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영종지행순덕영모의열장의홍륜광인돈희체천건극성공신화대성광운개태기영요명순철건건곤녕익문선무희경현효대왕실록/30년

三十年 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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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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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辛亥/上謁太廟、永禧殿, 仍拜靈壽閣, 閣卽太祖、肅宗入耆社後奉安御牒之所也。 上之二十年甲子, 依故事繼入社, 今年是聖上周甲, 而又値太祖入社之歲, 故特於元日展拜, 仍手書小識于御牒, 以寓追慕焉。 是日歷拜毓祥宮, 命書御製述懷詩及犀帶記。 先是關東御史李顯重歸奏: “三陟府使李埉, 得一紅犀帶於府中, 傳言是洪武癸酉, 太祖大王以三陟是穆祖外鄕, 特賜犀帶於其時戶長, 今回六癸酉, 而始得之云。” 上命本府, 上送戶長金尙矩齎帶而來, 上特召見, 仍令銓曹除尙矩爲參奉。 承旨李秀得奏曰: “尙矩若除是職, 則必啓遐氓僥倖之心, 恐非得宜。” 上曰: “造命在人君, 承宣敢欲沮遏耶?” 命遞秀得, 擢執義任瑋爲承旨。

【史臣曰: 犀帶來歷及所賜年紀, 俱未詳焉, 且尙矩齎來, 初無可賞之勞, 則秀得之奏, 誠得體, 而特遞之後, 無人伸救, 銓堂親承下敎, 而亦不以一辭覆難, 惜哉!】


○敎曰: “春元載回, 萬品咸新, 吁嗟! 吾民, 其亦與歲俱新乎? 思之及此, 不覺自恧。 況今年卽我聖祖入耆社之年, 尤宜保民恤民, 而若欲保民, 其先在農, 此政國以民爲本, 民以食爲本也。 勸農要旨, 在於諭書, 亦在七事之首。 咨! 居留道臣, 體予此意。”


○命以柳復明、魚有龍、尹鳳朝爲知中樞。 蓋文宰秩資憲, 始入耆社故也。


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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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命京兆, 弛牛禁。


○領議政金在魯等, 會二品卿宰于賓廳, 啓曰: “恭惟我太祖大王, 膺天景命, 至于甲戌, 聖壽洽滿六旬, 而入于耆社, 及夫五回之甲戌, 而天又眷顧宗祊, 篤生聖躬, 殿下懋昭大德, 受天之祿。 今當六回之甲戌, 而寶算正値周甲, 在宥亦至三紀, 惟此甲戌, 卽吾東方前後大慶之年也。 天之所以降祉於是年者, 誠不偶然, 臣等生逢聖明, 終不能對揚盛休, 亟擧常禮, 則臣等之缺望, 已不可言, 而殿下亦豈以今日邦慶, 視作一己之私事, 終孤上穹之景貺也哉? 伏願更加三思, 亟擧賀儀。” 上不許。 賓廳再啓請賀, 終不許。


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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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賓廳再啓, 又不許。


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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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領議政金在魯等率百官, 將請陳賀, 啓未上而因嚴敎, 逬出胥命。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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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修理璿源殿。 璿源殿, 卽肅廟御容奉安處也。 殿在大內, 而因肅廟遺敎, 凡諸修理之役, 皆命內司, 不令度支支費, 時因失火, 工役稍巨, 特命戶、工曹擧行。


○擢禮曹參判李鼎輔陞資憲。 初鼎輔因大臣所奏, 命加望于正卿職, 及望入, 循例點首望。 至是鼎輔以禮堂, 入侍于璿源殿修理所, 故有是命。


○領議政金在魯等復率百官請賀, 旋因捧啓中官拿處之命, 遂徑退。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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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西平君橈等上疏請賀, 敎曰: “噫! 今予此心, 若曰例讓, 此非待其君之道。 若曰知心, 何忍强請? 以陳賀庭請, 古無所聞, 而宗臣不諒予心, 非矣。” 仍命章首宗臣重推, 給其章。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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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行孝純賢嬪宮祭, 仍行入廟之禮。 儀註:

一, 告動輦告由, 同日禫祭兼告。

一, 神輦詣孝章宮時, 攝侍講院ㆍ攝翊衛司官員各二員、禮曹堂上ㆍ郞廳各一員、禮貌官二員俱以黑團領, 孝純宮門外序立, 神輦將至, 鞠躬祗迎後, 以次陪衛, 至孝章廟如儀奉安。

一, 各差備官竝服黑團領, 各樣議物, 令各該司, 考例磨鍊擧行。

一, 神輦及香亭、敎命、冊、印所盛腰ㆍ彩轝, 令各該司進排, 擔持軍具巾服, 亦令兵曹整齊擧行。

一, 輦ㆍ轝差備人、儀仗, 竝用吉色。

一, 入廟時神主陞降神轝處及宗廟前路、昌德宮洞口駐輦處, 遮帳鋪陳, 褥席排設等事, 及此外應爲陞降處排設等事, 令司鑰及各該司, 一一擧行。

一, 入廟時神主出納輦、轝陞降之際, 攝侍講院官, 依例入參。

一, 入廟時神主出納, 宮闈令奉行。

一, 箱差備ㆍ几差備ㆍ臺差備各一、香爐ㆍ香盒差備各一、神輦陪衛內侍四、攝相禮一、攝司僕寺僉正一、捧敎命執事一、捧竹冊ㆍ玉印、賢嬪玉印ㆍ諡冊ㆍ諡印執事各二、擧敎命ㆍ竹冊ㆍ玉印、賢嬪玉印ㆍ諡冊ㆍ諡印案者各二、執事者各二,【忠贊衛。】令吏、兵曹及內侍府差出, 陽繖、扇蓋差備及此外各差備應入數, 令兵曹及各該司, 問于孝純宮忠義, 預爲磨鍊, 俾無臨時失儀之弊, 外執事不得出入陳設處, 執事內侍, 亦令內侍府差出。

一, 孝純賢嬪神主入廟時, 孝章世子神主近西奉移執事大祝, 以奉安祭大祝擧行。

一, 指路ㆍ赤上馬隊各二雙, 烏杖忠贊衛三雙, 禁道部將二員, 具黑團領引路軍等, 令各該司定送, 而忠贊衛所騎馬, 令司僕寺定送, 賢嬪宮儀仗, 依例陳列。

一, 神輦內塡隔白綿子, 令該司入量進排, 奉安後還下。

一, 入廟後奉安祭, 如儀設行。


○前判府事鄭羽良卒。 上下隱卒之敎, 賜祭贈諡。 羽良有文華無地望, 專以希合上旨, 鑽剌幽逕, 厚被眷渥, 而歷敡淸顯, 致位台鼎。 其子致達, 尙和緩翁主, 主於諸王姬中, 最爲上鍾愛, 性且妖慧, 朝士之無恥躁競者, 莫不暗通聲氣于羽良及其弟翬良。 時又有崔益男、李鳳煥者, 皆以卑微妖邪之類, 出入其家作爲紹介, 識者爲世道深憂。


○行戶曹判書李昌誼啓言: “本曹近年以來連値大役, 經費枵然, 而至於今年收稅比前大縮, 前頭支放、目下需用, 萬萬渴急, 國計誠哀痛。 自前如此時, 例多取用關西銀、木, 而事體苟簡名色不正。 惟稅收各穀, 卽地部所管也, 或換作銀貨, 或船運本色, 前後事例非止一再。 顧今本道元穀留庫之數, 殆至二十餘萬石, 糶糴之際, 大爲民弊云, 今若除出移用, 則事勢兩便, 名目且正, 廟堂之議亦以爲然, 請以關西稅穀大、小米中, 限四五萬斛, 貿錢取用。” 上可之。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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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領議政金在魯、左議政李天輔, 聯名上箚大朝, 略曰:

今年稱慶之禮, 決不容一日虛徐。 倘聖明俯諒微懇, 勉賜兪音, 則東朝嘉悅之心, 可以慰也, 春宮顒祝之情, 可以副也, 百官萬民之奔走遑擾, 可以定也。 願亟降明旨焉。

上批曰: “于今周甲, 夢想豈料? 使予安心, 勝於崇號。 悠悠此心, 可質彼蒼。 兩日胥命, 聯名此箚, 不若一靜。 于今悉諭, 其何他諭? 卿等其安予心。”


○以鄭弘淳爲承旨。


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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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王世子行次對。 上召承旨任瑋, 敎曰: “今日次對, 是新年一初之政也。 元良與大臣商確恤民實政後, 承旨來奏。” 左議政李天輔達曰: “聞承旨言, 則俄者有下敎。 聖意藹然於爲民, 而臣等之所以做事者, 以其有方寸也, 而自歲前請賀, 未蒙允許, 故悶迫焦煎, 方寸靡定, 未暇及於廟謨。 聖敎及此, 惶悚罔措。” 王世子曰: “聖敎勤至, 卿等求所以不負聖意者, 深思達之可也。” 天輔曰: “幸逢四百年希有之慶, 環東土數千里, 孰不鼓舞欣戴? 而邸下上奉三殿, 且當此年, 天下之所謂至喜至樂, 我邸下兼有之矣。 然欣喜之心過, 則安逸之意萌, 安逸之意極, 則懈怠之心發, 乃常情所同也。 今年邦慶, 往牒所罕, 此上天眷佑祖宗垂隲之休, 邸下尤宜體念乎此, 而洞屬戰兢, 臨深履薄, 思所以仰答眷佑, 雖一動一靜之間, 操存省察, 勿使怠忽之意, 萌於一念之間焉。” 王世子曰: “可不體念?” 天輔曰: “東萊府使以差倭所贈宴禮單雜物及渡海譯官差送有狀達, 而事係邊情, 不爲狀啓, 政院亦不察而直捧, 該府使及承旨宜竝推考。” 王世子曰: “依。” 天輔曰: “各樣價布減半後, 均廳給代, 旣爲純錢, 其餘一半, 當以純木上納, 而外邑㤼於京司點退, 反以純錢來納, 木、錢不均, 公私俱病。 請自甲戌條爲始, 各軍門、各司價布捧以純木, 或木、錢參半, 而嚴禁各司點退之習。” 王世子曰: “依。” 天輔曰: “各邑糶糴, 多寡不均, 或患不贍, 或至勒分。 雖以畿內言之, 廣州一府之一戶所分, 殆至十餘石, 民不支堪, 作一痼弊, 諸道各邑之如此者, 不知其爲幾處。 請令諸道較量民戶及還穀多寡, 平均移轉于附近之邑, 及今春糶分排變通, 以除其弊。” 王世子曰: “依。” 天輔曰: “太學下齋及四學居齋, 便爲登科捷徑, 故諸生以干囑圖占館堂, 以顔私許入, 不因講記次第, 而冒入者甚多, 請冒入儒生, 一竝出齋, 以昨冬通讀講記, 循次許入。” 大司成李成中曰: “蓋自己未定式以後, 十五年來取才及通讀記, 尙今仍置, 每當齋學有闕, 則名參舊講記者, 竝起紛競, 此館學所以有取捨之謗也。 夫齋學養士, 將以出身事君, 而此等之習甚非培養之道。 夫講記, 不過用於其時見闕而已, 十年仍置, 臨時取捨, 有違科規。 且取才之講, 未必盡考七書, 而通讀之講, 則盡考七書, 故經生盡其才無過於此, 《續大典》亦言, ‘通讀, 準分未入格者, 許入齋學。’ 臣意自今年通讀記, 限明年通讀而用之, 明年通讀後, 棄舊記而用新記, 若不行通讀之年, 則始爲別取才, 然後宿弊可以永除。” 王世子曰: “依。” 天輔曰: “均役設廳, 實出於大朝恤民之至意, 而至於寺奴婢最可矜。 凡民之入於良閑丁者, 或有圖免者, 而一入寺奴婢之案, 則子子孫孫永不得免。 蓋此法出於箕子時, 而末弊至此, 雖有子女, 亦不得婚嫁云。 大朝惻然于此, 嘗敎以 ‘不減其貢, 則其弊難言, 減之則公用難繼’, 救弊之策, 臣亦難於指的仰達, 邸下必令諸臣講究而區畫焉。” 於是, 諸臣各陳己見, 或請自均廳給代而已, 無他矯捄之良策。 任瑋還白於上, 至還穀平均事, 上曰: “似難變通矣。” 至純錢禁斷事, 上曰: “善矣。” 至均廳給代事, 上曰: “誤矣。 旣減布設均廳, 又給代寺奴婢, 則均廳必敗矣。 聞東宮令書入均廳節目云。 噫! 均役一事, 卽予暮年大政。 然元良生長闕中, 何能知之? 一欲洞諭, 而以予神氣難以如意, 可於明日停書筵, 召均堂, 講論均役節目, 一如講筵文義。” 仍命均役堂上洪鳳漢, 入對于東宮, 諭以永久遵守, 不宜撓改之聖意。

【史臣曰: 請賀, 有國之一事也, 非關乎安危之機, 而位居輔弼, 旣無平昔講究之廟謨, 可以塞聖旨, 則乃以是爲託, 至曰方寸靡定, 有若安危迫急者然。 嗚呼! 將焉用彼相哉?】


○平安監司李台重, 以新擢重藩, 上書辭職, 不許。


○特罷弘文提學南有容。 初修撰李顯重, 參本館錄圈坐, 有追入圈點之失, 因副提學金相福勸之也, 相福始旣勸之, 而後又以顯重之失, 揚言于人。 於是顯重及相福交章互爭, 故前後拜提學者, 皆逡巡避堂錄, 有除輒遞, 有容亦上疏不膺命。 至是大臣以兩人事, 達于王世子, 兩罷之, 上聞之, 反以有容爲惹鬧, 特命罷其職。 左議政李天輔箚陳有容之罰過中, 請還寢, 上不許。


○上命蕩滌守令之犯贓終身禁錮者。 蓋贓法, 以終身禁錮爲重律, 而封園行赦, 旣命減等, 及是又有蕩滌之命, 贓律不嚴, 人多犯禁。


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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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月犯畢星。


○以洪樂性爲承旨, 韓億增爲大司諫, 崔成大爲執義, 南德老爲持平, 李世澤爲正言, 金尙星爲判義禁, 曹命采爲禮曹參判。


○特遞工曹判書李普赫, 以洪重徵爲工曹判書。 普赫蕫役于璿源殿, 白上曰: “今日又將犯夜, 神榻奉安, 似窘束矣。” 上曰: “今至八日, 尙未訖役。 予心一日爲急, 而工判乃欲偃便耶?” 又厲聲曰: “予雖老矣, 尙不敢言老, 臣子敢若是乎?” 仍命遞差。 戶曹參判兪㝡基, 亦以筵奏微失, 遞其職。 翰林洪良漢ㆍ鄭尙淳、假注書李昌任ㆍ洪麟漢, 命陞六品, 以璿源殿修理時入侍勞也。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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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璿源殿修理訖, 還安先朝御容。


○以李壽勛爲檢閱, 徐志修爲吏曹參議, 李得宗爲副應敎, 柳健爲獻納, 南泰會爲修撰, 尹汲爲刑曹判書, 李鼎輔爲判尹, 鄭權爲承旨。


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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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以閔百昌爲承旨。


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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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幸毓祥宮, 歷臨彰義宮。 上以大臣固請陳賀, 至有欲留不還之敎, 左議政李天輔求對, 中官至於拒閽。 天輔排闥而入, 先請宦侍之罪, 上下嚴旨, 至有跋扈之敎, 仍命罷相, 己而還收。 領議政金在魯累請回鑾, 夜深始還宮。


○特拜知事趙載浩爲右議政。 載浩故左相文命之子也, 以力主調劑之論, 深受眷遇, 至有是命。


○以嚴瑀爲大司諫, 李師祚爲執義, 權賮爲獻納, 李錫祥爲持平, 李基敬爲正言。


○敎曰: “元良誕日, 予未嘗使受賀, 意有在焉, 春坊官無人請停賀, 輔導固若是乎? 時任春坊竝解職, 除黃仁儉爲兼文學, 洪良漢爲司書。” 是日卽東宮誕辰也。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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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忠淸道保寧幼學李熙運, 以昭寧園追崇事, 詣闕上書, 上聞之, 召見嚴責其希覬情狀, 命逐送本鄕, 又命勿錄其書于《政院日記》。 領議政金在魯白上曰: “臣見東宮答李熙運批, 有曰稟于大朝。 此等莫重之事, 一儒生何敢請也? 聖敎之斥以事體固盛矣, 而或恐猶未深察其眩幻閃弄之情狀也。 書中 ‘孰敢不曰吾君之母’ 一句, 無倫無嚴, 莫此爲甚。 且引故事李廷龜 ‘只仍本位, 則無崇奉之實, 上竝母后, 則有貳尊之嫌’ 之說。 此蓋昏朝恭嬪追崇時事, 渠雖無狀, 何敢以聖朝事, 比擬於不忍比擬之時乎? 殿下於此事, 豈不知有漢、唐已例, 而克守我朝今日家法, 參酌古今, 折衷情文, 旣已上諡封園, 凡諸祀享尊奉之節靡不用極, 特欲不沒先朝所賜之爵號。 此實高百王之盛節, 而一種幽陰之徒, 妄相揣度, 游辭嘗試以撓殿下之孝思, 誠可痛惋。 必須嚴加罪斥, 然後處分益光明, 有辭於後世矣。” 上閉戶良久, 厲聲曰: “引用《蓼莪》, 與李世熙疏一套, 而尤可痛者, ‘孰敢不曰吾君之母’ 一句也。 然卿等聞此言固宜也。 事予幾年? 若能善體予心, 則誰能爲此疏者? 何獨於李熙運而請嚴處乎? 昔漢文帝, 自稱高皇帝側室子, 而南越王佗聞詔, 卽稱臣。 今之諸臣事予二十九年, 始知吾君之母, 反不如佗矣。 昔年李宗城、洪鳳祚所達極無狀, 此所謂名流者也。” 仍敎曰: “噫! 今者熙運, 非熙運也, 卽有本也。 王者處分, 宜在端本, 何治其末? 頃年雖已處分, 到今尤不可不嚴正, 判府事李宗城、開城留守洪鳳祚, 特收職牒放歸田里。 熙運書中宮媛云云, 卽對擧頃者趙觀彬疏中妃嬪二字也。 若無觀彬, 今何有此章? 一體收牒, 放歸田里。”

【史臣曰: 李宗城、洪鳳祚, 曾以言私廟事獲罪, 而顧其心, 出於無隱而已。 安有爲人臣而故欲貶屈於其君之私親者哉? 乃上心過疑, 至以熙運駭疏, 移咎於諸臣, 且趙觀彬辭製竹冊之疏, 何嘗有關於熙運者, 而抉摘文字勒加之罪, 大爲聖德之累, 惜哉!】


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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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嶺南釐正使閔百祥復命, 上召見之。 百祥條陳弊瘼, 至藿田條, 奏曰: “均廳有藿田稅, 近來守令預納藿錢於均廳, 使民刈藿以利己, 民不堪其弊, 皆願增價納均廳而革此弊矣。” 上曰: “藿亦有稅乎? 其情可矜, 況可增價乎? 其在損上益下之政, 可仍其舊。” 均堂洪鳳漢頗持之。 百祥曰: “雖以固城一邑言之, 均廳之稅不過九十兩, 而守令買藿之利, 多至二百兩。” 上曰: “勿復增價可也。” 百祥又言寺奴婢之弊, 命備局稟處。 吏曹判書申晩, 以北道甲山、富寧爲文武交差之窠, 而武臣淹滯, 請勿拘格例, 差送武臣, 上許之。 又敎曰: “嶺南旣釐正, 湖南、湖西當及時差遣, 卿等試薦之。” 鳳漢曰: “李成中可送湖南, 李益輔可送湖西。” 上許之。 先以李成中爲湖南釐正使。


○熊川前縣監李徵華、盈德縣監李祥海、慶州營將權䭲、機張前縣監宋載遇、巨濟府使崔嵒、開寧前縣監崔台衡、永川前郡守吳遂燁, 竝令該府從輕重勘處, 因釐正使閔百祥, 以不治啓也。


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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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以洪象漢爲禮曹判書, 具聖弼爲刑曹參判, 申晦爲左尹。


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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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太學居齋儒生, 以泮隷犯夜, 於禁營至於被棍, 捲堂不入, 上命大司成勸入, 泮儒卽還入。 先是孝廟朝賜銀杯於太學中, 刻以賜太學三字。 或値釋菜及陳疏之時, 則雖深夜泮隷持杯而出, 邏卒莫敢何問。 至是禁營巡卒捉泮隷之持杯出者, 棍其人而還其杯, 諸生謂受其凌侮, 至於捲堂, 上命該大將重推。


○領議政金在魯呈告辭免, 王世子賜答不許。


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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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京畿右道審恤使韓光肇復命。 上問光肇曰: “卿行過列邑, 民知予除結錢及還穀停捧之惠耶?” 對曰: “臣所到處, 窮民皆聚首攔道, 以謝朝家生活之恩, 間多有感激流涕者矣。” 光肇讀奏獄囚案, 上曰: “審恤之命, 政爲是也。” 特酌處殺獄重囚金福同等凡八人。


○以閔百祥擢爲開城留守。


○《璿源譜略》修改校正告訖。 賜校正諸堂、郞賞典有差。


三十年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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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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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辛巳/命許賣賑廳米二萬斛, 以補畿民賑資, 賜坡州牧使申宗夏璽書表裏, 高陽郡守李錫禧、河郡守兪彦鐸竝陞敍, 金浦郡守沈坽、永平縣令李蓍建、積城縣監李顯慶、抱川縣監趙明勗、陽川縣監鄭纉僑、開城經歷李仁好竝遞改。 因審恤使韓光肇啓也。


○京畿左道審恤使趙明鼎復命, 上召問賑濟之策。 明鼎曰: “臣以賑事, 與監司消詳, 而監司不聽臣區畫, 且以賑穀太多爲難矣。” 上曰: “監司亦無怪矣。 初賑太多, 將何以繼之?” 明鼎曰: “目今民事甚急, 非惜穀之時也。 畿內還穀, 大ㆍ小米絶少, 聞右道審恤使旣有所達。 三南軍作米限一二萬石劃給畿營, 無論左右道使之均俵列邑, 則實爲大惠。” 上許之, 已而改命以賑廳舊米二千石, 白給無土饑民, 二萬石分給有土饑民, 依糶糴例使之待秋還納, 而許減其七千石。 明鼎讀龍仁趙思道獄案, 上曰: “予所自勉者, 抑强扶弱也。 思道打殺其至親家奴, 亦豪强之致。 予在潛邸時出郊外, 高陽守不知爲我而辟除。 時予年少乘怒, 捽曳其奴, 至今思之則妄矣。 聞思道, 是先正趙光祖後裔, 何乃恣殺人耶?” 明鼎曰: “果先正之後, 而戊申凶徒文普從姪也。” 仍力主傅生之論, 上曰: “文普大惡也。 予不得已罪其叔, 何不活其姪乎?” 命參酌定配。 明鼎曰: “臣之今行, 審理冤獄, 撫恤饑民, 乃其職耳。 至於守令治否, 非過去路所可詳知, 且設賑之時守令遞易, 則不但迎送有弊, 安知後來者反愈於前人也? 故於書啓不書褒貶。” 上曰: “卿言是也。” 仍敎銓曹曰: “特遣近臣, 審察左、右道, 意蓋深也, 趁卽回奏, 且有條理, 豈曰試可乃已? 趙明鼎、韓光肇檢擬方伯, 以表予爲民之意。”


○以趙迪命爲左尹, 吳爲全羅兵使, 李義璧爲慶尙左兵使。


○領議政金在魯呈告辭免, 王世子遣承旨敦諭。


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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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領議政金在魯上箚乞致仕, 王世子賜批不許。


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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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前統制使鄭纉述、具善行竝奪告身。 因嶺南釐正使閔百祥, 論其不能檢飭幕裨之失也。


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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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以元弼揆爲左捕盜大將。


○上召見湖南釐正使李成中、嶺南釐正使閔百祥。 上謂成中曰: “湖南事全屬於卿, 予無憂矣。” 謂百祥曰: “卿之書啓中犯法守令旣嚴處, 則豈可有懲無勸? 卿其更陳其善者。” 百祥曰: “昌原府使鄭翼濟, 於海稅畏之如虎, 無一毫犯手, 居昌府使南鶴羽, 治績爲一道最。” 上命賜翼濟熟馬。 百祥陳採鰒之難, 上曰: “聶夷中詩曰, ‘誰知盤中食, 粒粒皆辛苦。’ 一箇生鰒, 亦浦民之辛苦也, 亦覽崔嵒取鰒事, 又聞釐正使所奏, 此時豈忍食鰒?” 仍令內局停封。 嵒以嶺邑守令, 廉價取鰒而被罪者也。


○上謂御將洪鳳漢曰: “王孫生巳五日, 而後宮出也。” 鳳漢請封胎, 上以無國典不許。


○以趙明鼎爲承旨, 趙雲逵爲大司諫, 任師夏爲執義, 趙擎爲司諫, 邊致明、李朝望爲持平, 南惠老爲獻納, 李仁源、南泰著爲正言, 李顯重爲修撰, 金漢喆爲工曹參判。


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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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王世子書諭左議政李天輔曰:

大朝以卿之一向在外, 無意登途, 使予敦勉。 噫! 以卿恒日爲國丹忱, 雖有難安之端, 向者大朝疏批, 辭旨鄭重, 況今大朝日進湯劑之時, 職在保護, 尤不當如是。 且鼎席雖備, 首揆連呈辭單, 右揆造朝無期, 亦甚悶焉。 卿須體大朝之盛意, 顧小子之辭出心曲, 勿復控辭, 其卽就道, 用副予日夕之望。

仍令承旨往諭, 期於偕來。 天輔以向日嚴敎, 胥命金吾, 旋又出城, 故有是諭。


○以閔宅洙爲司諫, 鄭楺爲持平, 李垍爲獻納, 趙載厚爲正言, 趙爲校理。


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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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幸懿昭墓。 命守衛官植木, 考其勤慢, 始許陞六遷轉。


○司僕正黃柙, 病不得陪駕, 上怒曰: “渠敢以名官之故, 驕於我乎? 且渠以進鞭差備, 偃臥不來, 此輩合施軍律也。 拿入決棍。” 侍從臣受棍, 自柙始。


○上於回駕時敎曰: “三門外昔日卿相家, 今皆破壞, 或有以柴爲扉者, 予甚惻然。 故相趙顯命嘗以此事爲言, 故判書趙尙絅亦曰, ‘其祖所爲, 其孫安得知之?’ 此實善人之言也。 譬如水久壅則必決, 曷若少洩之, 使不決之爲愈? 其令銓曹, 另爲收拾調用。” 蓋以南人窮敗, 多居三門外故也。


○有登高訟父冤者, 上曰: “雖爲父訟冤, 據窓而呼, 登高而訴, 曾已嚴禁, 則今日申弼海子, 安敢乃爾? 此不嚴懲, 將至於擁輦呼冤。” 命該曹, 從重科治。


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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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京畿監司金尙翼上書, 略曰:

臣伏聞左道審恤使, 以道內分賑事, 多有論奏, 而深慮畿民之不能濟活, 爲臣代悶云。 假使臣面陳, 亦何加此, 第其一二論列者, 與臣意有異。 迃拙之見, 全無活法, 常以爲荒歲議賑, 雖是不可廢者, 而近來白給名色, 殆無限節, 不但有嗣歲難繼之患, 亦恐歸恩竭易慢之弊。 故深量災形, 精抄飢口, 緩者付糶, 急者付賑, 分排接濟, 使不捐瘠則足矣。 臣之嚴飭守宰, 務主精簡者, 迷見適然耳。 又聞以賑廳米三萬石受出之後, 一半則分俵各邑, 一半則尙無區劃爲言云。 當初朝家之劃給賑米者, 不過一萬石, 無論尤甚之次, 六驛、五鎭, 隨其大小參酌分俵, 所餘者只有一千餘石, 當待春巡欲爲親審加俵。 而蓋立本轉賣之間, 亦不無許多掣肘之端, 各邑以此爲難, 姑無受出者, 而至於賑穀之不爲一時分俵, 臣雖惜費, 豈忍計較於飢民口吻中物而然哉? 惟其被災有淺深, 設賑有緩急, 輕重闊狹, 自有一箇權衡, 則以此病臣者, 恐未詳其本意。 而至於 ‘租折米之近於無實’ 云者, 此實出於昨秋新捧之不能精實, 而六斗折米, 係是不易之恒式, 則擅自加減, 有關後弊。 壯、老、弱之計口分賑, 亦有流來賑法, 一開加給之路, 後必爲例。 稍待日長之時, 宜有權宜之政, 故臣之本意, 蓋自如此。

趙明鼎亦上書曰:

卽見金尙翼書本, 則以臣向日筵奏, 引作難安之端, 臣實訝惑。 臣於奉命之日, 卽見道臣, 語及賑穀, 道臣以 ‘朝家所劃皮穀爲三萬石, 而已分俵者一萬三千石, 餘者尙可爲一萬七千石’ 云。 故臣不復以賑穀爲慮, 及其迤歷列邑, 目見飢民之呼號道路者, 太半不入於分賑中, 朝暮且死, 每對守令, 詰問其所以, 則以爲 ‘巡營所俵之穀, 只是幾百石, 抄飢之數, 不得不以此爲限, 應入而見漏者, 自不免夥然’ 云。 臣旣以恤飢爲責, 則不忍越視, 果以加劃賑給之意, 論移於道臣, 陳稟於書啓, 而今之過引如此。 蓋道臣之憂, 在於嗣歲難繼, 而臣則或慮其目前捐瘠, 道臣之意在於深量徐議, 而臣則妄憂其緩不及事, 若是乎人見之不能同也。 至於折米之自有定法, 果如道臣之言。 臣亦豈全昧, 而名以設賑, 以過半空殼之皮穀, 欲活累十萬近止之飢民? 恐無此理。

王世子竝賜例批。


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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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觀象監啓言: “新生王孫, 似當有藏胎之節, 而無可據前例, 宜依王子例藏胎。” 答曰: “有如此前例而草記爲之乎?”


○領議政金在魯上箚大朝, 略曰:

近來璿枝不蕃, 國少藩衛, 尋常憂悶, 日者得聞王孫之生, 甚以爲喜, 臣職兼雲觀, 以藏胎事, 有所啓稟矣。 俄又聞前此已有捲草藏胎勿爲擧行之命, 而雲觀之啓, 累日等待, 尙不批下, 伏想聖意欲仍置而不答也。 大君、王子、公ㆍ翁主皆有胎封, 古禮然也。 王孫雖適無前例, 而東宮所生之王孫, 與諸王孫生於私邸者, 事體自別, 臣謂今此王孫藏胎, 劃命擧行, 有不可已。

上批曰: “所陳者下敎本監矣。”


○黃海監司朴相德辭朝, 上召見, 問所欲言。 相德以本道賑穀之少爲悶, 請加劃以補賑, 上曰: “予爲民何惜? 赴任宜商量狀請也。”


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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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命左議政李天輔削黜。 初上幸懿昭墓, 遣承旨諭天輔曰: “蔘茶進御, 亘懷躬臨。 職在輔相, 又兼藥院, 而猶在城外, 於今躬自敦勉之外, 其何道乎? 諭我元良, 期於致卿, 至今五日, 尙此寥寥, 爲國悶焉。 强氣僅諭, 卿其幡然, 副我暮年僅諭。” 天輔上辭疏, 略曰:

今臣所守, 非爲一身之廉隅也, 亦非重一身之去就也。 向來所被嚴敎, 實係倫、義, 爲人臣者, 如或放倒於此, 不知所以自處, 則君臣大義壞盡無餘, 豈不有累於大聖人立極勵世之治乎?”

上敎于政院曰: “爲躬行之敎, 而相臣聽若尋常。 于今當命駕, 使知予過令儒臣考啓躬臨相臣之古例。” 天輔皇恐, 自城外進伏金吾門內, 免冠席藁胥命。 上召謂備局堂上洪鳳漢等曰: “大臣蘊憾於予矣。 其時雖有過中之敎, 大臣終不開釋, 至有命駕之敎, 而凝然不動, 靑丘臣分, 掃地盡矣。 其有漢律, 爲先施以削黜之典, 使群臣知君君臣臣之義。”


○以右議政趙載浩爲藥房都提調。


○上內下兩銀櫃于地部, 俾補經用。


○上以手札, 諭領議政金在魯曰:

君踰六旬, 相亦年踰七耋, 以予之衰, 何忍勉卿, 而今日國事, 有若無楫之舟, 此時黃耉尤宜倚仗。 國事小定, 予當副卿, 豈忍欺卿? 其小諒焉。

又以手札, 諭右議政趙載浩曰:

拜卿爲相, 予豈樂爲? 孝婦冥冥, 必也踧踖, 卿父必也悚然, 卿叔必也蹙眉。 然意實爲國, 此卿繼先卿行道之日也。 卿須卽日偕來, 用副今日之意。


○上引見備堂, 敎曰: “予於均廳事, 心不能忘。 前黃海監司李台重狀達, 卿等持入乎?” 右參贊洪鳳漢曰: “海伯狀達, 雖未及持入, 臣當仰達矣。 狀中所論, 蓋以六邑公用, 曾賴隱結, 一自査括之後, 擧不成樣, 請自朝家軫念, 而第名以隱結, 旣査還給, 事體苟簡。 至於關西田政, 旣無上納, 異於他道, 固不可援以爲例。 因此而更考關西各邑所給隱結之數, 則大段不均。 同是營下, 而平壤所劃殆近七百結, 安州所劃未滿百結。 同是江邊, 而理山所給又過七百結, 朔州、昌城只是數結, 其他諸邑之不均類如此。 朝家初若不給則已, 旣給之後, 何可若是斑駁乎? 海西諸邑, 旣當從便劃給, 則關西諸邑所給之結, 亦不可不損多益寡, 以爲均施之道矣。” 左參贊趙榮國曰: “臣待罪均堂時, 以 ‘關西各邑隱結, 若盡(數)搜括屬於均廳, 則關西各邑將不成樣, 不可不參酌出給’, 有所仰達, 則以旣曰隱結, 還給列邑, 殊損事體, 特令均廳, 以稅收米酌定換給矣。 其後又因主管堂上所稟, 以本道隱結還爲劃給云, 而其不均之弊, 誠如重臣言。 且海西直路責應之煩, 與關西無異, 而其中金川、平山兩邑, 則一自隱餘結査括之後, 凋弊尤甚, 殆難支保云, 恐不可無弛張之道矣。 然若以隱餘結之還給列邑爲未安, 則一依關西當初處分, 以本邑詳定米換給恐亦無妨, 而但其劃給之際, 必宜參量殘盛, 有所加減也。” 上曰: “必也正名。 海西旣給詳定米, 則關西亦依此例乎?” 鳳漢曰: “關西則以稅收米區劃, 似可矣。” 榮國曰: “海西詳定米則旣是惠廳所管, 而均廳與惠廳合爲一廳, 其所給代與否, 自當量處。 至於關西稅收米, 則係是留儲之軍餉, 若逐年劃給於列邑耗縮可慮, 其在重邊儲之道, 恐不可不以隱餘結, 換充其數矣。” 上曰: “關西則以稅收米, 海西則以詳定米代給, 而今聞關西則有不均之弊, 更令本道, 詳察以聞。”


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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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尹泰淵爲同副承旨。 泰淵以武弁中最驕邪, 名於世。 訓將金聖應以泰淵爲堂下千摠, 乃極選也, 靈城君朴文秀甚非之, 聖應謂文秀曰: “是領敦寧趙顯命所嘗請也。” 文秀曰: “聞領敦寧言, 則元無是請云, 此泰淵做出大臣之言而自爲之也。” 嘗於筵中亦極言之, 至是特除承旨。


○上敎曰: “書筵、召對旣有正堂, 則豈可行於臥內? 而今見召對, 行於臥內, 書筵亦行於臥內云。 身爲春坊輔導之臣, 不知勉戒, 此等僚屬, 將焉用哉? 侍講院官員, 刊名仕版。”


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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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以韓光肇爲承旨, 金尙耉爲大司諫, 權抗爲獻納, 李垍爲檢詳, 權相一爲右尹。


○上親臨春塘臺, 設京畿道科, 取文科李贇等七人、武科閔聖中等三十八人。 上以今年是聖祖定都漢陽之六回甲, 特設科慰悅畿甸, 兼許漢城人赴試。


○上申嚴挾冊隨從之禁, 而猶多犯者, 命現發者限五年停擧, 敎曰: “國之所嚴, 莫若科場, 而非徒士習之不美, 亦由於君不能飭, 父不能敎。 吁嗟! 搢紳, 嚴飭子弟, 無犯國禁。 吁嗟! 章甫, 從今讀書, 其勿臨時求冊焉。”


○文科李芳隣, 以借述拔搒。 芳隣安城人也, 唱名後, 上命誦所製, 芳隣不能誦一句, 又命讀試券, 芳隣讀亹亹以疊疊。 承旨洪樂性曰: “芳隣不識亹亹, 讀以疊疊, 其無文可知。 其在嚴科場之道, 決不可賜第。” 上曰: “今日道科, 雖出慰悅之意, 科場不可不嚴。” 遂從之, 且命限十年停擧。


○朴弼燧以朴泰輔之姪, 登是第, 上命進前曰: “今年卽我 聖后復位之年, 而爾以忠臣朴泰輔之姪參榜, 予思爾叔, 一倍愴感。” 特命陞六品職。


○上因微事, 命拿入兵房承旨尹泰淵。 右參贊洪鳳漢爲言其過中, 上曰: “今日承旨不能擧職, 以其武臣也。 故命拿入, 而衣是近密朝衣, 故令以戎服就拿。 今聞卿言泰淵雖武臣, 職在近密, 予覺其過也。 特賜御將熟馬一匹, 使我元良, 亦知予過中之擧。”


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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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賜故判書金有慶諡孝貞, 故右議政鄭羽良諡文忠, 諡法之不古類此。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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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以金尙魯爲藥房都提調。


