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春正月
편집1月 1日
편집임금이 망궐례를 행하고, 왕세자와 신하들의 하례를 받았다.
편집○乙卯朔/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行望闕禮, 御勤政殿受王世子賀, 仍受群臣賀, 倭人、野人亦參。 議政府進表裏鞍馬, 諸道進箋及方物, 文武群臣仍以朝服, 行中宮賀禮。
동궁에서 하례 받는 예식을 정지하다
편집○東宮停受賀。
임금이 근정전에서 회례연을 베풀었는데, 처음으로 아악을 사용하다
편집○上御勤政殿, 設會禮宴如儀, 始用雅樂。 初, 高麗睿宗時, 宋徽宗賜祭樂鍾磬各一架、琴瑟笙竽和簫管等器各二部, 制造精緻。 紅賊之亂, 人不能守, 賴有老樂工, 將鍾磬二器, 投池中得存。 逮至皇明, 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 皆賜鍾磬, 然制造甚粗, 聲亦不美, 可貴者唯宋朝所賜之器耳。 我國祭樂, 八音未備, 工人只學奉常舊藏十二管譜, 而不知音律之爲何事也。 每當祭時, 磬用瓦磬, 鍾亦雜懸, 不具其數, 猥褻妄作, 習以爲常。 乙巳秋, 秬黍生於海州, 丙午春, 磬石産於南陽, 上慨然有革舊更新之志, 乃命朴堧造編磬。 但我國本無協音之器, 堧取海州秬黍, 積其分寸, 依古說制黃鍾一管吹之, 其聲差高於中國鍾磬黃鍾之音及唐樂觱篥合字聲, 故因考前賢之議曰: “地有肥磽, 黍有大小, 聲音高下, 代各不同。” 陳暘亦云: “不如多截竹候氣之爲正。” 然我國地偏東域, 其與中土風氣頓殊, 候氣求律, 料應無驗, 乃因海州秬黍之形, 用蠟燃成次大之粒, 積分成管, 其形與我國丹黍之小者正同。 卽以一粒爲一分, 累十粒爲寸法, 以九寸爲黃鍾之長, 乃九十分也。 添一寸爲黃鍾尺也。 圓經取三分四釐六毫之法, 乃擇海竹之堅厚躰大者, 攅透孔穴, 正得圓經之分, 較量管長, 正得寸法。 却將蠟造黍粒千二百箇, 入於管中, 固無盈縮, 吹之, 與中國鍾磬黃鍾聲及唐樂觱篥合字聲相協。 因以此管三分損益, 以成十二律管吹之, 聲乃諧協。 此器一成, 祭樂八音之器, 聲音有據, 閱一月而新磬二架成。 及進, 知申事鄭欽之等問堧曰: “形制聲音, 何所取法?” 堧曰: “形制則一依中朝所賜編磬, 聲音則臣自制十二律管, 協而成之。” 諸代言誚堧曰: “捨中國之音, 自制律管可乎?” 皆以爲誕妄。 堧具書以啓曰:
今造編磬, 形制則一依中國, 聲音則中國之磬大呂刻標者, 其聲反出於大蔟, 蕤賓刻標者, 其聲反高於林鍾, 夷則同於南呂, 應鍾下於無射。 當高者反下, 當下者反高, 恐非一代制作之器。 若依此而制, 則決無諧協之理, 故謹依中國黃鍾之聲, 以制黃鍾之管, 因而損益, 以成十二律管, 吹以協律, 據此而製。
命入中國磬一架、新磬二架、簫管方響等器, 竝新製律管協之。 上曰: “中國之磬, 果不諧協, 今造之磬, 似爲得正。 磬石之得, 已爲一幸, 今聽聲音, 亦甚淸美, 制律較音, 出於不意, 予甚喜之。 但夷則一枚, 其聲差高, 何哉?” 堧卽審視而啓曰: “限墨尙在。 未盡磨也。” 退而磨之, 墨盡而聲乃正。 磬成之後, 命堧專掌制樂之任, 自丙午秋至戊申夏, 攻南陽之石, 宗廟永寧殿編磬及諸祀通用編磬、登歌編磬特磬成, 共五百二十八枚。 上又命堧曰: “予欲創制朝會雅樂, 立法創制, 自古爲難, 君所欲爲, 臣或沮之; 臣所欲爲, 君或不聽, 雖上下皆欲, 而時運不利。 今也我志先定, 國家無事, 宜盡心成之。” 於是又造朝會樂磬於南陽, 鑄朝祭樂鍾於漢江, 令堧董役, 又以大護軍南汲貳其事。 至是, 始用軒架雅樂及舞童之伎, 不用女樂, 隣國使客之宴, 亦不用女樂云。
중궁이 내전에서 잔치를 베풀다
편집○中宮設宴于內。
1月 2日
편집양녕 대군을 궐내에서 전에 있던 곳으로 돌려보내라는 사간원의 상소문
편집○丙辰/司諫院上疏曰:
讓寧大君褆狂惑不義, 得罪君父, 見絶宗社。 太宗放黜于外, 仍命曰: “自予千歲之後, 不得往來于京。” 遺訓至嚴, 今乃召見, 留宿闕內。 昔大舜雖以友愛, 源源待象, 豈有信宿宮禁如今日乎? 伏望斷一時友愛之情, 念太宗萬年之計, 命還舊居, 勿復召見。
不允。
임금이 경회루 아래에서 왕세자와 세 대군에게 과녁을 쏘게 하다
편집○上御慶會樓下, 令王世子三大君射侯。
1月 3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巳/御經筵。
1月 4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좌우에게 올량합을 은의로써 대하겠다고 하다
편집○戊午/受常參, 視事。 上謂左右曰: “向者兀良哈寇我北邊, 其時不興問罪之師, 今又竊發, 虜掠人物。 此類近在我境, 行兵問罪, 固爲不難, 然姑忍之, 待以恩義。”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황희 등이 새로 편찬한 《경제속육전》을 올리니, 주자소에서 인쇄하기를 명하다
편집○詳定所都提調黃喜等, 進新撰《經濟續六典》。 其箋曰:
竊聞古昔帝王之治天下國家也, 莫不有成書以記當時典章法度, 以爲一代之制。 二典三謨, 唐、虞之法也; 《周官》、《周禮》, 成周之法也。 恭惟太祖康獻大王聖德應運, 化家爲國。 相臣趙浚等, 裒集敎條, 目曰《經濟六典》, 刊板流行, 與民共守。 太宗恭定大王時, 政丞河崙等, 乃撰《續典》, 及我主上殿下嗣位, 議政李稷等繼河崙所撰, 刪述舊文以進。 旣加淸讌之覽, 以爲猶有未盡, 爰命臣等, 更加搜討。 將河崙、李稷等書及二書所不載令甲條件, 詳加採擇, 去其重複, 芟其繁蕪, 其去取一受睿裁, 會稡成書, 爲正典六卷。 又擇其一時所用非經久之法, 別爲謄錄六卷, 繕寫投進。 伏望頒諸中外, 使子孫萬世有所持守, 實社稷宗廟無疆之休。
上命鑄字所印之。
병조에서 수전품관에게 문빙을 마음대로 주는 수령을 논죄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六典》內守田品官, 專爲居京城衛王室, 其願居外方者, 還收科田, 其老病願以子壻弟姪代者聽, 京外相推規避者, 收田科罪。 今多詐病, 而所在守令濫給文憑, 有乖於法。 今後告暇歸鄕得病人外, 濫給文憑者, 所在守令論罪。” 從之。
1月 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未/受常參, 輪對, 御經筵。
이조에서 율학청을 별도로 형조 곁에 두라고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律學廳在刑曹之內, 出入不便。 請別置於刑曹之傍, 以刑曹考律司郞廳一人, 兼差別坐, 與提擧以下常仕。 率律科出身者, 講習律文, 令提調糾其勤慢。” 從之。
1月 6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庚申/御經筵。
예조에 종묘 대향에 배제하는 종실의 자리 설비와 차례에 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宗廟大享陪祭宗室, 設位於享官之南, (昨)〔昭〕穆異位, 以齒爲序。
예조에서 산선 등의 사용에 대하여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凡救食及拜陵擧哀、臨喪服素服時, 用靑繖扇; 因國喪以喪服見使臣行禮時, 用素繖扇。 若日食在望闕之日, 除三舞蹈, 樂部陳而不作。” 從之。
강계 절제사 이각이 사조하니 활과 화살을 하사하다
편집○江界節制使李恪辭, 引見曰: “江界境連野人, 往盡乃心。” 仍賜弓矢。
1月 7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酉/御經筵。
유사눌 박연 김자지 등에게 회례 아악을 새로 이룩한 공을 상주다
편집○賜同知中樞院事柳思訥、上護軍朴堧鞍馬, 前判書金自知、前判事南汲馬, 典樂工人等米布有差。 別坐及官員等陞資, 錄事給別到, 以賞新成會禮雅樂之功。
예조 판서 신상이 온천에 거둥할 때 각사를 나누어 대가를 따르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判書申商啓: “今幸溫井, 非講武之例, 除不緊各司外, 請分司隨駕。” 上不允。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殿下累日在外, 大臣留都不從, 豈爲臣之禮乎? 申商之言甚是, 宜令六曹堂上各一隨駕。” 從之。
연원도 역승을 혁파하여 연원·가흥·인산·감원 등 네 역을 찰방도에 옮겨 붙이다
편집○革連原道驛丞, 以連原、可興、仁山、坎原四驛, 移屬察訪道。 因忠淸道監司之報也。
상호군 박연이 종묘악 및 조회악과 융안지악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上護軍朴堧啓: “前此宗廟及朝會樂、殿下陞降出入《隆安之樂》, 竝用八句黃鍾。 今朝會樂, 旣改用六句黃鍾, 宗廟樂亦當改用六句。 且宗廟祼鬯奠幣初獻等樂, 皆頌功德, 登歌作於堂上, 文舞作於堂下, 獨亞終獻軒架, 只作昭武之舞而無歌詞, 宜依朝會樂, 製武舞歌詞, 竝設琴瑟歌工。 迎神之樂, 亦有文舞而無歌詞, 竝製歌詞。” 下禮曹。
1月 8日
편집평안도 도절제사가 이만주가 피로되었던 사람을 본처로 보내왔음을 치보하다
편집○壬戌/平安道都節制使馳報: “建州衛指揮李滿住送還被擄人曰: ‘於宣德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有暖禿指揮吒納奴差人來報: 「忽剌溫野人將領一百五十餘人馬, 搶虜經過暖禿地面。」 滿住聽此, 將領本衛人馬三百餘名, 星夜前去, 遇天使張都督、猛哥帖木兒, 追至守定山口圍住, 盡行奪下男婦大小六十四口,’ 差官送去本處, 江界交付。”
1月 9日
편집평안도 감사가 여연·강계에서의 싸움에서 전사한 사람이 48명이라고 아뢰다
편집○癸亥/平安道監司啓: “閭延、江界戰亡被擄人七十五, 戰亡人四十八。”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 “前日卿等議云: ‘宜待洪師錫還, 送人于李滿住。’ 予姑停之。 今觀監司所啓推覈文案, 滿住所爲無疑, 雖不待師錫之還, 遣人問之何如?” 沈道源等議曰: “何待師錫還, 然後決其可否? 今觀鞫案, 實爲痛心, 宜於此時發遣。” 黃喜等議曰: “文案詳悉, 師錫之言, 必不過此。 然其還當在近日, 擇可遣人, 待師錫還後, 發遣爲便。” 從喜等議。
1月 10日
편집예조에서 신령 사람 이자원의 효심이 순지하오니 포상을 더하고 서용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甲子/禮曹啓: “新寧人李資元連喪父母, 負土營墳, 廬墓終制, 孝心純至, 宜加褒賞敍用勵後。” 從之。
예조에서 조복을 만드는데 공비가 많이 드니, 통례문이 매년 점검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朝服製造, 工費甚鉅, 各司官吏不用心藏守, 或有汚破遺失者。 今後通禮門, 每年點檢, 遺失者懲之, 汚破者罪其該吏。” 從之。
1月 11日
편집상호군 홍사석이 김경·박초·문귀에게 죄를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乙丑/上護軍洪師錫回自閭延, 至龍泉站患疾, 令人馳啓曰: “閭延節制使金敬、江界節制使朴礎等, 非徒不能禦敵, 把截木柵, 竝皆頹圯, 令敵窺伺, 一朝突入, 以致禍患, 誠爲不當。 都節制使文貴, 亦不巡行糾察, 請下攸司治罪。” 召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 使知申事安崇善、左代言金宗瑞議事: 其一曰: “金敬、朴礎之罪, 不必更言, 文貴專任一道, 自赴任後, 把截木柵, 一不巡察, 以致今日之患。 幷拿來治罪何如?” 黃喜、孟思誠、權軫、安純、趙末生、李孟畇、鄭欽之、趙啓生、崔士康、沈道源、申檣、許誠、柳孟聞、李兢等議曰: “宜竝拿來推覈。” 許稠獨曰: “文貴雖有罪, 寧邊、江界兩處之將, 不可一時遞代, 待新都節制使赴任後拿來, 猶未晩也。” 其一曰: “前日卿等議云: ‘婆猪江野人所爲, 佯若不知, 姑置勿論。’ 予亦以爲然, 今更思之, 野人近在我境, 無故犯邊, 殺虜人民, 國家坐視, 恝然不顧, 以啓後來屢侵之患可乎? 卿等之論, 雖合於守靜之道, 豈可以中國待夷狄之道, 待此輩乎? 若窮兵黷武, 深入其境, 非予本心。 欲整飭戎兵, 陳師示武, 彼若盡還所虜, 誠心歸順, 則不必致討, 其各熟議以啓。” 黃喜等議曰: “臣等亦痛心, 宜當訓卒鍊兵, 以示威武。” 許稠獨曰: “以如朴礎、金敬等輩, 俾守邊圉, 失誤機會, 誠國家用人之失也。 況此野人, 種類繁多, 今雖往征, 後必爲我國累世之患, 其害甚大。 臣心以爲姑置勿論, 自固封疆, 侵陵則禦之, 投降則許之爲便。” 其一曰: “代文貴任寧邊者誰可?” 黃喜薦崔閏德、河敬復、李順蒙等, 河敬復薦崔閏德、李順蒙, 餘皆薦崔閏德。 崇善啓曰: “順蒙雖云狂悖, 己亥東征, 身先士卒, 討賊有功, 宜以順蒙爲都節制使, 戶曹參議金孝誠爲都鎭撫。” 上曰: “予意亦然。 然大臣之望, 在於閏德。” 乃以閏德代貴, 孝誠爲都鎭撫。
병조에서 함길도 경원 영북진에 부방하는 군사의 수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咸吉道慶源ㆍ寧北鎭赴防北靑、端川、吉州等各官之軍, 凡一千九百六十九名。 勿論緊不緊, 每朔一百輪次赴防, 極寒盛暑, 踰越大嶺, 一年再行, 罷弊尤甚。 乞依前例, 緊朔則百名, 不緊朔則五十名, 如有賊變, 量宜加定, 以恤軍士。” 從之。
여연에서 전사한 군사들에게 미두를 하사하고 복호하게 하다
편집○賜閭延戰亡軍士米豆, 復其戶。
1月 12日
편집봄 제사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丙寅/親傳春享香祝。
병조에 상항의 교지를 거행치 아니하는 수령·수군 첨절제사 등을 고찰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
各道水陸諸軍, 隨其多少, 擇定摠牌, 每於二月十月, 鍊習武藝。 監司不用心考察、守令不用心擧行者, 以敎旨不從論罪, 已曾立法, 各官守令, 專不用心擧行, 因此武藝虛疎, 有違備患之意。 自今一依上項敎旨, 竝習片箭, 如不用心擧行守令、水軍僉節制使等及不用心考察監司節制使等, 申明考察。
從崔閏德啓也。
의금부 조서강을 강계·여연에 보내어 패전의 상황을 다시 국문하게 하다
편집○遣義禁府鎭撫趙瑞康于江界、閭延, 更鞫敗績之狀。
안숭선이 온정의 행궁 및 공돈의 일을 살피어 민폐를 없앨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啓: “溫井行宮及供頓諸事已備, 然其間不無有弊之事, 請遣人審視, 如有過者, 裁損以除民弊。” 從之, 仍敎曰: “三四月正當耕種之時, 晝停宿所, 須擇閑廣之地, 勿侵田畝。”
1月 13日
편집황희·맹사성 등을 불러 여연·강계 인민들의 구휼 방법을 의논하다
편집○丁卯/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權軫、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安純議事。 其一曰: “閭延、江界被掠人民, 雖免死亡, 流離失所, 蕩盡家産, 予甚軫慮。 救恤之術, 同議以啓。” 喜等議曰: “上敎至當, 往年還上、今年租稅, 竝皆蠲免, 且限三年復戶。 其無父母小兒, 官給衣食, 付諸族人恤養。 若無族人, 則令隣里有恒産者恤養。” 其一曰: “差朝官點諸道兵, 曾已立法, 近因年(險)〔儉〕, 每停差遣。 因此各官軍器, 極爲虛疎, 東西兩界, 防禦最緊, 尤爲不可。 予欲當春秋兩等, 於平安、咸吉兩道, 別遣朝官, 檢察烟臺、木柵、城子、軍器、馬匹, 則必不至於虛疎矣。 且前日卿等議云: ‘閭延、江界, 地險難置烟臺。’ 予聞洪師錫所言, 而更思之, 置于江北, 則誠難矣, 隨宜置于境內江邊, 候望可也。 若木密山疊, 未得相望, 則當於高峯, 伐木而置何如?” 喜等議曰: “平安、咸吉道, 差人點考軍器, 似爲便益, 但兩道本無箭竹, 且因凶歉, 軍器未得精鍊。 以各官所産箭竹分賜, 從而檢其脩補, 則軍器必不虛疎。 至若烟臺則宜於境內江邊, 隨地宜而置之。” 上皆從之, 仍令軍器監造箭, 又使咸興、吉州、平壤、寧邊竝造弓箭槍環刀, 分送于沿邊各官。
병조에서 경상도 곤남·신성의 적대 크기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慶尙道昆南新城敵臺, 前面過廣, 左右過狹, 不宜守禦, 然此已造, 不可改也。 今後前面十五尺, 左右各二十尺, 以爲定制。 且每一百五十步, 置一敵臺, 則功力省, 而可以禦敵。” 從之。
1月 14日
편집사정전에서 평안도 절제사 최윤덕과 도진무 김효성을 전별하다
편집○戊辰/御思政殿, 餞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都鎭撫金孝誠, 王世子及大君諸君侍宴。
상정소에서 아버지와 더불어 같이 예를 행할 때는 뒷줄에 서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詳定所啓: “宗親與敎官行禮時, 自元尹至副正尹一行, 而副正尹有康, 則其父正尹昇一行序立, 未便, 與父一時行禮, 則宜立後行。” 從之。
1月 15日
편집올량합의 동정을 살필 것과 화포를 시험할 것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己巳/受常參, 視事。 上曰: “咸吉道報: ‘童猛歌帖木兒, 從張天使赴京, 忽遇忽剌溫兀狄哈寇閭延, 掠人馬而歸, 猛歌帖木兒, 告天使欲盡殺之, 天使曰: 「不可。 若盡殺則朝廷使臣往來奴兒干之時, 不無含恨生變之虞, 只令還其被擄人物可矣。」 乃取男婦六十四名還送。’ 觀此則與平安道馳書無異, 無奈猛歌帖木兒相應作賊, 紿天使以謂忽剌溫乎? 彼兀良哈同謀情迹, 令咸吉道都節制使, 密候以啓可也。 且滿住處, 問其情迹何如?”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 “國家似若不知, 而令邊將以其私問之爲便。” 上曰: “予意亦然。” 上又曰: “火砲之法, 我國非不精熟, 然一不利用。 予意以謂載火砲于馬, 一人乘之, 放火之人, 亦乘馬入戰場, 下馬以放, 則可以善用矣。” 領議政黃喜啓曰: “火砲可用於守城, 不宜於曠野, 然依此試之爲便。” 上又曰: “江界等處之民, 越耕何如?” 喜曰: “江外固非我土, 況今與彼有隙, 豈宜聽民越耕於江外乎(乎)!”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今一鷹進獻, 監察亦從之, 監察似乎輕矣。” 上曰: “一鷹雖微, 進獻爲大, 何計其監察之輕重乎?” 稠曰: “非獨監進鷹子, 以檢察和賣, 故臣出此言。”
예조에서 본국의 동전을 왜상에게 파는 자와 고하는 자의 상벌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自今將本國銅錢, 賣與商倭者, 依盤詰奸細律處斬; 知情不告者, 與同罪; 不能糾察當該官吏, 依失於盤詰律杖一百; 有能捕告者, 官給緜布五十匹。” 從之。
형조에서 아문의 인신을 위조한 자를 《대명률》과 《당율》에 의해 감등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凡僞造諸衙門印信者, 或印文未成, 或大小懸別, 依《大明律》、唐律, 減等科罪。” 從之。
1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午/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의정부·육조 판서·정초 등을 불러 목책·진무소·신문고 등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判書、三軍都鎭撫、藝文大提學鄭招等議事: 其一: “咸吉道寧北新設木柵, 姑待後年築石城。 慶源木柵, 年久頹落, 令今春始築何如?” 孟思誠等議: “上敎允當。” 其一: “在太宗朝, 黃儼受命, 賜宴本國。 儼行酒於太宗而已, 餘不行酒, 太宗請之, 然後乃行酒。 是則中朝賜酒之法, 只行於爲客而已。 今尹鳳又曰: ‘賜酒本國之人, 持賜酒者立授, 飮者跪受, 禮也。’ 以此觀之, 則中朝亦有行酒他人之禮。 予於使臣慰宴時及宣慰使行酒節次, 賜酒者立授, 飮者跪受, 何如?” 僉議皆可。 上曰: “賜酒者立授, 飮者俛伏受酒, 而立請於使臣, 退跪而飮。” 其一: “鎭撫所, 自祖宗朝不屬兵曹, 別無其弊。 今欲屬兵曹, 議論紛紜, 予未斷之, 然不欲改祖宗之制如何?” 衆議不同, 上曰: “勿屬兵曹, 凡號令之出, 兵曹承傳, 移文鎭撫所。” 其一: “司憲府啓: ‘近來擊鼓者, 不及政治得失、民生休戚, 唯訴自己之事, 且非冤抑而誣告者、妄告者、越訴者, 竝置勿論。 故頑惡之徒, 稍有不嫌, 則面罵官吏曰: 「吾當擊鼓。」 常與長上之人爭鬪, 不勝則便罵云: 「吾當擊鼓。」 由此民慢其官, 下陵其上, 其弊甚大。 又其間或正決, 而妄稱誤決, 或未決, 而妄稱已決, 或越訴擊鼓者有之, 或猥細鄙陋之事, 亦或申訴者有之。 曚曨申聞, 煩瀆宸聰, 非獨有乖於大體, 因此獄訟繁滋, 風俗渝薄, 不可不慮。 稽之律文, 辨明冤枉條云: 「凡監察御史辨明冤枉, 須要開具所枉事迹, 實封奏聞, 委官追問得實, 被誣之人, 依律改正, 罪坐元告、元問官吏。 若事無冤枉, 曚曨辨明者, 杖一百徒三年。 若所誣罪重者, 以故出入人罪論。 所辨之人知情與同罪, 不知者不坐。」 非冤枉而亂雜申呈, 是非明白者, 依上項律及申訴不實條, 隨事輕重科罪, 以懲奸詐。’ 何如?” 衆議曰: “申訴不實之律, 甚當。” 黃喜議曰: “關係死生迫切之事, 只許擊鼓, 其餘小事及奴婢爭訟, 決折官吏遞代後, 呈司憲府, 移送主掌官改正。 蓋用刑止訟, 如猛藥治病, 恐有難追之悔。” 上曰: “宜仍舊, 只論以申訴不實之律。” 其一: “奴婢誤決之訴, 必待官吏遞代。 予心以謂奴婢多者, 則一二口之決不決, 不必冤抑, 若只有一二者, 則一口之爭, 如割心焉, 若待官吏之遞, 則或有相避繼出, 因此淹延, 至于累年者多矣。 其冤抑之未伸, 可勝言哉? 且祖宗之時, 再設辨正都監, 奴婢決訟, 尤致意焉, 今當處之如何?” 僉曰: “祖宗之時, 因前朝之季, 爭訟者甚多, 肆設都監以辨之, 今則奴婢爭訟, 不如昔時, 宜當如舊。” 從之。 其一: “閫外之事, 將軍制之。 今崔閏德平安之行, 不可以閫外論之, 然新造木柵、抄定軍人、進退士卒等事, 量宜施行後啓達何如?” 許稠等議曰: “今旣承命而往, 修築木柵及進退軍卒, 臨機施行後啓聞。” 黃喜等議曰: “役民非小事, 當與監司議啓取旨後施行, 其中及期之事, 則臨機施行後啓聞, 似爲便益。” 上曰: “新造木柵、軍人抄出、軍士進退, 聽都節制使指揮施行後啓達。” 其一: “如有事變, 於閭延、江界等處赴防時, 熙川以南番滿軍卒乏糧, 則所在守令, 承都節制使移文, 量宜給之, 傳報何如?” 僉曰: “上敎至當。” 其一: “彼人若至閭延、江界等官, 則所饋酒肉醢醬、所贈布席, 量宜預送何如?” 衆議曰: “以難繼之物, 應無窮之欲, 而終不繼焉, 則非徒無益, 反以生怨, 饋餉贈物, 一依前例。” 黃喜、孟思誠議曰: “稍加前例, 優給爲便。” 上從喜等議。 其一: “崔閏德、金孝誠, 如或分道行軍, 則不可無腹心之人, 金孝誠軍士, 當送十人乎? 五人乎?” 衆議不同, 上曰: “差送五人。”
