? 若會從容不迫, 必不會無節.” 曰: “只是立心要從容不迫不得. 才立心要從容不迫, 少間便都放倒了. 且如聖人‘恭而安’, 聖人只知道合著恭, 自然不待勉强而安. 才說要安排箇安, 便添了一箇.” 賀孫(62이후).
  •  22:58 問: “‘知和而和’, 是從容不迫.” 曰: “從容不迫雖是和, 然其流遂至於縱而無節.” 又曰: “學者而今但存取這心, 這心是箇道之本領. 這心若在, 這義理便在. 存得這心, 便有箇五六分道理了. 若更時時拈掇起來, 便有箇七八分底道理.” 卓(미상).
  •  22:59 仁甫問: “集注載程子禮樂之說, 何如?” 曰: “也須先是嚴敬, 方有和. 若直是盡得敬, 不會不和. 臣子入朝, 自然極其恭敬, 也自和. 這不待勉强如此, 是他情願如此, 便自和. 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兄兄弟弟, 夫婦朋友各得其位, 自然和. 若君失其所以爲君, 臣失其所以爲臣, 如何會和? 如諸公在此坐, 都恁地收斂, 這便是和. 若退去自放肆, 或乖爭, 便是不和. 通書說: ‘禮, 理也;樂, 和也. 陰陽理而後和. 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 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 故禮先而樂後.’ 說得最好. 易說: ‘利者, 義之和.’ 利只在義之和. 義本是箇割截裁制之物, 惟施得宜, 則和, 此所以爲利. 從前人說這一句都錯. 如東坡說道: ‘利所以爲義之和.’ 他把義做箇慘殺之物看了, 卻道得利方和. 利是乾卦一德, 如何這一句卻去說義! 兼他全不識義, 如他處說亦然.” 又曰: “‘有所不行’, 只連下面說方通. 如曰有所不行者, ‘知和而和, 不以禮節之, 亦不可行也’. 如易裏說: ‘其唯聖人乎! 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 其唯聖人乎!’”賀孫.
  •  22:60 問: “集注云: ‘和者, 心以爲安, 而行之不迫.’ 後又引程子云‘恭而安, 別而和’二句. 竊謂行而不迫, 只說得‘恭而安’, 卻未有‘別而和’底意思.” 曰: “是如此. 後來集注卻去了程說.” 柄(54이후).
  •  22:61 問: “伊川曰: ‘別而和.’ ‘別’字如何?” 曰: “分雖嚴, 而情卻通. 如‘知和而和’, 執辭不完, 卻疑記錄有差.” 㽦(59때). <集義.>
  •  22:62 問: “上蔡謂‘禮樂之道, 異用而同體’. 還是同出於情性之正? 還是同出於敬?” 曰: “禮主敬, 敬則和, 這便是他同體處.” 道夫(60이후).
  •  22:63 問: “‘禮樂之道, 異用同體’, 如何?” 曰: “禮主於敬, 樂主於和, 此異用也;皆本之於一心, 是同體也. 然敬與和, 亦只一事. 砥錄云: “卻只是一事, 都從這裏發出, 則其體同矣.” 敬則和, 和則自然敬.” 仲思問: “敬固能和, 和如何能敬?” 曰: “和是碎底敬, 敬是合聚底和. 蓋發出來無不中節, 便是和處. <砥錄云: “發出來和, 無不中節, 便是處處敬.”> 敬與和, 猶‘小德川流, 大德敦化’.” 伯羽(61때). <砥少異. 淳錄云: “問: ‘先生常云: “敬是合聚底和, 和是碎底敬.” 是以敬對和而言否? ’曰: ‘然. 敬只是一箇敬, 無二箇敬, 二便不敬矣. 和便事事都要和, 這裏也恰好, 這處也中節, 那處也中節. 若一處不和, 便不是和矣. 敬是“喜怒哀樂未發之中”, 和是“發而皆中節之和”. 才敬, 便自然和. 如敬, 在這裏坐, 便自有箇氤氳磅礡象也.’” 寓錄云: “‘敬只是一箇敬, 分不得. 才有兩箇, 便不敬矣. 和則處處皆和, 是事事中節. 若這處中節, 那處不中節, 便非和矣’. 又曰: ‘凡恰好處皆是和. 但敬存於此, 則氤氳磅礡, 自然而和.’”>
  •  22:64 問: “禮樂同體, 是敬與和同出於一理否?” 曰: “敬與和同出於一心.” 曰: “謂一理, 如何?” 曰: “理亦說得. 然言心, 卻親切. 敬與和, 皆是心做.” 曰: “和是在事否?” 曰: “和亦不是在事, 在心而見於事.” 淳(61·70때).