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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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右議政趙載浩上疏, 引病乞解相職, 上批曰: “與予調劑大臣, 在朝者幾人? 卿之事君本末, 受之家庭, 非徒予知, 國人所恃。 臥而待之, 須體此意。”


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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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敎曰: “皇壇親祭時, 則行於南壝門外, 只行望位禮時, 則行於壝門內, 可令儀曹知之。”


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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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命前假注書宋鍈, 持其家所藏皇朝所賜燈、樽入侍, 其父良弼持入, 上親製燈樽銘, 仍令銓曹錄用良弼。 蓋鍈七代祖碩範, 以水路三朝京師, 適當上元節, 崇禎皇帝賜以玉燈、酒樽。 至是筵臣有言此事者, 上奇之, 遂取而親覽焉。


○上謂筵臣曰: “東宮書筵, 若致林下之士, 則必多裨益也。” 仍敎曰: “此時元良輔導, 莫若讀書之士。 況聽政之後, 事體尤重, 依經筵官例, 令吏曹就抄選中方帶春坊僚屬者外, 名以書筵官啓下, 幷與方帶僚屬者, 自政院措辭下諭。 噫! 士幼而學, 壯而行。 今者此擧, 一則爲國, 一則爲元良, 身雖在於林下, 乃世祿之臣也, 豈不體暮年懃懇之心哉?” 又敎曰: “世子師傅、賓客之任, 設置意深。 昔年景廟在銅邸聽政時, 賓客多出入講席者, 而今則非徒不入講席, 幷與相見禮而廢之, 是豈重講席之意? 隳古禮大矣。 噫! 元良正益加輔導之時也。 聽政自聽政, 講筵自講筵, 聽政時有君臣之禮, 講筵時有賓客之義, 當之者有何不敢, 而仍成近例, 只帶其名, 若此不已, 銅闈聽政之時則減下賓客可也。 近日不行相見禮諸賓客幷重推, 此後書筵, 輪回入對, 使不敢闕焉。”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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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上命吏曹判書申晩、兵曹判書李益炡行都目大政。 以閔遇洙、申暻、金元行、宋能相、宋明欽、崔載興爲侍講院書筵官, 趙明鼎爲忠淸道觀察使, 蔡濟恭、李得宗爲副校理, 李昌誼爲判義禁, 宋能相爲執義, 鄭尙淳爲正言, 李翼元爲掌令, 趙雲逵爲大司成, 權爀爲副提學, 成天柱爲承旨。


○上敎于銓曹曰: “鄕薦人錄用, 每政申飭, 而作一休紙。 曾因嶺東御史所奏, 知權瑞東有才沈滯, 如瑞東之老於窮鄕者當不知幾人。 抄薦之法昭載《續典》, 則不薦道臣固非, 而其本亦在銓曹。 今日政, 搜訪調用。”


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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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以李喆輔爲都承旨。


○王世子下令于政院曰: “當此之時, 山林宿德之士, 不可少緩招徠, 況大朝連飭講筵之日乎? 本院須體此意, 措辭下諭。”


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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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具冕服, 出賓陽門, 御明政殿, 親傳皇壇香祝。 詣壇所, 行望位禮, 省牲器, 奉審神位, 仍御齋殿, 入夜始還內。 三月初吉, 卽皇壇享祀也。 初欲親享, 以聖候未寧, 諸臣力請攝行, 故只行望位禮。 上謂左右曰: “三皇幷配後, 再行親祭, 而今後則親祭未易矣。” 仍俯伏流涕, 敎曰: “回甲暮年, 皇壇享祀, 其欲躬行, 偶感寒疾, 只行望位禮, 瞻彼蒼梧, 何以瀉懷? 今年三皇卽阼日及忌辰日, 當行望拜禮於御苑, 少伸此忱, 可令儀曹知悉。” 諸臣以久御齋殿, 請還內, 上曰: “予誓戒時沐浴, 今日又沐浴, 而氣幸如此, 莫非吾皇攸賜。 留此齋所, 聞鐘鼓之聲, 則雖未親祭, 此心少可慰也。”


○上命承旨, 讀皇壇祝文, 敎曰: “享禮以幣爲重, 而此書以牲醴庶品, 雖不知謬例自何時, 而不可不釐正。 其依大祭祝式, 改書以牲幣醴齊。”


三十年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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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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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辛亥/領議政金在魯, 承命入侍, 上曰: “右相引病, 國事岡涯。 卿老矣, 臥閤論道可也。” 對曰: “臣精力已耗, 百事皆不如前。 恐一朝溘然, 則長爲不暝之鬼。” 上曰: “黃耉老相, 不可輕許, 勿復辭也。”


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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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以金潤爲統制使。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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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憲府【持平金會元。】申前達, 不從。 又達曰: “兵曹判書李益炡今番大政, 廣開私逕, 貨賂肆行, 江上富戶首擬初仕, 營將四窠盡歸閑散, 邊將久勤不取積仕, 武夫失望固已痛駭, 而叔姪猶父子也, 日昨與綾昌相詰, 殆無倫理, 請李益炡罷職。 刑曹參判具聖弼別無才局, 特一善事者也。 我朝用人只是文、南、武三岐, 則渠是何人, 無論內外周流遷陞, 若拾草芥, 濫乘軒軺, 名器紊亂。 其在重官方抑濫倖之道, 不可仍置, 請具聖弼罷職。 大司成趙雲逵素稱無文, 濫通是任, 豈不貽笑於儒衿? 請改正。 前縣監李廷重性本妄毒, 行多鄙悖。 作挐於賢關, 歐打章甫, 拔劍於槐院, 恐動圖點, 前後忝叨莫非分外。 至於濫通臺望, 公議憤罵, 則名器之汚辱至此極矣。 請李廷重改正。” 不從。 後, 上召問綾昌君橚曰: “臺書以鬨詰論卿叔姪, 何也?” 橚對曰: “此事蓋有苗脈。 月前臣家奴被捉於夜巡, 而將校不言於臣, 依例決罪, 故臣果言於臣姪益炡, 則益炡推治其不告之校。 伊時事實不過如斯, 豈有父子鬨詰之理乎?” 上曰: “卿雖是兵判之叔父, 家奴犯禁, 則言于卿姪曰; ‘法宜自家始, 汝治吾奴, 能守法’ 云爾, 則豈不得體, 而鬨詰之說何從而生乎?” 又召金會元及兵曹正郞具允鈺, 問會元曰: “爾歷陳兵判之失可也。” 會元對曰: “某窠某窠, 全不用久勤矣。” 上問允鈺曰: “果如會元言否?” 允鈺曰: “諸營首久勤之應遷者, 以邊窠之殘薄, 或願留待後政, 故次久勤多用之矣。” 上又問允鈺曰: “會元謂內三廳久勤, 亦不用云, 爾知之否?” 對曰: “用二窠矣。” 上曰: “然則會元之言, 自歸落空矣。” 會元曰: “是則爽實, 爽實處, 臣當遲晩。” 上曰: “是非供辭, 而身爲臺臣, 遽稱遲晩, 臺風墜矣。 彼臺閣將焉用之? 會元改正, 臺望永勿復擬, 以淸三百年臺風。” 李益炡本非人望, 而濫叨西銓, 及行大政, 厚招瑣謗。 會元之言, 雖或爽實, 物論頗快之。


○敎曰: “三皇卽位與忌辰日望拜事, 曾已下敎, 而今覽考奏, 高皇帝卽位卽正月初四日乙亥, 而今巳過矣, 此心悚然。 然春序未盡, 今月二十五日乙亥當追拜, 少伸此心。 卽位日望拜當以吉服, 令儀曹知悉。”


○敎曰: “《治平要覽》, 昔我世宗所編, 而今皆散逸, 令弘文館及春坊, 廣求中外以進。”


○上以中官議律時, 金吾每以公律勘放故, 乍囚旋放, 揚揚着帽, 阿諛左右, 非皐陶執法之意, 命前後判義禁重推, 仍飭律官之以私意低昻考律者。


3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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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親臨懿昭世孫大祥, 舊師傅及僚屬幷令入參。 行祭訖, 命施魂宮賞典。 入番宗室夏陵君樀等加資, 忠義李信圭、洪應盛陞敍, 守墓官東陽君鋿加資廐馬一匹、奴婢五口、田四十結, 侍墓官金以載加資、廐馬一匹、奴婢三口、田三十結, 守衛官李彦藎ㆍ李晶煥、忠義朴台秀陞六, 守僕、飯監等限二年免役, 差備內官, 兒馬或弦弓。 上曰: “海東臣子, 何敢不參於我世孫大祥? 而行司直李箕鎭以昔年舊臣, 敢稱在外, 此何分義? 頃者陞資, 所重有在, 而今旣四朔, 亦不肅命, 尤極寒心。 罷職不敍。”


○以李奎采爲大司諫, 李壽觀爲司諫, 玄光宇爲掌令, 安復駿爲持平, 洪麟漢、李昌任爲正言, 洪象漢爲右賓客, 尹鳳九爲書筵官。


3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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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上召見知事元景夏、靈城君朴文秀。 景夏以近日辭敎過中陳戒, 仍言財用之必思撙節, 舊法之不可更改, 上曰: “卿之守法, 予所貴矣。 然修明舊典, 烏可已也?” 景夏曰: “此則有司馬光之說。 葺大廈者, 當隨毁隨補, 此言甚美, 而但恐不得良工, 付諸庸手, 則頹壓可慮。” 上謂文秀曰: “靈城所見, 與前稍變, 以疏 ‘鑿川渠爲宜’ 云, 然否?” 文秀曰: “臣之初意, 先治其源, 後疏其流, 而今則水患滋甚, 雖小雨, 人家輒漂沒, 且水道渟滀, 轉成土疾, 不可不急疏之也。” 上曰: “此非隋煬竝鑿渠之比, 實從民願, 而以今人心, 恐或招怨, 奈何?” 景夏曰: “此實燃眉之急, 人皆願之, 誰有怨者?”


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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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遣承旨, 奉審南漢溫祚王廟。


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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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親傳昭寧園香祝於明政殿。 遣承旨金相福奉審園所, 及還召見相福。 親製愴懷小識, 齋宿于寶慶堂。 堂卽上誕降之所, 而是日爲昭寧園忌辰也。


3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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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西平君橈, 率諸宗臣請對, 上召見于明政殿。 橈等奏曰: “殿下上奉東朝, 下有文子文孫, 而卽阼三十載, 又値周甲之年, 玆實史牒稀有之慶。 勉從上號, 進宴東朝, 臣等之大願也。” 上曰: “昔在先朝辛丑, 只隔一年, 而天崩之慟, 乃在庚子, 予之至恨在心, 卿等諒予心, 更勿爲此請。”


3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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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觀象監啓言: “日、月之食, 見於天際, 則例必登高候望。 今三月十五日乙丑望月食, 以四篇法推之, 《大明曆》法則當不食, 《內外篇》則食當在地下, 而《時憲》法, 復圓在於酉正一刻八分, 則與伊日日入時相近。 月出時若未及復圓, 則不可不隨所見救食, 請別定本監官, 登南山候望, 月出時如未復圓, 卽令以火箭相報救食。” 上可之。


3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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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祗迎各陵寒食香於明政殿月臺, 敎曰: “順懷、昭顯墓傳香, 在明廟時及己亥以前, 則立傳跪授可也, 而今則不可, 其令跪傳。” 又敎曰: “順懷、昭顯廟致祭文, 則曰致告, 諸臣致祭, 則曰諭祭。 今於孝章、懿昭, 其宜用中, 而皆稱致告, 此亦不可不釐正, 其令稱致諭, 日後則幷稱致告, 以此載之香室儀軌。”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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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右議政趙載浩上書辭職, 略曰:

臣少不讀書, 全無學識, 嫉惡如讎, 不能容物。 廟堂之地, 百責所萃, 而臣有不能耐劇之病, 彌綸調娛, 今日時措, 而臣有强梗生事之慮。 自知者明, 決不可居此職也。 若以世道而言, 則彼偏見喜黨者固勿論, 其不文無行, 力占倖第者, 多出於勢家, 盤據於黨藪, 相與爲宦途速化之術, 官職有限, 人員無窮, 故初則排軋異己, 扶護同類, 必欲專其利, 而及其要路對立, 幷與同類而排之, 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風習之不美, 朝象之淆亂, 職此之故, 而朝家所以處此者, 一不振勵, 專事包容, 只令姑舍是非, 排比爵祿, 以爲調劑救時之道, 雖欲祛黨, 而黨日益滋, 以至言路杜塞, 公議寂寥, 爲善者無所勸, 爲惡者無所懲, 國勢日下, 茫然無稅駕之所。 於斯時也, 雖使才德夙著, 望實俱隆, 而居臣所叨之職, 猶或逡巡, 如臣無似尤何以堪任也? 臣身雖未出, 區區願忠之意, 則惟願邸下先懋睿學, 克謹睿德, 以是而導群下, 培之以詩書、文學之種, 納之于禮義廉恥之科。 公正者主試, 則倖第者無力, 恬靜者登庸, 則巧宦者歛手。 朝廷之上禮讓濟濟, 人莫不自好, 皆知名節之可貴, 而爭奪之可羞, 則黨習自消, 只有君子之同德, 朝著自靖, 可致治道之平明。 今日救世道之術, 無過於此。”

王世子優批勉出。


○持平金元行、前縣監申暻上書, 辭書筵官, 王世子幷優批。


○上問侍臣曰: “月夜召見入直鄕軍, 卽成廟朝事耶?” 對曰: “然矣。” 上曰: “今夜予欲召見入直禁衛鄕軍, 其令哨官, 領待于光政門外。”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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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召見忠淸監司趙明鼎、均役堂上洪鳳漢。 明鼎曰: “臣方赴任, 而湖西儲置米之移劃軍門者, 斛量不均, 且無加升, 上納準捧, 俱爲民弊矣。” 上命飭均廳, 較量軍門斗斛, 俾除濫捧之弊。


3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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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以南泰溫爲承旨, 金時粲爲司諫, 李堉爲掌令, 任希敎爲持平, 沈鑧、尹得雨爲正言, 李重祚爲校理, 前左議政李天輔, 特敍付判中樞府事。


3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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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王世子引接備堂。 時無行公大臣, 而廟謨積滯故也。


3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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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具翼善冠、袞龍袍, 行皇明高皇帝卽位日望拜禮于春塘臺, 仍改具黑圓領袍, 行毅宗皇帝忌辰望拜禮。 上謂侍臣曰: “始欲於乙亥日望拜, 今因毅皇忌辰, 兼行兩禮, 此心一倍。” 仍敎曰: “明日致祭于宣武祠。 李摠督、田尙書孫無職者, 令兩銓軍門調用, 於義洞所居漢人孫, 令該曹給食物。”


3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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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奉常寺啓言: “本寺神室, 今方改建。 神輿藏置之所, 更令戶曹造成。” 上可之。


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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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以沈星鎭爲大司憲, 朴弼均爲大司諫, 李堣爲執義, 沈墢爲司諫, 尹坊、申近爲掌令, 李厚達、具壽國爲持平, 宋德中爲獻納, 尹東星、鄭述祚爲正言, 權𥛚爲判義禁, 金尙星爲左賓客, 閔遇洙爲贊善。


○上行朝參于明政門。 命召五部坊民, 詢濬川渠利害, 或以爲開之便, 或以爲不開便, 議不決。 上謂衛士、樂工曰: “以濬川爲是者坐, 爲不是者立。” 衆皆一時坐, 樂工中有一荷缶者獨立。 上使前問曰: “汝則以不濬川爲是耶?” 對曰: “臣則謂川之濬不濬, 都無利害。 雖以川邊人家漂沒爲慮, 然此則在家主守護之如何耳。” 上曰: “我國人皆從衆, 而此人獨守其見, 甚可貴也。” 遂賞之。


○特罷開城留守閔百祥職。 百祥於朝參奏曰: “臣下去時, 有松都殺獄二罪人酌處之命。 此雖出於好生之德, 殺人旣明白, 則不可傅生。 臣不敢奉行, 方欲狀請, 而適入侍故敢達矣。” 上曰: “人君旣欲活之, 一開城留守安敢乃爾?” 仍敎曰: “昨冬特遣審恤使, 酌處之罪人, 猶在囹圄, 古今寧有如許道理? 尤可寒心者, 莫重君命, 閱幾朔寢而不布。 苟有所懷, 則何不陳書於小朝? 亦何不狀請, 而乃以今適入侍爲奏? 此無他國綱解弛之致。 閔百祥罷其職, 令宣傳官騎撥下去, 金福同、於仁老味, 今日內放出囹圄, 亦令秋曹定配所。” 後以松都被殺人之妻, 爲其夫擁馬呼訴於承旨金相福申退之時, 相福以爲言, 上以干恩, 遞相福職。


○筵臣以書筵官尙不膺命爲言, 上曰: “在前臺臣之以在外, 變通也抄選人則勿論, 而今以書筵官敦召, 若不遞臺職, 是欲其入而閉其門也。 非以誠待儒臣之道, 竝許解臺職, 以開輔導元良之路。”


○義禁府以吉州殿牌作變罪人事, 請推鞫, 領議政金在魯奏曰: “吉州罪人之自本道狀聞者, 只謄本牧使所報, 且引《續大典》 ‘移禁府設鞫’ 之文, 而不行同推考覈親問等節, 徑先狀聞, 且事係大辟, 則當曰啓而誤以達, 又當直下刑曹, 自刑曹啓移禁府, 而直下禁府, 莫重獄體極涉虛踈。 依丙辰忠州罪人之例, 道臣親問考覈後, 下送推考敬差官, 取服具格, 如法設鞫。” 上曰: “道臣、判金吾幷推考。 該罪人, 自秋曹押送本道, 具格狀聞後, 下送敬差官, 依例取服後擧行, 所當入啓, 而達于小朝前後諸承旨, 亦推考。”


○命前判府事李宗城特放敍用。 領政議金在魯從容言於上曰: “大臣譴罰, 事體甚重, 而頃日判府事李宗城, 以三十年前事, 中間亦旣被譴, 而又復追提, 至施重典, 臣爭之不能得, 而今已經累朔, 宜賜恩宥, 同時被罪兩臣, 亦當收敍矣。” 上曰: “其時因李熙運之章, 愴懷亘中, 有此處分, 然伊后思之過矣。 頃於前左相敍用時, 欲幷諭而泯默者, 意蓋在也。 今聞卿奏誠是。 前判府事李宗城給牒敍用, 趙觀彬、洪鳳祚亦一體給牒。” 在魯曰: “殿下前後過擧, 不可勝其匡救, 而不待臣下之言, 旋復還寢者亦多。 然不遠而復, 不如初無是事, 且吏隷有罪, 當付有司治之而已, 頃日戶曹吏之自內治罪, 恐非人君之體, 臣竊悶之。” 上曰: “雖命中官治之, 而卿言誠是, 當留念矣。” 在魯曰: “金會元達辭中趙雲逵一事外, 皆非異事。 兵判大政後果多謗言, 然悖倫之說, 會元亦非矣。” 上曰: “遲晩豈不怪乎?” 在魯曰: “臣聞會元入侍時, 以無嚴督命遲晩云, 此亦殿下過處也。” 上曰: “此則傳之者過也。” 在魯曰: “江原道田結, 比他道最少, 而詳定之法, 近甚紊亂。 雖以蔘弊言之, 誠爲東民難支之患, 而詳定所給, 不足爲半價, 故各邑不得不加徵於民結。 且在前則隱餘結或爲防役之一助, 査括之後, 官無措手, 民益受弊, 宜有變通之道。 監司尹得和累經方伯, 素稱諳練, 聞方深究弊源, 必欲釐改, 而結錢、蔘價一款, 宜命均堂申晩、洪鳳漢消詳釐正, 以救東民切急之弊。” 鳳漢曰: “聞本道詳定所劃者, 邑邑不足, 以致加歛, 一結所收, 多至數三十兩, 比他道或倍或三倍。 蓋以不量田之故, 至今支當, 而民情誠極矜惻。 若其救弊之道, 宜用損上之政。” 上曰: “損上益下, 自是王政, 何拘於此乎?”


○以判中樞府事李天輔, 復爲左議政, 李宗城爲判中樞府事。


○敎曰: “封胎一節, 元孫外大君、王子宜有差等。 世子諸衆子、郡主、縣主藏胎, 勿差安胎使, 只中官與觀象監官藏置, 而勿用石函, 石物軍用五名, 擔舁軍用二名, 盛架子, 而蓋以油芚, 樹石待封胎擧行。 凡藏胎處, 每以遠道擬入, 而從今以後, 必定近道, 以除民弊。”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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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上親臨明政殿, 設人日製。 發策問開川渠利害, 居首李潭直赴殿試, 餘各給分。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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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以尹學東爲副修撰, 尹汲爲開城府留守。


○禮曹判書洪象漢白上曰: “關西武備, 極多踈虞。 臣爲道伯時, 行朔試射, 頗有效。 臣意申飭道臣, 依扈衛廳料射法, 勸課武士, 四季朔報勤慢於備局, 則必有興起鍊習之效矣。” 上允之。


3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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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左議政李天輔上書辭職, 上例批。


三十年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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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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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庚辰/弘文提學南有容上書言:

臣之向來陳書, 誠非得已。 臣之愚意以爲伊時文任之臣, 與東壁參圈人, 酬酢於政院稠坐, 此與私室談話, 事面懸殊, 有非自下方便之事。 臣以爲自昔圈薦之事, 尤以格例爲重。 夫再入可許也, 三入孰禦也, 追圈可爲也, 疊圈何懲也? 其意雖在於完圈, 其漸必至於流弊, 必須一番登聞, 以俟矯正, 故臣略陳所聞, 而曾不悟追提往事之爲煩瀆也。

王世子賜例批。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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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大司諫朴弼均上書言:

邸下頻接講官, 討論經史, 睿學日就, 而第一罷書筵, 則左右只有宦官、宮妾, 未知所覽者何書所聞者何語? 正所謂接賢士大夫之時少, 親宦官宮妾之時多也, 其何以進學而修德也? 聖經、賢傳, 罔非帝王之師範, 而《庸》、《學》、《論》、《孟》備載修己治人之法, 邸下前雖進講, 罷筵閒居之時, 反復沈潛, 毋至書自書我自我, 而時又披覽前史, 深察治亂之跡, 以爲監戒之資焉。 國家隆替, 係言路開閉, 而近來擧皆緘口結舌, 不敢進一言, 而惟以圖遞爲事, 銓官疲於開政, 大朝勞於下批, 天下寧有是哉? 顧今世道日下, 人心不古, 豈無一政一事之可言者, 而未聞一人爲邸下進言, 臣實莫曉也。 惟願大開不諱之門, 以爲來諫之道。 十數年來士習日益壞敗, 有未嘗讀一卷書, 遽生決科之心, 廣求能文者, 率入場中, 使之代述, 略不羞愧, 及夫登科, 次第推遷, 淸塗華貫, 少不見礙。 噫! 此輩發軔之初, 其心已不正, 其何能直道事君乎? 增、別科, 例限人定, 而似聞午後盡呈策文, 亦於午時呈券, 何其才若是神速也? 或言率入能文者四五人, 分製上、下段, 合以書呈, 果若是, 則其心巧惡有不忍言。 是以遐鄕無識之輩, 轉相效慕, 不卞魚魯之類, 亦且爭先赴擧, 得文呈券, 僥倖被選, 以趙潤玉、李芳隣事見之, 可推而知也。 頃年申嶷輩雖施竄配, 而厥後借述之弊不能救得一分, 可勝歎哉? 監ㆍ會隔日猝難變通, 而大科會試期日尙遠, 臣願一依皇明試士之法, 造設假家, 使擧子各處一間, 亦以軍卒一人逐間守之, 使不得相通, 納券時, 亦使軍卒進呈, 而極擇禁亂官, 紏察擧子之相通, 告于試所, 草記論罪, 禁亂官不能擧職而有現露者, 施科場用情之律, 庶或少杜借述之弊也。 初試雖不能施此法, 至若會試與殿試, 擧子數少, 數百間假家不難造成, 亦願亟令有司趁卽擧行焉。 噫! 今日士子, 卽他日侍從與卿相也。 爲士子時躁競如此, 則決科後患失之心可知矣。 廉恥掃地, 虛僞成習, 紀綱職此而頹弛, 俗習由是而澆薄, 以至百弊俱生, 國勢岌嶪, 實有危亡之兆, 臣竊痛心焉。

書入王世子答曰: “所陳體念。 科弊事, 令廟堂稟處。” 上聞之, 敎曰: “近來寂寥中薇垣長, 以科弊陳書, 雖未覩元書, 聞其大槪, 可謂今日靑衿頂門上一針。 人皆顧瞻不言, 而白首老臣能言之, 特賜皐比, 以示嘉尙之意。 今日喬木世臣敎誘子弟, 不過黨習, 而不正之習莫之禁焉, 一登金榜遍歷華貫, 良可慨痛。 然若設假家, 殆同隨箭立的, 欲祛一弊, 又生一弊, 予意則不若仍舊而申飭。 令試官嚴明科制, 製述入格人之不能成篇於殿試者, 以翰圈、弘錄爲界限, 枳礙可也。”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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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宗簿寺達曰: “河南都正埈, 於市肆往來之路, 無端執頉於市民, 使其帶隷每每捉去, 恣意侵虐受賂而放, 至有廛民齊訴本寺之擧, 故略加禁斷, 則乃於宗學考講時, 來到公廳, 大肆凌詆。 提調之於講員, 體貌截嚴, 渠安敢乃爾? 請河南都正埈削職。” 從之。


4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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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諫院【正言鄭述祚。】申前達, 不從。 又達: “近來臺閣巽軟成風, 持平金會元, 言多剴切, 意出紏正, 而處分太嚴, 譴罰至重。 夫臺諫論一重臣, 胡大事也? 況重臣本無才望之可稱, 又多政注之乖當, 臺達之發, 公議可見。 是宜顯示褒嘉, 以開不諱之門, 不當過加摧折, 反害進言之路, 請仰稟大朝, 還收前持平金會元改正之命。 江陵府使李之億, 別無才諝功勞, 而以假注書陞六, 柏府ㆍ銀臺之除, 荐降於半日之內, 進用無漸, 名器反輕, 請李之億都承旨望改正。 禮曹參判黃景源之爲吏房承旨也, 以其內舅備擬齋郞之望, 至受天點, 及有人言, 乃以忙迫踈率, 陳章自解。 語欠誠實, 事關後弊, 請黃景源罷職。 司導僉正鄭敾, 賤技得名, 雜路拔身, 前後履歷, 已多過濫, 今此新除, 尤是匪據, 請鄭敾汰去。” 幷不從, 黃景源事, 依施。


○以李景祚、李秀得、韓光會爲承旨, 特擢都承旨李喆輔爲刑曹判書, 陞左承旨南泰溫嘉善資。 喆輔旣除刑判, 泰溫以座次當序, 陞都承旨。 上以御筆書單子中泰溫名下曰: “沈滯旣久, 旣陞特加。”


4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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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月入東井星。


○掌令申上書, 請務積誠意, 招致書筵官, 嚴禁早呈, 以祛科場之弊, 申嚴酒禁, 以爲荒政之助, 末又言京城家舍毁賣者, 令京兆隨現痛繩, 王世子答曰: “旁招事, 當體念。 兩件事, 依施, 酒禁事, 令廟堂稟處。”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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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慶尙道奉化縣下霜。


○上具翼善冠、袞龍袍, 親傳太廟夏享香, 仍詣太廟, 改具冕服, 奉審省牲、器。 又就永寧殿奉審, 仍詣毓祥宮, 夕還宮。


○敎曰: “黃口充丁, 旣有禁令, 而頃見建陽門入番鄕軍有編髮者, 問之, 乃公州軍也。 公州判官及不察哨官, 幷拿處。”


○備局堂上洪鳳漢, 於診筵奏曰: “靉陽柵門外, 舊無人居, 近有淸人起墾居住, 我國欲馳通禁止, 淸國通官徐宗順謂, ‘渠當從中周旋, 不必馳通’, 旣而又變辭曰, ‘此地本是柵內, 則民居與否, 非貴國所知, 馳通與否, 非我勸沮’ 云矣。 大臣以遽爾馳通, 則恐受越境覘察之疑, 宜令義州府尹, 更探形止遠近而馳啓。” 上可之。


○領議政金在魯上箚乞免, 遣承旨敦諭。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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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京畿加平郡、慶尙道仁同府下霜。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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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王世子召接備堂于德成閤, 詢訪廟謨, 令嶺南穀三萬石、湖南穀二萬石, 漸次移轉于統營。 從前統制使趙東漸狀請也。


○慶尙左兵使孫鎭民狀達: “近來烽政到處踈虞, 請築城穿窟, 五卒更番, 備給器械, 勿侵他役。” 許之。


○前平安監司洪象漢以東林防守事, 設三策狀請, 上策, 欲移宣川邑治於東川也, 中策, 還送淸江僉使於舊基也, 下策, 使本府中軍防守也。 大臣以宣川自是大邑, 決難遷移, 淸江移鎭屬耳, 還送有弊。 宣川旣兼防禦, 則中軍與他自別, 且聞所領軍卒頗多, 平時防守固有餘, 脫有緩急, 府使自當入守, 請令中軍防守, 從之。


○前忠淸監司金時粲狀請, 移定山縣治, 蓋以水土甚惡, 民皆願徙也, 從之。


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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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以南泰齊爲大司憲, 李奎采爲大司諫, 李爕元爲執義, 趙擎爲司諫, 柳健爲掌令, 洪良漢、閔增爲正言, 李昌誼爲判義禁。


○禮曹判書洪象漢白上曰: “關西乃邊上重地, 儲蓄財貨, 意蓋有在。 昔在宣廟朝海西慘凶, 故請移轉關西穀, 而先正臣李珥以固圉之意, 防塞不許矣。 近來朝家之取用關西木, 視若外府, 誠非細慮。 此國計蕩竭之時, 戶曹之所補經費, 出於迫不得已, 至於許貸許賣於他司他道, 不但無義, 前頭之慮, 不可不恤。” 上曰: “雖戶曹不可輕許, 況他司他道乎? 此後嚴飭, 一切勿施, 仍爲定式。”


○金堤人金相珏者, 欲劫奪守節寡女金氏, 嗾郡守崔普興, 囚金氏之父, 而將加治盜之刑, 金氏自殺, 監司以其狀上聞。 相珏以相術素多親近宰相者, 欲夤緣圖生, 至於上京, 筵臣以此事白上, 上驚曰: “天旱如此, 必冤氣所召。 金氏孝烈俱卓然, 特爲旌閭依漢之東海婦例。 前郡守崔普興身爲百里之官, 不顧分治之意, 爲一相珏勒求婚於守節寡女, 其配于海南縣勿限年。 該道臣不能囚訊相珏, 以慰孝烈婦魂, 姑先重推。” 仍命侍講院文學洪梓, 差金堤按決御史, 押金相珏以去, 卽其地嚴刑三次後, 往祭孝烈婦金氏墓, 又使廉訪沿路。


○藥房都提調金尙魯奏曰: “宗廟大祭攝行時, 大祝只二員, 故出納廟主之際多苟簡, 宜加差二人。” 上許之, 命宮闈令, 亦以二人加差, 以爲定式。


○王世子侍坐, 上命誦書筵所講《論語》。 世子誦訖, 上問曰: “子路之衣敝縕袍, 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 何也?” 世子對曰: “以其樂道, 故不恥敝衣也。” 上曰: “此在於食藜藿時乎? 食千鍾時乎?” 世子對曰: “藜藿與千鍾之時, 其心則同矣。” 上又問曰: “宋孝宗賢君也, 張浚賢臣也, 而不能復振, 何也?” 對曰: “以其君臣上下, 不能一其心故也。” 上曰: “上下一心, 何以則能之乎?” 對曰: “事事公正, 則可以一心矣。” 上稱善。


○上追聞正言鄭述祚之啓, 有營護金會元之語, 特罷其職。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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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憲府【掌令柳健。】申前達, 不從。 兵曹判書李益炡及趙雲逵事停。


○司諫趙擎上書, 伸救金會元、鄭述祚, 又言: “捕校朴昌杞者, 因私嫌稱以禁亂, 歐打武人裵斗漢, 大將趙東夏慮斗漢死而昌杞償命, 曳入將絶之人, 猛棍殞命, 請趙東夏削職。” 答曰: “兩人事, 大朝處分之下, 焉敢護乎? 趙東夏事, 依施。”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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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親臨明政殿, 放生員、進士榜。 取申光鼎、文演樸等二百人, 竝召見于涵仁亭。 以嶺南參榜者爲三十餘人, 而鄒魯之鄕, 又多名賢子孫, 命銓曹隨才調用, 毋至沈滯。


○敎曰: “正言柳健於連達、停達之際, 分而二之, 其涉巧矣。 特罷其職。 前達中李廷重事, 豈以金會元故而相持? 依施。 具聖弼則旣以將薦爲閫帥, 而聞乘軒軺焉, 敢乃爾? 此後依武弁例用之。”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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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以金陽澤爲承旨, 崔成大爲執義, 趙重稷爲司諫, 權抗、宋時涵爲掌令, 尹得雨、邊致明爲持平, 南泰著爲正言, 南惠老爲獻納, 宋能相爲掌樂正。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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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金尙耉爲大司諫, 丁喜愼爲掌令, 柳謇爲獻納, 鄭楺爲正言。


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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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憲府申前達, 不從。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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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下霜。


○以增廣覆試試官違牌, 罷吏曹判書申晩、戶曹判書李昌誼。 以洪啓禧爲吏曹判書, 李喆輔爲戶曹判書, 權賮、金朝潤爲掌令, 柳復明爲刑曹判書, 權𥛚爲判義禁。


○左議政李天輔上箚辭職, 賜優答。


○領議政金在魯上箚言:

吏曹判書申晩鍼灸受暇, 不過數日, 戶曹判書李昌誼實恙危重, 擧世共知, 臣曾以許遞仰達。 今何可强責以不可强之試役乎? 其違牌亦非罪也。 臣謂申晩勿罷, 李昌誼許遞爲宜。”

上批曰: “予豈不知兩臣事, 而雖朝承牌夕付標, 豈至三牌乎? 予所惜者, 紀綱也。”


○禮堂洪象漢等請對, 請賀宴, 上固拒不許。 命王世子侍坐, 又召春坊官, 謂世子曰: “今者禮官有請, 爾必不諒予心又生意, 春坊官又必勸爾陳請, 故特召爾及宮官, 使聽此敎矣。” 下綸音曰: “噫! 自古爲人子者, 孰無莫逮之痛, 而豈有若予者乎? 庚子龍髯莫攀, 翌年逢辛丑, 中夜興思,夢裏嗚咽, 元良不諒, 諸臣不諒, 甚至庭籲者再。 噫! 予之丹衷, 蒼蒼下照。 且幾番進宴, 慈聖一不躬臨, 只予與內殿受酌, 今又稱爲慈殿進宴, 而只予受酌, 則古往今來決無此等道理。 嗟! 我元良曁諸臣, 諒我此心。” 先是, 上聞一士人家, 有私藏百歲夫人畫像圖帖, 甚奇之, 命取入親覽, 又於筵中, 有自內進饌東朝之敎, 故是日禮官復力請, 上曰: “何心受宴? 予爲東朝進饌, 而元良亦欲效予。 人君以宴會爲常事, 才踰三十, 亦必有豫大之擧。 是以豫大導子孫, 尤不可許也。”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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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以金時粲爲承旨, 洛昌君樘爲瀋陽問安使, 沈鏽爲書狀官, 以淸主將以七月到瀋也。


○書筵官宋明欽, 以母病, 上書辭不就。


○兵曹判書李益炡, 以遭金會元之斥, 引義辭遞, 以李昌誼代之。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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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命召內農圃民人, 入耕後苑內圃, 親臨觀之。 命御製編次人趙明履, 讀《豳風七月篇》, 召京畿監司金尙翼, 問道內農形, 仍諭諸道勸農, 兼飭堤堰。


○禮曹判書洪象漢往審昭寧園, 復命奏曰: “上諡封園之後, 事體尤別, 而新舊碑閣之邊, 俱有人塚, 不可不掘移也。” 上曰: “文王掩骼, 予不敢望, 而豈忍掘移乎?” 象漢曰: “厚賜移窆之需, 則死者有知, 亦必感泣。” 上曰: “其塚便是主人, 何必令移去爲也? 雖祭之, 亦令勿禁可也。” 象漢曰: “凡九品官, 皆稱參奉, 不必於陵官獨名參奉。 守奉官改以參奉, 未爲不可。” 上曰: “守奉官何傷? 此亦存界限者, 不可踰也。” 象漢以禮官, 妄希上旨面諛不已, 幸賴上至仁、達識, 確然不撓, 大哉王言! 宜其保我子孫、黎民, 而象漢之不學無識, 於是乎益著矣。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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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登州漁採船三隻, 漂到黃海道助泥鎭前洋, 從其願以水路還送。


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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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諫院【正言鄭楺。】申前達, 不從。 又達: “徵債有禁, 而西平君橈, 爲徵富譯之債, 勒奪家舍、田土、奴僕、器皿, 而猶爲不足, 迫脅督促, 使不支保, 譯官之子婦至於自斃, 其弟嫂相繼縊死。 一債之徵, 兩人倂命, 聽聞駭慘。 國法宜嚴, 請西平君橈罷職。 廣州經歷李澤徵素乏地望, 難責賑政, 興陽縣監李漢範、熙川郡守申思民、金溝縣令成晋錫, 俱以不治, 或至連貶, 或肆酗酒, 或事貪鄙, 俱不合字牧之任, 請竝遞罷。” 竝不從, 三守令拿問。 後上問西平君橈事於御將洪鳳漢, 鳳漢曰: “果有是事焉。 譯人洪大成受困於債事, 大成之子謂其妻曰, ‘願得君家之分財, 以濟吾急,’ 其妻往請於其父, 父吝不肯與, 妻乃無面歸見, 至於自縊死云矣。” 上曰: “然則此非西平殺之也, 其父吝財, 使其女死, 眞忍人也。” 命於秋曹門外決杖, 罷橈之職。 越一歲抄自斃二女特施恤典, 令減三百兩之債。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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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以兪彦民爲承旨。