박호문의 직첩을 도로 주다
편집○還給朴好問職牒。
임금이 세 의정 및 허조·안순 등과 임상양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上密議三議政及許稠、安純等曰: “崔閏德請率林尙陽而行。 尙陽得罪太宗, 然當大事, 用之何如?” 黃喜等曰: “在先君之朝, 犯不忠之罪, 不可輕赦。 且尙陽年老, 不宜用於武事也。” 上從之。 又議曰: “李迹欲救金訓廢爲庶人, 謀復立朝, 因宮人欲進奴婢於太宗殿, 太宗曰: ‘迹爲識理儒者, 尙且如此, 在今時依宮人進奴婢, 其心行可知。’ 尙陽之得罪, 全由迹之不肖致然也, 卿等知之。” 黃喜等曰: “迹素有如此心行。”
병조에서 시정 군사를 장부에 기록해 두고 시정을 마치면 군역에 매길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父母侍丁軍士, 若不置簿, 則後日無由推擧, 軍額將減。 乞令所居官明白置簿, 侍丁畢後, 隨卽差役。” 從之。
예조에서 왜인이 소식을 알리기 위해 오면 요를 주고, 양식을 주라고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倭人非因興利, 專爲報聲息而來, 則依他例散料, 仍給過海糧。” 從之。
대마주 육랑 차랑이 종사랑과 더불어 본국의 회례사를 호송하고 치서하여 보고하다
편집○對馬州六郞次郞與宗四郞, 修船護送本國回禮使, 馳書報告, 上令禮曹修書回答, 仍各賜米豆共六十石。
1月 1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辛未/受常參, 輪對。
상정소에서 진무소를 병조에 붙여서 제명을 받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詳定所啓: “謹按周制, 衛王左右者, 虎賁氏師氏之屬, 而大司馬制其命。 漢未央宮、建章宮, 兵衛尉掌之, 城門兵, 都尉領之, 而大司馬司其出入。 唐初禁軍十六衛, 折衝果毅上將軍大將軍統之, 而兵部實號令之, 宋侍衛親兵, 殿前司三班摠之, 而樞密院實進退之。 是則歷代兵制, 無有專摠禁兵, 而上無維制之者。 本朝鎭撫所, 職掌兵柄, 若無稟制之處, 非所謂兵權散主也。 今之鎭撫所, 卽周之虎賁ㆍ師氏、漢之未央ㆍ建章兩宮尉、唐十六尉上大將軍、宋殿前司也。 今之兵曹, 卽周、漢之大司馬; 唐之兵部, 宋之樞密院也。 今鎭撫所屬於兵曹, 受其制命, 合於歷代兵權不專之義, 伏惟上裁。” 令禮曹同政府諸曹議之, 僉議請從詳定所之議。
1月 18日
편집임금이 이만주·임합라·심타납노 등을 힐책할 말을 아뢰라고 하다
편집○壬申/視事。 上謂左右曰: “閭延被虜人未還者尙多, 馬牛則專未還。 欲令崔閏德, 送人于李滿住、林哈剌、沈吒納奴詰之, 其與閏德議其詰辭以啓。”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閏德率禁兵五十名, 赴寧邊府, 臣以爲卽今往討, 則猶可也, 若送人徐察賊之眞僞, 然後往伐之, 則隨後繼發爲便。 西北一方, 地本瘠薄, 加以使臣往來, 凋殘甚矣。 今已聚本道兵馬于閭延、江界等處, 又率五十軍官而去, 則軍糧馬料, 恐皆乏絶。 且滿住以爲: ‘前日侵掠, 乃忽剌溫所爲。’ 今未知賊之爲誰, 姑遣人厚待, 審知其賊, 然後往伐之可也。” 上曰: “予熟思以處之。 閏德多率軍官, 雖不能無弊, 然到寧邊, 練習武才, 不戰而還, 固亦有益。” 稠又啓曰: “滿住等所居山川險阻, 所謂伐十木見一星也。 且野人驍勇奸狡, 若往伐則登山, 旋師則復來狗盜, 邊釁從此不絶, 徒勞我師耳。 臣謂邊圉城柵, 不能完固, 使賊窺覘, 爲其所奪, 不若愼固城柵, 以嚴防禦之爲便也。 臣中夜反覆思之, 上心大事已定, 臣狐疑之言, 仰瀆天聰, 知其不可, 然內有此心, 而不以上達, 則是內外二致, 涕泣請止。” 上曰: “今擧大兵, 掃蕩無遺, 非予本心, 但賊來侵掠而去, 我乃安受其辱, 一不往問, 則彼必輕我, 每來侵之。 遣人于其處, 審知賊黨, 擧兵往伐, 雖不能取勝, 猶足示威而襲服賊心, 是爲良策。”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 “嘗思昔日倭賊來侵之事, 今此野人之害, 特其小耳。 國有外患, 然後警心恐懼, 以備不虞, 永享太平, 若無外患, 狃於安寧, 則甚不可也。” 上曰: “卿言然矣。” 上又曰: “滿住、吒納奴等, 待以東北面野人接待之例何如?” 商對曰: “往者滿住管下人到江界, 願入朝我國, 却而不納。 今若復來索糧, 兵馬使隨宜給之, 仍與言曰: ‘此乃防禦之所, 固無儲粟, 以軍糧給之。’ 此乃上策也。 若一接之, 則往來不絶, 營求無厭, 雖厚蒙國恩, 小有嫌隙, 則叛之, 況西北凋殘之道乎?” 上然之。 上又曰: “錢幣之法, 歷代行之, 然錢不自行, 必因時權法, 而後興行。 今也錢幣至貴, 贖罪者有願以布代納者。 若增其錢價而優納之, 則人知錢價之重, 而錢自興用矣。” 戶曹判書安純曰: “上敎至當, 但恨錢之漸少。” 上曰: “予聞或有銷鎔鑄器者, 或有賣與倭人者, 卿言然矣。” 申商曰: “臣嘗入中國, 歷觀豐閏、玉田兩縣, 雖是小邑, 皆有市肆, 四境人民, 聚之如林, 以其所有, 易其所無, 行旅之人, 路塞難行。 以此觀之, 中國雖小縣, 皆有市也。 今我國京都有市, 各道州郡皆無市, 雖有錢幣(幣)者, 不得市焉, 反以錢爲無用之物, 民不興用。 依中國之制, 外方郡縣, 皆開市, 則錢自興矣。” 上曰: “若開市於外方, 則恐其遊手者衆也。 然我國生齒繁而田土少, 人乏可耕之地。 以此言之, 雖開市, 似爲無害。”
안숭선에게 이만주·심타납노·임합라 등을 힐문할 방법을 의논하도록 명하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 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三軍都鎭撫曰: “李滿住、沈吒納奴、林哈剌處, 遣人當幾度? 詰問當何辭?” 衆議曰: “以都節制使之言, 先送人於李滿住, 說云: ‘忽剌溫所掠本國之人, 奪而送之, 爲可喜也, 但未還者多, 而牛馬則全未還, 宜速盡還。’ 回還之時, 歷入沈吒納奴、林哈剌處言曰: ‘送還本國之人, 玆用深喜。’ 且問: ‘忽剌溫野人出來時, 何不通諭?’ 仍觀其事變。” 又議曰: “監司, 一方之主也。 巡行郡縣, 審視城柵, 固其職也。 今平安監司朴葵一不巡察, 閭延等處城柵口子, 至爲虛疎, 使吾民爲賊所虜, 不無罪責。 此時拿來何如?” 僉曰: “金敬、朴礎、文貴等推覈之時, 有司必請竝覈, 姑停拿來, 以待有司之請。”
좌부대언 정분에게 사역원의 상좌 제조를 이조에서 의논해 추천할 것을 이르다
편집○御經筵, 謂左副代言鄭苯曰: “吏文漢語, 國家所重。 往者許令通事等買賣於中國, 利於己者甚多, 故雖一歲再往, 皆不辭避。 今也痛禁貿易, 每當赴京, 監察糾察。 且近日太平館, 買賣禁物, 幷以通事知情而罪之, 因此司譯院生徒皆懶學。 金時遇爲司譯院提調, 嚴加糾察, 使生徒勤業, 時遇旣死, 元閔生有疾, 不能糾察, 予甚軫慮。 吏文習讀, 則李兢專掌其事, 但司譯院無常坐提調, 令吏曹議薦。”
여연·강계의 부방 군사들이 납속을 받아 인근 고을의 군량에 쓰기를 상언하다
편집○閭延、江界赴防軍士二十九人上言: “請納粟所居官, 受於防禦傍近之邑, 以資糧餉。” 上問安純、許稠曰: “處之何如?” 純曰: “穀數不多, 臣未易斷也。” 稠曰: “若從之, 則恐其蜂起也。” 上令政府六曹議之, 僉議曰: “今赴防人數不多, 此特一時權宜之策, 不害於義。” 從之。
상정소에서 효자·순손·절부 등의 정문·서용·복호를 평상사로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詳定所啓: “孝子、順孫、節婦, 旌表門閭, 敍用復戶, 所以勸後也, 當以人道平常之事。 雖云平常之事, 實有他人所不及者也。 若救親於賊, 事出非常, 固當褒異, 至於折骨和藥, 六年居墓, 爲行詭激, 不可爲訓者, 恐不可特異其科也。 其父母生前盡孝奉養, 死後盡禮行喪者, 旌表門閭復戶, 若士人則幷敍用何如?” 乃下禮曹。
예조에서 승도로 도첩이 없는 자는 죄를 다스리고, 환속시켜 차역시킬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僧徒無度牒者, 雖已受職, 依他治罪, 還俗當差。” 從之。
1月 19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癸酉/受常參。
평안도 도절제사 최윤덕·도진무 김효성·경력 최치운 등이 사조하다
편집○平安道都節制使崔潤德、都鎭撫金孝誠、經歷崔致雲等辭, 上引見曰: “禦戎之道, 古無良策, 三代帝王, 來則撫之, 去則不追, 但羈縻之而已。 然無明籍, 未得詳知, 自漢以下, 史策可考。 漢高祖以英明俊逸之資, 勘定天下, 其伐凶奴, 宜若振槁, 然終見危, 僅以身免, 復議和親。 呂太后, 亦女主之英俊也。 冒頓之書, 雖甚無禮, 終不致討, 和親而已。 武帝多事四夷, 天下虛耗。 唐、宋之事, 瞭然明白, 故古人比之蚊蝱, 驅之而已。 古人所以如此者, 國無大小, 蜂蠆有毒, 彼此之間, 無罪之民, 豈無受害乎? 然婆猪江賊異於是。 去壬寅年間, 侵我閭延, 其後爲忽剌溫所迫逐, 失其巢穴, 携其家屬, 乞住江濱, 國家憐之, 許令寄住我國, 卵育之恩, 不爲少矣。 今者負德背恩, 無故入侵, 殺掠平民, 窮兇極惡, 罪不容誅。 若不征討, 後無悔悟, 每年必有如此之事矣。 況今昇平日久, 四境無虞! 孟子云: ‘無敵國外患者, 國恒亡。’ 今日之事, 雖野人所爲, 實天之所以警戒於我者也。 今李滿住、童猛哥、尹內官之書, 皆云: ‘忽剌溫所爲。’ 然詳思之, 則豈無引之者乎? 近林哈剌到閭延言: ‘吾奴婢, 隱匿不出, 後必有患。’ 其言有由然矣。 昔日慶源韓興富之事, 河崙言不可伐, 趙英武言可伐, 太宗從英武之策, 命征之。 後日對馬島之事, 或言可伐, 或言不可伐, 太宗斷以大義, 命將致討, 其事雖不快心, 彼賊等終有恐懼之志。” 閏德對曰: “對馬之事, 百年之備, 今日之事, 僅十年之備。 況同是野人, 稍有東西之別, 李滿住近於遼東, 非猛哥比也。” 上曰: “卿言是矣, 但審知其來賊之實, 則整理軍馬, 晝夜兼行, 攻打一二里, 亦足矣。” 閏德對曰: “古之良將, 豈獨用軍力哉? 亦因時數, 互爲勝敗耳。 今者地氷水溢, 待四五月春水已渴可行也。 若有事機, 則當請勇士二十餘人。” 上曰: “卿所言, 予何不聽? 至於軍士進退, 則聽卿處分。” 仍敎曰: “致雲久在近侍, 卿於(募)〔幕〕府, 與論古事可也。” 閏德對曰: “若有探候賊境之事, 欲竝遣致雲。” 上又命孝誠曰: “爾則軍旅之事, 已知之矣, 戒之戒之。” 賜閏德鞍馬及弓矢, 賜孝誠馬一匹。
이유·최윤덕·이숙묘 등에게 관작·관직 등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瑜爲錦城大君, 崔閏德判中樞院事、領寧邊都護府事, 李叔畝中樞院副使, 李叔畤平安道都觀察使兼平壤府尹, 趙末生咸吉道都觀察使兼咸興府尹, 李恪江界都護府使。 叔畤拜參議未久, 以本道兵興事劇, 非此人莫能當, 超授之。 其妻弟安崇善薦之也。
옛 제도에 의해 기영회를 만들것에 대해 유관이 아뢰다
편집○右議政仍令致仕柳寬啓曰: “唐之白居易、宋之文彦博, 皆與儕輩, 俱有洛中之會。 前朝盛時, 太尉崔讜, 亦爲耆英之會, 每遇佳節, 觴詠自娛, 乃至季世, 踵而繼之者, 設侫佛之席, 稱爲辦供, 誦經禮佛, 至今行之未已, 有累於聖朝文明之化。 乞依古制, 時散一二品中年七十以上若干人, 稱耆英會, 歌詠聖德, 耆臣之至願。”
1月 20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戌/受常參, 御經筵。
임금이 안숭선에게 유관이 글을 올려 기영회를 설치하고자 한다고 말하다
편집○上謂知申事安崇善曰: “柳寬上書, 欲設耆英會, 予甚嘉之。” 崇善啓曰: “今國家無事, 耆耉設會, 歌詠聖德, 宜賜酒果, 以示養老之恩。” 是日, 寬邀(右)〔左〕議政致仕(李龜齡)〔李貴齡〕、領敦寧權弘、前吏曹判書朴信、前判漢城府事許周、知中樞院事(李貞斡)〔李貞幹〕、工曹判書趙啓生, 始設耆英會, 上命右代言權孟孫, 齎宣醞珍羞往慰之。
권진이 영건하여 노적하는 폐단을 없애고 역사를 정파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右議政權軫啓曰: “國家以軍資監營造材木, 移用於他, 故役久未就, 須及今年營建, 以除露積之弊。 且近來公私土木之役頗多, 乞命停罷, 以休民力。” 上曰: “予意亦然, 然不得已興他役矣。” 仍命有司, 暑雨祈寒, 毋得役使。
병조에서 내금위를 재시험하여, 만 55세인 자는 환속을 허락치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初置內禁衛之時, 皆擇狀勇, 以充其選。 其後因遞差而還屬者, 更不試取, 故罷老庸劣者, 冒列禁衛, 無復精鍊之望, 乞依別侍衛例, 竝令更試, 其年滿五十五者, 不許還屬。” 從之。
의금부에서 평안도 관찰사 박규·경력 최효손을 추국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義禁府啓: “平安道都觀察使朴葵、經歷崔孝孫等, 沿邊城堡, 不能檢察修理, 令賊入侵, 請拿來推鞫。” 從之。
1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종언칠이 토산물을 바치고, 소고로가 말 한 필을 바치다
편집○乙亥/御勤政殿受朝。 對馬州宗彦七, 遣人來獻土宜, 兀良哈指揮所古老, 遣人獻馬一匹。
사간원에서 조말생의 파직을 상소하였으나, 윤허하지 아니하다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監司之任, 司殿下耳目於外, 專制一方, 考守令之廉汚, 察民生之休戚, 其任至重, 必公廉正直, 爲人標準, 然後可以稱職。 趙末生前犯貪汚之罪, 欺負聖明, 濁亂士風, 凡有見聞, 莫不鄙之, 近受同知中樞院事。 臣等累疏申請, 未蒙兪允, 不勝痛憤, 今又受咸吉監司之任。 臣等以爲表正而後影直, 正己然後正人, 豈以贓汚之身, 處於監司之任, 正人之不正哉? 爲守令者, 亦知末生所行, 必不敬憚。 伏望亟命罷職, 以重監司之選。
上曰: “咸吉道之民, 近因使臣支待, 困弊極矣。 邇來受監司之任者, 不能救弊, 予甚軫慮。 末生, 太宗近臣, 國家之事, 靡不周知, 玆用差遣。 且臣僚之中, 未有如末生者, 爾等之請, 予不允從。” 獻納李萬幹啓曰: “一縣之吏, 尙且揀選, 況一道標準之人乎? 且臣僚之中, 豈無如末生者哉? 須更選公廉之人, 以委黜陟之權。” 上曰: “予嘉爾等之言, 然須遣末生, 然後可救咸吉之民, 故不允。”
사헌부 지평 양수가 조말생에게 감사의 직을 임명하지 말 것을 청하다
편집○司憲持平楊脩亦來, 請停末生監司之命, 不允。
매달 초하루날 문안드리기를 허락해 줄 것에 관한 전 이조 판서 박신의 상소문
편집○前吏曹判書朴信上言曰:
臣本自寒(徵)〔微〕, 爵秩踰分, 動輒作罪, 罪實重矣。 尙蒙憐憫, 不竄遐方, 不收告身, 特命安置于童城, 童城, 臣父母所曾居之地, 臣之居此, 固所願也。 罪大而得安于此, 無有難苦, 但仰頌聖德, 日祝聖壽者, 十有四年矣。 于時私竊以爲若一月二月三月之中, 一詣金闕, 問安退來, 則心不慼慼, 而無有餘恨矣。 幸不沒齒, 於壬子春, 得被召還, 越楊花渡, 望白岳山, 復入都門, 怳如夢中, 臣之喜躍, 爲如何哉? 上京隨他, 今已累月, 而亦無詣闕問安之例, 臣之慼慼, 復如前日矣。 臣今行年七十有二, 願依領敦寧致仕權弘之例, 許令月朔問安, 臣之至情也。
上曰: “臣子之情則然矣, 何煩月朔而朝?”
예조에서 평안도와 함길도에 승도들이 들어가는 것을 금지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平安、咸吉兩道, 地連他境, 無識僧徒潛隱入歸者, 間或有之。 平安道義州ㆍ朔州ㆍ江界ㆍ閭延ㆍ碧潼ㆍ昌城ㆍ理山ㆍ麟山ㆍ定寧、咸吉道鏡源ㆍ鏡城ㆍ甲山等各官新舊寺社, 竝皆撤破, 刷移僧人於南道各官, 禁其往來, 如有冒禁橫行者, 論以制書有違, 還俗當差。 上項邊郡以南各官寺社, 每一邑只留一所, 餘竝破之, 所居僧人, 酌量定數, 本貫年甲, 明白置簿, 數外無賴僧徒, 不許留接, 他官往來者, 以違令論。 其中自願還俗者, 聽自願; 移居他道者, 依敎給文憑。 若潛歸彼土, 而經過處知而不首者、知情故縱者, 依律論罪, 有能捕告者, 依律充賞。” 從之。
계성군 이내의 첩 유씨 자손에게 공신전을 허락하고, 상전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鷄城君李來嫡妻無子, 妾劉氏有子曰直生。 來遺書, 以劉氏爲嫡, 又有一妾, 系甚微賤, 子曰善生。 善生欲毁父遺書, 而不以爲嫡, 投狀憲府, 爭訟有日, 令議政府諸曹同議, 僉曰: “嫡妾之分, 天下之大義也。 以劉氏爲嫡, 一家之私意也。 況尹氏之去就, 劉氏之竝畜, 人所共知者乎? 安可以一家之私意, 廢天下之大義乎? 然劉氏, 妾中之優者也。 其功臣田, 許於子孫, 科外相傳。”
1月 22日
편집대호군 이상항을 북경에 보내어 해청 1연을 바치게 하다
편집○丙子/遣大護軍李尙恒, 進獻海靑一連于京師。
1月 23日
편집알타리 상천호 동자음파가 시위를 자원하므로, 물품을 하사하고 벼슬을 제수하다
편집○丁丑/斡朶里上千戶童者音波自願侍衛, 命依崔老好乙取之例, 賜物除職。
1月 24日
편집이조에서 병조는 시무가 복잡하니 예차 5명을 더하고, 거관은 예전대로 하라 아뢰다
편집○戊寅/吏曹據兵曹令史等上言啓: “兵曹事務煩劇, 令史實差二十人、預差十五人, 今加預差五人, 去官則仍舊。” 從之。
병조에서 거관하고서도 별군에 속한 자는 20∼40세까지 화포를 익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諸去官而屬別軍者, 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 皆令(隷)〔肄〕習火砲。” 從之。
1月 25日
편집이영·이타·정효문 등에게 관작·관직 등을 제수하다
편집○己卯/以瓔爲和義君, 袉熙寧君, 鄭孝文判安州牧事, 洪汝方全州府尹。 袉有篤疾, 上憐之, 特加科田一百結。
작고한 좌부대언 유상지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故左副代言兪尙智。 其敎書曰:
喉舌之任, 旣情意之兼篤; 哀榮之典, 何存(役)〔沒〕之有殊? 惟爾以純謹之資, 端直之量, 學究經籍, 識達古今之宜; 藝捷文場, 足見詞華之美。 予方志學, 資益良多。 肆當莅政之初, 擢置近臣之列。 引對經筵, 討論道學之源; 考問古典, 參稽歷代之事。 可謂儒林之彦, 而俊秀之才也。 擬將大用, 俾代予言。 謀猷合於施措, 啓沃切於敷奏。 夙夜匪懈, 出納惟寅。 謂至遐齡, 永保予治。 云胡一疾之未愈, 遽聞訃音而興嗟! 玆命禮官, 伻奠一酌。 於戲! 良臣已逝, 蓋忠義之難忘; 恤典斯擧, 慰精靈之不昧。
1月 28日
편집사은사 일성군 정효전·병조 참판 황보인 등이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다
편집○壬午/謝恩使日城君鄭孝全、兵曹參判皇甫仁回自京師。
외방 수령을 원하는 것에 관한 예문 제학 정인지의 상서문
편집○藝文提學鄭麟趾上書曰:
臣去年十月, 以親老上書乞外, 未蒙兪音。 竊伏惟念, 臣以草茅賤士, 謬蒙聖知, 驟登二品, 榮幸踰分, 庶幾陪奉輦下, 夙夜供職, 圖報聖恩之萬一也。 第念臣自幼歲, 遠離庭闈, 未獲一年在親之左右, 而(玆)〔慈〕母忽永違, 悲不可追, 偏父又年踰七十, 病患亟作, 餘日幾何? 且臣兄弟姊妹共四人, 而二女皆適人。 前年姊亡, 惟有一弟, 又娶妻于廣州, 資業零丁, 道路阻長, 未能歸養, 此臣所以寤寐反側也。 伏望殿下諒臣至情, 賜以兪音, 以便覲省, 俾全忠孝, 臣不勝至願。
上曰: “卿旣掌修史, 又任曆法, 不可外敍。 予將逐年給驛以覲, 使不至於曠定省, 以待事畢, 然後乃從其願。”
1月 29日
편집이조에서 20개월 안에 사면하기를 꾀하는 자는 고신을 거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癸未/吏曹啓: “前此立法, 兩界敎導赴任二十朔內, 托故辭免者, 錄名置簿, 限六年不敍, 然敎導等已成其願, 猶連續規免, 官爵猥濫。 今後除超資, 咸吉道咸興以北、平安道安州以北各官, 加資差遣, 其餘各官, 循資差遣。 其二十朔內規免者, 收其告身。” 從之。
1月 30日
편집삭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甲申/親傳朔祭香祝。
문소전에 불당을 걷어 없애기를 명하고, 그 불상과 잡물을 천흥천사에 옮기게 하다
편집○命撤文昭殿佛堂, 其佛像雜物, 移置興天寺。
十五年 二月
편집2月 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酉朔/御勤政殿受朝。
형조에서 장죄로 인해 중형을 받을 자에게 허비해 쓴 장물은 징수치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大明律》名例云: ‘若以贓入罪, 正贓見在者, 還官主; 已費用者, 若犯人身死, 勿徵。’ 京外官吏據此律文, 犯贓當死者費用之贓, 亦令徵之。 然旣以贓當受重刑, 又徵其已費之物, 情所不忍。 且犯强盜者, 決不待時, 奚待盡徵? 三犯竊盜者, 必待時, 故盡徵之。 若是則罪重者免, 而反徵其罪輕者, 輕重失宜。 況二人共犯贓, 一人先死, 一人當死, 雖死有先後, 其罪一耳, 豈可先死者獨免, 而猶徵於後死者乎? 考諸《唐律疏議》云: ‘已費用者死及配流勿徵。’ 議曰: ‘因贓斷死及以贓配流, 得罪旣重, 多破家業, 贓已費用, 矜其流死, 其贓不徵。’ 自今因贓斷罪當受重刑者, 見在正贓外, 已費用之贓, 勿徵。” 從之。
2月 2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편집○丙戌/視事。
석전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釋奠祭香祝。
경연에 나아가 사람들이 글을 읽어 한유만큼 얻음이 있어도 좋겠다 하다
편집○御經筵。 講至“今人讀書, 得如漢儒亦好。 漢儒各專一家, 故看得極仔細, 今人纔看這一件, 又要看那一件, 下稍都不曾理會得。”, 上曰: “此吾所以爲學者患也。 四書五經百家諸史, 安得一樣精熟? 今學者欲遍習四書五經, 其無所得明矣。 必欲精熟貫穿, 莫如專經之學。”
예조에서 중국과 태조의 구례에 의하여 천문과 금루를 합속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禁漏天文, 同屬書雲觀, 試才敍用, 至乙巳年, 以天文秘密, 不可使禁漏之人亦竝(隷)〔肄〕習。 於是定額天文二十人、禁漏四十人, 其屬天文者, 不使取才, 使之秘密相傳。 又至丁未年本曹受敎, 天文占算, 復令試才, 而因仍舊例, 不令合屬。 臣等參詳, 天文則專掌曆象, 任重而員額少, 禁漏則但主更點, 事小而員額多。 且今中朝欽天監, 有絜壺正, 則禁漏天文, 亦不別置明矣。 乞依中朝及太宗朝舊例, 合屬何如?