  •  22:65 童問: “上蔡云‘禮樂異用而同體’, 是心爲體, 敬和爲用. 集注又云, 敬爲體, 和爲用, 其不同何也?” 曰: “自心而言, 則心爲體, 敬和爲用;以敬對和而言, 則敬爲體, 和爲用. 大抵體用無盡時, 只管恁地移將去. 如自南而視北, 則北爲北, 南爲南;移向北立, 則北中又自有南北. 體用無定, 這處體用在這裏, 那處體用在那裏. 這道理儘無窮, 四方八面無不是, 千頭萬緖相貫串.” 以指旋, 曰: “分明一層了, 又一層, 橫說也如此, 豎說也如此. 翻來覆去說, 都如此. 如以兩儀言, 則太極是太極, 兩儀是用;以四象言, 則兩儀是太極, 四象是用;以八卦言, 則四象又是太極, 八卦又是用.” 淳(61·70때). <道夫錄少異.>
  •  22:66 問: “禮樂之用, 相反相成.” 曰: “且如而今對面端嚴而坐, 這便是禮;合於禮, 便是和. 如君臣之間, 君尊臣卑, 其分甚嚴. 若以勢觀之, 自是不和. 然其實卻是甘心爲之, 皆合於禮, 而理自和矣. 且天子之舞八佾, 諸侯六, 大夫四, 皆是當如此. 若天子舞天子之舞, 諸侯舞諸侯之舞, 大夫舞大夫之舞, 此便是和. 若諸侯僭天子, 大夫僭諸侯, 此便是失禮;失禮便不和. 易言: ‘利者, 義之和也.’ 若以理言之, 義自是箇斷制底氣象, 有凜然不可犯處, 似不和矣, 其實卻和. 若臣而僭君, 子而犯父, 不安其分, 便是不義;不義則不和矣. 孟子云‘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 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卽是這意思, 只是箇依本分. 若依得本分時, 你得你底, 我得我底, 則自然和而有別. 若‘上下交征利’, 則上下相攘相奪, 便是不義不和, 而切於求利矣. 老蘇作利者義之和論, 卻把利別做一箇物來和義, 都不是了. 他於理無所見, 只是胡亂恁地說去.” 卓(미상).
  •  22:67 問: “諸先生以和爲樂, 未知是否.” 曰: “和似未可便說樂, 然亦有樂底意思.”
  • ∞∞∞∞信近於義章
  •  22:68 問“信近於義, 言可復也”. 曰: “如今人與人要約, 當於未言之前, 先度其事之合義與不合義. 合義則言, 不合義則不言. 言之, 則其言必可踐而行之矣. 今不先度其事, 且鶻突恁地說了, 到明日卻說這事不義, 我不做, 則是言之不可踐也. 言而不踐, 則是不信;踐其所言, 又是不義, 是不先度之故.” 卓(미상).
  •  22:69 凡言, 須先度是非可否. 果近於義而後言, 則其言可踐. 恐不近於義, 其言將不可復也. 德明(44이후).
  •  22:70 問“言可復也”. 曰: “前輩說, 都是說後來事. 如說出話了後, 看是義與不義, 方理會復與不復. 若是恁地, 更不消說也得. 某看來, 是要人謹於未發, 皆是未交際之先.” 賀孫(62이후).