○內農圃在於新川間, 或混入於司僕量田圃, 人多稱冤, 上特命弼善兪漢蕭, 改量釐正。


○湖南釐正使李成中復命, 書啓, 略曰:

各邑還穀之弊諸道皆然, 而無如本道之甚。 蓋緣南土穀賤, 比歲連豐, 各營門之別備、京各司之換錄, 逐年漸加, 耗上添耗, 以致穀數多於民數。 如同福、玉果等邑, 民戶僅一二千, 而還穀皆踰二萬石, 一戶所受殆至數十石, 以此愁怨離散。 還穀設置所以爲民, 而今乃厲民事到窮極, 合有變通。 自廟堂筵稟發關, 而其後大臣尙未裁決, 趁今秋捧前當卽區劃移轉, 而其最爲民怨者統營穀是也。 統制使, 乃是三道上官, 威權素重, 且不受管於道臣, 故列邑畏之倍於監、兵營, 而本道右沿之距統營水路爲累千里, 船運往納之際, 耗縮糜費不可勝計, 各邑或不免再徵於民。 嶺南釐正使別單, 以統穀之多在固城, 欲爲移送他邑, 臣則以爲自今定式, 統營之用穀必取固城等近邑, 而本道各邑中統穀㝡多者, 俾於秋捧時作錢以去, 會錄該營, 其餘各邑統穀元數外, 新耗使之作錢, 則嶺、湖兩道統穀之弊, 可以一擧兩除也。 本道寺奴婢額數, 雖不如嶺南之多, 而其爲冤苦之狀, 彼此無異。 矧自良役減布以後, 冀被一視之澤, 幷與嶺南一體變通量減, 有不可已。 民結所納, 有田稅、大同、均廳結米, 而田稅斗給於田稅戶首, 大同斗給於大同戶首, 結米亦然, 戶首納田稅于田稅所, 則田稅監色侵徵之, 納大同于大同所, 則大同監色侵徵之, 其納結米亦有該監色侵徵焉。 人旣衆矣各自充慾, 民之受困實在於此, 而民納之後, 監色之納于京倉也亦然。 有廣興倉、軍資監、別營、別庫、豐儲倉焉, 有宣惠廳、均役廳焉, 其下屬之侵徵監色, 亦如監色之於小民, 此民費之所以日加也。 今於此稍加變通, 就當年收租之總計, 各處應捧之數推移區劃, 各當元數, 以一道言之, 則計其戶曹納爲幾許, 惠廳納爲幾許, 均廳納又爲幾許, 然後某某邑劃于戶曹, 某某邑劃于惠廳, 某某邑劃于均廳, 一結所納, 通計作石, 同納一處, 有田七十負以上之民, 所當納滿一斛, 自不必斗斗升升以給戶首, 而養戶之弊, 不期祛而自祛。 此乃廣州之法, 而廣州之民㝡便於他邑, 推其法而行之八路, 則農民之利無過於此。 且本道山邑田稅之出浦, 㝡爲民弊。 輸一斗於海倉, 其費三倍, 今亦依大同例, 距海倉百里邑幷許作木, 則山邑之民可得回蘇也。 置郵傳命, 有國重政, 而近來驛路到處凋弊, 幾至絶站。 不可不及時變通, 而變通之道, 先令驛屬蘇完, 然後方可責其馬政, 卽今驛屬之㝡爲切悶者, 乃位田結錢也。 驛路之重, 視他自別, 特爲許減, 以示優恤之意, 恐爲得宜矣。 異端吾儒之所深斥, 而我國僧徒不然, 不過如應役之平民, 編伍之軍卒耳, 其所愛護亦宜如平民軍卒, 而南漢義僧上番, 爲僧徒苦弊。 本道則大寺四五名, 小寺亦一二名, 而一名資送幾至百金, 以一寺而每年責四五百金之費, 彼草衣木食之類, 安得不擔鉢離散乎? 南漢守臣, 必以八道義僧之上番保障, 意有所在云, 而兩廳軍官卒隷, 皆以各邑鄕居者收米、布, 以居在城內者代立, 則何獨於義僧而不可用此例耶? 自今定式, 義僧勿爲上番, 每名代送錢十六兩, 名以義僧防番錢, 令各邑收合一如軍布之規, 則可除僧徒之大弊。

上多採用, 謂筵臣曰: “他道皆可釐正, 而如閔百祥、李成中者, 豈易得哉?” 召見成中。 成中曰: “殿下拔海民於塗炭而置袵席, 此大惠, 而農民本也, 海民末也, 尤宜大加軫念也。” 上曰: “今則陸民益困乎?” 成中曰: “稅漸重, 故陸民益困。 且海民皆悅, 而惟向化人之居浦邊者稱冤。 臣考李稅案, 則果重於前矣。” 上曰: “幷與藁、網而督稅云者, 書諸史冊, 當以爲何如也? 然法旣立矣, 民皆信均役乎?” 成中曰: “猶恐中止矣。” 上曰: “惟予在。 豈有此慮?” 成中又請嚴船隻掌標之法, 以防奸僞, 定網基漏案之稅, 以杜僥倖, 各邑祭享魚鹽之供, 以儲米劃給, 戶役鄕會加歛之弊, 從重典痛繩。 又言: “本道船稅偏重, 請大船一等, 舊稅四十兩改定三十兩, 大二等舊稅三十五兩改定二十六兩, 三等舊稅三十兩改定二十三兩, 中船一等舊稅二十五兩改定二十兩, 中中等舊稅二十二兩改定十七兩, 中三等舊稅十七兩改定十四兩, 小船一等舊稅十四兩改定十一兩。” 上皆從之。 時初行均役法, 幹事之臣, 皆以搜括剝割爲能, 而閔百祥、李成中相繼爲釐正使, 百祥務持大體, 成中指切事情, 物論多之。


○全羅左水使朴載河、前水使鄭益良、興陽前縣監白師文、長興府使李光運幷拿處, 右水使洪泰斗罷職, 康津縣監呂善應、務安縣監李克祿幷營門決杖, 曾經侍從者拿處, 因釐正使李成中以漁稅濫捧論啓也。


三十年 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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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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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庚戌/江原道平康縣雨雹, 大如桃。


閏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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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親臨春塘臺, 設增廣殿試, 取文科洪宗海等四十人、武科金栢齡等一百十八人。 命贈故牧使徐宗浹副提學。 宗浹, 宗伋弟也。 參增廣覆試, 未及唱第而死, 筵臣言例當贈職, 有是命。


○以李得宗爲校理, 李惟秀爲修撰, 申晩爲判尹, 金聖應爲判義禁, 金陽澤爲大司成, 李思先爲慶尙右兵使, 金柱岳爲全羅右水使, 崔鎭海爲全羅左水使, 李柱國爲忠淸水使。


○命忠淸水使徐宗伋內移。 前冬宗伋以弘文提學引義, 特命外補, 至是大臣以其弟宗浹死, 情理可矜爲言, 有是命。


○摠戎使具聖任, 以本營畿邑需米, 已罄於城役, 請賑廳米一千石, 依他例許賣於摠戎廳, 以補蕩春築城之役, 上許之。


○以崔成大爲承旨。


閏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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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備邊司啓言: “問安使行期甚促急, 外方求請, 有難等待, 禮物齎去及京盤纏, 幷請依癸亥年例。” 上可之。


○書筵官尹鳳九上書, 辭召命, 不許。


○諫院【正言閔增。】申前達, 不從。 又達曰: “西平君橈, 黷貨無厭, 殖利爲事, 不有公法, 恣行鞭箠, 破家鬻産, 民不保生者非止一二。 而今此洪大成家女人, 含冤自斃尤極驚慘。 其感傷和氣, 干瀆王章, 宜施重譴, 請西平君橈投畀。 僚臺之論罪宗臣, 誠得臺體, 而第其擬律未免失當, 請正言鄭楺遞差。 驪州收使具文泳, 貪虐侵漁, 難以殫擧。 朝家劃給移轉米數百石, 擅自作錢, 盡歸私橐, 且求媚於境內勢家, 或給五十石, 或給三十石, 至於殘氓, 不過以升斗分給以爲塞責, 虛开文簿, 敢生眩亂之計, 請具文泳罷職不敍。 海州人朴慶龍爲名者, 貪於朴益成之財産, 冒稱同姓, 再圖僞斜, 故曾爲臺臣之陳疏論罪, 且有道臣之狀聞罷養。 而慶龍旣斃之後, 其姪昌文嗾其從弟昌壽, 又據益成之室, 主益成之祀, 其瀆人紀而滅國體, 莫此爲甚。 所以前冬府達之請島配者也, 朝家旣已勘罪之後, 昌文輩不卽就捕亡命隱伏, 挨俟赦日, 行貨蒙宥。 夫昌文輩旣有亂倫之罪, 又犯亡命之科, 則雖當大霈不可蕩滌。 請朴昌文、昌壽等亟令島配, 勿揀赦前。” 答曰: “西平君事, 大朝處分旣嚴, 豈可加也? 三件事, 竝依達。”


閏4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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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諭左議政李天輔曰: “史官相守, 今幾日也? 人臣分義, 以其君一時之敎, 宜不敢撕捱。 況頃日開釋, 非止一再, 則以卿體國之誠, 胡不諒此而若是邁邁乎? 懿昭入廟, 只隔三日, 其雖邁邁于予, 豈不思三歲我孫禫日而逡巡鄕郊乎? 卿須諒哉。” 又諭右議政趙載浩曰: “日望謝單, 造朝漠然。 噫! 孝純禫事, 卿旣不參, 則我孫禫日, 想益愴然。 卿須自諒, 其卽謝命。 行步雖或艱澁, 大官視事, 豈在奔走?” 載浩辭以足疾, 故敦諭及之。


閏4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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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江原道安峽、金城等縣雨雹, 積地幾尺許。


○上御懿昭魂宮, 召度支之臣, 指示西邊小閣門曰: “欲毁此門, 障以小墻, 以別內外, 而功役甚難, 予不欲煩民力。 彼淸帝何心, 而使土木過侈耶, 未可知也。”


閏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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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慶尙道淸道郡雨雹, 大如栗, 小如鳥卵。


○廣州留守洪啓禧, 旣除吏判, 留守久不差代, 上諭領相, 薦其代, 且命都堂錄圈點。 領議政金在魯上箚, 略曰:

薦望一款, 臣旣面承臥應機務之敎, 此與赴朝堂有異, 故前已在家備擬, 何必到今撕捱? 而日者吏、戶、兵判, 特蒙聖上俯諒臣難於薦進, 連有前望取入之命, 則自此以後臣不可復爲冒當, 故南漢之窠一任淹滯, 此臣之罪也。 今承聖諭, 臣何敢費辭更淹乎? 至於都堂之錄, 臣於未及尋單之前, 固嘗承命, 與僚相一再詣朝堂將行, 而以提學有故不得成矣。 今則臣之情勢大異於前, 尋單引入, 指日將遞, 而聖上以鼎席之一空, 特勤憂念, 手書敦勉, 許以必遞, 屢諭以予不欺卿, 又敎以予不責卿供職。 臣於是不得不停單, 以待僚相之出, 而若職名則擧世皆認以朝暮當遞, 臣亦不復致慮於聖上之更以職事迫臣。 且自古未有僚席皆備, 而不待其出獨行圈錄之規。 乞許鐫改。

上批曰: “都堂錄, 過世孫禫事後擧行。 須思我孫入廟, 入參今日祭班焉。”


○命禁堂下官前導。


○敎曰: “孝章祥、禫時, 無舊僚屬入參之事, 而今此懿昭祥、禫, 特命陪祭, 義起也。 旣參禫祭, 則入廟時禮當祗送, 而與靷日有異, 不必陪從, 只袛送於宮門外。


○上見懿昭世孫入廟儀註, 謂筵臣曰: “凡於出入正門, 世子由東夾, 則世孫當由西夾矣。” 判府事金尙魯曰: “世孫宜不敢與世子同門矣。” 知事元景夏等曰: “然則宜改《五禮儀》矣。” 上初命改之, 吏曹參判趙明履奏曰: “凡典禮, 大、小朝固有降等, 而至於世子與世孫, 無別嫌之義, 而與諸臣等級懸殊, 故由東夾不由西夾。 作《續五禮》時, 考《大明會典》而爲之矣。” 上曰: “予忘之矣。 《大明會典》, 皇太子、太孫, 同由東夾, 其勿改也。”


閏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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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親臨懿昭世孫禫祭, 時ㆍ原任大臣、舊師傅、舊僚屬入參。 大祝奉神位, 安於輦輿, 將移奉于孝章世子廟, 舊僚屬以次陪輿, 講書院官從右, 衛從司官從左以出。 上降階臨視揮淚不已, 宮中皆哭。 神輿旣出, 上露立宮門而送之。


○賜懿昭世孫入廟時諸臣賞典, 出納主大祝李得宗加資, 忠義李信圭、洪應盛陞敍, 禮貌官、引儀、香室忠義等弦弓, 獻官熟馬, 大祝兒馬, 員役、守僕等給米ㆍ布。


閏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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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以徐命彬爲廣州留守, 金相福爲水原府使, 宋能相爲執義, 朴致文爲司諫, 申大脩爲持平, 洪良漢爲正言。


○上問安州東林防守便宜於判府事金尙魯, 尙魯曰: “東林築城, 臣所建請, 而有城無守, 與無城同。 故始築之時, 臣以守城便宜, 多費商量, 而無如淸江之移鎭守城。 淸江僉使本在於東林舊城, 而頃年鐵山移邑後, 爲慮遵海一路之防守無人, 移置淸江, 於棘隅之外, 只設一鎭舍, 殆同路傍空院, 而其所活不過朔料之田米一石而已, 鎭下又無領率, 他日緩急, 置此鎭何益? 況所謂遵海之路, 達于淸江坪, 而此坪處於東林之左, 今則東林自可照管, 設欲令淸江僉使防守遵海一路, 論以形便, 此勝於彼矣。 今以淸江鎭還移東林, 專意守城, 仍以巡營所管管餉、屯田之在宣ㆍ鐵者, 專屬淸江, 又以太僕所管定州屯田, 屬之淸江屯稅, 令僉使依例上納, 則在太僕無所失, 在該鎭有大益, 始可委之以防守修備之責矣。 近聞備局覆奏, 使宣川中軍防守, 如西林例云。 此似簡便, 而西林之至今不成樣, 蓋由防守非其人, 則東林關防之重, 不與西林等, 況可以中軍防守乎?” 上曰: “卿言是矣。 依施。 屯田, 令備局稟處。”


閏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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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慶尙道安東府雨雹, 大如鷄卵。


閏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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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右議政趙載浩上疏辭職, 遣承旨敦諭。


○上親臨明政殿, 放增廣文武科榜。


○兵曹判書李昌誼奏請武科新榜出身, 依舊例幷令赴防西北, 上曰: “此是慶科, 特爲除防, 此後永遵舊例。” 昌誼曰: “朝家之設科取人, 本出於收攬慰悅之意, 而武職窠窄, 無以區處, 老白首而未霑斗祿, 抱紅牌而行乞道路, 適足以感傷和氣。 若於各軍門諸將官外, 凡係付祿之窠, 必以出身爲主宰調用, 則庶爲重科選簡雜技之道矣。” 上曰: “可。”


閏4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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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憲府申前達, 不從。


○上詣毓祥宮展拜。 敎曰: “古則王子、王孫皆入內庭行禮。 今則行禮時駙馬皆入內庭, 宗班行禮神門外。” 歷臨孝章、懿昭廟, 夜還宮。


閏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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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前參判尹心衡卒。 心衡, 淸介有操守, 澹於進取, 以義理未伸, 決意不仕, 疏糲屢空, 處之怡然, 勇退一節, 人以爲不可及。


閏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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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以沈星鎭爲大司憲, 吳遂采爲大司諫, 崔載興爲持平, 趙、宋文載爲校理, 李益炡爲判義禁, 趙東晋爲黃海兵使。


○弼善權基彦上書, 請頻開書筵, 王世子答曰: “當體念。”


○配趙東濟于珍島郡。 先是平安監司李台重, 以東濟前任江界府使時, 貂ㆍ蔘加捧, 宴需歛民等事, 狀聞請罪, 上曰: “東濟以曾經閫帥, 爲邊守所犯若是, 此不嚴懲, 何以慰邊民?” 命囚禁府南間, 施威嚴問。 及供辭上, 上曰: “滿紙張皇, 一則驕蹇, 一則欺詐。 終若不直告, 當烹於鐘街上矣。” 洪象漢、鳳漢等力右東濟, 至是只命定配禁錮。


閏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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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王世子行常參于時敏堂。


閏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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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臨明政殿, 親試館學到記儒生, 講居首李遂及製述居首尹慶龍, 幷命直赴殿試。 儒生梁禹範講訖, 上欲出通栍, 而試官南有容耳聾, 未能解上意, 出略栍, 上怒命遞南有容。 試官李惟秀救之, 上怒曰: “惟秀背祖背父, 甘心黨習, 永刊仕版。” 後因筵臣言, 還寢下敎。


閏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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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觀象監啓言: “本監官安國賓、李世淵、金兌瑞等, 得《新法中星記》及《五夜排時法》, 參以古方, 證諸新法, 撰出《漏籌通義》一本, 今方行用無差, 請竝加資酬勞。” 上允之。


閏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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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尊號都監儀軌成。


閏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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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謂筵臣曰: “進上鰒魚, 日熱則腐, 不堪近口矣。” 對曰: “此是紀綱解弛之致, 不可不嚴飭。” 上曰: “能無有弊於海夫乎? 予則謂海中鰒, 箇箇皆辛苦。 故自內設酌於慈殿時, 及懿昭入廟時欲用鰒魚, 而以有弊止之也。”


○命旌孝子徐太金、韓守材閭。 時畿甸虎患甚, 一朔內噉死一百二十餘人。 利川民徐次奉爲虎囕去, 太金執其尾而隨, 父子俱死。 守材母亦爲虎囕, 守材執杖逐虎, 母子倂命。 道臣以聞, 命施恤典, 後又命旌閭。


閏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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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親臨崇文堂, 行文臣漢學講。


閏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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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決金吾滯囚, 罷全羅監司徐命九。 上以務安前縣監李克祿片竹價米, 旣徵於結役, 又捧於戶役, 施告身三等律, 又以監司襲謬例許題, 罷其職。


閏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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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以李得宗爲承旨, 李昌壽爲大司諫, 李澤徵爲掌令, 李昌任爲正言, 南泰會爲校理, 趙雲逵爲全羅道觀察使。


○掌令權賮上書, 略曰:

國家之置言責, 所以匡袞違而紏官邪也, 近居臺閣者, 惟以規避爲事, 未見一番詣臺一番陳章, 若此不已, 將焉用耳目官爲哉? 臣謂無端違牌者一竝譴罷。 中書之職, 掌喉舌之任, 董飭百僚, 不可挾私而蔑公也明矣。 捧告紛紜, 稟政相續, 徒知鉤牽情面求媚爲務, 前後該房承旨, 請命譴責。”

從之。


○獻納柳謇上書, 略曰:

近來貪風大肆, 民生日瘁。 大朝前後懲貪之典非不至矣, 而贓官汚吏尙不知戢, 至於前江界府使趙東濟而極矣。 其在本府, 墨謗狼藉, 一境嗷嗷。 幸因道臣鉤發, 至命王府訊囚, 西民始知有法, 人情莫不稱快, 未及究覈, 遽命酌處, 刑政失宜, 懲勵無方。 臣謂趙東濟宜加嚴訊, 明正其罪也。 言官之以言獲罪者, 僚臺之發達請寢, 臺體則然。 向來金會元被罪後, 鄭述祚還收之請, 烏可已乎? 前正言鄭楺, 不有公議, 遽然停達, 如許臺風曾所未聞。 臣謂鄭楺宜施罷職之典。 畿內峽邑㝡被凶歉, 其所以撫摩喣濡, 責在守令, 楊根郡守任守寬旣昏且病, 慢不事事, 糶糴簿牒一委鄕任, 民不見面不知幾朔, 闔境愁怨無所依歸。 臣謂任守寬亟宜遞改。

幷不從。


○先是, 洪鏡輔、許采以共嗾趙台祥論趙重晦, 爲世棄人, 至是上見鏡輔以侍衛進, 憫其老, 命調用守令。


閏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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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慶尙監司李彛章, 以巨濟癘疫熾盛, 死亡相續, 泗川農牛, 出野輒自斃狀達。


閏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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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御營大將洪鳳漢奏曰: “海民前有日次進上之役, 故本官除其身役, 而均役後諸般策應一幷除減, 則大同良役何可更免, 以致苦歇不均乎? 此後各邑浦民, 宜許簽丁。” 上允之。 鳳漢又奏曰: “彦城君金重萬, 以戊申勳臣, 年老而貧不能自資, 宜顧恤也。” 上曰: “勳臣乞食於將臣, 可矜也。” 命給均廳所管忠翊木十同, 曰: “以勳府之財, 救勳臣之窮, 旣無所失, 可周其急也。”


○上親製文, 示世子曰: “《五子歌》, 豈不云 ‘峻宇雕墻’ 乎? 予欲倣穆陵故事, 於御苑搆二間草屋, 讀書逍遙, 而今日茅屋, 則明日或爲瓦屋, 此不可不念。 且審其基址, 當斫大木, 亦非 ‘方長不折’ 之意, 幾年有志而不爲。 近以東廊重修, 聞呼邪聲, 而心不弛, 昔之瓊宮、瑤臺抑何心哉? 咨元良, 若體此意, 豈營一舍役一民乎? 鄒聖曰, ‘不嗜殺人者, 能一之。’ 人君居九五之位, 操生殺之權, 一任其氣, 則其免於鉅鑊者鮮矣。 近遣釐正使, 審察不法, 不憚勞而親決者, 一則爲民, 一則審愼。 昔齊威王烹一阿大夫, 而其後更無烹者。 誠心樹綱, 則雖烹一吏, 其國大治, 若徒尙嚴法, 則雖日十烹何益? 又或以犯顔而殺之, 信讒而殺之, 豈不嗜殺之意乎? 嗚呼! 元良勉之愼之。” 仍命戶曹判書李喆輔, 繕寫作屛, 以進于東宮, 敎曰: “後嗣王欲窮土木, 爲度支長者, 將此規勉。”


三十年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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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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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己卯/上親傳寧陵忌辰祭香于明政殿, 命禮房承旨韓光會, 奉審以來。


○以李奎采爲承旨。


5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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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上親傳各陵端午祭香, 仍詣永禧殿, 行望拜禮, 淸齋于齋殿。


5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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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上具冕服行永禧殿端午祭, 午時還宮。 上在齋殿, 使殿官奉審殿內, 旋又親詣奉審。 如是者三, 曰: “莫如我親見。 予年已六十, 難期再到也。” 顧謂殿官曰: “有永禧殿志否?” 對曰: “無之。” 上曰: “汝輩作志書, 以某歲某月, 三次奉審, 使嗣王見之, 則豈非美事耶? 此殿異於他處, 予將隨入第五室, 在予榮矣, 而後若加設第六、第七室而繼入不已, 則此弊難勝言, 故已有下敎矣。” 又敎曰: “六年之內, 重五親享今已三焉, 況今服蔘茶, 盛夏過祀, 寔是料表。 宜示特異之典, 殿官二人, 幷陞六品職。”


5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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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以閔百祥爲副提學, 金聖應爲判義禁, 許汲爲全羅右水使。


5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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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領議政金在魯入侍乞免, 上命許副, 爲領中樞府事。


○以曹命采、成天柱、韓光肇爲承旨, 蔡濟恭、李顯重爲校理, 李爲京畿觀察使。


○上召見吏曹判書洪啓禧。 啓禧曰: “臣於變通良役, 自是血誠, 殿下俯採臣言, 委任責成, 臣仰感聖意, 必欲竭力, 而譏謗薰天實有不可堪者。 惟以竣事求退爲心, 故曾於壬申均廳事目畢後, 投章告行, 今於求退之餘, 遽膺銓衡之職, 則人將謂何? 且今躁競之弊日甚一日, 夕而當遷, 必欲朝拾, 甲者在前, 必欲乙摘, 有不如意, 巧爲翕訾, 如癡如狂。 臣若冒出, 則必當不自量, 而以求者不得, 不求者得之爲心, 幾何而不立遭顚沛乎?” 上曰: “卿於均役亦能任謗, 於銓地亦如此可也。 克恢公道, 而以此取謗, 則予當爲卿相助矣。” 啓禧涕泣曰: “聖敎至此, 敢不膺命?”

臣謹按, 啓禧宵小之態, 擧世如見其肺肝, 然狐媚固寵之術, 莫巧於是日筵奏矣。 先言均役一事, 以明其任怨奉公, 中及世態人情, 陰爲他日自解地, 末乃流涕承膺, 有若感激恩敎而黽勉者然。 噫! 使其心眞如其言, 何其行之一切相反也? 惡其師切責之言, 則任意潛拔於原稿, 覘文衡可圖之蹊, 則囚首密附於妖孽, 卽此數者可斷其平生。 然且居家而自處學問, 立朝而自許恬靜, 其誰欺? 欺天乎? 然則渠所云世態人情, 正是自道耳, 良可惋也?


○罷承旨李景祚、崔成大。 時捕廳校, 以微事, 與政院隷相鬨, 至於結縛, 承旨聞之, 發牌捕校使之進來, 則院隷敺打捕校幾死, 筵臣白上, 請罪伊時在院承旨。


○上命世子侍坐, 召校理南泰會等, 講舜典。 上以堯、舜心法及歷代治亂之跡, 訓諭世子。 講訖, 檢討官蔡濟恭陳六鎭守數遞貽弊之狀, 請自今圖遞者, 施以卽其地定配之典, 上許之。 濟恭新自北評事還也 。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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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行召對于崇文堂, 講《關睢章》。 上曰: “轉輾思服, 是文王事乎?” 校理蔡濟恭曰: “以琴瑟、鍾鼓之友樂觀之, 則正是文王事也。” 上問於承旨成天柱, 對曰: “臣亦兒時看作文王事, 後看大註釋寤寐反側, 曰: ‘求之不得, 則無以配君子而成內治之美, 故憂思之深, 不能自已’, 其釋琴瑟鐘鼓, 曰: ‘幸而得之, 則有以配君子而成內治, 故其喜樂尊奉之意, 不能自已。’ 詳味語意, 則分明是宮人事也。 文王豈有自稱君子之理乎? 況文王之於后妃, 豈曰尊奉乎? 故執義金昌翕文集論此義, 亦如臣意, 臣尤自信矣。” 校理南泰會曰: “以《朱子》小註觀之, 非宮人形容得云者, 正指文王事也。 臣則以小註爲是也。” 天柱曰: “大註卽朱子末年定論, 小註卽初年未定之說也。 經書小註本非儒賢所輯, 卽永樂年間設局爲之者也。 設局爲之之事, 本難致精, 中國豈異我國乎? 臣以春坊承令《洪範》小註撮要書進時, 考見本文出處, 則小註差誤處甚多矣。” 泰會曰: “誠如承旨言 則琴瑟不獨用之於夫婦, 亦將用之於奴主矣。” 上笑曰: “儒臣言太快矣。” 天柱曰: “若如儒臣言, 則夫婦之稱, 亦可以鐘鼓二字喩之乎? 拘牽於琴瑟二字, 誤解此章者, 不過俗見也。 然儒臣之不能覺悟, 亦何怪乎? 肅廟朝庚申晝講時, 講此章, 故副提學林泳, 以玉堂進講, 山林儒賢亦入侍, 皆以爲文王之憂樂, 金昌翕文集中, 以爲七聖皆迷矣。” 上曰: “今以所爭文義觀之, 時象之携貳, 亦可推也。” 上召春坊官李壽鳳等問曰: “東宮講學, 近有將進之效乎?” 對曰: “睿學高明, 時或發問, 則皆是深辭奧旨。” 上曰: “東宮許久停筵, 予甚憫焉, 日昨予有責敎, 則東宮頗有悔意。 在爾等輔導之道, 固當臨筵勸講, 隨事規勉。 今日爾等所達, 非予所欲聞也。”


○左議政李天輔入城肅命, 上引見、慰諭。


○上行太宗皇帝忌辰望拜禮于明政殿階上。


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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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虎入慶德宮。 上曰: “高麗恭愍時, 有虎入城中之變。 今若史氏書之, 必曰 ‘虎入闕中, 此乃陰盛之漸’ 也。 天津聞鵑, 堯夫歎焉, 汴京大水, 李綱憂之。 古人云; ‘不見其形, 願察其影’, 此豈無察影之道乎?”


○校理南泰會、蔡濟恭等上箚東宮, 略曰:

噫! 虎者, 山林惡獸也。 晝而伏夜而行, 不敢與人民雜糅, 故古人言必無之事曰; ‘市有虎’。 市ㆍ虎尙然, 況穿過都街, 闖突於禁中深嚴之地乎? 崇墉邃闥, 百神可護, 此物奚爲而至哉? 昔唐大曆四年虎入京師, 宋建中四年虎入宣陽里, 勝國忠烈王時虎入壽寧宮, 辛禑時虎入京師, 多害人物, 禍亂之隨符應不僭。 邸下視其世爲何如世耶? 宋之所當鑑者唐而不知鑑, 辛禑之所當鑑者忠烈而不知鑑, 卒至於相隨而入於危亡, 豈不大可哀哉? 竊覵邸下代理數年, 已有不承權輿之漸。 百隷怠職庶務泮渙, 政事之堂塵埃堆積, 臺閣之上媕婀成習, 則朝廷可知也。 風俗日敗, 人心日壞, 韋布之士不讀一字, 而豢畜能文之輩, 以圖科甲, 搢紳之士不識廉愧, 鑽剌形勢之途, 以爭資級, 則世道可知也。 今日之災, 亦豈無所召而然哉? 在邸下消弭之道, 宜莫先於亟順天心, 而大朝卽邸下之天也, 大朝之心悅, 則天心必悅, 大朝之心不悅, 則天心必不悅矣。 伏願邸下體大朝勉勵之敎, 日開書筵, 先立出治之本, 蕫飭群工, 俾責凝績之效, 礪風俗則先之以禮義廉恥, 挽世道則培之以名節文學, 思所以務悅聖心, 仰答天譴, 則幺麿一獸, 焉足爲災?

王世子優答之。


5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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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引見兵曹判書李昌誼、訓錬大將金聖應等, 問消弭之策。 右副承旨成天柱奏曰: “修省之本, 固在於萬化之原, 而今日戎政之踈虞, 邊備之迂闊, 無非可憂, 宜頻召大臣及備堂, 與之講確。 訓將方入侍, 先飭戎政好矣。” 上謂聖應曰: “我東兵備之踈虞, 何可言也? 壬辰之亂,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以都承旨, 執燭前導中殿, 景像可想。 仁廟朝擧義功臣, 皆熊虎之流, 而曾見《南漢日記》, 則 ‘諸臣入城時, 皆昏不省事’ 云, 其時事亦可知矣。” 天柱曰: “壬辰則都下只有五衛軍而已, 宿衛單弱, 而今則五衛軍兵不可謂少。 然外方束伍殆同兒戲, 邊地防禦尤極踈闊, 此不但昇平百年之致, 亦由殿下未嘗留意於戎政而然耳。 古語曰; ‘天子有道, 守在四夷, 諸侯有道, 守在四境。’ 若只留意於都下, 不復留意於邊事, 非計之得也。” 上顧聖應曰: “此後次對, 卿須以虎患及邊備踈虞, 言于元良, 使知戒懼可也。” 天柱曰: “臣於丙寅冬召對, 以奮發振勵四字仰勉, 則上敎有曰; ‘氣雖薾然, 若有九年之水, 則當隨山刊木, 壃域有事, 則當親冒矢石,’ 聖人志氣之不衰, 至今欽歎, 而近年以來消沮退縮甚矣。 今因一豹之災, 頓然有驚動之意, 此正好機會。 自今振勵奮發, 使丙寅冬廾六字, 恒存於燕蠖之中, 則甚事不可做乎?” 上曰: “此言甚好。 漢文帝治尙玄默, 而一見甘泉之烽, 親勞細柳營, 果不徒玄默而已。 今或有事, 則予亦非不爲之人也, 但豈能善爲乎?” 天柱曰: “一日萬幾, 太半簿書繁氄之事, 而今則細瑣者都付東宮, 殿下則只管軍國大事, 趁此時留意於遠者大者, 則可以做得千古大事業矣。” 上曰: “固結人心, 愼守疆域, 得人才厚儲蓄, 爲當今要道矣。”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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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以鄭翬良爲副提學, 鄭弘淳爲承旨, 李垍爲修撰。


○上召見儒臣, 講《詩》召南篇。 校理蔡濟恭曰: “《詩》云, ‘羔羊之皮, 素絲五紽。’ 文王節儉之化, 及於在朝者如此矣。 殿下儉德實千古所罕, 而闕門一步外無一人效法者, 衣服、第宅競尙侈靡, 將至於亡國, 臣實未曉也。” 校理南泰會曰: “殿下儉德雖高, 臣未聞以貪而罪一人, 以廉而奬一人, 奢侈之風, 何以懲戢耶?” 濟恭曰: “臣聞長老之言, 則以爲古人皆以裘馬第宅爲深恥, 朝廷亦以此等人爲可惡而擯斥之, 故人思自勵, 恥爲奢侈。 今則不然, 皆以衣服、第宅之不若人爲恥, 而人之取之者亦以此爲優劣, 轉相慕效, 風俗日頹, 臣竊痛焉。” 上是之。


○上行夜講于熙政堂, 謂筵臣曰: “予聞讀書聲, 追思昔年景賢堂侍講時, 每不勝愴然, 故朝、晝講亦不忍爲焉。 今爲東宮特開夜講, 是亦繆彤自撾之意, 而不曰夜對, 而曰夜講者, 有經筵然後有召對故也。” 上親讀《周南》, 命儒臣分讀《堯典》。


○敎曰: “凡因山時封閉官、入廟時大祝一也, 而壬申正月封閉官、癸酉五月封閉官, 或加資或準職, 事甚斑駁。 懿昭下玄宮時封閉官朴師訥, 一體加資, 入廟時大祝, 亦依庚戌正月大祝例加資。”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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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諸臣略以虎災陳戒。 工曹參判金漢喆曰: “邸下於諸臣引接時, 只隨聞隨答而已, 無一語發難, 群情抑鬱。 昔我宣祖大王臨朝簡默, 先正臣李珥、成渾以此屢爲陳勉, 輒蒙嘉納。 伏願自今以後, 開懷論難, 以盡都兪之美。” 答曰: “當留念。”


○上夜命世子侍坐, 召入直玉堂官, 講《小學》立敎篇。 訖, 上謂世子曰: “小學之本, 何也?” 世子對曰: “敬也。” 上曰: “何謂敬?” 對曰: “操存之謂也。” 上笑曰: “可謂刮目相對。” 仍敎曰: “今講此書, 一則爲元良勉, 一則爲國人敎。 吁嗟! 搢紳大夫、京外士庶, 敎子弟以《小學》, 學禮、照訖講, 近甚懈弛, 此後申明舊制, 一依陞補例, 國子長抽栍試講, 永爲定式。”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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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流星出心星下, 入南方天際, 狀如拳, 尾長二三尺, 色赤。


○上引見大臣、備堂, 詢江界貿蔘之弊, 諸議不一。 戶曹判書李喆輔曰: “年例所貿五十斤內, 十五斤則減除, 十斤則以本府戶蔘中, 大同庫移下者, 自本曹依定式給價取用, 則所減恰爲二十五斤, 庶爲江民之惠。” 上從之。 兵曹判書李昌誼曰: “瑞山官奴聖眞, 偸賣本郡火藥二百八十塊, 至有本道狀啓。 《續典》云; ‘軍器偸出者, 啓稟梟示。’ 而小註曰; ‘弓子三十張、鳥銃三柄以下, 減死定配,’ 火藥、鉛丸則無所擧論, 惟在上裁。” 上曰: “特施減死之律。” 禮曹判書洪象漢曰: “今番使行, 市民例貿倭長劍二柄以納, 而一柄則僅以四百兩貿取, 一柄無貿得之路。 且市民則以爲; ‘戶曹旣有通劍契, 何使市民貿納乎?’ 云矣。” 上曰: “一劍價至如是多乎? 不可以此貽弊市民, 特給內藏倭長劍二柄, 市民之重價貿納者, 可還給也。” 吏曹判書洪啓禧曰: “守令居下者, 必更除守令, 經考後始許陞職, 故居下而有勢者, 藉此得守令, 而十考十上, 五考五上者, 反不得更除, 此甚乖當。 臣謂嚴守《大典》經二年乃敍之法, 雖遇赦不得蕩滌, 過周年始許甄復宜矣。” 上曰: “可。 十考十上內遷之法, 只行於蔭, 不行於武乎? 一體嚴飭。” 行司直趙榮國曰: “湖南進上魚種, 有營主人防納之規, 故初不侵及於浦民, 而今若禁斷, 則不但有闕封之弊, 亦恐貽濫徵之患, 進上保名色四保, 不宜革罷, 依前仍存好矣。” 上命均廳稟處。 左議政李天輔曰: “前判書李箕鎭方遭母喪, 而向時處分過矣。 請與前大提學趙觀彬、前留守洪鳳祚幷敍用。” 上許之, 仍問曰: “李箕鎭事親至孝云, 然否?” 天輔曰: “果如聖敎。 其母病時, 至於斷指, 年過七旬, 而猶啜粥三年矣。”


○以李天輔爲領議政, 金尙魯爲左議政, 兪拓基爲瀋陽問安使, 徐命九爲大司憲。 咸鏡監司尹得載以病遞, 以金漢喆代之。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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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王世子行常參于時敏堂。 掌令柳健申前達, 不從。


○上夜召儒臣, 親講《自省編》。 上曰: “若臥見儒臣, 則可以常常見, 而予嘗戒臥, 故恨不能頻接也。”


○平安監司李台重上書, 略曰:

