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영종지행순덕영모의열장의홍륜광인돈희체천건극성공신화대성광운개태기영요명순철건건곤녕익문선무희경현효대왕실록/46년
四十六年 正月
편집1月 1日
편집○朔己卯/上展謁太廟, 歷臨昌德宮, 展拜璿源殿皇壇。 回鴐時, 展拜毓祥宮, 王世孫隨駕。
○左通禮具㢞、右通禮柳善養依頃年謁陵例, 特命加資。 出宮時, 至興化門, 召見各邑戶長。
○特除李性遂爲右承旨。
○下諭八道兩都曰:
“國之本, 卽民也, 民之本, 卽農也。 神農氏敎稼穡, 西陵氏敎耕織, 爲先農爲先蠶, 幾千百年, 功留萬人。 三昨年遵《周禮》國典, 農壇親耕, 舊闕親蠶, 此暮年重農桑之意也。 大抵吾民衣若食, 專在蠶與耕。 故國朝宣諭守令也, 農桑盛三字, 在於七事之先, 其重可知。 然百度解弛, 法雖備而行則惰, 文雖美而質則異, 勸農之敎, 亦一文具而已。 今於暮年, 又加一歲, 此心憧憧, 兼諭以勸農勸蠶之意。 昔周八百年基業, 其本由於后稷。 鄒聖亦有衣帛之敎, 宜體申申之飭, 勸農勸蠶, 使海東三百六十州, 有衣有食。 誠若此, 涼德七十七歲, 庶可見足食足衣之世。 文雖齟齬, 意實務本, 欽體此意, 務哉勸哉。”
1月 2日
편집○庚辰/上祗迎社壇香祝于延和門, 仍御崇政殿, 行晝講。 侍講官徐浩修因文義奏曰: “月正元日, 格于淸廟, 而百姓不聞管籥之音, 吾王無疾之喜, 神人以和之道, 將何所伸乎? 請自今許復樂, 以示與春同泰之意。” 上以已有神門口奏, 不許。
○以具㢞ㆍ柳善養爲承旨。
○上御興化門, 招集京中四民及流丐, 各賜米有差。 戶曹判書鄭弘淳曰: “流丐不至如此之多, 而近日奸僞漸滋, 恐有冒受者矣。” 上曰: “均吾赤子, 縱有冒受, 何傷之有?” 弘淳有慙色。
○上齋宿德游堂, 以社稷祈穀大祭, 在明日也。
1月 3日
편집○辛巳/上御崇政殿月臺, 犒饋新舊番入直軍兵, 仍於殿庭, 設人日製, 京鄕各取一人, 金峙默ㆍ朴瑞良幷直赴殿試, 餘各給分。
○行夕講。
○以洪重孝爲大司憲。
○淸人王德順等十六名, 漂到全羅道荏子島, 命道臣給糇糧, 繕舟楫, 護送本土。
1月 4日
편집○壬午/上引見大臣備堂。 領議政洪鳳漢請申嚴各邑糶穀加分之禁, 又請嚴飭各道營閫邑鎭, 繕修軍器, 上幷許之。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府申前啓, 不允。 領議政洪鳳漢以病乞免, 左議政金相福、右議政金尙喆亦乞免, 上曰: “七耋其君, 政不加修, 方欲與歲俱新, 奈何舍股肱乎?” 相福等曰: “元輔一身, 足以了一世之務, 臣等不過仰成而已。” 鳳漢曰: “左相固弘濟之才, 而右相尤不可一日去位。 臣與右相如鹽梅, 闕一何以調羹乎?” 引見江原監司徐命善, 禁鬱陵島採蔘。
○行夜對。 上曰: “眞西山言, 夜對勝晝訪, 眞格言也。” 仍誦韓文公董生行, 謂侍臣曰: “昔董邵南, 朝耕暮讀, 山樵水漁, 猶能具甘旨養父母。 今予享一國之富, 而欲孝莫逮, 寧不悲慟? 其令諸道, 薦聞孝行表著者。 予將不次任用焉。”
1月 5日
편집○癸未/上祗送太廟春享香祝于延和門。
1月 6日
편집○甲申/獻納尹弘烈上疏, 略曰:
“夫崇儒重道, 自是列聖朝家法。 夫何近年以來, 天心有激, 處分非常, 名在抄選, 擧被錮廢之律, 事關斯文, 顯示貶斥之意。 雖幸除其罪籍, 略示開釋, 而悔悟之實, 不形於絲綸, 招延之禮, 久靳於草萊, 士氣摧沮, 朝野缺望。 況彼在廷臣僚, 自三事以下, 無不撫摩而成就之, 無復有嚴憚之意, 雖山林宿德之士, 亦一例輕蔑, 不少留難, 以至於凡百事爲, 聖志所向, 必遂乃已。 以言乎典禮, 則創爲無前之制, 以言乎刑政, 則輕施不經之法。 爵賞之頻而名器太褻, 驅策之過而廉隅都喪, 世道之憂, 誠非細慮。 臣於目下事, 亦有憂歎者, 吏曹判書申晦, 前後兩銓, 厚招醜謗, 今番都政, 一任私意, 守令差擬, 多非其人。 而甚至於松都大賈, 濫除兼鎭, 畿甸巨富, 遽得雄府, 鴻臚初仕, 亦歸於有財無唱之閭井賤流。 其他用意分排, 一味阿附之態, 有不忍正視。 請命刊削。 參議李徽之自在蔭路, 已多鄙瑣之誚, 及佐吏部, 惟以謟媚爲事, 隨人桔槹, 甘心趨附。 其地處何如, 而不自顧念, 放倒至此, 其在懲礪之道, 亦宜刊削也。”
疏入, 上大怒以爲, ‘滿腔黨心’, 命永刊仕版, 免爲庶人。
○命巨濟等五邑民人渰死燒死者, 幷施恤典, 因慶尙兵使狀聞也。
1月 7日
편집○乙酉/上御金商門, 行朝參。 敎曰: “今日臣子, 若知其君近八添歲, 豈有尹弘烈? 以此心何可問候, 予何受焉? 承旨先拜置之。” 又敎曰: “侍從盡來卽奏。 雖一人若不來, 承旨當知之。” 仍御延和門, 召諸侍從, 問尹弘烈疏事, 皆恇怯失措, 莫敢可否。 上怒詰問之, 皆懼罪, 以黨習爲對。 仍御崇政殿, 行晝講, 講訖, 上召中官, 授冊子曰: “此冊傳予儒臣。 暮年法講, 造物若戲, 此後則決不復講矣。” 大臣以下爭之, 不得。
○敎自今節製, 依古例, 只赴會試, 毋得賜第, 蓋弘烈以節製賜第, 故上激惱於弘烈疏, 有是命。
1月 8日
편집○丙戌/敎曰: “噫! 吏判幾年事我, 爲國之心, 予已知矣。 吏議亦自蔭官, 知其人雅詳。 而因黨人甘心, 銓地歲初若此, 其惜曷喩? 雖然其在禮使, 勢難强迫, 在外都憲許遞, 前判書申晦都憲除授, 前參議李徽之薇垣長除授, 韓光會冡宰除授, 趙重晦吏議除授。
○領議政洪鳳漢等, 率百官, 請加罪尹弘烈絶島栫棘, 答曰: “今請雖晩, 海東君君臣臣之綱, 庶可不泯。 予雖衰焉, 豈可聞此而例應乎? 昨日此殿過半日, 門外又侵夜, 而幾百侍從, 十一人外, 無一人? 今因常參命下, 申牌已報, 乃有此擧, 予則不睡, 臣則皆睡乎? 栫棘之典, 在予手, 海島之律, 亦在予手, 其何答乎?” 令百官退去焉。
○上御崇政殿行常參。 上曰: “今日海東, 有學士乎? 暮年消日, 其雖苟且, 心則固也。 而雖一篇之講, 歲初旣撤於學士之心何? 然事有本末, 撤講末也, 却藥本也。 儒臣之道, 其宜先勸湯而後勸講。 旣命牌招, 則初何心而膺命, 後何心而尋章? 此無他, 尹弘烈下敎後, 一場默默, 恐異於古。 作此擧措, 豈特不可使聞於隣國, 亦不可使聞於畿甸? 諸儒臣幷施削職之典, 以存君綱。” 又敎曰: “昨日伈伈, 其猶自愧, 今日庭請, 其誰勸乎? 聞昨日下敎, 亦無叩首丹陛之人, 其曰誠也? 却湯幾日, 今乃庭請, 此等義理, 白首初見。 今日庭請, 大官以下備堂入參者, 幷施削職之典。” 具善行訓鍊大將除授。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以洪秀輔爲執義、李迪輔爲司諫、任瑎ㆍ崔爲掌令、李溎爲持平、權穎爲獻納、李長老ㆍ趙鎭衡爲正言。
1月 9日
편집○丁亥/上幸彰義宮, 夜臨景福宮親蠶壇竪碑所。 初丁亥之親蠶也, 築壇于勤政殿北, 行五繅禮, 至是上親書丁亥親蠶四字, 勒于石, 命有司, 撰陰記以識之。
○敎曰: “動駕有命, 禮堂宜備。 吏曹判書韓光會, 禮曹判書除授, 參判鄭尙淳, 禮曹參判除授。” 敎曰: “南泰齊爲吏曹判書, 尹東暹爲吏曹參判。” 又敎曰: “騎判旣許遞, 其代判尹蔡濟恭爲兵曹判書。”
○特擢金漢耆爲戶曹參判。 漢耆卽鰲興府院君漢耉弟也。 漢耉歿後, 上深加悼惜, 未幾陞用其弟。
1月 10日
편집○戊子/特除李昌任爲修撰。 昌任入本館錄, 而見拔都堂, 故有是命。
○敎曰: “再昨下敎, 慷慨而然。 罷削人幷敍用。 其中訓將旣代, 其餘本兼諸任及備堂皆仍, 南泰齊特授判尹、朴相德爲吏曹判書、尹東暹下敎置之、李潭復授吏曹參判。
○前領議政洪鳳漢、前左議政金相福、前判府事金陽澤幷敍用, 命付西樞, 金致仁ㆍ韓翼謩亦命敍用, 仍以致仁拜領議政、翼謩拜左議政。 先是鳳漢每有奏薦, 上意不怡, 疑其專擅, 顯示厭薄之意, 鳳漢猶不知, 奏事多侵夜不退, 上笑曰: “君無乃勞乎?” 對曰: “若臣者麾之不去, 何敢辭勞? 設有意外情勢, 不得不進矣。” 至是罷免。
○以鄭象仁爲副應敎、金魯淳爲校理、李得臣爲副校理、金履禧爲副修撰、洪鳳漢付領府事、金相福付判府事。
○竄尹弘烈于南海。
○校理金鍾秀上箚, 略曰:
近日天心激惱, 辭敎非常, 至有停講之命。 爲今之道, 以開廣聖心之說, 積誠納約, 獲覩轉圜之盛, 則復講特次第事耳。 臣伏覩前冬戒沖子文, 有曰‘人以匪意之事, 觸予心, 不能耐, 晩後思之過矣’, 至以‘覺今是而昨非’爲敎, 臣奉讀再三, 不勝欽歎。 曾未幾何, 又有此事, 聖人應物之量, 須於難耐處耐過, 難容處容得, 然後可以與天地同大矣。 奈之何因一激惱, 過煩聖慮, 以至侍從之臨門, 迫問大臣之奉行庭討, 其爲累聖德而損國體, 當復如何哉? 殿下前後激惱, 非不多矣, 未有不事過旋悔, 以至作爲文字, 垂示東宮。 倘於事定之後追思, 則安知不如昨冬之悔前事乎? 伏願還收前後過中之敎, 仍降復講之命焉。
批曰: “今覽此箚除他, 奉行二字無狀。 當處分矣。” 仍命刊版, 捧納承旨罷職。 後數日, 上謂筵臣曰: “金鍾秀眞儒臣也。 斥大臣以奉行庭討者, 誠至論也。”
1月 11日
편집○己丑/經筵官, 請復講, 大臣亦力請, 上許之。
○修撰金履禧, 高山察訪, 弼善金熤, 沙斤察訪差下, 令三倍道赴任, 皆坐違牌故也。
○以鄭運維爲都承旨。
○上引見大臣備堂。 命編輯《文獻備考》, 時原任大臣一體句管, 李潭ㆍ金應淳ㆍ洪名漢加定堂上, 徐浩修ㆍ洪龍漢ㆍ李得一ㆍ趙㻐ㆍ金鍾秀ㆍ黃榦加差郞廳。
○大司諫李徽之上疏, 略曰:
“臣非不欲居官自飭, 事君以誠, 而旣無氷蘗之操, 而潦倒於爲貧之仕, 則譏之以鄙瑣者, 罔非滄浪之水。 且非骨鯁之姿, 而翺翔於淸要之職, 則疑之以諂諛者, 亦是他山之石也。 至若庸拙之性, 本非斬截之行, 雖或有守於內, 亦自無競於外, 則不知者謂之趨附, 臣猶不以爲怪, 諒皆考覈而非誣, 惜乎言之晩也。 噫!臣以臲硊之蹤, 感聖朝如海之恩, 有除輒膺, 殆若平常之人, 無狀不忠, 竟忝穀似之訓。 彼乃論以處地, 責以放倒, 良醫本心, 雖未知出於愛臣, 臣之受賜則多矣。”
上優批答之。
1月 12日
편집○庚寅/行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獻納權穎。】申前啓, 不允。 又啓: “坡州牧使張志豐, 平海郡守朴尙淳, 不爲歷辭於臺臣, 請幷罷職。” 從之。
○命特進官李福源、持手書往示奉朝賀後, 夕講入侍, 奉朝賀卽福源之父喆輔也。
○上御崇政殿行夕講。 同經筵李最中因文義奏曰: “臣於《誠意章》, 毋自欺三字, 有悚然者。 今番之擧, 臣有欺心欺君欺天之罪, 慙悔若無容矣。” 上曰: “何事也?” 最中曰: “此乃昨日庭請事也。 臣之心中, 若以爲不非而參之則可也, 此則心知其非而隨衆參之。 此而爲之, 何事不可爲? 此豈非以二心事君者乎? 以是心事君, 罪不容誅矣。” 上曰: “豫讓云, ‘將以愧天下後世, 爲人臣懷二心者’ 也。 言雖善矣, 不無計較之心, 予不取也。 金鍾秀之言, 雖慨然, 有所思而參酌, 尹弘烈亦用寬恕, 而卿謂予過擧何也? 停講却藥, 而廷臣無一人碎首力爭者, 誠慨然矣。” 最中曰: “此則固當力爭乃已, 而臣亦不能爲此, 甚愧悚矣。” 上遂命王世孫侍講, 誦《論語》《堯曰篇》。 上反復問難, 王世孫敷對甚詳, 上喜, 謂講官曰: “不圖沖子之學, 夙成至此, 使吾忘憂。 歲初一講, 却勝十宴賀也。”
○遣禮官, 致祭于故執義金昌翕、故副提學李秉泰。 敎曰: “金昌翕眞隱者也。 聞曾除憲職, 府吏抱誥命, 莫知所住云。” 大臣請贈謚, 以勵節操, 上以無前例難之。
○上召市民于殿庭, 詢問弊瘼, 有見逋軍門者, 悉令蠲免。
1月 13日
편집○辛卯/行晝講。
○大司憲申晦上疏, 略曰:
“噫! 銓職藩任, 人孰不經? 苟以貨賄構誣, 可謂汚衊之妙方。 而眞贓每漏於實地, 餘波混及於虛舟, 今欲以此而成臣罪案, 則臣死且不瞑矣。 松人差倅, 乃是崔錫佐, 而論其踐歷, 旣準守令, 知其爲人, 可合一試, 且於每政, 有松都人檢用之飭敎, 而松人之差除是邑, 前後非一, 此非越格循私也。 畿甸武倅, 聞以朴性善爲言。 而性善曾經府使, 且有治績, 而本不饒給, 擧世所知, 以此勒加, 人孰信之? 至於鴻臚之窠, 區別中庶, 曾有定式, 有非政官所可移易者。 而若以閭井之人, 輒稱賤流, 則其將廢中路之窠乎? 若其用意阿附等語, 要售沽眩之計, 故作隱映之語。 言之者自以爲指意緊密, 巧下句語, 而當之者反顧惝怳, 全沒把捉, 彈劾直節之風, 固如是乎?”
上優批答之。
○前吏曹判書鄭宲上疏引年乞致仕, 上優批許之。
【史臣曰: 宲雖無公輔才, 然性本恬雅, 退去忠州, 不樂仕宦。 其去也, 上謂筵臣曰, ‘鄭宲雖許休致, 思之可惜, 予欲遂其晩節矣。’】
1月 14日
편집○壬辰/上祗迎望祭香祝于延和門。 仍御崇政殿, 宣奉朝賀李爕元敎文。 爕元以前參判, 引年乞致仕, 上許之, 親臨宣麻後, 賜手書, 慰藉甚厚。 爕元以追榮之自銓曹不許吏曹贈銜, 實爲可冤面陳, 承旨以猥越請推考, 上曰: “老矣, 何必督過?” 命退出。 時聖壽彌隆, 凡所以尊年優老者, 靡不擧焉, 間多踰節。 於爕元親宣麻賜寶墨, 以致越分干恩, 亦上有以啓之也。
○特除李翼元爲都承旨。 翼元以爕元之弟, 宣麻後初除兵曹參判, 旋又移拜知申。
○敎曰: “奉朝賀鄭宲上來後, 予當於此門宣麻。 噫! 一朔之內, 兩宰竝許致休, 於兩臣可謂遂志, 暮年不覺悵然。”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下諭諸道, 令民間誦習《小學》及《訓民歌》。 左議政韓翼謩曰: “《小學》考講, 法意非不美矣, 而有名無實, 固已慨然。 至於下戶細民, 敎導無法, 俗習貿貿, 不知倫彝之爲何物。 故相臣鄭澈, 爲是之懼, 作《訓民歌》, 凡爲十八章, 而其言不出於民生日用彝倫之間, 欲使村閻婦孺, 尋常佩誦, 有所感發。 今若以此申飭八路, 使民誦習, 則庶幾皆知大意, 有補於化民成俗之方。 請與《小學》考講, 一體申飭。” 上有是命。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獻納權穎。】申前啓, 不允。 又啓: “日前補外察訪之入謝也, 司謁口傳上敎, 欲爲開門, 承旨以無標信不許, 則司謁輒取開金以去, 而承旨不能禁云。 請當該承旨罷職, 司謁令攸司科治。” 上曰: “承旨事依允, 司謁事, 其咎在於中官, 當該中官, 施以不敍之典。”
○以柳善養爲承旨。
○敎曰: “古人云, ‘使者雖卑, 君命可尊’。 中官承君命, 乘官騎而看檢, 則爲守令者, 焉敢以便服以待? 長湍府使田翊顯所爲, 其涉驕縱。 若此而何事致謹? 亟施不敍之典。” 時鰲興府院君葬地, 定於長湍, 而護喪中使, 織路往來故也。
○上以上元日民庶踏橋, 命金吾放夜, 示與民同春之意也。
1月 15日
편집○癸巳/上行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諭諸道, 遍設癘祭。 是時癘疫熾蔓, 八路死亡相續, 嶺南嶺東關北尤甚, 民戶十空七八云。
1月 16日
편집○甲午/行專經文臣殿講。
○諸道歲饋狀啓中, 有百歲人, 上異之, 令本道護送。 廣州人金海祥, 自本府治送, 上召見賜米帛, 卽令免賤而加資。 又命各道隨聞隨啓, 自是絡繹馳聞, 滿百踰百者, 不勝其多。 左右曰: “壽域之化, 於斯盛矣。” 然其實妄希恩數, 太半冒年, 識者笑之。
○以李恒祚爲獻納、金尙默爲校理、金觀柱爲副校理。
1月 17日
편집○乙未/行晝講。
○司直金應淳上疏, 略曰:
“我東文獻, 以訛傳訛, 今不可徵。 箕子以前, 雖存而勿論可也。 由箕子逮于箕準爲四十二世, 其間事蹟, 傳之宜詳, 而不傳者居多, 自厥後沿革始終, 不一其說。 至若朝鮮之稱, 見於中國史者, 以有汕水, 故曰朝鮮, 載於東史則曰, 東表日先明, 故曰朝鮮。 國號易知也, 猶未詳如此, 況他可疑者乎? 今欲是書之速成, 證訛之際, 無以盡其精否, 則必淹至一二年, 方可就緖。 臣意則更選博學多聞之臣, 分屬數件, 期以幾朔, 俾各散處, 專意攷正, 然後集諸臣而參互爛商, 合成一書, 則事速而功必倍矣。”
時《文獻備考》編摩之役浩大, 而上每督其速成, 所記載踈略無可觀, 故應淳疏及之, 疏入不報。
○命諸道癘死者, 申飭掩髂, 過期未婚者, 資給嫁娶。
1月 18日
편집○丙申/上御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領議政金致仁, 謂以洪趾海ㆍ閔弘烈ㆍ金漢耆差備堂, 從之。 陞趙曮爲工曹判書、李最中爲漢城判尹, 以致仁奏也。 致仁又以故執義金昌翕易名之典爲請, 上曰: “金昌翕眞箇隱逸士也。 終身林壑, 予嘗欽歎。 但易名有前例乎?” 致仁曰: “花潭ㆍ土亭皆是數學之士, 而俱被節惠之典矣。” 上曰: “嚴子陵亦有是否?” 致仁曰: “子陵則未知有無, 而陶靖節ㆍ文中子, 則皆私謚矣。” 上曰: “予非靳持。 凡事必謀始。 姑俟之。” 憲府【掌令任瑎。】申前啓, 不允。 又啓: “江東縣監具世德, 濫杖殺人, 請罷職。” 從之。 諫院【正言李長老。】申前啓, 不允。 又啓: “請勉聖學, 致中和。” 答曰: “予病在一躁字, 此自古帝王通患。 歲初勉戒, 爲予藥石, 可不猛省?”