  •  22:71 問: “‘信近義, 恭近禮’, 何謂近?” 曰: “近只是合, 古人下字寬. 今且就近上說, 雖未盡合義, 亦已近義了;雖未盡合禮, 亦已近禮了.” 㝢(61이후). <以下信·恭.>
  •  22:72 吳問“信近於義”. 曰: “與人要約不是當, 不問行得行不得, 次第踐其言, 則害於義;不踐其言, 則害於信. 須是合下要約時便審令近義. 致恭亦然. 若不中節, 不失之過, 則失之不及, 皆是取辱.” 潘子善因曰: “‘近’字說得寬.” 曰: “聖賢之言不迫切.” 銖(67이후).
  •  22:73 或問: “‘信近於義’, 莫便是合義? ‘恭近於禮’, 莫便是中禮?” 先生曰: “近亦是對遠而言. 遠於義, 則言不可復;遠於禮, 則必不能遠恥辱.”
  •  22:74 或問: “集注云: ‘約信而合其宜, 致恭而中其節.’ 合其宜, 便是義;中其節, 便是禮. 如何是‘近義·近禮’?” 曰: “此亦大綱說, 如‘巧言令色, 鮮矣仁’之意. 然只得近於義, 近於禮, 亦好. 是便合其宜, 中其節, 更好.” 廣(65이후).
  •  22:75 問: “如何得‘約信而合其宜’?” 曰: “只是不妄發.” 曰: “萬一料事不過, 則如之何?” 曰: “這卻無可奈何, 卻是自家理不明爾.” 問: “‘致恭而中其節’, 則能遠恥辱. 這恥辱, 是在人, 在己?” 曰: “兼有在裏. 且如見尊長而拜, 禮也, 我卻不拜. 被詰問, 則無以答, 這便是爲人所恥辱. 有一般人不當拜而拜之, 便是諂諛, 這則可恥可辱者在我矣.” 道夫(60이후).
  •  22:76 “因不失其親”, 親如“親仁”之“親”. 人傑(51이후). <以下因親可宗.>
  •  22:77 因, 如今人云倚靠人之意. “宗”卽是“主”字, 如“主讎由”之“主”. 必大(59-60때).
  •  22:78 因, 如“因徐辟”之“因”. 因, 猶傍也. 親又較厚. 宗則宗主之, 又較重. 問注“因仍苟且”. 曰: “因仍與苟且一樣字. 因仍, 猶因循;苟且, 是事恁地做. 一般人初間不謹擇, 便與他交. 下梢他有氣勢, 便道是我來宗他, 豈不被他累. 孔子當時若不擇揀, 去主癰疽, 便被壞了.” 㝢(61이후).
  •  22:79 所依不失其所可親之人, 亦可宗而主之矣. 主, 猶“主顔讎由”之“主”. 蓋當時羈旅之臣, 所至必有主. 須於其初審其所可親者, 從而主之可也. 賀孫(62이후).
  •  22:80 宗, 主也, 所宗者可以久而宗主之. 如夫子於衛主顔讎由, 則可親之人. 若主癰疽與寺人瘠環, 便是不可親之人. 此是敎人接人底道理也. 時擧(64이후).
  •  22:81 “因不失其親, 亦可宗也”, 三字有淺深輕重. 因, 乃泛言, 親, 則近之矣, 宗, 則尊之也. 如孔子於衛, 或舍於寺人瘠環之家, 然謂之親, 則不可. 可學(62때).
  •  22:82 問“亦可宗也”. 曰“我所親之人, 將來便可爲吾之宗主. 主, 如‘主顔讎由’之‘主’. 且如此人不可親, 而吾乃親之. 若此人他日得志, 援我以進, 則是我失其所主矣. 陳了翁曾受蔡卞之薦, 後來擺脫不得, 乃是失其所親者也.” 人傑(51이후).
  •  22:83 漢臣說“因不失其親”. 曰: “與人交際, 當謹之於始. 若其人下來不可宗主, 則今日莫要親他. 若今日苟且過了, 與之相親, 則下來所宗, 非其可宗者矣.” 時擧(64이후).
  •  22:84 “因”字輕, “宗”字重. 初間若不子細, 胡亂與之相依, 下梢卻是宗他了. 且如做官, 與箇至不好底人往來, 下梢忽然爲他所薦擧, 便是宗他. 賀孫(62이후).