臣得見島配罪人趙東濟酌處時, 筵臣逐條伸救, 至以身親審察, 陳白於大朝, 臣不勝駭然。 臣之狀論東濟, 卽貂鼠、人蔘、換銀、收錢四事耳。 貂鼠皮收稅之規, 初冬成冊入山之數, 下山後隨其所捉, 分徵一二領, 自是流來邑例, 而今東濟悶其捉貂者之好否相雜, 多定將校, 要之隘口, 沒數收聚, 無論某人所捉, 擇其極品而捧其稅, 其餘又以輕價勒買, 則褊裨、衙客之隨以效尤, 無足爲怪。 乃敢以要路勒收, 盡數入官之事, 有若每年應行之規, 人之無狀胡至此甚? 稅蔘一節, 雖無東濟之貪饕, 國役漸多, 民採漸少, 已爲江民痛骨之端, 而當此之時, 乃忍加其戶數, 重其秤, 稱重困, 其倒懸之民嚴棍遍於男子, 枷囚及於婦女, 鬻妻賣子貿取他境, 而猶有所未充, 從以流散者, 冬春以來已過千數云。 臣之入境, 耄兒奔波, 前擁後遮, 得請變通, 而强者怒見於色, 弱者涕隨言下, 其侵虐之慘於水火, 於此可知矣。 二千六百兩銀子之換貿於富商, 渠亦不能掩覆, 雖以去處昭然, 明白納供, 考其臚列諸條, 眞所謂欲巧反拙。 原金具在, 則京師營門、本府各庫, 計數分納可也。 趙泰勳諸人處, 何爲復使之換銀以納耶? 問于時任府使與任掌諸人, 皆謂之以錢、穀充納, 而文書則假名銀子云, 渠以不査文案, 爲之稱冤者, 還可笑也。 庫儲旣如此, 則諸上司營門所捧, 以錢出給, 料理換銀, 上納於京營諸處者, 灼然無疑, 江界所換銀子, 終無去處之罪, 復將何以推諉耶? 若宴需收錢, 在渠爲薄物細故, 臣亦知其屑瑣, 而本府之豐腴, 當爲八路郡邑之最, 雖不爲此等事, 足可志喜稱慶, 而乃有科外收歛, 臣之擧論於末端者, 蓋痛其利之所在, 無小無大, 隨處攬聚, 使嗷嗷之民, 備受侵困故耳。 渠之百計發明, 固不足怪, 而所可恨者, 重臣事事卞釋, 至以花郞、泮人等語, 仰煩黈䌙。 臣實咄咄歎惜, 而重以筵體不嚴爲之慨然也。

蓋所指重臣, 卽洪象漢也, 後象漢書卞筵奏之爽實, 賜例答。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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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上御崇文堂, 行專經文臣講。


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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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地動。


○上將親臨堂上武臣朔試射, 以雨命停。 御延生門, 諭武臣曰: “軍中以信爲主, 故依魏文侯與虞人會獵故事, 身自罷之, 其待快晴。”


○夜, 召儒臣, 講《自省編》。 校理蔡濟恭曰: “北道連被慘凶, 而穩城尤甚, 四野蕭條, 不聞鷄犬聲, 昨年稍登, 而杳無復舊之望。 臣意以《禹貢》十有三載乃同之意, 分付道臣, 田畓從優給災, 隨起隨稅好矣。” 上允之。 濟恭曰: “北人賤穀, 故乍有凶歉, 一道遑遑, 宜趁年事稍登, 申飭儲穀, 爲他日備。” 上曰: “令備局飭道臣, 着實儲穀於交濟倉可也。” 承旨讀奏義州府尹狀啓, 上曰: “前則淸皇, 迤自蒙古境、黑龍江到瀋陽, 故使臣多日留滯, 今年則先來瀋陽云, 使事甚便矣。”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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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以李昌壽爲承旨, 尹得載爲大司諫, 崔益秀爲掌令, 尹學東爲修撰。


○遣領議政李天輔、禮曹判書洪象漢、戶曹判書李喆輔, 奉審崇陵莎草頹圮處。 奉審命下, 而領相未及入, 上連下嚴敎, 至有予當躬審之敎。 領相旣膺命, 又以左相之不入, 敎于政院曰: “左相知必膺命, 而尙今如此, 似必有故。 予欲親往問之, 人君親問相臣前例, 使儒臣考稟。” 於是, 金尙魯胥命于金吾, 上卽命入侍。 尙魯以辭敎過中爲言, 上還收考稟之敎。 天輔復命, 上曰: “予以陵寢之重, 得見卿等矣。”


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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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親臨春塘臺, 行武臣堂上朔試射。


○以朴師訥爲承旨。


○副提學鄭翬良入侍于春塘臺, 白上曰: “殿下每以三代皇極之治爲期, 而臣兄生時, 有願侍殿下, 一爲世道之語矣。 今殿下春秋晼晩, 前後任事之臣幾盡淍零, 治不徯志漸至解弛。 伏望奮勵聖志, 蕫飭群下, 以卒成皇極之治焉。 此臣兄未卒之業, 故仰達矣。” 仍反復敷奏, 無非徼寵納媚之言, 有不忍正視者。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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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禮曹啓言: “今番之雨, 已過三日, 民事可悶, 禜祭考例稟處事命下矣。 取考謄錄, 則孝廟朝壬辰年五月二十六日, 議大臣設行祈晴祭。 立秋前祈晴, 已有前例, 請四門禜祭, 不卜日設行。” 上允之。


○上召副提學鄭翬良、校理蔡濟恭, 講《自省編》。 至《漱水避蟻章》, 翬良曰: “殿下好生之德如此, 而向日捕將趙東夏, 爲其軍官, 棍殺將死之人, 以此臺諫請削職。 輦下如此, 況外方乎?” 濟恭曰: “不可削職而止矣。” 上曰: “嶺東投畀可也。” 至《自强不息章》, 翬良曰: “臣請陳昨日未畢之說。 若以調劑爲非, 則箕子何爲曰無黨無偏, 而先正臣李珥、朴世采豈眷眷於調劑乎? 不悅者雖不敢顯斥, 或以爲不善擧行, 或以爲自成一黨, 或以爲利窟, 譏嘲紛紜, 而只以日月在上, 不敢售其計。 今則或有口是而心非者、內假而外眞者, 苟殿下行之悠久, 則必漸至消瀜, 聖志若或漸怠, 則其沮戲惎間, 何所不至, 而國事至於何境乎?” 上曰: “右相以互對爲相會禮矣。” 翬良曰: “若治成制定, 則亦不必用此規, 稱以惟材是用者, 亦不無循私之弊。 然其言不可謂全無所據矣。”


5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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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召見京畿前監司金尙翼及諸道守令未辭朝者, 問農形。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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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全羅監司趙雲逵、京畿監司李, 除拜未赴任, 上召見之, 飭雲逵曰: “嶺南田稅, 半入於倭, 國之根本, 專在湖南, 或有不虞之警, 不可不預備糧穀以待之。 此亦守城之要道也。” 均堂洪鳳漢曰: “湖南進上事, 此是大關節矣。” 上曰: “昔趙充國, 願至金城, 圖上方略, 而卿則四世相繼爲湖南伯, 必已熟諳事情。 有何好策?” 雲逵曰: “朝家於進上事, 雖有所劃給者, 此不過十分之一, 故臣父下往之時, 充定四色保, 以此補用矣。 臣赴營後, 多者減之, 少者增之, 亦當與備堂相議善處也。” 上曰: “進上保一名色則置之, 其餘名色則除之何如?” 鳳漢曰: “浦民多有閑遊者, 以陸民所定者, 移定進上保, 其外諸保則除去好矣。” 上曰: “畿伯曾經湖南伯, 亦爲均稅使, 必詳知四色保事矣。” 曰: “臣於四色保事, 有耿耿者矣。 均稅使還後, 自廟堂定式, 而近來全羅、慶尙道或犯此令。 釐正使以此請罪守令, 而今則又許此保之酌減, 此與當初定式有異矣。” 上曰: “畿伯言是矣。 初以四色保罪罷守令, 今又許四色保, 豈不矛盾乎?”


○固城縣令沈鑧, 以親老命遞。 鑧入侍, 上聞其親年爲六十九, 又不得將往, 敎曰: “法典中親年七十, 勿敍三百里外。 沈鑧之母, 雖於七十未滿一歲, 固城卽近千里地, 比諸三百, 不趐兩陪, 且三年不遞, 則其母自當滿七十。 噫! 堯、舜之道孝悌而已。” 仍遞鑧之職。


○召儒臣, 講《書傳》禹貢。 承旨李昌壽曰: “黨論之害甚於洪水。 殿下幾年調劑, 庶有成效, 而今若中止, 豈無虧簣之歎乎?” 校理蔡濟恭曰: “禹見懷山襄陵之勢, 便生難意, 則何以告厥功乎? 調劑之效, 能得止殺。 宋祖之不殺柴氏不殺士大夫, 誠千古盛節, 後王所當法也。” 上曰: “辛、壬以後, 予若聽此而殺彼, 聽彼而殺此, 則士大夫豈有孑遺乎?”


5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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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召見湖南句管堂上元景夏曰: “久不見卿, 今以民事召卿矣。 聞卿於湖南事眷眷云, 與其閑遊江郊, 可爲予往湖南, 釐正量田事也。” 景夏曰: “昔在丁卯, 臣請使道臣改量, 且以 ‘改量使頻往有弊, 此後量事專委道臣, 待改量之畢, 臣當一往釐正爲奏’, 則伊時聖上亦許之矣。 其後道臣或改量一二邑或三四邑, 七年之內釐正者僅爲二十三邑, 事甚怠慢, 而國家事當存體面, 旣令道臣改量, 又使臣下往, 則事體有礙, 搔擾亦多, 而道臣必有分權之弊矣。 然臣於湖南, 嘗欲一往矣。” 上曰: “何事也?” 景夏曰: “湖南, 乃國家根本。 米、木專出於此, 眞所謂根本之地。 以地理言之, 自江都一帆風, 至安興, 一帆風至格浦。 臣先祖按藩時, 創建行宮於格浦, 檢營設於仁廟朝, 伊時廟堂諸臣必有所見而然矣。 臣嘗勸故相宋寅明, 以軍作米一萬石移作檢營米, 其代以備局句管巡營別備錢, 取爲京用矣。 舊道臣徐命九重修格浦行宮, 貽書於臣求行宮重修記, 故臣欲因量田事, 一往見之, 而至於改量, 則事體有礙, 先委道臣, 依前擧行宜矣。” 上然之。 又敎曰: “予欲儲穀於三南, 何如?” 景夏曰: “儲穀誠好, 而殿下欲以何物貿穀乎?” 上曰: “御將欲以軍布, 爲軍作米矣。” 景夏曰: “此御將未之思也。 均役以後, 各衙門、各軍門皆減布而自均廳給代, 豈有餘儲, 及於作米乎?” 景夏又曰: “朱子云‘國家有難, 頓顙賊庭, 多平日貴近之臣, 及其爲國殉節, 則皆人主不識面目何狀之人。’ 朱子此言, 誠痛切矣。 自古人才多沈屈於踈遠側陋之中, 平日培養奬拔, 然後可以緩急需用矣。 頃年李彦世疏誠怪, 而殿下嘗以伏節死義之人爲敎矣。” 上曰: “予嘗謂國若有事, 則此人可爲從事官矣。” 景夏曰: “十年廢錮, 終至餓死, 豈不矜憐乎?” 上曰: “卿言過矣。 豈至餓死乎?” 景夏曰: “累日飢餒, 因傷於酒, 終至致死, 此與餓死, 何異乎?” 上曰: “若爾則誠殘忍矣。” 景夏曰: “臣有驚心痛骨者。 辛、壬誣獄後, 柳鳳輝以虎龍凶言如三手等說爲奏文。 元本在彼國, 謄冊在承文院, 而如徐德修者, 皆入奏文中矣。 此等窮凶文字, 不可一日留置於宇宙間也。” 上命持入, 覽訖, 命承旨於閤外焚之。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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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司諫朴致文上書, 請招致書筵官, 科目中有經術者, 無論地閥, 差擬春坊, 王世子優批。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于時敏堂。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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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前全羅監司徐命九上書, 略曰:

臣於均役事, 未嘗不兢兢守法, 而惟其知見不逮, 下筆於守令瞞報之牒, 旣題而不稟朝廷, 皆臣之罪也。 臣之罪譴罷亦輕, 而守令之憑藉臣題, 亂行非法, 卽守令之罪。 其所擧措, 旣與臣題意相反, 則臣當服見欺之罪, 守令自歸不法之科而已, 似不當以受題加減守之罪, 以開其倖免之路。 李克祿之供 ‘四色保之設與罷, 皆關由營門, 非渠所擅爲’ 者, 有若臣許其新設刊冊中所無之名色者然, 已是意外, 而況其報與題, 元無四色保影響相及之事, 則直是矯妄耳。 臣安可嫌其見賣而不言? 蓋四色保名色, 創於己巳年均役之前, 朝家軫恤良民之弊, 革罷各邑募屬之類, 而其中不可罷者, 使之酌量仍存, 則其時道臣, 以其邑樣之豐薄大小, 分六等報備局定數。 所謂進上保、軍器保、官匠保、紙物保是也, 而皆以私賤充定, 若或侵定良軍, 則以田結私用律施用。 立法之嚴有如是者, 而各邑不少遵畏, 每患踰越。 一自均役之後, 浦村專屬均廳, 官不見魚鹽之利, 故耽耽然不能忘, 爭陳浦民閑遊陸民偏苦之弊。 臣實不知其意東言西, 只慮陸民之偏苦, 不免以良丁子枝之投屬避役者, 抄定正軍之意題給, 則今此康津、順天、務安等三邑, 憑此題辭直走浦村, 不計老弱, 一幷計口收錢, 寔臣意慮所不到。 及夫釐正使下來, 巡過各邑後, 貽書於臣曰, 各邑憑藉營題, 稱以進上保人, 勒定收錢云, 臣始覺其見欺於守令而驚駭之, 發關革罷, 還給其本錢矣。 今因務安前縣監李克祿供辭, 以見欺二字, 薄施譴罷之典, 臣固安之, 而第克祿以受題之供, 有減罪之命, 故康津前縣監呂善應、順天前府使李壽德之供, 皆有報營之語, 臣尤駭之。 均役之法何等重也, 而憑其近似之題, 肆犯相反之事, 皆稱受題得以減罪, 則爲道臣不亦難乎? 臣取考己巳年各邑進上保人定額之數, 則順天進上保一百名, 務安進上保五十名, 康津進上保爲二十名, 而彼守令者, 始則盛陳良役之弊, 終則定保收錢二十名之邑, 爲七百八十六名, 五十名之邑, 爲四百十二名, 一百名之邑, 爲六百五十名。 定額外濫定若是夥然, 而輒曰報巡營爲之, 欲作免罪之資, 豈非可惡之甚乎? 乞下臣疏於朝堂, 守令犯禁者, 考律施行。

王世子答曰: “令廟堂稟處。”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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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平明, 上躬擐甲冑, 乘步輿, 出御明政門, 受三營大將軍禮訖, 改具戎服出臨, 棍禁府都事尹珖、黃海前水使申思彦。 先是, 荒唐船泊白翎鎭, 胡人十八名下陸, 水使申思彦狀請以陸路還送, 漂胡聞之大懼, 結引他唐船十餘隻以來, 其數幾五六百。 圍白翎請出給十八名, 僉使李栢齡先已送七名於長淵, 胡人奪去其餘十一名, 竝與長淵將校一人拘於其船。 思彦又以此狀啓, 上以爲: “胡船雖多, 無尺寸之兵, 白翎雖殘, 有軍有器械, 雖不可任意撕殺, 豈不能防禦? 水使亦宜調發軍兵, 逐奪其見失者, 而計不出此, 反恐動狀聞, 事極駭然。 特以李鎭嵩爲水使, 趙威鎭爲白翎僉使, 倍道赴任, 前僉使李栢齡, 使鎭嵩決棍五十, 卽其地充軍, 勿揀赦前, 遣宣傳官田光勳、禁府都事尹珖, 倍道拿來申思彦。” 至是以拿來, 日字稽緩, 上震怒, 依戊申年例, 具甲冑, 御明政門, 放升帳砲, 立肅靜牌, 小開門大吹打, 訓鍊大將金聖應、御營大將洪鳳漢、禁衛大將李昌誼, 先以軍禮參見, 命拿入光勳, 問曰: “汝幾日上來乎?” 對曰: “待新水使交龜後奪符, 故自爾遲滯, 而臣之往返, 俱倍道矣。” 上曰: “欲問本事顚末故拿入, 而旣不罪之, 則當有賞。” 特賜弦弓一張。 棍尹珖, 拿入思彦反縳塗灰, 回示三軍後, 決十五棍。 上欲全釋之, 左議政金尙魯曰: “旣爲此大擧措, 不可決棍而止。” 命充軍南海縣, 以李鎭嵩到任遲滯, 亦命先遞後拿。 蓋胡人之不欲陸路還去者, 前此彼國以漂船之假稱遇風, 貽弊我國, 至令干戈從事, 若從旱路歸過燕京, 則恐其情狀綻露, 得罪彼國故也。”


三十年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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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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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禮曹啓: “今年三皇卽阼與忌辰日, 行望拜禮事, 曾有成命, 今六月初十日, 卽神宗皇帝卽阼日也。 望拜禮服色, 當依太祖卽阼日望拜禮例, 而處所當定以何處乎?” 上曰: “當於明政殿月臺行之矣。”


○上召見戊申功臣仁平君李普赫等及吳光運之孫璹、洪景輔之子名漢, 特除名漢爲副修撰。 上謂普赫等曰: “勳臣凋零矣。” 命賜饌, 曰: “今日賜饌, 蓋有意焉, 而豐恩、靈城則不參, 所下二床饌, 送于兩臣家可也。” 又敎曰: “豐原禫月已過, 予心愴然。 故海恩、豐陵、豐原家, 遣承旨致祭, 其餘親功臣家在京者, 遣禮官致祭, 在外者令本官致祭, 豐原子趙載得待闋服調用, 其餘諸勳臣子孫, 令訪問調用, 若幼未及仕者, 令京外給食物, 以表予意。 戊申元勳崔奎瑞應參勳籍, 而欲遂其心, 只賜一絲扶鼎四字。 今聞其子尙鼎, 以八耋作散云, 特除戶曹參議。” 謂洪名漢、吳璹曰: “予之賜汝以饌者, 蓋思汝父及汝祖戊申功也。” 仍敎曰: “昔人毋忘在莒, 今雖周甲, 豈忘戊申? 噫! 贈判書吳光運、洪景輔, 其於戊申功存社稷, 而其時請錄勳, 予不從之者, 卽爲其人, 而其人已故, 宜褒其忠, 故特命贈職, 而心常思焉。 洪景輔子名漢, 今年登小科, 又中大科, 心幸得人, 而尙今沈滯, 此豈用人之道乎? 其以洪名漢爲副修撰, 直長吳璹亦陞六品職。” 上謂諸臣曰: “能飮者飮, 不飮者不必强也。” 遂親製歌詞曰:

得勳契合兮, 寧邦國。 君臣俱老兮, 會此日。 毋忘在莒兮, 將磐石。

命承、史和進。 先是, 元景夏以洪名漢之尙未爲騎郞, 至奏前席, 至是直除玉堂。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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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流星出天中, 入北方天際, 狀如拳, 長三四尺, 色赤。


○以李秀得爲承旨, 南惠老爲獻納。


○上召儒臣, 講《書皐陶謨》。 校理蔡濟恭曰: “勵世之道, 在上導率。 我朝三百年, 以禮樂、文學爲導率之方, 而今也則士大夫間文種將絶矣。” 上曰: “名官不讀書, 名武不習射, 是今日痼弊也。” 又敎曰: “安民在知人, 三百六十州, 不能擇人, 銓曹之過也, 考績不嚴, 方伯之過也, 銓曹、方伯如此, 而默默不飭, 廟堂之過也, 廟堂默默, 不爲董率, 卽予之過也。 咨! 廟堂、銓曹、方伯, 體予暮年眷眷之意, 惕念奉行。”


○上始聞參判尹心衡之卒, 敎曰: “欲飭躁競, 宜奬恬雅。 昨冬金鎭商、尹心衡特命陞資意在也。 今聞心衡已作故, 其令元致賻外, 從厚題給。 沈豈可一向沈滯下邑? 亦令內移。”


○敎曰: “掌令李澤徵, 以趙大祝時, 不讀其君之諱, 請改正於元良, 此無君無父也。 李之億之特爲陞資, 意蓋深矣, 而前正言鄭述祚乃敢駁正, 竝罷職, 越三歲抄, 以勵其心。”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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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司諫朴致文上書, 略曰:

亂賊何代無之, 而若其凶疏蜚語, 謀害士類, 未有甚於李潜之憯毒者也。 神人之憤惋, 久而愈激, 而中間群壬輩, 乃反營護至有贈職之請, 渠家子孫至今冒竊其爵號, 放恣無嚴莫此爲甚。 臣謂令有司嚴査重勘焉。 朝家用人, 當取其才, 毋較多寡, 惟允物情, 而互對雙擧之論, 實是當世之痼弊。 今人之欲顓利營私, 則輒以參互爲言, 外假竝取之目, 內濟護黨之計, 細究其跡, 適足爲病國之本。 雖以今番翰圈言之, 彼此人才之多寡, 自有分數, 而不計其人之當否, 惟以對待爲事, 此之裒然則裁抑減削, 多有遺珠, 彼之眇爾, 則剔括吹噓, 未色濫竽, 如無稱之金蓍耉、不似之沈勗之, 亦皆冒玷翰選。 循私抑公自歸樹黨, 此豈我大朝公平揀取之本意哉? 臣謂主圈之人, 不可無譴責之罰也。

王世子答曰: “李潜事, 風聞不可盡信。 主圈人譴責事過矣。”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兵曹判書李昌誼曰: “內三廳禮木與浮費, 朝家申飭不翅嚴截, 而近來禁令不行, 各廳先進輩討食徵索於新來者, 漸益濫觴, 貧殘武士, 一經免新之後, 蕩敗家産, 不能支保。 不但爲渠輩矜惻, 實有違於軫恤武士之盛意, 請一竝痛禁。” 王世子曰: “依。” 王世子以李潜事, 問大臣, 領議政李天輔曰: “潜之凶疏, 實爲辛、壬、戊申之張本矣。 肅廟震怒親鞫之, 其後泰耉陳白, 至贈掌令, 此與潜同一心腸矣。 又因臺疏追奪, 而昨日使考帳籍, 則庚午以學生書之而不書贈職云矣。”


○上以手書, 諭右議政趙載浩曰:

卿之拜相, 今幾月矣。 昔者之恙, 庶幾勿藥, 則承宣相守, 國事可悶。 適當今月, 心懷若隕, 而爲國事爲世道, 今日不諭, 其待何日? 强以手諭, 待卿偕入, 卿須體小子之慇懃, 思先卿之體國, 其卽偕入, 用副臨軒以待之意。”

仍命承旨偕來。


○藥房行診對。 都提調金尙魯請寢太廟秋享親行, 上曰: “《書》云, ‘祖考來格,’ 子曰, ‘吾不與祭, 如不祭,’ 親行、攝行大有間焉。 且欲於來春上辛親行祈年, 每念 ‘昔年肌膚何惜之敎。’ 予身雖傷, 庸何恤乎?” 尙魯曰: “日前以雜人闌入, 騎郞至命決棍, 而此異於動駕時, 使入直堂上棍治過矣。” 上曰: “所奏是矣。 此後騎郞雖有過, 非軍務事, 則勿使兵曹決棍, 其爲定式。”


○御營大將洪鳳漢白上曰: “二間水門上流水道, 雖爲疏鑿, 而此是光熙門直路, 故旋卽塡塞, 從此橫流於訓鍊院前而歸於五間水門者, 良以此也。 排置小石橋, 然後可無此弊, 所當付之營繕, 而卽今戶曹難辦此等役事, 以其地近於下都監, 故訓將欲辦財經紀云, 而軍門之獨當設橋, 亦關後弊。 若自備局分定如干財力於各司, 使之添補, 則事面稍正, 事亦易諧矣。” 從之。


○賜靈城君朴文秀手書及虎皮。 文秀自鄕上來, 適入侍言於上曰: “闕內異於軍中, 具甲冑大吹打, 實非其所, 殿下若欲爲此, 則宜於沙場閱武時爲之。 豈合於淸禁肅穆之地, 況有震驚宗廟之慮乎? 且甲冑宜於馬上, 不宜於輿上, 臣恐此後有後苑習陣之慮矣。 其時大臣、三司皆知爲過擧, 而無一人言之者, 其可謂朝廷有臣乎? 臣在鄕時聞而驚歎, 今幸入侍, 若不奏而歸, 則是臣亦無狀矣。 宜以文字, 作爲定式, 以杜後弊也。” 上曰: “久不聞汲黯之言。 所奏果是矣。” 以書奬諭曰: “今聞卿奏, 乃覺予非。 此非扈衛之時, 則予雖有意而行之, 安知無後世引此例而快意乎? 嘉卿補拾, 特賜虎皮一領, 卿其領之。” 又敎曰: “此後𩝝饋外, 雖扈衛之時, 城內、闕內, 勿爲吹打事定式。”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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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是月歲抄, 給韓桓職牒, 桓卽戊申逆獄干連被謫蒙放者也。 政院以桓罪名至重, 不得循例捧徽旨爲達, 令曰: “稟于大朝而點下, 今不可煩稟。” 政院累達覆逆, 司諫朴致文亦上書論之, 王世子答曰: “已諭政院矣。”


○前全羅監司徐命九上書, 略曰:

臣伏聞均堂, 以浦村良民簽丁事, 陳達蒙允, 而第於其間有不得不參以道內事情者。 大抵本道海利最於諸道, 均役之前, 爲守令者, 利其海戶之漸增, 官入之隨多, 曾無一役之侵定, 三百年來所謂浦村, 便同不見兵革之區, 及至均役事出, 而海村專屬於均廳, 浦民無益於官府。 於是乎始有物我之分, 百計爲下手之方, 蓋不能一日忘浦民, 故今日守令, 得臣營題, 而猶能憑藉侵漁, 害流浦村。 況得朝家簽丁之令, 而無有防限, 則臣恐自此而陸民正軍之役盡歸浦民。 臣之初意, 只欲以均役後良民子枝之投屬避役者, 抄定正軍, 以爲禁陸軍逋逃之弊而已, 曾未及於大變通, 而一時不察之題, 竟作守令藉口之資, 日後之慮, 自不得不深, 乞下臣此書於均廳, 參量事情。 其所括充, 或以年數定式, 或以良私區別, 稍存界限, 然後浦民庶可支保矣。

王世子答曰: “疏辭令均堂稟處。”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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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親傳明陵忌辰香祝於明政殿。 上具翼善冠、黲袍, 出賓陽門, 御明政殿階上, 承旨捧香祝以進。 上親押訖, 祗授獻官, 趨詣板位, 鞠躬祗送, 命承旨奉審陵所, 還御舊弘文館齋室, 呼寫追慕敍懷文。


○上謂筵臣曰: “予之禁城內吹打有意矣。 進宴載於《五禮儀》, 故昏朝每以進宴之不行爲問云矣。 戊申南門受馘時, 問吹螺當否於其時領相李光佐, 則以《魯泮》獻馘之意爲奏, 而此亦必流而爲弊, 竝禁城中吹打然後可無此一路也。 至於纛祭, 則可依例爲之, 私習陣時, 天鵝聲、吶喊、號笛, 亦不當禁矣。”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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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召見領府事金在魯、判府事兪拓基, 是日卽肅宗大王忌辰也。 上御舊弘文館, 謂在魯等曰: “先朝舊臣, 於大臣中餘者只有二人, 今日召見, 蓋由念舊愴懷也。 慈聖聞卿等入來, 敎于予曰, ‘昔年舊臣今日入來, 予心愴然。 當宣饋’ 爲敎, 而若於此宣賜, 則不無饋酒之嫌, 卿等退休藝苑, 受賜而退也。”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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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遣承旨, 放刑曹輕囚, 以日熱也。


○以朴聖源爲掌令, 申應顯爲檢閱。


○正言閔增上書言:

韓桓不宜給牒。 前縣監李光佑不治之狀, 已入繡衣書啓, 飾辭納供, 放肆無嚴, 亟令王府, 口招嚴問。

答以李光佑事依施。 上敎曰: “今聞閔增請口招李光佑, 元良許施云, 而不請稟予, 直請口招, 其涉矇然, 臺臣遞差。 歲抄中韓桓, 其日日暮氣憊, 不能覺察而然矣, 其請依施。”


○敎曰: “今覽湖南伯申聞, 片竹價米創捧者, 李克祿也。 特敎嚴問, 而不爲直陳, 身爲法從之臣, 不思高允之義, 非儱侗則欺罔也。 不可不嚴懲, 李克祿加一年定配。”


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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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具翼善冠、袞龍袍, 行神宗皇帝卽阼日望拜禮于明政殿, 還御涵仁亭, 親製憶皇恩詩。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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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初, 上命宣傳官閔錥, 奉諭書往白翎鎭, 視唐人漂船, 至是復命, 上召使前詳陳。 錥曰: “臣馳往水營, 與水使李鎭嵩同乘戰船, 大張旗幟, 往白翎鎭, 胡人中頭目三人, 則僉使趙威鎭已捉囚以待。 臣與水使、僉使, 偕到津上唐船所在處, 四十二人使之結縛, 跪坐於陣頭, 拿入前僉使李栢齡, 決棍五十, 又使羅卒, 捉入唐人, 一時咆喊, 則彼人或顚仆失色, 或頓足乞命。 使譯學傳言曰, ‘汝等之罪, 在國法固難貸死, 而我聖上好生之德同符天地, 赦爾等放還, 此後則愼莫近我境。’ 仍宣諭書辭意, 而其中守令、邊將之過一句語則拔之矣。” 上曰: “諭書事體甚重, 爾何敢任自拔去乎? 諭書中有給糧之敎, 亦給之否?” 錥曰: “譯學則以三時糧爲請, 而三時太過, 故以兩時計給矣。” 上曰: “三時給糧, 有何所惜, 而乃剋減耶?” 錥曰: “臣於諭書辭意, 果無刪拔之事, 而倉卒錯對。 臣罪萬死。” 上曰: “爾何敢前後變辭?” 校理蔡濟恭請嚴處, 上始命拿處後, 又配海南。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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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以洪梓爲正言, 閔遇洙爲工曹參判。


○上問向化人安五昌事於金聖應, 聖應曰: “五昌曾祖起秋, 本以延日人, 幼時唐船泊於所居江邊, 登船遊玩之際, 仍爲載去矣。 及其長成, 請還本國, 則天朝嘉其誠意, 因令送還。 故依漢人例, 入薦漢牙兵, 而本非漢人子孫, 則屬置漢牙兵, 似無意義矣。” 上曰: “其祖旣長於皇朝, 則雖拔於漢牙兵, 一依漢人例除役。” 又敎曰: “皇朝人楚、田、潘三姓世世免役, 楚海昌孫特爲免賤, 李萱令軍門調用。 向化人成冊, 不可不一番釐正, 令禮曹、漢城府考帳籍, 卞眞僞, 精抄成案, 名曰《華人錄》, 一件藏禮曹, 一件藏本道, 永勿徵布。”


○命錄用故忠臣沈誢、李時稷、宋時榮之孫。 肅廟御製有江都殉節四人褒嘉之詩, 上奉覽興感有是命。 而故相臣金尙容子孫, 則以時多立朝者, 只及三人孫。


○下戒遊宴綸音曰:

噫! 曾已諭矣, 今亦暮矣。 于今泯默, 更待何時? 今年苦心, 雖由追慕, 《述編》旣云庶知予心, 爲後嗣王尤豈忽哉? 昔年祔廟回駕時, 有設彩棚、歌謠事, 而此國初盛事。 猗歟! 聖朝特命寢之, 而其後禮曹猶爲稟也, 故永爲定制, 其令勿稟矣。 然《五禮儀》中, 有五上司進宴, 此亦國初盛際事, 其時五上司之臣, 非宗英、耆舊, 則乃攀龍附鳳之人也。 故五上司若家人之禮而行之者, 中世以後無是事, 此可以仰聖意處, 而其名猶存於《五禮儀》, 爲後王者以此爲典章, 爲臣者以此謟諛, 在上者曰以修擧舊典, 在下者稱以追遵盛擧, 則其流之弊將至於遊宴不節, 思之及此可不悚懍? 故頃年《樂學軌範》序中, 揄揚丙戌年外宴時, 以進賢冠, 代聲樂之盛德, 意亦深矣。 然此亦無節, 則妓與童奚異? 欲勉于後, 宜端于本, 其已載者, 雖不敢拔, 予今以敎代拔。 嗚呼! 後王、後臣體予此意, 此一款於《五禮儀》以無看之。 噫! 此非徒爲五上司之名, 實爲深戒遊宴之意。 嗚呼! 前鑑昭昭, 其戒班班。 日新又新, 日昃不遑, 殷、周乃興, 色荒、禽荒, 沈于酒讌, 桀、紂乃墜。 今予所以特除五宴之名者, 意蓋深矣。 其勿泛看而忽之。 世世服膺, 則寔吾東無疆之基也。


6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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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親傳太廟毓祥宮望祭香及永禧殿、文廟香于明政殿月臺。


○上親製文, 命春坊官, 奉示王世子, 曰: “聞汝於《四勿箴》三復講確云, 四勿中勿字爲本, 若一事非禮而視聽言動, 則是偃勿字旗也。 莫曰學淺, 以實對之。” 世子以文仰對曰: “敬覽聖敎, 焉敢欺乎? 夫私慾之發, 有大小深淺。 大者, 今春不能謹於非禮勿視, 致勤嚴敎, 此不剋己一也, 數停書筵, 自歸安逸, 不剋己二也。 其餘小者, 日用行事之間, 亦豈免私慾之發耶? 然大者之害, 雖深於小者, 其或忽略於小者, 而不思審愼, 則其害反有甚於大者。 昔昭烈曰, ‘勿以惡小而爲之,’ 此誠至言也。 臣本學淺, 所失豈止此乎?”〉 上覽曰: “元良之文理勝, 可喜也。”


6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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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觀象監啓言: “藏胎之法, 女胎則限三朔, 而新生翁主之胎, 來七月旣準三朔, 請擇日擧行。” 上允之。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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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以鄭弘淳爲承旨, 沈星鎭爲大司憲, 沈墢爲司諫, 李鼎輔爲刑曹判書, 申晩爲判義禁, 趙明履爲藝文提學, 曹命采爲同經筵, 李基德爲掌令, 兪漢蕭爲獻納, 南泰溫爲大司諫, 黃仁儉爲正言, 長溪君棅爲冬至進賀兼謝恩正使, 李宗白爲副使, 沈墢爲書狀官。


○吏曹以承旨不得兼帶經筵, 行都承旨曹命采當依例減下, 上可之。


○敎曰: “今二十日爲始, 藥房輪直, 御將洪鳳漢亦令直宿。” 蓋以嬪宮産期臨迫故也。 各司中如五部, 爲弊於民, 勿使待令, 仍爲定式。


○藥房入診, 大臣同入。 領議政李天輔曰: “全羅道殿最當封進, 而前監司徐命九今旣敍用, 交龜前宜依法典, 使卽封進。” 上可之。 天輔曰: “春坊官當久任, 而李最中、洪梓、徐命膺、洪良漢、黃仁儉、尹東星、李命植、朴聖源、柳正源等, 俱以文學著稱矣。” 都提調金尙魯曰: “趙榮順、洪景海亦優於文學, 而方在參下, 竝宜出六, 置之春坊矣。” 上允之, 仍謂天輔曰: “卿位在元輔, 所薦引不及於局外人, 何其無秉公之意也?” 累下嚴敎, 天輔惶蹙俯伏而已。 尙魯曰: “具聖弼乘軺則非矣, 而以武用之, 則事多窒礙, 以蔭官將薦例, 用之可矣。” 上許之。 天輔曰: “羅蔘爲桂坊官已久矣。 先許出六, 過詞訟除守令爲好。” 上曰: “元良學問重矣。 姑置桂坊可也。”


○罷洛昌君樘職。 樘以老病遞問安使, 戶曹所給盤纏, 謂已盡用, 終不備送於新使, 大臣奏罷之。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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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有星出河鼓星下, 入西方, 色白。


○命招大臣、館閣堂上, 行翰林會圈。 先是兼春秋鄭尙淳、檢閱李壽勛ㆍ申應顯會圈取十二人, 及朴致文書出, 而申應顯、李壽勛上書對辨, 上以朴致文沮戲翰圈, 命罷職, 仍敎曰: “圈則雖精, 而今成敗圈, 其令館閣會圈。” 於是, 大臣及春秋館堂上會圈, 取二十二人, 上命添入宗室子李廷烈、李顯祉二人。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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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贊善閔遇洙上書, 辭不就, 王世子賜優答。


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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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流星出天市亢市垣, 入西方天際,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 色赤。