1月 20日
편집○戊戌/行晝講。
○行夕講。 命編輯郞入侍, 各奏所掌。 上曰: “羅麗, 有杞不足徵之歎, 只錄我國, 而毋使汗漫, 必從簡謹嚴爲之可也。”
1月 21日
편집○己亥/上親試到記儒生殿講, 命韓弘世ㆍ朴聖玹竝直赴殿試, 餘各賜分。
1月 22日
편집○庚子/行晝夕講。
1月 23日
편집○辛丑/上引見大臣備堂。 命編輯堂上入侍, 敎曰: “勝國與三韓事, 能無遺乎?” 兵曹判書蔡濟恭曰: “三韓無可徵, 勝國稍勝。 我國以禮立國, 故禮部最多, 儀章服色, 亦多追入者矣。” 上曰: “ 皇壇事, 亦當入乎?” 領議政金致仁曰: “皇壇, 將有辭於天下後世, 而天下必義之矣。” 上曰: “予亦以爲然矣。 誰掌禮考?” 李潭曰: “臣所掌也。” 上曰: “如《寶鑑》, 當別錄矣。” 致仁奏曰: “金漢耆備堂許遞, 未知聖意何居, 而驪陽府院君以國舅, 猶爲備堂, 不可以此爲嫌。” 上曰: “雖非此人, 豈無備堂? 姑置之。” 諫院申前啓, 不允。
1月 25日
편집○癸卯/上御晝講。 以節候差早, 春耕不遠, 命停內局及耆社封進酪粥, 其牸牛亦令幷犢卽放。 又敎曰: “國依於民, 民依於農, 而農之最緊者牛也。” 仍誦蔣冕老牛詩曰: “爲人終身勤勞, 而人則莫知其勞而屠宰, 是果仁術歟? 曾聞一故相, 以禁宰牛, 不食其肉。 而昔則諸臣宣醞, 不設牛肉, 予之禁內班院歲屠, 及每春入直軍犒饋, 例屠四牛, 而近皆除之, 亦此意也。” 遂有是命。
○以柳脩ㆍ尹東昇ㆍ具庠ㆍ魚錫定ㆍ趙晸ㆍ金致恭特除承旨。
1月 26日
편집○甲辰/敎曰: “次對有命, 李最中爲柏府長、李徽之許遞、鄭昌聖爲薇垣長。
○上御晝講。 承旨趙晸有酒氣, 上曰: “莫重講筵, 參贊官有酒臭, 施以不敍之典。” 上問左議政韓翼謩曰: “外間酒流生禍, 頗不貲乎?” 翼謩對曰: “ 聖問及此, 生民之幸也。 國家只祀典用酒, 而民間則尋常宴飮, 皆沈湎, 巨釀相續, 酗酒狼藉矣。” 上曰: “承旨嗜酒, 故院隷亦醉, 至於凌辱掖屬, 國綱攸關, 不可不嚴處。” 於是杖流其尤無良不悛者。 上又臨門, 召見各坊父老, 或曰: “酒弊甚於丙子以前。” 令刑曹, 杖其大釀者, 又禁酒燈, 然竟莫能禁也。
1月 27日
편집○乙巳/上引見大臣備堂。 左議政韓翼謩奏曰: “《周禮》正月始和懸法象魏以示民, 重犯憲也。 我國《經國大典》《續大典》金科玉條, 非不燦然備具, 而有司之臣, 不能遵守, 有法不行, 不如無法。 民俗之渝, 紀綱之壞, 職由於此, 請命有司, 申明舊典, 毋或踰越焉。” 上納之。
○敎曰: “ 祖宗朝待王氏甚厚, 軍丁良役, 悉許蠲免, 猗歟盛矣。 可無繼述之道乎? 其令中外, 搜訪王氏以聞。” 時上命編輯堂上韓光會, 考奏崇義殿古例, 至國朝待王氏條, 敎曰: “有勝國然後有我朝。 三代已有此例, 至於漢唐宋亦莫不然。 予於前朝, 心不敢忽, 故《童蒙先習》, 稱王某不君, 而予改之曰恭讓, 予意本如此。 今聞《寶鑑》謄本, 國初列聖德意, 怳若親承。 建殿奉享, 配食其臣, 至矣盡矣。” 遂有是命。
○大司憲李最中上疏, 略曰:
“日前聖上, 緬懷前哲, 遣官致祭, 甚盛節也。 然竊覵近來聖意所咈, 則無論言之是非, 一例摧折之, 聖意所向, 則無論人之賢否, 每事假借之, 言路閉塞, 士氣消沮, 私意橫流, 奉公盡節, 未見其人, 懷祿保位, 曾莫之恥。 如是而風俗安得丕變, 紀綱安得畢張? 雖殿下有過中之擧, 亦安得不一一承順也。 由今之俗, 無變今之道, 雖使先正復生, 恐無以展布其四體, 豈不惜哉?”
疏入不賜批, 命入侍賓筵。 最中引避請遞, 上許之, 特除李惟秀爲大司憲。
○以權噵爲吏曹參議、金時默爲判尹、鄭存謙爲工曹參判、趙雲逵爲判義禁。
1月 28日
편집○丙午/二品以上問候, 以鰲興府院君金漢耉葬日也。 領議政金致仁, 請復設校書館兼校理, 以蕫編摩之役, 又請加設樞府郞二員, 上以紛更有弊, 不從。
1月 29日
편집○丁未/上祗迎廟社香祝于延和門。 仍召耽羅民, 問疾苦, 對曰: “癘氣熾盛, 民多死亡, 穡事失稔, 又無以資生。 何幸國家區劃羅里浦穀物, 而中流遇風, 盡爲臭載, 島民遑遑, 若赤子之失哺矣。” 上聞甚愕然, 命道臣拯出, 又令廟堂, 講究濟活之策。
四十六年 二月
편집2月 1日
편집○朔戊申/上展拜敬奉閣, 仍御崇政殿月臺, 召見前朝子孫王姓人, 賜王允道等四人米布, 命軍門調用, 京外賤役者, 令京兆搜訪, 給代口免之。 上謂左議政韓翼謩曰: “此因命讀《文獻備考》, 興感而然也。” 翼謩曰: “此擧實追先朝崇義殿除職之意, 誠可以迓續景命矣。” 上曰: “卿言過矣。”
2月 2日
편집○己酉/上御崇政殿, 行朝講常參。 特進官趙明鼎曰: “治平之本, 在於用人。 而我朝科目取人, 其法近益不古, 明經者徒口誦, 製述者多倖占。 躁競成習, 喪其廉隅, 求外營生, 害及生民。 至於京中動駕, 儒生祗迎, 亦出希望, 有關士習。 宜更定科制, 以垂燕謨。 且財用罄竭, 無如近日, 國無三年之蓄則必亡, 不可不及時講究也。” 上命進前, 問救弊之要, 明鼎曰: “科弊則罕設簡取, 爲可救之策。” 裕財之道則無所建白, 而請博詢。 然其言多中時病, 而重聽不善奏對。 上命大臣諸臣可否之, 率以數語彌縫, 暗與指笑而已。
○憲府【掌令鄭彦暹。】申前啓, 不允。 又啓: “殷山縣監徐行德, 昏庸孱劣, 奸吏弄權, 請罷職。” 允之。
2月 3日
편집○庚戌/上御晝講, 命詣臺臺臣入侍。 憲府申前啓, 不允。
○時, 癘氣漸熾, 晋州等三十一邑, 死亡二千九百二十名、興陽等十三邑, 死亡四百十三名, 水原南陽等邑, 昨冬以後死亡, 五百八十名。
○上覽編輯廳《兵制考》, 至《歸養篇》, 敎曰: “前朝吳延建白親年七十獨子者免從軍, 此有可以傍照者。 此後赴防, 如有若此之類, 除赴防除納米, 一戶內三四人從軍者, 減一人著爲式。”
○上行夜對, 講《夙夜箴》。
2月 4日
편집○辛亥/安邊等二十七邑, 癘役死亡八百十六名。
2月 5日
편집○壬子/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領議政金致仁曰: “凡於節製, 直赴會試及給分人, 只許赴式年。 故苟非明經之人, 便皆空棄而無用。 節製今旣定式, 此後勿論增別式, 請從願許赴。” 上可之。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命特宥御寶僞造罪人卞世基ㆍ王貴賛ㆍ林遇春等死, 分配諸道。 時, 諸囚囚繫刑訊, 獄辭已具, 未及完決, 世基之妻連伊擊皷登聞, 上命刑曹判書具善復, 持入世基文案及登聞草供命讀。 有明陵陵役時, 連伊負土之語, 上曰: “信乎?” 善復曰: “果有之矣。” 上奇之, 特命其夫減律定配, 貴賛ㆍ遇春, 以其同罪, 不宜異同, 幷減死定配。 善復曰: “獄體至重, 豈容輕釋? 詢諸大臣而處之。” 上曰: “負土女之夫, 何可置之法? 雖大臣, 宜不敢不從。 且王氏子孫, 一邊免賤, 一邊置辟, 心有所不忍。 其卽退, 雖夜深, 開坐擧行。” 先是有河漢章者, 爲死囚, 而以其妻負土於鶯峰之役, 得以蒙放。 世基妻又效而爲之, 竟售其計, 貴賛輩罪當死, 因此幷宥, 奸民無所懲畏, 惜哉。
2月 6日
편집○癸丑/上行夜對, 講《夙夜箴》。
2月 7日
편집○甲寅/上御崇政殿, 行耆舊講, 文侍從三品二品, 太學生年七八十人以上, 幷命進參。 上誦《小學》篇題, 諸耆臣以次進讀《立敎篇》, 各賜表裏與帛而罷。
○行夕講。
○掌令崔上疏, 略曰:
“近來諸臣之說時務論君德者, 必須先下幾句好語, 宛轉說去, 左看右看, 一無圭角, 然後始敢投進, 一或有語非常腐, 意不陳冗, 輒示聲色, 過加譴斥。 初出愛君之忱, 終遭情外之敎, 諸臣將何所利於身家, 而必陳逆耳之言哉? 保護湯劑時, 命退却, 效古繳覆, 輒施譴罰, 辭氣之間, 未免過中, 擧措之際, 或致失當, 臣竊不能無憾於天地之大也。 夫牛松, 國之大禁, 守令宰殺, 罪至罷官, 生松一株, 律有徙邊, 大典之重, 固可知矣, 國綱漸弛, 民不畏法, 屠殺益甚, 斧斤轉酷, 瞻聆俱駭, 有識寒心。 噫! 虞衡之政, 三代所重, 斧斤以時, 可以養生送死。 況自頃年蟲災以後, 尤宜申飭。 至於耕牛, 卽稼穡之本, 勞其力而屠其肉, 君子之所不忍。 故程子至以年凶爲殺牛之致, 此誠惻怛切至之言也。 比來收牌之命屢下, 此蓋同樂之盛意, 出於賜酺之遺意。 下民頑蠢, 狃於無禁, 私自椎屠, 殆同日攘, 不但有害於耕作, 抑亦大關於紀綱, 申加痛禁焉。”
批曰: “今者附陳, 可見愛君。 纔申飭內局, 駱粥亦命停焉, 意蓋此也。 今則禁屠若前, 豈有此弊? 其於禁松, 不若嚴禁牟利之輩, 其令備局, 或有此弊, 嚴加痛懲可也。”
2月 8日
편집○乙卯/上詣永禧殿展拜, 王世孫陪後。 回駕時, 展拜儲慶宮, 仍詣景福宮, 御勤政殿舊基。 上親製文以敎, 略曰: “嗚呼! 以否德無能, 臨御旣四十六載, 年亦七十七歲。 何事繼述, 何事揄揚? 嗚呼! 國初洪武壬申, 受皇命定都漢陽, 聖繼神承, 今已三百七十九年, 猗歟盛哉! 至于否德無能, 如履薄氷。 而噫世道若此, 國勢若此, 吾民若此, 人心若此, 有一於此其難其難。 況靑丘相依, 惟祖若孫, 而其祖益衰, 其孫沖年, 中夜興思, 可謂懍然。 今日大小臣工, 若念此, 豈不警惕? 而非徒不然, 暗室講究, 卽浮囂索筆, 陷人亦躁競。 試以周言之, 積德千有餘年, 文王始受命, 乃成八百年基業, 而及其末, 委靡之歎, 可勝言哉? 《羲經》云, ‘其亡其亡, 繫于苞桑。’ 予雖否德, 此心夙宵不敢弛。 吁嗟今日大小臣工, 亦體此敎否? 依孫其祖, 依祖其孫, 前坐後侍。 廣諭舊闕之基, 列祖監臨于上, 萬姓咸聽于下。 快滌舊習, 其若有效, 陟降想必欣豫, 而曰有後昆, 涼德其亦有辭, 而仰籲有臣矣。 咸聽此諭, 莫替此諭。” 仍命儒臣宣敎訖, 藏之政府, 又命朝臣年八十, 士庶年九十以上者, 特加一資。 歷臨編輯廳, 回駕時, 下標信, 命駕前後禁軍解嚴。 宣傳官金處升, 誤傳都監軍, 訓鍊大將具善行, 卽令解嚴, 旋覺其誤, 草記請處升罪。 上怒, 命棍汰處升, 敎曰: “善行之一邊鳴金, 一邊草記, 事極矛盾。” 命拿入, 罷其職, 以禁將李章吾代之, 具善復爲禁衛大將。
○以閔弘烈爲大司憲、申光履爲大司諫、鄭枋爲司諫、金鍾正爲吏曹參判、姜潤爲副修撰。
2月 9日
편집○丙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文廟釋奠大祭香祝。
○命行次對。 聞領相受由, 左相陳箚, 右相呈辭, 上降旨屢百言敦勉, 命都承旨金光國傳諭, 與之偕來。 仍命行晝講, 講訖, 還御崇政殿, 光國復命曰: “右相方入來矣。” 命引見大臣備堂。 右議政金尙喆, 又陳懇乞免, 不許。 上覽濟州牧使安宗奎狀聞. 敎曰: “頃於延和門, 召見本州陪持人, 賑資四千餘石, 已快許矣。 王言當信, 民可欺乎? 令備局卽爲區劃, 草記分付。” 尙喆曰: “賑穀區劃中, 種太則不入。 嗣歲播種, 所關尤緊, 請沿海邑所在精實穀, 從便區劃, 斯速入送。” 從之。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2月 10日
편집○丁巳/月入東井星。
2月 12日
편집○己未/行晝講。
○召編輯堂郞, 讀奏所抄。 敎曰: “《尙書》曰欽哉欽哉, 惟刑之恤哉, 漢文亦云, 刑者不可復屬。 壓烙二刑, 旣除之。 此後則雖關係鞫囚, 切勿用治盜之刑, 非强盜而用亂杖周牢之刑者, 內而耳目紏繩, 外而道臣啓聞, 使吾無告之民, 先陷焉。” 仍命刑考郞廳, 編入此敎於《備考》。
2月 14日
편집○辛酉/上引見大臣備堂。
○先是, 知事南泰齊因耆舊朝參, 言科場之弊, 上命退而陳箚, 至是泰齊上箚論列。 略及變通之要, 以罕設簡取爲言, 如明鼎之對。 時邦慶荐疊, 科擧頻仍, 人多官窄, 無以疏滯, 躁競僥倖, 職由於此。 泰齊箚論雖切中時病, 上無意採用, 賜以例批。
2月 16日
편집○癸亥/行晝夕講。
2月 18日
편집○乙丑/召漢學吏文文臣, 試講製。
2月 19日
편집○丙寅/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掌令鄭彦暹。】申前啓, 不允。 又啓: “近來官方淆雜, 至於監察而極矣。 監察卽古之殿中御史, 我朝設置, 尤爲自別。 而銓曹視同該司, 不顧來歷地處, 混同差擬, 武監察爲尤甚, 署單中冒竊科宦之弊, 往或有之, 請申飭銓曹另擇。” 允之。
○平壤府失火, 延燒民家七十戶, 命以會付耗米, 區別大中小戶題給, 亦令本府顧恤, 從領議政金致仁言也。
2月 20日
편집○丁卯/上御隆武堂, 試文臣朔射。
2月 21日
편집○戊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寧陵忌辰香, 還御崇政殿, 行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召編輯八郞, 各奏所抄, 讀至中廟賜筆墨翰苑事, 上嗟歎久之, 敎曰: “《備考》中仰聞中廟下政院之敎, 猗歟盛哉。 其尤盛者, 卽賜筆墨於藝院, 此特令直書之盛意也。 與予之大公史筆四字, 書付翰苑者, 偶然相符, 冞切追慕。 嗟哉! 諸秉筆之臣, 必也直書, 使其君之過, 無遺於國史。” 領經筵事金致仁曰: “人君所畏, 惟在史筆, 中廟盛擧, 今又仰覩矣。” 上曰: “雖直書, 予則不知, 後人見之, 知此則宜畏愼也。”
○行夕講。
2月 22日
편집○己巳/行晝講, 夕講。
2月 23日
편집○庚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儲慶宮ㆍ毓祥宮春享祭香, 還御光明殿, 王世孫侍坐。 上顧謂曰: “汝纔講《中庸》, 今日予當試講。” 命宮官, 進《中庸》, 上先誦第一章, 命世孫臨講一遍。 上曰: “聞讀聲, 可知多讀。 且陳文義可也。 何謂天命之性? 其所命有誰聞而見之乎?” 世孫對曰: “化生萬物, 氣成形而理亦賦, 若命令然矣。” 上曰: “修道何也?” 對曰: “性則聖凡皆同, 而氣稟有過不及之差。 故修道然後, 天性可復也。” 上曰: “修之如洗鼎磨鏡乎?” 對曰: “以日用所當行者品節之, 是謂修之也。” 上曰: “品節果爲幾節乎?” 對曰: “尊尊親親, 皆其節也。” 上大加歎賞。 仍下御製詩二句, 世孫卽席賡進, 諸臣以次賡進。 時春宮學業日就, 英睿過人, 講音淸亮, 見解精透, 聖問所及, 對輒如響, 入侍諸臣, 莫不延頸歡忭。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行夕講。
2月 26日
편집○癸酉/上御資政殿, 行常參朝講。 講訖, 領議政金致仁曰: “設置惠民署, 蓋出於爲醫藥濟民疾病, 而舊法全廢, 惠不及民, 甚無謂也。 矧今病氣熾盛, 病者相續, 請令五部活人署所須藥餌, 隨卽報本署覓給, 俾有實效。” 從之。
○命各道分養馬, 先令禁旅自擇後, 分給他軍門。 兵曹判書蔡濟恭, 以禁軍官馬, 皆玄黃不堪騎, 由他軍門先擇, 奏之故也。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趙重晦爲開城留守、尹得養爲大司憲、安杓爲大司諫、姜潤爲執義、洪應輔爲獻納、洪相簡爲修撰、李最中爲刑曹判書、趙榮進爲京畿觀察使、洪良漢爲黃海道觀察使, 特陞權噵嘉善。
2月 27日
편집○甲戌/上引見大臣備堂。
○敎曰: “予在銅闈時, 梁得中爲桂坊, 嗣服後爲南臺, 勸予實事求是, 書付殿中, 尙今興惟。 令銓曹, 錄其後。”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夜對, 講《夙興夜寐箴》。
2月 28日
편집○乙亥/行晝夕講。
2月 29日
편집○丙子/行晝夕講。
四十六年 三月
편집3月 1日
편집○朔戊寅/行朝晝夕講。
○親臨崇政殿月臺, 進行三日製, 命進士崔致白, 直赴殿試, 餘各給分。
3月 3日
편집○庚辰/上祗迎先蠶香, 仍御延和門, 行文臣製述。
3月 4日
편집○辛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上誦《小學》《立敎篇》曰: “《子夏章》附之《立敎篇》末, 何意也?” 校理金魯淳曰: “編次之際, 自然如此矣。 賢賢易色之對, 卽如惡惡臭也, 與上章泛愛親仁, 相爲表裏。 賢賢一句, 願留聖意。” 上曰: “予問則無心, 而所對則有意, 此予平日苦心牢守者也。 初於尹鳳九疏, 有所處分, 申暻事後, 亦製《裕昆錄》, 而有李謙彬處分矣。” 仍拍案曰: “魯淳敢以賢賢爲譬者, 豈不亂予心乎? 因文義闖私意, 若此不已, 大訓亦將投諸水中歟? 其宜防微杜漸, 校理金魯淳, 特施不敍之典。”
3月 5日
편집○壬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皇壇香, 仍御典設司, 敎曰: “今日只誦《風泉章》。 季夏在前, 先何復樂?” 政院玉堂, 箚啓交爭, 不從。 夜三皷, 上露伏以待皇壇禮畢, 仍詣敬奉閣展拜。
3月 6日
편집○癸未/行晝講, 特寢加月藏樂之命, 從大臣之請也。 未幾, 因讀《警世問答》興懷, 又命藏樂, 因大臣奏, 旋復寢之。
3月 7日
편집○甲申/以李性遂ㆍ李碩載ㆍ金漢耆ㆍ李昌儒爲承旨。
○上駕詣毓祥宮。 初, 以毓祥宮忌辰, 大駕明將夙詣, 司書權禛適在直, 以其母病, 陳疏徑出。 上聞疏入, 怒曰: “渠雖有親病, 不諒其君今日之心。 且以三日之制, 曾有下敎, 而違令投章。” 命削其職, 仍命卽日動駕。 是日, 上召編輯郞廳洪纉海問之曰: “汝掌《職官考》, 而內寺府官名與額數, 亦爲修入云, 然乎?”對曰: “內寺府旣入於《經國大典》, 則《備考》亦當修入, 而中間沿革, 無以考據, 故使下吏, 問於內寺府矣。” 上曰: “不稟而每問於內寺府, 不若古人不言溫室樹之意, 其涉汎濫。” 命罷其職, 旋卽寢之。
3月 8日
편집○乙酉/上在毓祥宮, 以金魯永爲繕工假監役, 貶吏曹判書朴相德爲忠淸水使。 時上欲除魯永職, 命該曹擬入當窠, 倉卒未及擧行。 上怒甚, 以爲操縱君命, 遂貶相德, 促令魯永入肅。 蓋監役之除, 有年限, 而無謝恩, 其除與謝, 皆非古例也。 未幾命相德內擬, 移除魯永桂坊, 魯永乃月城尉金漢藎孫, 年才弱冠矣。
3月 9日
편집○丙戌/上還宮。
3月 10日
편집○丁亥/上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溵爲吏曹判書、李世演爲大司諫、李顯祚爲執義、李東遇爲正言、金光緯爲掌令、閔游ㆍ安廷鉉爲持平、呂善應爲司諫、朴師崙爲獻納、申光緝爲校理、金基大ㆍ趙昌逵爲修撰、黃最彦ㆍ趙載俊爲副修撰、李致中爲副校理、兪漢謹爲說書、李鎭衡爲司書。
3月 11日
편집○戊子/上違豫, 藥院輪直, 朝廷口傳問候。
3月 12日
편집○己丑/藥房入診, 召見時原任大臣。 右議政金尙喆請諸道舊還, 自廟堂區別, 當年災實, 酌定當捧之數, 發關行會道臣, 以此數分排各邑, 視面里豐歉, 量宜分徵, 以準當捧之限, 上命雜議之。 諸大臣皆以尙喆言爲是, 從之。
3月 13日
편집○庚寅/樂房入診。 命撤院直及朝廷起居。
3月 14日
편집○辛卯/上引見大臣備堂。
○以金漢耆爲守禦使、趙曮爲吏曹判書、南玄老爲大司諫、鄭擇爲掌令、朴取源爲應敎、洪秀輔ㆍ鄭昌順爲副校理、沈頤之爲修撰、宋志淵爲輔德、趙英鎭爲說書。
○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命罷內局三提調。 時上候未及平復, 而因昔庚寅直宿事, 追慕命撤直, 以都提調洪鳳漢不爭撤直, 而只請停祗迎故也。
○有吏人張翼標者, 假稱御史, 作亂于嶺南蔚山府, 事覺, 道臣李瀰啓聞, 該曹以一罪, 考律覆啓。
○上御延和門, 拿入前忠淸水使朴相德, 問替納密符之罪, 相德對以未付軍職之故, 遂釋之。
3月 15日
편집○壬辰/藥房入診。 敎曰: “連聞畿湖狀聞, 雨暘適中, 今日之雨, 可謂知時。 然一念操捨, 豐歉可戒, 今雖雨, 明日不雨, 焉可知也? 貯水灌漑等節, 其令諸道另飭。
3月 16日
편집○癸巳/行晝講。
3月 17日
편집○甲午/大司諫南玄老上疏, 略曰:
“頃年藏樂之命, 雖出追遠之念, 不過因情創行, 有違斯須不去之義, 而視若常典, 特敎屢降。 以殿下無窮之孝思, 將不免過中之歸, 臣竊惜之。 以禮使臣, 卽我朝家法, 而日昨重臣之拿入, 實非群情之所期望。 閫符替納, 誠有罪焉, 譴罷黜削, 無所不可。 而秩在卿宰, 事異軍法, 則殿庭捽入, 景色遑遽, 是豈聖朝禮待群工, 柯則後昆之道哉?”