從之。
2月 3日
편집사직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丁亥/親傳社稷祭香祝。
부엉이가 도관서에서 우니 해괴제를 지내다
편집○鵂鶹鳴于䆃官署, 行解怪祭。
2月 4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子/受常參, 視(年)〔事〕, 輪對, 經筵。
2月 5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己丑/受常參。
지안성군사 이백충이 사조하다
편집○知安城郡事李伯忠辭, 上引見曰: “近年京畿之民, 因使臣支待, 疲勞極矣。 汝往撫綏, 均賦役、愼刑罰、務農桑, 以副予望。”
상정소에 한금강에게 치조·치전 등을 행하여 돈목의 뜻을 보일 것을 의논케 하다
편집○議于詳定所曰: “韓劒、韓昌壽以太宗有服之親, 皆陞崇秩, 其弟金剛因在外只授檢職, 今訃音忽至, 良用惻然。 予欲致弔、致奠、致賻、追贈、賜諡, 以示敦睦之意, 何如?” 僉曰: “致奠、致賻、追贈, 出於睿恩, 行之可矣, 至於賜諡, 則平生有功德者當之, 豈以敦睦之義而行之?” 唯孟思誠議曰: “致奠、致賻、追贈、賜諡, 出於特恩皆可矣, 然追贈賜諡, 竝行於一時, 恐或未安。” 乃令承政院更議。 知申事安崇善等議曰: “親親賢賢, 一也。 六品以上有功於國, 亦許追贈, 載在《六典》, 況戚系王室, 二品追贈, 何害於理?” 從之, 令本道致賻米豆共三十石、紙六十卷, 命吏曹追贈。
2月 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寅/御勤政殿受朝。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풍운뇌우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御經筵, 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병조에서 고종·덕령을 옮겨 설치함과 장부역·조동역의 혁파를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文川之高宗ㆍ德寧兩驛, 移設於東村酸梨洞, 龍津之長富驛、宜川之朝東驛, 竝令革罷, 移屬鐵關驛。” 從之。
원묘 악장을 새로 찬정하다
편집○新撰原廟樂章。 初獻:
桓桓聖祖, 受命溥將, 功光古先, 符應休祥。 天人協順, 奄有東方, 貽謀裕後, 惠我無疆。 亹亹太宗, 天實篤生, 扶翼聖祖, 景業以成。 旣揚武烈, 丕闡文明, 神功聖德, 永啓隆平。
亞獻:
曰維皇天, 監四方、眷東方, 啓佑有德, 乃命主神人。 於赫皇祖, 神武聖文, 龍潛盛德夙升聞。 麗運將終, 民罹禍殃, 東征西討寧四方。 沙賊、納胡、倭寇皆奔, 威化義旋安黎元。 夢協符祥, 功蓋一時, 假哉天命終難辭。 創業宏模, 夐越古先, 昭哉來許永相傳。 肇修禋祀, 迄用有成, 於千萬年致昇平。 維天心眷有德啓昌期, 必生聖哲繼世隆丕基。 於皇太宗勇智英明, 千年應運蹶厥生。 推戴聖祖, 開國興王, 安民濟世功益光。 首覲天庭, 優荷皇恩, 旣受帝祉施子孫。 尊崇嫡嗣, 重靖禍機, 人心天意終有歸。 澤(給)〔洽〕生靈, 威振夷戎, 爰興禮樂垂無窮。 於昭在上, 申錫無疆, 綿緜宗祀與天長。
2月 7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幸)〔辛〕卯/御經筵。
예조에서 둑제의 음복·음복소에 쓰는 잡물과 생육을 없앨 것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自今纛祭飮福, 參祭官外, 毋得隨參。 且飮福所用、三軍近仗所備雜物與外方所納生肉, 一皆除之。” 從之。
2月 8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辰/御經筵。
임금이 경회루에서 홍사석 등에게 명하여 3대로 나누어 활을 쏘게 하다
편집○上御慶會樓下, 命上護軍洪師錫等三十人, 分三隊射侯。 第三隊河漢等所中居多, 賜弓各一。 自閭延被寇以後, 上尤留意邊事, 屬聚武士, 觀射後園。
병조에서 평안도 찰방의 각관 폐막 조건에 의거하여 아뢰다
편집○兵曹據平安道察訪各館弊瘼條件以啓: “一。 轉運奴子, 安興以北各館, 則幷屬妻子, 不使分離, 安興以南各館則只定奴子, 而妻子分屬於諸司, 夫則供役於館, 妻則納貢於本司, 夫妻異役, 生理日艱, 館路無由阜盛。 其妻子雖在數外, 竝令完聚, 以實館路。 一。 人馬位田及館夫轉運奴等口分田, 許本主耕種, 而只今收稅, 與他道站驛之例不同, 依他道例使館軍館夫及轉運奴, 任意占耕。 一。 除本邑遙隔新安、林畔、良策外, 其餘各館管事之人, 以本官人定屬, 轉運奴子及館夫等, 所受瘠薄之田, 竝令改給。” 從之。
공조 참판 신장의 졸기
편집○工曹參判申檣暴卒, 高靈人。 爲人溫厚恭己, 不忤於物, 工詞章、善草隷、性好酒。 上惜其才, 親命戒之, 然不能自克。 及卒, 判書許稠聞而嘆曰: “惟此良人, 惟酒害之。” 命致賻。 有五子: 孟舟、仲舟、叔舟、松舟、末舟。
2月 9日
편집임금이 왕세자 및 문무 군신을 거느리고 성절 하례를 행하다
편집○癸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行聖節賀禮。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목천 현감 박용이 사조하니, 수령의 직책을 다하라 이르다
편집○木川縣監朴容辭, 上引見曰: “守令之職, 不過愼刑罰、均賦役愛民生, 往盡乃職。”
성균 사예 김반이 문묘의 동·서무와 제례와 반궁 등에 관해 상언하다
편집○成均司藝金泮上言曰:
臣以庸愚, 久玷館職, 于今五年, 而未有絲毫之補, 僅以管見, 條列于後, 伏惟聖裁。 一。 文廟東西廡, 祭先儒之所, 不可不廣也。 臣於戊申年冬, 以書狀赴京, 到遼東謁文廟, 東西廡各十一間, 今我文廟東西廡間閣之數, 反不如遼東, 只各七間而已。 當祭之時, 陜隘尤甚, 而陳設之地不足。 乞依遼東東西廡間閣之數, 各增構四間以補之。 一。 我朝禮備樂和, 旣新宗廟朝會之樂, 皆有庫以藏之, 獨於文廟未遑焉, 是雖中祀, 實萬世之宗祀也。 乞令攸司作新樂器, 構庫以藏之。 且文廟朔望祭, 楹外再拜之禮, 與他祭不同。 乞命參詳, 以新祭禮。 一。 古者泮宮三面有水, 以節觀者。 今泮宮三面, 無以節觀者, 故樵採之徒, 或騎馬而經過於文廟之道南, 或遇雨而蹲踞于神門之階上, 其爲不敬莫甚。 伏望原廟旣成之後, 乞鑿開泮水, 堰石爲橋, 以節觀者。 一。 釋奠祭省牲割牲之處, 不可不淨, 今其處隣於閭里而無垣墻無屋宇, 常爲雞犬牛馬之所汚, 其爲不淨甚矣。 乞築室爲廚所, 繚以垣墻, 以淨其處。 一。 臣師先臣陽村權近所著《五經淺見錄》、《入學圖說》, 皆爲聖經之羽翼、學者之指南也, 而《禮記淺見錄》則臣與金從理同承太宗之命而書之。 臣師曰: “吾欲先書陳氏集說, 而後書吾所著淺見錄, 但吾病篤, 日迫西山, 今若盡書陳說數萬餘言, 而後乃書淺見錄, 則恐未及成書而奄辭昭代也。” 是用略擧陳說而書之, 次書淺見錄以進, 卽下鑄字所印之。 其後近子蹈成其父志, 盡書陳氏集說, 而附以淺見錄, 藏之久矣。 乞命刊印, 以廣其(侍)〔傳〕。 且《易》ㆍ《詩》ㆍ《書》ㆍ《春秋淺見錄》、《入學圖說》, 亦依《禮記淺見錄》, 命文臣各附於諸經注脚之後, 以便後學之觀。 一。 《春秋附錄》, 學者之所欲觀, 而東方之所罕有也。 臣嘗奉使, 求之中國, 亦未多得, 乞命開板。 一。 凡有功於聖道者, 祀之。 從祀之典, 始於漢永平十五年, 而祀先聖, 從以七十二弟子, 至唐貞觀二十年, 詔以歷代名儒, 竝令配享, 宋理宗朝, 增以程頤、程顥、張載、朱熹而列諸從祀, 本朝亦以崔致遠、薜聰、安珦, 增諸從祀之後, 吾東方世敎尙矣。 致遠、薜聰、安珦之後, 唯吾益齋李齊賢唱鳴道學, 牧隱李穡, 實傳正印, 臣師陽村權近獨得其宗, 而近之學之源, 出於穡, 穡之學之正, 出於齊賢。 三子之學, 非他汎焉先儒之比, 故元朝湯炳龍讃齊賢曰: “光嶽其鍾, 爲儒之宗。” 圭齋歐陽公贈穡曰: “衣鉢當從海外傳。” 高皇帝命近賦詩, 待製文淵閣。 三子之見美於中華, 豈不萬萬於古哉? 是雖皆得與於從祀之列, 未必不可, 此乃學者之至願, 盛朝之令典, 而猶未擧行, 識者嘆恨。 議者謂穡有侫佛之譏, 然臣嘗觀穡言志之詩, 有曰: “平生不識釋迦文。” 又曰: “兩道自是無心去, 洙、泗沿洄鬢已秋。” 是豈眞佞佛者哉? 昔韓昌黎友于大顚, 朱文公游於雲谷, 崔致雲游於斷俗寺, 是亦果皆侫佛者耶? 今穡置庵之意, 亦猶是也, 議者之言, 臣未之信也。 伏望稽歷代增從祀之典, 下令攸司, 議入三子於廟庭, 使後進之士, 知聖道之可尊, 而振發其興學之心。 又按《書》曰: “賞延于世。” 說者以謂善善長也。 乞凡有功聖門者之後, 雖或有罪, 特赦宥之恩, 益敦盛朝賞延之美意。 一。 我朝右文興化, 設宗學以敎宗戚子弟, 有國學以敎一國子弟, 敎養作人之道, 至矣盡矣。 然而一國子弟之學, 反不如宗戚子弟之勤, 雖逐日挾冊而受學, 退處於齋, 掩卷不讀, 悠悠度日, 其心以謂: “某也某也, 曾不勤學, 而以科目進, 何必苦心極力, 讀書窮理, 而後乃中科擧哉?” 皆不欲讀書, 多方以托故, 散而之四方, 督令付學, 纔會復散, 徒費往來之力, 奚暇專心於讀書哉? 此所謂雖日撻而求其齊, 不可得也。 臣恐如是而懶於讀書, 則數十年之後, 將必貿貿焉無眞儒也。 此無他焉, 抄集禁令雖嚴, 禮曹月講雖數, 而疑義抄集, 尙爲其心之累也。 竊念盛朝罷講經, 而試以疑義, 嚴禁抄集, 可謂良法美意矣。 然臣竊恐此乃孟子所謂不揣其本, 而齊其末者也。 非惟諸生昧於聖賢之道, 實有累於右文興化之至德。 臣每念至此, 不覺痛心。 伏望《翰墨全書》所載朱子科擧私議與《經濟六典》所載太祖科擧成憲, 參酌施行, 館及四部學堂生員生徒, 令禮曹與臺諫各一員, 每於月講, 同加考講, 《大學》旣通, 然後乃講《論》、《孟》, 《論》、《孟》旣通, 然後乃講《中庸》, 至於五經亦然。 考其通經多少, 第其高下置簿, 及至試年通考, 以爲初場, 罷去疑義。 若夫朝士與外方守令敎導, 則講於試年, 亦以通經多少爲初場, 外方各道生徒, 特遣行臺監察, 與監司經歷守令, 每於春秋, 依京中講經例, 同加考講置簿, 送于禮曹, 待試年通考, 以爲初場。 其餘外方生員及前敎導, 竝於成均月講來試, 乃許赴試, 則散處生員及前敎導, 不期會而自會於成均, 不期勤而自勤於讀書, 將見眞儒輩出, 庶有合於敎養作人之道矣。 一。 惟我聖朝以孝致治, 許令有父母而來仕者, 三年一歸覲, 無父母而來仕者, 五年一拜掃, 又令有八九十之親者, 皆遣歸養, 德敎之加於群下者, 至矣盡矣。 然有兄弟而來仕者, 五年一掃墳可也, 獨子無兄弟者, 則猶有慊焉。 《中庸》曰: “事死如事生, 事亡如事存。” 乞自今獨子而無兄弟者, 亦依歸覲例, 許令三年一掃墳, 以答獨子事死如事生之心, 益篤聖朝以孝致治之意。
令禮曹商確以啓。
평안도 절제사 문귀를 붙잡아 와서 의금부에 가두다
편집○拿平安道都節制使文貴, 囚義禁府。
여연에서 전사한 군관 김용을 및 군졸에게 소재관으로 하여금 치제하게 하다
편집○閭延戰亡軍官金龍乙及軍卒二十九人, 令所在官致祭。 其祭金龍乙敎曰:
閭延一鎭, 境連野人, 爲我國要害之處, 誠不可易而無備也。 然歲久帖妥, 不修城柵, 卒致爲賊所窺, 殺略人民, 盡室蕭然。 惟爾不顧身之死生, 不恤力之强弱, 挺身彎弓, 冒刃健鬪, 以至矢盡力竭, 身陷賊手。 予甚憐之, 遣官致奠, 魂其有知, 服我恤章。
其祭戰亡軍卒敎曰:
死戰殞命, 臣子之所難; 推恩弔恤, 國家之常典。 惟爾等皆封疆精卒, 常苦守禦, 一境無虞, 惟爾等是賴, 不意野人乘間竊發, 敢肆殺略, 勢甚倉黃。 爾等奮不顧身, 戮力苦戰, 庶幾摧陷賊鋒, 不幸衆寡不敵, 力盡勢窮, 竟死於賊, 身膏草野。 予甚悼焉, 遣官致祭, 以慰貞魂, 如其不昧, 歆此恤章。
其被殺男婦老少十八人, 亦令致祭。
2月 10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甲午/受常參。
박호문·박원무를 야인 이만주 등의 곳에 보내 도둑질한 진위와 종류를 살피게 하다
편집○遣前少尹朴好問、護軍朴原茂于野人李滿住、沈吒納奴、林哈剌處, 審察野人等作賊眞僞及種類多少與山川險阻、道路遐邇。
2月 11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未/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예조에서 객사를 연회할 때 쓰는 남악의 부용관·녹운관 등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宴隣國客使時, 男樂芙蓉冠十五、綠雲冠十五, 依前體加造補數。 履三十, 繡以白絲, 作雲花之狀。 衣三十, 用諸色綵段; 裳三十, 用紅段, 皆裏用紅綃。 其中單, 夏用苧布, 冬用紬。 革帶三十, 色用三綠, 粧用錫。” 從之。
2月 12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丙申/受常參, 視事, 經筵。
의금부 제조를 불러 박초·김경 등에 대한 형벌의 경중에 실수없게 하라고 하다
편집○召義禁府提調議曰: “朴礎、金敬及領軍百戶千戶鎭撫牌頭等, 視吾民被殺虜而怯不進戰, 其罪大矣, 當置於法。 然其間或因道途險阻, 未得及期赴援, 或强弱不敵, 不得已而退者, 情亦可哀, 不可以一槪論也。 卿等親鞫, 已悉其情, 當其按律, 務合情理, 毋使輕重失宜。” 僉曰: “金敬、朴礎之罪, 當置重刑, 稽諸古昔, 未聞敗軍而保全者。 且千戶丁宥、鎭撫金天永率七十騎, 都鎭撫金天鳳率百十騎繼進, 摠計一百八十人也。 以一百八十騎, 對敵五十餘, 若盡心力戰, 則安有不勝之理乎? 其畏怯不戰無疑矣。 上項領率三人, 宜竝置重刑, 以示後來。” 上曰: “將從卿等之議。”
이조에 유후의 직임을 오래 있게 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吏曹:
留後周年遞任, 新舊之間, 事多陵夷, 今後宜久其任。
예조에서 고려 태조 현릉의 표석에 고려 시조 현릉이라고 특서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高麗太祖顯陵標石, 以大字特書高麗始祖顯陵。” 從之。
호조에서 어가를 수종하는 각 품관 및 군사들의 말의 마료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戶曹啓: “今溫水隨駕各品及軍士馬料豆, 若依講武時豐年例, 五千三百七十餘石, 輸轉有弊。 請從儉年例, 一朔馬料四千石, 轉于天安官。” 從之。
2月 13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酉/受常(常)參, 輪對, 經筵。
박안신·권도·홍상검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朴安臣爲工曹左參判, 權蹈禮曹左參判, 洪尙儉司憲持平。
병조에서 군인으로서 만약 부모가 서울 안에 있으면 시정을 주지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從仕軍人有老親者, 京外各官, 則宜給侍丁, 若父母竝居京中, 則朝夕可以定省, 毋給侍丁。” 從之。
죽은 검한성 한금강에게 치전하다
편집○致奠于卒檢漢城韓金剛。 其敎書曰:
命由天賦, 固難逃於死生; 恩自親始, 當不替於始終。 惟卿稟性端慤, 操行淸純。 旣爲戚里之導, 不慕榮利, 退居鄕曲, 爰在太宗之朝, 特加官爵。 庶幾怡養氣體, 永膺胡考之休, 夫何一疾, 奄爾不淑? 訃音之至, 良用惻然。 追崇爵秩, 兼致賻儀。 遣官致奠, 以慰英魂。 於戲! 生則篤於恩愛, 死當盡於哀榮。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호조에서 전문 1만 관을 국용에 충당할 물건과 화매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戶曹啓: “前所頒錢文數少, 民間買賣及犯罪收贖, 各司奴婢之貢, 不能周足。 乞以司贍署所儲錢文一萬貫, 和賣金銀布帛可充國用之物。” 從之。
2月 14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戌/受常參, 視事, 輪對, 經筵。
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望祭香祝。
예조에서 상림원·도화원·상의원 등의 처벌 규정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流外雜職內, 上林園則以內奴屬, 典樂署則以妓孫及公賤充差, 如有所犯, 雖參上, 依刑典直行決罰。 若圖畫院、尙衣院、司饔房、雅樂署、忠扈衛, 雖是雜職, 本非賤人, 其參上, 依成衆官例、啓聞論罪。” 從之。
한성부에서 여기(女妓)로 첩을 삼아 낳은 자녀는 아비를 따라 양인을 삼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漢城府啓: “京中女妓, 非外方女妓之比, 衆所共知作妾所生, 依敎從父爲良。” 從之。
2月 1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亥/受常參, 經筵。
의정부·육조 등에게 파저강 야인에 대한 접대 방식과 토벌할 계책 등을 진술하게 하다
편집○上將討婆猪江野人, 欲試大臣, 密令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等, 各陳接待之方、聲罪之辭、攻伐之策, 領議政黃喜曰:
若聲罪, 則當言: “忽剌溫兀狄哈於本國, 不曾相通, 未知道路向背、山川通塞, 安能越二十餘日之程, 深入作賊! 且與汝等宿有讎怨, 不侵汝輩, 越入我邊備, 敢肆侵掠, 此不近事情之言也。 汝等嘗以交好, 誘我邊將, 乘其懈怠, 竊發作賊, 殺掠無辜, 謀匿己罪, 詐稱兀狄哈情迹明甚。 儻令兀狄哈作賊, 汝等邀奪被虜人口, 則牛馬家財, 何獨不奪? 是可疑也。 汝輩若內省不疚, 則押送被虜者, 誇功求賞, 常事也。 遇本國路人, 急遽交付, 自惑逃遁, 情實不直。 被虜回還者亦言: ‘汝輩陽圍兀狄哈, 而實與和好, 或合胸相把, 或相食酒肉。’, 則汝等引而犯邊無疑矣。” 以此聲罪, 勒令盡還被虜人畜。 彼如不從, 欽依太宗文皇帝宣諭聖旨, 問罪致討, 使不得安業可也。 若不可興師致討, 則益嚴武備, 固守邊境, 彼來犯邊, 應期追捕亦可也。 假如彼賊詐以交好, 甘言出來, 拘留待變何如?
左議政孟思誠曰:
入寇閭延, 專是婆猪野人所爲, 而反指忽剌溫兀狄哈, 因張天使奏帝所以當時事勢。 雖疑婆猪野人所作, 然聲罪致討, 恐或不可, 但稱: “兀狄哈入掠我境, 經宿三日, 汝等非徒不追捕, 且不盡還被虜人畜, 又不擒送兀狄哈, 則專是汝輩所爲也。” 執以爲辭, 勿許和好, 謹愼固守, 使彼畏罪自服。 假若橫悖, 則急攻應變何如?
右議政權軫曰:
兀狄哈於二十餘日之程, 豈無指示之人, 而深入抄掠哉! 是必婆猪江兀良哈爲之鄕導也, 使人諭以悉還人畜。 彼若犯邊, 則預整軍馬, 應變追捕可矣。 且崔閏德專制閫外, 彼之情僞, 猶可聞知, 詰問被虜還來人, 得情啓聞後, 聲罪之辭、攻伐之策, 更議何如?
吏曹判書許稠曰:
婆猪江兀良哈與兀狄哈同心作賊無疑, 罪惡深重, 固當往伐。 然竊聞(被)〔彼〕土山水險阻, 樹木茂密, 本無城郭, 散居山谷, 若聞(與)〔興〕師, 輒遁深處, 似難追逐。 且此輩自度所作, 慮有征討, 洶洶未安, 此時往伐, 恐難有濟, 待兩界將帥觀變啓達後獻議。
戶曹判書安純曰:
婆猪之寇以忽剌溫爲辭, 然婆猪之人, 如不與謀, 忽剌溫豈能越數十日之程, 假途深入乎? 矧今俘虜之人, 皆自婆猪而還, 則其托彼而自解明矣。 誠宜聲罪致討, 掃蕩巢穴, 以示威武。 此聖上之軫念, 臣民之切齒者, 然其不可者有三。 獷俗負險, 伺隙而出, 見其不敵, 則鳥散而伏, 雖張、關之勇, 不得而施, 窮入賊穴, 未可必勝, 勞師無功, 反生輕侮之心, 一也。 假使値天之時, 選鋒銳進殲醜類, 以快一時之憤, 則斯無難矣。 然其類多種, 豈可盡誅? 倘出唇齒之計, 與嫌眞、骨看等常伺不虞, 協謀來侵, 後日之患, 不可勝言, 二也。 楊木塔兀負罪上國, 上國雖置之度外, 然欲致討之心, 未嘗頃刻而忘也。 聞我國用兵之利, 命使征之, 其何得辭? 此亦意外之慮, 三也。 且戎狄之害, 歷代通患, 帝王視之若蚊蝱之螫, 驅之而已。 待戎狄之道, 守備爲本, 不以攻伐爲先。 當繕修城堡, 選將練卒, 內侵則攻之, 遁去則不追, 是乃古今之良策。 婆猪之寇, 以忽剌溫爲辭, 是乃知罪自服之幾也。 因其自服之幾, 命還被虜人畜, 待之如初, 內謹修攘之備, 外示懷柔之仁, 則御戎之道得, 而構怨跳梁之患弭矣。 況張內史先將婆猪之人之語, 奏聞于帝, 尤不可以婆猪爲咎而往征之也。
贊成盧閈曰:
接待之方則彼人姦詐多端, 不可輕絶, 亦不可厚待, 依舊爲之。 聲罪之辭, 觀各人供招, 則婆猪江人與忽剌溫相親可知, 若果圍兀狄哈而奪六十餘人, 則其力足以制賊, 其勢可以盡奪, 而其餘人口畜産, 獨不奪送。 以此觀之, 婆猪人自爲賊明矣。 況忽剌溫與婆猪江相距二十五日程, 則與閭延尤爲懸隔, 忽剌溫人有何嫌, 而以一百孤軍, 道過婆猪之境, 而侵我疆土, 奪我人物乎? 然則婆猪江人詐稱忽剌溫而自爲賊明矣。 雖非婆猪人所作, 與忽剌溫相應作賊必矣。 是則彼婆猪江人不得辭其責矣, 固所當討。 然彼欲免罪, 以忽剌溫爲辭, 時方辨析, 罪名未着, 而亦已報於朝廷, 國家苟不得情而討罪, 則實爲未便。 今者彼人等逃遁山谷, 雖擧萬衆之師, 安得人人而制之哉? 且人心日久月深, 則可以得其情而知其實矣。 因續遣人, 令還被擄人口牛馬家財, 一以聽其言觀其志, 而因察山川險阻害要之處。 且待彼人等安心不虞, 然後聲罪致討何如?