○憲府【持平申大脩。】申前達, 不從。 又達曰: “投畀罪人尹光纉, 以虎龍僞勳時所贈官秩, 肆然書其版籍, 凶肚逆腸, 心法猶傳。 多年掩覆, 末乃現露, 輿情沸騰, 臺達聲罪, 而善地投畀, 未免失律, 請尹光纉絶島圍籬安置。 尹光纉罪犯, 何等深重, 而畢竟薄勘, 終涉太輕, 則居臺閣者, 固當爭執連達。 而乃者一種護黨之輩, 乘間停達, 略無顧忌, 論以誅心之義, 俱是賊邊之人。 請停達臺臣, 遠地定配。 春坊, 勸講之職, 責任甚重, 固當以端方正直之士, 輔導左右, 而弼善李壽鳳賦性奸侫, 行已傾邪。 向在草土之日, 撰出花水殿上樑文, 譸張誕言, 煽惑一世, 爲自衒之計, 其心腸之妖誕, 有不忍正視。 此等陰邪之類, 不可一日置諸宮僚之列, 請弼善李壽鳳削去仕版。 書筵官之任, 地望自別, 苟非山林宿德之士, 則固不可人人濫叨, 而崔載興之全蔑學識, 穢悖無行, 都尉家廊底露醜, 有口皆言, 頃在南邑時行事麤鄙, 不一而足, 至於勒奪屠人之女, 屬定官婢, 仍與作奸, 大爲沈惑, 隣邑之行, 駄載以隨, 政法之紊亂, 擧措之怪駭, 一道之人無不唾罵, 如此醜悖之類, 決不可充於抄選之列。 請崔載興書筵官改正。” 答曰: “不從。 尹光纉事, 大朝旣已嚴處, 不必更議。 停達臺臣及李壽鳳事過矣。 書筵官改正事, 見今大朝特敎招徠之時, 焉敢若此? 亟停勿煩。” 上聞之, 敎曰: “申大脩是誰子孫? 政院知入。” 大脩方在臺廳, 自書其四祖以納, 上召大脩至前, 詰責。 敎曰: “申大脩所論皆黨也。 尹光纉非矣, 而今律大不襯着, 權賅削罷則可, 而至請投畀。 某邊二字, 是黨盛時彼此驅人之目也, 大脩焉敢效之? 李壽鳳輔導不善, 則劾之可也, 而今以妄誕之文, 欲爲誦達。 予雖衰, 豈可聽非禮之言乎? 至若崔載興事, 不過隨李存中之論, 欲擠異己之人, 噫! 黨鋒何及於讀書之人? 且臺臣之書納四祖, 古今無聞, 臺風墜盡矣。 特削其職。” 仍命湖南舊伯徐命九, 嚴査崔載興事以聞。


○罷訓鍊大將金聖應職。 上以尹泰淵千摠事, 若不明白立證, 則難以進用, 左議政金尙魯因議拿囚泰淵。 泰淵供: “都監將校金道曾以爲, ‘大臣使渠, 分付於訓將矣。’” 又問道曾, 道曾亦供: “趙領敦寧, 果有此分付, 使渠傳於訓將, 故傳之矣。” 於是命緘問於金聖應, 聖應始以爲: “金道曾來傳趙領敦寧言, 故差泰淵千摠云。” 趙領敦寧卽指故相趙顯命也。 上敎曰: “今覽緘答, 其非有三。 大臣旣不言於公會, 則聞道曾之言, 直差泰淵, 其非一也, 旣不親聽, 則頃者筵中俱不直陳, 其非二也, 趙載得之言, 亦以道曾爲詐傳, 而於筵對有若親聞者然, 其非三也。 其罷聖應職。” 又命泰淵奪其告身, 道曾配於甲山。 道曾以幕屬, 敷衍傳說, 欺瞞其將, 而泰淵果若恬介, 則道曾之言, 初不當入其耳也。 故有是命。


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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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漢城府啓言: “近來松禁解弛, 故連爲申飭, 日前山直輩, 見一士夫家亂斫生松, 狼藉積置, 欲執捉, 則三人亂打山直, 以斧斫脛, 方在死境, 又拿取禁牌。 此而置之, 無以戢亂法之類, 所謂士夫李厚埰、李厚春、李厚赫等, 請照法嚴處。” 從之。 又削坡春君穆之職, 以微事施酷刑於江上女人, 因事現發, 而刑曹參判申晦奏之也。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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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以李成中爲副提學, 趙榮順、徐命膺爲正言, 韓師直爲持平。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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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親臨翰林召試于仁政殿。


○以金蓍耉爲檢閱。


○正言徐命膺上書, 略曰:

該曹因日暮倥傯, 臣之敎旨, 見漏於安寶之時云。 夫今敎旨, 猶古之誥勑, 所以爲除職之符信。 故臣自筮仕後, 凡有除拜, 不敢以政目取準, 必見敎旨然後始乃拜命, 所以重君命而信寶蹟也。 今臣未見敎旨, 則不敢以見職自居, 乞令喉院, 勿復出牌。 該郞不審之失, 亦不可不警。

王世子賜答, 銓郞令拿處。


○命罷諸承旨職, 已而還寢。 知事元景夏以逆鏡敎文尙在《政院日記》請對, 諸承旨亦求對, 上不見, 翌日敎曰: “元景夏、諸承旨請對, 誠非矣。 若曰某事非先王本意而請祛, 則《政院日記》豈有餘張乎? 雖祛於日記, 亦有實錄, 實錄亦可改乎? 元景夏爲人不安靜, 故有此怪擧, 而諸承旨求對, 尤極駭然。 竝罷職其。” 大臣及玉堂以爲處分太過, 乃還寢。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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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以南泰齊爲大司憲, 李惟秀爲冬至兼謝恩使書狀官。


○飭京兆, 申嚴閭家奪入之禁。 犯禁者爲二十餘人, 竝定配, 罷判尹魚有龍職。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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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上親傳懿陵忌辰祭香于明政殿月臺。


○上親製《回甲編錄》, 以訓世子, 一曰敬天, 二曰奉先, 三曰爲民, 四曰祛黨, 五曰抑奢。


○敎曰: “梨園之稱, 卽唐明皇時事也。 非爲法於後者, 今後掌樂院梨園之號祛之。”


6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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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以李益炡爲判尹, 金尙星爲判義禁。


○罷知事元景夏職, 配前持平朴起采于關東。 敎曰: “元景夏身爲重臣, 旣入閭家, 則宜卽自首, 而今始現發於更爲摘奸之時, 其所飭勵, 宜先此人, 罷職不敍。 朴起采以侍從之臣, 亦不自現, 關東定配。” 又敎曰: “買入民家士人, 永錮淸職、顯官, 大、小科參榜, 亦宜拔去, 而拘於私情, 不遵此敎之銓官、禮(曹)〔官〕, 同此律施行事, 揭懸于吏ㆍ禮曹、政院。”


三十年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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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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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戊寅/左議政金尙魯上箚, 略曰:

臣與重臣元景夏, 就長通橋南, 買閭舍作比隣, 次第入處者, 俱在十餘年前, 而臣之移次川北僅三載, 重臣姑仍居之。 今重臣則坐仍居而被罪, 臣則以移次而倖免。 請勘正臣曾冒法禁之罪。

批曰: “入侍當下敎。”


○大司憲南泰齊上書, 略曰:

日昨重臣元景夏所請對者, 本事迄無處分, 臣竊惑焉。 臣按《宋史》, 以《范沖》直史館重修神宗、《哲宗實錄》, 一洗宣仁皇后誣, 世稱朱墨史, 其時史館贊之曰, 二史得其正, 而奸臣情狀益著。 且以我朝言之, 故判書李植, 以倣朱墨之意, 請修《宣廟實錄》。 嗚呼! 金櫃、石室之藏, 尙請改修, 況銀臺起居注乎? 況非起居注, 而只是凶逆文字之載錄於日記者, 則尤不容不燒毁也。 壬獄誣案旣命付火, 則此乃二而一也, 一燒一存, 寧有是理? 雖緣諸臣未及覺察之致, 今旣發端, 尤何可一刻留存, 以益臣民之憤痛? 伏乞仰稟大朝, 速賜裁處。

答曰: “大朝旣知之, 余何更稟?”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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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正言徐命膺上書, 略曰:

目今悠悠萬事, 無過睿德成就, 謹以一綱八目進焉。 所謂一綱者, 卽旣奮睿志是也, 而至於明講學、務誠實、戒逸慾、恢聽納四者, 爲學之要也, 正祀典、興學校、改貢擧、壯武略四者, 制治之具也。 夫匹夫、庶士, 任克家之事, 受肯堂之責者, 猶且奮勵志氣, 立身揚名, 況邸下所處之位何如也, 所理之事何如也, 所受之責何如也? 一念不謹而患生於政事, 一事不察而害及於生靈, 其可不奮睿志乎? 程子曰, 義理不先察, 則多聽而易惑, 志意不先定, 則守善而或移。 願邸下毋信臣言, 而信程子之言, 奮發睿志卓然自立, 則爲學必成制治必立。 此臣所以必以奮發睿志, 爲八目之綱也。 其爲學之要, 一曰明講學。 臣每因宮僚叩問睿學之緖餘, 則邸下與一二宮僚授受音釋, 講究大旨有若蒙士幼學之應課肄業云。 邸下開筵講學歲月已久, 其於文義、大旨, 必不待敎授, 自可領會, 而未通者特萬殊一本微妙曲折之理耳, 苟不能廣設疑難參互會通, 則竊恐《學記》所謂 ‘獨學孤陋’ 者, 不幸近之矣。 然臣每竊怪, 東宮官屬耍如師傅、賓客之流, 皆使大臣、重臣兼之, 輒以職事鞅掌不與講筵, 是有其名而無其實也。 昔朱子嘗請東宮官屬, 皆置正員不爲兼職, 明其職掌以責功效。 今宜仰稟大朝, 略倣此法, 師傅、賓客別爲實官, 而中樞府、敦寧府爲師傅、賓客之衙門, 大臣解職者直付師傅, 而賓客亦抄選卿宰中有文學者, 使之務積誠意專精輔導, 則必有成效之可觀矣。 且春坊僚屬, 只使堂下官任之, 故堂上官之有文學者, 顧不得與講, 亦非所以廣取才德之義。 臣謂兩輔德、兩弼善、兩進善, 更爲堂上之窠, 兩文學、兩司書、兩說書, 則仍爲堂下之窠, 而其兼職竝皆陞實, 每抄選時, 師傅、賓客合席圈點, 如都堂錄之法, 勿論門閥高下, 惟取行己端方識解高明者, 則宮僚之選庶得其人矣。 夫然後堂上一人、堂下一人竝直春坊, 入侍進講, 滿五日則左、右賓客輪回入講, 又滿十五日則師傅率諸賓客、諸宮僚大會合講, 不專以誦讀爲事, 而凡行己之要處事之方、治民之道, 反覆商確, 日昃乃罷, 至於春分以前、秋分以後夜刻稍長之時, 則更漏初下, 引宮僚於臥閤, 從容講劘如朋友之切磋, 則擩染漸漬必大有得力。 古云 ‘共君一日話, 勝讀十年書者’ 此也。 不然, 臣恐廣設宮官, 辛勤講學, 徒爲文具也。 二曰務誠實。 臣竊觀繼體之君, 生長深宮宴逸成習, 非不知格致之當務, 而不能眞實下工於格致, 非不知身心之當正, 而不能眞實下工於身心。 一朝怠慾乘之非辟干之, 自不知其心之陷溺, 而狗馬聲色, 馳騁弋獵, 紛然雜進於前, 此王、覇之所由分, 治亂之所由基也。 目今世道日下巧僞成習, 則誠意二字爲今日藥石, 而其立天下之極, 爲群生之表, 以模範於一世, 則是惟在於邸下耳。 三曰戒逸慾。 天理、人欲, 如陰陽、晝夜, 此盛則彼衰, 此消則彼長, 未有竝存而竝行。 惟明者能謹之, 勇者能斷之, 凡君庸主不能謹之斷之, 潛滋暗長, 終至不能制。 固知邸下必不以逸慾蕩心, 而深恐盤水難持風火難保。 睿慮淵衷一有遷移, 則去天理日遠, 向人慾日深。 今日所慨恨於前代者, 未必不躬親爲之也。 伏聞近日殿下親御講筵欲以身敎, 是豈邸下樂逸豫之時耶? 惟邸下念哉。 四曰恢聽納。 古之聖王, 前後左右無非拾遺補過之人, 而天下之善皆爲其善, 後世別立臺閣, 其法已踈, 而又不能虛心察納優容奬勵, 則過何由聞而德何由成? 諸葛亮曰, 諸有忠慮於國, 但勤攻吾之失。 況邸下受三百年宗社之托, 而不思所以博訪廣延兼取衆善, 以鞏億萬年無疆之業乎? 《書》曰, 好問則裕, 《易》曰, 君子以虛受人, 惟邸下留意焉。 其制治之具, 一曰正祀典。 我國四時大享, 自獻官以至諸執事, 委之於天曹一郞吏, 臨時苟差, 請托紛紜, 多雜以疲殘之人, 衣服不潔, 禮儀多愆。 自今略倣《周禮》, 以六曹堂ㆍ郞、惠廳、太僕之類定爲令式, 某官贊某事, 某官奉某物, 或有實故, 吏曹啓遞本職, 改擬他人, 吏郞差祭之法一切革罷, 祈雨祭官, 使大冢宰無論實職、軍銜, 輪次擬差焉。 至於樂、歌之節, 臣請以三代之樂證之於前, 我朝文昭殿之樂參之於後, 而使其理自著焉。 夫王者, 功以九敍, 故樂以九成, 《書》稱 ‘簫韶九成’, 《周禮》稱 ‘九德之歌、九磬之舞’ 是也。 獨《詩》雅、頌有祭太王之樂, 有祭武王之樂, 而此是犆嘗之祭, 各用一廟者, 非統祭九廟之詩樂也。 臣謹攷《樂學軌範》, 宗廟之樂註, 不曰 ‘某室某曲’, 但列書樂章, 而至於文昭殿, 始曰一室某曲, 二室某曲, 各室但止一曲。 其意蓋曰文昭之制, 旣用三代五廟之法, 則可倣三代犆、嘗之例, 一室各奏一章也, 宗廟之制, 旣遵漢、唐以上之法, 則四時之祭不可各奏樂章, 故但從三代祫祭之例, 各室各奏一樂, 至於九變而已也。 是以文昭之歌, 五室各製八句, 以其各室一獻, 諸室之(時)〔詩〕樂之長短、遲速, 不得不同也。 宗廟, 句有長短, 字有多少, 以其畢獻之後, 自始至終但取其九成, 而不必卞其遲速也。 此意甚明, 本不難曉, 而今乃不然, 宗廟之中, 割裂九成之樂, 以爲逐室之奏, 急則省其句, 緩則益其節, 此不過樂師輩因循差謬之致, 而豈樂之本也哉? 今欲從九成之例, 則必廢《五禮儀》樂止之節, 欲從逐室法, 則又與當初九變之意相左, 而樂章長短不叶。 今若於晨祼、饋食之時, 逐室爲樂章如唐、宋之法, 以節動作, 而至於諸室讀祝旣畢之後, 合奏保太平九成, 亞、終獻亦然, 則庶可以復先王之舊制而得三代之遺意。 伏願邸下, 上稟大朝, 下詢禮官, 以盡秩祀典之道。 二曰興學校。 我國州縣有鄕校而無里塾。 是於敎民之具, 得其半而失其半, 雖謂之初無學校可也。 我殿下曾於《小學訓義》刊行之後, 命諸道州縣課試小學生, 報于巡營巡營報于禮曹以聞者, 蓋將因文責實, 以漸進于化民成俗之功, 此可見聖智之卓越, 知爲治之先務也。 今請廣諭于八道監司、守令, 每於一邑建一塾, 而令芸閣印降《小學訓義》, 令儒臣撰下鄕黨節目, 令州縣抄出邑中蒙士, 立師敎之。 又講行飮射、讀法之禮, 以漸磨而矯揉, 然後每三年鄕塾擇其士之行己端方識解通明者一人, 升于其邑之校, 又三年邑各升一人于監營之校, 又三年諸監營各升一人于太學, 大司成以《心經》、《近思錄》、四書、五經諸書輪回考講。 又察其行能高下, 或有行己鄙悖, 徒事紛競者, 大司成卽爲草記黜齋, 竝與所升監司、守令、訓長而罪之, 其有經明行修者, 則大司成每三年歲末薦送于吏、兵曹, 補以敎官、洗馬等職。 夫如是則陞黜得宜, 名實不爽, 庶乎人各自勵, 樂於趨善, 視今日太學徒費薤鹽, 惟事紛競者, 其效害相去奚啻千百倍哉? 三曰改貢擧。 科擧者, 立身之權輿, 事君之贄幣, 而近來科場不嚴, 借述剽竊千百其態, 爲今之道, 莫若變通, 以一士習。 而其道有三, 別科之當罷也, 詞賦之當罷也, 明經之當罷也。 何謂別科之當罷, 近年以來慶科稠疊, 一年少不下兩次, 又有謁聖、泮試諸科前後相望, 爲士者每當科場, 惟以功令爲業。 故三餘讀書絶未有聞, 心志之乖蕩, 習尙之渝薄, 職由於此, 而且其爲文, 如無源之水, 朝滿夕渴, 才衰筆退之後, 不能副急, 不得不爲代手剽竊之事, 此其勢然也。 又況以科飾慶, 於義無當, 往牒之所未見, 中朝之所未聞, 我國此法不知昉於何時, 而其流之弊乃至於此也。 至若謁聖、泮試, 草草以短文字課試於半晷之下, 殆無異於藏鉤之戲, 非所以設科取人之道也。 朝家欲揀拔人才, 莫若一竝革罷, 使無僥倖紛競之弊也。 何謂詞賦之當罷, 歷代取人之法, 凡三變, 自賓興而爲孝廉, 自孝廉而爲文詞, 文詞之於人, 末也。 然文詞之中策問, 可以詢得失咨經綸, 駢儷可以飾敎命交隣國, 至於詞賦, 無所補於治道, 無所用於應製。 故宋呂公著知貢擧, 密奏曰; 天子臨軒試士而用詩賦, 非擧賢良求治之意, 乞以詔策咨訪治道。 自是天子臨軒, 必以策焉, 故終宋之世得人最多。 臣以是知得人之道乃在乎策, 而詞賦之不若表ㆍ策較然明矣。 何謂明經之當罷, 國家以明經取人, 本欲硏究義理, 以爲治己治人之本, 其意豈不美也? 而今之所謂明經者, 以句語爲口業, 以記誦作家計。 至於文義大致, 初不領會, 甚至於四子、六經如誦己言, 而不能作尋常書札, 不能讀平易文字。 況其趨利之心甚急, 速化之術漸巧, 智慮未長, 言語猶澁, 而曾不開卷先已口授。 又況徒誦易致遺忘, 乃以鄙俚不經之說襯貼經文, 以爲記憶之妙方, 其爲辱聖經孰大於此乎? 故京華之士皆恥以明經爲業, 獨遐鄕遠方, 力不足於弓馬, 才不足於詞章者, 乃匍匐而業于是。 一得紅牌之後, 朝家用之, 則實無相當之職, 不用則其心以爲, ‘我爲及第, 何負於國家, 國家不用我乎’, 常有忿恨不平之心。 嗚呼! 孰謂國家待賢之具, 反不免爲誤人之資耶? 故臣以爲明經若罷, 則無僥倖之心, 猶得農桑爲業, 不失其本分也。 夫然後只存三年大比之科, 而以製述、明經合爲一科, 製述則先試策一道, 次試表一篇, 明經以一書一經一禮爲率, 經書背誦, 禮則臨講。 假如明式年講《庸》、《學》、《詩傳》、《周禮》則後式年講《論語》、《書傳》、《儀禮》, 又後式年講《孟子》、《周易》、《禮記》。 如是輪回, 至於三四式年, 則士得以遍通諸經矣。 其表、策俱中及三書俱通者方爲入格, 其或中乎表不中乎策, 通乎經不通乎禮者, 勿赴覆試, 留待後式年更試以策、禮, 而其覆試之不中不通者, 不待後式年之覆試, 至於三式年終不入格, 然後削之使更就試。 夫如是, 則士無不習之經亦無不習之文, 不出十年可得全才矣。 四曰壯武略。 我國之取武臣有三道, 弓馬也, 身手也, 久勤也, 而此三者無非失將才之術也。 何者, 臂弓睨矢, 擬人於百步之外, 乃士卒之才, 而非將帥之才, 故張良不能操一石之弓, 而能決勝千里之外, 此弓馬之所以不可也。 將以智略使人膂力, 而不自以膂力御人, 故諸葛亮體若不勝衣, 而能指揮三軍, 此身手之所以不可也。 至若久勤之法, 始於北齊, 先儒論之詳矣。 以此施之軍門校卒則猶可也, 而豈所謂揀拔才略之道哉? 請自今以後, 武臣出身之流, 皆以兵法試之, 略如向所論貢擧之法, 以今見行兵書《六鞱三略》、《孫武子》、《登壇必究》爲奇兵科, 《司馬法》、《吳子》、《尉繚》子、《荊川武編》爲正兵科, 六書則背誦, 《登壇》、《武編》臨講, 四季朔兵曹判書、兩局大將會試, 優劣如科法, 出榜後擬其當遷補之人, 送吏、兵曹調用, 自參下至兵、水使皆用此法。 三軍門別設斥堠廳, 選西北、三南出身有才略者爲斥堠將官, 迭補於其地邊將, 詗察道內非常之事, 馳報於軍門, 其善偵有勞者遷僉使、營將。 我國軍門方陣之外, 不曉他陣, 一遇奇兵, 實有必敗之形, 宜令軍門大將、儒臣知兵者, 倣武侯八陣、李靖六花, 創成陣圖, 又節取古今行師、節制, 裒成大秩, 參照鍊習, 則兵謀師律庶有助矣。 倘邸下以臣前所言者, 驗之於身心, 後所言者施之於制度而達其用, 則安知臣之此書, 不爲今日駿馬之骨耶?

答曰: “豈不體念? 春坊官事及陳勉以下四條目, 令廟堂, 稟于大朝。”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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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復授金聖應訓鍊大將。


○遞都承旨曹命采, 罷左副承旨李秀得職, 以申晦、洪樂性爲承旨。 都承旨例掌呈告, 承旨李得宗及李秀得, 請徹呈告於命采, 命采以請有先後, 先捧得宗呈辭。 於是秀得上書爭之, 命采對辨, 上聞之, 敎曰: “都承旨爲一院之長, 則李秀得之先爲起鬧, 虧損體統, 罷其職。 曹命采身爲長官, 幺磨之事, 自壞事體, 章奏之間, 語多不擇, 亦遞其職。”


7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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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上親傳太廟秋享大祭香于明政殿月臺, 仍詣太廟, 展謁省牲、器。 上初命親享, 諸臣以日熱, 力請還寢, 許之, 親省牲器, 遂還宮。


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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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靈城君朴文秀上書, 略曰:

“臣於尹泰淵事, 慨咄之心, 終不能遣諸胸中。 此不過一武弁事, 而左揆終不忍捨, 一陳再陳, 至請緘問於金聖應及臣。 夫緘問者, 朝家所以問言根於言者, 而令秋曹發緘, 則是以罪人處之也。 臣等雖無似, 俱是一品重臣, 未知朝家三百年來, 有以此等事, 緘問於重臣者乎? 朝家若欲問臣等, 則筵奏可也, 疏陳亦可也, 必請緘問何也? 左揆平日以體統自持, 則此擧之爲損國體開後弊, 必無不知之理, 而乃反爲之。 其爲一幕裨地則至矣, 尊體統之意, 果安在哉? 自有此事以來左揆登筵, 輒多捃摭臣云。 臣本弱植豈無憂畏, 而聖明在上, 臣又何慮?”

答曰: “過矣。” 左議政金尙魯亦上書對辨, 下例批。

臣謹按, 泰淵之符同大臣家昵幕, 暗地躁競之狀, 有不可掩, 則在朝廷擧措, 固當姑枳泰淵, 更觀其人而用舍之未晩也。 彼相臣者, 顧何爲而汲汲請査, 以傷國家事體耶? 此必有由而然, 則泰淵之罪又無所逃, 而重臣之書惡得不如彼也?


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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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以尹得載爲大司憲, 金尙翼爲大司諫, 李河述爲掌令, 宋德中爲獻納。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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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命弘文提學趙明履, 詣泮宮設七夕製, 居首儒生柳敍五, 命直赴殿試。


○王世子引接備堂于時敏堂。 刑曹判書李鼎輔奏: “近來法綱解弛, 各衙門、諸宮房及有勢家, 或使直放犯禁之人, 或推治出禁之吏, 使國法不得行, 此後如有私門施刑之人及推治禁吏之事, 請草記論之。” 從之。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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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以特旨前司書趙載洪擢爲承旨, 李益輔爲都承旨。


7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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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遞正言徐命膺職。 太學生以命膺上書中, 有徒費薤鹽, 惟事紛競之句, 捲堂而書納所懷曰: “命膺潛售識務之態, 要作進身之階。” 世子溫諭勸入。 命膺又上書以爲: “諸生所爲, 非有改無勉之道。” 世子以過當爲答。 諸生又捲堂出去, 世子敎曰: “獨不念言路之重乎?” 仍令勸入諸生, 以扶抑太偏等語, 又納所懷, 不肯還入。 世子乃敎曰: “俄令過矣。 特遞正言徐命膺職, 以慰多士。” 於是, 諸生始還入。


○敎曰: “元子、衆子與元孫之生, 當有各殿朝廷問安, 而至於諸孫, 則內局、喉院、玉署, 只宜問安於當宮而已。 再昨年元孫未及定號, 而朝廷問安其涉非矣。 今番則預爲知委, 無更做錯。”


○召儒臣, 講《夙興夜寐箴》。 校理蔡濟恭曰: “日前筵中, 以江都殉節諸臣事, 特下褒嘉之命, 凡在瞻聆莫不感歎。 而第同時立慬人故承旨洪命亨、生員金益兼、別座權順長等三人獨不免見漏, 實是欠典。 益兼子孫則方有登第及蔭仕者, 而至於洪命亨、權順長子孫零替窮孱, 其在聖朝表揚之道, 一體錄用, 恐合於永樹風聲之道。” 上從之。


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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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禮曹啓言: “六月以後旱災孔酷, 雖秋節以後, 亦有祈雨祭設行例, 請遣三品官, 不卜日依例設行。” 上曰: “姑待下敎。” 蓋時有雨意故也。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領議政李天輔曰: “辛酉年戶曹經用不足, 以湖南群山倉漕米一千一百石、聖堂倉漕米六百石取來, 而其代尙不充給, 請令戶曹依本數以戶曹句管穀充給。 而且湖西道臣, 以前監司金時粲在任所, 本道各邑陳田十分精査, 合一千八百九十一結六十二負五束, 修成冊上送。 該曹陳田之白地徵稅, 實爲一路巨弊, 請令廟堂稟處。 田政至重, 辛未年旣行査陳之政, 而纔過數年隨請許施, 則又過數年安知不更請乎? 臣意則稟于大朝, 令道臣就其陳弊尤甚邑, 次第改量好矣。” 竝從之。 左議政金尙魯曰: “臺臣事體, 與他職自別, 而近來尋常臺體亦漸廢閣, 以署經則行之闕外, 朝房有情勢, 則憚於詣臺, 以書代避。 此不過四五年間謬例也, 其失雖在臺諫, 其責亦在政院, 後宜另飭。” 從之。


○獻納宋德中上書, 略曰:

“前持平申大脩有敢言之風, 且崔載興事, 湖南道臣査狀來到, 而臺臣所論別無大段差爽, 其在恢張言路之道, 不宜過加摧折。 臣謂申大脩削職之命, 稟于大朝, 特爲反汗焉。 中批除職, 本非美事。 承旨趙載洪文華地望, 何所不可, 循序漸進自有倘來, 而釋褐半載遽陞緋玉之列, 國家用人不當若是, 在當之者, 亦非惜福之道。 趙載洪新除職秩, 亦宜仰稟還收也。”

答曰: “四祖書納之臺臣, 古今無聞。 雖欲護大脩, 獨不念臺閣之體重乎? 中批陞擢, 非但趙載洪, 而獨請還收, 不無挾雜, 且只論其事之是非可也。 非惜福等語, 辭涉不穩。” 翌日, 上敎曰: “宋德中用意不美, 而元良之答甚善也。 然使臣之道, 不可不伸其廉隅, 同副承旨趙載洪許解。” 又敎曰: “元良下答後, 宜卽詣臺自列, 而以書代避, 此三百年所無之事。 甘心黨習, 不顧事體, 宋德中罷職不敍。”


○以崔成大爲承旨。


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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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引見瀋陽問安使兪拓基。 拓基曰: “彼或問大報壇事, 則雖以前日難忘之恩對之, 彼亦必不以爲非也。” 上曰: “卿言是矣。” 拓基曰: “彼若問聖候, 則將何爲對?” 上曰: “以一樣對之好矣。”


○藥房都提調金尙魯奏: “嬪宮産候後, 政院、玉堂、藥房當問安, 而孝廟在東宮時丙戌、戊子兩年及顯廟在東宮時戊戌年, 朝廷只問安于東宮矣。” 上曰: “其置之。”


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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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禮曹啓言: “好雨旣始旋止, 祈雨之擧, 不宜遲緩。” 上曰: “不卜日, 十六日設行。”


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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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敎曰: “予聞貢物衙門官之侵徵貢人者甚多, 或使備納章服, 或使變通祭官, 又或有取用市産, 而終不給直者, 此奚異於盜取也? 此後如有犯者, 勿論官職高下, 禁錮終身。 至於圖免祭官者, 限三代勿許淸顯。 且予自在潛邸時, 稔知中官輩徵求於闕內所屬, 其令隨現刊名內侍府。”


○御營大將洪鳳漢白上曰: “閭家奪入之禁, 卽聖上三十年恤民之大政, 今此賣買幷禁之敎, 亦有以仰認聖意, 而前此買入者, 一兩日內幷令還退, 則殊涉搔擾, 其中幸而不入於摘奸者亦皆狼顧, 不敢安堵。 士夫亦殿下之民也, 宜有軫念之道。 今若自甲戌七月以後禁其賣買, 不入於摘奸者, 亦幷蕩滌恐宜矣。” 上曰: “不入摘奸者蕩滌, 其餘限今年還退。 歲末更令京兆摘奸, 如有犯者, 朝官二年禁錮, 士子六年停擧。”


○上謂筵臣曰: “具聖任之擬判金吾, 毋已遽乎?” 御營大將洪鳳漢曰: “武將經兵判而後, 始乃擬焉。 故相李浣、故將臣申汝哲, 俱經兵判後擬此望矣。” 上曰: “宜復古例。”


7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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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宋徵啓爲大司諫, 南德老爲掌令, 李基敬爲獻納, 洪準海、鄭尙淳爲正言, 李昌誼爲判義禁, 孫鎭民爲南兵使。


○咸鏡監司金漢喆辭朝, 上召見之。 漢喆曰: “臣前以評事遞歸後, 以李載亨、韓夢麟經明行修, 可合徵用之意仰達。 其後李載亨徵以持平, 不赴而終, 韓夢麟則年過七旬, 官不過一命, 臣嘗言及銓官, 則銓官亦謂宜置南臺, 而姑未出六, 故未能檢擬云矣。” 上曰: “爲先右職調用。” 漢喆曰: “北方武士亦多可用者。 昔在先朝, 全百祿官至閫帥, 至今傳爲美事。 卽今北武如金世儒者, 素負重望, 而今則已踰年限, 堇得坡知僉使。 如朱杓、崔一衡、張齊尙及南關之韓祉, 皆是北路翹楚, 俱合奬用, 而履歷尙淺, 甚可惜也。” 上幷命調用。


○吏曹判書洪啓禧白上曰: “營將兼討捕使, 法不當以堂下差出。 故守禦廳三營將中, 竹山本以堂下窠, 陞作堂上窠, 則廣州討捕使移送利川之後, 亦宜陞作堂上窠。 而尙以堂下差出, 事甚斑駁矣。” 上曰: “以堂上差遣。” 啓禧曰: “京江津船及各船收稅, 屬之漢江、鷺梁、楊花三津別將, 此是均役事目。 而至於松坡津則便是待變之地, 事體視三津尤重, 而以其屬廣州之故, 不入於均廳所管。 臣謂一依三津例, 使均廳句管宜矣。” 上從之。


○敎曰: “磁器之畫, 古用石間朱, 今聞以回靑畫之云。 此亦侈風, 此後則畫龍樽外, 一切嚴禁。”


7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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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遣瀋陽問安使兪拓基等。


○掌令李河述上書, 略曰:

爲今之計, 莫如愼簡宮僚, 頻開講筵, 而玉堂上下番, 亦與春坊講官幷許入對, 則聞愈博而業益廣矣。 惟我列聖朝, 重名器振士風之道有三, 翰林也, 吏郞也, 生、進壯元也。 十婁年來次第革罷, 亶出於惡朋黨祛偏私之聖意, 而古制不行識者寒心。 由此而年少新進絶意淸塗, 惟思出六之妙方, 許多名官逡巡直廬, 常欲陞資而脫出, 閭巷士子解體科場, 必欲捨小而取大, 躁進之習如火益熾, 砥礪之風如水漸下, 尙何望世道之培植, 士氣之振作乎? 乞稟大朝, 亟復舊制焉。 大朝嗣服之初, 深軫閭里之疾苦, 痛禁奪入之痼弊, 此實如傷之德意, 而日者摘奸, 幷與賣買而搜出, 哀哀寡婦盡入部隷之迫逐, 嗟嗟窮生, 未免驛卒之驅去。 此輩若犯奪入之科, 則罪固難赦, 而給價買入者混入其中, 夫以至貧殘之類, 纔辦僅容膝之所一朝驅出, 將安適歸? 請稟大朝, 賣買而被謫者一幷疏釋, 無家而棲遑者特許賣買, 雖閭家必須勿禁, 文券亦命斜出, 以爲定式, 頒布中外焉。 饑饉荐臻民無支保之勢, 自朝家宜特賜賑救之資, 別講安接之策。 而今年水營操鍊一幷停止, 舊還積逋亦命商處, 使饑民得安堵焉。 統制使金潤猥受閫任, 已無廉聲, 雖以關西伯書本觀之, 江界十件獤袴與之分用, 貪婪不謹據此可知。 其時府使至被島配, 而彼乃晏然蹲據不思自處, 削職之罰斷不可已。 端川府使尹聖五, 政令煩苛, 怨聲載路, 請命刊汰。 高原郡守呂榮祖沈惑邑妓, 糶糴擧肚招怨, 亦宜遞罷。

王世子答曰: “儒臣參講及三件名器事、水軍停操事, 令廟堂稟處。 守令事, 幷拿處。”


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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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敎曰: “今年卽 聖祖定都之年, 來年卽聖祖誕降之年, 而永興爲誕降之地, 咸興爲豐沛之邑, 特減永興、咸興今年田賦及明年身役, 明春遣重臣, 設道科。”


7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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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流星出傅說星下, 入坤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 色赤。


○藥房啓言: “今日乃嬪宮解娩後第七日。 捲草祭旣已設行, 請罷産室廳。” 可之。 仍施産室廳賞典, 都提調左議政金尙魯、領議政李天輔、提調左參贊洪鳳漢熟馬一匹, 副提調曹命采、李益輔、李昌壽兒馬一匹, 捲草官洪象漢ㆍ醫官各熟馬一匹, 春坊官以下弦弓, 吏隷米、布有差。


○以李垍爲校理, 蔡濟恭爲修撰, 南有容爲弘文提學, 趙載洪爲承旨。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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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行神宗皇帝忌辰望拜禮于春塘臺。


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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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以金聖應爲判義禁, 南泰著爲正言。


○湖南御史洪梓復命, 進其書啓別單。

一曰, 格浦行宮之設, 將以備不虞, 而宮垣以外, 廓然無一民之聚一倉之積, 請修大小格浦廢堰, 仍作行宮屯田, 募民耕作, 而納稅如例, 設倉歛散, 以爲陰雨之備。 二曰, 長城一區, 最得地利, 請移兵營于此邑, 以爲控制四隅, 號令一方之便。 三曰, 請設完營及水原禿城山城烽燧, 以嚴報警之具。 四曰, 修擧左、右水營海口鐵鎖之制, 申固海阨。 五曰, 均糶糴, 以祛民弊。 六曰, 儲置米間年改色, 以除積久腐敗之患。 七曰, 驛路凋弊, 莫如近日, 請兵、水使之自他道移職者, 限京城定送人馬, 除朝辭赴任者, 限本道境定送, 以蘇驛殘。 九曰, 金鰲島乃黃腸木所封處, 而營鎭邑戰兵船、通信使渡海船及各軍門器械等物專靠於此, 而近爲寧嬪宮折受, 請特寢成命, 還屬本道。 十曰, 各軍門犒饋所用牛隻, 發遣校卒, 買取於金堤、泰仁等場市, 其所作弊罔有紀極, 請自今一切禁斷。

幷令備局稟處。 上召見梓, 問海民便否, 梓曰: “均役以前則船隻、漁箭, 自營邑助其資財, 及時修改, 一自屬均廳以後, 擧皆因循抛置。 海民無告, 良可憫然。” 上曰: “爲道臣、守令、邊將者, 若以無益於我, 而不恤乎民, 是負國也。 令均廳嚴飭。” 梓於是行杖殺金相珏, 治其餘術士四十餘人, 上是之。 命賜光州牧使金始煐、羅州牧使閔百男璽書表裏, 康津縣監呂善應、益山郡守魚史績拿處, 從梓之言也。


○敎曰: “靜攝之中, 或召儒臣顧問消日, 不無所益, 而玉堂門鎖已多日, 寧不泄泄乎? 都堂之選, 其卽爲之。”


○以鄭翬良爲弘文提學。


7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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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領議政李天輔等, 都堂會圈, 取黃仁儉等三十二人。


○掌令南德老上書, 略曰:

比年以來, 冬雷夏霜, 饑饉荐臻, 窮閭蔀屋怨讟朋興。 賞罰者, 治世之大柄, 而擧懷僥倖之望, 科目者, 出身之初程, 而益長躁競之習, 經費太繁, 未見量入而爲出, 六典沿革, 殆同隨矢而立的。 國家治亂, 係言路之開閉, 而媕婀成風, 人才進退, 在官方之得失, 而賢愚不分。 若其紀綱之頹敗, 風俗之澆漓, 名分之凌替, 凡可以病國者, 紛然竝出, 譬如百年大廈, 外面粗完, 棟樑榱桷, 無一不腐, 其傾覆之患, 可立而待。 伏願邸下, 先懋講學之工, 以端修身之本, 恭承遇物之誨, 以闡制治之規焉。

答曰: “所陳當留念。”


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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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以玄光宇爲獻納, 黃仁儉爲副校理, 徐命膺爲副修撰, 兪冑基爲慶尙左兵使。