  •  22:85 正淳問“亦可宗也”. 曰: “如今初間與好人相親, 後來受他薦擧辟差, 便是著宗他. 此是前不失親, 後亦可宗也.” 賀孫(62이후).
  •  22:86 問“因不失其親”. 曰: “‘因’字最輕, 偶然依倚他, 此時便須物色其人賢與不賢, 後去亦可宗主. 如韓文公與崔群書所論交往;或其人後不入於善, 而於己已厚, 雖欲悔之, 亦不可處相似.” 枅(미상).
  •  22:87 問“因不失其親”. 曰: “而今與人同官, 也是相親. 將來或用它薦擧, 因它超擢, 便著宗主它. 如所親者不善, 安知它異日不能薦擧我, 超擢我, 便著宗主它, 這箇便是失其所可宗者. ‘信近義, 恭近禮, 因不失其親’, 此三句是今目下事. ‘言可復, 遠恥辱, 亦可宗’, 是將來底事.” 銖(67이후). 全章.
  •  22:88 此一節, 須作兩截看, 上面“恭近於禮, 信近於義, 因不失其親”, 是接物與人之初, 下數句卻是久而無弊之效. 但當初合下, 便須著思量到無弊處也. 時擧(64이후).
  •  22:89 問“信近於義”一段. 曰: “未說著不必信, 只是信合於宜. 且如一人相約爲事, 已許之, 少間卻不行, 是不合義, 不可踐矣. 恭, 凡致敬皆恭也. 禮則辨其異. 若與上大夫接, 而用下大夫之恭, 是不及也;與下大夫接, 而用上大夫之恭, 是過也. 過與不及, 必取辱矣.” 可學(62때).
  •  22:90 問“信近於義”一章. 曰: “約信事甚多. 今與人約做一件事, 須是合當做底事, 方可與之約, 則所約之言方可行. 如不可約之事, 則休與之約, 謂其不可行也.” 問: “‘恭近於禮’, 謂致敬於人, 須是合當加禮之人.” 曰: “不是加禮. 如致敬於人, 當拜於堂上, 乃拜於堂下;當揖, 卻拜, 皆是不中節, 適以自取辱.” 問: “‘因不失其親’, 謂依賴於人, 須是得箇正當可親近之人, 而後可以宗主.” 曰: “也是如此, 更子細推去.” 又問: “集注‘人之言行交際’一段, 恐言是約信, 行是致敬, 交際是依人.” 曰: “大綱如此說, 皆交際也. ‘言可復’, 便是行.” 南升(64때).
  •  22:91 此一章, 皆是言謹始之意. 只如初與人約, 便用思量他日行得, 方可諾之. 若輕諾之, 他日言不可復, 便害信也. <必大錄云: “若不看義之可行, 便與他約, 次第行不得, 便成脫空.”> “恭近於禮”, 且如合當在堂上拜, 卻下堂拜, 被人非笑, 固是辱;合當堂下拜, 卻在堂上拜, 被人斥罵, 亦是辱. 因失其親, 且如此人不好, 初去親他時, 似不害, 將來主之, 便錯了. 須是揀擇見得是好, 方可親他. 且如趨事上位, 其人或不可親, 旣去親了他, 一日, 或以擧狀與我, 我受了, 便用主之非其人, 雖悔何及! 大率有子說底言語奧澀難曉, 裏面儘有滋味, 須用子細玩味. 明作(63이후).
  •  22:92 王問: “‘因不失其親’, 集注舊連上句義禮, 後本卻不如此.” 曰: “後來看得信與義, 恭與禮, 因與親, 各各是一事, 有此兩項.” 李問“恭近於禮”. 曰: “非止諂媚於人是取辱之道. 若恭不及禮, 亦能取辱. 且如見人有合納拜者, 卻止一揖;有合不拜者, 反拜他, 皆不近禮. 不合拜, 固是取辱. 若合拜而不拜, 被他責我不拜, 豈不是取辱?” 先生因言, 論語中有子說數章, 文勢皆奧澀, 難爲人解. 雉(미상).