疏入, 賜批嚴責。 初命削職, 尋命刊案。
3月 18日
편집○乙未/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洪樂仁爲吏曹參判、沈勗之爲大司諫、洪景顔ㆍ李一曾爲掌令、鄭景仁ㆍ洪相聖爲持平、尹養厚爲副應敎、金基大爲校理。
3月 19日
편집○丙申/上御崇政殿月臺, 行望拜禮, 以皇明甲申運訖之日也。
○以安聖彬ㆍ呂善亨爲持平、洪彦喆爲掌令、趙㻐爲正言、李命植爲吏曹參議、徐有元爲獻納、金魯鎭爲大司成。
3月 20日
편집○丁酉/以呂善德爲持平、朴相老爲弼善、前領府事洪鳳漢敍用, 還付領中樞。
3月 21日
편집○戊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英陵香, 仍御崇政殿, 行丙子忠臣子孫文蔭儒生製述, 命依甲申忠良科例, 居首人許赴會試, 餘各給分。
○淸州人韓鍮, 持斧伏闕, 投呈一疏, 其大槪請斬奸臣洪鳳漢云云。 政院退却, 不捧者半日。 鳳漢纔蒙敍陳箚, 時在城外聞此, 卽待命金吾, 以鄕儒疏槪, 萬萬驚慘, 言送政院。 上聞待命措辭之異常, 始知有儒疏。 命儒生入侍, 時日已向昏, 鍮已去莫知所在。 初更, 上出御建明門, 命發捕。
3月 22日
편집○己亥/金吾郞, 捕韓鍮至, 上問: “汝所陳何疏?” 鍮曰: “論斥侫臣疏也。” 上命承旨讀其疏, 首言涅臂許國, 負斧矢死之意, 至引朱雲以自比。 仍極言鳳漢父子兄弟, 次第占科, 幷據要津, 貪權竊柄, 專擅誤國之罪, 有曰其子樂仁, 旣猾且狂, 其弟麟漢, 湖藩貪虐, 人欲食肉。 又曰: “亡國洞亡政丞, 已成童謟。” 蓋鳳漢居在安國洞故也。 又曰: “山林之被罪, 言官之請討, 前後儒疏之竄逐停擧, 皆由於鳳漢。 欲陳此疏日久, 而鳳漢令捕廳逐之, 騎省禁之。” 末言先斬臣後斬鳳漢。 讀訖, 上曰: “萬古所無也。” 領議政金致仁、右議政金尙喆曰: “豈有如許急書乎?” 上謂鍮曰: “古人云, 人非堯舜, 安得每事盡善? 就事論事, 或謂之權奸可也, 何至若是之甚乎? 必有血怨骨讎也。” 鍮曰: “係國家存亡, 故不忍立視, 豈有纖芥之怨? 殿下問於渠則可知矣。” 上曰: “疏中稱朱雲, 汝欲得朝鮮一直字而爲此乎?” 鍮曰: “都出爲國。 雖立斫, 未知聖敎之穩當。” 上厲聲曰: “咫尺帳殿敢曰: “下敎不穩, 是豈臣子道理?” 命鞫之。 上曰: “汝疏中竄配停擧云者, 皆君上之所命。 何關於領府乎?” 鍮曰: “爲大臣, 不能匡救故云也。” 上曰: “四十年苦心, 只有領府一人協贊。 故汝輩必欲甘心, 此由於黨人指嗾也。” 鍮曰: “鳳漢所爲, 非協贊, 皆亡國之事。 若受人嗾, 豈有先斬臣之言乎?” 刑推一次後, 敎曰: “人心世道, 一何至此? 昨年有韓鏶, 今年有韓鍮。 莫云十寸。 其心一也。 況處分申暻, 豈由相奏? 黨人竄配, 皆由於君, 而莫敢售於其君, 甘心於其時輔相, 此乃路人所知。” 命刊儒名於儒籍, 定配黑山島, 三倍道押送, 焚其疏。
○諫院【司諫沈勗之。】申前啓, 不允。 又啓: “臣蒼黃承牌, 未知韓鍮疏語之如何。 而以帳殿問目辭語觀之, 殿下幾年倚任之臣, 陷之於罔測之科, 其兆眹不可測也。 鍮是鄕人, 渠何以自知? 雖以渠供中, 道路風聞言之, 渠旣爲此重大之擧, 則傳說之人, 決無忘置之理。 嚴問之下, 抵賴不服, 至有酌處之命, 此不可如是略治。 請更令王府盤問, 快正誣人之罪。” 上曰: “其請雖得體, 處分亦有意, 其何傷乎?”
○校理金尙默上疏, 略曰:
“臣於疏儒親鞫, 不勝憂歎。 臣未見其疏, 雖未知有何條陳, 而草野叫閽, 從古有之。 言可用則採之, 不可用則斥之, 卽我列聖朝家法也。 今殿下只憑大僚之胥命, 始聞儒生之有疏, 而未及徹覽, 遽命金吾, 拿致捕廳發捕, 繼之以桁楊竄逐, 若治惡逆, 此前古所未有之事也。 傳之八方, 書之史冊, 其爲累聖德而傷國脈, 當如何哉? 鄕曲儒生之語及朝廷, 雖曰狂妄, 若以觸犯大臣, 遽加威怒, 則草野進言之路, 自此而阻絶, 雖有危亡之機, 殿下莫之聞也。”
又曰: “名以疏儒, 伏闕終日, 而自下牢拒, 任自揮斥, 事未前聞, 有關後弊。 諸入直騎省堂郞, 從重勘處。” 疏入, 上怒曰: “尙默之疏狂悖, 予何爲答?” 命施不敍之典, 尋削其職。
○特命洪鳳漢致仕。 命三大臣入侍臥內, 上曰: “領府爲國之心, 予豈不知? 而終欠持重, 以昨日光景觀之可知。 命以許休, 此乃終始曲保之意也。” 領議政金致仁曰: “領府十年柄國, 調劑至公, 事務練達, 年且未至, 豈容捨諸?” 上曰: “予意深矣。” 致仁退而陳箚, 略曰:
“原任大臣, 受聖上特達之知, 任世道彌綸之責, 協贊聖化, 勤勞國事, 其進退關係如何? 今其遭罹, 雖云罔極, 聖明在上, 安有他慮而預爲之所乎? 伏願亟收前敎焉。”
判府事金相福ㆍ金陽澤ㆍ李昌誼亦聯箚以請, 上不從。
○以金華鎭爲大司憲、任希雨爲司書、李得臣爲獻納、尹勉升爲正言。
3月 23日
편집○庚子/上御晝講。 儒臣尹養厚ㆍ林鼎遠啓曰: “前大司諫沈勗之, 帳殿所懷, 以究覈言根, 至請王府盤問, 豈有如許臺體? 關係後弊, 請施譴削之典。” 上曰: “所奏得體, 刊名仕版。”
【史臣曰: 噫! 爲臺臣, 請問言根, 古有是否? 臺體得失勿論, 薇垣長職任何如, 而乃以無識者流, 苟充至此, 良可寒心。 而如勗之者, 復何足責也。】
○以尹東昇爲吏曹參議、金時默爲戶曹判書、金履素爲校理。
○以洪鳳漢爲奉朝賀。
【史臣曰: 鳳漢薄有才慧, 地同休戚, 久秉勻軸, 最荷倚毗。 總廊廟機務之要, 而多騁小智, 握朝廷進退之柄, 而或引非類。 山疏臺章, 非不知名義之至重, 而怵迫天威, 請討大庭, 實啓無窮之弊。 積失士類之心, 重以父子兄弟, 布列要津。 滿盈之極, 理必招損, 利權所在, 怨已隨之, 識者嗟惋, 知其必敗久矣。 鍮以草野之人, 持斧伏闕, 尺疏叫閽, 言多切直, 可謂難矣。 然其心若專出於爲國, 則平說道理, 明言其罪可也。 爛臂涅字, 一何苦也, 負斧矢死, 一何勇也? 至引童謠, 以動君聽, 必欲殺之而後已, 亦何已甚也。 鳳漢罷相, 巳由上心厭薄。 而鍮疏一入, 十年元輔, 勒致其仕, 天意可見, 亦足爲居寵履滿者之戒哉。 始鍮發文道內, 以故相朴世采聖廟黜享及請去《裕昆錄》事, 聲言陳疏, 而多聚錢財, 及入京疏出, 而發文中數事, 初不入焉, 人皆怪之。 其疏本, 燬於殿座, 時史佚不傳。】
○以李性源爲承旨。
3月 24日
편집○辛丑/上召見奉朝賀洪鳳漢於臥內, 諭以爲惠嬪許休, 出於曲保之意, 鳳漢涕泣而退。
○正言李翼運上疏略曰:
“親臨訊囚, 何等重大, 鄕曲儒生, 何難招致, 而半夜臨門, 輕先發捕, 許多隷卒, 肆意縱橫, 致有無辜儒生, 至被混捉, 結縳歐打, 拘留闕外, 殿座罷後, 自下放送, 景色愁慘, 道路切嗟。 臣未知其捕其放, 孰使之然哉? 竊恐殿下政令嚴急, 眩於擧行, 待士厭薄, 少不顧惜之致, 而該府該廳做錯之失, 不可不嚴處, 以杜後弊。”
疏入, 敎曰: “韓鍮事, 以通文言之, 不可不問, 以大槪言之, 不可不嚴處。 其中雖有混被者, 可謂薄物細故。 而爲海東侍從, 敢爲此輩, 非特無嚴, 輕重倒置。 其章給之, 翼運永刊仕版。” 先是儒生沈儀之, 以故相朴世采斥享事陳疏未徹, 鍮與儀之往來相親。 金吾郞捉鍮於儀之家, 而儀之亦被縳, 至闕外, 故臺言及之。
3月 25日
편집○壬寅/上御崇政殿月臺, 親傳明陵香祝, 仍御典設司, 誦《蓼莪篇》三遍曰; “古人實獲我心。”
○命削知製敎尹坊ㆍ鄭昌順職, 以不製奉朝賀洪鳳漢宣麻敎文也。
3月 27日
편집○甲辰/上親臨崇政門, 宣麻于奉朝賀洪鳳漢, 鳳漢進箋謝, 上曰: “古有黑頭宰相, 今有黑頭奉朝賀矣。”
○行晝講。
○以崔台衡爲承旨。
○上聞前此韓鍮將疏論《裕昆錄》, 且請故相朴世采黜享, 發文於四學, 乃御延和門, 命大司成金魯鎭, 率館學儒生入侍。 上問: “汝輩見通文乎?” 館儒對以未見, 學儒則對以見之。 上以諸生所對, 多不以實, 皆施停擧放逐之罰, 旋命寢之。
○特罷判府事金相福ㆍ金陽澤ㆍ李昌誼職, 以洪鳳漢許休時, 聯箚請留故也, 未幾幷命敍用。
○巨濟古縣面女人三十七名, 飮海毒致死, 命本道恤典擧行。 時海毒遍發, 民之食魚蟹鰒蛤者輒中死, 統制使李國賢, 以半乾全鰒, 不得封進之意, 狀聞故也。
3月 28日
편집○乙巳/行晝講。
○竄儒生沈儀之于海南, 金龍甲于稷山, 以儀之, 韓鍮之所親密往來者, 而龍甲, 儀之之學徒也。
3月 29日
편집○丙午/行晝講。
○以洪重孝爲大司憲、徐命天爲大司諫、洪檢爲執義、李迪輔爲司諫、郭鎭純ㆍ宋濟魯爲掌令、金樂洙爲獻納、李東顯。 韓後樂爲正言、趙宗鉉爲副應敎、趙昌逵爲校理、金觀柱爲副校理、徐命膺爲刑曹判書、尹得養爲吏曹參判、李商芝爲吏曹參議。
3月 30日
편집○丁未/以李壽勛爲執義、李鎭恒爲司諫、宋鍈ㆍ羅忠佐爲掌令、李漢一ㆍ朴師亨爲持平、李命勳爲獻納、任希曾ㆍ柳薰爲正言。
○命發捕沈儀之。 上御內兵曹親鞫。 問儀之: “汝與韓鍮相親乎?” 對曰: “曾不相知, 上疏前二次來見矣。” 上曰: “疏辭與之相議乎?” 對曰: “無相議之事, 而疏本則見之矣。” 上曰: “汝不挽止耶?” 對曰: “涅臂委來之人, 必不以臣之一言改其心, 故初不挽止矣。” 上曰: “洪奉朝賀, 汝以爲何如人也?” 對曰: “以爲一國權臣矣。” 上曰: “汝以鍮之疏爲是耶, 非耶?” 對曰: “不忍爲非矣。” 上曰: “何以爲是乎?” 對曰: “其父子叔姪, 盤據朝廷, 操弄權柄故耳。” 上曰: “奉朝賀事, 猶是薄物細故, 予不欲更問, 而《裕昆錄》事, 汝以爲如何?” 對曰: “《裕昆錄》, 是殿下之所作, 安敢有非之之心乎?” 上曰: “先正之事, 汝以爲何如?” 對曰: “故相臣朴世采事。” 語未卒, 上厲聲曰: “其君稱先正, 而汝則稱故相耶? 命施刑, 上問: “先正從享, 汝何爲而不滿乎?” 對曰: “平日以其從享爲未穩, 故如是耳。” 上曰: “未協之端, 毋諱而告之也。” 對曰: “已陳於昨年疏中矣。” 上欲施一律, 詢于大臣諸臣, 皆言: “罪固當死, 而願推聖人好生之仁。” 乃命減死, 栫棘南海縣, 命自今翰注傳播筵說者, 永錮其身, 以儀之得見筵說故也。
四十六年 四月
편집4月 1日
편집○朔戊申/上御崇政殿庭, 祗迎文廟夏享大祭香。
○行晝講。
4月 2日
편집○己酉/以金養心爲掌令、盧聖中爲獻納、徐有元爲校理、李致中爲修撰、李鎭衡爲弼善、金魯鎭爲金羅道觀察使、洪檢爲副修撰、前判府事金相福付領中樞、金陽澤ㆍ李昌誼付判中樞。
○先是, 上聞韓鍮涅字於臂, 命送禁軍審驗, 至是禁軍回奏: “果以匙頭焫火爛肌, 泹死君匡國四字矣。”
○上御建明門, 召太學儒生入聽, 宣諭儒生, 至者若干人。 上以沈鈒卽儀之之親族, 隱匿不現, 今始被捉, 沈商賢雖與鈒有間, 擧措放恣, 幷施刑訊。 沈鈒鍾城府永爲鄕民、商賢放逐本鄕, 儒生或三年停擧, 或墨名《靑衿錄》。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以申益彬爲持平、任希簡爲正言。
4月 3日
편집○庚戌/以李蓍建爲司諫、李台鼎爲掌令、蔡緯夏爲獻納、金普淳爲司書、洪相簡爲文學、兪漢敬爲說書。
○大司諫徐命天上疏, 略曰:
“昨日諸生之無故不來者, 固可罪也。 第其聞命有早晩, 所居有遠近, 則不能一時齊會, 亦其勢然也。 而辭敎非常, 擧措嚴急, 羅卒皀隷, 四散搜索, 驅迫道路, 數百多士, 顚倒闕庭。 而及其一言失對, 輒加刑杖。 彼一二儒生, 固不足恤, 豈不有違於我聖上平日樂育之意耶? 至於金吾秋曹郞之不善奉行者, 自有其律, 何至庭訊? 噫! 刑政自古帝王之所欽恤, 而卽我殿下之亦嘗審愼者也。 雖係重獄, 尙軫濫刑之戒。 而今者處分之過中, 乃至於此, 是豈群下之所仰望於聖明也哉?
疏入, 命甲山府爲民。
4月 4日
편집○辛亥/流星出少微星下, 入西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許。
○上御晝講。 上曰: “今日則勿陳文義。” 知經筵元仁孫曰: “經筵體重, 請依前陳文義。” 上曰: “是矣。” 命各陳文義。 敎曰: “知經筵所奏得體, 特賜皐比以奬之。” 講訖, 仍引見大臣。
4月 5日
편집○壬子/以沈鑧ㆍ朴弼逵爲承旨。
○上詣景福宮, 御光化門, 聚集儒生數千, 宣諭曰: “汝輩如有欲言者, 今日奏之, 則予不罪之。 此後如有抗疏者, 當以逆律治之矣。” 諸儒皆對以無仰奏之事。 上命藏其名錄於史庫, 仍命童蒙進前, 各誦《小學》一大文, 不通者, 令大司成施夏楚。 童蒙中有鄭周誠ㆍ兪漢悅者, 武弁子也。 上敎曰: “何必棄箕裘之業乎?” 命兵判勸武, 仍詣彰義宮, 御養性軒, 行晝講。
4月 6日
편집○癸丑/行晝講。
○上行夕講, 講《小學》。
4月 7日
편집○甲寅/流星出心星下, 入南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許。
○行晝講。
4月 8日
편집○乙卯/行晝講。
4月 9日
편집○丙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穆陵香, 仍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4月 10日
편집○丁巳/行晝講。
○以趙雲逵爲戶曹判書、安𠍱爲大司諫、申大脩爲執義、權恢爲持平、李一曾爲獻納、成德朝ㆍ李惠祚爲正言、李命彬爲校理、禹弘圭爲慶尙左兵使。
4月 12日
편집○己未/行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上御崇政殿月臺, 受諸臣謝箋。 先是, 上覽舊庚寅四月進宴日記興感, 其時參宴諸臣子若孫, 賜紬帛有差, 數爲十餘人。 受賜者皆上箋, 謝恩故也。
○特陞左承旨宋文載嘉善階, 以文載內外家三世, 皆參舊宴, 有是命。
○以元仁孫爲都承旨。
4月 13日
편집○庚申/行晝講。
○上御延和門, 召見士庶, 今年回甲人賜米。
○以魚錫定爲承旨。
○行夕講。
4月 14日
편집○辛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順陵忌辰祭香, 仍行晝講。
4月 15日
편집○壬戌/行晝講。
4月 16日
편집○癸亥/以金鍾正爲大司憲、李得臣爲獻納、李秉鼎爲校理。
4月 17日
편집○甲子/上命大司成李福源, 率應講儒生入侍, 命誦《心箴》, 各給紙筆墨。
4月 18日
편집○乙丑/以李普觀爲東萊府使。
○行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上御夕講。 講訖, 命讀《文獻備考》, 至刑考恤刑條, 編輯堂上李最中曰: “我聖上嗣服之初, 特除壓烙兩刑, 可謂質堯舜而有辭, 臣不勝欽仰。 而近來親問鞫囚, 輒以朱杖亂撞胸脅, 此實無於法者。 今後則除之, 俾垂好生之德。” 敎曰: “今因李最中之言, 不覺感歎。 撞之以杖, 雖非烙刑之比, 其酷滋甚, 衆杖齊撞, 其若致命, 何異亂殺? 此後雖有命, 執法之臣爭之, 執法之臣如或怯而勉承, 耳目糾劾事, 載於《備考》, 亦於金吾, 大書付之。 噫! 彼漢文、唐宗, 不過中主, 而聞一善則不惜數百之金, 與數百之疋。 此非他之比, 有賞然後可表其直。 李最中特賜熟馬一疋於殿庭, 使國人知予意焉。”
4月 19日
편집○丙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追感皇恩編》。 上曰: “雖藏樂時 所重在焉。” 命作樂。 時上以國朝日月蝕, 無可考據, 命春秋館堂郞, 考出《鼎足山城實錄》, 而《皇恩編》將以陪進奉安故也。
○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執義申大脩。】申前啓, 不允。 又啓: “江陵府使柳世德, 大小差役, 醜謗狼藉, 松田犯斫, 私自懲贖, 務安縣監宋奎煥, 惑妖妾而開私逕, 賄賂公行, 托廉問而縱私人, 威脅收斂, 請幷削去仕版。” 答曰: “竝先罷後拿。”
○上詣昌德宮, 展謁璿源殿, 臨弘文館, 觀日影石。 仍詣毓祥宮展拜, 還宮時, 命編輯郞廳徐浩修入侍。 問曰: “日影石, 汝知之乎?” 浩修對曰: “此乃湯盂洋所作, 而本末在《備考》中矣。”
4月 22日
편집○己巳/行晝夕講。
4月 23日
편집○庚午/以洪梓爲大司諫、呂善應爲司諫、李商舟爲持平、金履素爲獻納。
○上引見大臣備堂。 禮曹判書韓光會奏曰: “端廟朝六臣, 曾於戊寅贈職贈謚, 而朴彭年家外, 皆未宣謚, 謚號官敎, 送置寧越彰節祠矣。 河緯地奉祀孫, 有除職者, 方欲延謚, 而官敎在寧越, 難於擧行矣。” 上命銓曹, 別成謚誥, 遣郞宣謚。 光會又奏: “宣廟朝京畿監司沈垈, 壬辰殉節。 先朝特命贈謚旌閭, 而尙未擧行矣。” 上曰: “卽令該曹擧行。”
○上御內兵曹, 親問鄭智世, 命揪子島定配, 勿限年禁錮。 智世爲柔遠僉使, 虐民採蔘, 虛錄倉穀, 民多散亡, 監司狀聞故也。
○副校理李秉鼎上疏, 略曰:
“噫! 彼權禛, 凶攝之猶子, 逆褒之從兄, 而挾萬金豪富之資, 擅一道武斷之權, 希覬榮宦, 散財買文, 濫竊科第, 飜身換面。 前後居銓之臣, 只知渠之爲名祖之孫, 春坊臺省, 次第通擬, 物議駭惋, 至今未已。 頃年禛叔擴, 猥除齋郞, 臣伯父判府事臣昌誼, 時居臺地, 發啓請汰而蒙允, 矧今逆賊, 踵出於渠家, 侍從絶異於蔭仕。 臣若知禛來歷本末, 則豈容渠一日在朝, 而只緣禛畏其根泒之或露, 匿其父兄之深怨, 强顔納交於臣伯父禁中之座, 通書干囑於臣父掌銓之時, 至於與臣作僚, 略不回避。 臣實爲其所欺, 不早陳斥, 臣之墜玷家聲, 固已多矣。 宜亟施屛裔之典。”
批曰: “覽爾章, 乃覺本事。 然以予恒心, 非設禁者, 而況所請擬律, 不知穩當。 爾雖不知, 旣知之後, 翰圈通淸, 何不非哉?”