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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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以歲歉, 竝命停諸道秋操。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時虎患滋甚, 左議政金尙魯請以各邑常賑米, 賞捕虎者, 大虎米四石, 中虎三石, 小虎二石, 從之。 尙魯又言: “關西大水, 漂四百餘戶, 人多渰死, 請依庚午例漂戶還穀竝停捧, 渰死者則蕩減。” 從之。 左參贊趙榮國曰: “關西各等別備布木, 積置庫中, 擧皆腐傷, 請令道臣, 從市直發賣, 換銀留儲, 以無用而作有用。” 從之。 刑曹判書李鼎輔曰: “殺獄檢屍, 事體至重, 而屍尺長短不齊, 無以準信, 請改屍尺, 以頒布諸道。” 從之。


○正言南泰著上書, 略曰:

槐院圈錄, 卽新進淸選也, 取捨當一循公議, 而今番新圈, 如池應龍之曲逕圖囑、黃麟采之鄙陋鬻文者, 俱得濫竽。 朴道天、朴宗亮、成潁、吳奉源、李弘濟、李一曾之才華門閥, 豈遜於被選者, 而公然遺棄, 物情譁然久而未已。 如此之人, 因臺臣疏請, 以槐院例調用, 自有前例, 如韓頣朝、崔大潤等是已。 臣謂朴道天等六人, 依此例調用, 池應龍等二人竝刊汰, 以淸槐院, 當該上博士亦宜施譴削之罰也。 翰林召試之法, 至嚴且重, 沈勗之旣已呈券見黜之後, 特命更赴後試, 旣違定式, 且關後弊, 宜仰稟還寢成命。

答曰: “槐院事依施。”


○大司諫宋徵啓上書, 略曰:

天災時變, 式月斯生, 而至於惡虎之橫行城闉, 跳入闕門, 尤爲莫大之妖孽。 夫虎者, 厲氣也, 兵象也。 昇平百年, 文恬武嬉, 藩鎭、郡邑無一可恃。 將不知兵, 官不得人, 脫有緩急, 將何所用? 伏願邸下奮發振勵, 蕫飭有位, 凡諸監ㆍ兵使、守令之任, 一循公道, 另加甄擇, 則戎政自可修擧矣。

答曰: “留念。”


7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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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諫院申前達, 不從。


○筵臣有以秋曹、京兆吏胥額多爲言, 上曰: “此輩以都民爲衣食, 一人添額, 則百民受弊, 《續典》定數外, 竝刊汰。”


○戶曹判書李喆輔奏曰: “敬差官檢田, 只益廚傳之弊, 今秋災實, 請專委道臣。” 上曰: “自今無敬差官乎? 其在存羊之義, 有難永廢, 擇人而任之, 不亦可乎? 然戶判旣奏, 依施。” 上謂諸臣曰: “世稱乙亥必凶, 嗣歲之憂, 不可不念也。 有言水車之利者, 命各軍門, 多造水車。”


7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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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雨雹于平安道德川、寧邊等地, 大如鷄卵, 五穀糜爛。


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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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問句管堂上洪鳳漢曰: “各邑儲置米, 能無遷動之弊乎?” 對曰: “儲置之意甚重, 惠廳堂上亦不得輕許守令之犯手。 然守令之抵罪, 多在此矣。” 上曰: “以御史所啓論之, 則交濟倉穀旣多減縮, 儲置米且皆擅用, 其他穀物安保其如數見在也? 當別遣御史抽栍嚴覈, 如有犯者當置重法。 儲置米則雖犯一石, 當以贓律坐之。”


○敎曰: “今値甲年, 寔是夢外, 欲謁明陵, 少伸情禮。 十五日卽聖考誕彌之日也, 當以是日祗拜。 令略治道路, 毋貽民弊, 植炬外凡事, 特以儲置米劃給, 使吾民知昔日恩澤。”


三十年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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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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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以曹命采爲吏曺參判, 金致仁爲大司諫, 趙明履爲副提學, 崔益秀爲掌令, 趙曮、洪麟漢爲校理, 洪梓、鄭尙淳爲副校理。


○上召見大臣、備堂、京畿監司, 敎曰: “今年以來, 筋力日衰, 於國於民, 了無所益, 何顔拜謁於先陵? 且動駕之際, 貽弊畿民必多, 予欲蠲減今年大同。 書之史冊, 後人豈以我爲要名耶?” 領議政李天輔曰: “德意甚盛, 臣何敢異議? 但畿內他邑, 與高陽有間, 不可無差等耳。” 上曰: “楊州、高陽, 在私家, 便是地主, 今欲施惠於高陽, 則不可捨楊州矣。 第未知大同與還穀孰可。” 僉曰: “大同爲可。” 敎曰: “追惟庚子, 此心何抑? 臨御卅載, 上未能繼述聖德, 下不能子惠元元, 中夜興思, 俯仰自恧。 楊州、高陽秋大同, 特命全減, 其餘畿邑, 亦減其半, 無大同邑, 令備局商確稟處, 道內最久逋一年條, 亦令蕩減。”


○敎曰: “頃日大臣, 以廣儲蓄爲勉。 予雖衰耄, 猶記《大學》 ‘財聚民散’ 之義, 儲蓄之道, 宜先節用, 明年軍器寺御甲冑, 勿令造獻, 價米一千餘石, 移送常賑廳, 以補儲蓄。”


○上以太廟則各室同祝, 永禧殿則各室異祝, 詢其可否於諸臣, 多以一依太廟爲可。 上敎曰: “祭享凡節, 旣異太廟, 各製祝辭, 於禮當然, 而事體至重, 其令宗伯, 更議于未入侍大臣。” 上謂筵臣曰: “近得燔磁誌石二片, 皆有寧陵字, 又有嗚呼大行大王之文, 而曾聞寧陵誌以石入刻, 此可怪矣。” 對曰: “無或新、舊陵異其制耶?” 上曰: “舊陵則必是燔誌, 而此甚簡便, 將欲自予復行矣。”


○罷泰仁前縣監崔載興職。 載興以邑妓奸淫, 被臺論, 御史洪梓又啓其在泰仁時駄妓行樂之事, 上問行査當否於大臣、諸宰, 或言當査, 或言不必査, 上曰: “從厚可也。” 仍有是命。 蓋以載興有抄選名, 而又是故相奎瑞之孫故也。

【史臣曰: 載興行已固不足汚筆, 而終至以逆伏誅, 奸淫等事, 在渠特細故耳。 蓋鄭羽良之掌銓, 以其偏黨之心, 明知其蔑學無行, 而咈公議薦之朝, 羽良濟私欺君之罪, 可勝誅哉?】


○兵曹判書李昌誼, 以晝停御幕之所, 民多犯耕, 請罪之, 上曰: “御幕之設, 基址甚小, 其勿問。”


8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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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以洪樂性爲承旨。


○遞判義禁金聖應。 時有金吾開坐之命, 而聖應謂有情勢, 日三違牌。 副修撰徐命膺, 以武將違召, 大關後弊, 箚論請罷, 王世子以煩稟大朝爲難, 只遞其職。


○敎曰: “旣問大臣, 永禧殿親祭祝文, 依古例各室製進, 而句數勿爲異同。


○上謂侍臣曰: “璿源譜略, 人多臥看, 而予則不冠不敢見也。 自讀《小學》後, 未嘗展脚而臥, 今雖氣衰, 猶不敢放肆也。”


○敎曰: “自古陵誌, 例用石刻, 而印布之際, 多有褻慢之弊, 不敬一也, 內入之後, 歲月寢久, 埋於塵埃, 不敬二也, 運取之際, 多貽民弊三也, 藏壙之際, 又將勞民四也。 或曰莫重之事, 豈恤民弊, 此有不然。 國初山陵四方石, 皆用全片, 惟我太宗大王, 於元敬王后山陵時, 親幸陵所, 作爲二片, 以此垂訓, 尙今遵用。 《五禮儀》, 陵用石葬, 而其後以灰代石。 此皆深遠之意, 崇儉之德也, 豈非當法祖宗者乎? 況久遠之道, 石誌不如磁誌, 而其來已久, 有志未諭。 近者古藏中, 又得磁誌二片, 卽寧陵誌文也。 旣有其志, 又得此誌, 其若指敎。 命考謄錄, 則驪州寧陵蓋用石與磁兩誌, 而其時下敎中有旣用磁誌, 石刻則似當爲次之敎。 以此仰惟, 則似是事關先陵, 故不爲遽用磁誌, 而特用兩本也。 噫! 幾年之後, 得此磁誌於大內, 更修日記之後, 猶有此敎, 是豈偶然也? 此後則事關先陵外誌文, 永用磁誌, 以此定式。 噫! 今玆之敎, 遵列聖之儉德, 垂後世以永久, 後之嗣王, 何敢違焉。”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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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親傳明陵告祭香于春塘臺。


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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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以趙載洪爲吏曹參議。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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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上御觀豐閣, 親臨都目政。 謂吏曹判書洪啓禧、兵曹判書李昌誼等曰: “戊申親政時坐魚水堂, 卽仁廟朝所建, 取風雲際會魚水同歡之意也。 今日欲坐此堂, 而以其稍遠故止之耳。” 啓禧等曰: “敢不仰體聖意乎?” 上曰: “今日卽得人才之日也。 毋論文武, 抱紅牌而老死牖下者, 不知爲幾人。 昔唐宗不識杲卿之何狀, 而能立大節, 戊申南延年, 朝廷視以一老武, 而能殉國難。 沈滯遐方之人, 特爲調用。 李述原卽古之張巡也, 其子遇芳頃爲守令, 旋置下考。 忠臣之子, 不可不恤, 更爲除職。” 仍命宣醞曰: “今日宣醞, 意有所在。 雖徹夜到明, 詳愼檢擬, 以副予暮年親政之意。”


○以趙載洪爲大司成, 李昌壽爲吏曹參議, 李世鉉爲持平, 李蓍建、鄭昌聖爲正言, 李錫祥爲修撰, 閔遇洙爲祭酒, 宋秀衡、李塤、金善行、李奎采、洪宗海爲承旨, 李益炡爲判義禁, 韓光肇爲江原道觀察使。


○黜檢閱金蓍耉爲保安察訪, 倍道赴任。 蓍耉以有情勢, 不爲行公, 是日特命牌招, 而云已下鄕, 有是命。


○淸主巡瀋陽, 西㺚乘時作亂, 義州府尹馳啓以聞, 上曰: “周穆王宴于淫池, 荒嬉盤遊, 及聞徐偃王之叛, 遄返其國, 今者西㺚西來, 乾隆不歸, 可見其優劣矣。”


○復以趙載洪爲吏曹參議, 徐志修爲大司成, 李重祚爲承旨。


8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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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遣校理洪麟漢, 暗行畿甸, 察除道修梁時役民疾苦。


○戶曹參判鄭翬良因朴聖源之疏, 上書自辨。 初翬良於小朝筵中, 以睿學日就, 多發謟侫語, 弼善朴聖源因辭章, 盛言近日諛侫之弊, 搢紳間皆以聖源意, 指翬良。 於是, 上書自辨, 答曰: “朴聖源之書語, 別無指卿, 而引嫌亦過中也。”


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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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京畿御史洪麟漢復命。 麟漢奏: “高陽郡守李錫禧, 役民時役糧, 將待畢役, 計日以給, 故民頗怨之。” 上敎曰: “旣給儲置米, 則安敢操縱乃爾? 李錫禧記過, 待令於晝停所。”


8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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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領議政李天輔, 以金致仁聰明精鍊, 請差備局副提調, 極選也。


○左議政金尙魯白上曰: “先正臣朴世采, 乃廟庭配享之儒賢, 而後孫零替無主祀者, 請依先正臣鄭夢周例, 錄用傍孫, 使攝其祀。” 上可之。


○召校理洪麟漢、副修撰洪梓, 講《自省編》。 梓因文義陳戒曰: “向日旗軍洗馬, 慢不卽行, 此固臣下之罪, 而大聖人辭氣, 亦不當失之太嚴。” 上曰: “此由予心躁, 已悔之矣。” 先是, 以司僕提調, 不卽行旗軍洗馬, 至有 ‘予當躬行調馬’ 之敎, 故梓言及之。


○召京畿監司李問曰: “人塚田穀之在路傍者, 得無入於治道中乎?” 仍命植炬等役, 亦以儲置米計給。


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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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親傳仁顯王后忌辰祭香于春塘臺, 遣承旨奉審陵所。


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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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親傳陵、園、殿、廟秋夕及望祭香祝于春塘臺。


8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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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月食。


○上謁明陵, 歷拜翼陵、敬陵、順懷墓、昌陵。 丑時, 上具戎服, 除揷羽, 出端暉門乘馬, 由崇禮門, 至晝停幕次。 拿入李錫禧, 旋放之。 入明陵洞口, 替乘步輿, 至降輿所, 步詣陵上奉審。 訖, 俯伏于欄干石下, 久而不起, 領議政李天輔等爭請還次, 不答, 遂口告曰: “臣心苦守, 陟降俯鑑。 不貳臣心, 不忘陟降。” 命史官記之, 時有周甲稱慶之請故也。 陵右有先朝封標處, 蓋爲東朝壽藏地也。 命竪紙竿於穴處, 陟後岡望之。 駕還揷羽, 行至昌陵店, 有新溪士民數十人免冠而訴者, 上駐馬問之, 乃請仍縣令趙載選事也。 上曰: “載選何故罷官乎?” 承旨金善行對曰: “道臣以治已有譽, 檢(何)〔驗〕失格, 置之中考, 而吏曹開坼時啓罷矣。” 上使承旨諭之曰: “汝等其各退去。 予當有處分。” 民皆擧手而舞。 上還至晝停幕次, 召問大臣, 以載選仍任當否, 大臣皆難之, 上厲聲曰: “檢狀之少失格式, 何至罷官乎? 此銓曹欲作窠而然也。 使予欺百姓可乎?” 特命仍任。 上下令軍中曰: “還官時當由敦義門。” 仍久住幕次, 夜深後, 駕至迎恩門, 訓鍊都監兵已從崇禮門入, 上以違律, 罷大將金聖應職, 仍命記過。 以禁衛軍之在後者, 分作頭局, 直向敦義門, 時夜已過半, 道炬不植, 軍行無序。 上還御春塘臺, 命拿入金聖應, 久而不至, 問之則已歸家矣, 上略責其行軍錯誤之失, 復授訓將之任。

臣謹按, 國之紀律, 莫嚴於行師, 師而無律, 謂之無師可也。 訓鍊兵之直由南門, 猶可諉之於中途改路, 而大將之不待上命, 直歸私次, 抑何據也? 雖無記過之敎, 尙不敢乃爾, 而況身帶記過, 任自(經)〔徑〕還乎? 四百年紀律, 於是乎壞盡, 而顧不能治其罪, 又從以還其任, 有識之寒心, 庸有旣哉?


○回駕時, 上命畿伯, 問楊、高百姓之所願, 皆曰願停捧還穀, 敎曰: “楊、高上年之糴, 旣已停捧。 今年北漢納米, 特許捧留本邑, 楊、高外畿甸諸邑北漢米, 亦令折半捧留。”


○敎曰: “展謁先陵, 一倍此心。 噫! 昔年愛恤, 卽武士、軍兵也, 宜有慰悅之道。 隨駕將校、禁軍及訓局馬軍, 當於春塘臺親臨試射, 步軍則於慕華館, 命官試射。”


○敎曰: “今年慈殿誕日, 當躬賀矣。”


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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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以李應協爲大司諫, 金朝潤爲獻納, 李光瀷、李基敬爲掌令, 洪名漢、洪良漢爲正言。


○藥房入診。 領議政李天輔奏曰: “慈殿誕辰, 殿下旣行賀禮, 則大殿周甲誕日之賀, 東宮亦當依例行之耳。” 上曰: “三十年權停者, 今忽受之, 人必曰以周甲故也。” 不許。 天輔言: “人君用人, 惟在政事, 而近日落點, 皆在首望。 然副、末或有勝於首望者, 此不可不察也。” 仍力薦韓翼謩、鄭翬良之宜於銓任, 上頷之。 又言: “李德海縝密有識, 熟諳兵書, 可委邊上之任。” 蓋義州將及瓜, 選代故也。 上曰: “予以李福海一流看之矣。” 天輔曰: “此人計慮有過人者。” 上笑曰: “然則李德海於事務, 無所不達矣。” 天輔曰: “洪鳳漢亦以爲通才矣。” 又曰: 洪樂命生於燀爀之家, 能有檢飭之操, 文辭過人, 器識深遠, 不參參下瀛選, 殊可惜也。” 仍請久任春坊, 上可之。 時天輔所薦, 多出人望之外, 物議譏之。


○禮曹判書洪象漢白上曰: “今年, 乃聖母復位之歲, 旣祗詣明陵, 則宜有推示聖意之道。 驪陽府院君墓及忠臣吳斗寅、朴泰輔、李世華書院, 俱可遣官致祭。” 上從之, 三臣奉祀孫之無職者, 亦命調用, 愍忠祠之頹毁者, 令戶、兵曹助其修葺。


8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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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親傳顯宗大王忌辰祭香于明政殿, 遣承旨奉審陵所。


○特擢權抗爲承旨。


○上御舊弘文館, 召見左議政金尙魯、禮曹判書洪象漢, 出示自內所藏山圖及月城尉金漢藎所進圖本, 曰: “昔年手敎中, 旣有 ‘不至甚遠’ 四字, 今又承慈聖之敎。 自內所藏本, 卽予辛丑所圖進者也, 參驗於都尉圖本, 更無可疑。” 仍命模作三本, 一置政院, 一置禮曹, 一置雲觀, 以備他日考證焉。 山圖, 卽明陵局內爲慈殿日後地也。 陵幸回駕時, 命漢藎落後詳審以奏, 故漢藎圖進山形。


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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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召修撰徐命膺, 講《自省編》。 命膺曰: “臣未諳兵事, 而嘗聞兵家以軍向主將爲忌云。 向來黑窣窣地, 大駕徑入新門, 則回軍之際, 豈不直向駕前乎? 此等事後當爲戒也。”


○是日, 上慼然謂侍臣曰: “謁陵歸後, 得一夢。 一邊人厮殺一邊人殆盡, 有少論家婦人泣訴曰, ‘何至此甚也?’ 予諭之曰, ‘今之黨習, 殆胎敎也。 然此非老、少論之朝鮮, 卽予朝鮮, 予當兩爲處分,’ 怳然而寤, 乃夢也。 予以此稟于慈聖, 又告眞殿曰, ‘此後復提辛、壬事, 則當免爲庶人, 不齒搢紳,’ 仍伏于庭, 則元良及諸臣必聞而隨至, 欲以此諭之, 而亦近過擧, 故忍之耳。 頃年永禧殿口告後, 錄入入庭諸臣, 而其後尹鳳五處分, 亦用其律矣。 今於夢寐間有此異事, 必有積憾蘊於下而將發者, 陟降預示其兆矣。 予欲爲此, 則豈待三十年? 予平生殺三不辜, 一則趙觀錫也, 一則李麒祥也, 一則辱王子人也。 至於李泰, 殺之非可惜者也。”


8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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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上親臨春塘臺, 試射隨駕諸臣及軍校。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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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親臨春塘臺, 試射。 上命進領議政李天輔等, 說前日之夢, 都承旨李益輔遽曰: “物來順應”, 語未畢, 上厲聲曰: “飮涕下敎, 而不知感動, 敢以四字仰對, 物若逆來, 則亦將逆應乎?” 卽命投畀沔川, 倍道押送。 進摠管閔百祥而敎曰: “此後若爲黨論, 予當告于明陵, 免爲庶人矣。” 特除李之億都承旨, 以敎旨之不卽頒, 拿入吏曹正郞李昌任, 命去其朝衣, 改着戎服, 及就拿旋放之。 試射訖, 上親頒賞, 宣傳官田光勳以四中加資, 而特除內禁將, 安宗奎陞六未久, 而直授堂上宣傳官。


○上親製《爲將必覽》, 示諸臣, 令軍門, 印頒于諸武臣。


○以尹得和爲大司諫, 鄭光震爲司諫, 鄭彦忠爲掌令。


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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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夜, 電光, 月入東井星。


○右議政趙載浩肅命, 上引見于熙政堂。 載浩匍匐不能行, 上命黃門扶腋。 載浩先言傷足未謝命之罪, 次陳其祖從遊故相朴世采之門, 而師受蕩平之淵源, 仍及其父立朝本末, 縷縷數百言。 上問李宗城向日疏事, 載浩曰: “李宗城少有聲望, 登第後不與臣等同歸者, 李光佐之家行與威儀、動作, 足以動人。 故自少悅服, 不忍於身後相背, 至有此疏矣。 宗城以都憲被罪時, 臣於西路往來, 歷見而言之曰, ‘身世何爲而至此? 捨家庭所從來之淵源, 從往九寸叔不緊云爾,’ 則宗城曰, ‘事勢所湊泊, 自然如此’ 云矣。 臣父則嘗有望於光佐, 蓋光佐爲少論領袖, 其黨素信服, 若改圖從善, 則峻少之黨, 不期絶而自絶, 可除一邊世道之憂。 故臣父戊申後, 勸光佐以前日之罪, 陳章自引, 則光佐感謝曰, ‘君言良是。 可見相愛之意, 敢不如君言乎?’ 其後光佐不踐其言, 而不悛舊習, 必欲血戰公議, 陷害異己。 其黨因此益橫, 大爲世道之害, 臣父每稱其無狀矣。” 上曰: “光佐雖有罪, 猶不如趙泰耉之始禍也。” 載浩曰: “始者爲泰耉, 結者爲光佐。 若非光佐, 則必不至戊申之變, 而光佐則無恙, 泰耉獨被罪, 死者有知, 渠必稱冤。 自上商量處分, 然後可無不均之歎。” 上曰: “卿言雖是, 日前說夢之後, 事關辛、壬者, 予何可復言乎? 載浩曰: “聖敎如此, 臣不敢復言, 而待罪大臣, 初登筵席, 何可默然而已乎?” 仍以君德、時務勉進, 一曰愼威怒, 益盡涵養之工, 二曰禮儒賢, 益篤招來之誠, 三曰崇奬文學, 以勵士習, 四曰罕設科擧, 以杜倖門, 五曰洞闢言路, 使大臣以下, 常有畏臺閣之心。 又力薦鄭翬良之可處銓職, 具善行之可授將任, 金相奭之恬靜自守, 尾論均役之弊、閭家之禁曰: “臣與洪啓禧嘗論均役, 達三晝夜, 而臣則終以爲其弊必甚於未均役之前也。 試以近日事言之, 沿海守令日罹罪網, 此豈聖世之氣象乎? 至若閭家奪入, 前後聖敎至嚴且急, 故雖有可矜者, 人莫敢言, 寒士、孱孽之貧甚, 而僦小屋者, 遐方文武之求仕而買閭家者, 一時逬出, 彷徨道路, 豈非矜惻之甚乎?” 上竝嘉納, 特放閭家奪入中以白文賣買被謫者。 又敎曰: “卿何不言李益輔事乎?” 亦命特放。 載浩於是日日出而入, 申後乃退, 上尙未進水剌也。


8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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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下霜。


○上具翼善冠、袞龍袍, 行毅宗皇帝卽阼日望拜禮于明政殿月臺, 改具無揚黑圓領袍, 親傳景宗大王忌辰祭香。


○上召見均役堂上洪鳳漢、江原監司韓光肇。 鳳漢奏曰: “關東之田結本少, 而進上貿蔘之價, 皆收之民結, 此後各宮房各衙門之免稅者, 切勿劃給於關東爲宜。” 上許之, 仍特蠲諸道簑衣之獻。


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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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 以誕辰陳賀之意, 反復復請, 上不從。 上亟稱金相奭之恬靜, 曰: “予因右相而聞之也。” 尙魯又以鄭亨復之廉白盛陳之, 上特命超亨復正卿, 加相奭一資。 兩人皆廉簡自守, 而一時竝擢, 輿論洽然。


○上謂相臣曰: “元孫漸有知識。 聞其戲時, 爲講官挾冊狀云, 此不可無蒙養也。 況我朝家法本自嚴正乎? 卿等退而相議, 宜選輔養官也。”


8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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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左議政金尙魯曰: “言路之塞, 無如近日, 此實邸下瞿然處也。 前弼善朴聖源陳戒未幾, 一違牌而卽罷, 此邸下有厭聞直言之心也。” 諸臣相繼陳勉, 王世子嘉納。


○獻納金朝潤上書, 論殷山縣監安復駿, 曾在南邑, 貪猾不法, 請刊汰, 從之。


三十年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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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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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丁丑/王世子行常參于時敏堂。 獻納金朝潤申前達, 不從。


9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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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藥房入診。 領議政李天輔請以閔遇洙、南有容爲元孫輔養官, 上可之。


○上曰: “子曰, ‘必也正名,’ 蕩春臺之名不正。 旣設京營, 時或臨焉, 不可不釐正。 其更名曰鍊戎臺。”


○上命減不緊藥材之自嶺東進獻者。 時方釐正本道詳定, 均役堂上洪鳳漢爲言其弊, 有是命。


○命世子侍坐, 講《蟋蟀章》。 上擧 ‘無己太康’ 之義, 以戒勑之。


9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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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流星出斗星下, 入西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 色赤。


○慶尙道儒生李昇海等上書, 請先正文正公宋時烈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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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太白晝見。


○以吳遂采爲大司憲, 李壽觀爲司諫, 南鶴老、鄭尙淳爲持平, 徐命膺爲獻納, 李世泰、李星慶爲正言, 洪景海爲修撰, 洪象漢爲判義禁。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臨罷, 承旨宋秀衡略陳規勉之言, 上聞之, 特賜虎皮。


9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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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慶尙道儒生申光朝等上書, 請先正文正公宋時烈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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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 敎曰: “今十三日, 自內眞殿展謁後, 當展拜於毓祥宮矣。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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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太白晝見。


○持平南鶴老申前達, 不從。 李壽鳳事停。


○江原道淮陽等地, 被虎囕死者, 爲百餘人, 竝施恤典。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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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正言李星慶敷衍《聖學十圖》, 上書陳勉, 答曰: “憂受陳懇, 可不體念?”


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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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太白晝見。 流星出天廩星下, 入坤方, 狀如拳, 尾長三四尺。


○全羅道扶安縣地震。


○以李壽鳳爲掌令, 沈墢爲校理, 兪漢蕭爲副修撰。


○慶尙道儒生郭守範等上書, 請先正文正公宋時烈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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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夜, 雷動電光。


○上展拜毓祥宮, 歷臨彰義宮, 夜還宮。 是日卽上誕辰也。 回鑾時召見延秋門契父老, 詢弊瘼, 敎曰: “漢高之豐沛、漢文之代邑, 恒有眷戀之意。 予依故事。” 分賜食物。 命宣傳官五人, 摘奸五部士夫家奴坐更與否。


○司憲府請罷西平君橈職, 司諫院請削奪官爵, 以橈乘轎張傘, 直入於陪扈之班也。 上命削職。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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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雨雹雷電。


○政院以開言路, 靖朝著, 固邦本, 勵晩政, 陳戒于大朝, 又以勤學勤政, 陳勉于小朝。 弘文館亦箚勉于小朝, 以雷異故也。 堂箚體重, 而言無剴切, 人多惜之。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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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夜, 雷動電光。


○領議政李天輔上箚, 略曰:

惟我邸下稟質凝重, 簡默太過, 書筵講讀, 有聽受而無問難, 殆若應文備數而止。 夫簡默未嘗不爲人之美德, 而若偏於簡默, 則又未嘗不爲病焉。 邸下聰明出天, 經傳義理之源、歷代治亂之跡, 雖不煩講讀, 可以融會, 而亦豈無疑晦之處, 憤悱之端乎? 顔淵, 亞聖也, 以多問於寡, 以能問於不能。 況有疑晦而不質, 有憤悱而不啓, 何以進其德而修其業乎? 至若政事, 則大朝擧其綱, 而邸下任其目, 凡法文ㆍ制度之綜核、錢穀甲兵之浩繁、八方之文狀百司之職務, 莫不裁稟於邸下之一身, 而邸下代理未久, 何能一一周知而洞察也哉? 固當誠心諮諏, 孜孜勉勉, 使已知者豁然慣熟, 未知者曉然領會, 以之措於政令、事爲, 曲暢旁通, 各臻其極。 而臣竊觀五日賓對, 群下奏事, 一未承商確之答, 只循例取旨而退。 噫! 邸下之所與圖理國事者, 卽廟堂諸臣, 而邸下儼然筵對, 徒示禮敬, 不與之開懷詢訪, 深究政理之實其可乎? 若是不已, 則不惟邸下或有所遺闕於機務, 諸臣之智愚、長短, 邸下又何由盡察之? 而一任其游泛度日, 使百隷頹墮乎? 臣竊悶之。

答曰: “憂愛陳勉, 可不銘念?”


9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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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右議政趙載浩上箚大朝, 略曰:

今日國事之可言者非止一二, 而罔不在殿下之一身, 夫懲忿窒慾, 爲第一要訣。 自今以後, 凡於天怒之所激發, 必爲按住, 無致血氣之用事, 聖意之所欲爲, 深加省察, 克戒天理之或違, 昌言傾軋, 必明辨而處之, 氣節、黨習, 毋或混而治之, 喣濡之惠, 勿以爲仁, 婦寺之態, 勿以爲忠, 政令施措無一不出於純粹正大以實而不以文, 則天人相與, 一理無間。 弭災之道, 誠不外是矣。

上優批。


○八道儒生安世光等上書, 請先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文廟, 不許。


○慶尙道儒生朴重宗等上書, 請亟稟大朝, 特下先正文正公宋時烈從祀之命, 不許。


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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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太白晝見。


○王世子接見藥院諸臣, 以有癍候故也。


○上召見藥院諸臣。 領議政李天輔, 以東宮症候, 請醫官別直, 上許之。


○慶尙道儒生許潝等上書, 請先正文正公宋時烈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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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夜, 雷動。


9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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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地動。 雨雹, 雷動電光。


○八道儒生崔益和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文廟, 不許。


○上召見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 時有雷動地震之異, 天輔等略以警惕之意勉上, 仍請策免, 上曰: “自强之外, 無他道矣。” 時淸主方到瀋陽, 而西㺚强甚。 上憂淸主之盤遊無度, 禍及我國, 敎曰: “疆埸之憂如此, 今之人心可恃乎, 兵方可恃乎, 紀綱可恃乎? 目下急務, 莫先於廣儲蓄一事。” 大臣皆稱聖敎至當。 天輔請送三道釐正使, 上問其人, 尙魯擧尹東度、李益輔、金陽澤以對。 益輔、陽澤於領相, 爲內外至親, 故尙魯對之也。 上差尹東度湖西, 李益輔海西, 金陽澤嶺東, 仍命待春下往。 蓋釐正使, 雖有釐弊之名, 徒致擾民之害, 而大臣必請差遣, 人多怪之。 尙魯力言東林城之可築, 上頗難之曰: “儘如卿言, 東林可置僉使, 而若復如西林, 則朝家處分, 豈不顚倒乎?” 蓋西林之築未久, 而今有捨西取東之議故也。 天輔言摠戎使具聖任之衰病難任, 尙魯曰: “摠戎使當以頻入筵席者爲之。” 意指御將洪鳳漢, 而語不分明也。 上良久思之曰: “予悟其人矣。” 尙魯請儒生之有經學才行者, 武士之有智略ㆍ勇力者, 令八道監、統、兵使各薦二三人, 天輔曰: “正卿亦宜各薦二人也。” 上可之。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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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太白晝見。 夜, 電光, 月入東井星。


○副修撰洪梓等上箚大朝, 以災異陳戒, 仍請頻接臣僚, 依 肅廟故事, 雖在代理時, 事關大朝者, 許群臣直陳於大朝, 上優批。


○上御明政殿, 試專經武臣講。


○禁闕內入直將校寢具。 先是上於陵幸時, 見將校軍幕中, 有按息以其偃便, 甚非之, 有是禁。


○飭銓曹持、正通, 無得淆雜。 時上禁掌令通淸, 故卑微者, 皆通持、正, 尤無防限, 有是命。


○以金鎭商爲大司憲, 金相奭爲右尹。


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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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雷動電光。


○修撰洪景海、副修撰洪梓上箚小朝, 請災異後不言臺諫罷職, 從之。


○四學儒生尹行儼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有曰: “兩先正竝享之請, 今至四十餘載, 則惟彼嶺儒不諒事體之重, 至有單擧之請者, 莫非邸下過於愼重, 當許不許。 以是而公議未定, 士風不古, 乃至於此, 宜亟稟大朝, 快賜兪音。” 不許。


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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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雷動電光, 雨雹。


9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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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下綸音。 略曰:

“噫! 予以否德, 又益衰耗, 氣愈憊心愈冷, 可擧者不擧, 可飭者不飭, 奚徒成湯六責而已? 一自代理之後, 在予之責, 惟祀戎與用人而已, 然三節已盡, 莫重祀典, 皆不躬將, 犧牲不瞃, 粢盛不潔, 其曰能飭乎? 昇平已久, 邊報不至, 將驕卒惰, 戎政日墬, 邊圉踈虞, 軍器朽鈍, 其曰能飭乎? 蘊經濟之略者, 徒老牖下, 抱干城之才者, 亦莫能知, 其曰能飭乎? 惟此三者擧皆不能, 寔予一人之過, 豈責諸臣乎? 吁嗟! 黨習幾年調劑, 而外似無黨, 內實依舊, 中夜思之, 不覺懍然。 侈風日熾, 民財日竭, 百事玩愒, 庶績養脞, 耳目媕婀, 惟事違牌, 貪官汚吏, 剝割自肥, 苞苴躁競, 日以益甚。 子不云乎 ‘賞之不竊?’ 《傳》亦不云 ‘堯、舜、桀、紂, 民皆從之’ 乎? 此皆否德使之然也。 自今日減膳十日, 以示飭躬之意。”


○召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訓將金聖應、御將洪鳳漢, 先諭疆域之憂, 因及守城之策。 鳳漢曰: “若欲守城, 宜先鑿川渠。” 天輔曰: “川閼由於山木之伐也。” 上特命四山監役, 改以參軍, 以武擇差, 屬之軍門, 皆因尙魯、鳳漢贊成也。 上言將驕卒惰之弊, 仍曰: “禁衛大將, 只一行出官之坐, 更不赴營, 此營別作一軍門, 然後本兵亦可尊也。” 尙魯曰: “此則事理較然, 臣使兵判構成節目, 而姑未了耳。” 蓋禁衛分出, 尙魯之所力主也。


○上命修撰洪景海, 讀故判書金昌協文集《審敵篇》。 景海因文衍義, 盛言文正公宋時烈主張復雪之義、文正公宋浚吉共贊大義之功, 請允從祀之請, 上良久敎曰: “目前災異荐疊, 先正事猶屬漫語。 儒臣以此爲今日消弭之策乎?”