  •  22:93 古人文字皆協韻. 如“信近於義, 言可復也;恭近於禮, 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 亦可宗也.” 宗, 協音族. 淳(61·70때).
  •  22:94 楊允叔問: “伊川言: ‘信非義, 近於義者, 以其言可復也. 恭非禮, 近於禮者, 以其遠恥辱也. 信恭因不失近於義禮, 亦可宗敬也.’ 此說如何?” 曰: “某看不當如此說. 聖人言語不恁地連纏. 要去致敬那人, 合當拜, 卻自長揖, 則爲不及於禮. 禮數不至, 人必怒之, 豈不爲辱. 合當與那人相揖, 卻去拜, 則是過於禮. 禮數過當, 被人不答, 豈不爲恥. 所依者, 須是得其可親之人方可. 如一般不好人來薦我, 是爲失其所親. 須是合下知得此人是如何, 於其初謹之可也. 若失其可親之人而宗之, 將來必生悔吝.” 問: “橫渠說: ‘君子寧言之不顧, 不規規於非義之信;寧身被困辱, 不徇人以失禮之恭;寧孤立無助, 不失親於可賤之人.’ 尹和靖書以自警, 今墨蹟可見. 不知此說如何?” 曰: “伊川說得太遠, 橫渠說較近傍.” 㝢(61이후). <集義.>
  •  22:95 “‘信近於義’章, 疑上三句是工夫. 言如能近義, 則有可復言之理否?” 曰: “然. 人說話固要信, 然不近義時, 其勢不可踐, 踐卻便反害於信矣.” 問: “橫渠云: ‘寧言之不顧, 不規規於非義之信;寧身被恥辱, 不徇人以非禮之恭;寧孤立無助, 不失親於可賤之人.’ 此卻似倒看了文義矣. 重在下句相似, 如何?” 曰: “此便是先儒舊底說. 它爲惑箇‘也’字, 故然. 如某解底‘也’字, 便只是箇‘矣’字.” 又問: “程先生所解是於文義不合乎, 是道理未必然乎?” 曰: “也是一說. 但如此說, 都無緊要了. 如橫渠說底雖似, 倒猶有一截工夫. 程先生說底, 某便曉未得.” 直卿云: “他猶可也, 中一句最難說.” 曰: “他有說不倒時.” 伯羽又問: “謝氏說, 末云: ‘欲免此, 惟學而已, 故人貴乎明善.’ 此雖無謹始慮終之意, 然大段意好否?” 首肯之, 曰: “然. 人固貴乎學, 但學是平昔當如此, 此是說事之發慮當審也.” 伯羽(61때).
  •  22:96 問: “程先生說如何?” 曰: “‘信近於義’, 以‘言可復’, 他意思要說‘也’字出, 恐不必如此說.” “范氏說如何?” 曰: “范說不甚好. ‘恭近於禮’, 恭合下便要近禮;‘信近於義’, 信合下便要近義, 故其言可復, 恥辱可遠. 信只似與人相約, 莫要待得言不可復時, 欲徇前言便失義, 不徇便失信. 只是低頭唱喏時, 便看近禮與不近禮.” 問: “‘大人言不必信’, 又如何?” 曰: “此大人之事. 大人不拘小節, 變通不拘. 且如大人不是合下便道, 我言須是不信;只是到那箇有不必信處, 須著如此. 學者只要合下信便近義, 恭便近禮.” 榦(미상).
  • ∞∞∞∞君子食無求飽章
  •  22:97 “食無求飽, 居無求安”. 須是見得自家心裏常有一箇合當著緊底道理, 此類自不暇及. 若說道要在此地著緊, 都不濟事.
  •  22:98 問: “‘敏於事而愼於言’, 先生謂‘不敢盡其所有餘’, 如何?” 曰: “言易得多, 故不敢盡;行底易得不足, 故須敏.” 又曰: “行常苦於不足, 言常苦於有餘.” 謙之(64때).