4月 24日
편집○辛未/行晝夕講。
○以尹東暹爲承旨。
4月 25日
편집○壬申/上御崇政殿, 試文蔭儒年六十一歲者, 取李堉等五人, 頒賞有差。 旋命陞拜堉刑曹參議。 武人六十一歲者, 亦取明日試射, 是歲是日, 卽先朝進宴回甲。 諸臣力請設酌而不許, 只命試取庚寅生人, 以志感焉。
4月 26日
편집○癸酉/上御中日廳 年六十一歲武士試射, 取崔海壽等二十五人。
4月 27日
편집○甲戌/行晝夕講。
○以李徽之爲大司諫、李顯祚爲執義、洪彬爲持平、金基大爲獻納。
○特除鄭象仁爲應敎、李鎭復爲副校理、趙昌逵ㆍ林鼎遠爲修撰、申光緝爲副修撰。
4月 28日
편집○乙亥/行晝講夕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上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徽之爲承旨。
4月 29日
편집○丙子/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朔祭香。
四十六年 五月
편집5月 1日
편집○朔丁丑/日有食之。 上親臨崇政殿月臺, 行救食禮, 至復圓, 始還內。
○命倣世宗朝舊制, 造測雨器, 置昌德慶熙兩闕。 令八道兩都皆造置, 俾審雨澤多少, 以測雨器尺寸幾何, 馳啓以聞。 仍敎曰: “此卽體昔年一風一雨命審之聖意, 何敢放忽? 聞實錄以爲, 測雨器設石以置。 今者兩闕兩雲觀, 皆造石臺, 高布帛尺一尺, 廣八寸, 臺上造圓穴安之, 穴深一寸, 用庚申新製尺。” 蓋庚申取三陟府在所世宗朝布帛尺, 參考《大典》, 新製尺式也。
5月 2日
편집○戊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寧陵忌辰香。
○流星出天津星下, 入東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許。
5月 3日
편집○己卯/行晝夕講。
5月 4日
편집○庚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及各陵端午祭香, 還內。
○上引見大臣備堂。
○以黃最彦爲承旨。
5月 6日
편집○壬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長陵忌辰祭香。
○以李吉儒爲慶尙左兵使。
○以李萬恢爲承旨。
5月 9日
편집○乙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獻陵忌辰祭香。
○行晝講, 仍引見大臣備堂。
5月 10日
편집○丙戌/行晝講。
○敎曰: “今日風泉之懷一倍。 聞田尙書之孫致雨, 尙未緋玉, 特爲加資, 營將待窠調用。 又敎曰: “李摠督之孫李勉, 如有子孫, 問于沁都, 令銓曹調用。”
○上詣敬奉閣展拜。
5月 11日
편집○丁亥/上親臨武臣講。 召見東萊府使李普觀, 敎曰: “昔諸葛亮, 北拒魏, 東拒吳。 方今對馬島凋殘, 於萊府最爲關念處也。” 勉飭以遣。 領議政金致仁奏, 《文獻備考》進上件, 當以壯紙印進, 其餘以白紙印頒, 而若印百餘件, 則其費當爲數千石矣, 上曰: “昔之漢文, 爲十室産, 猶惜百金。 況數千石, 能活幾千人乎? 今番進上進獻, 皆以白紙印進。”
○前判書南泰會卒。 上, 下哀綸曰: “南泰耆三兄弟, 事我幾年? 二人爲正卿, 一人爲宰列, 泰耆先故, 其弟泰會官至八座。 其風儀, 予嘗心依, 何意禮單之遽至? 凡事依禮擧行。 祭文當製下, 第四日遣禮官致祭。 其壻入侍, 昨見之, 心益嗟惜。 兄弟中有子年長者, 卽爲調用, 以示予意。” 先是, 儒臣洪檢晝講入侍, 上以其壻而許令替直出去也。
5月 12日
편집○戊子/持平李漢一上疏, 略曰:
“向來李秉鼎之論權禛, 外似公憤, 實則逞憾也。 權恢之入臺也, 將論秉鼎, 繕寫正本, 要語已出, 因權噵力挽而止。 有耳皆傳, 騰播一世, 無異已徹之章。 秉鼎劻勷奔走, 夜則乞憐於禛, 朝則泄憤於禛, 其蒙駿浮薄, 全沒廉恥。 雖不足責, 貽羞搢紳, 有關後弊, 臣謂李秉鼎宜施譴削之典。 恢之隨人俯仰, 壞損臺閣極矣, 亦宜譴削。”
批曰: “今覽爾章, 其涉異也。 恢果有是事, 則李秉鼎何論權氏? 恢則初何心而有此疏, 旣播復止, 擧措郞當。 其在礪風俗之道, 爾請俱是。 幷依施。”
○行夜對, 講《夙興夜寐箴》。
○以兪彦民爲大司憲、尹蓍東爲吏曹參議、李世演爲大司諫、呂善德爲掌令、郭鎭純爲獻納、柳義養爲正言、沈頤之爲副校理、金魯淳爲弼善、李商舟爲司書、李春輔爲說書、趙曮爲弘文提學。
5月 13日
편집○己丑/兵曹參知申一淸上疏, 略曰:
“八道郡縣大小山城, 或仍舊而繕修, 或創新而設築, 營造倉舍於其中, 而民居之遠於邑倉, 不便轉輸者, 許令輸入山倉, 寺刹之在閑處者, 無論大小, 幷隷山城, 蠲其僧役。 其築城則不必別用民力, 姑停數三歲習操, 以其山城可築邑, 俟其農隙, 用其民丁。 而旣停操練, 則兵使與營將廚傳之所費, 與大同習陳米會減者, 亦可助城役矣, 依儉歲納粟例, 許令富民, 願納於城役, 賞以資級, 則不過數年, 國內險要, 皆爲天設之保障矣。 北道茂山府, 僻在白頭山下, 雖名沿江, 實是揭厲, 與寧古塔, 連陸六百餘里, 而所帶軍五哨, 皆屬節度使。 或有不虞, 而領付兵營, 則茂山一府, 將空手而坐。 敵若潛師, 出於白山臙脂之間, 越車踰嶺, 繞五邑之後, 則直抵富寧ㆍ鍾城, 而磨天以北, 實有心腹之憂。 今茂山地廣人多, 爲五千餘戶, 除雜色軍額, 可得勝兵三千。 以茂山爲獨鎭, 而不領於兵使。 鏡城五鎭堡, 在於長白山底最僻, 無所關係於守邊者, 合爲一大鎭, 移設於茂山西北豆滿江發源處, 豐其鎭卒, 利其戎器, 與本府聲勢相應, 則彼雖有乘勝之鋒, 必狼顧其後, 不敢輕涉茂山嶺, 而遽南矣。 閭延ㆍ慈城ㆍ茂昌ㆍ虞芮四郡, 古有而今廢, 管於平安道, 而東接咸鏡道, 延袤四五百里, 足當我江原一道。 而山川險阻, 土地膴沃, 蔘貂之産, 甲於吾東, 天府之土也。 自三水西界, 至渭原東, 沿江千餘里, 皆嶄壁截岸, 江北彼地, 廣衍平陸, 我險彼夷, 見者謂天設之險。 其入則由牛項嶺, 嶺道絶峻, 魚貫而上, 實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險。 彼若闖我地理, 投鞭於如帶之水, 一據牛項之北, 則雖有孫ㆍ吳之奇略, 安能涉天險而逐之也? 夫四郡者, 江界之府庫也, 江界者, 七邑之頭腦也, 七邑者, 關西之所以爲關西也。 府庫失則是無江界也, 無江界則是七邑之頭腦空矣。 頭腦空則七邑孤矣, 七邑孤則是無關西矣。 今於閭延等地, 設置郡邑, 而許民耕食, 則遠近之民, 無田土恒産者, 必歸之如市, 不出四五年, 戶數充足。 如是則西鄙實有磐石之固, 而官方亦有振疏之道矣。 謹烽火, 將以通邊警, 而獨彼咸鏡一道, 每謂雲暗, 烽信全隔。 臣取考今三月烽燧狀, 則自端川甑山烽, 至于安邊鐵嶺, 無一日之雲暗不準, 自江原道淮陽峰道只烽, 皆以雲暗爲報, 以至楊州峨嵯山, 無一日之晴明相準, 則北烟之斷, 在於鐵嶺與峰道只兩烽之相接, 而其間爲十七里, 何其咫尺之地, 陰晴之判, 若是不同也? 宜遣有司, 審其烽路之遠近, 或加設或馳報, 俾無如前襲謬之弊焉。”
批曰: “年踰七耋, 慷慨亘中。 以一騎堂, 條列數事, 意在經綸, 言甚剴切, 其庸尙矣。 下此章於籌司, 其令回啓。”
5月 14日
편집○庚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行晝講。
5月 15日
편집○辛卯/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李命植爲吏曹參議。
○濟州民, 一胎産二男一女, 上曰: “雖非同色, 一胎産三, 曾有賜米之例。 令本州, 依此擧行。
5月 16日
편집○壬辰/行晝講。
○上詣景福宮, 御勤政殿舊基, 行望拜禮, 王世孫隨駕。 上以貞陵奉安御容與返虞, 在仁安殿, 復位後題主, 在康寧殿, 顯陵禮陟, 在千秋殿, 而皆是景福舊闕, 故覽《備考》興感故也。
5月 17日
편집○癸巳/行晝講。
5月 18日
편집○甲午/行晝講。
○斥補前判書洪麟漢爲忠淸水使、以麟漢撕捱不供職也。
○以李惟秀爲大司柬、申光履爲大司諫、李鎭衡爲執義、李範濟爲持平、朴相老爲獻納、李致中爲弼善。
5月 19日
편집○乙未/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得培爲吏曹參議、尹東暹爲大司憲、申大脩爲執義、李崇祜爲持平、朴相老爲校理、尹錫烈爲副修撰。
○前判書尹汲卒。 訃聞, 下綸音曰: “汲近年以來, 益篤精白, 因此被斥, 齟齬朝端, 深用戀戀。 此單遽報, 悼惜曷喩? 柩材擇送, 祭文當製下, 三明日遣官致祭, 以表予意。 聞來歲卽回婚云, 衣資食物, 輸送其夫人, 一以慰九原, 一以慰貞敬。” 汲字景孺, 故相斗壽五代孫。 官吏兵判兩館提學, 遂躋一品。 人或以言議太峻爲言, 然嚴於忠逆義理, 有所秉執。
5月 20日
편집○丙申/上行常參朝講。
○以李命植爲大司諫、李養遂ㆍ李遠爲持平。
5月 21日
편집○丁酉/上御崇政殿受麥, 仍行常參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以宋鍈爲獻納、李敬玉爲執義、沈觀之爲司諫、宋濟魯ㆍ成胤儉爲掌令、金復休ㆍ李東遇爲持平、任希曾ㆍ李羽逵爲正言、李益炡爲判義禁。
○持平李遠上疏, 略曰:
“平安監司閔百興, 蚩蠢無知, 鄙悖無行, 父兄處以化外, 不比子弟之數, 士夫視以下流, 恥爲儕友之列。 平日所業, 只是依附貴勢, 干囑牟利之事, 半生所與遊者, 武弁象鞮市井無賴之類而已。 萊灣商儈之輩, 皆推以市販物主。 及爲蔭仕, 屢典州郡, 貪饕無厭, 贓案歷歷。 勳宰甲第, 價踰千金, 而不顧所處, 必買乃已, 其兄故相切責而不聽, 女壻資裝, 至用銀器, 閔氏之亡, 自百興始者, 便成家庭之恒談。 噫! 陷人以殺妻之惡, 常情之所不爲, 而百興忍能證成於至親切友之間, 至若東營帷薄之醜, 無人不傳, 所謂詩禮之傳, 一變而爲夷者, 正指此也。 關東禁松, 非爲道臣肥己之資, 而稱以屬公, 窮搜累萬之資, 而盡歸私橐, 原州營底有京江巨富之良田美宅, 累千其價, 而百興以方伯, 肆然買取貯之, 以人所指目之妓妾, 貪淫縱恣, 一至於此。 以政官時事言之, 銓法政格, 漫不省識, 一任其子之行胸臆而快恩讎。 再昨年館錄之有命也, 爲其私黨之參圈, 敢於獨政時, 以相避幷擬啓請, 而擬其子於玉署單窠之首望而受點, 遂因一宰臣之稠坐, 揚言不得入參。 而其濟私罔上, 放恣無嚴, 到底如此, 永加黜錮, 勿廁搢紳, 然後庶可少懲其負犯矣。 噫! 以百興爲父, 則訓子何論? 而又不幸而有弘烈矣。 癡獃之生, 全無知敎, 縱悖之習, 反稱俊氣, 平居不悛, 叫呶傲慢, 所濡染者貨利聲色也, 所傳習者錦衣駿馬也。 渠或隨往東營, 濁亂父政, 罔有紀極, 東郊咫尺, 買取名庄, 營造近百間大家, 制度宏麗, 迷騃無知, 殆有甚於安石之王雱。 家行若此, 不敗何爲? 頃年聖上臨幸仁顯聖母誕降之舊第也, 以昔日佩飾之賜予有無俯詢, 則弘烈乃以銀釵進獻曰, ‘此聖母之所嘗御而宣賜者’云, 臣聞玆事, 儘有委折。 蓋當庚申內宴時, 仁元聖母, 以昔日佩飾之屬, 傳送於豐昌府夫人。 其長孫故掌令臣閔翼洙以爲, ‘此稀世之寶, 不可獨留於宗家’, 於是分與聖母同氣及諸姪中逮事者之長房, 仍又識其始末, 作爲傳後文字。 弘烈家初無分送之釵, 彼弘烈所進獻者, 果何物也? 其一家親黨之間, 知者莫不爲之寒心。 噫嘻痛矣。 此事尙忍爲之, 何事不可爲也? 亟令刊枳淸顯, 屛流遐荒, 然後庶可以澄世道。 李昌壽之向來所遭, 非比尋常彈駁, 宜不敢復齒士夫衣冠之列, 而殿下不忍終棄, 任用如舊在, 昌壽之道, 固當洗濯舊衅, 勉就新善。 而昨年守令初仕之許多窠差出, 非親好之私, 則卽權勢之托, 此豈但昌壽之罪哉? 有子如秉鼎傾邪浮躁, 共濟其惡, 權門勢家, 晝夜奔走, 賣其父之政柄, 有若市井駔儈之賭貨射利。 莫知苗碩, 貽羞搢紳, 李昌壽譴削, 斷不可已也。 兵曹判書蔡濟恭, 素行不出於循私蔑公, 一念惟在於投間抵隙, 稱以弟子, 廣交蠢愚無知之類, 使之趨風聽敎, 嶺外風習之不能馴厚 實由於此。 請加斥黜。”
○以李溵爲大司憲。 上命承旨讀李遠疏, 至銀釵事, 上曰: “此非銀也, 乃玉也。” 命李遠入侍, 上曰: “此章汝所草乎, 受之人乎?” 遠曰: “達曉搆成矣。” 上命遠讀其疏曰: “何讀之糢糊? 汝所作, 汝不能讀乎?” 仍下敎切責, 免爲庶人, 放逐鄕里, 刊名璿泒譜牒。
○以具㢞爲承旨。
○上御延和門, 召見漢人子孫賜米, 命軍門調用。
○以李萬恢爲承旨。
5月 22日
편집○戊戌/行常參朝講。 大司憲李溵申前啓, 大司諫李命植申前啓, 不允。
○以金華鎭ㆍ魚錫定ㆍ李壽鳳ㆍ李徽之ㆍ崔台衡爲承旨。
○命遞平安監司閔百興, 以趙曮代之。
○命削黜閔弘烈ㆍ李秉鼎, 以其不能謹愼, 辱及其父也。
5月 23日
편집○己亥/上詣延和門, 祗迎健元陵忌辰祭香。
○上以李遠疏中閔弘烈進釵事, 非外人所知, 必有弘烈族屬中造言而, 傳于李遠者, 下敎使卽自現, 若日暮不現, 則當遣金吾郞, 拿李遠而問之矣, 仍御建明門, 以各部官慢於宣布, 拿入責之。 申晦子光緝及其族兄光履自現, 以曾以獻釵事, 有所酬酢於遠故也, 辭連金尙默。 光履刑配黑山島, 光緝刑配黃澗縣爲民, 尋移三水府充軍。 尙默以所對頗直特放, 除名侍從案, 俄配尙州牧, 又移巨濟府爲民. 光緝之父晦, 以不能敎子, 削黜門外。
○拿來李遠親鞫, 遠供進釵事, 聞于申光緝矣。 刑一次, 南海永爲庶民。
○敎曰: “蔡濟恭卽孤根弱植。 奉朝賀嘗曰, ‘徐命膺蔡濟恭, 文有定價’云矣, 徐先遭辱, 蔡又見逐, 惻然矣。” 蓋洪鳳漢曾以徐命膺蔡濟恭黃景源文學, 當爲典文衡, 有所奏故也。
5月 24日
편집○庚子/以沈勗之爲承旨。
5月 27日
편집○癸卯/御衣偸竊罪人五得, 命捕廳決棍百度, 黑山島爲奴。 五得卽中官雇軍, 而往來差備內者, 崇政殿中有所置御衣而偸出。 事覺, 諸大臣皆請依律處斷, 上以愚騃莫知所重, 特貸一律, 有是命。
5月 28日
편집○甲辰/上御晝講, 仍引見大臣備堂。
5月 29日
편집○乙巳/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仍受小麥。
○申嚴號牌之法, 朝士無牌者禁錮, 士而無牌者停擧。
○以李命植爲吏曹參議、南泰著爲大司憲、鄭運維爲大司諫、李普溫爲司諫、安聖彬爲正言、申應顯爲執義、權穎爲獻納、姜始顯ㆍ金瑞應爲掌令、李世奭ㆍ安鼎大爲持平、李得臣爲副校理、洪景顔爲校理、沈觀之爲修撰、元仁孫爲弘文提學。
四十六年 閏五月
편집閏5月 1日
편집○朔丙午/以鄭運維爲大司憲。
○關東御史李致中復命。 李遠疏出, 上命致中按驗閔百興事, 至是致中捉百興贓以奏, 命削百興職。
○憲府申前啓, 不允。
閏5月 2日
편집○丁未/以李基敬爲大司諫、李迪輔爲執義、呂善應爲司諫、金光緯ㆍ李台鼎爲掌令、尹光禮ㆍ鄭彦郁爲持平、申五淸爲獻納、鄭好仁爲正言、尹承烈爲校理、金履素爲副校理、洪秀輔爲修撰、尹東昇ㆍ徐浩修爲承旨。
○命配掌令姜始顯ㆍ金瑞應于嶺東, 特罷鄭運維都憲, 以不發御衣偸竊罪人五得啓故也。
閏5月 3日
편집○戊申/行晝講。
○以金履素爲副校理、林鼎遠爲副修撰、洪秀輔爲弼善、趙㻐爲文學。
○上御興化門, 張軍威拿入去夜兩所巡將監軍, 責其夜巡之際, 不能捉納儒生朝士之罪, 回示三匝, 犯夜人竝決棍充軍。 時夜禁甚嚴, 而上怒其不捉士夫, 只捉常漢, 夜巡軍校, 多被罪罰, 或有捉納天明時行路儒生, 以自免者。
○命配掌令李台鼎于三水、正言鄭好仁于甲山, 以五得事, 將發啓而違牌也。
閏5月 4日
편집○己酉/上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正吾爲執義、申大脩爲司諫、任瑎ㆍ李師曾爲掌令、辛應三爲持平、李鎭復爲獻納、洪樂恒爲正言、金魯淳爲校理、李致中爲副校理、金基大爲修撰。
○上御崇政殿, 親臨內三廳將官能麿兒講。 又命敎官, 率童蒙入侍, 講《小學》, 後應製, 賞紙筆墨有差。
閏5月 5日
편집○庚戌/上御崇政殿, 行常參朝講。 執義李正吾申前啓, 不允。 又啓: “罪人五得, 關係莫重, 依律處斷。” 答以酌處, 意在不允。 司諫申大脩申前啓, 又啓: “請五得依律處斷。” 幷不允。
○兵曹判書蔡濟恭上疏, 略曰:
“臣智不足以衛身, 勇不能以循墻, 低徊於中權匪據之所, 冥墑於駭機當發之地, 甚矣。 臣之愚且蒙也。 泛愛臣者, 爲臣危之, 親愛臣者, 勸臣早退。 臣則以聖壽方隆, 非臣子告休之日, 恩眷愈摯, 無明時便訣之義。 故圖報之意爲重, 苟全之計反輕, 姑且淟涊周行, 而傍伺之鋒, 非朝當夕。 拖至五朔, 亦非始料, 則李遠之疏, 尙云晩矣。 噫! 設令遠之論臣, 眞有可據, 臣亦聞古人之唾面不拭, 不害爲忠厚之風矣, 豈忍與之呶呶, 以傷朝廷事面。 而今其爲說, 全沒把捉, 又無形影, 有若醉睡之亂囈, 狂夫之迷譫, 臣雖欲自辨, 實不知所以爲辭也。 況其意, 非在於臣, 在於臣職也, 而殊不知使臣得遞是職, 反爲適中臣所願。 臣當感幸之不暇, 又何可較挈也哉?”