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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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四學儒生金日淳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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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流星出天中淡雲間, 入南方, 色赤。


○四學儒生李商肅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 從祀聖廡, 不許。


○上召見御營大將洪鳳漢、摠戎使具聖任等, 詢問陰雨之備, 諸臣別無建白而退。


9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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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太白晝見。


○判敦寧金尙星上書, 略曰:

天災非常, 百憂交中, 待罪宮賓, 略效一言。 勤學勤政, 雖是今日第一義, 而必須身安體健, 可以爲悠久不息之工。 邸下愼疾之道, 猶有未盡者, 而其要則只在一敬字。 誠於幽獨之地, 常若對越上帝, 一飮食一起居之間, 每存淵氷之戒, 則百體從令, 妙用如神, 自可以復我天和矣。 古人有病中移心法, 而亦只是敬字而已。”

答曰: “所陳切實, 可不銘念。”


○八道儒生安衡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9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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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太白書見。


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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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以李基敬爲掌令, 李吉輔、趙宗溥爲持平, 南泰會爲獻納, 韓師直爲正言, 徐命天爲校理, 尹東星爲修撰, 李世澤、金時默爲副修撰, 尹得雨爲副校理。


○上命武士之能通一技者, 始許入軍門。


○掌令鄭彦忠, 以破朋黨、立紀綱、開言路、愼用舍、保民生、修武備等事陳書, 答曰: “陳勉當體念。”


○敎曰: “侈風不禁, 何以勵廉恥, 何以濟斯民, 何以廣儲蓄? 今後則江邊七邑、三ㆍ甲、六鎭、萊府、耽羅大小饋遺, 一切嚴禁, 若有不遵者, 與受同律。 雖此外州郡, 非國中土産, 毋敢饋遺, 犯者耳目之臣彈劾, 繩以重律”


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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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太白晝見。


○曉, 上具遠遊冠、絳紗袍, 行冬享大祭誓戒于明政殿。 仍改具冕服, 出御仁政殿, 行大妃殿誕辰賀禮, 親製慈殿誕日志喜頌。


三十年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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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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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丙午/太白晝見。


○以李聖圭爲檢閱。


10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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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太白晝見。


○上謂筵臣曰: “舊則禁軍入直闕內, 每三日參謁於差備門外, 使中官點考其弓矢、戰服之屬矣, 先朝壬申年間特罷之, 自內下敎曰, 恐招中官之權, 聖慮蓋深遠矣。 辛丑換局時, 中官使武藝廳, 護衛各門, 卿等知之乎?” 皆對曰: “不知。” 上曰: “向有人請復禁軍參謁之法, 而予故不許。 然一自除參謁之後, 軍裝寒心, 不可無弛張之道。 此後則每年四仲朔旬前無故日, 兵房承旨直奏入直禁軍軍裝點考, 詣明政殿月臺, 點閱其自兵曹所給軍裝後, 卽啓有無頉, 仍爲定式。” 又敎曰: “禁軍春、秋都試, 蓋蓋深矣, 而近久不行, 此後則兩司雖不備, 議政若往, 則必依古例行之, 六兩步數, 一依增、式年例。”


○命以遼東伯金應河, 爲不祧之位, 因禮曹判書洪象漢之達也。 贈先正臣趙憲議政, 從領議政李天輔之請也。


○戶曹以經用告匱, 請貸用宣惠廳米, 命許一萬石, 又以別營放料之田米乏絶, 許貸惠廳田米二千石, 國用之耗竭類此。


○武藝別監輩, 挾娼張樂於城外咫尺地, 大臣以減膳時行樂, 請刑配首倡者, 從之。


○上召童蒙敎官, 飭訓蒙之道, 賞童蒙紙筆有差。


10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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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太白晝見。


○以徐志修爲承旨, 海春君栐爲進賀兼謝恩正使, 李成中爲副使, 任師夏爲書狀官, 淸主還京後, 例有別使故也。


○八道儒生黃宗烈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上御明政殿, 召能麿兒堂上具善復等及能麿兒被抄者十四人, 試陣圖於前, 得略栍者僅一人。


10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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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流星出天節星下, 入艮方, 狀如拳。


○藥房, 以元孫癍候, 請醫官數人別入直, 上可之。


10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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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太白晝見。


○上具遠遊冠、絳紗袍, 以步輿, 出自賓陽門, 至明政門外乘輦。 承旨進圭, 上執圭, 詣太廟門下輦, 乘步輿, 從東(挾)〔夾〕門, 入御齋室。 改具冕服, 由西(挾)〔夾〕門出, 行望廟禮訖。 入廟奉審, 仍行省器禮。 步詣永寧殿, 行禮, 奉審省器如初。 仍詣省牲所省牲, 還入齋室。


○仗馬驚逸, 入廟門, 拿處該寺官。


10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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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夜, 電光。


○上親行太廟冬享。 夜四鼓, 上具冕服出齋室西(挾)〔夾〕門, 禮儀使洪象漢導詣板位, 行祭如儀, 仍還宮。 時, 寶齡已周甲, 而凌寒將事, 禮度罔愆, 不匱之孝, 人皆仰之。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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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四學儒生金星煥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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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四學儒生黃載坤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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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電光。


10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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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幼學姜柱岳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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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慶尙道儒生成憲柱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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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太白晝見。


○以李應協爲大司諫, 南鶴宗爲掌令, 黃仁儉爲獻納, 沈瑴爲持平, 崔台衡、李永暉爲正言, 尹東度爲大司成, 金相奭爲進賀兼謝恩副使。


○瀋陽問安使兪拓基等復命, 上召見。


○命洪命源子晟, 無礙甄用。 又命給戊申杖斃人柳徠職牒。 蓋徠妻上言, 而判義禁洪象漢先發其端, 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相繼力言故也。 世言徠家藏書萬卷, 積貨千金, 而徠姪慶鍾皆因曲逕而散之, 故能使兩大臣言之云。


○御營大將洪鳳漢修進《臨津節目》。 先是以臨津守備之踈虞, 命鳳漢更成節目。


○左議政金尙魯力請罷兵判兼領禁衛大將之制, 上從之, 仍敎曰: “《續兵將圖說》五營之制, 卽前《圖說》五衛之制也, 依壬戌以前例, 兵判摠五營爲大中軍, 只領龍虎營, 禁衛大將一依御營廳例擧行, 而節目務從簡略。”


10月 15日

편집

○庚申/太白晝見。


○八道儒生鄭思德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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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月犯畢星。


○慶尙道儒生尹勉貞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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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太白晝見。


○左議政金尙魯奏: “今此別使, 以陳賀兼謝恩使爲名矣, 瀋陽使之歸, 旣無付詔, 請以謝恩使改號。 取考癸亥前例, 則翌年謝使入去時, 以使臣參宴事, 別有表文矣。 今亦依此例無方物, 表文一道撰出, 付送使行爲宜。” 上允之。


○上謂筵臣曰: “近見太學掌議, 專以一邊人爲之, 誠非矣。 沈滯之人固當用之, 而士氣尤不可使鬱滯, 一邊之士豈不拂鬱乎? 若以見謗於自中爲慮, 則雖擬末、副望, 大司成豈不可隨意爲之乎? 儒生輩以掌議爲華顯, 而至於四學掌議, 亦皆以純色爲之云, 尤極非矣。 此諭之後, 又復如前, 則其可曰爲予臣子乎?”


○上問禁營分出當否於承旨徐志修, 志修對曰: “禁營未分之前, 兵判帶之, 故足與兩營相制, 而以其數遞, 故亦無主兵之權。 今則城中將有擁兵, 三大將已爲可悶, 而兵判又總之, 則其慮尤大矣。” 上曰: “承旨言質直矣。”


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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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夕虹見于東。


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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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雨雹。 月犯東井星。


○慶尙道儒生朴洪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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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左議政金尙魯奏: “臺諫, 守法之職也。 未肅命之前, 例不得行職事, 而日昨鄭彦忠之爲憲官也, 未及肅命而出禁吏。 故領相聞而非之, 囚禁憲吏, 彦忠纔以此引避, 而避辭中見輕云者, 有關體統, 請鄭彦忠罷職。” 從之。


10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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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以金時粲、徐命臣爲承旨。


10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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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行司直徐命九卒。 命九, 達城府院君宗悌從子也, 上聞其卒, 敎曰: “此人雅操, 予知熟矣, 官止亞卿, 予用愴惜。 恤典其從厚。”


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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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召見大臣。 領議政李天輔言: “兵判李昌誼病甚。” 上許其遞。 左議政金尙魯方力主禁營分設事, 奏曰: “禁營節目雖未盡成, 此際先差大將亦好矣。” 上曰: “方有所思, 而有窒礙處矣。” 尙魯曰: “曾以默運淵衷仰達者, 蓋以此也。” 蓋兩相臣以具善行之可合大將薦之, 而善行之父聖任, 方帶摠戎使, 故以是爲礙也。 時開政有命, 政望將入, 尙魯再言于上曰: “兵判, 宜以速出仕者爲之”, 意指洪象漢也, 上欲以判敦寧金尙星除兵判, 問曰: “尙星病已瘳乎?” 右參贊洪鳳漢盛言其扶仗不能行, 上曰: “誠爾則非許解李昌誼之意也。” 遂以洪象漢爲兵判。 後數日, 尙星以備堂入侍, 陞降殿陛, 行步不艱, 上頗注視之。 尙魯又以具聖任未除判敦寧, 尙未推恩, 陳白頗張皇, 上乃除金尙星禮曹判書, 具聖任判敦寧, 洪鳳漢摠戎使, 李義豐御營大將, 具善行禁衛大將, 特召三將臣, 諭洪鳳漢曰: “臨津一帶, 予可忘憂。” 蓋以臨津屬摠營也。 諭李義豐曰: “前御將與靈城君果善爲之守, 兩將規模則好矣。” 義豐對曰: “臣謹當一遵(何)〔行〕約束矣。” 諭具善行曰: “予以三相之薦而特除, 意非偶然。 古有開篋示謗書者, 須任謗而爲之也。” 善行對曰: “臣營則是新創, 而御營則已成規模, 臣亦當以御營爲準矣。” 將臣之一視他營之例云者, 全沒主張, 人多笑之。


○特除趙曮修撰, 尹東星副修撰, 敎曰: “予今日親爲堂錄, 兩人豈敢復引義乎?” 時以本館錄之有人言, 二人俱引以爲嫌幷違牌, 上俾諭面飭之意, 二人猶不膺命, 上下不敢聞之嚴敎。 於是出肅命, 講《夙興夜寐箴》。 曮陳文義訖, 奏曰: “勿論大、小官, 近來中批者甚多。 殿下臨御後, 罕有此擧, 而一自故相宋寅明, 以主張之說仰達之後, 始多特除, 其時臣父待罪吏判, 陳疏引嫌。 大抵中批, 乃是激勸之政, 而今反濫屑, 名器安得不輕乎?” 上曰: “故相之勸予主張者, 知今世有公心者, 無如予也。 爾父引嫌固是矣, 而爾父則想必已忘此事於冥冥中, 而爾乃留着胸中, 可謂不善學乃父。 從今以往, 須體乃父平日之心也。”


○以安𠍱爲大司諫, 南泰赫爲司諫, 沈鏽、李儁徽爲校理, 權相一爲兵曹參判, 尹得載爲都承旨, 李得宗爲承旨。


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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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以韓師得爲都承旨, 朴師訥爲承旨。


○上召見靈城君朴文秀。 時, 方成兵曹及禁營節目, 以文秀宿將可議事, 特召之。 上問曰: “禁營分設, 卿以爲是云, 然否?” 文秀對曰: “臣初以爲是, 更思之, 以我國之小, 三武將各擁重兵, 恐有後弊矣。” 上曰: “卿意何與前異乎?” 文秀曰: “臣恐本兵, 更爲一營門矣。” 上曰: “此則卿慮之過也。 兵曹若復爲一營, 則世道何可言乎?” 仍命文秀與摠戎使及三營大將、備堂金致仁, 問于大臣, 講成節目。 文秀請與訓將金聖應同議, 許之。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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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敎曰: “元孫方在沖年, 輔養官相見禮時, 一依元良、元子時例, 以雙童䯻, 着常時進見服, 而輔養官與元子輔養官有間, 相見禮時, 亦以時服爲之, 處所定於進修堂。”

後以距內稍遠, 命行於養正閤。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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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輔德李垍等上書言:

顧今進講, 《論語》垂畢, 以《孟子》繼講, 而此書卽前所進講者也。 聖門用工, 必先博文而後溫故, 請進講《近思錄》。”

世子以大朝所命不許。


○八道儒生權采衡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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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雷雨雹。


○咸鏡道儒生朱遠舜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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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上御崇文堂, 召見靈城君朴文秀及諸將臣, 命洪鳳漢讀奏兵曹新成節目。 上曰: “兵曹堂上軍官幾員, 而久勤窠比前無減耶?” 鳳漢曰: “堂上軍官十二員, 敎鍊官ㆍ旗牌官合十員, 而堂上軍官及敎鍊官三人, 輪回遷轉矣。” 文秀曰: “臣於兵曹料布, 或慮所費之不下百同, 今其節目所載不過四五同。 此摠戎使費心處也, 臣竊喜之。” 鳳漢曰: “從今以後, 每年兵曹給代米, 當爲累千餘石。 均廳若因此加劃新收租, 則三南各廳不無弊端, 而當初區畫定數十分消詳, 則亦不可容易移易。 且賑廳與均廳作爲一廳, 則賑廳米之推移通用, 以移捧條準數相報, 事甚便宜, 請依此施行, 三南米則毋得隨時加劃。” 從之。 上曰: “禁營旣分設, 國之大事, 幾盡修擧, 而猶未能忘憂者寺奴婢也。” 文秀曰: “聖念及此, 寔爲祈永之道, 而但無善策矣。” 臨退, 奏曰: “臣心有所慘然者, 何敢不陳乎? 朴趾文、權敍經若眞有冤枉而未伸, 則亦足以感傷和氣。 元景夏亦嘗言權敍經最冤, 朴趾文爲次云, 而臣則以趾文爲尤冤矣。” 時諸罪人子女, 於陵幸時上言, 故文秀言之。 翌朝命大臣、金吾堂上, 持上言及推案登對, 朴趾文、李檉竝命給牒, 權敍經、吳尙億、沈尙觀、沈宗衍, 亦請伸雪。 領議政李天輔等, 以檉等所犯, 有可疑之跡, 而無可脫之證, 覆難之, 上不從。


○政院因雷異, 以辭敎多暴發陳戒, 大朝優批。 又以寡慾愼疾陳戒, 小朝優答之。


○以金陽澤爲承旨, 朴弼遠爲正言, 沈墢爲謝恩書狀官。


○輔養官南有容上書辭職, 賜例答。


○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 以雷異陳箚大朝乞免, 不許。 又上書乞遞, 王世子不從。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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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刑曹請定配罪人逃還京中之類, 竝絶島定配, 地方官推考, 王世子特令重推。


○諫院申前達, 不從。


○大司諫安𠍱, 以雷異上書, 略曰:

朱子與時宰書有曰, ‘朝廷愛民之心, 不如惜費之甚, 明公憂國之念, 不如愛身之切, 臣亦未知今日朝廷愛民憂國之念, 果切於愛身而惜費耶。 廣廈細氈, 何等至嚴, 而奏語或褻, 頗欠肅敬, 籌司訏謨非不誠勤, 而方伯州縣視若文具, 建極之政, 聖心雖摯, 而果未知偏黨盡祛, 衣繡之行廉察相續, 而亦未聞貪汙懲畏, 此非他紀綱不立之致也。 目今先務, 莫先於大加奮發, 振起紀綱也。”

王世子賜例答。


○上召見大臣。 語及兵曹節目, 敎曰: “兵判之權, 今則尤重矣。” 領議政李天輔曰: “兵判初則與五軍門相等矣, 節目成後, 則事體甚重, 似可行關節制於各營矣。” 上曰: “五軍門不爲牒呈於兵曹乎?” 天輔曰: “不爲矣。” 上敎曰: “曾認五軍門於兵判, 以楷書牒呈, 今聞非牒乃關云, 殊乖體統。 此後則各營則牒呈, 兵曹則行關。”


○上取覽春坊所進故事, 問誰所製也, 司書任希敎曰: “徐命膺、李垍作也。” 上顧謂世子曰: “此言甚好, 汝何不解衣衣之乎?” 特除命膺兼司書, 幷垍賜表裏一襲。


○上命世子侍坐, 召修撰趙曮ㆍ副修撰尹東星, 講《蟋蟀章》。 曮曰: “臣有耿耿所懷, 屢登筵席, 終未一陳, 則是生負殿下, 死負先臣, 豈忍爲此? 惟酒與色, 戕人之斧, 年少者猶可戒, 況老人乎? 內酒房不罷, 則殿下有愧於惡旨之德矣。 後宮封爵或在衰暮之後, 殿下亦有欠於在色之戒矣。 臣以愛君如父之忱, 敢以此二字仰勉。” 上曰: “儒臣爲此言, 誠嘉矣。 予當留念。 元良方侍坐, 亦有諷意, 眞乃父之子也。 儒臣方年少, 須勿以忤旨爲憂, 頻以此勉戒元良也。” 時, 上頻進盃酌, 內寵亦盛, 曮能言人所難言, 物論多之。


三十年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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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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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丙子/命配罪人申弼誨、金重器、李斗三、金就寶等子與孫。 上旣伸朴趾文等, 敎曰: “申弼誨旣入於麟佐之招, 其時酌處, 於渠幸矣。 金重器之心, 路人所知, 李斗三謄報賊關, 旣已正法, 則其子其孫焉敢呼冤? 金就寶之子亦焉敢登聞? 不可勿施而止, 可竝定配, 以嚴隄防。” 先此, 諸罪人子若孫, 皆上書鳴冤, 故有是命。 後數日, 上召問領議政李天輔曰: “朴趾文等伸理之後, 定配申弼誨等子孫者, 得無過乎?” 天輔曰: 趾文等事, 隄防嚴矣, 逆案重矣, 臣等實有率爾奉行之失, 而至於他罪人子孫之定配處分則過矣。” 上曰: “在前無爲父訟冤而定配之事矣。” 仍下敎曰: “有鬱伸冤, 乃王者之道, 隄防亦不可不嚴, 故日前諸罪人子與孫上言者, 竝命投畀, 更思之, 昔年則雖有此等事, 只命勿施, 未嘗加罪於爲子弟者。 今不可不遵奉盛典, 竝令勿配, 此後如有猥濫者, 自政院直請, 下攸司嚴處。”


○大司諫安𠍱上書, 略曰:

卽伏見大朝去夜傳敎, 有朴趾文、李檉給牒, 權敍經、吳尙億、沈尙觀、沈宗衍特爲伸雪之命, 臣不勝驚歎之至。 其時獄案, 臣不得見, 雖未詳招辭之如何, 而尙在罪籍, 則其所犯之重, 可以推知。 雖以天地之至仁, 無物不矜, 有此特敎, 而無將之誅、誅心之法, 竝載《春秋》, 苟不至嚴, 則亂臣賊子無所懼矣。 噫! 凡係戊申凶逆, 而餘孽之尙保首領, 莫非聖恩, 則於渠大幸。 乃敢恃其年久, 粧撰爲說, 至於輦路淸禁, 擊鼓瀆撓, 臣恐此而置之, 遺種餘醜, 接跡上言, 將不勝其紛紜。 乞稟大朝, 還寢給牒伸雪之命, 事關逆案而上言者, 嚴加禁斷。

不從。


○忠淸道儒生朴漢蕭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江原道江陵等邑, 爲虎囕死者八十一名, 竝擧恤典。


1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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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四學儒生徐集修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兵曹判書洪象漢奏: “州縣積芻, 法意有在, 而近來守令全不擧行, 請另加申飭, 每年報形止于備局。” 上可之。


○上御崇文堂, 召校理沈鏽、副修撰尹東星, 講《詩傳》。 鏽等以隄防漸壞, 請還寢朴趾文等伸雪之命, 上曰: “處分雖出於有鬱必伸之意, 儒臣所達則是矣。”


○漢城府達: “西部大峴居士人沈海普家, 賊徒五六人, 持杖突入, 打破窓鎖, 高聲大喝, 房中所儲, 沒數偸去。 京城咫尺之地, 賊徒之恣行如此, 請嚴飭捕廳, 期於詗捕。” 從之。


1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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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奉常奉事梁禹恒及第金鳳著、學諭康現、生員金瑞郁、金現瑞、朴東楫上書言:

其先師李升運, 以平安道定州人, 學識、文才得之天性, 博覽强記, 鄕稱大儒, 臣等早被誘掖, 登大科者三人, 小科者三人。 請依國朝典憲, 考例推恩。”

答曰: “令該曹稟處。”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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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咸鏡道儒生孫榮祖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不許。


○司諫南泰赫上書, 略曰:

遇災修省之道, 以實不以文。 顧今公車之章不爲不多, 就其中雖或有副急塞責之言, 亦豈無一言可採, 而只下嘉奬之音, 終無施措之實。 臣竊觀皇朝萬曆時, 神皇在御日久, 習知群下情僞, 每於臺省之條陳, 輒曰 ‘此套子也’, 卷而置之, 閣臣宋纁愀然爲憂曰, ‘言官極論, 正要主上動心, 若一槪不理, 譬如痿痺之人, 全無痛痒, 則無藥可醫,’ 畢竟衰亂, 實肇於神皇之世。 臣每讀《明史》, 至此未嘗不廢書而歎, 不幸近日時事, 有似乎萬曆之際, 纁之所憂, 臣亦憂之。 伏願邸下, 勿以人廢言, 惕然奮發, 雖於流俗常談之中, 必求其可採而用之, 則言者可勸而時事可措矣。 仍念畿湖之失稔, 殆甚於前年, 而廟議曾不爲憂, 年分、比摠殆同大熟之年, 舊還徵捧, 方有事目之頒, 州里騷然, 若不保朝夕, 臣竊慨然。 亟詢廟堂之臣, 趁速變通焉。

下例批。


○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領議政李天輔以災異陳戒曰: “邸下之事大朝, 與事天一也。 大朝責敎, 雖或有過中, 此出於至慈厚望之聖意也, 邸下須勿忘惶蹙之心, 然後凡百皆可不懈矣。” 時上因事切責世子於諸臣入侍時, 天輔擧此陳勉。 左議政金尙魯繼言: “邸下淵默太過。 誠願頻賜引接, 假以辭色, 俾上下之意相通。” 王世子嘉納之。 天輔又言: “前咸鏡監司尹得載, 以本道牛疫大熾, 會寧、慶源淸差開市時, 農牛賣買狀請禁斷, 而彼人開市專以買牛爲重, 一向嚴防, 恐或生梗, 近日牛疫, 亦頗寢息云, 令道臣從略許賣之。” 從之。 刑曹判書李鼎輔言: “本曹雖掌刑獄, 兼管京外公私賤, 每當式年, 各邑推刷奴婢後, 例送續案於本曹, 則本曹磨準, 分送於掌隷院及戶曹, 頃因嶺南釐正使李成中書啓, 謂有邑弊, 永革舊規, 公賤之存歿增減, 無路覈得。 請還復舊例, 用大臣言, 令各道監營, 收聚續案, 直送于刑曹, 俾無州邑修呈之弊。” 戶曹判書李喆輔言: “頃以經用告乏, 稟于大朝, 請得海西詳定田米二千石, 而惠堂洪鳳漢請以京廳田米移送, 則大朝以京廳所儲如不滿數, 稟于小朝, 更請海西米爲敎。 今者惠廳所送只是三百石, 請依大朝下敎, 取用海西米一千七百石。” 從之。


○上召見校理沈鏽、副修撰尹東星, 講《詩》之《曹風》。 東星曰: “臣有區區所懷敢達矣。 棍杖, 本是軍中之罰, 非所以施於朝廷者也, 近者用棍太過。 向來黃柙事, 大是過擧。 至於吏曹郞廳, 則又與騎郞有異, 而向被拿入, 幸而得免。 又聞頃者武士頒賞時, 以擧行之稍遲, 殿下坐於便殿, 以中官傳命, 拿入戶曹郞廳云, 此豈不與殿座時尤異乎? 殿下之一動一靜, 爲東宮所法, 而東宮習見, 如此之事, 乘一時之怒, 而遣宦官涖棍朝士, 則此豈不爲無窮之弊乎? 國家待朝士, 當御之以禮敎, 養之以廉恥, 不當以棍而制之, 竊願深戒也。” 上曰: “所奏誠是。 自今予當加勉矣。” 後數日動駕時, 以騎郞呂善亨之不能禁喧, 敎曰: “此輩恃尹東星而益驕矣。” 仍命遞東星職, 拿入善亨。 又敎曰: “不可眎訑訑之色。” 遂寢其命。


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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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上展拜毓祥宮。 將還, 駐輦于宮門, 敎曰: “古語云, ‘樹欲靜而風不止,’ 樹可靜也, 奉親不可得也。” 仍飮涕, 作記懷文。


○遣承旨, 奉審文廟, 收太學及四學儒生到記以來, 仍命行殿講製述。 講居首金龍翰、姜翰及製述居首邊得讓, 竝命直赴殿試。


○右議政趙載浩上箚, 略曰:

方今國事、時艱、朝政、民憂, 無一事可恃, 無一事不病, 有不勝指陳, 而就其中緊急處試求, 其所以然之故, 則亦不無可言者。 惟我殿下天縱睿智, 有獨御萬物之聰明, 凡群臣之在下風者, 其精神識慮, 無足以當上意者, 故聖心所向, 臣僚有奉承而無覆難。 雖更張關於國體, 通變涉於舊典者, 一有先入, 更無可否, 立刻罷行, 曾不疑難。 夫事在必變, 法有當改, 則容以異同之論, 擇其利益之多者, 顧何害於獨斷之勇也哉? 由是而擧朝相戒, 噤默以言爲諱, 必諉上心已定, 無可奈何, 明知處分乖當, 無敢開口。 一事而如此, 二事而如此, 近日則便成群下保爵祿方便之術, 而國事則日益壞矣。 試以月前三營處分事言之, 三大將差出何等重擧, 而旣非翻局之時, 又異兵亂之際, 半夜筵席之上, 不由薦望, 一時特除, 施措忙遽, 有欠雍容, 軍校奔遑, 滿城如沸。 此固非聖世氣像, 而亦豈不有關於君德哉? 如臣待罪大臣者, 猶不畏墨刑, 不卽有言, 他可知矣。 今日莫大之弊, 無過於言路杜塞, 以至於激揚之義不行, 是非之塗無別, 廉恥(道)〔都〕消, 躁競成風。 科擧係人才之得失, 而有勢力占者, 人無敢言, 官職爲國家之公物, 而間有鬻賣者, 曾免駁正, 浮議勢盛, 正論日退, 訛言交構, 朝象大乖, 生民之膏血已渴, 邦本之扤捏無餘, 危亡之形如在朝夕。 凡天下國家所以命脈本領者, 擧皆破壞滅裂, 無一完存, 有識之寒心, 忠志之隱憂, 固已久矣, 而特不敢發之於殿下之前耳。 此其人豈皆欲忘君負國而然哉, 亦豈殿下禁之使不言哉? 然苟究其本, 則此殆殿下過存沮事之慮, 不廣來善之門。 苟以就一時之事功, 而殊不知其弊, 至於上下相蒙, 戒在緘口, 今日朝廷之許多病敗, 莫不由此。 殿下曷嘗見人心、世道、紀綱、風俗, 至於斯極, 而其國能久安者乎? 伏願殿下, 淵然深思, 穆然遠覽, 施爲之初, 廣加詢咨, 以開忠益之論, 擧措之際, 必戒忙急, 務存審愼之意。 勿以貴近之言而或撓聖志, 勿以踈逖之說而或忽公聽, 守典章而重變更, 奬恬靜而遠便佞, 深服於財聚民散之訓, 克念於城門言路之戒, 以爲應天消災之本, 則吾國其庶幾矣。 夫言路開閉, 關國家之興亡, 故臣曾以銓長入對時, 縷縷仰陳, 今秋筵對亦復提達, 而今又反覆不已者, 蓋出於區區苦心。 誠以人主深居九重, 其所與圖議國事者, 不過公卿輔弼之臣, 其任不得不專且一, 其位不得不尊且重。 蓋專與尊合, 則事權不可不分也, 是非不可不嚴也, 於是乎置五六措大於臺閣之上, 假之以彈劾紏正之任。 此可見法意之深遠, 而不幸近年以來, 爲臺臣者寖失其職, 所爲疲軟, 旣致君上之輕視, 而況各有色目, 不無所挾, 又見疑於黨習。 此亦群下之罪, 而昌言讜論不曾辨別, 全無優容, 一例摧折, 亦有欠於大聖人來諫之道。 烏鳶鳳凰, 古亦有喩, 恐不可不長慮却顧, 深留聖念也。 噫! 戊申之逆, 卽天地之大變, 凡有干連於此獄者, 固當峻立隄防, 庶幾懲惡, 而只緣歲月寖久, 事實易眩, 罪死之家, 誣飾鳴冤, 相繼紛紜。 國綱所在誠可駭痛, 而殿下過於仁恕, 輕加涵貸, 此路一開, 人皆望倖, 逆家妻孥, 奔走呼訴, 尋覓蹊徑, 筵臣各以其私續請伸理。 此已無嚴之甚, 而至於柳徠事而極矣。 夫徠之得伸緊證, 專在於故判書臣朴師洙, 以從事官率去事, 而曉諭文嚴正、私書悲憤、言議之變三件, 亦爲其參證, 而臣嘗從家庭間明白參聽, 猶記其顚末, 蓋師洙爲按撫使往嶺南時, 臣父謂師洙曰, “今番逆謀, 黯族盡參, 則柳命賢之子必無不入之理。 且聞柳徠者, 以文詞、才智負重望於渠輩, 財産甚饒云, 必爲其逆謀窩主, 而坐在屢重, 姑未現出, 使守禦將校詗察, 則行止極爲殊常。 而猶未及執贓, 難以預治, 當此危疑之時, 以嶺幕率去, 俾離輦轂, 則可爲善處之道云, 而故相臣宋寅明亦以爲此計誠好, 重臣果率去。 臣父又謂師洙曰, “君雖率去, 此人畢竟當見失, 難久同事云, 而踰嶺後, 徠果出於麟佐妻紫貞之招, 就拿杖斃, 而蓋其招不啻明白, 有異於其黨之媢嫉而誣陷也。 重臣之率去槪略及紫貞之招辭, 昭在《勘亂錄》, 今可按也。 曉諭文之嚴正, 則當其時渠安得不然, 又豈無主將之指揮者乎? 私書則旣非官文書, 有難準信, 且大亂後京外道路之間, 譏察遍滿, 雖或私書, 似不敢爲凶言, 自露眞贓, 其所悲憤之語, 無乃爲假飾耶? 言議之變, 則渠是柳命賢之子, 旣非常理, 且無公共明證之文, 豈可以此脫出耶? 至若吳光運、洪景輔所薦云者, 已極爽實, 而徠死後, 朴師洙深愍之, 欲一番筵白云者, 亦是傳聞之誤也。 臣父死後, 臣見師洙問安否, 則以爲, 平日性燥多火, 本不善寢, 而按撫使之行, 多有戒心, 如柳徠妖惡者, 以先相公之勸, 近置幕屬, 千里同行, 慮無所不至, 尤爲失睡。 仍爲病根, 近日益甚云, 且曰, “當初固意其難免, 而及聞紅衣者踰嶺, 心已知之, 徠果被拿而去, 應入之人, 終不脫出云, 仍稱其狀貌、色辭之妖惡, 少無矜憐之意。 其言尙在耳, 焉可誣也? 反復推究, 終無可伸之端, 而僚相、重臣之以此爲言者, 似未詳本事委折之致。 臣謂還收柳徠伸理之命, 仍置逆案以嚴隄防, 前後不言臺臣, 皆有不職之失, 一倂削職, 以示警飭, 斷不可已也。

箚入, 上命承旨讀之。 上謂領議政李天輔曰: “見此箚乎?” 天輔曰: “聞之矣。 三大將易置, 臣亦知其卒遽, 而事端旣發, 不得不至此矣。 至於柳徠事, 其所謂言議之變, 私書之云, 不無可信者, 故頃因下詢, 得至許伸, 而右相之言如此, 臣實不安矣。” 修撰趙曮曰: “逆案何等關係, 而殿下輕許伸雪, 今以相箚觀之, 其家庭間的有所聞, 故其爲言如此, 臣意卽令還收可也。” 上曰: “執法之言, 當如是也。” 命入《勘亂錄》, 使讀紫貞招辭。 上曰: “其招則果分明矣。” 仍賜優批。


○大司諫安𠍱上書, 請稟于大朝, 收還伸雪柳徠前旨, 答不許。


1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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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領議政李天輔、左議政金尙魯, 相繼上箚自訟, 因右相所論柳徠事也。


1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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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忠淸道儒生黃萬鈊等上書, 請先正臣宋時烈、宋浚吉從祀聖廡, 仍斥李昇海等單擧之失, 曰: “彼自謂尊時烈而侮浚吉者, 不特如朱子所謂 ‘聖人鞠躬遜避於前, 而吾黨攘臂扼腕於後’ 者?” 不從。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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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右議政趙載浩上箚乞免, 仍勉振紀綱節嗜慾, 王世子溫諭不許。


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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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敎曰: “今覽北伯申本, 交濟倉元穀三十二萬石內, 未捧之數至於十四萬石之多, 此果不捧於民, 則容有可恕, 而旣捧於荐饑之民, 消融於猾吏之橐, 則尤豈不駭痛乎? 其令道(民)〔臣〕, 更加嚴察申聞重繩。 噫! 東南之穀, 雖曰土宜, 卽我赤子之膏血, 而運穀之際, 民弊尤多, 間亦臭載, 雖活北民, 葬魚腹之南民, 果何辜哉? 思之及此, 若恫在己。 噫! 其艱如此, 而又從以消融於猾吏之手, 則其將濟北民乎, 寬南民乎? 予有御史, 守令其若犯禁, 道臣亦或不飭, 則國有三尺, 焉敢逃也? 備局以此嚴飭道臣, 下敎一本, 自政院書入元良, 俾先知稼穡艱難。” 又敎曰: “恒言必稱乙亥, 明年若或大歉, 則何以活民? 吁嗟! 諸臣其各務本。”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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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月入東井, 木星入太微西垣內。


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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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御明政殿, 頒柑儒生, 仍試取, 居首尹光國、之次南玄老竝命直赴殿試。


○上問輔養官南有容曰: “相見禮時, 元孫能成節次乎?” 有容曰: “無面生之意, 而歛膝拜之矣。” 上曰: “元孫得輔養官, 其勉之哉。”


○掌令南鶴宗上書, 請鞫獄杖斃人前後伸雪之命, 一倂還寢, 不納。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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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摠戎使洪鳳漢, 承命往審臨津形便, 至是還奏曰: “臨津以上三四十里, 皆四五丈赤壁, 以下亦四塞, 無可慮, 而來蘇亭近處有淺灘, 通舊長陵路無所遮隔, 此爲踈虞。 若自來蘇亭淺灘, 至長山合七里之地, 築土城以塞之, 仍置防戌別將, 或移設坡州邑治爲宜。 臨津左右石壁之間, 設虹霓石門, 亦可爲壯國威之道。” 上命禁將具善行, 更爲往審。


○領議政李天輔奏: “永柔臥龍祠, 配享岳武穆, 而曾有立碑之命矣。 聞西伯李台重方治石以待云, 碑文請令兵曹參判南有容製送。” 上可之。


○命減北漢還穀耗三分之一, 其捧留本邑者勿論, 愍其轉輸山城之勞也。


1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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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上召儒臣, 講《詩》之《七月章》。 下綸音曰:

噫! 一陽已生, 二陽將近, 吁嗟! 元元其亦隨時候而復陽乎! 御苑觀耕, 曾講《七月》, 于今陽月, 又講此篇。 王者講學, 異於匹庶, 若不體行, 豈召講之意乎? 勝國時高皇帝謂麗使曰, 王若愛民, 必有王子。 曾覽東史, 尙今欽誦。 噫! 今何以勉? 其無他也。 一則恪勤奉職, 無或悠泛, 一則寅協于朝, 一心國事, 一則誠心擇人, 民受其惠, 一則奬廉懲貪, 以樹紀綱, 一則去奢節用, 廣儲其蓄, 一則飭諭諸道, 勸課農桑。 何謂恪勤, 百隷之怠慢, 其由不勤, 紀綱之不立, 亦由不勤, 外方之恬弛, 亦由不勤也。 何謂寅協, 同寅然後, 可以聚精而同立于朝, 或東或南, 各相譏議, 甚事可做? 何謂擇人, 舜擧十六之相, 咸熙庶績, 漢任循良之吏, 能成少康, 三百六十之州, 若皆得人, 海東蒼生, 豈無熙皞之樂? 何謂奬懲, 封墨烹阿, 齊國大治。 奬廉懲貪, 王政所先, 此正夫子所謂擧直措枉者也。 何謂節用, 孔聖豈不云節用愛民乎? 節用卽愛民之本也。 然不先祛奢, 何能節用? 噫! 侈風日盛, 一人衣百人效之, 一人食百人效之。 卿士大夫, 日事其侈, 寒士貧民, 不勝飢寒, 予雖不高䯻廣袖, 其若行得實政, 豈有此弊? 其雖飭下, 不覺靦然。 何謂勸農, 國儲蕩然, 專由不勸, 民之怠惰, 亦由不勸, 于今飭勵, 舍此何先? 咨! 大小臣工, 莫曰君衰, 其各勉勵。 嗟我! 元良體予代理之意, 須先自勤。 噫! 外邑饑民之流離京都者, 古亦有之, 而此月異於常月, 其令賑廳, 給糧下送, 亦令列邑, 毋敢恝視, 濟我赤子。

臣謹按, 飭下莫如自修, 保民莫如制産。 苟不務本而循其末, 則亦虛文小惠之歸而已, 尙何補哉? 我先王憂勤之德, 五紀如一日, 雖古聖王恐無以加之, 然患不能得其要耳。 是故每一綸音之下, 動盈十紙, 非不懇惻, 而絶少躬行心得之實。 至如給糧飢民, 不害爲惠政之一端, 而旣無以人人濟之, 則曷若反其本哉?”


1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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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禮曹以十二月初七日, 爲中宮殿誕日, 當行陳賀, 而値連三日國忌齋戒, 請以初十日陳賀, 上旣允而還寢。 諸臣力爭, 上曰: “予旣不受賀, 況坤殿乎?”