  •  22:99 問: “‘食無求飽’一章, 先生嘗語學者曰: ‘此須是反覆看.’ 其意如何?” 曰: “若只不求安飽, 而不謹言敏行, 有甚意思! 若只謹言敏行, 而不就正於有道, 則未免有差. 若工夫不到, 則雖就有道亦無可取正者. 聖人之言, 周備無欠闕類如此. 中庸‘尊德性, 道問學’數語, 亦此意.” 廣(65이후).
  •  22:100 事難行, 故要敏;言易出, 故要謹. 就有道而正其言行之是非. 蓋求飽求安, 是其存心處;敏行謹言, 是其用工處. 須是正, 方得. 又曰: “有許多工夫, 不能就有道以正其是非, 也不得. 若無許多工夫, 雖欲正, 亦徒然.” 又曰: “‘敏於事’, 是合當做底事, 須便要做了.” 明作(63이후).
  •  22:101 “食無求飽, 居無求安”, 而不敏於事, 不謹於言, 也未是好學. 若不能恁地, 則“就有道而正焉”, 又是正箇甚麽. 但能敏事謹言, 而不就有道而正, 也不得. 這裏面折一句不得. 義剛(64이후).
  •  22:102 “就有道而正焉”. 若先無本領, 就正箇甚. 然但知自做工夫, 而不就正於有道, 未必自家見得便是. 反覆兩邊看, 方盡. 大抵看文字, 皆當如此. 閎祖(59이후).
  •  22:103 “就有道而正焉”, 須是上面做得許多工夫. 旣有根本, 方可就正於有道. <或錄云: “學者須先有根本, 方有可正也.”> 禪家云: “三家村也有叢林.” 須是自去做工夫得七八分了, 方來從師有質正. 當此時, 一兩句便可剖判. 今來此逐旋學, 也難.” 又云: “能久從師去也好.” 南升(64때).
  •  22:104 問: “‘就有道而正焉’, 只是正上面言與事否?” 曰: “不是說上句. 大槪言每用取正於有道之人. 若是說上句‘居無求安, 食無求飽’, 敏事謹言, 皆自當如此, 又何用取正耶!” 雉(미상).
  • ∞∞∞∞貧而無諂章
  •  22:105 富無驕, 貧無諂, 隨分量皆可著力. 如不向此上立得定, 是入門便差了! 士毅(미상).
  •  22:106 希眞問: “‘貧而無諂’一章, 大意謂人必當如此.” 曰: “不是說必著如此. 但人且要就自身己上省察, 若有諂與驕之病, 且就這裏克治.” 賀孫(62이후).
  •  22:107 問“富而好禮”. 曰: “只是不奢侈. 凡事好循理, 不恁地勉强. 好, 有樂意, 便全不見那驕底意思. 有人亦合禮, 只是勉强如此, 不是好.” 淳(61·70때).
  •  22:108 曾光祖云: “‘貧而無諂, 富而無驕’, 須是先能如此, 方可以到那樂與好禮田地.” 曰: “不特此章如此, 皆是恁地. 如適來說‘食無求飽’樣, 也是恁地.” 義剛(64이후).
  •  22:109 可學云: “無諂·無驕, 尙有貧富之心;至樂·好禮, 則忘之矣.” 曰: “貧而諂, 富而驕, 最不好. 添一‘無’字, 恰遮蓋得過. 樂與好禮, 乃於此上加功.” 可學(62때).
  •  22:110 問: “‘貧而樂’, 如顔子非樂於簞瓢, 自有樂否?” 曰: “也不消說得高. 大槪是貧則易諂, 富則易驕. 無諂無驕, 是知得驕諂不好而不爲之耳. 樂, 是他自樂了, 不自知其爲貧也;好禮, 是他所好者禮而已, 亦不自知其爲富也.” 曰: “然則二者相去甚遠乎?” 曰: “也在人做到處如何. 樂與好禮, 亦有淺深. 也消得將心如此看, 且知得是爭一截. 學之不可已也如此.” 伯羽(61때).
  •  22:111 “貧而無諂, 富而無驕”, 與“貧而樂, 富而好禮”, 此無次序. 只看資質與學之所至如何. 資質美者, 便自能“貧而樂, 富而好禮”. 如未及此, 卻須無諂而後能樂, 能無驕而後能好禮也. 謨(50이후).