刑曹判書鄭欽之曰:
接待之方, 聲罪致討之前, 宜當待之如初, 不可使彼知吾疑己, 德成其計, 若預備抗拒, 且或逃遁, 非策之得也。 聲罪之辭, 忽剌溫兀狄哈與斡朶里兀良哈等, 雖曰同類, 本非同心, 頗有嫌隙, 居數十日程途之外, 其間各種野人雜處, 與我不曾相通, 未知道路要害, 安能越千里之險, 冒雜種之虜, 深入我境乎? 儻使忽剌溫出來, 非斡朶里爲之鄕導, 安能的知要路, 襲我無備, 經三宿之久, 恣行無忌乎? 斡朶里於兀狄哈, 强弱不侔, 材技懸絶, 畏之不啻如虎。 今奪其所掠人口牛馬, 無亡矢遺鏃之費, 而反與之娛戲飮食, 交相往來, 如家人父子之相授受者, 是臣之所不信也。 況閭延軍人全義者, 交戰之時, 親見斡朶里沈阿郞哈, 責以負恩爲賊, 又被虜回還婦人親, 聞賊德宋天富怨李春富之言, 其斡朶里之爲寇益明矣。 此賊仁義不足, 凶狡有餘, 豈不知後日之患乎? 故指忽剌溫爲辭, 猶擇婦女之美者與牛馬財物, 卒不盡還, 上欺天子, 以賣朝鮮。 以此聲罪, 何患無辭? 攻伐之策, 當選將鍊兵, 數道竝進, 銜枚疾馳, 出其不意, 掩其部落, 虜其巨魁, 遷其幼弱, 使彼輸誠納款, 稽顙求哀, 然後與之和親則易固, 以之招撫則易服矣。 此賊可以威服, 難以德化。 己亥對馬島之役, 朝野皆不欲征, 太宗斷自聖心, 六月興師, 以討其罪, 倭人畏威懷惠, 至今臣服, 民受其賜, 此已然之明效也。 今之議者皆曰: “彼雖實爲寇盜, 托以忽剌溫爲辭, 國家似若不知, 固我守備, 待之愈厚, 不可與之構怨。” 臣愚以謂此一時偸安之計, 非永世久安之長策也。
戶曹參判沈道源曰:
我國有野人之患, 猶中國之有戎狄也。 禦之之方, 備載方策, 大要不過征伐與和親爾。 今閭延之事, 邊將失策, 令殿下軫慮, 此臣等之罪也。 以被虜還來人言考之, 斡朶里姦詐之謀顯著, 其陰謀譎計, 非唯免今日之征討, 將以圖後日之作賊, 是不可不懲也。 林哈剌, 嘗有釁於邊境者也。 其所與他部落, 皆不過一兩日之程, 今當僞受其詐, 接之如初, 以求未還人物爲辭, 連續送人, 深察其情, 使閭延、江界選聚驍勇, 待其無心, 潛師渡江, 銜枚疾走, 數道竝進, 掩其不意, 責之曰: “忽剌溫所居遐隔, 出來之路, 由爾部落, 爾不同謀, 焉能作賊? 且爾盡奪其所掠, 奈何不盡還乎? 今我之來, 將以搜還人物耳, 宜當盡出。 背者殺之, 降者俘之。” 又戒將士, 勿殺老幼婦女, 盡驅以來, 拘留訊之, 則作賊之情可盡得, 邊民之冤可以雪也。 議者曰: “野人散居山谷, 難可盡滅, 一與爲隙, 邊患滋甚, 殆無寧歲。 今因其(其)詐, 包容以禦之可也。” 臣以謂野人侵害邊民, 未有如今日之慘酷也。 釋此不誅, 必生輕慢, 當討其罪, 使沿江諸郡築城堡謹烽火, 合氷則堅壁淸野以待之, 乘便觀利而擊之, 使走無所歸, 來無所得, 則不得爲邊患矣。 臣竊有獻焉, 幾事不密, 事故不成。 欲伐人, 而不密其事, 臣恐言之易洩也。 伏望深謀秘計, 內斷於心, 其臨機制勝之策, 委之將帥, 責其成功, 不勝幸甚。
刑曹左參判許誠曰:
野人近居我境, 與吾民雜處, 飢則卑辭來附, 飽則跳梁肆暴, 故當恩以懷之, 威以制之, 使知恩不可背, 而威不可犯也。 非若中國之於夷狄, 置諸沙漠區別之地, 而但以羈縻之也。 婆猪江野人, 咫尺相望, 朝往夕還, 糊口我邊郡, 無求不得, 無欲不遂, 其恩至矣。 今反加侵害, 詐以北人來寇爲辭, 此將後日乞丐求索之計也。 今年如此, 則明年又如此, 不可不威以制之, 以防後患也。 接待之方、聲罪之辭、攻伐之策, 略陳于後。 一。 佯信彼人忽剌溫入寇之語, 依舊接待, 以觀其變。 一。 忽剌溫作賊之言, 罔誕不信明矣。 然事有明驗, 乃能正名其罪, 願擇遣朝官一人, 言於婆猪江酋長等曰: “兀狄哈虜掠我邊境人物而去, 爾等力戰而取, 良用喜謝。 然忽剌溫二十餘日之程, 懸軍深入, 古所未有。 又與我國本無小嫌, 不知何故而來。 爾等戰奪之際, 彼當言來侵之故, 欲問其詳。” 從容反覆詰問, 則彼亦對之無辭, 必露肝膽矣。 又令咸吉道都節制使擇遣軍官一人, 言於童猛哥帖木兒曰: “今聞森波之言, 稍知其變, 然森波之言, 似乎未盡, 願聞其詳。” 其忽剌溫遠來之故、婆猪人戰奪之由, 反覆詰問, 則亦可知其實矣。 又本國赴京使臣還, 則亦知婆猪野人奏聞與否, 其陰謀欺誑之實, 自有明驗矣。 然後責之以“爾等朝夕往還, 乞丐求索, 以資其生, 當致謝之不暇, 乃背恩侵犯, 托以忽剌溫來寇爲辭, 欺誑天聰, 又誑我國, 爾等罪惡不淺。” 聲言致討, 使盡還人民畜産。 卽據太宗皇帝明降, 野人托辭欺誑之辭, 與夫興兵侵暴之狀, 具辭奏聞。 一。 行師之時, 則擇遣二品以上二, 又遣習於攻戰能知其界山川道路形勢上大護軍五六人, 以爲偏將。 其行軍進退之方, 令都節制使隨宜布置, 又命二品以上一人督察。
判院事河敬復曰:
臣竊見被虜回來人供招, 乃知作賊者非忽剌溫, 實是婆猪江兀良哈, 誘引連境雜種野人而作賊也。 蓋忽剌溫距婆猪江二十餘日程, 且與我國本無釁端, 況當寒凍, 彼豈越千里之險, 而來侵我邊鄙乎? 兀狄哈之於兀良哈, 本非相和, 彼此相遇, 則狺然相噬矣, 豈有相遇之際, (杞)〔把〕腰相戲之理乎? 此必是婆猪江野人之所爲耳。 臣於壬寅年兀良哈來侵之後, 往鎭吉州, 使人於兀良哈諭之曰: “汝之所居, 東有大海, 北有諸種兀狄哈。 若不復我人口頭畜, 則吾將聞于國家, 當耕耘時往征, 以害汝農, 又於秋斂往征, 以害汝穡, 則汝將曷歸?” 彼皆讋服, 盡還我人口頭畜, 雖死牛馬, 亦皆徵還。 今婆猪江兀良哈, 亦猶是也。 東接嫌眞雜種兀狄哈, 北有忽剌溫兀狄哈, 西有中原而介居其間, 無所歸處。 今不勝一朝之忿, 犯我閭延, 恐我攻討, 托忽剌溫爲辭, 虜掠人物, 尙未盡還, 其紿國家甚矣, 是宜命將往征, 以示天威可也。 然山川險易, 未易知也; 虜掠人物, 亦未盡還也。 乞依臣前日之計, 姑緩攻討, 先遣諳練通事於婆猪江, 諭之曰: “汝等忘我國恩, 殺虜我人口, 奪掠我頭畜財物。 汝若不盡還, 我將春夏遣兵, 擾汝耕耘; 秋冬遣兵, 擾汝收藏, 將使汝無所歸處, 威以讋之, 使還我人物頭畜。 且知山川險易, 而後聲其罪而討之。 今若不討, 後必甘心, 乘間作賊, 須震雷霆之威, 往征其罪。 接待之方, 姑仍其舊。
禮曹判書申商曰:
接待之方, 依已成格例, 毋或加減, 彼如有欲來京辨明者, 給傳以送。 聲罪之辭, 年前本國被虜人逃來言: “林哈剌等含憤潛到閭延, 擄掠農民。” 其罪一也。 今又與忽剌溫結黨來侵, 殺害軍丁, 虜掠婦女牛馬家財, 詐稱忽剌溫所爲, 只還其老幼男女而已, 餘皆匿不以還, 其罪二也。 歲在戊寅, 虜掠閭延人物, 又於壬寅, 再擧入侵者, 非此輩而誰歟? 其罪三也。 攻伐之策, 以當時已然之迹觀之, 此輩雖非自爲, 與忽剌溫相應必矣, 固當攻伐示威, 然事理無窮, 關係甚重, 宜令東西兩界邊將因事使人, 徐觀其勢, 更得其實, 然後乃加攻伐, 未爲晩也。 當其攻伐之日, 令其道將帥瞰其無心, 潛師入境, 討其有罪者, 其投降與老弱, 勿殺擒來, 以待其餘類來謝, 盡還我人口頭畜, 然後還給。
參贊李孟畇曰:
侵犯閭延者, 非忽剌溫, 卽婆猪江野人所爲也。 雖或有忽剌溫來賊者, 必是婆猪人交結作賊明矣, 不可不聲罪致討。 然臣聞彼地山川險阻, 林木薈蔚, 經路狹而多曲折, 雖大擧而往, 什什伍伍, 不得竝馳而進, 彼必嚴斥候以待之, 如聞我軍之至, 則匿其妻子老弱, 使壯勇者, 每於曲折幽僻之處, 隱居林壑, 我軍纔至, 攻其前後, 則進退失措, 雖或進攻巢穴, 其可得乎? 如或直擣巢穴, 一無所取, 空往空還, 但損國威耳, 不如佯信歸罪忽剌溫之辭。 如有來往者, 溫言厚接, 聽給需索, 如舊而已可矣。 不得已攻伐, 則須俟一二年後, 斯得矣。 緩之數年, 則彼必謂我永不來討, 弛其武備矣。 當是時也, 分遣將帥, 出其不意, 各攻其部落, 則不得自相救援, 而巨魁可盡殲, 老弱可盡擒也。 若夫聲罪之辭: ‘爾等密邇我疆, 邊將待之甚厚, 仍給所求之物, 其懷綏也至矣。 今乃忘恩背德, 反肆豺狼之毒, 犯我邊疆, 殺虜我軍民, 劫奪我牛馬財物, 慮其問罪, 欲免誅戮, 歸罪於忽剌溫, 其言之誣妄, 昭然可知也。 忽剌溫之地, 距我境千有餘里, 安敢以百餘兵馬, 突過爾等部落, 直犯我疆乎? 況與我無宿怨乎? 且被虜回還人等, 皆言汝等所爲也。 我民無罪而被殺者多, 虜去未還者多, 何忍置之而不問乎? 故今命將往討, 蓋出於不得已也。 爾若盡刷未還人物及牛馬財産以還, 仍繫頸來謝, 則待以不死。 不爾則當盡殲爾衆, 以復邊民讎怨。” 以此諭之何如?
兵曹右參判皇甫仁曰:
臣聞來則撫之, 去則不追, 寇則禦之, 此古之帝王禦戎之大略也。 然夷狄有盛衰, 深爲中國邊患者, 猶多有之。 於是或議和親, 或議征伐, 要皆偏見一時之利害, 而未有究終始遠近者也。 國家地連野人, 特一小水隔之。 然氷合則坦如周道, 來往如飛, 其可不深慮乎? 如去冬閭延之事, 至爲寒心。 今觀被虜人之語及全義之言, 兀良哈見彼人, 而相歡如兄弟, 則彼入寇者, 非(兀狄合)〔兀狄哈〕也, 必其同類也。 兀狄哈則與兀良哈, 曾有嫌隙, 安有如此相歡乎? 兀狄哈本居深處, 安有二十餘日之程, 遠涉他種野人之境, 而敢行侵掠乎? 夷狄之俗, 雖義理不足, 而凶狡有餘, 閭延之寇, 必是兀良哈含前日之恨而爲之, 乃歸罪於兀狄哈。 兀狄哈安知江邊人物聚居虛疎之處, 淹留三日而爲盜乎? 儻曰兀狄哈來侵, 則兀良哈必爲前驅而指示也。 兀良哈居我北門, 衣食之奉, 實賴我國, 反行剽竊, 背恩忘德甚矣, 頑凶不恭甚矣。 當聲罪致討, 殄滅無遺, 然當此時, 外有可伐之勢, 內有不可伐之實。 兀良哈等深恐我國, 故今乃名言之曰: “海西兀狄哈虜掠人物而去, 我率兵, 與張天使兵馬共圍之, 奪六十四口而還。” 其心反以爲大有功於國家, 今未知其實, 而遽發兵伐之, 旣爲不可。 且建州衛指揮將兀狄哈侵掠彼我國人物之事, 已奏朝廷, 張天使亦旣還京, 徐觀其勢, 則必得其實矣。 然後聲其罪以伐之, 亦未晩也。 且我北方, 東自慶源, 西至義州沿邊城堡, 時未畢築。 今擧兵伐之而未盡滅之, 則彼俗報復之心, 嚚然未已, 乘間投隙, 無時入寇, 則邊民之患, 無時而息, 莫若沿邊郡城可築處畢築之, 木柵可排處畢排之, 斥候烽火等事, 無不畢備, 雄城巨鎭, 烟火相望, 精卒勁弩, 分守要害。 然後爲寇之迹未著, 則依已成待遇之禮而待之, 羈縻不絶, 以觀其勢, 入寇之迹悉著, 則命一二良將, 將數千之衆, 分道俱進, 聲其罪曰: “汝居我北門, 寢食我疆境, 乍臣乍叛, 擾我邊民, 今又無因而逞盜賊之謀, 殺掠我人民, 侵奪我頭畜財物, 乃詭之曰: ‘兀狄哈。’ 其姦凶頑惡甚矣。 肆命將問罪, 汝能戰則戰, 不能戰則輸情謝罪。” 如此則彼賊必有辭矣, 因其辭之曲直, 而區處之可也。 彼地太山長谷之間, 草木鬱密, 難以成陣, 千態萬狀, 變化須臾, 在將帥應變如何耳, 不可遙度。 然上下山坂, 潛匿竊發, 野人之長技也。 觀其山川之形、虛實之勢, 曠野則進攻之, 鬱密則因風之勢而縱火燒之, 隱遁則盡焚其廬舍, 雖未得快意, 如此數年, 則彼賊春夏不得耕耘, 秋冬不得安居, 終繫其類致闕下矣。 此接待聲罪攻伐之大略也。 若其條目則必因時區處, 乃得其宜, 臆量之說, 未免有膠柱不通之患, 臣欲因後日事變而更陳之。
同知中樞院使李順蒙曰:
忽剌溫與婆猪江, 相距懸絶。 且與我無釁端, 安敢跋涉千里, 虜我邊民乎? 是必婆猪野人與雜種野人同心入寇也。 然不知山川險阻, 而遽欲往伐, 賊必恐懼, 逃匿山谷, 雖遣百萬之師, 恐不能得志矣。 臣妄謂因其詐謀, 佯爲不識, 歸罪於忽剌溫, 歸功於婆猪江, 接待如舊, 則賊必謂我陷於術中, 而安然不虞。 我則多爲反間, 備知山川險阻, 待江氷解, 作船作桴, 潛師越江, 出其不意, 急擊一二部落, 回師速還, 則賊必含恨, 待氷而來, 應而擊之, 是良策也。 夫然後諭野人曰: “汝等虜掠邊民, 詐稱忽剌溫, 故邊將不告國家, 直問汝罪爾。” 若須往伐, 則於甲山等處, 命遣將卒, 聲罪往伐。 置木柵於閭延江北, 屯兵五六百人, 使戍其柵, 示其威靈, 使賊不得農作田獵, 以資其生, 賊心尤忿, 氷合則必來侵犯, 我則嚴兵固守, 以逸待勞, 此兵家所謂致人, 而不致於人也。 賊若不來, 則因形往伐, 亦可也。 臣抑有獻焉, 今蕞爾百餘野人, 得逞暴虐, 虜掠邊民, 小臣伏聞其事, 寢不假寐, 腐心切齒, 願竭駑鈍, 往問不恭之罪。
兵曹判書崔士康曰:
接待之方, 臣竊謂今以被虜還來各人之言, 參觀其事勢, 則實非忽剌溫, 乃林哈剌等之所爲也。 然彼賊旣知其非, 乃曰: “被虜之人, 奪於忽剌溫, 悉以還送。” 往來如常, 則雖接之以(後)〔厚〕可也。 況來則撫之, 去則勿追, 禦戎之良策乎? 姑宜接之如舊, 以觀其變。 聲罪之辭, 臣竊謂婆猪之賊, 近處我境, 朝往夕還, 請乞鹽醬, 以資其生, 若忽剌溫之賊出來, 則彼當使人先告, 拒而不納可也。 作賊之前, 不先告變, 作賊之後, 詐稱忽剌溫, 彼之自賊明矣。 還來之人皆曰: “奪取之時, 不接兵刃, 或把腰相戲, 或饋以酒食。” 其爲詐諼, 亦明矣。 忘我惠養之德, 侵我邊陲, 無辜之氓, 殘殺者五十餘, 虜掠者七十餘, 牛馬財産之奪亦不知幾, 以此執言致討, 則誰敢不服? 攻伐之策, 臣竊謂婆猪之賊, 魁首不過五六, 所領未滿數百, 雖其黨與散處, 然程途遙隔, 豈一晝一夜所能救援哉? 若命將選卒, 分軍爲三, 更出迭入, 則彼何敢當我哉? 然野人恃其山谿之險、林木之茂, 奔突竄伏, 安能一擧而盡殲乎? 然則徒增怨怒, 尋復鼠竊, 邊境未得寧矣。 黨類分處東北, 聞其攻伐, 則更相來侵, 北方之民, 亦未得安寢矣。 況建州衛屬遼東, 而作賊之事, 詐稱忽剌溫所爲, 已聞于帝, 臣謂莫若修城柵固封疆, 遣使告諭, 悉還人物, 則雖無目前之快, 亦不貽患於後也。
工曹判書趙啓生曰:
野人人面獸心, 丐乞之間, 未厭所欲, 便生私怨, 窺覘虛實, 賊害邊民, 雖懷之以恩, 不可保也。 今入侵閭延, 雖以爲忽剌溫, 然忽剌溫於我國, 本無往來, 又無釁端, 豈知閭延防禦虛疎之實, 以孤軍經强敵所在婆猪之地, 遽來作賊? 被虜還來人言: “婆猪江人與忽剌溫, 或把腰(讀)〔談〕笑, 或割肉相喫。” 如此則其同謀可知也。 且兀狄哈之强勇, 本野人所畏, 不交一刃, 何以盡奪虜去之人物乎? 其相應可知也。 當相戰時, 閭延正軍全義見婆猪江住忱阿郞哈, 罵曰: “汝等前此頻來乞食, 受恩於我國, 何故同來作賊?” 阿郞哈不答回去, 則婆猪江人引忽剌溫, 同謀作賊, 又何疑哉? 其送還虜去人物, 圖免後日攻伐之計也。 若誠爲我國而奪其虜去之人物, 則當初過門之賊, 何不先報於我國乎? 其姦惡莫甚, 若置而不問, 是示弱也。 彼賊將謂我國, 墮於術中而甘心矣, 況未還人物, 何以不推乎? 宜當以此執言, 往征其罪。 婆猪江野人, 雖以兀狄哈作賊, 先聞朝廷, 具其野人同謀之狀奏聞, 則直在我、曲在彼, 朝廷豈疑我國而信野人哉? 然野人本無城郭, 散居山谷, 先知我兵之至, 登山而遁, 則雖千萬兵, 何以制之? 出其不意, 掩襲攻之, 在將帥籌策耳。
參贊成抑曰:
接待之方, 臣意以謂婆猪野人, 暗引同類, 侵耗邊境, 詐稱兀狄哈, 然情迹未著, 宜令邊將分遣人探問。 彼若以送還虜掠人物爲功, 姑順其意, 名爲賞勞, 擇遣有智勇敢者, 且慰且問, 以觀其意, 待之稍厚, 令平安、咸吉兩道訪問, 如得其情, 奏聞上國, 聲罪致伐, 不患無辭矣。 攻伐之策, 臣意以爲及此時攻伐, 則彼賊自知其罪, 竄伏山谷, 雖興師深入, 必不得攻, 蜂蠆之毒, 亦不可不慮, 姑待之稍厚, 令閭延、江界軍馬, 頻數越江田獵, 示爲常事, 然後出其不意, 攻伐何如?
同知敦寧府事趙賚曰:
忽剌溫距閭延三十日餘程, 今當天寒雪深, 深入抄掠, 不近事情。 又以被虜各人供招觀之, 其事勢, 雖似兀狄哈入寇, 兀良哈等援引作賊, 明白無疑, 誠宜擧義致討, 然自古用兵者, 先知山川道路遠近險易, 然後行師。 彼人所據之地, 山川險阻, 雖用千萬之衆, 難以成功, 今又作賊, 彼必設備以待之, 不可輕擧。 臣愚以爲任其彼人之誣, 姑示寬大之恩, 遣人賜酒, 仍使詗察情實, 明知道路難易, 然後待其懈怠之隙, 設奇兵以討之, 猶未晩也。
禮曹右參判柳孟聞曰:
婆猪江兀良哈, 與其族類同來作賊, 明白無疑, 是誠不可不懲也。 然其魁首旣受帝命, 爲婆猪江指揮, 則不可擅自往伐也。 又況托稱忽剌溫, 以奏于帝, 則其可不奏而擅伐乎? 今若奏達, 未必允許, 不請擅誅, 亦爲未便。 唯其來服, 則加惠而送之, 如又侵擾我疆, 則登時滅之, 庶合撫綏制禦之方。
禮曹左參判朴安臣曰:
忽剌溫與我國相距遼隔, 又無讎怨, 而但以百餘兵來寇, 似無是理。 且以被虜回還人所說觀之, 其爲婆猪之賊無疑矣, 然不可輕擧者有四焉。 婆猪江虜, 旣受帝命, 號爲指揮, 且今托以忽剌溫虜去朝鮮之人, 擧兵圍之, 攻奪所獲, 悉令回還, 飾詐奏聞, 皇帝必以爲然矣。 當是之時, 不卽奏聞, 擅興師旅而往討, 一也。 彼賊旣寇我邊, 自懼其禍, 設備待變, 不可攻伐, 二也。 且與猛哥帖木兒共爲掎角, 其勢已著, 只擊婆猪, 則是遺虎狼而問狐狸, 猛哥帖木兒反生疑惑, 唇齒相資, 其謀難測, 三也。 閭延、江界之民, 方見破敗, 離散憂危, 殊無戰志, 四也。 大抵善戰不如善陣, 善陣不如善守, 能屈能伸, 用兵之道也。 今莫若修城柵、鍊兵器, 積糧餉、謹候邏, 優來使行間(楪)〔諜〕, 探其首謀作賊之爲誰, 又知其與猛哥帖木兒同謀作賊之實, 具辭奏聞, 欽蒙明允, 然後出其不意, 分兵突擊, 竝破二虜, 似亦未晩。
兵曹左參判鄭淵曰:
閭延侵掠之事, 婆猪是人, 雖曰忽剌溫, 然忽剌溫與我本無嫌隙, 二十餘日隔絶險路, 無緣出來, 侵掠人物, 固無此理。 婆猪之人, 久居我境, 來往求索, 少有不厭, 必生怨恨, 又有林哈剌失奴追逐, 明有其嫌。 今侵掠之事, 實婆猪之人所爲也。 然事迹時未現著, 虜掠人口, 過半送還, 且張天使之還, 聲言忽剌溫侵掠, 則必以此言告朝廷, 雖有高帝之詔, 今未更奏, 遽急攻伐, 實爲未便。 臣愚之計, 莫若修城柵、固邊圍, 彼雖侵犯, 使邊民悉皆入保, 避患之策, 無不備具, 又擇武臣三品以下有智略能權變者, 齎酒饌往諭之曰: “忽剌溫侵奪人口, 遙奪而還, 是可喜也。 然未還人口財物, 宜當盡數刷還。” 因察所居山川形勢、用兵難易, 聽言觀動, 則其間事勢情僞, 庶可知矣。 如此而審知侵掠情實、山川道路, 然後奏聞準請, 聲罪致討, 則事機未晩, 名正言順, 彼輩亦無辭自伏矣。 未擧兵之前, 接待宜如舊。
吏曹左參判金益精曰:
我國之有野人, 猶中國之有匈奴, 接待之方、守禦之備, 不可不愼也。 苟或邊將匪人, 關防失守, 則必生窺覦之心, 重爲吾民之害矣。 戎狄之性, 無異豺狼, 强悍戾, 嫌隙必報, 難以恩信結之, 威勢服之也, 然其養生佚樂, 而欲保其身者, 無異於華人也。 我太祖、太宗明於禦戎之道, 納款歸附, 則豐其賜與, 又令邊郡濟其窮乏。 由是邊境無虞, 生民安枕, 于今四十餘年矣。 其接待之方, 姑令依舊, 嚴其防守, 示之以威, 嘉其來附, 綏之以恩, 則强悍之氣銷, 而窺覦之心自沮矣。 安有背恩忘惠, 構怨於我乎? 至若聲罪之辭、攻伐之策, 則又有說焉。 忽剌溫不與我連境, 無恩讎之可報, 肯聚百餘之衆, 越千里之險, 而輕犯我境乎? 今考各人供辭, 實非忽剌溫明矣。 又還其被虜人口之際, 徒遣老弱而匿其丁壯, 其欲報前釁, 而懼其見伐, 托爲他賊亦明矣。 雖凶謀萬端, 假托多辭, 其情迹畢露, 而姦狡自見矣。 往問其罪, 豈曰無辭? 然聲罪而攻, 雖曰行師之正, 彼其山谿之險、樹木之密, 鳥竄鼠伏, 聚散倐忽, 師出窮險之地, 不見一虜而還, 未可知也。 分據要害, 伏發逼我, 亦未可知也。 如此則非徒一時之失利, 將見後日之侵陵矣。 莫若選其精銳, 間道銜枚, 出其不意, 要其走路而繼以大兵, (經)〔徑〕往襲之, 則彼衆可盡虜矣。 獨念西自婆猪, 東至于海, 野人之居, 多則百餘聚, 少則數十戶, 厥類非一, 同惡相濟, 賊平之後, 脫有遺醜修怨報仇, 容或有之矣。 選揀名將, 嚴兵警備, 守禦之方, 誠不可不愼也。
工曹右參判李兢曰:
自古禦夷狄之策, 人持所見, 各有異同, 其要歸不過曰和親、曰征伐兩科而已。 然各有得失, 不可以執一論也。 臣竊料野人通謀同類, 陰逞憤情, 愛惜土地, 圖免後患, 姦狡審矣。 議者曰: “婆猪江至白頭山北, 部落連接, 種類甚衆, 不可侵犯以啓報復之端, 莫若佯信其言, 姑置勿問, 接待如初, 則止怨之方、安邊之利, 勿擊便。” 臣愚以謂彼豺狼貪暴之類, 如知其佯信之術, 未爲良策, 如不知之, 其必曰: “朝鮮之人, 墮於術中。” 甘心肆暴, 不可被詐侮而受實禍也, 又安知異日邊患無有已也? 昔有一婦人行淫, 其夫佯爲不知而莫之禁, 卒之被害, 何以異於是哉? 夫規事建議, 不圖永世之利, 偸恃一時之便者, 未可以經久也。 臣妄意令邊將先使人切責之曰: “汝等近居我境, 乞索鹽醬口糧, 輒便給與, 恩養足矣。 但爾等虜掠中國人口及我邊民, 爲奴婢使喚, 往往有逃來者, 審問根脚, 中國人口, 發還遼東, 我國之人, 仍令復業, 此乃尊朝廷、愛百姓, 事理之當然也。 我國何負於汝, 不計是非, 背恩忘德, 反致憤怨乎? 前此汝等數來, 侵掠我國, 不計細過, 非兵力不贍而勿問也。 近者結聚群黨, 暗入作賊, 虜去男女七十餘口, 殺害四十餘口, 牛馬財物, 盡數搶奪。 當相戰日, 閭延正軍全義對見婆猪江住坐沈阿郞哈, 罵曰: ‘汝等前此數來乞索, 受恩我國不爲小矣, 何故同來作賊?’ 罵不絶聲, 阿郞哈不答回去, 衆人所共見知也。 今汝等變生謀計, 詭言: ‘忽剌溫作賊回去, 中路圍住, 還奪人口送回。’ 其未還之人安在? 且牛馬財物, 全不送還, 是何姦狡之甚歟? 男女老幼, 無辜遇害者, 如彼其多, 誠爲痛心。 永樂八年間, 兀良哈等突入慶源府作賊, 我軍追逐廝殺時, 八乙速等指揮四名, 中箭身死, 我國具奏太宗皇帝, 聖旨節該: ‘恁殺的正好, 這已後還這般無禮呵, 不要饒了。’ 我國欽奉聖旨旣如此, 今汝等所爲又如此, 雖我國大擧師旅, 殲滅汝類, 皆汝自取, 復誰咎哉?” 邊將引軍至彼, 陳師觀變, 彼若畏服, 卑辭請降, 則責以大義, 班師而還, 上策也。 若驚惶罔措, 棄其部落, 逃遁山林, 則勿窮追、勿殘害, 全其部落, 明示威靈, 薄伐而還, 中策也。 若彼我相敵, 鋒刃交接, 決其勝負, 下策也。 臣妄意必出於中策也。 然則寡怨之道、息戰之方, 王者之師矣。 然後修築城堡, 嚴整軍兵, 固封疆、謹守禦, 則彼必畏服, 自來求和, 待之不過依舊而已。 己亥年東征以後, 至于今下三道沿海州縣, 晏然無虞, 倭人畏威懷德, 納款來朝者, 殆無虛月, 庚寅年東北兀良哈戰勝之後, 野人不敢肆毒, 歸順不絶, 此我國家已驗之明效也。 獨此蕞爾野人, 豈足深慮乎?