○上召見左議政金尙魯、備局堂上申晩、金尙星、趙榮國、洪鳳漢、李喆輔等。 時持平趙宗溥, 以領議政李天輔奪人之妻, 而瘐殺其夫, 上書慘劾。 略曰:

見今冬煖如春, 陰霧四塞, 桃李開華, 雷虹不藏。 此莫非陽微之兆象, 吁亦異矣! 惟彼相也, 自在發軔之初, 已有名宦圖占之謗, 夷考本末, 百億化身, 以其人則只是闒茸麤虛之一㤼子, 顧其行則不過嗜利無恥之一鄙夫, 特以地勢之好, 致位至此。 中書三年, 未有一言一事之可觀, 所言者不出於樹黨市權而已。 堂堂聖明之世, 何患乎一賢輔之不得, 而以一國之重, 付之於如此之人? 百僚羞與爲首, 輿情莫不憂歎, 亟改其職, 另卜賢德, 斷不可已也。 雖以一事言之, 閭巷姜姓人之妻, 以姿色名, 瞰其夫之遠出, 曲路刼納, 仍作別畜。 及聞其夫之號冤, 慮有後患, 分付捕將鄭纉述使之撲殺, 纉述知其冤而不肯擧行, 則乃構他事而請罷。 代纉述者嫌其煩而不敢施杖, 牢囚別間, 不通水飮十餘日, 不勝飢渴, 已土齕席, 含藁而斃。 未幾捕將病死, 一世謂受其殃, 昨夏大旱, 人皆謂冤氣所致。 噫嘻! 天下寧有是耶? 此說千人同辭, 萬口咸傳, 臣亦始聞風便以爲 ‘必無是理。 終不置之於疑似之間’, 而不之掛口, 數年之間, 其所傳播去益狼藉, 內而畿甸, 外而八方, 雖兒童、走卒, 莫不曰餓殺人之相也。

又尾請譴責入冬後不言諸臺、還收柳徠伸雪之命, 上取其書覽訖, 命還給。 尙魯曰: “臣見領相, 則以爲臺言果有苗脈, 而死者非姜也, 乃高也, 高姓人卽領相賤畜之親屬, 而領相家婢夫也。 領相家祭器之屬見失, 而指目於高哥, 故拘留捕廳, 因病致斃, 且高哥之死, 在於鄭纉述爲大將時, 惟願一査云矣。” 上以事關大臣而行査爲難, 問可否於諸臣。 申晩等咸曰: “當査。” 洪鳳漢曰: “臣亦曾聞此事, 問於領相, 領相指心誓天, 故臣使將校變服入捕廳詗察, 則果無是事。 行査以白之爲當也。” 上特除鄭亨復刑曹判書, 兪彦民參議, 與參判沈星鎭開坐直房而査之。 亨復持査狀入奏, 上以爲不明白, 又命査之, 與宗溥所言相左, 特施宗溥刊版放逐之典。 仍遣承旨別諭於領相而慰藉之。 時, 天輔待命金吾。

【史臣曰: 相門此事, 無人不聞, 勿論虛實, 爲臺官而言之無怪也, 然究其心, 則亦出於私。 蓋時有東、南之黨, 而南黨甚盛。 如趙榮順、洪景海輩互相翕訾, 自謂淸論, 而榮順則嘗以參下弘錄, 有望於天輔, 天輔不聽, 榮順由是怨天輔日甚, 相與嗾, 宗溥劾之, 榮順又自繼之, 蓋其瘐死云者, 因其疑似, 而景海飛語宣播云。】


○戶曹判書李喆輔, 又以經用不給, 請以本曹錢二萬兩, 換用惠廳米一萬石, 上從之。


○左議政金尙魯奏: “鍊戎臺處於都城、北漢之間, 實爲要衝之地, 而摠廳移設今至八九年, 根基未立, 事多踈虞。 卽今急務在於募聚人民, 而旣無生理之資, 又無耕作之土, 非細悶也。 三南藥丸契及海西銃丸契, 專爲各邑軍器而設, 然中間消瀜有名無實。 臣意則兩契人受價, 自賑廳出給後, 摠廳句管, 使契人製造於鍊戎臺, 仍爲輸納摠廳, 令摠廳分送各邑, 年終修成冊報備局, 則外邑軍器可以着實, 營底居民, 亦可因此聚集矣。” 上從之。 摠戎使洪鳳漢又請移設爋造幕於營底, 嚴禁他處設幕, 從之。


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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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輔養廳啓: “禮曹節目中, 輔養官相見後, 以一朔三次進見定式, 相見禮旣行, 則今二十一日, 當依例進見。” 上可之。


○王世子下手書, 別諭于領議政李天輔, 是日天輔出城。


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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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金尙耉爲大司諫, 任師夏爲執義, 李敏坤爲司諫, 李光溭、李基德爲掌令, 趙、辛命喆爲持平, 沈鏽爲獻納, 洪檍、李德海爲正言, 鄭光震、洪良漢爲修撰。


○戶曹判書李喆輔, 以各宮房奴婢有頉者, 紛然請代, 請依辛亥定式, 宮房奴婢改望呈之路, 一切防塞, 上曰: “玆事予知熟矣。 王牌成給, 然後奴婢子支, 亦爲收貢, 此所謂永爲奴婢者, 而王牌成給之前, 則初非永定, 故有此代頉之事。 王牌須卽擧行, 而有頉者, 卽爲望代後, 成給王牌可也。”

臣謹按, 奴婢之法, 公私宜無異同。 王牌卽私家之文券也, 宜於折給之初, 成給王牌, 而其後逃故, 則該宮失之而已, 何可待其無一欠闕, 累年收貢, 然後始可成給王牌耶? 若爾, 則在該宮利害, 必將隨闕請代, 傳之無窮, 何以王牌爲哉? 上於宮房事, 一切厭聞, 故勿論巨細, 拒塞如此, 法安得行而民安得不受其弊也? 惜哉!


○上別諭于領議政李天輔。


○上召捕將具善行、李義豊, 俾禁城內乞人之勒求人財者。 時筵臣有以此弊仰白也。


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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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行初覆于養正閤, 王世子侍坐。 上不御法服, 禮曹判書金尙星進曰: “慮囚, 重事也, 而殿下廢常例服, 此非示法于後者。” 上卽起而入, 與東宮, 改衣出臨, 特賜尙星熟馬以奬之。 承旨以次而進, 讀奏文案, 上幷命姑待三覆處之。 其後十數年, 上在大耋, 每當覆囚, 追思其言曰: “故重臣之勉予, 何忍忘也?” 輒御法服, 其不沒人之善如此。


○領議政李天輔上疏, 略曰:

人心浮(嘵)〔澆〕, 而臣之德望無以鎭服, 朝象潰裂, 而臣之力量無以湊合, 外不度時, 內不度己。 周旋於至艱之會, 擔着於衆爭之地, 信心冥行, 得罪於人者多矣。 仇敵所萃, 無怪其毒鋒之必至, 而其中樹黨市權一句語, 乃權奸之極罪, 人臣之負是罪者, 雖湛宗滅身, 何以贖其萬一乎? 噫! (籍)〔藉〕使臣氣勢足以制人, 聲援足以衛己, 果如言者之言, 則雖甘心於臣者, 必不至若是之蹴踏凌(籍)〔藉〕, 而彼言者乃反以四字之目, 容易加之。 天地鬼神, 昭布森列, 焉敢誣也? 至若末端事, 最其殺心所注。 言之汚口, 臣不欲提說, 而所可痛者, 白地做出, 訛言傳播中外, 以眩一世, 然後末乃借重於臺閣, 以實其事, 上溷天聽, 其爲計也, 可謂至巧且險也。 雖以日月之明, 亦何以盡燭其情狀乎?

上下批開釋。 天輔又上書, 乞免于小朝, 溫諭不許。


○正言洪檍上書, 請寢趙宗溥削版放逐之命, 王世子還給其章, 特令削職。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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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召見貢、市人, 詢弊瘼。


1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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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幸和協翁主第, 夜深還宮。 行在不傳更鼓, 蓋是日以翁主祥日, 上不欲聞錚鼓故也。 又命公ㆍ翁主、大君、王子, 雖親盡, 定爲不祧之位, 俾爲定式。


○副修撰趙榮順上書, 首以瀛館新錄, 何等重選, 而人言狼(籍)〔藉〕, 物情駭憤, 相門私客無不同隊而幷武, 爲難進之義, 其下乃曰:

臣之踪地, 固不敢開口論事, 以事難終默, 敢此附陳焉。 嗚呼? 今日名義斁敗, 廉恥(倒)〔都〕喪, 朝無讜直之風, 國有綴旒之勢。 危亡之徵、泮渙之形, 難徧疏擧, 而若論其最誤世大病國者, 只在輔相之匪其人, 而亦未有甚於今日。 首相蓋其藍面白眼, 陰譎庸陋, 始假淸論, 冒竊極選, 終附權門, 驟占隆秩。 平生伎倆, 不過乎擠人利己, 寤寐經營, 只在於獻媚固寵。 是非之不可不明也, 而必欲紊亂之, 忠逆之不可不嚴也, 而必欲汨蕫之。 至於三司合達, 自是一國大論, 而初入銓地, 則密排而擅停之, 及登台席, 則詭辭而漫奏之, 敢謂公議之可勝, 敢謂聖聰之可欺, 辨質君父, 貽辱朝廷, 其窘遁之態、閃倐之狀, 令人可痛, 亦令人可羞。 且以近日事言之, 庇護逆孽, 而必伸之於丹書之案, 阿好凶科, 而亟薦之於本兵之望, 放恣專擅, 亦可謂無所不至, 而況其殘忍不仁, 貪饕無厭? 妖孽嬖畜, 貨賄日輳, 狎友倖客, 黨與日熾, 威利之所籠, 權焰之所壓, 人莫敢誰何, 雖以向來所播閭巷歌詩見之, 亦可知十手所指矣。 其從弟益輔, 又以狠毒之性, 兼有狎邪之行, 左右盤據, 同惡相濟, 官欲自占則乘機而傾奪之, 人有所逼, 則造言而噬螫之。 憑藉威福, 乖亂搢紳, 譬如梟音之鵂應, 虎威之狐假, 三窟勢成, 一世影附。 而又其殘盃冷灸, 出奴入主, 心之所欲, 頣之所指, 無不奉令而效力, 蓋觀乎前冬李鼎輔陞資事而極矣。 惟其如是也, 故君綱日入於解弛, 士氣日趨於汚下, 無復有一箇半箇得保本色者, 甚則昏夜而乞哀者有之, 俯仰而吮舐者有之, 殊不知名義之爲何事, 廉恥之爲何物。 世道至此, 他尙何說? 臺評之發, 亦云晩矣, 而氣勢所驅, 端緖莫究, 本事終歸䵝昧, 輿情益切憤惋。 噫! 彼圓頭、橫目, 看似常人, 葱珩赤芾, 看似大官, 而斷其心跡, 已不容於擧國之誅, 則亦何必以人言之有無、査事之虛實, 爲其罪之輕重也哉? 臣竊痛之。 惟願邸下, 亟稟大朝, 明正好惡, 屛黜權相, 嘉奬臺臣, 使四維張而百僚勵焉。

司諫李敏坤又上書, 略曰:

竊觀相臣之對辨臺書, 略無自反之意, 輒肆憤懟之氣, 一何與古名臣容受之意相反也? 文淸公鄭澈之言曰, 苟欲聞過, 但當一一虛受, 不必計較其虛實。 人能急於自治, 則人言之來, 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莫非有益於己, 何暇計其言之虛實哉? 昔之諫其君者, 或比於桀、紂, 或比於桓、靈, 時君不之罪焉。 莫尊於君上, 而敢言之士, 猶且不諱, 況乎宰相之位在乎君上之下者乎? 自古能治之朝, 莫不假借臺閣之權, 而至於我朝, 則尤有所大焉者。 元衡、芑、樑之凶, 勢焰薰天, 足可以移祚亡國, 猶能帖伏於臺閣之筆。 今日大臣苟知此義, 則其於論己之言, 亦當惕然恐懼, 摧謝引伏, 而遂乃疑之以禍心, 斥之以毒鋒, 顯有相較角勝之意。 夫如是, 則攻己者日踈, 佞己者日進, 相門之所擬蔘朮之儲者, 不過慕羶之蟻、逐腐之蠅, 而陰朋比類, 莫不根本於是。 大朝三十年苦心, 惟在於破朋黨, 晩年之所倚毗者, 只在於一元輔, 而不能贊其美, 乃反別生一黨, 則此豈所以仰體大朝之本意, 而亦豈爲世臣私門之福也哉? 今以一朝之憤, 不思萬世之弊, 深於計慮者, 恐不當如是。 臣謂宜邸下, 明諭大臣, 遽忘其怒, 觀理之是非, 則風浪自可息, 而國事尙可爲矣。 昔漢文帝, 止輦受言, 言可用則採之, 不可用則置之。 誠以人言互有得失, 不可以一言之善盡取其言, 亦不可以一言之不善盡棄其言。 臣觀前後進言者, 或有一言之觸於時諱, 則其他千萬言雖切於時務者, 率皆置而不用。 今以憲臣書言之, 所引先正臣趙憲之事, 語及廊廟, 威罰遽降, 倂與此言而不省, 則臣實慨然也。 臣曾見故名臣李之菡之遺集, 之菡嘗弔趙憲之居憂仁川, 其夜妖彗亘天, 憲問其兆之如何, 則之菡以爲, 彗星長遲短速, 此在十數年後, 天下必大亂, 生民魚肉, 世無人當之者, 惟君益讀古書, 以報國家, 及至壬辰之亂, 其言果符。 臣於癸亥之冬, 以兼史入直禁中, 其時彗星之災彌月不消。 臣所目擊而憂歎者, 計今年數, 適與之菡之所言者相近。 臣固未解之菡與憲前知之術, 而以其篤信二臣之故, 每不勝其隱憂深慮。 況自數年以來, 非常可愕之災, 又從而疊見層出? 凡厥災異之作, 雖有遲速, 未嘗見無其應者, 不可以今年有災明年無事, 而或忘警懼之心也。 嗚呼! 以天地之告警, 則殆至於無變之不有, 而以時象言之, 則諂諛競進, 佞倖鴟張, 生民塗炭, 邦本有壞, 邊圉踈虞, 緩急無持, 厝火積薪, 未足喩其危急。 而世方以倖科巧宦, 馳騖相尙, 靡哲不愚, 滔滔淪胥, 將不知國事之稅駕何地。 邸下深居端拱, 亦何以知今日世道之至於此極耶? 消災捄弊之道, 更無別法, 實惟在於恢張言路察納讜言。 伏願邸下必於宴侍之際, 從容仰稟, 收回言者之譴, 以彰來諫之路者, 實爲恐懼修省之一端也。

王世子令曰: “今覽趙榮順、李敏坤二書, 詬辱大臣極矣。 如此背公死黨之類, 不可置諸輦轂之下, 幷施投畀之典。” 後數日, 上聞兩人陳章事, 以黨習嚴責之, 竄敏坤于巨濟, 榮順于大靜。


○命執義任師夏, 永刊仕版, 獻納李世澤罷職。 上於啓覆時, 謂諸臣曰: “日前元係, 請見於予, 仍欲來抱, 則阿保福連者, 乃敢作色於予。” 初命定配, 至是還寢, 只令永黜。 仍問承旨曰: “福連下敎後, 臺臣有言者乎?” 對曰: “無之矣。” 上曰: “在臺體則雖請鞫可也, 況啓覆入侍臺臣, 親聽作色之敎, 默無一言, 將焉用彼臺臣哉?” 遂命師夏刊版, 而世澤以其追後入侍, 只罷職。


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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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以南泰齊爲大司憲, 金履萬爲執義, 李世泰、鄭廣運爲掌令, 任希敎、金時默爲持平, 洪良漢爲獻納, 李昌任爲正言, 趙、徐命膺爲校理。


○禮曹參判李益輔上書, 辨趙榮順之斥曰: “臣無他罪焉, 特以大臣至親之故, 一矢竝射, 欲售網打之計, 臚列臣構捏臣, 雖極危險, 都是虛影, 誠不滿一哂。 蓋臣家見嫉於此人者, 所由來久矣, 是實擧世之所共知, 臣不欲索言。” 王世子賜例答。


○修撰趙曮上箚, 請仰稟大朝, 還收趙宗溥放逐之命, 亟寢趙榮順、李敏坤投畀之令及洪檍削職之罰, 王世子責以營護。


○王世子行三覆于時敏堂。 王世子曰: “初覆, 大朝恤刑之敎, 丁寧懇惻, 大臣、諸臣着意看過, 得一人可生者, 然後方可以仰體聖意。” 左議政金尙魯曰: “臣聞下令, 不勝欽仰。 臣非不知邸下仰體聖意之心, 而可査者, 大朝已令査之, 所餘度數甚少, 但恐可生者難得也。” 鎭海罪人金武才、順川罪人金有世、利川罪人金昊元、平壤罪人徐臥達, 竝令依律。 公州罪人李六孫特令酌處, 甚失刑也。 上溫幸後, 命給湖民二斗米, 而六孫爲里保, 不曾分米, 反殺索者。 證援已具, 無可疑者, 而上以由我溫幸, 有此殺人, 多示不忍之意於初覆時, 仍下詢世子, 世子乃以酌處之意仰對, 故終至減死。 大司諫申暐申前達, 不從。 又達: “凡無禮於君父者, 罪不容於三尺之誅, 而大朝處分之下, 福連罪狀昭著難掩, 論其負犯, 不宜假息於覆載之間決矣。 當初島配, 已是慣典, 旋卽收還, 過爲曲貸, 此雖出於大朝包涵之大度, 而其在懲惡嚴法之道, 不可一刻容置。 請福連亟令王府, 拿鞫嚴問, 以正王法。” 令曰: “不但臺臣之請, 余意亦然, 而大朝下敎旣有深意, 其在仰體之道, 不可遽許。” 不從。 又達: “戊、庚凶逆, 往牒所無, 苟有一毫干連, 雖未及輸情, 其不可輕議於伸理也明矣。 近來人心狃安, 隄防不嚴, 因其家孥之自訟, 多有原恕之論, 丹書凶孽次第伸雪, 而無所留難, 王章漸撓, 輿情咸憤。 請亟稟大朝, 收還前後諸賊伸理之命。 李六孫殺人情節狼藉難掩, 獄案顚末毫無可疑, 而仰體大朝惻怛之敎, 雖有特爲參酌之令, 三尺至嚴, 終不可貸。 請亟稟大朝, 依律處斷。” 又達: “印信僞造, 法文至嚴, 苟犯其律, 細大無問。 崔潗減死島配之令, 雖出於體大朝好生之德意, 而以其情矜, 法不可屈, 請潗依律處斷。” 竝不從。


○禁衛大將具善行往審臨津, 歸奏形便。 上曰: “稱以山城則小矣。” 善行曰: “當爲堡, 而臨津左右若置墩稍設疑兵, 緩急可無慮也。 洛河則春、夏、秋三節皆爲險津, 氷塞則一月可渡者不滿五日。 東坡邊則尤沮洳難着足, 淺灘處中流石角磋砑, 故雖夏日徒涉爲難, 馬則尤不可渡。 臣循水邊至長山, 遍觀形便, 則實爲西路要衝之地。 今若築土城置別將則似好, 而坡州之人則皆願移邑於此。” 上曰: “過靑石洞則可守之地, 獨此處也。” 仍命置別將設墩及虹霓石門, 使摠戎使洪鳳漢經略之。 鳳漢請以尹泰淵, 姑差別將, 許以將功贖罪, 上從之, 又命長山, 亦依臨津例, 置別將。


三十年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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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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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乙巳/王世子行常參于時敏堂。


○大司諫申暐上書, 略曰:

顧今人心不淑, 世道日非。 搢紳交構於暗地, 寅協無望, 大僚相鬨於禁廨, 觀聽有駭, 況目下處分失中, 甚非淸朝美事。 嗚呼! 太臣、言官, 均爲國之股肱耳目, 力勢不可以偏重, 可否惟期乎相濟。 而顧上之所以處之者, 必也操至公之鑑, 協大中之道, 使群情無乖戾之歎, 國家享事和平之福, 而畢竟所眷眷於扶植培養者, 又專在乎廣開言路, 此古聖帝明王爲治之至法也。 顧今元輔, 自其佐銓, 及至秉軸, 咈公壞防, 率多可議, 則嗚得免過疑責備者之言? 至如捕廳事, 雖已査白, 初旣入於臺臣之風聞, 則擧而論之不是異事, 在元輔爲國家慮言路之道, 只當卞其有無, 不宜遽示不平, 而語或噴薄, 殊欠體貌。 規正之論, 亦何可無, 而惟其㤼子, 藍面之目, 可見詬辱傷風, 芑、樑移祚等說, 未免引諭乖當, 論以簠簋不飾之義, 豈可謂得其宜者哉? 夫如是看破然後得失互著, 左右相均, 方可議於至公大中之道矣。 然有國之言路, 如人之血氣, 不可以一時壅閼, 況甚至於摧折之乎? 言或有過於激, 而必加奬諭者, 將以來公正之論也, 事或有爽於實, 而不輕排非者, 欲以廣聰聽之路也。 今於諸臣之言, 設或有過中者, 略示誨諭, 務歸適當, 恐未不可, 以威怒荐加, 削竄相繼, 擧措蒼皇, 景色愁沮, 是豈聖世之所宜有? 而彼道路流傳, 必將曰因一相臣, 罪四言官, 亦豈可使聞於中外者哉? 伏願邸下亟加睿思, 仰稟大朝, 收還四臣削竄之命, 以光聖德焉。

王世子下答責以營護。 初趙榮順爲言官, 欲論李天輔, 人言大播, 金尙魯因微事奏罷之, 天輔以其事關自己, 而僚相請罷, 大以爲嫌, 有所爭難於禁中。 暐書中相鬨云者, 蓋指此也。


○領府事金在魯上箚曰:

臣病伏中得聞一二臣, 慘劾首揆, 其中一書權門云云。 臣於向來秉軸最久, 看此二字, 尙有曲木之驚。 噫! 首揆自出身之初, 名望莫先, 豈藉資於人者哉? 且其前後晉擢, 多出聖簡, 或在臣去位之後, 實未知其何所指也。 至若李鼎輔事, 非但前此大臣已有筵白, 臣亦知鼎輔心公而括靜且係久次, 故有所陳達, 而今乃幷作首揆之罪案, 目以權勢之指使, 則臣之受辱亦極矣。 其何可包羞忍垢, 厭然自在乎?

王世子溫諭。


○左議政金尙魯上箚, 略曰:

堂書中四件事, 下語至深, 聲罪至嚴, 而伸理之論, 臣嘗尾之, 本兵之望, 臣嘗與之, 堂錄之坐, 臣嘗同之, 至於重臣之進用, 臣亦嘗首先擧似矣。 噫! 臣與首揆, 三載中書, 接武周旋, 而一朝危辱, 蒼黃去國, 臣所傷也, 同事而不同其罪, 臣所恥也。 卽此而臣可以知所處矣。

王世子溫諭。


1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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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流星出室星之下。


○竄大司諫申暐于鍾城, 仍加栫棘。 上聞左相因臺書陳章, 取覽暐書。 至至公大中之語, 上曰: “以予爲不公正也。” 至恐未不可語, 上曰: “暐旣陳章於元良, 則對子而言父, 豈可遣辭如是乎?” 上命世子侍坐, 又命牌招申暐, 上曰: “大臣相鬨何事耶?” 暐曰: “臣非參聽, 何能詳知乎?” 上曰: “咫尺君父之前, 代理元良侍坐, 而汝敢欺隱至此乎? 守令風聞, 容或有之, 而大臣事豈可以風聞而論之乎?” 暐曰: “聞以趙榮順請遞臺職事, 至於相詰, 而裏面則臣實不知矣。” 上曰: “汝陳書於元良, 而以予爲不公正, 對子而譏其父, 是無臣節而然也。”仍命發配鍾城, 倍道押送。 上謂世子曰: “人之有子, 將以求孝也。 今予六十暮年, 乃受申暐之欺侮, 爾於文字, 何不詳察也?” 仍下不忍聞之敎, 世子免冠者二, 下庭席藁者二, 免冠叩頭者一。 上曰: “爾雖不能用法, 宜請申暐之當律也。” 世子對曰: “可殺矣。” 上曰: “元良旣請殺, 則申暐不可遠配而止。 加其栫棘可也。 代理之元良至於免冠, 而今日臺臣若不請討, 則是朝鮮無臣也。” 四更乃罷, 已而有承旨入對之令, 右副承旨沈鏽不待史官, 疾趨以入。 王世子免冠, 席藁於時敏堂前庭甎石, 使承旨有轉奏之語, 鏽求對而達于上曰: “世子待命, 而使臣仰奏曰, ‘臣旣不敏, 不可代理軍國, 請還收代理之命焉。’” 上命鏽引入世子。 世子辭不敢, 至上再諭後始趨進, 上又下不忍聞之敎, 世子涕泣不已。 黎明乃罷。


1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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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御明政殿, 試文臣製述。


○左議政金尙魯上箚乞免, 因申暐書中鬪鬨語也, 王世子慰諭。


1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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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前大司憲南泰齊、掌令鄭廣運、持平任希敎竝命削職。 初世子以三臺臣之不請討, 至令巨濟府勿限年定配, 左議政金尙魯以聞于上, 且言申暐處分之過, 上意稍解, 特減暐栫棘, 又命世子寢三臺臣島配之令, 只命削職。


1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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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親傳仁烈王后忌辰祭香于明政殿。


○領議政李天輔上疏, 請更査。 蓋趙榮順疏, 謂以査事䵝昧故也, 上下敦諭殆數百言, 使偕來承旨傳宣。


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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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御營大將李義豊卒。 命禁衛大將具善行兼察。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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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以趙東漸爲御營大將。


○領議政李天輔上書乞免, 王世子溫諭。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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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月犯畢星。


○有盜偸忠淸道木川縣火藥二百斤。


○以金鎭商爲大司憲, 鄭弘淳爲大司諫, 李基敬爲司諫, 李萬恢爲掌令, 呂善亨爲持平, 金元行爲掌樂正, 元行乃抄選也。


○校理洪麟漢上書, 伸救趙榮順, 王世子特令罷職不敍。


○以朴師訥爲承旨。


○上命竪顯陵、光陵、敬陵、昌陵表石。 時各陵表石尙多未立, 而四陵特命先爲始役。


○藥房入診。 左議政金尙魯、禮曹判書李益炡同爲入侍, 奏曰: “明年當依先朝乙酉年典禮, 宜稱慶陳賀。” 上不許, 以手書賜尙魯曰: “飮涕下敎, 體予此意。 其須少諒, 便予愴心。” 又以手書賜益炡曰: “旣諭相臣, 其須諒焉。 復勿求對, 便予暮年。” 尙魯言: “王世子後宮, 昨年生王孫, 而尙無稱號, 宜賜爵號。” 上不許。


○敎曰: “明年卽聖祖誕彌之年, 光廟登極之歲也。 追惟昔年, 此心一倍, 再明年仲春眞殿酌獻禮, 進定於明年二月。”


1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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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月入東井星。


○上親傳臘享大祭香于明政殿。


○以鄭弘淳、任瑋爲承旨, 朴相德爲大司諫, 朴盛源爲校理, 沈墢爲謝恩書狀官, 金陽澤爲黃海道觀察使。


○上取覽太廟所藏金寶圖式, 還奉於望廟樓。


1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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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王世子引接大臣、備堂。


○敎曰: “關東詳定便否, 予欲問之, 嶺東、嶺西侍從守令中, 熟諳其事可以奏對者, 各一人上送之意, 下諭于本道道臣。”


○敎曰: “陵殿焚香, 旣已受押, 則承旨當親傳, 而依遣官致祭例, 授受於香室, 事體不然。 此後一依祭享傳香例, 承旨親傳, 文廟、宮、園一體擧行, 孝章、懿昭廟朔望傳香, 承旨亦爲親傳, 跪傳立傳, 一依祭傳香例。”


1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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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以宋秀衡爲承旨。


○遣謝恩使海春君栐等赴燕。 上召見而送之。


1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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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月暈廻木星。


1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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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司僕寺啓: “本寺所屬康翎縣舊登山島陳、起田畓, 折受於貴人房, 自今年收稅事, 自內需司移牒矣。 康翎牧場自是本寺牧場中最關緊處, 而二去甲子年, 因道臣馳啓, 移設牧場於巡威島。 蓋此島爲海路要衝之地, 故設置僉使以作關防重地, 仍兼監牧官, 以本牧所管麒麟、延坪等島爲放牧之所, 而巡威、麒麟、延坪三島, 則元無耕墾收稅之地, 故諸島牧子位田及牧官糧料、各樣策應, 專靠於登山舊牧場, 若無此牧場, 則登山一牧場便是虛設, 而僉使亦將罷矣。 以此之故, 再去癸酉年間宮房折受時, 自本寺草記, 還屬本牧矣。 今若以此屬之宮房, 則宮房所得至爲些少, 而在本寺則牧子位田、牧官糧料, 他無責出之處, 而三島放牧之政, 將不免撤罷。 請依癸酉故事, 還寢宮房折受之命。” 上允之。


○命承旨, 放典獄輕囚。


○領議政李天輔又上疏, 請更査, 上敦諭, 許令更査, 竟無實。


○藥房入診。 左議政金尙魯同爲入侍奏曰: “關東釐正使金陽澤外任, 代以徐志修差遣爲宜。” 上從之。 尙魯言: “卽今未竪表石之陵, 合爲十二矣。 顯陵、光陵、敬陵、昌陵則已有竪碑之命, 而臣意則此四陵外, 厚陵、宣陵、靖陵, 亦於明春一體竪碑似宜。” 上從之。 尙魯言: “故相宋寅明, 曾請徐仁修直除守令。 前主簿徐有祜, 亦依仁修例直除守令, 俾以官享奉國舅祀。” 上從之。 尙魯言: “故進士申炅卽東陽尉翊聖之子, 嘗師事先正臣金集, 文學、行義著稱一時, 丙、丁亂後絶意不仕, 著《再造藩邦志》。 守義扶綱, 若是卓爾, 而至今湮沒, 誠聖世欠典也。 請特爲贈官, 以示風礪之意。” 上從之。 尙魯又請禁追榮之濫雜者, 上可之。 尙魯言: “使各軍門牒呈兵曹者, 蓋所以尊體統, 而但大將牒呈, 事多窒礙, 且視廟堂反有重焉。 此後則請令郞廳牒呈。” 又言: “今之備局卽廟堂也。 廟堂體貌自別, 而他司移關事體未安, 此後毋論諸上司及有都提調衙門, 請竝令郞廳牒呈。” 上幷從之。 尙魯言: “故同義禁鄭匡濟事親至孝, 及其親喪周甲之歲, 追服三年。 請依故判書金有慶例旌閭。” 上可之。


○敎曰: “李最中、宋塋中、洪準海、宋文載、李宜喆等, 罰旣施矣, 勿拘檢擬於玉堂。” 先是, 五人者, 皆參堂錄, 而曾以忤旨, 命銓曹最後收用, 至是因銓官陳白, 有是命。


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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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虎入國社。


○以朴師訥爲刑曹參議。 時以李天輔査事, 人皆厭避, 法官凡四易參議, 而皆稱在外, 國綱之懈弛, 識者寒心。


○刑曹判書金尙星上書, 略曰:

臣有區區微見之爲國家甚惜大體者。 夫大臣之體貌果何如也? 誠使査事䵝昧, 而大臣猶不首實, 則是大臣之欺君父也, 雖在大臣之列, 堂堂國家宜有以罪之。 況且大朝於深夜靜攝之中, 至命三堂而會査者, 其爲事體之重果何如? 而今因相箚之自請更査, 有此處分, 則大臣雖重, 猶不如國體之至重, 朝家旣緘問捕將矣。 勿論姜哥、高哥, 其間委折, 爲捕將者, 決無不知之理, 而今又以高漢賤女輩, 已經行査之類, 一査再査者, 其虧失國體則極矣, 臣未知四方聽聞爲何如也, 臣非爲言者地, 亦非爲大臣地, 而所惜者國家大體也。 惟邸下仰稟大朝而裁處焉。

王世子不納, 上聞而取覽, 嘉歎其得體。


○持平金時默上書, 伸救趙榮順, 王世子責以營護。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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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命刑曹判書金尙星等, 更査李天輔事。 尙星辭不獲, 與參判李成中ㆍ參議朴師訥, 査問天輔妾李女義六寸高大成之族屬, 供如初, 緘問于其時捕將鄭纉述, 對亦如初。 上敎曰: “領相必欲伸白, 故有此更査, 而虧損國體則大矣。” 命放干連査問者。 尙星曰: “大臣之自請更査, 聖上之特命更査, 臣之承命更査, 君臣上下俱不免衰世之事, 而此猶細事耳。 大臣、卿宰若有不法可論之事, 則惟臺閣可以言之。 然近來臺閣之被罪者前後相繼, 彼果出於黨心, 則固可罪也, 而若指事論列, 則觀其虛實之如何而處之, 使宰相、臺閣有以相制, 然後可以爲國家長遠之計。 且竄謫者, 非欲置之死地, 則祁寒盛暑, 倍道押付, 亦豈無道死之患乎? 此不可不念。” 上曰: “卿言是也。 予已悔之, 後當銘念。”


1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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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平安監司李台重上書, 略曰:

本營錢布繁殖, 素稱我國第一, 朝廷以是尤重其選, 向前受任諸臣, 亦皆才猷優如, 用度有節, 多積剩餘, 遂有別備之目。 雖其多少豊約, 人人各殊, 而別備二字, 牢定謄錄, 朝家取以爲用, 有若常貢、正賦載在金石之典者然。 以臣拙計短策, 雖欲竭力效能, 實莫之及, 而區區平日之見, 亦有所守。 前因公行謫行, 往來此地者數矣, 與其時道臣語及此事, 妄以爲, ‘大凡財貨不在於上則在下, 上欲聚之, 則將取於民。 且其名近於藩鎭羨餘之進, 上下俱爲不便, 盍思善處之道?’ 云。 臣莅任以來詳考年年會錄, 以應入之數, 計除應下, 不甚懸殊。 如非換名取殖, 無中生有, 則雖勞心焦慮錙銖不遺, 實無以當其什一。 臣又不能節省儉約, 今過十朔, 常俸之減, 幾過千計, 經費亦因以窘塞。 若使才能有餘, 廉約適中者當之, 則亦豈無撙節貿遷, 容易辦得, 以補國家之需用哉? 此臣之宜去者也。

王世子下例批。


1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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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親臨都目政于熙政堂。 以李最中、洪準海爲校理, 李宜哲、沈鑧爲修撰, 尹得養爲副修撰, 金相度、元仁孫爲正言, 丁錫天爲持平, 南鶴宗、南惠老爲掌令, 尹得徵爲司諫, 李鳳齡爲執義, 徐命臣爲大司成, 尹東度爲大司諫, 趙明履爲大司憲, 吳遂采爲副提學。 吏曹判書洪啓禧、兵曹判書洪象漢之政也。


○前是, 上欲問關東詳定事, 有守令上送之命, 而橫城縣監鄭存謙以差員上來。 上召問曰: “關東詳定法頒行後, 民果便之否乎?” 存謙曰: “近來蔘價日增, 賦歛無節, 民不支堪, 流亡殆盡, 今番新詳定後, 各邑出賦, 隨其邑規而均之, 各樣公用, 一一定數而裁節之, 雖分錢升米, 守令不得擅自加減於其間, 不足之數則朝家劃給各樣錢一萬七千八百五十餘兩, 以防民瘼。 故民皆便之, 惟恐行之不久也。” 上曰: “汝歸語東民曰, ‘吾王將永久遵行, 汝等勿慮也。’” 存謙讀奏詳定笏記, 至第三條, 上曰: “人蔘一兩價, 今以六十兩爲定規, 而此後人蔘若或騰貴, 則將至於百兩之多, 豈不可念耶?” 均堂洪鳳漢曰: “今此詳定加減不得, 此所以爲民除弊也。 蔘價若或騰貴, 則惠廳當從長區劃。 豈可加徵於民乎?” 存謙又言還穀多人民少之弊, 上命廟堂稟處。

臣謹按關東蔘貢, 爲一道之巨弊。 蓋地之産蔘有限, 世之用蔘無節, 則其勢不得不日踊而歲貴。 是故朝家劃給之價, 自六十而至於八十。 然朝家所劃止於八十, 而民間所歛, 則轉加而爲百二十, 又轉加而爲百五六十。 至于上之末年, 關東之民擧皆倒懸, 日訴廟堂, 而廟堂亦末之何袖手而已。 然則上之爲日後騰貴之慮者, 有以見大聖人長遠之謨, 而乃任事之臣, 惟恐其能之不衒, 謂可以永保無弊, 嗚呼! 斗筲之人, 可與爲國也哉?


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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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承文院啓: “皇曆賫咨官持來禮部咨文二道, 而其一卽瀋陽問安使行時奏文、方物領受知會事也, 其一卽使臣賞賜事也。 雖是事過後追咨, 而旣到之後, 不可無答, 請令別撰回咨, 正書安寶, 別定禁軍騎撥, 送付于謝恩使所到處。” 允之。


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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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正言元仁孫上書, 略曰:

自近年以來, 人心日溺, 世道日汚, 變怪百出, 國法棼紊, 噫亦寒心。 今番秋曹更査, 條理明白, 頓異初査, 日月赫臨, 無物不燭, 怳惚情狀, 焉敢逃遁? 然而相門主婚之人, 遽入犴狴, 終焉瘦死, 則爲捕將者, 安得無罪? 彼捕將雖武弁白首, 七旬致位宰列, 特敎之下, 其所緘對, 顧瞻窘遁, 全無白直告君之義, 固已可駭, 而詗察亮濟, 靡遑他事云者, 尤不成說。 夫詗察不過指揮校卒輩而已, 非躬親擧行, 則遲遲數旬, 豈無暫時盤問之隙, 而不問不放, 故爲牢囚俾至自斃, 無乃有不自由者? 而如許捕將, 將焉用哉? 臣謂前捕將鄭纉述宜削黜。 且治盜之法, 莫懈於近日, 藉盜之弊, 莫慘於近日, 睢盱捕校, 視如閻羅鬼卒, 哀哀無辜, 將無所措手足矣。 國家設捕廳, 豈亶使然? 此弊不可不嚴杜也。 妖孽、嬖畜, 貨賄日湊等說, 旣登堂書, 大僚以李禮輔姓名提達筵席, 而渠敢揚揚於衣冠之列, 可謂國有法乎? 其憑怙奸騙, 騩惡萬狀, 怨毒憤笑, 喧如鼎沸, 難防之口, 可掬之指, 不可掩遏。 噫嘻! 儒臣遠涉鯨波, 蟣蝨禮輔尙逭王章, 亂風壞綱孰甚於此? 臣謂亟命島配斷不可已也。 木川火藥之失, 何等驚慮? 每思戊申潭陽事, 不覺澟然。 刻期譏捕嚴有朝令, 側聞數朔, 尙今寥寥, 愆期稽緩, 宜有警責。 臣謂當該帥臣、營將幷施譴削, 更飭本道, 趁卽詗捕也。

書入, 王世子令承旨讀之。 問曰; “亮濟誰也?” 對曰: “亮濟, 向年鞫囚李亮濟, 而鄭纉述緘辭, 謂以譏捕亮濟, 未遑究問高大成也。” 王世子以意在傾軋大臣, 給其章, 遞仁孫職, 後令削職。


○敎曰: “明年卽光廟卽阼之年。 以予衰耗, 何待其秋? 二月展謁光陵, 本陵竪石, 先爲擧行。”


○敎曰: “噫! 予之昨年, 昔之庚子, 明年卽昔之乙酉, 歲律今暮, 此心一倍。 歲首太廟展謁, 當以乙酉日爲之, 元良亦隨駕。”


○上御璿源殿齋室, 下勸農綸音, 略曰:

噫! 列祖曁我聖考, 畀元元於否德, 若不顧恤, 寔負陟降, 今於暮年, 豈忍爲此? 特坐眞殿齋室, 勸農諸道, 咨! 道臣、留守、守令體予意, 堤堰之政、儲穀之道, 其各惕念。 吁嗟! 元良, 亦宜欽遵。


○敎曰: “八道漁箭、鹽盆, 皆屬於均廳者, 蓋出爲民之意, 而今聞諸宮家各衙門、士夫家, 復有私買箭盆之弊云。 若此不已, 海夫何以支堪? 一幷嚴禁。”


○上以軍門郞廳之不嚴體例, 非尊將幕之意, 命文、蔭、武竝以從事官啓下, 俾爲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