  •  22:112 童問: “‘貧而無諂, 富而無驕, 未若貧而樂, 富而好禮’, 是學要造其精極否?” 曰: “看文字要脫灑, 不要黏滯. 自無諂無驕者言之, 須更樂與好禮, 方爲精極. 不可道樂與好禮, 須要從無諂無驕上做去. 蓋有人資質合下便在樂與好禮地位, 不可更回來做無諂無驕底工夫. 孔子意做兩人說, 謂一般人無諂無驕, 不若那一般人樂與好禮, 較勝他. 子貢意做一人說, 謂無諂無驕, 不若更樂與好禮.” 淳(61·70때).
  •  22:113 楊問“貧而無諂”一段. 曰: “此是兩節, 不可如此說. 世間自有一般資質高底人, 合下便能‘貧而樂, 富而好禮’. 他已在‘貧而樂, 富而好禮’地位了, 終不成又敎他去學無諂無驕!”問: “集注說‘學者不可忽下而趨高’, 卻似有先後不可躐等之意.” 曰: “自與學者言之是如此. 今人未能無諂無驕, 卻便到‘貧而樂, 富而好禮’, 如何得. 聖人此語, 正似說兩人一般. 猶言這人‘貧而無諂, 富而無驕’, 固是好. 然不似那一人‘貧而樂, 富而好禮’, 更勝得他. 子貢卻盡得無諂無驕底了, 聖人更進得他‘貧而樂, 富而好禮’地位.” 㝢(61이후). <上條疑同聞. 集注非今本.>
  •  22:114 問: “子貢問貧無諂, 富無驕. 伊川諸說, 大抵謂其貨殖非若後人之豐財, 但此心未忘耳. 今集注謂其先貧後富, 則是亦嘗如後世之生産作業矣.” 曰: “怕是如此. 聖人旣說貨殖, 須是有些如此. 看來子貢初年也是把貧與富煞當事了.” 賀孫(62이후).
  •  22:115 吳仁父問此章. 曰: “後面子貢擧詩之意, 不是專以此爲‘貧而樂, 富而好禮’底工夫. 蓋見得一切事皆合爲此, 不可安於小成而不自勉也.” 時擧(64이후).
  •  22:116 不切, 則磋無所施;不琢, 則磨無所措. 切與琢是無諂無驕, 磋與磨是樂與好禮. 集注謂“超乎貧富之外”者, 蓋若爲貧而樂與富而好禮, 便是不能超貧富了. 樂, 自不知貧;好禮, 自不知富. 明作(63이후).
  •  22:117 叔蒙問: “子貢云: ‘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 若只是說夫子樂與好禮之意, 又何以謂之‘告往知來’?” 曰: “他說意思闊, 非止說貧富, 故云‘告往知來’.” 賀孫(62이후).
  •  22:118 問: “‘知來’, 指何者而言?” 曰: “子貢於此煞是用工夫了, 聖人更進他上面一節, 以見義理不止於此. 然亦不止就貧富上說, 講學皆如此, 天下道理更闊在.” 㝢(61이후).
  •  22:119 問“貧而無諂”章. 曰: “公只管纏某‘義理無窮’一句. 子貢問無諂無驕, 夫子以爲僅可, 然未若樂與好禮. 此其深淺高下, 亦自分明. 子貢便說切磋琢磨, 方是知義理之無窮也.” 直卿云: “若謂無諂無驕爲如切如琢, 樂與好禮爲如磋如磨, 則下文‘告往知來’一句便說不得;切磋琢磨兩句, 說得來也無精采. 只此小小文義間要用理會. 子貢言無諂無驕, 孔子但云僅可而已, 未若樂與好禮, 子貢便知義理無窮. 人須就學問上做工夫, 不可少有得而遽止. 詩所謂‘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 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者, 其此之謂乎. 故子曰: ‘賜也可與言詩, 告諸往而知來.’ 告其所已言者, 謂處貧富之道;而知其所未言者, 謂學問之功.” 南升(64때). 倪錄別出.