上命都承旨安崇善, 密封不發, 潛心決定。
평안도 도절제사 문귀의 직첩을 거두어 울산에 충군하고, 박규는 함열로 귀양보내다
편집○收平安道都節制使文貴職牒, 充蔚山軍, 竄監司朴葵于咸悅。
각도의 승군 1천 명을 징발하여 태평관 역사에 나가게 하고, 하루 세 때 요를 주다
편집○徵諸道僧軍一千, 赴太平館之役, 日給三時料。
호조에서 경상도의 세안을 상고하건대 손이 많고 실이 적으니 추핵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戶曹啓: “慶尙道監司曾以豐稔, 移文本曹, 今考稅案, 損多實少。 請下攸司推覈。” 上曰: “若以損多實少罪之, 則恐從此以損爲實者, 必多有之, 其流弊, 不可勝言, 如之何?” 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上敎至當。”
병조에서 경기의 강화 부사 및 경상도 지영일현사는 감목을 겸임케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京畿江華府使及慶尙道知迎日縣事, 兼任監牧, 境內牧場馬匹牧養孶息, 與監牧官一體檢察, 其褒貶, 依監牧官例。” 從之。
종부시에서 혜령군 정이 성절 하례에 불참했음을 아뢰니, 대언사에서 논의하게 하다
편집○宗簿寺啓: “惠寧君, 不參聖節賀禮。” 上令代言司議之。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不參賀禮, 據律當笞。 功臣子孫, 尙且原之, 宗親小過, 不宜罪之。” 上曰: “惠寧君素狂妄, 其收(驅)〔丘〕史三分之一。”
2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子/御勤政殿受朝。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승정원에 흥천사 법회를 간략하게 하려하니, 공비할 물건을 요량하여 아뢰라 하다
편집○傳旨承政院曰:
我國雖不崇佛, 然亦不至頓絶。 向者孝寧大君, 設水陸于漢江, 盛集緇徒, 大設法會。 予當其時, 未知如此大過而降香, 儻得聞之, 予當止之。 文昭殿佛堂, 本太宗爲太祖所創, 實祖宗之願刹也。 今移文昭殿于原廟, 則佛堂無所依, 故欲移其佛于興天寺, 仍設法會。 且其佛頗有塵汚, 祖宗所傳, 不可恝然, 兼欲拂洗。 僧徒則不過三十五十, 日期則不過三日五日, 從其簡約以行。 凡諸供費之物, 量宜以啓。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殿下爲祖宗之意則美矣。 然臣等竊謂方今制禮作樂, 排斥異端, 政治之明, 超於千古, 奈何更擧佛事, 以玷盛治乎? 千萬人之所尙, 原於一人。 我國不尙佛法, 且禁民間佛事, 已有成憲, 今若復行, 則彼愚民, 豈知殿下出於爲祖宗不得已之心乎? 將必競起, 以崇佛法矣。 臣等斷然以謂不可也, 願停此擧。” 上曰: “卿言是也。” 遂停之。
임금이 탄일의 하전과 방물을 바치는 장소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上曰: “誕日賀箋方物, 全羅、慶尙、忠淸道, 則許赴行在, 其餘令進於京都。”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誕日賀禮, 禮之大者, 不可廢也。 且奉箋之官, 來至京畿空還, 有乖於義。 若方物難輸, 則進于禮曹, 而但奉箋以赴行在可也。” 從之。
2月 1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丑/受常參, 視事, 輪對, 經筵。
임금이 야인이 국경에 이르러 조현하기를 청하면 어떻게 할지를 논의하다
편집○上謂諸代言曰: “崔閏德請送贈給野人之物, 予意以爲以有限之物, 應無窮之欲, 殆亦難矣。 今野人無故突入, 殺掠人物, 可以興兵致討, 然今尙未知野人之所爲, 似難聲罪。 且興師動衆, 不得已耳。 野人之居, 山川險阻, 行兵甚難, 但嚴備邊境, 示以威武, 使彼有畏服之心可矣。 又不奏請, 而興師越江, 儻或有問, 何以答之? 予意以爲以高皇帝勑書之辭, 奏對可也, 皇帝必不內野人而外本國也。 若彼人到境請朝見, 何以處之?” 乃召議政府六曹及三軍都鎭撫, 命安崇善、金宗瑞議之。 贈給條, 成抑、鄭欽之、崔士康、趙賚、沈道源、權蹈、鄭淵、朴安臣、皇甫仁議曰: “今未知婆猪江野人作賊眞僞, 彼雖托辭而來, 未可反加贈遺, 審知忽剌溫作賊情實, 然後厚待, 猶未晩也, 姑宜仍舊。” 李順蒙議曰: “虜掠人民, 旣已還送, 別有贈給何如?” 權軫、河敬復、安純、盧閈、李孟畇議曰: “接待贈遺, 一依前例, 不宜有加。” 黃喜議曰: “婆猪江野人作賊情狀明甚, 若依舊贈遺, 則似乎怯弱, 宜頓除之, 但邊將接待之禮, 姑從前例。 若公言聲罪, 則拘留其不受朝廷官職者一二人, 責還被虜人畜何如?” 上京請朝條, 朴安臣、皇甫仁議曰: “欲知作賊情實, 宜數使人, 以探其情。 我之使人數, 則彼人之來, 不可固拒, 況野人許接, 已有成規, 宜從請上送。” 李順蒙、成抑、鄭欽之、崔士康、趙賚、沈道源、權蹈、鄭淵議曰: “彼人未嘗由此路而來朝, 且今作賊之狀頗著, 未可遽從其請而上送也。 且旣有咸吉道往來之路, 豈宜又開此路乎?” 黃喜、權軫、河敬復、安純、盧閈、李孟畇議曰: “受上國官職者, 不宜私交, 依前答以不宜私交, 毋上送。” 攻伐條, 皇甫仁議曰: “待秋冬之交, 攻伐爲可。” 河敬復、盧閈、成抑、鄭欽之、趙賚、沈道源議曰: “此賊, 不可不懲。 進兵之時, 出其不意, 攻圍之策, 委諸將帥。” 李順蒙議曰: “兵貴拙速, 未覩巧之久也。” 鄭淵、朴安臣議曰: “審知作賊情實, 具辭奏聞, 然後乃可攻之, 不可輕擧。” 權蹈議曰: “都節制使臨敵示威, 使人責之曰: ‘汝之作賊, 事狀已著, 將加大兵。’ 連續使人, 責取未還人口。” 安純、李孟畇、崔士康議曰: “修城柵固封疆待變可也。” 權軫議曰: “都節制使連續使人, 責取未還人畜, 彼若抗拒, 待秋急攻初面, 示威而還。” 黃喜議曰: “臣之料度, 備在前日獻議。” 崇善等入啓, 上曰: “予已備知。” 崇善啓曰: “百聞不如一見。 崔閏德專受一方, 彼人之來, 豈可輕贈! 若有不得已之勢而贈之, 則人情之物, 不可不預備, 令其道監司量輸布紙等物何如?” 上曰: “爾言是矣。” 卽命平安道監司, 量輸布、紙、米、鹽、醬等物, 又內傳于都節制使曰: “彼人出來, 接待厚於前日, 則似乎怯弱, 依前例布、米、鹽、醬等物, 移牒監司預備, 臨時量給。 彼若欲上京, 則勿上送, 如有不得已上送, 則量宜處之。”
형조에서 영흥의 죄수인 장교 김범의 율이 교형에 해당함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永興囚將校金凡殺人, 律該絞。” 從之。
예조에서 함흥 남북도에 도회를 두어 학문을 권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咸吉道生徒有奴婢者少, 自慶源、鏡城至咸興都會, 程途隔遠, 防禦緊要, 累日往來未便。 請咸興以北置一所, 南置一所, 南道都會則生徒十人, 北道都會則五人聚會勸學。” 從之。
2月 1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寅/受常參, 輪對, 經筵。
2月 19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卯/受常參, 輪對, 經筵。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평안도에 소용되는 활·화살·갑옷 등의 수량을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 與同知中樞院事崔海山, 議平安道所用弓矢、甲冑、槍劍、火砲之數。
2月 20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편집○甲辰/受常參, 視事。
임금이 여러 신하에게 파저강 야인을 토벌할 때 보졸을 뽑아서 가야겠다고 이르다
편집○上謂諸臣曰: “婆猪野人之入寇, 情狀明甚, 非臆度也。 在我近境, 陵暴如此, 豈可含忍? 如其擧兵, 則不可孤弱, 當大擧而討之。 山川險阻, 用兵甚難, 抄步卒以往。” 黃喜啓曰: “上敎允當。”
사헌부에서 의금부 도사 김자돈은 율이 장 80대에 자자에 해당한다고 아뢰다
편집○司憲府啓: “義禁府都事金子惇, 其奴據奪義禁府伐取雜石, 子惇知情受用, 律當杖八十、刺字。” 命以不應爲事理重科罪。
2月 21日
편집진천현감 양도가 사조하다
편집○乙巳/鎭川縣監楊道辭, 上引見曰: “守令之職, 不過省刑罰、薄賦斂、恤民生, 往體予懷, 務盡乃職, 以副民望。”
이귀령이 매달마다 한 번씩 모여서 성덕을 노래하게 해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左議政致仕李貴齡上言:
臣伏見右議政仍令致仕柳寬, 以達尊元老, 倣唐、宋時諸賢洛中耆英會、前朝盛時大尉崔讜海東耆英會, 欲設其會, 上書陳請, 殿下嘉之, 特遣銀臺近臣, 仍賜黃醞仙樂與珍羞以寵異之, 誠千古所未聞也。 此聖上敬耆臣特賜之恩, 豈爲常例哉? 臣無耆德, 但以年至八十八而得與斯會, 撫躬自慶。 近日欲邀諸老, 恐外人指爲私會, 不敢自擅, 皇恐悉深。 伏望聖慈使黃耆鮐背之老, 自今每月一會, 歌詠聖德, 以樂餘生, 不勝幸甚。
上曰: “雖閑居老臣, 豈可每月而設會乎?” 遂不允。
황희·권진·하경복 등을 불러 평안도에서 쓸 병장 잡물의 수량 등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右議政權軫、都鎭撫河敬復ㆍ李順蒙ㆍ趙賚、判書鄭欽之ㆍ崔士康、參判鄭淵ㆍ皇甫仁、中樞院副使崔海山等議事: 其一曰: “今兵曹所啓平安道所用兵仗雜物之數何如?” 喜等曰: “臣等之心, 以爲允當。” 敬復曰: “他物, 宜依所啓。 甲則一千五百二十五部過多, 宜減三分之一。” 其一曰: “馬步軍數, 當用幾何?” 賚曰: “馬兵一千, 步兵二千。” 敬復、順蒙、欽之、海山、淵、仁議曰: “馬兵一千, 步兵一千可矣。” 軫曰: “馬步兵三千爲可, 然馬兵步兵之數, 令主將臨機定之。” 其一曰: “步卒所着甲冑, 送軍器監所藏乎? 用何處甲冑乎?” 僉曰: “擇用本道各官所藏爲便。” 其一曰: “濟師之時, 用舟楫乎? 用浮橋乎?” 僉曰: “力役雖重, 過涉便易, 莫若浮橋。” 其一曰: “軍士皆調發于平安道乎? 幷發他道乎?” 淵、仁、海山議曰: “黃海道五百, 平安道二千五百。” 喜、敬復、順蒙、賚議曰: “除黃海道, 竝調發平安道。” 士康曰: “黃海道六百, 平安道二千四百。” 欽之曰: “黃海道四百, 平安道二千六百。” 其一曰: “行軍時與赴征, 時習陣何如?” 僉曰: “習陣則彼賊先知, 隱伏潛師, 突入可矣。” 皆從喜等之議, 唯騎步兵之數從軫議, 令主將臨機定數。 又議曰: “中軍左右軍主將, 誰可者?” 僉曰: “宜以崔閏德爲中軍, 順蒙爲左軍, 海山爲右軍。” 上曰: “可矣。” 崇善啓曰: “順蒙與臣言: ‘大抵軍士之進退, 專在中軍, 臣受左軍, 則何以成功? 臣謂以閏德爲中軍上將, 以臣爲中軍副將, 以海山爲左軍, 以江界節制使李恪、戶曹參議金孝誠爲右軍。 臣率精騎五六百爲先鋒, 潛入彼土, 若勢可擊則擊之, 不可則退屯, 以待後軍。’” 上令崇善密議于三議政, 仍命曰: “昔征對馬島, 太宗賜赴征將士弓矢, 今順蒙、海山之行, 當賜何物? 幷議之。” 軫曰: “順蒙、海山, 皆狂妄之徒, 不宜專付軍士, 請依前議, 賜物則弓矢與甲。” 孟思誠曰: “以閏德爲中軍上將, 順蒙爲副將, 海山爲左軍, 恪爲右軍可也。 賜物則依權軫之議。” 喜曰: “分三軍則依孟思誠之議, 賜物則只給馬爲可。” 崇善回啓, 上曰: “當賜弓矢與馬。” 分三軍, 從黃喜、孟思誠之議。 命崔海山先往平安道, 造浮橋於鴨綠江。 令安崇善修事目, 使海山傳說於崔閏德, 皆上命意也:
一。 以都節制所啓供招之辭, 議諸群臣而反復思之, 則婆猪之寇, 詐稱忽剌溫, 情見事白, 斷無疑矣。 惟彼獷俗, 居相望之地, 不念舊恩, 懷奸肆毒, 剽殺邊民, 謀免後患, 反以忽剌溫爲辭, 上欺中國, 下誣本朝, 罪惡貫盈, 不可不討。 間有議者曰: “彼寇以忽剌溫爲辭, 已奏于帝, 則不可以婆猪爲咎而急征之也。” 予則以謂皇帝一視同仁之量, 焉有以婆猪爲信, 而歸咎於本國哉? 必無是理, 儻或詰問, 當具事由以聞。 且引太宗皇帝宣諭聖旨以奏, 則終見兪允, 肆定征討之擧。 軍數以三千爲率, 二千五百出平安道, 五百出黃海道。 其騎兵步卒之數, 臨機議定。 一。 江深難以濟師, 是誠可慮。 如有灘上可涉之處, 則可矣, 若無可涉處, 與都節制使同議, 毋令喧動, 造浮橋於二三處。 一。 江界、閭延等江邊接居無知之民, 曾因營産, 潛往彼土, 官吏又不知而不禁, 疎闊至此。 今當大事, 漏透聲息, 則非細故也。 密令官吏嚴加考察, 以絶往來。 一。 使人伺其部落多小、山川險易, 然後定其往征之期, 將兵偏裨, 磨鍊以啓。 一。 步卒所着甲冑, 以道內各官所藏, 揀擇用之。 一。 造浮橋, 毋發烟戶丁夫, 以役附近各官船軍。 一。 大軍旣過江之後, 賊若出其不意, 或竊入逞欲, 或斷取浮橋, 以絶師行, 此亦可慮, 分卒堅守待變。
2月 22日
편집공주 목사 김위민과 남원 부사 민공이 사조하다
편집○丙午/公州牧使金爲民、南原府使閔恭辭, 上引見曰: “愼刑罰恤民生之外, 無他焉, 汝往懋哉!”
2月 23日
편집병조에서 낭청 진무로 하여금 친히 수본을 올리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丁未/兵曹啓: “凡軍令鎭撫, 所以文牒相通, 然鎭撫所本無印信, 只以署合通關, 未便。 今後令郞廳鎭撫親呈手本。” 上令詳定所議之。 詳定所議曰: “鎭撫所, 皆以他官兼之, 正與義禁府相同。 若詳定衙門高下, 則當爲三品衙門矣。 又移文格例, 未曾詳定, 今與兵曹關文相通, 實爲無據。 高麗軍簿, 每於上大護軍直宿時, 郞廳一員於片紙着署分定, 以相維制, 豈無深意! 且鎭撫所, 移文於各司, 則亦將移文於各道矣。 歲久法弛, 則發兵斂兵之文, 亦皆行移, 誰能禁止? 是則握兵之官, 又得發兵之權, 後世必將難馭矣。 此太宗雖置鎭撫所, 不給印信, 不令移文之聖慮也。 乞依舊除移文各司, 若有不得已之事, 呈手本於兵曹。” 從之。
2月 24日
편집중추원 부사 최해산이 사조하니, 활·화살 및 말을 하사하다
편집○戊申/中樞院副使崔海山辭, 賜弓矢及馬。
예문 대제학 정초가 명을 받들어 《삼강행실도》에 발미를 지어 올리다
편집○藝文大提學鄭招承命製進《三綱行實圖》跋尾。 其辭曰:
右《三綱行實圖》所載忠臣孝子烈女, 各一百十人。 紀行圖形, 仍贊以詩, 刊板已竟, 命臣跋尾。 臣竊惟今人與古人, 時勢不相接, 音貌不相知, 何惡何愛於彼此哉! 然而見貞諒高節之人, 則忻慕致敬, 擧手加額, 願爲之執鞭焉, 見苟賤汚穢之人, 則唾罵不足, 攘袂扼腕, 至欲手刃其頭也。 是則人心之同然, 而天理之不泯也。 何況親見形容, 詠嘆其事乎? 其感之也必深, 其興之也必速矣。 今我殿下旣知其然, 以之鼓舞振德之, 凡爲今世之民者, 孰不觀瞻而作乎? 將見人知禮義之行, 家有孝貞之俗矣。 然而孝子生盡其孝, 歿盡其誠, 固是平常可行之事, 至於婦人守貞, 當在夫亡之後, 忠臣盡節, 方見喪亂之日, 非遇變故, 何由可知? 是不然也。 婦人動必由禮, 輔其君子, 恩其族屬, 隆其家業, 斯能貞矣。 臣下憂國如家, 盡節奉職, 使君安富尊榮, 澤及於民, 斯能忠矣。 捨此, 必待變故, 則是忠貞, 非可常可久之道也。 觀行實圖者, 常明此意, 則有以知所當爲也。
집현전에 출정할 때 종묘와 사직에 고함과 마제 및 명산대천에 관해 아뢰라 명하다
편집○命集賢殿, 考出征時告社稷、宗廟、禡祭及所過名山、大川古制以聞。 集賢殿啓:
《文獻通考》祈勝之禮: “命勇謀之將以禦敵, 先使之迎於敵所從來之方, 爲壇祈克于五帝, 衣服隨其方色, 執事人數, 從其方之數, 牲則用其方之牲。 祝史告于社稷、宗廟、邦域之內、名山大川。 君親素服, 誓衆于太廟曰: ‘某人不道, 侵陵大國, 二三子尙皆同心比力, 至死固守。’ 將帥稽首再拜受命。 旣誓, 將帥勒士卒陳于廟之右, 君立太廟之庭, 祝史立于社, 百官各警其事, 御于君以待命, 乃大鼓于廟門, 詔將帥, 命卒習射三發、擊刺三行, 告廟用兵于敵也。 五兵備効, 乃鼓而出以卽敵, 此諸侯應敵之禮也。” 杜氏《通典》: “北齊命將出征, 則太上詣廟灼龜, 授鼓旗於廟。 皇帝陳法駕、服袞冕至廟, 拜於太祖徧告訖, 降就中階, 引上將操鉞授柯曰: ‘從上至天, 將軍制之。’ 又操斧授柯曰: ‘從下至泉, 將軍制之。’ 將軍旣受鈇鉞, 對曰: ‘國不可從外理, 軍不可從中制。 臣旣受命, 有鼓旗鈇鉞之威, 願假一言之命於臣。’ 帝曰: ‘苟利社稷, 將軍裁之。’ 將軍就車, 載鈇鉞而出, 皇帝推轂度閫曰: ‘從此以外, 將軍制之。’” 後周制曰: “大將出征, 遺大祝以羊一, 祭所過名山大川。” 隋開皇八年, 晋王廣將伐陳, 內史令李德林攝太尉, 告于太廟。 禮畢, 又命有司宜于社。 二十年, 太尉晋王, 又北伐突厥, 次河上, 禡祭軒轅皇帝, 以太牢制幣, 陳甲兵行三獻之禮。 大唐開元之制五禮內: “十三, 遣將出征, 宜于大社。 十四, 遣將告太廟。”
上命下詳定所議之。 黃喜等議曰: “征伐重事, 宜告社稷宗廟。 其所過山川則鴨綠江源, 出自甲山, 至于義州, 不可每川而祭之, 令將帥只祭鴨綠江何如?” 許稠議: “告社稷宗廟及祭所過山川等事, 更考古制施行。 鴨綠江祭時, 降香祝何如?” 鄭招議: “將帥今已發行, 宜停社稷宗廟之告。 其所過鴨綠祭及禡祭軒轅皇帝等事, 將帥臨時行之。 史傳有太白星見然後伐國之文, 且《太一算書》, 有客利主利之說。 兵法, 先動者爲客, 則今我兵先動, 乃客也。 此非足信之說, 然幷考史傳算書何如?” 上曰: “祭告之事, 令禮曹臨時磨鍊以啓。”
2月 2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己酉/受常參, 視事, 輪對。
임금이 경회루에서 활 쏘기를 구경하다
편집○御慶會樓下, 會礪山府院君宋居信以下諸宰樞觀射。 二十九人, 分爲三隊, 中多者各賜弓, 又令騎射, 各賜弓矢。
이조에서 경상도 비안과 전라도 무안·함평 등 고을에 교도를 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慶尙道比安、全羅道務安ㆍ咸平等官民戶, 竝滿五百, 宜差敎導。” 從之。
2月 2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庚戌/御勤政殿受朝, 輪對, 經筵。 上謂副提學李宣等曰: “凡趁時擧行之事, 人或遺忘而失時, 故曩者令集賢殿, 抄逐日可行之事, 爾等考古籍, 速抄以啓。”
동지충추원사 성엄이 병으로 사직을 원하니, 윤허하지 아니하다
편집○同知中樞院事成揜, 以病辭職, 不允。
함길도 감사에게 진상하는 모든 물품은 아주 없애라고 내전하다
편집○命承政院曰: “咸吉道有使臣支待之弊, 故命除進上, 今進上如舊, 爾等何不啓之?” 遂內傳于咸吉道監司曰: “進上諸物, 自今頓除。”