批曰: “噫! 卿自翰圈, 至于正卿, 前後眷注, 豈比他人? 而備經曲境, 卿實爲首。 然其苟且之態, 無倫之言, 何足掛齒? 司馬許遞, 伸卿廉隅。 莫重編輯, 陪進不遠, 卿勿過辭。”
○行夕講。
○以元仁孫爲兵曹判書。
閏5月 6日
편집○辛亥/行晝夕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閏5月 7日
편집○壬子/客星見於天市東垣內, 形體大如木星, 色蒼白。
○行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閏5月 8日
편집○癸丑/客星移見於牛宿度內箕星之上, 形體大如河皷中星, 色蒼白。
○行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初更上御崇政殿月臺, 命觀象監官員文光道安國賓入侍, 測候星變。 光道等奏: “今日客星, 少移於天市之外矣。” 上俯伏曰: “予非爲測候, 實欲輸誠於彼蒼, 佊蒼照臨。 若云有災於予身, 何必深慮? 而爲國實有無窮之慮, 何顧予身? 聞天文書, 其占不吉, 若非兵火, 必有饑饉。 彼國與我, 分野同焉, 彼若不安, 我國先受其害矣。” 承旨李碩載ㆍ金鍾秀等曰: “ 殿下一心對越, 晝夜懍惕, 足感天心, 轉災爲祥。 夜氣不佳, 零露濕衣, 請還內。” 苦請良久, 上乃起還內。
閏5月 9日
편집○甲寅/上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李弘稷爲司諫、李恒祚爲獻納、李重海ㆍ李得華爲正言、朴相岳爲副校理、沈鏽爲刑曹判書。
○雲南君榗上疏言:
“東西各陵追建碑, 卽我聖上臨御後所創行, 而至於思陵, 獨無碑石, 未知追設之時, 何以不及於此? 曾聞莊陵則有御筆碑石, 莊ㆍ思兩陵, 義無異同。 先朝御製詩曰, 陵名追上, 卽莊ㆍ思, 象設皆從厚敬儀, 御註曰, 石物體制, 從厚陵, 數從敬陵。 臣竊惟我聖考丁丑特命復位之盛, 可以有辭於萬世, 而若其崇奉之儀, 無間於二陵, 卽此御製詩, 而可見聖意之攸存矣。 又況厚陵。 敬陵碑石, 亦於聖上乙亥年追建, 而獨於思陵, 至今闕焉。 伏願亟擧未遑之典。”
上命考奏貞陵碑閣有無, 仍敎曰: “貞陵無建碑之事, 誌狀特命先載云。 而豈特貞陵ㆍ思陵ㆍ恭陵ㆍ順陵ㆍ溫陵, 皆載誌狀, 而俱不建碑, 此豈但未遑? 事體大不然, 令儀曹, 先東二陵, 次西三陵, 卽爲擧行。”
閏5月 10日
편집○乙卯/客星移見於北方天際, 形體熹微。
○是日皇明高皇忌辰也。 上御崇政殿月臺, 行望拜禮。 蓋高皇昇遐, 在五月之閏, 故若値閏月之年, 則以閏月行禮, 新命定式也。 天未明, 上行禮, 禮訖, 仍俯伏不起。 時風雨驟至, 灑及御袍, 諸大臣力請還內, 不許, 至日出始起, 御東庭, 世孫侍立于後。 召見漢人子孫, 親受《洪武正韻》。 先是, 令芸閣刊進故也。
○上御崇政殿東月臺, 測候諸大臣, 請進湯劑。 上不許曰: “以一代萬之意, 已告蒼蒼。 吾誰欺乎? 欺吾心, 亦欺彼蒼。” 諸臣固請, 乃許。 命觀象監官員李德成入侍, 上問: “客星所移躔度, 若文光道之言乎?” 對曰: “無矣。 今居北方天際, 數日內似消減矣。”
閏5月 11日
편집○丙辰/行晝夕講。
○上曰: “客星一日移三十度, 何其太疾也?” 藥房都提調韓翼謩對曰: “亶由於殿下對越之誠, 而當益軫弭災之道矣。” 上命象觀監官員, 馳往南山, 測候後入侍, 文光道等歸奏。” 星不可復見, 若非淪入地中, 必是消滅矣。” 上曰: “其退也速, 或不無周而復始之慮矣。” 安思一對曰: “彗則或有周而更見者, 客星則不然矣。”
閏5月 12日
편집○丁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上曰: “無效國外患者, 國恒亡, 予尤懍惕。 自今以後, 若以客星之已入地中, 而君臣自以爲安, 則豈無他災乎?” 左議政韓翼謩曰: “ 聖慮及此, 群下實不勝欽仰矣。”
閏5月 14日
편집○己未/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還內行晝講。
閏5月 16日
편집○辛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徽陵ㆍ明陵慰安祭香。 時, 兩陵莎草曲墻頹圮, 方修改故也。
○以黃最彦爲承旨。
○《文獻備考》《象緯考》成。 上親受崇政殿, 賞編輯堂郞有差。 上以《備考》之成, 基於申景濬《疆域志》, 特命加資。
閏5月 17日
편집○壬戌/行晝夕講。
○掌令李師曾上疏略曰:
“淸州營將李萱, 前任泰安時, 不實皮穀則散給民間, 精實還米則貿錢潤橐, 而以其餘錢, 付諸信任奸吏, 多般料販待秋彌縫。 所得災結, 太半偸食, 及其民怨狼藉, 捐出若干, 塗灰城堞, 以爲藉口之資, 畢竟罪反爲功, 濫蒙陞擢, 臣謂宜削去仕版, 永爲禁錮。 結城縣監李爀, 儲置米傾庫作錢, 盡歸私用, 秋成穀賤, 苟充劣米, 成川府使趙濟泰, 前旣犯贓, 特蒙恩宥, 而猶不悛習, 益肆貪饕, 托以改造樓觀, 多得營債, 出納牟利, 怨謗喧騰, 宜幷削版。 忠淸兵使梁世絢, 多行鄙瑣, 專事饋遺, 軍案磨勘, 密開賂門, 信任姦裨, 進退操縱, 宜譴施罷之典。”
批曰: “李萱ㆍ李爀, 不可以此勘律而止, 亦不可置諸䵝䵢, 梁世絢ㆍ趙濟泰, 其所負恩, 豈比他乎? 幷拿問。”
○行夕講。
閏5月 18日
편집○癸亥/上詣延和門, 祗迎明陵告由祭香。
○上御尊賢閣, 王世孫侍坐。 上命讀《畢命篇》題, 世孫讀訖, 上曰: “第十卷, 續以《秦誓》何也?” 世孫對曰: “如《詩傳》之《魯頌》矣。” 上曰: “魯則爲父母邦, 而《秦誓》之附, 似異《魯頌》矣。” 對曰: “其時秦甚强盛, 故似然矣。” 上曰: “左右先王云者, 以一身何以在左在右乎?” 對曰: “左右輔之之意, 亦如在其左右之意也。” 上曰: “嗚呼! 此閣我皇兄冑筵之處, 而今日祖孫, 同坐此閣, 此心冞切。 周康公左右之語, 問于沖子, 因《大雅》《文王篇》仰對。 若以此擴充, 吾國庶幾。 今日豈無示意? 弼善洪秀輔, 翊贊曺命億, 各賜大鹿皮一令, 說書趙英鎭、洗馬趙潞鎭, 幷陞六, 吏隷給米布。
○司僕寺以濟州前判官韓尙裕進上馬三匹, 俱劣且瘦瘠, 請令該府, 拿問處之, 敎曰: “馬不食穀, 《禮記》所載。 民若是飢, 馬瘦何論? 特爲勿問。 廐馬三千之譏, 亦載前史, 況此時乎? 濟州今年稅貢馬, 如不載船, 特令停止之意, 自備局卽爲分付。”
閏5月 19日
편집○甲子/上御夕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閏5月 20日
편집○乙丑/上御晝講, 兼行漢學殿講。
○以呂善應爲執義、成胤儉爲掌令、任希曾ㆍ李長老爲持平、李碩九爲正言、朴師崙爲修撰、尹僖東爲忠淸兵使。
閏5月 23日
편집○戊辰/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閏5月 24日
편집○己巳/新建奉安閣成。 上詣閣前奉審後, 祗迎欌子, 奉安于新閣。 謚誥奉安時, 如初禮。 敎曰: “昔則附舍, 今則成閤。 此繼述百餘年前與昔年也, 豈無表意? 禮房承旨李萬恢, 特爲加資。”
閏5月 25日
편집○庚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昭寧園告由祭香, 還內, 行晝講。
閏5月 26日
편집○辛未/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慰安祭香。
○兵曹參議申一淸上疏, 略曰:
“前年彗星, 始見於天街星。 經曰, ‘街南爲華夏, 街北爲夷狄’, 意者中國之有事歟? 今者客星, 又見於天市, 其占則以兵爲言。 惟我聖上, 以側修之念, 自反應實之德, 而臣愚恐其應不在於一方而在於中州也。 然惟彼有變之日, 卽我自强之秋也。 考其數則百年之運洽過矣, 以其時則天道有陽復之期。 惟我陰雨之計, 當在西北兩邊, 而振刷奮勵之方, 不可不豫矣。 烽信之通隔, 全係墩臺之近遠。 臺近而密則便於候望, 而易於覘瞭, 臺遠而闊則莾蒼難瞭, 而雲物易遮。 臣謹按《紀效新書》, 中國則大約以十里爲率。 我北道烽臺直路遠近, 自慶興西水羅堡牛巖新起烽臺, 至于城津鎭岐里洞峰臺, 近者爲七八里十餘里, 遠者爲二十里或三十里。 自端川至安邊ㆍ鐵嶺, 近者爲二三十里, 遠者爲四五十里, 較諸城津以北設臺之稀闊, 烽路之阻遠, 實有懸殊者。 北人之慣踏烽路者爲言, 端川之吾羅退亇訖乃, 利城之城門眞鳥, 北靑之六島, 洪原之南山, 咸興之城串, 定平之鼻白山, 文川之天佛山, 安邊之沙古介鐵嶺, 烽路旣遠, 烽臺亦稀, 未易候瞭, 若加設於其間, 則必無失瞭之弊云矣。 臣今考兵曹烽燧案所載程途, 則端川吾羅退之於亇訖乃, 相距三十里, 利城之城門與眞鳥, 相距五十八里, 北靑之六島與洪原之南山, 相距五十里, 咸興之城串, 定平之鼻白山, 相距五十里, 文川天佛山之距高原熊望山三十里, 安邊沙古介之距鐵嶺五十里, 臺遠失瞭之說, 不爲無據矣。 自端川至安邊間斷者, 不過五六處, 相其地形, 隨便加設, 則無中間斷瞭之理。 實關邊警之通隔, 不可因循, 玩愒度日。 雲暗馳報之際, 各臺烽軍, 不可無符信以審? 來報的實, 亦防意外之虞。 以堅木作牌, 前面中刻雲暗字, 後面中刻信字, 前後面兩傍, 各刻相應烽號,【如牛巖南山兩烽相應, 則一邊刻牛巖, 一邊刻南山。】中剖爲兩片, 以其所刻烽號, 分給該烽, 亦烙該邑火印。【如慶興府豆里山、仇信浦兩烽相應, 而俱在慶興府界內, 則兩邊俱烙慶興府火印。】若相應兩烽, 各在兩境, 相距不甚遠, 砲角相聞之處, 則雲暗日, 用天鵝聲, 或放砲相應, 速於馳人。 北烽臺數, 自火底牛巖, 至峩嵯山爲一百二十臺。 若加設, 則其數益添, 較他道最多, 早擧然後可趁未昏至峩嵯。 牛巖初擧以平朝爲信, 俾無後於三南兩西烽報。 如此而或有如前不準, 則是慢不擧行之致, 自本曹詳考烽狀, 發關査覈, 該烽斷絶處, 地方官及帥臣, 草記論斷。”
上優批, 下其章備局, 令消詳稟處。
閏5月 27日
편집○壬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任一源爲掌令、朴弼淳爲持平、鄭象仁爲副應敎、趙暾爲判尹、李性源ㆍ魚錫定爲承旨。
○敎曰: “雖衰豈忘? 故相兪奉朝賀, 其望八夫人, 纔過三年, 令該署蔘附之劑, 存問以示予意。”
閏5月 29日
편집○甲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朔祭香, 還內行晝講。
四十六年 六月
편집6月 4日
편집○戊寅/上行晝講, 仍行常參,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上行夕講, 講《大學衍義》。
○以朴師訥爲大司諫、申大脩爲執義、李顯祚爲司諫、李益烍爲持平、宋鍈爲獻納、洪纉海爲弼善、李亨逵爲兼輔德。
6月 6日
편집○庚辰/上步由資政門, 詣崇政殿月臺, 親傳明陵忌辰祭香祝, 仍駕詣昌德宮, 宿齋殿。
6月 8日
편집○壬午/上還宮。
6月 9日
편집○癸未/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魚錫定爲承旨。
6月 10日
편집○甲申/上詣敬奉閣行禮, 仍御承文院, 誦《匪風》《下泉》詩, 命三學士及諸忠臣子孫錄用。
6月 11日
편집○乙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永寧殿慰安祭香, 還內, 行晝講。
6月 12日
편집○丙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社稷慰安祭香。
6月 13日
편집○丁亥/上引見大臣備堂。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府【執義申大脩。】申前啓, 不允。 又啓: “頃日政望, 以副擬付籤, 而誤呼首擬, 致除拜者肅謝遲滯, 請銓堂罷職。” 從之。 玉堂鄭象仁曰: “誤呼政望, 罪在下吏。 而請罷銓堂, 事近敲撼。 宜罷憲臣。” 允之。
○上命禮官, 讀奏《學校配享錄》, 上曰: “六賢陞殿, 而二位闕焉, 其涉訝矣。” 仍敎曰: “太學則尊六, 鄕校則尊四, 而張邵兩賢之初不入廡, 亦異矣。” 命編輯郞廳趙㻐, 讀奏《文獻備考》《學校考》, 敎曰: “於縣旣無十哲, 只四賢陞配, 是遵《續錄》之意, 而於州府郡, 旣有十哲, 則二賢何可闕也?” 遂命自今秋菜, 同配六賢, 分付諸道。
6月 14日
편집○戊子/命洪世泰子光緖入侍, 上曰: “惜才之心, 今猶不衰。 令軍門調用。” 世泰微賤, 而以能詩, 名於世者也。 藥房都提調金相福因奏: “贈持平宋翼弼地處, 與世泰無異, 而文行名於世, 先正李珥與之爲友矣。” 上命訪問其孫以奏。
6月 15日
편집○己丑/上御崇政門, 行朝參, 命復樂。 藏樂半年, 初聞管〔鑰〕之音, 諸臣競歡忭。 上謂領議政金致仁曰: “頃年宋徵啓爲言, 今日行一難事, 明日行一難事, 則有志意成云矣。 予嘗以一事爲矜惻, 選武布事是已。 欲減半以爲如何?” 致仁亦贊成之, 仍敎曰: “今日臨門, 旣踐其位, 不體盛德, 豈曰孝乎? 諸道選武布, 特爲減半。 生者旣命減布, 周文掩骼之政, 宜施於此日。 申飭諸道, 顧恤掩骼, 一體以聞。”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政申前啓, 不允。
○應敎鄭象仁奏曰: “今日臨門受朝, 求言之敎, 及於侍衛, 大聖人虛受樂聞之德, 臣不勝欽歎。 而第於刑政, 有欲仰達者矣。 《周禮》有造言之刑, 而鄕八刑, 本非用於朝廷者。 賈誼之言曰, 位貴近者, 苟有罪則廢之可也, 滅之可也, 若夫朿縳繫絏, 司寇小吏, 罵詈而榜笞之, 非所以令衆庶見也。 向來諸庶人之嚴處, 固知聖意之有在。 然彼皆曾經近密時任侍從, 而今乃加之以刑訊, 是非爲法於後者也, 願加審愼焉。” 上曰: “雖因慷慨, 然當體念矣。”
○命吏兵房承旨入侍, 開拆京外殿最。
○前判書李喆輔卒。 喆輔登壬寅科, 爲世齮齕, 而淸介安詳, 受知最深。 及卒, 上悼惜, 下敎曰: “兄弟耆社, 今何闕一? 其子之闋服杳然, 其子之子, 特爲調用, 以慰九原, 柩材擇給, 以表予意。” 祭文製下, 成服日, 遣禮官致祭。
6月 16日
편집○庚寅/敎曰: “古相有房闥不蔽風雨, 室中張傘曰, ‘無傘之民, 何以堪之’? 至今傳爲美事。 今當盛夏, 廈氈若此, 況囹圄乎? 此後季夏季冬, 非關係不可已者 則用牌一切嚴禁, 八道兩都, 一體分付。”
○以李溎爲持平。
○敎曰: “昨日臨門, 鐘皷管籥之音, 在囹圄者, 亦能聞否? 承旨馳詣閝圄, 輕者直放以奏, 畿甸限一日程, 令道臣一體擧行。” 特遣宣傳官, 尋鐘街乞人, 令該廳給米。
○以徐浩修爲承旨。
6月 17日
편집○辛卯/行晝講。
○上御崇政殿月臺, 召貢市人, 問疾苦, 上聞政府放債, 敎曰: “堂堂千乘之國, 政府爲府屬廩料, 與民爭利乎?” 命焚其券。
6月 18日
편집○壬辰/敎曰: “近八暮年, 欲一省弊。 時原任備堂在京侍從臣皆入侍, 薇垣柏府牌招。” 上御延和門, 敎曰: “亂杖〔治〕盜之刑, 我國獨有, 極其慘毒, 予欲除焉。 其各陳之。” 諸臣一辭仰贊。 仍敎曰: “子曰‘道之以政, 齊之以刑, 民免而無恥’, 周有五刑, 而漢文除肉刑, 見明堂圖而唐宗除笞背, 至於亂杖, 五刑所無, 漢唐以後亦無。 噫! 壓膝恪刑, 以次除去, 因重臣所奏, 又除朱杖撞問, 況亂杖乎? 雖非亂杖, 旣有周牢, 自可嚴禁。 何必斷人足指, 然後法立歟? 張子西銘云, ‘民吾同胞, 物吾與也’, 雖下賤, 旣全而生之, 其欲全而歸之, 常情也。 且玉石不辨之地, 無辜罹此刑, 毁傷其體者, 不知爲幾人, 興惟及此, 此心難耐。 噫! 四十六年臨御, 無一仁政, 今於暮年, 欲除歷代所無之刑, 臨門詢問, 僉議大同, 自今日京外亂杖之刑, 一切除之, 使吾民全而見其親, 以此敎, 載之《備考》。” 司諫李顯祚啓曰: “亂杖, 卽我國戢奸禁盜之刑, 而殿下臨門廣詢, 卽命除之, 欽恤惻怛之德意, 可以感動臣隣, 而有光簡冊。 昔齊宣王‘不忍觳觫之牛’, 而孟子稱之‘以是心足王’。 苟使孟子在於今日, 則其贊揚聖德, 容有極乎? 第今日藹然之德意, 只及於奸宄之小民, 而獨未及於搢紳世祿之臣。 噫! 我殿下, 以一時飭勵之聖意, 有罪者雖命竄謫, 非欲必置於死地。 而如濟州大靜黑山楸子島, 俱係遠惡, 流配相續。 茫茫溟海, 身載孤舟, 或有家有父母, 情理絶悲者, 其不倚檣而痛哭者幾希。 殿下若燭其眞境, 則必恤然而矜惻矣。 奸宄之不能全其父母之體, 猶爲聖心之憫惻, 以言獲罪之臣, 萬一有往而無還, 使其父母之體, 爲鯨〔鯢〕之食, 則其於好生之德, 果如何哉? 臣非敢欲以臣言, 仍廢海島之罰, 如減死酌處之類, 無所不可, 而至於三司之論事獲罪者, 雖非海島, 不患無竄配之地。 伏願下詢入侍諸臣, 裁處之。” 上曰: “所奏不無意焉。 不擧其名, 予亦是之矣。 一張一弛, 文武之道, 霜雪雨露, 其亦王政。 金若行外海島處分者, 一幷以陸地配焉。”
6月 19日
편집○癸巳/上御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諫院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以李命彬爲修撰。
6月 20日
편집○甲午/上親臨行都政, 以沈鑧爲大司諫、李迪輔爲執義、李宇喆爲掌令、呂善亨爲持平、盧聖中爲獻納、吏曹判書朴相德政也。
6月 21日
편집○乙未/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大司諫沈鑧申前啓, 不允。 又啓: “寧越府使尹珖, 行已鄙悖, 曾任畿邑, 重被臺評, 及授見職, 物情爲駭。 請改差。” 從之。 憲府申前啓, 不允。
6月 22日
편집○丙申/行晝講夕講。
○以李基敬爲大司諫、任希簡爲持平、洪龍漢爲副應敎、鄭福煥爲說書。
○上御延和門, 召濟州漂民八人, 賜米布。 先是濟州船人夫次吉等, 漂到彼國境。 自瀋陽今始回還也。
6月 23日
편집○丁酉/上御崇政殿, 召見太學四學鄕儒西北付料軍官有親者, 敎曰: “予誦《蓼莪》《風泉》詩《陟岵章》, 而予心如此, 汝等遠父母遊京, 其懷可想。 求忠臣於孝子之門, 汝等欲歸覲者, 進前陳奏可也。” 諸生無一人請覲者, 其中吳命瑞進前奏曰: “小臣若得殿講解額, 則雖明日, 欲歸覲矣。” 上曰: “言之無狀矣。 爲汝設殿講乎?” 仍敎曰: “今講《蓼莪》《風泉》《陟岵》, 此心萬倍, 特召諸儒, 效唐陽城之意, 而陽城一言, 卽日歸覲者二十輩, 今於數十儒生, 無一聞焉, 是誰之咎? 卽予之過矣。 命瑞所奏, 可謂無倫理, 特爲停擧, 西北武士中裵友度能年年省覲云, 非命瑞比。 同中樞作窠, 口傳備擬, 推恩下批, 今日爲之, 其令往省, 令諸道給刷馬, 以次給糧, 以示予意。”
6月 24日
편집○戊戌/上引見大臣備堂, 命承旨往太學, 聞昨日下敎後諸生有歸覲者乎? 知入歸奏, 呈由歸覲者二十餘人。
○以柳善養爲承旨。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府【持平李溎。】申前啓, 不允。 又啓曰: “人有百行, 孝弟爲本。 唐陽城所以諭諸生而歸養者此也。 昨日一儒生停擧之命, 實出於飭勵多士之聖意, 所下絲綸, 勤懃懇懇於秉彝孝悌之道, 可以感泣天下之爲人子者。 而第敎戒誘掖之方, 莫若申明《小學》之道於太學之中。 請令國子長, 每月朔聚諸生, 輪講《小學》。” 又曰: “我朝取人, 專以科目, 士之爲準的者, 惟科擧是耳。 鄕儒之離親遠遊, 久不省覲者, 亦科擧累之耳。 程子曰: ‘不患妨工, 惟患奪志’, 今以一儒生所對之語觀之, 其爲奪志, 莫過於此。 且近日動駕之時, 祗迎路傍, 手持擧案, 僥倖其設科, 使其心純然一出於愛君瞻天之誠, 則固善矣, 若有一毫希覬之心, 雜於其間, 則風習誠不美。 請動駕時, 捧袖擧案設科之命, 永爲停罷。” 上竝依允。 時, 動駕頻數, 上嘗見路傍祗迎儒生, 命收袖擧案設科, 自其後每駕出, 諸生袖擧案而簇立路傍, 冀其設科, 士風波頹, 不復知恥。 故溎疏及之。
6月 25日
편집○己亥/行晝講。
○行夕講。
6月 26日
편집○庚子/上詣延和門, 祗迎懿仁王后忌辰祭香祝。
○上御紫極門, 下敎曰: “昔在潛邸時, 拜大院君廟, 嗣服後又展拜, 今旣臨此, 當以穆廟之心爲心。 況明日再明日何日? 其奉祀孫敦寧都正李瀁, 特加一資。”
6月 27日
편집○辛丑/上詣延和門, 祗迎仁穆王后忌辰祭香。
○以李重祜ㆍ崔台衡ㆍ李壽鳳ㆍ尹東昇ㆍ具庠ㆍ徐浩修爲承旨。
6月 28日
편집○壬寅/上詣崇政殿月臺, 親傳宣懿王后忌辰祭香。
6月 29日
편집○癸卯/以朴弼逵爲承旨。
○以風候乖宜, 命減膳, 諸大臣固請還寢, 從之。
6月 30日
편집○甲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朔祭香。
○行晝講, 仍行夕講, 禮曹以永禧殿正殿內松檜, 儲慶宮正堂蓋瓦, 爲風雨所折落爲奏, 上卽詣永禧殿展謁, 仍詣儲慶宮展拜。 還宮時, 歷拜毓祥宮。
○以趙昌逵爲校理、李昌任爲修撰。
四十六年 七月
편집7月 1日
편집○朔乙巳/上詣延和門, 祗迎永禧殿ㆍ儲慶宮慰安祭香。
○以邊得讓爲承旨。
7月 2日
편집○丙午/上幸石隅, 觀農形, 石隅南郊也。 回駕歷臨關王廟行再拜, 出廟門時, 上曰: “曾聞至德祠在此, 相距爲幾何?” 都承旨李重祜曰: “不遠矣。” 仍敎曰: “子曰: ‘泰伯, 其至德也。’ 夫我國讓寧大君, 周之泰伯也。 故昔年建祠, 命名至德, 猗歟盛矣。 今聞其祠版, 在於其孫任所。 令道臣, 定祭官致祭。” 仍幸彰義宮經宿。
○以具允鈺ㆍ李在簡ㆍ柳善養ㆍ魚錫定ㆍ崔台衡ㆍ李碩載爲承旨。
7月 3日
편집○丁未/回駕歷臨勤政殿, 行秋享大祭肄儀, 還宮。
7月 4日
편집○戊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左議政韓翼謩曰: “勝國忠臣鄭夢周, 自列朝, 屢勤褒嘉, 當宁以來, 連有奉祀孫錄用之命。 今其孫, 仕滿而作散, 合有甄用之典矣。” 上曰: “圃隱忠節, 予嘗歎慕, 故善竹橋令竪碑, 題曰道德精忠亘萬古, 泰山高節圃隱公。 曾命錄用, 其何蹉跎? 特爲陞六調用。”
○命御營大將金時默, 審視安州築城處, 時默爲覲其母, 往平壤時, 安州城爲霖雨所圮, 領議政金致仁, 請令時默, 轉往看審故也。
○以洪彬爲持平、沈觀之爲副校理、沈頤之爲副修撰、徐命膺爲判尹、具善行爲判義禁。
7月 5日
편집○己酉/行晝講。
○親臨儒生殿講。
○以尹得養爲吏曹參判、金相翊爲吏曹參議。
7月 6日
편집○庚戌/行晝講, 敎曰: “近者百弊, 由科擧頻數。 古則節製赴會試, 其後直赴殿試, 猗歟爲靑衿之盛意也。 遵古抑濫, 亦時中之義, 今後三日ㆍ九日製ㆍ黃柑, 一遵昔年例賜第, 人日ㆍ七夕製, 皆賜會試, 而竝付增別試, 講經生春秋到記, 勿論親臨命官, 依舊例皆赴殿試, 而居首者多, 則比較無過一人, 日次殿講, 皆許會試, 而此則居首雖多, 勿爲比較。 凡會試給分之類, 式年依舊例擧行, 以示予暮年弛張之意。”
7月 7日
편집○辛亥/上御崇政殿月臺, 行七夕製, 居首李赫冑直赴會試, 餘各給分。
7月 8日
편집○壬子/藥院入診, 命編輯堂上徐命膺入侍, 命膺曰: “頃依《軌範》, 序列笙簧之敎, 而今則笙簧與民樂, 皆和諧。 請令序列〔于〕殿庭軒架。” 從之。 命膺曰: “前後部皷吹, 則《軌範》中無笙簧。 何以爲之?” 上曰: “此則置之。” 又奏曰: “凡業無不成於肄習, 而樂院二六之坐, 或因事故不行, 則未嘗追後行之。 故至於全闕一朔者多。 今後則二六日或不得行, 必於次日追行, 俾無闕一朔六次之數。” 從之。 仍敎曰: “樂之所重, 在於舞。 故《書》曰, ‘舞干羽于兩階’, 舞不中節, 則樂云乎哉? 曾見佾舞之人, 俯仰周旋, 全不合節奏, 二六坐時, 亦令肄習於庭, 務合節奏可也。”
○行晝講。
○以李晋圭爲司諫、任瑎爲掌令、宋德基爲持平、李得臣爲校理、沈頣之爲副校理、趙載俊爲修撰。
7月 9日
편집○癸丑/上詣延和門, 祗迎獻陵忌辰祭香。
○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命武臣張志恒, 往北道, 與南北兵使, 看審烽燧以來, 時北兵使李邦綏, 南兵使李漢昌, 摘奸烽燧後馳啓: “北關則請罷森森坡堡東峰牟德兩間峰, 而移設一新烽於松峰, 俾便傳準。 南關則以安邊沙古介鐵嶺兩烽之間, 相距遼遠, 宜別設一烽於老嫗峰, 鐵嶺之於準陽對烽之間, 亦宜加設一烽, 利城之城門烽, 因地形屬之〈端〉川, 移設其武士器械於立應峙新烽, 罷端川沙器日彦烽臺, 而亦移其武士器械於城門烽, 俾除兩邑加設之弊。 永興城隍烽臺, 其址凹陷, 亦爲革罷, 而使德峙烽, 直準於熊望山烽火。” 又以擧火時限, 每値日暮, 千餘里轉應之際, 勢未及於京烽時限, 自火底差早, 擧烟傳準, 而日暮後擧火相應爲請。 領議政金致仁奏之: “請遣武臣張志恒, 審視形便。” 上問擧烟與遣武臣便否於諸臣。 議皆不一, 上曰: “烟氣有事時所用, 而平時以烟, 則有事時又將以何相應乎? 此則不必論也。” 後致仁所請, 遂有是命。 致仁曰: “今秋幸行時, 凡事命依丙戌年擧行, 而其時水剌間之不待於晝停所。 事體如何矣?” 上曰: “昔年溫幸, 諸道茶啖皆停, 至於疏菜, 亦皆廢之。 望八暮年, 豈遺民弊也?” 仍敎曰: “庚子六月居廬, 工曹進二筆一墨, 予至今裹置, 以無忘居廬時事。 中官以此膺求於鄕里, 尤涉駭然矣。” 致仁曰: “聖〔慮〕無微不及, 而其弊則誠然矣?”