  •  22:120 文振問“貧而無諂”一章. 曰: “‘貧而無諂, 富而無驕’, 比他樂與好禮者, 別人便說不足道, 聖人只云‘可也’. 蓋‘可也’時便也得了, 只是比樂與好禮者分明爭一等. 諂者必不能好禮. 若於諂與驕中求樂與好禮, 此如適越北其轅, 反行求及前人, 無可至之理. 集注中所謂‘義理無窮’者, 不是說無諂無驕至樂與好禮處便是義理無窮, 自是說切磋琢磨處精而益精爾.” 倪(64때).
  •  22:121 陶安國問“貧而無諂”章. 曰: “聖門學者工夫確實縝密, 逐步挨去, 下學上達. 如子貢之無諂無驕, 是它實做到這裏, 便只見得這裏. 聖人知其已是實了得這事, 方進它一步. 它方始道上面更有箇樂與好禮, 便豁然曉得義理無窮. 學問不可少得而遽已也, 聖門爲學工夫皆如此. 子路衣敝縕袍而不恥, 孔子稱其‘不忮不求’. 它實到此位, 但便以此自喜, 故孔子曰: ‘是道也, 何足以臧! ’它方知道尙有功夫在. 此正與子貢‘無諂無驕’一章相似. 今之學者先知得甚高, 但著實行處全然欠闕了. 且如樂與好禮, 今人皆知道是强得無諂無驕, 便貪要說它. 卻不知無諂無驕功夫自未實進得, 卻恐從這處做病痛. 程門諸公不能盡聞伊川之說, 然卻據它所聞各做工夫. 今語錄悉備, 向上道理知得明, 皆說得去, 只是就身分上切實工夫大欠了.” 銖(67이후).
  •  22:122 或問: “集注云: ‘學者固不可安於小成, 而不求造道之極致;亦不可鶩於虛遠, 而不察切己之實病也.’” 曰: “固是要進. 然有第一步, 方可進第二步.” 燾(70때).
  •  22:123 仲思問樂與好禮. 曰: “無諂無驕, 此就貧富裏用功耳. 樂與好禮, 則大不干事. 至此, 蓋富亦樂, 貧亦好禮, 而言貧樂富好禮者, 但且因貧富上而擧其重者耳. 明道曰: ‘“貧而樂”, 非“富而好禮”不能;“富而好禮”, 非“貧而樂”不能.’” 伯羽(61때). <集注.>
  • ∞∞∞∞不患人之不己知章
  •  22:124 漢臣問: “‘患不知人也’. 如何知得他人?” 曰: “見得道理明, 自然知人. 自家不識得道理破, 如何知得他人賢否!” 時擧(64이후).
  •  22:125 仁父問: “此條以知己與知人對說, 須是先從裏面做出.” “知人卻是裏面做出. 若自家不能知得人, 便是自家不知得道理.” 賀孫(62이후).
  •  22:126 問: “知人是隆師親友?” 曰: “小事皆然. 然學做工夫, 到知人地位已甚高.” 可學(62때).
  •  22:127 問“不患人之不己知”章. 曰: “自家德行充於中, 不待人之知, 若自家不知人, 這箇便是不知道. 不知則所見不明, 不能明人之賢否, 所謂‘不知言, 無以知人也’. 知言, 如‘詖辭知其所蔽, 淫辭知其所陷, 邪辭知其所離, 遁辭知其所窮’. 若能知言, 他纔開口, 自家便知得他心裏事, 這便是知人. 若宰相不能知人, 則用捨之際, 不能進賢而退不肖. 若學者不能知人, 則處朋友之際, 豈能擇乎!”又曰: “論語上如此言者有三. ‘不病人之不己知, 病其不能也’. ‘不患莫己知, 求爲可知也’. 聖人之言雖若同, 而其意皆別. ‘病其不能’者, 言病我有所不能於道. ‘求爲可知’者, 當自求可知之實, 然後人自知之. 雖然如此, 亦不是爲昭灼之行, 以蘄人之必知.” 卓(미상).
  •  22:128 “不患人之不己知, 患不知人也”. 今人都倒做了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