의정부·육조 등을 불러 파저강을 토벌할 계책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都鎭撫議曰: “今已定征討婆猪之策, 三千之衆, 不可無統, 予欲擇朝臣有武才者, 作牌頭, 往率其衆, 一牌頭當領幾人, 量宜以啓。” 僉曰: “一牌頭領百人, 似爲適中, 但恐禁軍之孤單, 宜令一牌頭領二百人。” 上曰: “勿論禁軍之多少, 從宜差遣。” 又議曰: “以崔閏德爲主將, 又遣將帥二人爲左右翼, 或別遣三元(師)〔帥〕, 以閏德爲都統使何如?” 僉曰: “以閏德爲都統使, 而別遣三元帥, 則是必閏德以都統之權, 總察三軍而已, 不親征伐之事。 國家以閏德往鎭寧邊者, 以其老於將略, 故欲使親率兵往征之也。 爲今之策, 以閏德爲中軍元帥, 兼授都統之權, 統察左右軍爲便。” 獨李順蒙議曰: “以閏德爲中軍元帥, 而兼爲都統制使, 則左右軍, 或有不均之事, 必別遣都統使, 然後無不均之歎。” 又議曰: “赴征元帥, 卿等熟議以啓。 崔海山則予已定矣。” 僉擧李順蒙及前摠制李澄石, 上曰: “此二人可矣。” 仍命曰: “平安道隣於野人, 防禦不可緩也。 防牌、火砲、甲冑、箭槍, 量宜加送, 以備不虞。” 又議曰: “順蒙言: ‘海山先到江邊, 役民伐材, 則愚民胥動浮言, 恐或彼人之知也。 是誠可慮, 姑停海山之行, 臨時以軍卒急造浮橋濟之可矣。 若曰役重不可遽成, 須先預造, 則除宰相, 擇遣官卑者, 潛備雜物, 待期爲便。’ 是論如何?” 皇甫仁議曰: “預先役民, 則彼人必得聞之, 姑停海山之行, 臨渡造之可也。” 鄭淵議曰: “海山之往, 必未久而解氷, 宜當預造, 俾無後患。” 黃喜、權軫、河敬復、崔士康曰: “解氷則彼必忘危, 皆事耕種, 宜令海山, 先到其處, 權稱城柵巡審, 以解其疑, 潛辦諸事, 待其不意, 合水陸之軍, 同力造之可矣, 何須更差他人乎?” 鄭欽之曰: “海山若到, 彼人必知, 不可不慮。 然造橋多用蘆葛, 令海山先至附近, 預辦可也。” 申商曰: “臣聞曾經閭延守盧益剛之言: ‘江邊半半日程, 有一山多葛蘆。’ 若果有之, 則臨時造橋, 亦無難矣。 然海山已行, 何必改差?” 上從黃喜等之議, 卽內傳于海山曰: “命造浮橋, 今更思之, 無名伐材, 則人心浮動, 彼必知之, 是大可慮。 今以卿爲城柵巡審使, 托以擇定新設木柵之基, 巡審江邊, 潛思密慮, 以待軍士之至, 急造浮橋。 若浮橋不堅緻, 使人馬俱陷, 則非細故也, 固宜盡心, 俾無後患。” 又議曰: “軫云: ‘徒慮婆猪之寇, 不憂東北之患, 誠爲不可, 宜令咸吉道都節制使, 領兵往鏡城待變。’ 是論如何?” 皇甫仁曰: “都節制使預往待變, 合於時宜。” 喜等曰: “待婆猪發兵之時而往, 猶未晩也, 何必領兵預歸, 貽弊其邑乎?” 上從黃喜等議。 又議曰: “敬復獻議: ‘試甲士, 考其田民多少, 國有著令。 若咸吉道之人, 奴婢本少, 雖有武才, 拘於奴婢口數之限, 未得試才, 誠爲未便。 勿計田民多少, 竝令試之, 以充軍額。’ 此論何如?” 皇甫仁曰: “宜從敬復議。” 鄭淵曰: “臨時從輕試才, 不必別立異法。” 李順蒙等曰: “待兩界之人, 本異他道, 今又從輕試才, 則人人皆欲來京侍衛, 終不勝其弊, 姑宜仍舊。” 申商曰: “大抵人材習熟則成才, 況其道人物, 與他道不同, 其試才之法, 減於他道, 使知厚待。” 河敬復曰: “試才則宜與他道同, 但勿論田民多少, 皆許試才。” 權軫、黃喜等曰: “勿論田民多少, 取才以廣士路。” 上從喜等議, 卽下敎旨于兵曹曰:
咸吉道甲士取才時, 從他道例奴婢五六口、田地五六結以上者, 許令試才。 因此雖有武才者, 拘於定限, 未得試才。 自今本道甲士取才時, 武才有能者, 不計田民多少, 竝令取才。
先是, 李順蒙當閏德赴鎭之日, 密請鄭欽之、安崇善曰: “願以微服, 往建州衛, 親見道路山川險夷, 儻國家往征, 我必參裨將之列。” 人皆壯之, 且有笑之者。
태조·태종의 유복지친과 종척을 충의위에 붙일 것을 세 의정과 밀의하다
편집○上令安崇善密議于三議政曰: “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多居咸興之地, 太祖開國, 多値變故, 念不及此。 太宗又謙讓, 不授官爵, 以至寡躬服盡之親, 難於盡授官爵。 唐高祖廣封同姓, 封德彝非之。 宋神宗恩及袒免之親, 賜名授爵, 人稱其美。 今欲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皆授官爵, 又給土田, 何如? 且韓昌壽之弟隆田, 卽神懿王后之(第)〔弟〕也。 以添設司宰副正, 【只授其職牒, 不仕其官, 謂之添設。】 退老咸興, 其兄檢漢城尹金剛, 予未及知, 卒後追贈。 今欲授隆田同知敦寧, 何如? 昔日桓祖之後, 在宗親之列, 河崙言於太宗朝曰: ‘自太祖之後, 在宗親之列, 以別遠近親疎之分。’ 太宗遂立法以別之, 然今思之, 宗親不宜在宗親之列者, 予未盡知, 或遺於任用之時, 欲屬於忠義衛, 如或不可, 別立屬處何如?” 黃喜、權軫曰: “稽諸歷代, 或重宗戚, 專任事權, 或嫌親故, 不授以官。 臣等以爲敦睦親親, 合於天理人情之至, 如有才幹, 依他敍用, 苟無其才, 授爵之後, 退閑鄕曲可矣。 又於咸興陳荒田地, 每一人給三四結或四五結, 除田租以垂特恩。 且授職隆田, 亦非殿下之私意, 實是敦睦之公義, 宜加官爵, 以示恩義。 若忠義衛則全爲功臣之後而設也, 又別設屬處, 則他日字孫衆多, 恐生後弊, 莫若仍舊, 擇其才能而用之可也。” 上皆從之, 命錄太祖、太宗有服之親以啓。 崇善啓曰: “在外之人, 恐或有遺忘, 乞令咸吉道監司, 密問以啓。” 上曰: “趙末生之拜辭, 余當親敎。” 其後又內傳曰: “聞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卑微沈滯, 中心未安, 依前日親敎, 不使當身知之, 才幹高下, 密問以啓。”
2月 2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亥/受常參, 輪對, 經筵。
하정사 이흥발과 봉여가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다
편집○賀正使李興發ㆍ奉礪, 回自京師。
병조에서 여러 도에 군액이 없는 예비선은 만들기를 정지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造船材木, 斫伐輸運, 力役甚重。 且松木長盛, 須待百年, 卽今松木殆盡, 深爲可慮, 請停諸道無軍額預備船造作。” 從之。
사간원에서 권진과 정연이 박초를 잘못 추천한 것을 탄핵하다
편집○司諫院劾右議政權軫、兵曹參判鄭淵前任吏曹失擧朴礎, 上命勿推劾。 獻納崔士柔啓曰: “江界, 要害之地, 必得勇智, 乃可當之。 朴礎行旣貪婪, 且甚衰老, 除拜巨鎭, 乃爲野人所敗, 宜加失擧之罪, 以戒後來。” 上曰: “爾言然矣。 然予亦知而授之, 非徒吏曹之過也, 宜勿更推。”
의정부·육조 등을 불러 주장과 함께 권략있는 자를 골라 정할 것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及三軍都鎭撫使安崇善、金宗瑞議之曰: “崔閏德曾率軍士五十而去, 今以李順蒙、崔海山之言, 加抄三十人, 定爲牌頭, 主將所率軍士, 不爲牌頭, 誠爲未便。 予欲和會前後軍士, 同主將擇有權略者以定, 何如?” 僉曰: “上敎至當。” 鄭淵曰: “一牌頭領百人, 恐難統一, 宜令一牌頭領五十人, 以便號令。” 崔士康曰: “合前後軍士擇定爲可, 但溫井行幸之日已逼, 侍衛虛疏, 宜減加抄三十。” 黃喜等曰: “和會擇定之議, 一依上敎。 不獨京軍士, 若其道有武藝可爲牌頭者, 則亦許主將擇定。” 上從黃喜等議曰: “李順蒙之往也, 當以此親敎。” 又議曰: “京軍士赴防者, 已定一百, 今欲加一百, 何如?” 安純等曰: “若加兵於彼, 則宜加定。” 河敬復等曰: “已送一百, 猶云多也, 不宜加送。” 黃喜等曰: “京中侍衛, 亦不可疏虞。 古人有言: ‘精兵一百, 所向無前。’ 不必加送, 但抄平安、黃海兩道新白丁, 作牌入送, 則此徒慣行山坂, 熟於弓矢, 似有益也。” 上曰: “李順蒙之往也, 令兵曹磨鍊施行。” 又議曰: “崔海山臨發獻言曰: ‘攻伐之際, 如有言語相通、文書修答之事, 則漢通事及曉吏文者, 不可無也。 請遣通事及文臣各一。’ 此言何如?” 敬復等曰: “己亥年東征, 亦皆遣之, 差送爲便。” 孟思誠等曰: “通事則本道亦有之, 平壤等處通事一二名, 定送爲便。 文臣則已遣崔致雲, 不須別遣。” 黃喜曰: “攻伐之時, 何用通事與吏文? 宜停之。” 上從思誠等議。 又議曰: “予觀兩界前後馳報及被虜人民之言, 權豆及童猛哥帖木兒同謀情實已著, 今加兵於西, 則彼必自知其非, 而擧兵來助, 儻不來助, 若勢迫於西, 則西人歸東, 乘虛入侵, 詭謀難測。 予欲東西幷擧, 以殲其類, 何如? 予未更事, 卿等熟議以啓。” 皇甫仁、柳孟聞議曰: “將欲取之, 必固與之, 且遠交近攻, 攻取之良策。 西擧然後, 徐觀其勢而更圖之。” 朴安臣議曰: “修兵設柵, 所虜人物, 悉令責還, 坐而困之可也。 彼受王爵, 且以忽剌溫所虜人物與天使共謀奪還之事, 托辭奏聞。 今遽加攻伐, 使生事外邊者, 巧起讒譖之端, 構釁中國, 恐非藩國之美事。” 孟思誠、權軫、崔士康、趙賚、沈道源、金益精、權蹈、鄭淵曰: “先攻婆猪之賊, 而後圖之可也。 一時竝擧, 臣等以爲不可。” 黃喜、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李順蒙、趙啓生、鄭欽之曰: “彼雖聲勢相依, 今無釁隙, 但以往來之言, 一時竝擧, 遽加攻伐, 竊恐未安。” 崇善亦啓曰: “今聞往來之言, 輕犯虎狼之口, 旣爲不可。 且欲大擧於西, 而又動兵於東, 甚爲不可。” 上曰: “予意亦然, 特試卿等耳。” 又曰: “歷代人君, 凡有動衆, 必詢臣僚, 陳上中下之策曰: ‘當從某策。’ 卿等前日各書所懷以啓, 然征討良策, 更議以啓, 予將採擇。” 河敬復、柳孟聞、朴安臣、鄭淵、皇甫仁曰: “制勝料敵, 唯在將策。 其道路險夷、兵備虛實, 令其將帥, 遣人審察, 臨機分兵突擊。” 趙賚、金益精、權蹈曰: “變不可預圖, 權不可預設, 出奇制敵, 委之將帥, 其副將以下, 聽其號令, 毋得違忤, 事庶成矣。” 蓋順蒙、海山等狂悖, 故有是論。 盧閈、崔士康、沈道源曰: “兵不在多, 揀擇精銳, 出其不意, 潛師襲取, 爲上策也。” 孟思誠、權軫、趙啓生、鄭欽之等曰: “揀擇精銳, 銜枚疾馳, 分道竝進, 襲其部落, 蕩其(菓)〔巢〕穴, 此謂上策。 大軍結陳〔結陣〕, 鼓行而前, 彼將恐懼, 擧其部落, 遁逃不暇, 安敢抗拒? 然則我雖不得逞志, 揚兵耀武, 使彼知懼, 不可復萌窺覦, 此謂中策。” 安純、許稠曰: “待其氷合, 潛師渡江, 掩其不意, 問罪而還, 爲中策。 農月興師, 造(轎)〔橋〕渡軍, 使賊先知, 伏兵突出, 勝敗難知。 且有雨水, 進退俱難, 斯爲下策。” 黃喜議同。 許稠等且曰: “必欲此時問罪, 毋致失賊, 無遺捕獲可也。 彼若遠遁, 毋使窮追, 示威乃還亦可。” 上曰: “已悉卿等之議, 然征討當不違於四月草長時。” 又議曰: “平安道海路防禦稍緩, 而陸路則甚緊。 且今北道防戍尤急, 民被其苦。 予欲量移北道各官船軍, 限數年分戍北邊, 則苦歇庶均。 此策何如?” 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盧閈、李順蒙、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沈道源、金益精、權蹈、鄭淵、朴安臣、柳孟聞、皇甫仁曰: “宜令其道監司節制使, 量宜移定, 以應一時之變。” 黃喜、河敬復、趙賚曰: “陸路海路, 各有防禦, 何必移船軍, 以成往來之弊乎? 臣等以爲不可。” 上曰: “令兵曹移文本道磨鍊。” 又議曰: “李順蒙言: ‘攻伐之時, 士卒捍身木防牌, 不可不備。’ 予欲令平安道臨時造作以給, 何如?” 僉曰: “可矣。” 上曰: “李順蒙之往也, 書於事目以送。”
2月 2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子/受常參, 經筵。
병조에서 여연·강계의 육군이 노고가 심하니, 선군을 감하여 부방케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閭延、江界等處各官陸軍常時赴防, 勞苦尤甚, 量減道內各浦船軍, 推移赴防, 更迭(沐)〔休〕息。” 上卽令行移其道。
의정부·육조 등을 불러 야인들을 안심시켜 뜻하지 않을 때 공격할 것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及三軍都鎭撫使安崇善ㆍ金宗瑞議事曰: “朴好問回自婆猪江啓曰: ‘前到野人部落, 觀其勢, 皆携幼登山, 以待我國之變。’ 今將何術, 使各安其業, 乘其不意而擊之乎?” 李順蒙、鄭淵、朴安臣、皇甫仁、李兢曰: “令都節制使, 遣人諭之曰: ‘能奪忽剌溫虜去人物, 不使飢寒, 差人發還, 其志可嘉。’ 仍以酒食優給慰之, 姑令本國之人仍舊渡江耕農, 秘其器械之備, 不使審知。 彼或出來, 仍加厚慰, 禁其行言, 勿露忿氣, 陽陷其術。” 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金益精曰: “彼此相往, 動作必聞, 況今造橋造船, 焉能使彼不知哉? 雖或差人慰諭, 必不信聽, 反懷疑貳, 姑徐徐以待氷合, 然後出其不意, 輕往襲之。” 成抑、崔士康、趙賚、沈道源曰: “朴好問往還, 彼必以爲間諜, 益懷疑懼, 宜使都節制使承命, 更送人慰謝, 遺以酒食。 且問兀狄哈虜掠人物請還之術, 因請彼人曰: ‘願送人于兀狄哈, 索還人物。’ 彼必以爲眞情, 稍得安心。” 鄭欽之曰: “此策似當, 但遺以酒食, 反致疑懼, 恐無益也。” 孟思誠、趙啓生曰: “彼賊頑而狡, 自知其非, 已曾空家登山, 雖多般誘之, 不可誑也。 且散居山谷之間, 今雖安業, 及其擧兵之日, 擊一隅, 則餘皆盡知, 豈能盡滅其類乎? 宜當潛師行兵, 一日一夜, 分道共進, 攻其初面, 以聲其罪。” 黃喜曰: “竊聞彼人情狀、山川形勢, 今日雖啗之以利, 使之安業, 及當征討之日, 聞有兵變, 猶可登山而遁。 臣恐所獲不償所失, 勞而無功, 貽笑彼賊。 乞依前日獻策, 令都節制使責還被虜人口、牛馬、家財, 如其不從, 宣言致討, 使之知懼, 不得安土耕耘而遠遁, 則名正言順, 直在我矣。 如不得已, 必待氷合何如?” 上曰: “當四月草長時, 宜發兵討之。” 又議曰: “今聞朴好問之言, 意其後人, 聞本國抄軍, 疑其見伐, 而至於此也。 欲姑停抄軍之令, 以安彼心, 如何? 熟議以啓。” 鄭淵、朴安臣、皇甫仁、李兢曰: “欲停抄軍之令, 則宜待氷合, 如不久發兵, 則更使抄軍, 恐未及期。” 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趙賚、金益精曰: “今聞上敎, 臣等以爲可也。” 沈道源、崔士康、鄭欽之、趙啓生、成抑、李順蒙曰: “姑停其令, 以安彼此之心。 使有司潛備, 不使彼人知之, 亦可。” 上曰: “令兵曹移文, 以解其意, 然後臨時抄兵往討可也。” 又議曰: “頃議諸大臣, 定軍數三千, 今者朴好問言: ‘軍額, 當以萬爲定。’ 予欲加送, 何如? 若曰可, 則酌定其數以啓。” 河敬復、皇甫仁、李兢曰: “宜加五百。” 鄭淵、朴安臣、金益精曰: “宜加一千。” 沈道源曰: “兵難遙度, 然奇兵不在多。 山谷險路, 以奇制勝, 不必加數。” 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盧閈、李順蒙、成抑、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趙賚曰: “臣等不知彼士險夷、部落多少, 不可遙度。 令都節制使, 定數啓聞後, 更議施行。” 上從喜等議, 卽內傳于崔閏德。 又議曰: “古者歷代攻伐之事, 皆有反間, 以觀其勢。 予欲潛遣人, 探知彼人情狀, 然後討之, 似爲可也。 然尙慮其被獲, 則彼人細知本國施爲而預圖, 非徒無益, 又有害焉, 猶豫。 欲聽卿等之籌, 參酌古今, 熟議以啓。” 李順蒙、成抑、鄭淵、朴安臣曰: “擇能當其任者可矣。” 沈道源、趙賚曰: “此事難且危, 令將帥募人, 如得能者, 則亦可。” 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金益精、皇甫仁、李兢曰: “臣等竊謂古之列國反間, 不可與本國比論。 中國之人, 衣食無異, 言語相同, 雖混處而莫之知也, 本國之與野人, 言語飮食不同, 見之則易知, 且人物數少, 不可混處。 若登山而見獲, 則使彼人深知我國之術, 而反爲害矣。 臣等以爲莫如以節制使之言, 送人體探, 似爲可也。” 上曰: “此事甚危, 姑停之。” 卽內傳于都節制使曰: “更送人探候, 彼人已還家, 然後發兵何如? 與道內有權略者密議以啓。”
又議曰: “渡江之備, 議于臣僚, 皆曰: ‘船艘則不可, 當用浮橋。’ 今聞朴好問之言, 水流甚急, 難設浮橋, 欲備船艘, 何如?” 僉曰: “不知水流緩急、船橋便否, 而臆度定之, 實不可也。 令將帥或船或橋, 從宜造作。” 上曰: “此意甚然, 宜令都節制使從便施行。” 又議曰: “朴好問回啓云: ‘李滿住問: 「前者發還被虜人口, 兼述奏本于國王, 何迨今不答乎?」 好問答曰: 「吾等不見而來, 未知其由。’ 今欲回答, 親遣人以答乎? 令節制使送人以答乎? 又送人時, 欲贈酒鹽席紙, 何如?” 鄭淵、朴安信、皇甫仁、李兢曰: “令都節制使修書回答, 贈送物件, 亦令從宜備送。” 金益精曰: “如欲攻伐, 不必回答。” 李順蒙、成抑、趙啓生、沈道源曰: “令節制使隨宜贈送回答, 以安其心。” 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河敬復、盧閈、崔士康、鄭欽之曰: “令都節制使修書回答, 贈送則但以酒味, 似爲便益。” 黃喜曰: “修書回答, 則似可也, 贈以酒食, 似不可。” 趙賚曰: “滿住旣呈公文于節制使, 節制使宜因此回答, 贈以酒食, 臣以爲可也。” 上曰: “都節制使姑以酒果, 差人回送可也。”
대마주 태수 종정성이 가배량·구라량 등처에 내왕하면서 흥판하기를 청하다
편집○對馬州太守宗貞盛, 遣人請於加背梁、仇羅梁、豆毛浦、西生浦等處, 往來興販。 上令禮曹回答曰: “曾許富山、乃而浦、鹽浦三處往來販鬻, 足矣, 難以從請。”
2月 29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丑/受常參, 輪對, 經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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편집○親傳朔祭香祝。
사헌부에서 김자돈을 추핵한 것에 대한 사간원의 상소문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廉恥, 士之大節, 廉恥道喪, 貪風日滋, 故如有犯此者, 誠不可不懲也。 近者金子惇爲義禁府都事, 據奪螺匠朱實鞍子之言, 發於尹江, 憲府劾問之際, 以元狀外別告他事, 不得推覈。 臣等謂子惇所犯, 有關士風, 不忍含默, 問於朱實, 實云: “去壬子三月, 根隨都事金子惇, 往麻田浦, 都事見吾鞍子, 欲與相換。 翌日使人曰: ‘持鞍來。’ 又其翌日, 更使人招之, 不能辭避, 齎鞍而進, 都事以舊鞍換我新鞍, 加給緜布二端, 不得已受來, 至今在家。” 臣等竊謂子惇所犯, 雖非據奪, 身爲官吏, 强換部民財物, 其頑貪無恥, 汚毁士風, 莫此爲甚。 此而忍爲, 其盜用本府之石, 無疑矣。 不此之恥, 欲免其罪, 靦面擊鼓, 稔惡不悛甚矣。 臣等欲窮問換鞍之由, 第因已在別告之例, 憲府所不聽, 未敢施行, 不勝痛心, 然强換物貨, 竝不區處, 實爲未便。 乞命有司, 依律入官給主, 以戒後來, 幸甚。
上曰: “憲府以別告他事, 曾不受理, 何須更推?” 左獻納崔士柔啓曰: “臣等之心以爲雖不得論罪, 贓物, 宜還官主。” 上曰: “法立而不守, 則徒爲文具, 言官所聞, 必陳可也。 敢言法外之言, 無乃不可乎? 憲府論以別告, 不請其罪, 爾等違敎上疏, 旣已非矣。 且吹毛求疵, 非爲政之體也。” 士柔退, 敎承政院曰: “諫院之疏, 予心以爲非矣。 子惇以官吏, 濫用本府之石, 其設心固爲不肖, 況換鞍之事, 尤爲醜也。 然其鞍若還本主, 則更推子惇, 然後決斷也。 若更推子惇, 則是受理別告之事也。 卿等之心以爲何如?” 安崇善等議曰: “別告之事, 雖不當劾, 若此貪奸, 濫得財物, 不還本主, 誠爲未便。 且究其用心之無恥, 亦不可不懲, 宜令攸可收其鞍子, 還給本主, 子惇論以贓吏。” 上曰: “已有立法, 何必行法外之事?”