○以李東顯爲持平、李養遂爲副修撰、鄭象仁爲輔德、李命彬爲弼善。
7月 10日
편집○甲寅/行朝講。
○行夕講。
7月 11日
편집○乙卯/上詣慶運宮, 王世孫隨駕進酌, 大臣耆堂, 以次進酌。 召見曾經關西道臣及永柔縣令, 本縣文蔭儒武在京者, 本宮洞口年七十以上, 賜饌賜帛。 先是, 命永柔前縣令趙瑍入侍, 問揭板有無, 瑍以書下梨花亭三字, 至今留置於三忠祠爲對, 命讀宣廟自永柔回鑾時, 金璽等願留疏及 答批, 至終當更巡, 必與此道父老, 共置一酌以敍之敎, 上, 不勝掩抑, 命道臣, 訪問金璽孫以聞, 遂行是禮。
7月 12日
편집○丙辰/上御中日廳, 試武士射, 王世孫侍坐。 上曰: “玉堂玉燈, 載於故事乎?” 承旨對曰: “然矣。” 上命加給一枚, 又取入政院玉堂御賜銀盃中, 有先朝御製, 上手書四句御製, 命刻於其臺。 仍臨弘文館, 上誦《匪風》《下泉》《陟岵篇》, 命世孫讀《匪風章》。 仍行夜對, 上顧謂世孫曰: “古人云 ‘舜何人予何人?’ 凡人之不能爲舜何也?” 對曰: “凡人立志不固, 故未能矣。” 上曰: “非知之難, 行之爲難。 諸臣皆聽爾所對矣, 須體今日之對, 立志必固也。” 仍顧謂入侍儒臣曰: “他日亦須善輔沖子, 毋負今日之意也。”
7月 13日
편집○丁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海運君槤等, 上疏請進宴, 命還給其章。
○命罷奉朝賀鄭宲, 禮曹判書李景祜職, 以兩人爲道臣, 監築平壤中城, 而今年潦雨頹圯故也。 上, 下詢大臣將臣及諸備堂, 以更築便否, 或以爲當築, 或以財力匱竭。 難之。 大臣奏 “以金時默, 方往平壤, 待其還議定爲宜矣。”
7月 15日
편집○己未/行晝講。
○以宋文載爲大司諫、洪檢爲司諫、宋濟魯爲掌令、鄭景仁爲持平、金樂洙爲獻納、韓後樂爲正言、金尙默爲修撰。
○黃海監司洪良漢, 濬延安南大池, 馳狀以聞, 上以池水, 民所蒙利, 而久塡淤, 今乃疏濬, 下敎褒嘉之。
7月 16日
편집○庚申/上御延和門, 行朝參, 仍詣崇政殿, 行朝講。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行夕講。
○以金時默爲戶曹判書、朴師訥爲大司諫、任希曾爲持平、朴相老爲弼善、李重祜爲京畿觀察使。
7月 17日
편집○辛酉/以徐命膺爲兵曹判書。
7月 18日
편집○壬戌/上詣彰義宮, 廣諭諸宗臣以毋敢請宴之意。
7月 19日
편집○癸亥/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金應淳爲吏曹參判、尹東昇爲大司成、徐命臣爲右參贊、李溵爲判尹、朴相岳爲修撰、趙明鼎爲藝文提學、李性源爲大司諫、李廷壽爲南兵使。
○以徐浩修ㆍ李碩載爲承旨。
7月 21日
편집○乙丑/上詣崇政殿月臺, 行望拜禮, 仍詣敬奉閣奉審。 上曰: “朝鮮之得有今日, 莫非吾皇之賜也。” 召見漢人子孫於德游堂, 賜米布。 上誦《匪風》《下泉章》又誦《陟岵章》。
7月 24日
편집○戊辰/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掌令任瑎。】申前啓, 不允。 又啓: “向日申大脩彈駁金吾之羅卒, 不敢論該府之堂郞, 事極疲惱, 貽羞臺閣。 請永刊臺望。” 從之。
○以韓光會爲大司憲、李得培爲大司諫、李享逵爲執義、李蓍廷爲司諫、盧聖中ㆍ李廷烈爲掌令、郭鎭純爲獻納、林德躋ㆍ李羽逵爲正言、趙昌逵爲修撰、李命彬爲副修撰、金煜爲輔德、宋載經爲弼善、李商舟爲司書。
7月 28日
편집○壬申/上詣靈壽閣, 行展拜禮, 而引見耆社諸堂, 召見五部年九十以上者, 賜米。
7月 29日
편집○癸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朔祭香。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柳善養爲承旨。
四十六年 八月
편집8月 1日
편집○朔甲戌/上御德游堂, 召見於義洞ㆍ餘慶坊ㆍ慶運宮坊ㆍ司宰監契ㆍ延秋門契庶民年六十以上者, 賜饌賜米, 七十四歲人賜爵一級。 上曰: “予於昨夢見壯洞延秋門舊洞人, 若光武之南陽故事, 故賜汝輩饌, 以伸予懷, 汝等其知之。”
8月 3日
편집○丙子/上詣延和門, 祗迎文廟釋奠大祭香祝。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嚴璘爲大司諫、呂善慶爲執義、鄭象仁爲司諫、李萬育ㆍ鄭彦暹爲掌令、李長老ㆍ呂喜亨爲持平、朴相岳爲獻納、李世奭ㆍ李𡊠爲正言, 閔鍾烈ㆍ李得臣爲校理、李溎爲文擧、李昌壽爲判義禁。
8月 4日
편집○丁丑/上詣延和門, 祗迎社壇儲慶宮ㆍ毓祥宮秋享大祭香祝。
8月 5日
편집○戊寅/行晝講。
○編輯廳堂郞, 陪進新刊《東國文獻備考》四十卷, 上御崇政殿月臺, 降階親受之, 監印堂上洪名漢ㆍ李潭竝加資, 餘各賞賚有差。
○以尹得雨爲承旨。
8月 7日
편집○庚辰/上行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秋霖浹旬, 命行四門禜祭。
8月 8日
편집○辛巳/行晝講。
8月 9日
편집○壬午/上御晝講, 敎曰: “予之恒心, 常貢雖受, 其餘一禽一獸猶深戒。 今內局之羊, 此果常貢乎? 曉來惟此, 其何交睫。 今講《小學》題辭, 此亦仁端之萬一。 以御貢之三獐, 代三羊焉。”
○召專經文臣及蔭官, 應爲守令講者, 親臨試講。
○永禧殿北壁下, 有小罅隙, 烟氣透入, 上聞之, 命駕卽詣行告由祭, 至第四室, 上俯伏涕泣移時。 諸臣監蕫修補訖, 上就齋室經宿。
8月 10日
편집○癸未/上自永禧殿, 詣儲慶宮, 行酌獻禮, 命本宮外孫及諸都尉, 行禮內庭。 回鑾時臨惠民署, 召生徒數人試講, 駐輿惠政橋, 放典獄輕囚。
8月 11日
편집○甲申/行晝講。
○上御夕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迪輔爲司諫、洪景顔爲獻納、任希簡爲正言、沈觀之爲輔德。
○諫院【大司諫嚴麟。】申前啓, 不允。 又啓: “古之臺閣, 見君上擧動, 少有違於應行之典禮, 輒皆爭執, 而此風之不復見於世久矣。 近來自上每當動駕, 雖有他所之歷臨, 而或因興感, 或因所重, 故諸臣不敢爲諫止之計, 此已大有愧於古道。 而至於惠民〔署〕生徒試講, 有何不得已者, 而有此擧乎? 在有司亦係至微細之事, 而我殿下行之, 國體之虧損, 當如何哉?” 上優答之。
○行夕講。
○罷吏曹判書李最中職。 是日政, 以李奎緯擬臺望故也。
○以尹東暹爲吏曹判書。
8月 12日
편집○乙酉/付處領府事金相福于春川府, 上之展拜儲慶宮也, 命諸臣之爲本宮外孫者, 入參內庭時, 上已就位行禮, 令出倉卒, 唯徐命臣一人外, 在外庭者, 未及入, 至是, 上命覈審當參不參人, 奪三等告身, 加命臣資憲階。 以相福爲直泒外孫, 身爲大官而不參, 有是命。 上露伏延和門內, 威怒震疊, 命敦寧府, 考出譜牒, 判府事金陽澤ㆍ李昌誼, 皆爲外裔, 先自待命, 命施不敍之典, 金時默等七人竝勘律, 旋因大臣所奏, 竝寢之。
○上候未寧, 內局請直宿, 不許。
8月 13日
편집○丙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明陵忌辰祭及光陵長陵秋夕香。
8月 14日
편집○丁亥/上詣廣達門, 祗迎廟殿各陵秋夕香。
8月 15日
편집○戊子/上詣宗廟展謁, 仍詣昌德宮, 謁璿源殿, 又詣毓祥宮, 夜深還宮。
8月 16日
편집○己丑/旌義縣監李胤伋赴任, 遇風漂流海中, 遘癘竟死船中, 同船二十二人, 皆以疫死, 官人得生者三人, 諸屍皆投水中。 上聞而愍之, 命本官賜祭, 胤伋其子與弟, 待闋服調用。 刑其生還者, 以正投屍之罪。
○前判書李之億卒。 訃聞, 上敎曰: “感君恩許丹忠, 素所知矣。 曷勝愴惜? 祭文製下, 成服日遣禮官致祭, 之億無子, 命立後, 禮斜卽爲成給。”
8月 17日
편집○庚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崇陵忌辰祭香。 是日, 上齋宿典設司。
8月 18日
편집○辛卯/上引見大臣備堂。
8月 20日
편집○癸巳/行晝講。
○以朴師海爲大司諫、李秉鼎爲獻納、韓後樂ㆍ金復休爲正言、洪檢爲副校理、洪相簡爲修撰、洪景顔爲弼善、李得臣爲文學、洪樂任爲司書、兪漢謹爲說書、元仁孫爲右參贊。
8月 21日
편집○甲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宣陵忌辰祭香, 仍御崇政殿東月臺, 大臣及備局諸堂入侍。 上以惠廳貿米, 近於征利難之, 下詢便否, 諸臣皆以爲取民, 所以與民, 乃常平之意也, 上命召上番軍人及城中耆老, 詢問便否, 僉曰: “斂民之穀, 納之官庫, 輸之京城, 其爲不便, 何可勝言? 且貿米於此, 則米價騰踊, 民何以爲生? 以是爲不便矣。” 上曰: “民情大可見也。” 乃命勿貿。
○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朴相德爲吏曹判書。
8月 22日
편집○乙未/行晝講。
8月 23日
편집○丙申/行晝講。
○行夕講。
○命召太學儒生試講, 賞紙筆墨。
8月 24日
편집○丁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懿陵忌辰祭香。
8月 25日
편집○戊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徽陵忌辰祭香, 齋宿典設司。
8月 27日
편집○庚子/雷動電光。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諫院申前啓, 不允。 憲府申前啓, 不允。
○正言金復休上疏, 略曰:
“科場事體, 何等嚴重, 而近來紀綱漸弛, 法令不行。 以今番監試言之, 兩所禁亂官, 初不能嚴飭, 試官未入之前, 一任擧子之毁圍攔入。 爲試官者, 固宜據例嚴責, 盡令出送, 然後更爲開門許入, 而不此之爲, 反於多士紛挐之中, 艱辛攅入, 全不成試體。 後弊所關, 不可不論。 當該禁亂官, 從重勘處, 試官罷職之典, 不可已也。”
從之。
8月 28日
편집○辛丑/行晝講。
○行夕講。
○以魚錫定爲承旨。
○龍洞宮奴, 潛入儲承殿行閣, 〔偸〕取所藏書冊而出, 爲守門將所捉, 命棍配海島爲奴。
8月 29日
편집○壬寅/雷動。
○以陵幸隔日, 遣儒臣沈頤之, 暗行高陽, 廉察植炬, 除道之爲民弊者。
8月 30日
편집○癸卯/上詣延和門, 祗迎大廟朔祭香。
○雷動雨雹, 狀如小豆。
○以金尙默爲文學。
四十六年 九月
편집9月 1日
편집○朔甲辰/上駕詣明陵, 王世孫隨駕。 親祭畢, 謁翼陵ㆍ敬陵, 皆命世孫, 奉審陵上與丁閣, 歷拜順懷墓, 還宿明陵齋室。 是日動駕, 屢下促敎, 夜纔三皷進發, 至沙峴大風雨, 炬燭盡滅, 不辨咫尺, 軍兵班行, 錯亂相失, 莫知所向。 天明始得少霽。
9月 2日
편집○乙巳/雨雹。
○上詣昭寧園親祭, 陵園官陞六, 賞賜有差。
9月 3日
편집○丙午/大駕自昭寧園離發, 午次高陽郡時, 電雹驟至, 乘少霽動駕, 至新院, 上將入幄次, 內局三提調, 請進湯劑, 命拿入內局掌務官棍治, 承旨尹東昇ㆍ李在簡以進湯而移怒掌務官, 前所未有爲奏, 上, 下嚴敎, 竝施不敍之典。
○命御史洪檢, 往高陽, 盡放獄囚之不入啓覆者。 以雷雨異常, 或慮本郡, 有冤枉故也。 是日, 侵夜還宮。
○以金光國ㆍ金致讓ㆍ李正吾ㆍ任希敎爲承旨。
9月 4日
편집○丁未/雷動電光。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召見陵幸時各務差使員, 詢民弊農形, 命蠲楊州ㆍ高陽二邑民秋稅之半。 畿甸一道結錢, 依丙戌陵幸時例蠲減, 未幾筵臣奏結錢歸於多結之民, 非小民之惠, 遂以還上耗減給。
○減膳三日, 以雷異也。
○諫院【大司諫朴師海】申前啓, 不允。 又啓: “科場挾書, 隨從傘帳, 請嚴禁, 犯者論以重律。” 上從之。 惟雨傘勿禁。 又請四學製儒生, 着笠外製者嚴禁摘發, 敎授儒生幷論罪。 又曰: “臺諫或因言語, 竄逐相續, 作一機穽, 人皆厭避。 古之臺閣, 重於宰相, 臺閣之賤如此, 國爲國乎? 伏願恢容直之量, 盡來諫之道, 使言官之重得, 復如古。” 上以其言切實, 特於閤外, 賜馬奬之。
○諸大臣以災異乞策免, 不許。
○政院啓, 略曰: “國之所以爲國, 乃刑與賞耳。 親臨刑訊, 所以治鞫囚也, 而少有觸激, 則輒加刑杖, 爵賞賜賚, 所以待勞勩也, 而若値有事, 則過施恩典。 至於扶植儒林, 我朝家法, 而廢斥枳錮, 無所顧藉, 剝斲其元氣, 禮使臣僚, 聖訓攸在, 而摧折輕侮, 不顧體貌, 殆近於奴詬, 此尤有欠於聖德之大者。 伏〔願〕改圖, 作消弭之策〔焉〕。” 上優答之。
○敎曰: “今番上言, 令入侍備堂遍見矣。 古今所無逆賊鼎衍食主人孝曾, 十餘年之後, 焉敢〔囑〕噣其妻上言? 令秋曹嚴問, 製給者島配。”
○玉堂洪檢等上箚言:
“刑法, 卽戢奸癉惡之具, 而法庭用棍, 多不關於軍務, 帳殿用刑, 初不干於鞫囚, 爵賞乃酬功褒美之資, 而聯翩除旨, 或出於不意, 便蕃賜賚, 多及於格外, 人不守分, 僥倖成風, 賞未稱勞, 恩反爲褻。 敬大臣, 爲九經之一, 而付處中道, 已是情外之發, 替治醫官, 有欠禮使之道。 黜陟譴責, 與小官無異, 而爲大臣者, 亦不敢以大臣自居, 百僚之臣, 惟事奔走, 不自知恥, 國體之虧損, 當如何哉?”
上優答之。 蓋於陵幸時, 上有激憁於內局都提擧韓翼謩, 命替治醫官, 而大臣胥命, 故堂箚及之。
9月 5日
편집○戊申/雷動電光。
○上御延和門, 拿入太僕官金相直, 棍配機張, 命兵判棍問太僕下人仲義, 海島爲奴, 蓋陵幸回駕時, 世孫宮鐵刻達字, 中官中路見失, 仲義得之, 上以其故物, 且關係莫重, 命譏捕, 仲義掩置, 及夫懸賞求之之後, 始來納, 故有是命, 而相直則以仲義卽私賤, 而雇充太僕隷之罪也。
○命減膳加三日, 誕日物膳亦停封, 以雷異也。 大臣苦請還寢, 從之。 敎曰: “聖人豈欺我哉? 過猶不及, 應受不受亦過也。 大臣旣奏, 而儒臣臺臣, 何聾默? 今日三司, 一倂罷職。”
○命貢市人舊遺在中, 年條之最久者特減。
9月 6日
편집○己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光陵忌辰祭香。
○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李命植爲吏曹參議、韓光會爲大司憲、李世演爲大司諫、申思運爲執義、洪相直爲司諫、徐秉德ㆍ金蓍耉爲掌令、鄭槃盧。 瑞國爲持平、宋鍈爲獻納、李得一爲副校理、徐有元爲副修撰、金叙九ㆍ趙英鎭爲正言、鄭枋爲弼善、金普淳爲司書。
○特減殺獄罪人朴若大ㆍ金鳳昌, 御寶僞造罪人趙希聃等死, 命刑配。
○以金鍾正爲副提學。
○命削版入侍講筵臺臣洪景顔, 以仲義事, 宜請一律而不發啓也。 又削副提學金鍾正職, 以三司一也。
9月 8日
편집○辛亥/上御金商門外, 設九日製, 發策試士, 居首人朴道翔直赴殿試, 餘給分。
9月 9日
편집○壬子/命詣臺臺臣入侍。 獻納宋鍈申前啓, 又啓: “爲奴罪人仲義, 倉卒拾得, 雖異故犯, 懸賞之後, 始乃自首, 請依律處斷。”幷不允。
9月 10日
편집○癸丑/太白晝見。
○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大司憲韓光會申前啓, 不允。 又啓: “近來外方民心獰悍, 有淩蔑官長之弊。 向日行幸輦路, 黃州ㆍ海州之民, 不滿官長, 駕前呼訴, 至請遞易, 如許民習, 前所未聞。 自上命囚高陽郡矣, 特遣御史, 不問曲直, 幷爲放釋, 雖出於包容之聖意, 而以土民構陷官長, 自有當律, 有關風化。 道臣在承流宣化之任, 亦難免其責。 請道臣推考, 兩邑之民, 令道臣照律嚴處。” 從之。
9月 11日
편집○甲寅/上御隆武堂試射, 陵幸時隨駕將官有金弘泰ㆍ金義達等, 詐稱隨駕忠義, 替入代射, 事覺, 命充軍南海縣。
9月 12日
편집○乙卯/上御德游堂, 親受籍田刈穀, 御金商門外, 宣麻於奉朝賀鄭宲, 仍頒試射軍兵賞格。
9月 13日
편집○丙辰/大殿誕日停賀禮。 前此諸大臣, 力請稱賀, 上竟不許。
9月 14日
편집○丁巳/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上行常參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知敦寧鄭弘淳曰: “常平賑恤兩廳, 通同句管, 便成一廳, 穀物需用, 無拘推移。 而獨於外方穀簿, 尙存舊例, 出入加減之際, 必爲分排, 兩廳以此反有錯亂瑣細之弊。 請自今爲始, 兩廳所屬穀物, 合以一之, 名曰常販穀, 以便管檢焉。” 上允之。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9月 16日
편집○己未/雷動雨雹。
○上詣彰義宮經宿還宮。
9月 17日
편집○庚申/行晝講。
○玉堂李得一因雷異陳箚, 略曰:
“殿下憂勤太過, 而辭令之宣, 每欠於簡重, 機務獨運, 而施措之發, 或失於偏着, 臺閣所宜優容, 而奉行苟未槪意, 則叱咜而斥黜之, 儒衿所宜扶植, 而奏對少有失措, 則繫械而僇辱之, 禁夜固在國典, 而向來飭敎反致閭里之騷擾, 記過雖係師律, 而近者棍罰, 輒勤殿庭之親臨, 朝廷本自無事, 而大小惴慄, 罔非待罪之日, 刑法固宜有常, 而輕重倒置, 每多莫適之歎, 以至躁囂之飭, 非不申嚴, 而士夫之廉防漸乖, 節儉之化, 非不懋昭, 而貴家之侈習轉甚, 內而宰相乏廉納之操, 外而守宰多貪汚之風, 以言乎國事, 則姑息彌縫, 以苟容爲良策, 以言乎科宦, 則奔走鑽剌, 以必得爲妙方。 凡此數者, 勢非群下之咎, 而臣愚死罪, 不敢不歸之萬化之源。 伏願法《思傳》中和之訓, 體《心經》涵養之工, 毋徒循應文之故事, 益自〔軫〕懋實之極工, 則可以感回天道, 導迎休祥, 允符《大易》恐懼修省之義也。”
臺臣宋鍈亦上疏陳勉, 皆例批。
9月 18日
편집○辛酉/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領議政金致仁奏: “安州南塘城役, 待開春令將臣看審後, 當更稟處, 而平壤中城改築當否, 亦宜有明白知委矣。” 上曰: “使之改築可也。”
9月 20日
편집○癸亥/上詣延和門外, 祗迎齊陵忌辰, 貞陵告由祭香, 以建閣豎表石也。
○上御集慶堂試知製敎製述。
9月 22日
편집○乙丑/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9月 25日
편집○戊辰/上御中日廳, 試射入直內三廳禁軍等, 頒賞。
○上詣養正齋。 齋, 卽仁元王后外宅, 而后誕降於此, 故上以追慕聖母之心, 於毓祥宮展拜之路, 因歷臨齋。 在毓祥宮東墻外故也。 製述懷文, 命世孫書揭齋壁, 宅主趙學天父子, 皆命調用。 仍詣毓祥宮經宿。
9月 26日
편집○己巳/回鑾, 歷臨餘慶坊, 仍御西學, 召見居齋儒生, 賜紙筆。
○以鄭光漢爲大司憲、李基敬爲大司諫、申應顯爲執義、李鎭恒爲司諫, 蔡緯夏。 李宇喆爲掌令、金光岳ㆍ吳鉉冑爲持平、李惠祚爲正言、金應淳爲副提學、朴師崙爲副校理、金基大爲修撰、兪彦民爲大司成、李最中爲左參贊、申晦爲判義禁、張志豐爲黃海兵使、禹弘圭爲全羅水使。
○副司直金始煐進八箴, 寓祈勉之意, 上優答褒美。
9月 27日
편집○庚午/上御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行晝講。
○行夕講, 仍行文臣製述。
○命領左相北道句管堂上入侍, 領議政金致仁: “以〔北〕道尤甚邑還穀, 以精實穀代捧, 京外徒流, 限明秋姑勿定配, 明川以南進捧吏停退事, 請依道臣狀請施行。” 上從之。 仍敎曰: “歲初封進, 旣已停免, 況朔膳乎? 況封進物種, 亦有不緊者, 而民弊則巨。 且今年咸關尤甚, 令廚院, 此道朔膳物種, 書入不緊者, 依點下停減, 以示予爲豐沛之意。”
○雷動電光。
○以鄭象仁爲校理、朴相老爲修撰、申益彬爲文學、鄭弘淳爲左參贊、趙雲逵爲判義禁。
9月 28日
편집○辛未/行晝講。
9月 29日
편집○壬申/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朔祭香。
○正言李惠祚上疏, 以雷異陳戒, 仍言: “修省之方, 漸不如前, 忠愛之告, 不聞於邇列, 體念之批, 每歸於循例, 其所交勉, 不過爲文具而止, 至於今番, 幷與文具而廢之, 寧不惜哉?” 疏入, 承旨儒臣引嫌徑出, 上賜箚批, 責以追慕用心之日, 惹起葛滕之非, 命却湯劑。
○是日, 上齋宿司謁房。
四十六年 十月
편집10月 1日
편집○朔癸酉/上以臣子不知昔年誕辰, 以其日起鬧爲敎, 大加煩惱, 終日不接內局, 內局三啓不許, 諸大臣胥命。
10月 2日
편집○甲戌/諸大臣及政院求對, 敎曰: “嗚呼! 昔年誕辰, 下大夫侍從皆忘, 寔予不孝。 當臨門洞諭下大夫以下。” 卽令待令, 勿論前銜實職, 只讀書文臣待令。
○上御延和門, 諸臣以次進前。 上, 下詢誕辰知否, 至閔游不能對, 上以侍從不知聖后誕辰, 威怒震疊, 命游限己身爲庶民, 登科榜付籤, 削通淸銓官職。 領議政金致仁曰: “今玆下敎, 多有不敢奉承者。 乞竝還收。” 上怒甚, 促進轎, 敎曰: “今日臨門, 予豈樂爲? 所重在矣, 以纔處分, 諸敎還寢之請, 陳之於前, 其在國體, 不可泯默。 領議政金致仁亟施削職之典。” 時夜已深, 倉卒動駕, 侍衛軍兵, 全無整待者, 以數炬導輿, 至夜晝峴, 內局提調蔡濟恭進曰: “臣等不能挽輿, 將焉用此等臣?” 上曰: “如游者, 大臣敢伸救乎?” 諸臣步從, 至彰義宮門, 濟恭又挽輿車請進湯劑 敎曰: “今日見其心者, 蔡濟恭。 特爲加資。”
10月 3日
편집○乙亥/流星出井星下, 入南方。
○上在彰義宮, 時原任大臣二品以上, 政院屢次求對, 內局三啓, 批旨不下。 日已過午, 政院欲排闥而入, 門堅不可動。 至日夕始入, 則內閤又閉。 時東宮隨詣侍側, 召入醫官, 故外廷始得聞知。 初更始排闥入內庭, 上在咸一齋。 諸大臣內局喉院, 立階下, 迭聲請診候進湯, 意無下敎, 諸臣退伏閤外度夜。
10月 4日
편집○丙子/上候欠寧, 駕轎掩窓還宮。 復拜金致仁爲領議政, 命史官偕來。
○藥房入診, 上或就睡, 或有呻吟之節, 上曰: “昨日昏睡, 卿等排闥而不知矣。” 致仁請被當被之罪, 上曰: “遂事勿說。”
10月 5日
편집○丁丑/太白晝見。
○敎曰: “昨日回駕, 內局宜請直宿而不爲, 今日政院, 當爲翌日問安, 而亦不爲之。 內局及諸承旨特遞。 目下可飭者, 多謄前故紙, 臺臣幷不敍。” 仍命內局輪直。
○二品以上問候。
○以具允鈺ㆍ徐浩修ㆍ金致恭ㆍ柳善養ㆍ李性源ㆍ李溎爲承旨。
○上引見大臣備堂於臥內。 禮曹判書洪名漢啓曰: “貞陵表石營建之役, 非久當畢, 而取考前例, 則印本簇子陪進時, 用細仗皷吹, 今則何以爲之乎?” 上曰: “依前例爲之可也。” 又言: “取考《璿源譜略》凡例, 昌陵表石中, 王后忌辰, 亦爲誤錄。 前頭敬陵表石改刻時, 請一體釐正。” 上允之。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以洪重孝爲大司憲、洪檢爲執義、呂善應爲司諫、金蓍耉爲掌令、李東遇爲持平、郭鎭純爲獻納、趙㻐ㆍ洪龍漢爲校理、沈頣之爲修撰、李致中爲副修撰。
10月 6日
편집○戊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各陵殿冬享祭香。 大臣內局, 以聖候在靜攝請停, 不許。
10月 7日
편집○己卯/雷動電光。
○以雷異, 命減膳十日。
○命內局, 移直廚院。
10月 8日
편집○庚辰/敎曰: “古有春幡ㆍ靑牛ㆍ人勝ㆍ艾容之類, 昔先正奏去, 故予亦命去內局三絳囊。 端陽艾帶矣。 新舊庚申日, 過歲夜進排者, 莫知所由來, 今考《事文類聚》, 自謂曰, 其在聞正言行正事之道, 其宜恒日正心修身, 庚申除夕之坐而經夜, 其何益哉? 故其進排者命寢之。 而至日豆粥, 雖曰爲陽生之義, 至於灑門共工氏之說, 不經甚矣, 亦命置之, 今聞內贍尙進排云, 此後灑門豆粥其除之, 以示予正謬俗之意。”
10月 10日
편집○壬午/以李潭爲吏曹參判、李得一爲校理、沈觀之爲副校理、洪檢爲修撰、趙明鼎爲藝文館提學。
○上引見大臣備堂於臥內。 敎曰: “以予恒日之心, 雖三日直宿, 其若三月, 況六日乎? 近因直院〔六〕部廢衙, 八道狀聞, 留置政院。 暮年爲宗國之時, 萬機叢脞, 予心若何? 今日聞耽羅貢人來, 使承旨問今年年事, 亦問運船, 以皆〔到〕爲奏。 外方之以民事聞者, 毋滯卽入。”
○副提學金應淳、校理趙㻐等聯箚, 略曰:
“近來諸臣之進戒者多矣, 摠而言之, 曰修德也, 愼刑也, 開言路也, 節財用也。 今皆已陳, 臣等將何以爲言乎? 以近日事言之, 因一煩惱, 轉輾成激, 自却藥而爲臨門, 自臨門爲動駕, 〔昏〕夜中衢, 陪衛不備, 累日舊邸, 上下相阻, 景色蒼黃, 聽聞驚惑。 聖心之不平如此, 又何望天心之和豫乎? 伏願益懋純一之誠, 以盡存養之道。”
批曰: “減膳雖五日, 懍惕之心, 若其日。 吁嗟學士, 今何睡〔醒〕?” 又敎曰: “爲靜攝, 雖仍默可也, 是何擧措, 今乃睡醒? 堂箚諸臣幷遞差。” 趙㻐以首倡, 刊名侍從案。
10月 12日
편집○甲申/貞陵碑役訖, 都監陪進印本簇子, 上與王世孫, 祗迎於延和門外, 親自奉審。 都監堂上安允行ㆍ洪名漢ㆍ金時默竝加資, 郞廳匠役等, 賞賜有差。 以陪進時, 闕門內奏樂, 雖因有所重, 遇災動樂, 懍惕有倍, 命減膳加五日, 諸臣爭之, 不聽。
○南原儒生李堯八年八十一, 入格監試初試, 定州儒生辛受采, 年八十四, 入格講經初試, 上命讀鄕榜而異之, 幷令本道上送, 沿路護行, 至是堯八等先後至, 上召見, 特除堯八穆陵參奉, 受采貞陵參奉。
10月 13日
편집○乙酉/內局退直本院。
○禮曹以上候平復, 請告廟頒赦, 時原任大臣, 又請上告下布, 上不許。 敎曰: “自知審矣。 莫重太室, 其將年年瀆褻? 頒赦文逐歲齎去, 朝鮮將無徒年之人也。”
○內局三提調輪直。
10月 14日
편집○丙戌/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10月 16日
편집○戊子/上引見大臣備堂, 諸臣交口請行告布, 上終不許。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以丁範祖爲正言、宋載經爲弼善。
10月 17日
편집○己丑/大臣率二品以上, 聚會賓廳, 陳啓辭以爲: “平復稱慶, 載在法典, 天理人情, 所不容已。 當聖候靜攝之時, 貽憂於陟降, 及天和遄復之日, 受佑於陟降, 必有告慶之禮, 然後可以安陟降之心。” 上, 下嚴敎牢却之, 幷免時原任大臣官。 是日不許內局入診, 內局累啓, 皆罷免, 喉院書進所懷, 皆遞竝旋寢之。 上候以寒痰又不豫, 進椒熨。
10月 18日
편집○庚寅/以李惟秀ㆍ李在恊ㆍ具㢞ㆍ李壽鳳ㆍ崔台衡ㆍ李性遂爲承旨。
10月 19日
편집○辛卯/召見冬至正使慶興君栴、副使宋瑩中、書狀官李命彬, 上慰諭而遣之。
○以李鎭恒爲執義、鄭象仁爲校理、金履素爲副校理、沈觀之爲修撰、趙昌逵爲副修撰。
○特除南泰著爲大司憲、宋德相爲掌令、李迪輔爲司諫、宋濟魯爲掌令。
10月 20日
편집○壬辰/以申應顯爲司諫、成胤儉ㆍ權穎爲掌令、洪相聖爲正言、朴師崙爲校理。
○上引見大臣備堂。 領議政金致仁曰: “兵曹參判鄭厚謙, 履歷旣滿, 才諝且備, 宜差備堂矣。” 上曰: “差之何爲? 已有書給於渠者, 可謂奉承傳矣。” 上曰: “宋德相誰也?” 對曰: “先正後孫而抄選矣。” 上驚曰: “抄選乎。” 諸臣退出, 將下階, 上呼承旨, 下敎曰: “在外侍從, 皆遞差, 以在京人備擬。”
○憲府申前啓, 不允。
○奉朝賀洪啓禧, 將就養於其子趾海邑, 上召見之, 啓禧曰: “尊朱子莫如我東, 而《大全》ㆍ《語類》兩冊板, 年前皆入煨燼, 故臣方就前本之訛誤者, 留意校正。 非久當訖, 分送兩南, 入梓好矣。” 上從之。 啓禧曰: “宣廟朝柳希春校正本, 極爲精備, 故臣略倣而成凡例。 願塵一番睿覽矣。” 上命承旨讀奏之。
10月 21日
편집○癸巳/命內局三提調竝直, 以上候久彌留也。
10月 22日
편집○甲午/藥房移直廚院。
○藥房〔入〕診, 濬川堂上同爲入侍。 上問曰: “濬司亦有債錢乎?” 領議政金致仁曰: “頃年濬役訖後, 略有餘財之分給取息者, 而此非可久之道。 且前後給債, 申飭之下, 不宜仍置, 故濬堂方欲以錢作穀云, 誠善思矣。 以其錢移送賑廳或均廳, 以常賑穀與均廳米在外邑者, 相換糶糴, 年年取耗以用, 則可除放債之弊, 可補濬川之需矣。” 李景祜曰: “濬川餘剩錢, 今可爲一萬二千餘兩, 若以此移送均廳, 而依折價許劃其數, 可爲四千石。 取耗補用, 事甚便好。” 上允之。
10月 29日
편집○辛丑/上候平復, 內局退直本院。 內局及時原任大臣, 請上告下布, 上不答。
○武臣張志恒, 往審北道烽燧, 至是歸奏便宜, 曰: “利城眞鳥峰, 城門峰兩間, 烽路間斷, 兩望邑主山豆乙、應峙三處, 謂宜加設。 鏡城森森坡間路烽, 曾前直路烽變通後, 牟德反應永康, 而自永康望牟德, 重峰森列, 難於瞭望, 若移東峰烽於松峰, 不由牟德, 直準朱村, 則火路甚便, 移設不難。 牟德自在革罷中, 三水魚面島, 爲諸路樞要, 且緊於關防, 間路之烽, 不可不設。 咸興城串, 野低山高, 瞭望不便, 亦不可不間設。” 又以鐵嶺烟火, 限南北定式, 幷從之, 餘皆勿論。 又請烽臺武士給復, 從之。 烽軍兼役偏苦事, 命道臣, 消詳狀聞, 志恒又以都事呂善德, 蔑視武臣, 全不顧憚, 吹簫馬砲, 恣意爲之仰奏, 上令該府重勘。
○夜召承旨, 敎曰: “於今予志固定。 中夜靜思, 有事則告, 人子之道當然。 今朔祭, 兼行告由, 廟殿與社一體今日受香。 頒赦設科, 依例擧行。
○敎曰: “旣命告布, 其無賞乎? 提調徐命膺ㆍ蔡濟恭, 副提調具允鈺ㆍ李惟秀幷加資, 其餘醫官吏隷, 賞〔賚〕有差。
四十六年 十一月
편집11月 1日
편집○朔癸卯/上引見大臣備堂。
○憲府申前啓, 不允。
11月 2日
편집○甲辰/以李行源爲司諫、任希雨爲正言、林鼎遠爲修撰、張志恒爲統制使。
○敎曰: “昔者成湯, 恩及飛鳥, 予雖涼德, 豈不若齊宣? 今聞左相所奏, 因此大覺。 歲時禁牌, 至初春時, 已聞禁肉, 遍滿街道, 噫彼齊宣, 一牛猶矜惻, 況此乎? 令五部嚴飭。” 蓋於日前, 有禁牌下敎閭里, 犯屠者狼藉, 左議政韓翼謩奏之也。
11月 4日
편집○丙午/上引見大臣備堂。 因濟州請賑狀啓, 敎曰: “嗚呼! 此乃昔年撫恤之民也。 庚子以後, 感島民, 豈特予? 其時慈聖聞此, 特召領來人於殿庭, 賜米賜饌, 予在居廬曾已仰覩, 丁丑因山時, 退壙土築, 亦予所覩, 體昔年感島民之心, 一倍于前。 本島荐歉, 卽予否德, 羅里舖所儲米五千石劃給, 明年貢馬, 特令停封。” 尋又命: “三名日方物, 限明年停封, 朔膳亦限明年減半。” 上以與民同慶之意, 命禁皮鞭〔笞〕杖, 惟關係重獄, 不得不推覈者, 及外方同推, 勿拘此例, 依前爲之, 以刑曹判書沈鏽稟定也。 憲府申前啓, 不允。
11月 5日
편집○丁未/內局撤直。
11月 6日
편집○戊申/上詣毓祥宮展拜, 回駕歷餘慶坊, 命召本坊民年六十以上者, 於路上賜米。 又命宣傳官, 率來鍾街乞人, 饋豆粥, 以是日冬至也。
11月 7日
편집○己酉/以趙宗鉉爲應敎、沈頣之爲副應敎、李致中爲副校理、沈觀之爲輔德。
11月 8日
편집○庚戌/上御景賢堂, 受賀如禮, 親製赦文, 頒示中外。
11月 9日
편집○辛亥/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復故贊善申暻官, 示同慶也。
○憲府申前啓, 不允。
○以李得宗爲大司憲、李徽之爲大司諫、丁範祖ㆍ金復休爲持平、金容ㆍ李商建爲正言、李致中爲弼善。
11月 10日
편집○壬子/領議政金致仁, 以守禦使金漢耆之不行公於備堂, 奏曰: “如漢耆終不行公於是任, 自爲計則得矣, 非所以錬習國事, 使之共濟之意也。” 上曰: “非特其心爲可貴也, 內殿之心, 亦然矣。
○上御隆武堂, 試射賀班入參武士等。