의금부에서 김경·정을신·장의 등의 죄가 참형에 해당함을 아뢰다
편집○義禁府啓: “金敬以邊將, 不修木柵, 使賊突入, 殺害虜掠, 又聞賊變, 不卽親率軍馬, 馳赴力戰, 朴礎不卽馳赴, 未及接戰, 鄭乙臣、張義, 遇賊不力戰, 丁宥、金天奉, 不力戰退走, 罪各斬。” 依啓他死罪例施行。
박호문이 도로 평안도로 향하여 가자, 임금이 인견하고 사목을 주어 보내다
편집○朴好問還向平安道, 上引見, 授事目以送。
병조에 매년 제야에 쓰는 염초를 30근에 넘지 못하도록 항식을 삼으라 전교하다
편집○敎兵曹曰: “焰(焇)〔硝〕煮取, 其功不細; 臨敵破陣, 其用甚大, 前此除夜火砲所費之數, 至於千斤, 誠爲未便。 自今每年除夜所用, 毋過三十斤, 以爲恒式。”
十五年 三月
편집3月 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甲寅朔/御勤政殿受朝。
대마주의 육랑 차랑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對馬州六郞次郞, 來獻土宜。
형조에서 《대명률》의 원왕을 변명하는 조문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大明律》辨明冤枉條: ‘凡監察御史、按察司辨明冤枉, 須要開具所枉事迹, 實封奏聞。 委官追問得實, 被誣之人, 依律改正, 罪坐元告、元問官吏。 若事無冤枉, 曚曨辨明者, 杖一百、徒三年, 若所誣罪重者, 以故出入人罪論。 所辨之人知情, 與同罪, 不知者不坐。” 此條專爲風憲官吏而設。 監察御史按察司辨明冤枉, 須要開具所枉事跡, 實封奏聞。 委官追問得實, 被誣之人, 依律改正, 罪坐元告、元問官吏之節, 指官吏辨明冤枉, 而得實者而言。 若事無冤枉, 曚曨辨明者, 杖一百、徒三年, 若所誣罪重者, 以故出入人罪論之節, 指官吏辨明冤枉, 而失實者而言。 所辨之人知情, 與同罪, 不知者不坐之節, 指訴冤之人與官吏通同, 以致免枉者而言。 中外官吏昧於律文本意, 訟冤無實者, 或以辨明冤枉條論罪, 請以上項律文本意, 曉諭京外官吏。” 從之。
3月 2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乙卯/受常參。
행보와 신보를 이룩하다
편집○行寶信寶成。 舊有傳國寶, 文曰國王信寶。 上命集賢殿, 稽古制改鑄此兩寶, 其制一依欽賜大寶, 皆用金, 信寶重一百六十四兩, 行寶重一百七十六兩。 信寶文曰國王信寶, 行寶文曰國王行寶。 信寶用之於事神敎宥等事, 行(實)〔寶〕用之於冊命除授等事, 欽賜大寶, 則只用於事大文書。
좌의정 이직의 아내 허씨에게 사제하다. 신보를 쓰기가 이 교서로부터 비롯하다
편집○賜祭于左議政李稷妻許氏。 其敎曰:
功在社稷, 永念勳臣。 恩及閨門, 庸修恤典。 惟爾許氏, 生從舊族, 來配英賢。 夙著室家之儀, 載衍門閥之美。 今其逝矣, 良用惻然。 爰命禮官, 伻陳薄奠。 膺玆異數, 諒予至懷。
用信寶, 始此敎。
한융전·이흥발·윤회 등에게 관직을 수여하다
편집○以韓隆田知敦寧府事, 李興發知中樞院事, 尹淮藝文提學, 鄭麟趾仁壽府尹, 鄭箴司憲持平。 尹淮方在母喪, 今特起復, 使掌文衡。
3月 3日
편집동궁의 딸이 죽다
편집○丙辰/東宮女卒, 權承徽出也。 令禮曹斂葬。 上問知申事安崇善曰: “葬後, 定守墳奴乎?” 崇善啓曰: “年未滿一歲, 何必守墳? 宜限三年, 只行朔望及俗節之奠。” 從之。
3月 4日
편집겸 종학 박사 성균 사성 이심이 사직하였으나, 윤허하지 않다
편집○丁巳/兼宗學博士成均司成李審辭職曰:
臣氣稟昏愚, 加以尫羸, 不能致人一己百之功, 以究聖經之閫(臭)〔奧〕, 粗習程文, 濫登科第, 冒居淸班, 不顧不能者之戒, 而吹竽混處者, 蓋亦有年矣, 其得免於冒濫之責, 斯已幸矣。 歲至庚戌, 陷於罪辜, 不能自明, 將受拷訊, 殿下回日月之照, 施父母之慈, 置之寬典, 只令收贖, 固非石木無情之物, 敢昧乾坤造化之私! 命下之日, 感徹肺腑, 淚盈衿袖。 卵翼之恩, 期於糜粉, 莫可報謝。 曾未期年, 除臣華秩, 兼任義禁府, 纔閱數月, 而遷于本職, 俾居宗學之長。 師範之任, 謬及於頑鄙, 榮幸至此, 無與爲比。 其欲陳力就列, 仰答生成之心, 殆非言盡, 但臣之學業荒疎, 非惟不能窮性理之源, 抑亦眩於訓誥句讀之間, 欲就講席, 慙顔先赤。 內訟如此, 外議可知。 臣於其時, 仰陳卑誠, 欲免職事, 而未蒙兪允, 黽勉就職。 自是以來, 退私則收拾舊聞, 在公則講於僚友, 欲小謝曠官之誚, 年踰知命, 摧頹日甚, 掩卷則忘, 而宗親之學則日就月將。 欲以臣之昏昏, 任敎誨之責, 難矣哉! 豈徒小臣懷冒居之恥! 亦傷聖朝用人之明矣。 伏望恕臣冒陳, 諒臣至情, 罷臣本職, 俾安昏騖之心。
不允。
3月 5日
편집임금이 《육전》의 반포, 평안·함길도의 군사 점고, 태평관 개조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戊午/受常參, 視事。 上曰: “今進《六典》, 宜速印頒, 使臣民皆知立法。 予亦講於經筵, 凡人陷罪者, 以其不知法也。” 又曰: “欲差遣軍容敬差官于平安、咸吉兩道, 嚴加點考。 若平安道則深懲閭延之變, 都節制使已曾糾察, 必無虛疎, 然立法之初, 不可不遣。” 又敎曰: “使臣四月不來, 則必五月矣。 太平館恐不及改造, 姑仍舊何如? 予前命改作者, 大廳狹隘, 當暑設宴爲難耳。” 贊成李孟畇啓曰: “上敎至當。 若五月來, 則不及改造, 然東西耳房, 須及時敞豁改造。”
태백성이 낮에 나타나다
편집○太白晝見。
병조에서 목포의 병선을 주량으로 옮겼으니 주량으로 고쳐 부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全羅道木浦兵船, 移泊周梁, 而仍稱木浦千戶未便, 請以周梁改號。” 從之。
3月 6日
편집한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己未/親傳寒食祭香祝。
영돈녕부사 한검의 졸기
편집○領敦寧府事韓劒卒。 劒, 神懿王后之母弟也。 有智略武藝, 太祖在潛邸, 每當行兵, 常在麾下。 太祖卽位, 賜元從功臣券。 及卒, 輟朝三日, 致弔別賻米豆共四十石、紙一百卷。 諡良精, 溫良好樂良, 恭己鮮言精。
병조에 관비 첩개와 통개, 마전·대전의 사용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曰:
大小侍衛軍士所持軍器, 甚爲無色, 官備貼箇二百部, 藏于鎭撫所, 於大小朝會及侍衛時, 分給軍士佩之。 且軍士無職秩高下, 竝佩筩箇, 【貼箇筩箇, 皆矢筩。 貼箇形狹, 略似弓鞬; 筩箇形圓, 似竹筒。】 似爲無等。 自今堂上官以上筩箇, 三品以下軍士貼箇, 講武時, 竝揷磨箭, 臨時有旨, 然後揷大箭。
호조에 의정부·제조와 더불어 강주를 운수에 사용할 계책을 의논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杠輈便於轉輸, 但本國之人, 憚於新法, 不肯興用, 其與政府諸曹, 同議興用之策。 或曰: ‘中國道路平易, 本國則山川險阻, 難以興用。’ 然本國道路, 亦有平易可行之處, 幷議以啓。
사헌부에서 온정에 행차하는 기간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司憲府啓: “今幸溫井, 期以一月, 國都久空, 誠爲可慮。 世子之職, 撫軍監國, 宜留鎭之。” 上曰: “前此世子無十日不見之時, 況一月之久乎? 所啓不可從也。”
3月 7日
편집평안도 절제사 최윤덕이 경력 최치운을 보내 파저강 토벌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庚申/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 遣經歷崔致雲啓曰: “今承內傳, 伏審征討婆猪用軍三千, 臣竊惟虜地多險阻之處, 須分留守備軍, 又置護輜重軍, 事可成矣。 況如此大事, 勢難再擧! 臣心潛計, 一道自滿浦, 一道自碧潼, 共向兀剌等處, 一道自甘洞向馬遷木柵等處, 令東西齊擧, 臣則欲自小甫里而行, 向吒納奴哈剌居處, 軍士須萬餘乃可, 今聞以三千爲定, 臣甚慮焉。” 上御思政殿, 引見知申事安崇善及致雲曰: “初與群臣議軍數, 或言七八百, 或言一千, 紛紜未定, 終以三千爲限, 予心以爲少也, 今觀上書, 果然矣。 昨日朴好問言: ‘當不下萬數。’ 令議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會議, 或曰加五百, 或曰加一千, 或曰不必加, 議論不一。” 致雲啓曰: “閏德言: ‘初來時, 但欲攻吒納奴哈剌等, 若得精兵一千, 猶可也, 今更思之, 自馬遷至兀剌等處, 野人散居山谷, 雞犬相聞。 若擊一二里, 則必相救援, 成敗難知。 古人有動大衆而爲小寇所敗者, 況大軍固難再擧! 每一二里, 各遣一軍, 則彼將自救不暇, 不能援他人矣, 故非萬餘不可。 若以三千, 分爲數道, 則分軍亦難。’” 上曰: “然。 軍數當加一萬。” 致雲又啓曰: “閏德言: ‘黃海道軍馬, 及期馳赴, 則疲敝不可爲用。 平安道軍馬, 幾至二萬二三千, 何賴黃海道!’” 上曰: “宜除黃海道之軍。” 仍問曰: “閏德欲何時動兵?” 致雲啓曰: “閏德意端午時, 則賊類皆聚懽樂, 且草亦長矣, 但恐雨水, 若二十四五日間則可矣。” 仍啓曰: “閏德言: ‘征討之日, 宜寫彼人罪名, 張牓而還。’” 上曰: “牓草, 吾當書送。” 仍命崇善, 密與承文院預草牓文以啓。 又謂崇善曰: “征婆猪江之日, 具辭通遼東何如?” 崇善啓曰: “上敎至當。 預通則不可, 當其發兵通諭可矣。” 上曰: “爾其知之。”
3月 8日
편집도진무와 훈련관 제조를 불러 창을 쓰는 것에 관한 시취의 법을 의논하다
편집○辛酉/召都鎭撫訓鍊觀提調議曰: “騎士習武, 用槍爲最, 其試取之法, 熟議以啓。” 僉議曰: “甲乙對立, 相距一百五十步, 聞鼓聲走馬, 各作左右, 揮槍皆疾, 前隔三四十步, 作相觸之勢。 甲乙旣近, 互相盤馬。 甲馳馬, 且揮且鞭, 爲被逐之狀, 乙亦且揮且鞭, 爲追逐之狀, 及於甲之右, 作左觸之勢, 甲作右背之勢以當之。 乙移馬於左, 作右觸之勢, 甲作左背之勢以當之。 旣而甲少遲其馬以待之, 乙反在前爲被逐之狀, 甲在後爲追逐之狀, 及於乙之右, 作左觸之勢, 乙作右背之勢以當之。 甲移馬於左, 作右觸之勢, 乙作左背之勢以當之。 甲乙走而回, 勿計先後縱橫, 或走或趨, 或觸或避之狀, 乃奪乃中, 聞金而止。” 上曰: “擇訓鍊提調, 如所議肄習, 予當親閱。”
최치운이 평안도로 향하여 돌아가다
편집○崔致雲還向平安道。
3月 9日
편집대언들에게 활 쏘기를 익히는 법을 육전을 상고하여 아뢰게 하다
편집○壬戌/受常參, 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 “春秋習射之法, 著在令甲, 今訓鍊觀及外方守令, 視爲文具, 專不致意, 武藝疎虞。 京外習射之法, 考《六典》參酌以啓。”
대사헌 신개가 외방 사람이 서울에 오랫동안 머무르는 것을 하소한다고 아뢰다
편집○大司憲申槪啓曰: “外方人來京, 訴淹延者, 頗多有之。” 上曰: “受理與否, 予將思而處之。” 槪出, 上謂代言等曰: “處之何如?” 金宗瑞啓曰: “外方淹延, 則呈其道監司, 監司不受, 然後呈京官, 常例也。” 上曰: “以此傳敎憲司, 永爲恒(或)〔式〕。”
3月 10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癸亥/受常參。
경녕군의 집 기둥에 벼락이 치니, 해괴제를 행하다
편집○震敬寧君家柱, 行解怪祭。
형조에서 계하한 일 중에서 시일이 오래 된 것은 미결한 까닭을 기록하여 계달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刑曹曰:
凡諸啓下之事, 多有稽留, 誠爲未便, 量事難易, 務令刻期斷決。 其不得及期斷決, 日月最多者, 具錄未決之故, 隨卽啓達。
병조에서 무과 및 도시에 갑을창을 쓰지 말고 추인을 쓰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武科及都試, 依前毋用甲乙槍, 用芻人。” 從之。
지신사 안숭선이 김청과 더불어 파저강을 토벌하는 성죄방목을 초하여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 與判承文院事金聽, 草征婆猪聲罪牓目以啓。 其辭曰:
朝鮮國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崔閏德, 見爲邊釁事, 當職敬奉王命, 控制方面。 惟爾婆猪江等處散住兀良哈等類, 境地相連, 往往到於本道邊郡江界ㆍ閭延等處, 乞索米糧鹽醬等物, 隨請輒行接濟, 未嘗搪塞, 蓋亦有年于玆矣。 有何嫌隙, 成群粧扮野人兀狄哈形狀, 入寇江界、閭延等郡, 殺掠人民、馬牛、資産, 孤人之子, 寡人之妻? 其爲酷害滋甚, 將欲整搠軍馬, 直抵賊巢, 擒捉賊魁, 問罪區處。 今將兀良哈等含憤顯著事, 因逐條于後, 須至榜者。
一。 爾等虜到軍民, 逃來邊郡, 審問根脚, 委係上國軍丁, 差官解發; 所籍本國人口, 仍令復業。 爲爾計者, 深自愧悔, 不可復蹈前非。 不此之思, 反行含憤構怨, 一次洪熙元年閏七月日千戶童孛塔等, 到來言說: “逃來人口, 不肯發還, 將江邊人民虜掠將去。” 一次本年十一月日兀良哈張三保, 過江言說: “逃來人口, 不肯發還。 冬月人民入城, 不敢來侵, 夏月農忙, 人民四散時分, 到來江邊, 虜掠人口, 實爲未難。” 一次宣德元年六月日建州衛都司李滿住, 差指揮林黑奴前來, 發憤言說: “逃來人口, 不肯發還。 將爾國江邊住民倍數虜掠, 轉賣於深遠處, 住兀狄哈地面。” 說罷回去。 一次宣德七年七月日指揮林哈剌等九名, 齎李滿住批文到閭延, 索要逃來人口回去。 一次本年八月日前項林哈剌等五名, 到閭延郡江邊, 將刈禾人朴江金, 捉拿綁縛, 聲言: “我的奴婢, 爾國容留不還, 今捉此人將去, 問我奴婢在處。” 說罷回去。 本年十一月初七日朴江金逃回, 告稱: “林哈剌家住通曉本國語音婦女萬月, 說道: ‘江水氷凍, 林哈剌欲虜掠人口。’ 林哈剌也說江金: ‘安心在此, 爾的父母妻子, 亦也要捉來。’” 有此積年含憤, 今乃詐爲兀狄哈形狀。 一。 斡木河住人說稱: “朝鮮國閭延郡作耗, 忽剌溫兀狄哈但四十名, 其餘俱係李滿住管下人, 成群指引作賊, 詐稱忽剌溫。” 一。 賊人三名詐畫面上剌形, 回到小甫里洞原地面, 蓐食時, 以雪水洗墨畫, 盡去剌形, 其詐顯着。 一。 斡木河住指揮凡察家人言: “斡朶里兀良哈等云: ‘閭延等處來往知路婆猪江住人等, 指引忽剌溫兀狄哈作賊回還, 遇見欽差內官張, 〔張曰〕: 「發放爾等虜掠人物。 今我撞見, 不可任置。 除牛馬財物外, 人口盡行發還。」 有賊人等將年壯婦女, 放回其家, 幼弱男女, 隱匿不還。’” 一。 賊人等回到婆猪江, 有兀良哈二名迎見賊人慰之云: “爾到朝鮮, 我道爾死在那里, 將米問卜, 今乃生還, 歡喜矣。” 盡饋酒肉訖。 一。 張大人稱云: “人係有髯半白, 朝鮮語音通曉之人。” 一, 林哈剌妻言: “我家奴婢六口逃去, 不肯還, 我好生煩惱。 今有兀狄哈等到(朝解)〔朝鮮〕殺掠人物, 喜感仰天拱手。” 一。 賊人等言: “朝鮮人宋天富家計富饒, 常時來往必饋餉, 一隻眼人李春富不肯饋餉, 反行打罵。 今也宋家不要燒火, 李家須要燒火。” 其時李家果然燒火。 一。 兀良哈沈阿郞哈相戰時, 到於軍中, 本國人語曰: “常時來往, 乃至求索鹽醬, 如何結黨作賊?” 其人勒馬避去。 一。 本國通事以女眞言, 喚按塔高答奴, 賊人答云: “高答奴不曾來, 其妻父來在軍中。” 賊又云: “趕野猪失家豚, 李滿住大人, 領兵發向閭延城, 搶掠爾等撇了城子來此。” 如此說罷, 前項逐條奸謀詭計, 灼然可知。 一。 中國軍民不幸被虜, 爲奴使喚, 使父母妻子懸望, 實爲可憐, 有能逃脫前來, 將啓聞事因, 轉發原籍。 一。 本國邊民, 或被野人搶劫, 或爲事匿罪亡命, 久在虜中者, 有能逃還復業, 各歸原籍, 不論原罪。 右仰知悉。
3月 1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甲子/御勤政殿受朝。
도진무와 훈련관 제조를 불러 말 타고 활 쏘는 법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都鎭撫訓鍊觀提調議曰: “騎射之法, 以馳馬鈍快, 取其工拙。 今之武士專不馳意於制馬, 直馳射矢, 或至初革, 棄鞭直行, 騎射之法未盡。 予欲依古制置五革, 相距各三十步, 左右各置一革, 相距五步。 左第一紅革, 次白次紅, 次白次紅。 右第一白, 次紅次白, 次紅次白。 左執弓者, 初射左第一革後橫走, 次射右第二革, 次射左第三革, 次射右第四革, 次射左第五革。 右執弓者反之。 如此縱橫疾馳中革者, 每一革給三分, 未發一矢減三分。 其不能制馬, 左弓右射, 右弓左射中革者, 只給一分。 雖中五革, 驟馬不疾、彎弓不滿者, 全不給分。 且步射之法, 亦以彎弓引滿爲貴, 今之武士, 全不致意, 皆用短矢, 誠爲未便。 今一百五十步, 單八十步能用長矢者, 加給一分何如? 熟議以啓。” 僉曰: “可。” 遂令兵曹立法。 初於慶會樓北, 令晋平ㆍ臨瀛大君與司僕官善騎者試之, 遂發此議。
사헌부에 대소 조회에서 뜰에 들어올 때 걸음을 빨리하게 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司憲府曰:
大小朝會入庭之時, 大小各品, 率多緩步, 似爲不恭, 今後宜令疾趨而入。
3月 12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乙丑/受常參, 輪對。
사간원 좌헌납 최사유가 한유린과 허완의 참직명을 거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司諫院左獻納崔士柔啓曰: “詳定色錄事韓有隣、冊封都監錄事許完, 皆受參職。 臣等以謂朝廷超遷之法, 以三級爲極數, 今許完、有隣等超授七級, 雖有功勞, 豈宜如此? 如有立奇功者, 將何以待之? 請收參職之命。” 上曰: “予當更議。”
개성 유후사 유후 최부가 병 때문에 사직하다
편집○開城留後司留後崔府, 以疾辭職。
병조에서 각포의 선군이 방어에 긴요한 때에는 사역시키지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據京畿監司關啓: “各浦船軍, 不分防御緊慢, 役於諸處未便, 今後防禦緊要時, 除別例大事外, 勿令役使。” 從之。
3月 13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여진 최노을응적에게 벼슬을 줄 것인가의 여부를 묻다
편집○丙寅/視事。 上曰: “斡木河女眞崔奴乙應赤, 今持權豆書契而來, 願仕, 處之何如?”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 “此人之父, 土着慶源, 且前日自願娶醫女爲妻, 心不能忘, 還來求仕, 許令從仕, 不害於義。” 從之。
의금부에서 난언을 한 이천 사람 전남기를 중형에 처하고 재산을 적몰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義禁府啓: “伊川人全南己言: ‘此時之君, 其久幾何? 西海道亦有立君人。’ 其亂言干犯於上, 情理切害, 請置重刑, 籍沒家産。” 上曰: “此人論其亂言之罪, 則宜置極刑, 然予以爲自古不得其志, 則有怨言, 《書》所謂時日曷喪, 如此類者, 頗多有之。 今南己因官吏督納還上, 生業艱苦, 而有是怨言, 何加損於予哉? 昔有如是亂言人, 令許誠推覈, 但得情實, 不置極刑。 今此南己, 特從寬典不殺何如?” 申商曰: “高麗之季, 亂言紛起, 從此衰微, 宜以爲鑑, 明示典(典)〔刑〕, 以防其微, 幸甚。 且此人亂言非輕, 不可以常例論。” 上從之, 然上意猶欲活之。
삼각산의 소나무 및 산기슭에 벼락이 치니, 해괴제를 행하다
편집○震三角山松木及山麓, 行解怪祭。
3月 14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丁卯/受常參。
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望祭香祝。
진헌사 김을현이 칙서가 내렸음을 통사 김정수를 보내어 치계하다
편집○進獻使金乙玄先遣通事金精秀馳啓曰: “臣見禮部尙書, 請刷還被虜人物, 尙書答云: ‘外國事無文憑, 難以奏達, 須開具事因以來。’ 臣卽具書進呈曰:
‘乙玄去年十二月, 齎進獻物件, 起離本國, 行到鴨綠江, 聞野人入我北境閭延口子, 劫殺人口, 盡奪家産, 虜男女六十四人以歸, 使我無辜之民虔劉不遺, 其暴不可勝言。 非我國之力, 不足以雪其恥也, 只緣朝廷所撫綏者, 不敢擅自加兵耳。 乙玄到京, 聞被虜男婦拘於建州衛, 風羈雨絏, 飢寒凍餒, 死亡無日, 哀我同類, 以至此極。 寡君如保赤子之心, 以爲如何? 恭惟尙書大人, 朝廷之蓍龜, 四方之瞻仰, 萬民之命, 懸于大人, 豈恝視一夫一婦之不獲哉? 大人苟得達於至尊, 俾我哀民遣還本國, 則豈惟生者之舞蹈! 死者尤有德色於地下, 而寡君亦當感荷天地之鴻私矣。 且野人人面獸心, 恩信不足以結頑悍之心, 貨寶不足以塡谿壑之欲, 橫逆之來, 直受不報, 則爲禍不止, 爲之奈何? 永樂八年, 太宗皇帝宣諭本國, 有曰: 「野人侵虐, 追捕盡殺。」 惟玆聖旨, 昭在我國, 況無故虐隣, 王法所必誅者哉! 異日儻有越境侵虐, 一依聖旨, 備兵追捕, 是寡君之願也。 大人竝將此意, 聞奏施行。’
禮部以此奏聞, 乃降勑書。”
의정부·육조 및 도진무 등을 불러 황제의 칙서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及都鎭撫等, 使知申事安崇善、左代言金宗瑞議曰: “本國爲事在逃僧義悟, 皇帝勑諭發還, 聽我處置。 又金乙玄齎來勑書, 節該: ‘勑忽剌溫, 擄掠王國人民, 盡令發回。’ 且曰: ‘賊人如其不悛, 王可打攪。’ 今欲且征且奏, 何如?” 孟思誠、權軫、李孟畇、河敬復、李順蒙、趙啓生、鄭欽之、沈道源曰: “一依上敎。” 盧閈、許稠、安純、崔士康、鄭淵、朴安臣、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勑書有如其不悛之說, 是指其將來之事, 奏聞取旨後擧事。” 黃喜等議曰: “擧事奏聞及奏聞取旨後擧事兩件奏本, 修草後更議。” 申商曰: “前有宣諭, 今有勑諭, 何必奏聞而後擧事?” 又議曰: “不得已大擧, 軍數當用幾何? 調發平安、黃海、京畿、忠淸等道何如?” 鄭淵、朴安臣、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擇其精銳, 但抄於平安、黃海兩道。” 崔士康、沈道源曰: “賊若預知, 乘險遁走, 雖多無用。 唯抄平安、黃海兩道精銳, 不過一萬。” 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李孟畇、李順蒙、趙啓生、鄭欽之曰: “用衆務夷, 用小務隘, 兵家之法。 彼賊所居, 山川險阻, 難以用衆。 除忠淸、京畿, 只於黃海、平安兩道, 擇精兵不過五千。” 黃喜曰: “一委主將用度, 只抄於平安、黃海二道。” 申商曰: “山峽散處不多野人, 何用大擧?”
又議曰: “若加軍數, 則當加將帥, 加幾人乎? 可爲將帥者, 錄名以聞。” 李順蒙、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宜加一。 可爲將帥者, 唐城君洪海也。” 鄭淵、朴安臣曰: “軍士旣擇精銳, 將帥不必多遣。 且江界、朔州, 皆遣武臣, 如其加定, 則當遣朔州節制使李安吉。” 李順蒙、沈道源曰: “加軍士則將帥亦當加定, 可爲將帥者, 無如李澄石者。 臣不知所犯重輕, 然以白衣領軍, 責其成功。” 申商、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 “三軍將帥旣備, 不必多遣。” 黃喜、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曰: “不得已加定, 則莫如江界節制使李恪。” 孟思誠、權軫曰: “加二則敬復、澄石可也。” 又議曰: “擧事當於何時?” 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仲秋望後。” 黃喜、許稠、安純、盧閈、崔士康、鄭淵、朴安臣曰: “木落氷合時, 可以擧事。” 孟思誠、權軫、河敬復、申商、李孟畇、李順蒙、趙啓生、鄭欽之、沈道源曰: “不及四月望時, 則待木落氷合。” 又議曰: “火砲加送乎否?” 許稠、河敬復、盧閈、申商、李順蒙、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不必加送。” 黃喜、孟思誠、權軫、安純、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沈道源、鄭淵、朴安臣曰: “一聽都節制使區畫施行。” 又議曰: “平安道一萬, 黃海道五千。 馬兵幾何? 步兵幾何?” 孟思誠、權軫、沈道源、柳孟聞、皇甫仁、奉礪曰: “騎兵一萬, 步卒五千。 平安道騎步各五千, 黃海道騎兵五千。” 鄭淵、朴安臣曰: “馬步多少, 聽主將區畫。 黃海道五千, 皆用馬兵。” 黃喜、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申商、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 “馬兵一萬, 步兵五千, 令兵曹考平安、黃海兩道軍額分定。” 上曰: “擧事奏聞, 從孟思誠等議, 令金聽草奏本。 至如軍數與出軍處, 則平安道馬步兵一萬, 黃海道馬兵五千, 令典其方面者發遣, 加定將帥則召李澄石。” 先是, 澄石罷在梁山故也。 日期則須及四月望時, 火砲不必加送。
3月 15日
편집예문 제학 윤회가 상제를 마칠 수 있도록 벼슬 제수한 것을 도로 거두기를 상언하다
편집○戊辰/藝文提學尹淮上言曰:
臣遭罹家禍, 慈母見背, 終天銜恤, 甫過小祥, 遽蒙聖恩, 復除舊職, 聞命驚懼, 措身無地。 竊惟三年通喪, 聖人中制, 凡爲人子, 固所自盡。 起復之制, 禮經所無, 故夫釋衰絰、從王事, 出於後世之權宜, 諒非朝廷之好事。 君子以謂: “金革變禮, 不可用於平時。” 本朝《經濟六典》一款, 節該: “人臣有才兼將相, 身佩安危, 不可一日而無者, 特旨奪情 ” 如臣荒愚末學, 盜竊虛名, 尋章摘句, 尙微雕篆之功, 逐隊隨行, 安有絲毫之補! 眞《魯論》所云焉能爲有者, 豈禮典所謂不可無者! 況臣素患風疾, 比年轉劇, 虛羸病悸, 忽忽善忘, 自憐無用之腐儒, 寧係治朝之要務? 今若勉承恩命, 釋服就職, 則是忘哀虧行, 冒寵貪榮, 嗜利無恥之人, 得罪名敎, 取譏物論, 上累聖明以孝之治。 伏望上慈還收成命, 許臣終制, 以全子道, 以厚禮俗, 臣不勝至願。
不允批答曰:
孝子喪親, 雖欲守禮以終制; 忠臣許國, 亦不徇私而忘公。 聖人蓋言其循常, 君子惟貴於適變。 惟卿才通經濟, 識達古今。 學術精微, 足爲儒林之範; 文章典麗, 可謂華國之英。 不幸曹喪, 含哀在疚。 未與接見, 今已踰期。 輔導東宮, 爲賓友者未易; 恭事上國, 典詞命者伊誰? 況史官方事於編摩, 而捨卿疇任其筆削? 予旣如此其恃賴, 孰云不係於安危! 移孝爲忠, 在吾心而無愧; 貪榮冒寵, 何物論之可嫌! 以卿慕親之情, 雖終三年而未足。 乃予爲國之慮, 豈可一日而無賢! 奪人之哀, 不得已爾, 權時之道, 其可廢乎? 勉從予懷, 往就乃職。 所辭, 宜不允。
평안도와 황해도 감사에게 병조로 하여금 그 도의 군사를 발하게 하였음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平安、黃海監司節制使曰:
今將討婆猪江寇, 已令兵曹發其道兵, 可依兵曹移文, 兼送至左符, 參驗發兵。
사정전에서 중군 절제사 이순몽을 전별하다.