○崔益男, 以前吏郞投疏, 上款以東宮曠廢省謁於思悼世子墓祠爲言, 有曰, 孝於父而後孝於祖, 誠於父而後誠於祖, 又曰, 十里中浦, 墓木已栱, 一隅東城, 祠宇孔邇, 下款極言金致仁之罪, 有曰, 協贊調劑者, 無若趙ㆍ宋ㆍ金ㆍ鄭, 而若其首尾, 專久以金爲宗, 金相之子, 繼當勻軸, 嚴斥調劑, 必欲蓋愆, 一則背公, 一則負國, 全無愛日之誠, 只有欺天之術, 又曰, 族客慫慂, 義子翺翔, 黨羽分馳, 窩藏漸深, 又有諫院公廨, 恣意廣占, 惠局官米, 盡歸私用等語, 極其臚列, 命內局入侍, 命讀益男疏, 上曰: “上件事, 今日臣子, 敢爲此言乎? 語意陰譎矣。” 命入直玉堂春坊入侍, 上曰: “首件事, 欲問之, 竝可痛陳也。” 校理朴師崙、修撰金基大曰: “此非人臣所可筆之於書者矣。” 兼輔德沈頣之曰: “渠以廢棄之人, 焉敢容喙於國事? 此非今日臣子所可發口者也。” 輔德沈觀之曰: “ 殿下保導東宮, 至矣盡矣, 無間然矣, 臣何言乎?” 上曰: “渠疏列書予協贊之人, 而仍辱領相, 以反其父之意, 然此猶薄物細故。 沖子誠孝, 無間於祖, 予所知也, 戊申以後, 又聞如此之言, 豈不痛心乎?” 初命益男入侍, 上曰: “必出怪說, 惟當嚴處而已。” 敎曰: “搆〔捏〕領相於本事, 可謂薄物細故。 嗚呼! 問答已示予意, 今日朝鮮, 何敢容喙於其間? 而渠亦有秉彝之心, 何忍爲此? 其數句語, 宜嚴問嚴處, 而其若問也, 此招亂也。 體聖人不與同中國之意, 崔益男大靜縣永爲庶民, 三倍道押付, 疏本命卽燬去, 傳示者重勘。”
11月 11日
편집○癸丑/上召見時原任大臣九卿儒臣柏府薇垣, 上命承旨, 讀《周易》《剝卦》註, 上曰: “今日講此有意。 幾年臨御, 若治成制定, 則豈有益男乎? 國家興亡, 在此一擧矣。 奉朝賀洪鳳漢, 前日頗稱益男, 故曾以具庠之疏爲過矣, 今始愧服其先見也。 五倫中父子君臣爲尤重, 予雖不孝, 庶免不慈, 其時題主, 已諭沖子, 能盡其道, 非予之過, 事勢然矣。 朴致隆辱洪奉朝賀, 今益男又辱首揆, 而此非爲辱領相而發也。 予之臨御時若此, 未知後日又有幾致隆ㆍ益男也。” 左議政韓翼謩曰: “未然之事, 不必煩聖慮矣。” 上曰: “益男於領相, 有何血怨乎?” 領府事金相福曰: “久不錄用, 故含憾矣。”
○憲府【執義李鎭恒、掌令成胤儉。】申前啓, 不允。 又啓曰: “罪人崔益男之全疏, 雖未得見, 聞其大略, 則潛畜宿憾, 公肆構陷, 藉重溝禍之奸謀, 萬萬叵測, 其在〔隄〕防之道, 不可定配而止。 請卽其地栫棘。” 上允之。
○諫院申前啓, 不允。
○藥房夕入診, 上曰: “中浦雖欲往, 若陵幸之路則可矣, 豈可只爲墓所而幸行乎? 東宮則尤無郊外任行之例, 凡於謁陵, 雖同奉上下兩陵之處, 必以上陵出令, 古〔例〕則然。 益男疏, 全不識事體, 而以予與東宮不往云者, 謂慈與孝, 全無之意也。”
○以趙晸爲承旨。
11月 12日
편집○甲寅/行晝講。
○領議政金致仁, 待罪城外, 累遣承史, 敦諭偕來, 而不膺命, 又遣大宗伯敦〔諭〕。
11月 13日
편집○乙卯/行晝講。
○以李命植ㆍ李性源爲承旨。
○以林鼎遠爲執義、任瑎ㆍ李澤徵爲掌令、宋鍈爲獻納、李昌任ㆍ金尙默爲副校理、宋載經爲副修撰、鄭象仁爲輔德、徐命膺爲弘文提學。
11月 14日
편집○丙辰/上詣延和門, 祗迎宣陵忌辰祭香。
○上詣崇政殿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命八道兩都舊逋, 限四萬石蕩減, 貢人舊遺在二千石蕩滌, 太學典僕, 減限十五日除懸房贖, 以示暮年爲民之心。
○以嚴璘爲大司諫、趙宗鉉爲司諫、金載祿爲獻納、金悌行爲正言、宋載經爲校理、趙㻐爲修撰、李秉鼎爲副修撰、鄭福煥爲說書。 前此, 趙㻐刊名仕版, 至是特命蕩滌。
○執義林鼎遠奏曰: “罪人崔益男, 本以妖邪之性, 爲世所棄, 內售逞憾之計, 外藉莫重之言, 遣辭絶悖, 用意叵測。 夫鑾蹕不戒, 則鶴駕之不得獨行, 自是三百年典禮, 如非特敎, 則有非自下所敢請, 而渠以廢枳之縱, 忽然闖發, 以此一款, 歸罪於群下之不言, 以爲嫁禍朝廷, 疑亂百代之計, 究厥情狀, 萬萬巧慝。 處分大寬, 輿情愈激, 大靜縣栫棘庶民崔益男, 亟令王府, 拿鞫嚴問, 斷不可已也。” 上曰: “臺體雖得, 而只此處分, 予意有在, 不允。”
○領議政金致仁, 入城胥命, 上命入侍, 勉諭甚摯。
○特除林鼎遠爲應敎。
11月 15日
편집○丁巳/以尹東暹爲都承旨。
○上詣彰義宮, 命書臨兩廟憶昔, 御製訖還宮。
○以南玄老爲大司諫、李致中爲司諫、李恒祚爲獻納、李東顯爲正言、羅忠佐爲掌令。
○命臺臣嚴璘投畀, 金載祿ㆍ李致中刊名, 以或稱在外, 或違牌不啓益男罪也。
○以韓必壽爲大司諫、李得一爲司諫、蔡緯夏爲獻納、任希簡ㆍ洪彬爲正言。
○特除金相翊爲吏曹參議、蔡緯夏爲承旨。
11月 18日
편집○庚申/上御晝講, 仍行常參。
○諫院【司諫朴師崙。】申前啓, 不允。 又啓, 請崔益男鞫問, 不允, 修撰金基大曰: “益男疏下語叵測。 請允臺請。” 上曰: “予非惜益男也, 恐亂國也。”
○以鄭枋爲司諫、宋濟魯爲掌令、任希曾爲正言、沈觀之爲輔德、元啓英爲弼善、韓光近爲正言、鄭履煥爲校理、李亨逵ㆍ金基大爲副校理、金魯淳爲修撰、朴相老ㆍ閔鍾烈爲副修撰。
11月 19日
편집○辛酉/上御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諫院申前啓, 不允。
○上幸景福宮, 御勤政殿舊基, 命文蔭武百官入庭行禮。 以次進前, 上曰: “益男事, 非渠自辦, 以臺臣違牌觀之, 或不欲干涉, 或心是益男而然也。 觀今光景, 必有益男窩窟, 故臨此廣詢, 悉陳毋隱也。” 齊對曰: “今日臣子, 豈或有益男之心乎?” 典籍李載徽對曰: “益男疏起頭用意叵測矣。” 上曰: “汝非侍從, 疏本何以得見而知之?” 對曰: “以傳聞而知之矣。” 上曰: “誰敢傳說乎?” 以其對可疑, 命拿問。
○上歷臨彰義宮, 還御〔建〕明門, 親鞫李載徽, 問疏本得見之處, 對以見於儒生兪善中家, 承旨以其疏燬去, 前疏本遍行奏之, 事稍緩。 仍命拿問益男弟百男, 辭連往來相親人, 妖孽李鳳煥, 隣居儒生鄭晳吾, 幷卽拿鞫, 百男供宰臣金器大有戚分, 故往來相親, 鳳煥供具庠聞疏聲, 令臣往探之, 故果於益男呈疏日, 往見疏本, 無一言而來, 上以其引兩人之意, 尤爲妖惡, 幷不問, 命李載徽ㆍ李鳳煥ㆍ鄭晢吾皆刑配, 百男放送。
11月 20日
편집○壬戌/行晝講。
11月 21日
편집○癸亥/以黃榦爲司諫、李萬育爲掌令、李商建ㆍ李長老爲持平、李昌任ㆍ南柱老爲正言、趙㻐爲校理、李亨逵ㆍ朴取源爲副校理、李秉鼎ㆍ洪相簡爲修撰、金履禧爲副修撰、鄭光漢爲大司憲、申思運爲輔德。
○特除趙雲逵爲判義禁。
○藥房入診。 領議政金致仁進曰: “以臣所遭, 何敢重入脩門? 而當光國事而後私義, 故冒沒登筵。 今則三司俱爭, 不賜允從, 固仰聖意, 而其脅持疑亂之計, 萬萬叵測, 輿情齊憤。 伏願特允臺請, 昭揭義理於日星焉。” 上曰: “卿當參鞫乎?” 致仁曰: “上〔款〕事則臣當參矣。 何顧小嫌乎?” 上曰: “玆事關係莫重。 豈可相持? 當爲親鞫益男, 令該府擧行, 鳳煥ㆍ晢吾, 一體拿來。”
○領議政金致仁奏曰: “旣承上敎之後, 事有輕重, 故不得不暫出, 而處分旣嚴, 請討之下情粗伸, 今則臣之私義, 可以自處矣。” 上曰: “上段事, 處分旣如此, 則下段事自消, 更何引義之可言乎?” 致仁縷縷辭免, 敎曰: “一邊請討, 一邊辭懇, 其在正義理嚴國綱之道, 豈可假借? 領議政金致仁, 特爲免相。
11月 22日
편집○甲子/行晝講。
○上御內司僕, 鞫鄭晢吾ㆍ崔百男, 百男之子景孫等, 晢吾發配未幾被拿, 以與益男作隣親密, 必有與聞情節, 刑推盤問, 晢吾供: “數年相親往來, 漸見其行事處心之不美, 絶之已久。” 以不直告, 刑準次, 景孫放送。
○拿入問郞趙㻐ㆍ李秉鼎於鞫庭, 命刊版而拿出之, 又命改正大司憲鄭光漢職。 時㻐以親病陳懇, 秉鼎亦以情勢, 不得行公, 上怒甚, 幷捽入, 光漢進曰: “兩問郞之違牌, 雖非矣, 而挾冊登筵之儒臣, 拿推刑訊之庭, 恐聽聞惶惑矣。” 上怒甚有是命。
11月 23日
편집○乙丑/上御內司僕, 鞫崔百男ㆍ鄭晢吾ㆍ李成普ㆍ文喜珉, 晢吾則盤問窩主也, 成普則與益男親密而呈疏日參見也, 喜珉則以湖南雜術人, 留在益男家而寫疏也。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11月 24日
편집○丙寅/上御內司僕, 鞫李鳳煥, 鳳煥供: “前雖與益男親密, 而不相往來已久, 具庠謂臣曰, 崔益男疏聲狼藉, 君其探來云, 故其日果往見疏本, 無一言而還矣。 此外別無情節。” 屢次刑訊, 使之遲晩, 言辭多悖慢, 上怒甚, 欲正法, 以獄未究竟, 姑下獄, 成普ㆍ晢吾ㆍ喜珉竝加刑, 喜珉以寫疏之罪遲晩, 命下獄。 翌日鳳煥物故。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11月 25日
편집○丁卯/上御內司僕, 鞫諸囚, 喜珉以寫給叵測疏本, 帳殿語涉不道結案, 晢吾以與益男相交, 求見疏草遲晩, 皆伏法, 南玉ㆍ尹光賓, 以與鳳煥相親, 出晢吾招, 幷就捕, 玉以帳殿誦疏語被刑, 李萬軾以借見疏本被逮, 盤問後幷下獄。
11月 26日
편집○戊辰/憲府【掌令李澤徵。】申前啓, 不允。 又啓: “罪人李萬軾借見凶疏, 又與益男輩相親, 而叩頭涕泣, 直請遲晩, 至於去枷杻, 囚西間, 未免失之太輕。 請領王府, 更爲具格嚴囚。” 從之。 諫院申前啓, 不允。
11月 27日
편집○己巳/以李最中爲吏曹判書、宋鍈爲獻納、金普淳爲校理、朴相岳爲修撰。
11月 28日
편집○庚午/上御內司僕, 鞫諸囚, 韓德觀白放, 親問益男傔從奴子克明ㆍ占同下府。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11月 29日
편집○辛未/上御內司僕, 鞫益男問曰: “汝疏上款語何意?” 益男供: “無他意, 願其展禮也。” 上曰: “此乃亘萬古所無之逆。 必有戊申ㆍ乙亥餘孽指嗾者, 一一直告。” 供曰: “實無指嗾之人, 而見大司諫鄭運維啓辭, 所見略同, 故陳之矣。” 上曰: “運維勸汝乎?” 供曰: “素昧矣。” 上曰: “汝之相親者, 雖有鳳煥ㆍ晢吾輩, 何足爲窩主乎? 此類外必有之, 若直陳, 汝當生矣。” 供曰: “罪當萬死, 以此遲晩。 本無指嗾, 何以仰達?” 連加刑訊, 益男曰: “思之則果有聞處。 今年正月間, 成普來謂臣曰, 吾見沈鑧, 則以爲鄭運維之啓是矣。 如崔某者爲如此疏, 則好矣云, 而臣則曰, 勿爲怪說云矣。” 上曰: “鑧以何故爲此疏則好云耶?” 供曰: “問於成普則可知矣。” 命拿沈鑧, 上曰: “汝以下大夫, 國何負汝, 而入於此庭?” 鑧哭失聲曰: “不知罪矣。” 上曰: “知成普乎?” 供曰: “知之矣。 成普有時或來見, 而八月監試時, 來請科場通情, 故峻責之, 其後更不來矣。” 命讀問目, 鑧曰: “臣雖欲勸益男, 初旣不相識, 何以勸乎? 雖有凶肚逆腸, 豈有因悖惡虛妄之成普, 勸初不相面之妖惡有名益男者乎? 益男有怨怒矣身之事。 一親知以益男終必禍人家國, 力勸臣劾之, 而臣言於其人曰, 何犯蛇蝎乎? 益男後聞此言, 怨惡矣身云矣。 親知卽具庠也。” 上命白放鑧, 問益男曰: “行中一句詩語, 意在不測, 以此遲晩可也。” 蓋以詩中, 有倫紀擔身之語也。 供曰: “遲晩矣。” 上曰: “指嗾者, 更爲直告。 汝則雖正法, 不過九尾狐。 法何立乎?” 供曰: “此亦遲晩矣。” 上曰: “以逆賊遲晩可也。” 益男曰: “謀〔逆〕則不爲矣。” 上曰: “何異於逆乎?” 供曰: “若以與逆同, 則亦當遲晩矣。” 上曰: “初甚慮之, 今始見之, 不足道也。” 致仁曰: “以怪〔毒〕有名, 今見不然矣。” 上曰: “此亦欺世盜名矣。”
○憲府申前啓, 不允。 諫院申前啓, 不允。
○罪人成普物故。
11月 30日
편집○壬申/上御內司僕, 鞫益男, 究問窩主, 終無所達。
○罪人南玉物故。
四十六年 十二月
편집12月 1日
편집○朔癸酉/上御內司僕, 鞫益男等諸囚, 定配李萬軾于珍島郡, 尹光賓于藍浦縣, 百男放逐鄕里。 臺臣金致恭ㆍ洪檢, 請益男結案正法, 上曰: “予豈惜一益男乎? 宜請究問窩主, 而汲汲於結案非矣。 幷罷職。 大司憲趙榮進上疏, 略曰:
“昨年鄭運維之所懷猝出, 而人莫不爲怪, 今者益男之招, 謂以見其所懷, 與渠意略相彷彿, 乃爲此叵測之疏云, 運維之所懷, 實爲益男嗃矢, 今不可置而不論。 臣謂鄭運維極邊遠竄, 不可已也。”
批曰: “嗃矢二字, 其涉過矣。 而益男之供若此, 則執法之請固是, 特允所請, 以嚴隄防。” 仍敎曰: “運維所懷則出於無心矣。”
○〔應〕敎鄭履煥縣道陳疏, 極言益男誣上陰慘之罪, 仍言臺閣之臣不能請討, 大臣噤而不言, 或巧作私行, 以占便宜, 不勝慨然, 上曰: “私行則左相當之乎?” 仍命焚其疏, 永刊仕版, 放逐鄕里, 都承旨具庠曰: “今者益男之疏, 極其叵測, 關係義理何如? 嫁禍搢紳, 特其餘事。 臺臣論啓, 猶不能十分剖折。 而履煥之疏, 可以有辭後世。 處分如是過中, 來從義理, 更誰可辨?” 上曰: “予則欲知, 而雖究問, 今日臣子, 豈可筆之於書, 若訟辨乎?” 敎曰: “前領相不顧所遭, 挺身請討。 以此觀之, 于今嚴隄防之時, 其所不言, 全飭臺臣而止乎? 前領相外時原任大臣, 幷施不敍之典。”又命具庠ㆍ金尙默ㆍ林鼎遠, 幷削職, 後因大臣之奏, 寢履煥處分之命, 具庠給牒敍用。
12月 2日
편집○甲戌/上御內司僕, 鞫益男曰: “鳳煥勸汝爲此疏乎?” 益男供: “鳳煥果勸之而誤臣身矣, 其勸之之意, 必是渠能文而不得官, 故憤世而然矣。” 上曰: “果如予所料。 更爲直告可也。” 益男曰: “鳳煥每以柳子光自期, 每言風吹草動則當爲之, 而領議政大提學, 皆欲做云矣。” 上曰: “同謀爲子光事者, 更可直告也。” 益男曰: “再昨年九月鳳煥與朴敬行同飮, 而乘醉爲此酬酢, 臣於其時聞之。” 上曰: “敬行方在何處?” 益男曰: “在興海任所。” 上曰: “此乃姑緩於千里往來間之計。” 命拿敬行。
12月 3日
편집○乙亥/上御勤政殿舊基, 設慶科庭試, 取申大升等十五人。
12月 4日
편집○丙子/罪人崔益男物故。
12月 5日
편집○丁丑/以尹得雨爲承旨。
○上御崇政殿頒柑試土, 居首李衍祥直赴殿試, 其餘給分。
○以尹坊爲大司諫、李顯祚爲執義、呂善應爲司諫、韓光近ㆍ李範濟爲正言、李碩九ㆍ金蓍耉爲掌令、洪相聖ㆍ宋德基爲持平、金和中爲獻納、宋載經爲副校理、朴相老爲修撰、朴相德爲禮曹判書、李惟秀爲刑曹判書。
○復拜金致仁爲領議政、韓翼謩爲左議政。
12月 6日
편집○戊寅/上御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召見赴試諸道守令, 問捧糴多少, 仍飭修擧七事。 大司諫尹坊啓請李萬軾ㆍ崔百男嚴鞫, 不允。
12月 7日
편집○己卯/行晝講。
○命宋載經ㆍ具庠ㆍ金尙默加資, 以曾劾益男也。
12月 9日
편집○辛巳/上御內司僕, 鞫朴敬行, 多般盤問, 事竟無實, 命配端川。
12月 10日
편집○壬午/上詣延和門, 祗迎臘享大祭香。
○上行晝講, 又行夕講。
12月 11日
편집○癸未/月犯畢星。
○上詣勤政殿舊基, 唱文武榜。
12月 12日
편집○甲申/上御崇政殿月臺, 受文武新恩謝恩。
○以閔百奮爲承旨。
12月 13日
편집○乙酉/上詣延和門, 祗迎太廟望祭香。
○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12月 14日
편집○丙戌/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以李性遂爲大司諫、朴思亨爲正言、鄭象仁爲應敎、李養遂爲校理、趙昌逵爲副校理、申光緝爲修撰、洪景顔爲副校理、申晦爲禮曹判書、具允鈺爲判尹。
○副提學金鍾正上疏, 略曰:
“李萬軾受國厚恩, 奚比他人? 而不思報效, 朋比陰邪, 屢出鞫招, 平日綢繆之疏, 有不可掩, 則不復究問, 徑先酌處, 殊非重獄體之道。 臣謂更加嚴鞫, 不可已也。 益男之凶慘叵測, 前古所無, 居臺閣者, 固宜沫血張目, 而初頭兩司之臣, 率多逡巡, 事之駭惋, 莫此爲甚。 臣謂無故違牌, 在京稱外者, 宜竝施削職之典。”
批曰: “李萬軾酌處意在。 抑何復問? 其他事依施。”
○上幸義烈宮, 還宮時, 仍歷臨金寧嬪舊第。
○領議政金致仁, 白上曰: “邦慶無前, 霈澤旁流, 而如永刊侍從。 付籤侍從ㆍ永刊臺望等罪名, 本不入於該曹歲抄中, 以輕罪而未蒙宥者多, 宜有處分矣。” 上曰: “幷書入之。” 仍命前校理李獻慶庶人之命, 特爲蕩滌。
12月 15日
편집○丁亥/持平洪相聖疏請更鞫李萬軾, 又言: “近日都下, 犯屠狼藉, 臣府昨牌見捉, 方擬勘律, 而興恩副尉鄭在和, 聽人請囑, 多發宮奴, 作挐獄門, 敺打禁吏, 破碎枷械, 奪去罪囚, 此誠前所未曾有之怪事, 堂堂國法, 由一年少貴近而隳壞無餘, 鄭在和宜施削職之典。” 批曰: “鄭在和事依施。”
12月 16日
편집○戊子/上御崇政殿, 召試翰圈人, 取李在學等三人。
12月 17日
편집○己丑/行弘文錄, 特除尹勉升爲修撰。
○以蔡濟恭爲戶曹判書、南泰著爲大司憲、李恒祚爲獻納、李昌任爲副校理、李得一爲輔德、閔鍾烈爲文學、金華鎭爲右尹、尹東昇爲全羅道觀察使。
○命前吏判李最中敍用, 復授前任。
12月 18日
편집○庚寅/上詣毓祥宮。
12月 20日
편집○壬辰/以吳鉉冑爲持平、金夏材爲校理、趙瑍爲修撰、鄭好仁爲副修撰、李彦衡爲刑曹參判、鄭厚謙爲工曹參判。
○上御崇政殿, 召政府館閣吏曹諸堂, 會圈都堂錄, 取申應顯等二十一人。
12月 21日
편집○癸巳/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大司憲南泰著申前啓, 不允。 又啓: “崔百男以益男之弟, 屢經刑訊, 畢竟全釋, 終未免失之太寬。 請邊遠定配。” 不允。
12月 23日
편집○乙未/以洪樂任爲校理、金悌行爲修撰, 趙英鎭爲副修撰。
12月 24日
편집○丙申/上御延和門, 召見濟州民人, 輸貢果上來者, 慰諭之, 仍賜襦衣糧米。
○上御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大臣及禮堂三司諸臣, 請行歲首賀禮, 上不許。
12月 25日
편집○丁酉/上御內兵曹, 親行都目政, 以李𡊠爲校理、金普淳爲副校理、申應顯爲副修撰、李崇祜ㆍ金載人爲修撰、吏曹判書李最中, 兵曹判書李景祜政也。
12月 26日
편집○戊戌/上幸彰義宮。
12月 27日
편집○己亥/大臣率二品以上, 請行歲首賀, 命時原任大臣, 皆免其職, 仍幸毓祥宮, 王世孫亦隨詣經宿。
12月 28日
편집○庚子/上自毓祥宮, 歷臨義烈宮, 回駕。
○敎曰: “今予之心, 追慕而已。 初欲仍留於此, 元朝直詣昌德矣, 沖子隨後而來曰, 頃者平復受賀, 旣云仰謝。 今加寶算, 亦受賜也, 初何謝而今何闕云。 沖子常時沈默, 而今者所陳, 可見氣質之英悟。 旣云受賜, 予何拒焉? 月正昌德行禮, 仍坐三政殿受禮。 而必也正名, 名以加年賀, 令儀曹知悉。”遂特寢諸大臣處分之命。
12月 29日
편집○辛丑/上行晝講, 引見大臣備堂。
○司諫呂善應上疏言: “干支興慕, 過於常度, 大臣之朝夕遞仍, 亦非禮使之道。” 時上以某日〔干〕支, 同於某年起感, 至於動駕者多故也。 疏入, 賜以優批。
○諫院【正言朴思亨。】申前啓, 不允。 又啓百男事, 上曰: “旣諭憲府, 不允。”
12月 30日
편집○壬寅/上詣延和門, 祗迎正朝各陵殿香, 敎曰: “明日當受賀, 欲使八方, 咸知世孫之孝也。” 仍召〔見〕諸道正朝戶長, 問穡事豐歉, 敎曰: “召見汝輩, 問民事者, 世孫適侍坐, 欲使知其艱難, 汝須歸告民間, 使咸知予暮年爲民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