편집○御思政殿, 餞中軍節制使李順蒙, 上親賜爵, 王世子以下大君諸君及代言等侍宴。
예조에서 새로 문소전을 세우고 그 제사를 행할 때의 절차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今新建文昭殿, 其行祭時節次, 曹與詳定所同議以啓。 一。 《文公家禮》: ‘正至朔望, 則參於祠堂, 至時祭, 奉神主出就正寢。’ 今文昭殿後寢, 行朔望祭, 若四時大享及俗節別祭忌日祭, 則行於正寢。 一。 宋制, 別廟神主詣太廟時, 用腰輿。 今位版自後寢出前殿時, 亦用腰輿, 令內官奉舁。 一。 文昭殿、廣孝殿行祭時, 竝於戶內伏地。 今文昭殿前殿, 太祖位在北向南, 太宗位在東向西, 於戶內背太宗位伏地未便, 依宗廟例, 除伏地。” 從之。
3月 16日
편집절일사 한성부 윤 강주가 칙서를 받들고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다
편집○己巳/節日使漢城府尹姜籌奉勑, 回自京師, 上率文武群臣受勑如儀。 勑曰:
今遼東都司, 獲至本國逃來男子一名洪吾馬伊, 審係妙峯寺僧, 糾合僧人信明ㆍ海明, 將軍人金翁夫婦打死, 强占其女金靑得姦宿, 事覺逃走。 蓋此等兇徒, 天地鬼神所不容, 欲就如律處治, 念無以示王國之衆, 玆特遣人管押, 至王之境, 交付王國差來陪臣。 領回, 聽王處置警衆。
중군 절제사 이순몽이 하직을 고하니, 말과 궁시를 하사하다.
편집○中軍節制使李順蒙辭, 引見, 賜馬及弓矢。 軍官洪師錫等三十人亦辭。
대신들과 북정하는 군사의 양식준비와 명령 불복종에 대한 상벌 등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召大臣等議曰: “北征之軍, 欲備二十日糧以行, 可乎? 如遇霖雨, 不可不預備。” 僉曰: “大軍入賊境, 或値大水, 未能渡兵, 未可測也。 當其征戰遲速之期, 亦未必也。 多齎而往, 若有嬴餘, 還齎而來, 不爲害也。” 又議曰: “旣命閏德, 賞罰副將以下用命不用命, 然予思之, 曩者我太宗東征之時, 二品以上, 令都統使啓達, 然後斷罪。 今也都節制使, 擅斷副將以下, 似乎未安, 處之何如?” 僉曰: “密諭閏德, 非臨敵, 二品以上, 毋或擅斷, 秘其事, 毋令軍士知之。” 又議曰: “軍士違期不到者及失伍離次者, 一依軍法, 則雖多至十人皆斬, 然予思之, 如此則受罪者頗多, 此非美事。 若不罪之, 則軍令不嚴, 處之如何?” 僉曰: “違期不到之中, 最後至者, 依軍法; 失伍離次而尤甚者, 亦依軍法以示威。” 又議曰: “平安道, 境連野人, 要害所係, 道通上國, 使臣所經, 而糧餉之數不足。 下三道調度省畜積多, 欲移粟平安道, 或駄或漕, 何者爲便?” 僉曰: “平安道軍糧, 時未乏絶, 姑待來秋, 以黃海、忠淸兩道米, 漕轉爲便。” 又議曰: “已命三軍往征婆猪, 然授以重兵, 委之閫外, 不可無體察者, 差遣朝官督之何如? 若然則閏德亦有戒懼之心。” 僉曰: “不論職之高下, 擇人差遣, 督察越江爲便。” 又議曰: “金乙玄捧勑回還, 不無有益於我國, 然奏被奪人畜未盡出送則可也, 至奏“婆猪地面, 接連上國, 未敢擅便越江追捕。”, 則非予指揮。 若不罪之, 恐從此生事上國者有之, 若罪之則齎勑而來, 反加罪責, 於義未安。 自今立法, 本國指揮奏聞外, 不得擅自奏達何如?” 僉曰: “乙玄之事, 宜姑置勿論, 密責之可也, 立法則未便。 如有臨機奏達之事, 則拘於其法而不達, 亦爲不可。” 又議曰: “中國禮部郞中等, 問我國使臣曰: ‘汝國何不貿易?’ 答曰: ‘朝廷立法以禁, 故未得貿易。’ 郞中等曰: ‘朝廷之法, 乃禁西國之人, 非爲汝國也, 從此貿易爲可。’ 予以爲此必崔眞輩誣言禮部曰: ‘朝鮮人願爲貿易, 畏朝廷之法, 未敢爲也。’ 如此則我國前日守法之意掃地矣, 處之何如。” 僉曰: “每行雖有問貿易之事, 不對爲便。” 又議曰: “通事金精秀回自京師, 至義州謂判牧事李思儉曰: “乙玄齎來勑諭, 乃征伐婆猪江事也。 漏淺聖旨, 無乃不可乎?” 僉曰: “宜下攸司, 推覈懲後。” 竝從之。
3月 1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허조가 북방 정벌의 발병을 정지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庚午/受常參, 視事。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今之北征, 正當四月, 若値大雨, 江水漲溢, 則臣恐事不諧而反有害焉。 且夏月草木暢茂, 山洞蔽鬱, 則彼必散置伏兵, 尤可慮也。 臣意以爲待冬氷合, 然後出其不意, 突入部落奮擊之, 則可以大破而雪國恥矣, 姑停發兵何如?” 上曰: “大抵大雨, 必在六七月間, 天厭我國, 則降雨以塞軍路, 天不厭我, 則四月何必大雨? 然天道難諶, 未可必也。 但聖人洞照事物, 明見萬里, 決勝負於廟堂之上矣。 中人以下, 於作事當有疑慮, 若疑慮而猶豫, 則何時發兵, 以成大事乎? 況今當草長之時, 無有秣馬之弊乎? 又野人虜掠未幾, 追討取還, 則皇帝亦不以爲非矣。 若待後日興師, 越入上國之境, 則皇帝必以我國爲非矣。”
3月 1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辛未/受常參, 輪對。
예문관 제학 윤회가 상제를 마칠 수 있도록 구임을 내린 것을 거두기를 상언하다
편집○藝文提學尹淮上言曰:
敷衽陳辭, 冀遵禮訓, 批章優答, 尙阻兪音, 敢竭愚衷, 再瀆宸聽。 伏念臣嚴父早逝, 慈顔是依。 軒渠偏膝下之憐, 遊宦弊手中之線。 蘭陔罰酷, 空傷隙駟之難留; 風樹悲纏, 益感林烏之不若。 唯企及衰絰之中制, 庶少酬鞠育之深恩。 甫過練期, 忽承綸命。 特降文史之舊任, 又賜諄諭之恩言。 然三年通喪, 乃萬世之大法, 則一時變禮, 豈平日之可行? 非徒無補於聖朝, 實亦有虧於名敎。 伏望擴乾坤包容之度, 察草土不忍之情, 推錫類之孝思, 寢奪哀之權典。 報親日少, 願終制以爲期; 事國時長, 顧移忠之未晩。
不允。
병조에서 경원·영북·갑산 등처의 사변에 대비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咸興以北各官軍馬, 量宜分番, 其道下番甲士, 公給糧料, 都節制使率領, 親往慶源、寧北、甲山等處待變, 何如?” 從之。
병조에서 평안도 사람으로 스스로 출정하여 공을 세우는 자에게 상을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平安道人, 許令自募赴征, 如有能立功者, 閑良則賞職, 鄕吏驛子則免役, 官奴則免賤以賞功。” 從之。
이조 정랑 김하에게 명하여 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알목하 야인에 관해 전교하다
편집○以吏曹正郞金何, 假稱城基巡審官, 齎事目往咸吉道, 傳敎都節制使曰:
斡木河野人, 與婆猪江野人, 聲勢相倚, 今征婆猪江, 又於慶源、寧北鎭, 稍加兵額, 節制使領兵往鎭, 則斡木河野人等, 自生疑惑, 浮動移徙必矣。 彼素嫌我國, 不還逃來唐人, 恐虜掠邊民, 深入遠地, 須使人通諭曰: “今都節制使添兵防禦, 因汝等之言, 以防忽剌溫兀狄哈。” 以安其心。 彼雖移徙, 而未有作賊之狀, 不可輕擧, 連續遣人以偵之, 實有作賊之心, 則及機追捕可也, 不審强弱, 窮追突入, 反見禍敗, 非細故也。 乘其可討之勢, 畏法不追, 後悔無益, 臨機計畫, 使緩急得中。
3月 19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壬申/受常參, 輪對。
야인을 토벌하는 일로써 종묘와 사직에 고하다
편집○以征討野人, 告于宗廟社稷。
대마도 종대선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對馬州宗大膳, 遣人來獻土宜。
3月 20日
편집임금이 여러 신하에게 지금 길주가 예전 길주와 같은가를 아뢸 것을 말하다
편집○癸酉/視事。 上謂諸臣曰: “高麗尹瓘將十七萬兵, 掃蕩女眞, 拓置州鎭, 女眞至于今, 皆稱我國之威靈, 其功誠不少矣。 瓘之置州也, 有吉州, 今之吉州, 與古之吉州同歟? 高皇帝覽朝鮮地圖, 詔曰: ‘公險鎭以南, 朝鮮之境。’ 卿等參考以啓。” 上時方注意於婆猪之征, 故有是敎。 上又曰: “前此野人接待時, 都觀察使、都節制使向南, 野人雖都督指揮, 皆分坐東西。 近日尹鳳, 往咸吉道, 童猛哥帖木兒來見, 鳳令童猛哥帖木兒坐東壁, 我國巡察使等坐西壁, 巡察使等不坐乃出, 鳳甚怒。 予亦以爲彼雖中國極品, 亦野人也。 故中國待童都督, 位在我國陪臣之下, 豈無意歟?” 僉曰: “依中國待女眞之法, 以定我國待女眞之制, 令禮曹移文邊將知會。” 上又曰: “婢嫁良夫之禁, 載在《六典》, 至爲精密, 其役使嫁良夫所生者, 以壓良爲賤論。 但其奴婢等, 雖嫁良夫所生, 畏其本主, 不能自告, 且本主雖知之, 佯爲不知而不告官司, 甚爲未便。 若因循不告, 至於年久, 則何以知丙戌以前以後之所生乎? 其定限難矣。 本主先告之法, 增補《六典》何如?”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六典》所載, 已爲詳密, 何必申明增補之乎? 若申明此法, 則其餘美法, 似不緊也。” 上曰: “爲良爲賤, 關係至重, 但本主先告之法未備, 爾代言司更思議之。”
원묘에 부역하는 선군 4백 명을 놓아 보내기를 명하다
편집○命放原廟赴役黃海道船軍四百名。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輪對。
예조에서 소원한 어향의 인리들이 하례함이 번거로운 폐가 있음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闕內有慶事, 則疎遠御鄕人吏, 爭先來賀, 實爲煩弊。 今後璿源大鄕、皇妃內外鄕、皇祖妃內鄕、皇曾祖妃內鄕外, 其餘疎遠各鄕人吏, 勿許赴京。” 從之。
3月 21日
편집전 소윤 박호문이 파저강에서 돌아오니, 임금이 야인의 소식을 자세히 묻다
편집○甲戌/前少尹朴好問, 回自婆猪江, 上引見, 密問野人聲息。 好問率軍卒三四人, 齎酒果至李滿住家, 滿住欣然待之, 因贈以酒果, 經宿。 翌日, 又至吒納奴等居處, 經宿乃還。 審視山川險夷、道路迂直、部落多少以啓, 上決意討之。
예조에서 요동에서 삼베를 무역하게 하고, 경외의 상인에게는 무역을 금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中外商人, 於遼東迎送軍人, 私相貿易, 已曾立法禁斷, 然遼東軍人, 以不得買賣, 累日留連, 其弊不小, 且恐使臣亦有忿怒。 乞預送濟用監麻布, 隨宜貿易, 其邑人民, 亦令互市, 自餘京外商人, 依前定制, 勿許貿易。” 從之。
3月 22日
편집진헌사 김을현이 칙서를 받들고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니, 임금이 칙서를 맞이하다
편집○乙亥/進獻使金乙玄, 捧勑回自京師, 上率文武百官迎勑如常儀。 勑曰:
比聞本國後門, 被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ㆍ南不花ㆍ阿魯兀等搶去頭匹, 經過建州左衛地方, 爲都指揮僉事李滿住等奪下, 男女六十四名, 拘留在衛, 不曾發回。 已勑李滿住等, 奪下前頭人口, 送回本國, 及勑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等, 如搶去人口頭畜, 見在亦皆送還。 仍戒木答兀等, 自今務要敬順天道, 恪遵朕命, 各守方面, 毋相侵犯。 如或不悛, 王宜相機處置, 勿爲小人所侮, 仍遵依洪武、永樂年間勑諭事理防堤, 庶幾有備無患。 王其體朕至懷, 故諭。
집현전 부제학 이선을 보내어 북정의 장졸에게 교서를 반포하다
편집○遣集賢殿副提學李宣, 頒敎于北征將卒, 仍命審察將卒越江。 其敎中軍都節制使崔閏德曰:
用兵, 帝王之所重也。 然高宗有三年之役, 周宣興六月之師, 是皆爲生民之害、社稷之憂, 不可得已者也。 蠢玆野人, 逼處我疆, 鼠竊狗盜者屢, 而謂獸心之俗, 不足與較, 含忍包容久矣。 今乃潛入邊境, 屠殺老弱, 虜掠婦女, 掃蕩民居, 肆行暴虐, 討罪之擧, 豈得已哉? 惟卿稟忠義之資, 兼將相之略, 聲聞素著, 中外共知。 玆命卿將中軍, 問罪野人, 維是副將以下大小軍官士卒之在行者, 卿皆將之, 以賞罰用命不用命。 嗚呼! 分閫之職, 予旣命之, 敵愾之功, 卿其勉也。
敎中軍節制使李順蒙、左軍節制使崔海山、助戰節制使李澄石、右軍節制使李恪、助戰節制使金孝誠曰:
君人之道, 唯在保民; 將臣之忠, 貴於敵愾。 蠢玆野人, 肆豺狼之心, 逞蜂蠆之毒, 侵掠我邊境, 殘害我生靈, 孤兒寡妻起怨傷和, 此寡人所以哀傷惻怛之不已, 而亦卿等之所共拊心切齒也。 擧兵聲罪, 烏可得已! 肆命卿將某軍往討之, 其悉同心協力, 以聽主將方略, 克成折衝之功, 以答邊民之望。
敎三品以下軍官軍民等曰:
蠢玆野人, 以梟獍之行、豺虎之心, 隣我疆場, 常抱禍心, 伺隙侵掠, 防備之嚴、行戍之勞, 爲爾生民之患久矣。 今又陵犯邊徼, 殺害生靈, 掃蕩室廬, 予實疚心。 爲孤兒寡婦, 命將討罪, 爾衆士, 其悉予宵旰之憂, 謹將帥節制之律, 除老弱及婦女外, 如能斬首, 以級之多少, 或超三等, 或超二等, 或超等賞職賞賚。 其摠牌小牌, 雖不自成功, 而部內斬獲多者, 亦差等賞職賞賚, 如不遵軍令者, 雖成功, 而無賞。 其爾各盡乃勇, 以致果毅, 勖哉! 兼付事目。 一。 師到婆猪江, 若能捕獲人物, 則其中老幼, 毋使飢困, 婦女則勿令軍人混雜, 率來時只使婦女, 一處頓宿。 一。 大小軍將, 飮酒不至於醉, 適要醺酣而已, 無以飮酒快氣爲辭。
세 의정과 허조·안순·신상 등을 불러 신상의 헌의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召三議政及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等議曰: “申商獻議云: ‘宗社關係重事, 則雖不稟命, 觀其事勢, 而專辭以對可也, 至若邊警之事, 則不可不稟命。 金乙玄不思大體, 邊警之事, 任意奏達, 已爲不可, 況所奏差誤, 乃稱忽剌溫所爲, 尤爲不可, 請加罪責。 若曰乙玄捧勑而來, 不可加罪, 則請罪書狀。’ 此言何如?” 喜等議曰: “乙玄雖有罪責, 捧勑到國, 從而加罪, 甚爲不可。 且免乙玄罪而罪書狀, 亦爲未便。” 獨申商以初獻此議, 固執不改。 又議曰: “彼人於三四月之間, 欲來江界等處, 若或出來, 則留而不送乎? 若不拘留, 則彼將以我國之事, 漏洩於彼, 處之何如?” 喜等曰: “拘留不送, 則彼必生疑, 然送而漏洩, 不若不送之爲愈。” 皆從喜等之議。
병조에서 야인이 내왕할 때 지나는 곳에 금란의 법을 정하여 규찰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平安、咸吉道, 地連彼境, 故鐵物買賣, 已曾立法防禁, 然無識之徒, 意謂防禁疎闊, 如前買賣者, 間或有之。 自今以後, 兩道居民如炊飯、鐵器、農器、兵器等鐵物, 與彼人買賣者及知情故放者, 以違禁下海律科罪, 有能捕告者, 依此律文充賞。 野人京中來往所經各官各驛及京中入接館中, 皆定禁亂, 嚴加糾察。” 從之。
예조에서 외임 관리와 신관의 공복의 예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朔日朝賀及謝恩、誓戒、正至賀世子宮時, 已依古制, 令群臣皆着公服, 獨奉使ㆍ外任官吏辭及復命、新官初上本司謁上官、所屬官禮見仰屬堂上官時, 仍着常服, 有違古制, 亦令以公服行禮。” 從之。
상호군 박연이 제악에 쓰는 관복의 제도를 올리다
편집○上護軍朴堧, 上祭樂冠服之制:
一。 堂上堂下衆工之冠, 唐、宋之制, 朝會祭享, 皆用介幘冠。 我朝黑布頭(市)〔巾〕, 粗惡無據, 乞依唐、宋, 改用介幘冠。 一。 工人所着之服, 唐用朱褠衣朱連(掌)〔裳〕, 而制度未詳, 宋用緋鸞衫, 而體制可考。 我朝五升布衣, 醜惡而體非衫制, 乞依宋朝廟樂之制, 改用鸞衫, 以九升紬爲之。 一。 文舞所着之冠, 唐用委貌冠, 宋用平冕。 平冕則先儒非之, 委貌則見《事林廣記》, 而體制未明。 註云: “周之冠曰委貌。 今之進賢冠, 乃其遺像也。” 仍考進賢冠之制, 見於聶崇義《三禮圖》, 而低寸分足爲可。 據我朝文舞之冠, 糊紙爲之, 裁爲兩片, 連結而着, 虛頂而不掩, 舞人之頭, 失容尤甚。 乞改用進賢冠。 一。 武舞之冠, 唐、宋皆用平冕, 陳暘非之曰: “冕而摠干, 天子之禮。 諸侯冕而舞大武, 禮經猶以爲僭, 況舞郞之舞, 其可用平冕乎! 爵弁以舞文, 韋弁以舞武, 不亦可乎!” 我朝舊用平冕, 乞依陳氏之說, 改用皮弁。 一。 古制祭樂, 有樂正、樂師、運譜人之服, 我朝無之。 乞依唐、宋之制, 各造二件, 樂正紫公服, 樂師緋公服, 運譜人綠公服。 一。 舞人工人之服, 漢時各隨方色, 意漢室去古未遠, 必有所祖述也。 至唐、宋時, 則於天神、地祇、人鬼等祭, 不變服色, 舞者皆着皂衣, 工人皆着絳衣。 唐趙愼言曰: “今祭器裀褥, 摠隨五方、五郊, 衣服獨乖其色, 舞者常服皂色, 工人常服絳衣, 臣愚竊不便之。 其舞人工人之服, 請依方色。” 陳暘引此說以爲: “天祀以玄, 地祭以黃, 宗廟以綉, 亦庶乎近古也。” 我朝文舞及衆工之服, 每祭皆用絳色, 武舞通用皂色。 乞依陳氏、趙氏之說, 凡享人鬼, 用緋綉鸞衫, 如會禮衆工之服。 祀天神則用玄, 祭地祇則用黃。 一。 古制未有無帶之服, 我國祭樂舞人及堂下衆工, 皆有衣而無帶。 臨時工人着自己細條, 只於堂上之工, 有麤布單帶, 用於新享大祭, 餘祭不許用之, 甚爲非禮。 今考古制, 祭樂內樂正、樂師、運譜人、舞人之帶, 唐、宋皆用革帶, 今亦乞依唐、宋。 又堂上登歌工人及堂下衆工之帶, 唐用革帶, 宋用秣帶, 今則乞依宋制。 一。 祭樂所著之履, 乞依古圖造作。
令禮曹與詳定所議之。 議曰: “竝依所啓, 但工人甚多, 若備三色之服, 則經費巨萬, 可依唐、宋之制, 舞者皆着皂衣, 工人皆絳衣。 樂正, 今之協律郞, 服祭服; 樂師, 今之典樂, 緋公服; 運譜人, 今之所無, 毋作公服。” 從之。
3月 23日
편집임금이 북정하는 주본의 사목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丙子/受常參, 視事。 上曰: “今北征奏本事目, 過於詳備, 寧失於煩而詳悉乎? 令後日入朝之臣備言於遼東及禮部乎? 高皇帝宣諭聖旨: ‘野人侵掠則討之。’ 今來勑書, 又野人侵犯, 則相機應變, 姑不奏聞而討何如? 今奏本似乎先發後聞之意, 皇帝無乃以我國爲非乎? 若奏聞, 則野人虜掠證驗及唐人與本國人被虜回還名數, 於奏本擧其大略, 於咨文詳悉備錄, 何如? 然此亦未可也。 若奏本咨文詳略不同, 則皇帝必以爲咨文載錄之人不緊, 卿等以爲何如?”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唐人被虜者, 逃來本國, 則隨卽發還上國, 其數至於五六百矣。 由是野人等, 含怨積忿, 來掠邊境, 此其實事也, 何嫌煩事目, 而不奏乎? 與其陪臣, 言於遼東禮部, 不若奏聞之爲愈也。” 又啓曰: “自古以酒喪身者固多矣, 姑以我國之人言之。 奉寧君及申檣、金顧等, 嗜酒小食而喪其身。 臣筮仕之初, 未見燒酒, 今家家有之, 其爲豪侈極矣, 而燒酒喪身者, 比比有之, 臣甚慮焉。 又聞元世祖立禁酒之法, 以酒盛玉甕, 酒皆滲漏, 而玉甕如鈒, 以甕置闕下, 示戒群臣, 其酒毒甚矣, 而示戒之意至矣。 伏乞降無過酒之令, 庶使不至喪身。” 上曰: “雖堅禁, 不可止也。” 稠啓曰: “金絲鞍子, 人人爲之, 自下禁令, 犯法之鞍頓絶。 大抵法自上而立, 則易行。” 上嘉納之, 謂承旨等曰: “許判書之言, 誠嘉矣, 然其禁固難矣。 然作酒誥以戒群臣可矣。 領集賢殿製述以來, 予將頒降, 以戒群臣。”
김자지를 유후사 유후로 삼다
편집○以金自知爲留後司留後。
함길도 감사가 용성에 거주하는 향화인을 단청·북청 등처에 옮길 것을 치보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馳報: “請移龍城住居向化人於端川、北靑等處。” 令大臣等議之, 權軫、成抑、許稠、鄭欽之曰: “待農隙徙之。” 黃喜、孟思誠、河敬復、盧閈、申商、安純、趙賚、沈道源曰: “彼人森波尙懷憂懼, 時當未見, 又將同類人, 無因移徙, 則非獨向化之徒, 斡木河住人, 亦皆疑貳。 況今擧事于西, 又成釁于北, 似乎未便, 莫若待後日乘勢布置。” 從喜等議。
형조에서 평양의 죄수인 강도 변검동과 양송산을 참형에 처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平壤囚强盜邊儉同、梁松山, 依律處斬。” 從之。
3月 24日
편집최윤덕이 도적의 무리가 농사짓기 위해 집으로 내려오면 덮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丁丑/崔閏德遣護軍朴原茂啓曰: “今征討之擧, 以來月初十日爲定, 然聞賊徒竝皆登山, 日夕憂慮。 臣料之, 彼處氷尙未解, 欲於來四月十日時, 差人偵候, 二十日以後江界聚會, 則彼人等以農作還下家, 潛師掩襲何如?” 卽召三議政及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議之, 修事目付原茂以送曰: “今大軍已發, 雖其地寒冷, 四月晦時, 則草木茂盛, 嵐氣晦冥, 不得通望, 且至五月, 霾雨可慮, 一依前定日施行。 沈吒納奴等, 雖欲上京侍衛, 其心難知, 如此擧事時, 不可以常例待之, 依已曾布置, 及期搜捕。”
전 총제 이징석이 하직을 고하니, 말과 궁시를 하사하고 동지중추원사로 삼다
편집○前摠制李澄石辭, 賜馬及弓矢, 仍以爲同知中樞院事。
죽은 영돈녕 부사 한검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卒領敦寧府事韓劒。 敎曰:
死生有命, 難逃理數之常; 恩禮緣情, 當極哀榮之典。 惟卿(廩)〔稟〕資質直, 操行眞純。 旣以屬籍之尊, 蔚爲戚里之表。 昭考篤眷遇之禮, 恒頒爵祿之隆; 寡人深雍穆之情, 乃作敦寧之長。 仍令其致仕, 庶享於高年。 胡不憖遺, 遽貽嗟悼! 已令節惠以議諡, 伻陳薄奠而敍哀。 於戲! 休戚同心, 敢忘平昔! 幽明一理, 諒體予懷。
고 부정윤 이철산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故副正尹哲山。 敎曰:
修短之期, 固難逃於理數; 哀榮之典, 亦無間於終始。 惟爾爰當幼年, 已入宗學。 庶將開發, 以至長成。 何圖一日, 偶嬰微疾? 遂藥餌之無效, 致訃音之忽臻。 玆敍哀辭, 伻陳薄奠。 於戲! 戚連宗派, 恒篤眷顧之心, 恩當異常, 特加弔恤之禮。
예조에서 양산으로 인도하고, 용봉 작선으로 대가의 좌우에 분열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繖扇之設, 專以蔽陽, 本朝大駕行幸時, 龍鳳雀扇, 陳於旗麾雜仗之中, 實爲未便。 今後陽繖前導, 龍鳳雀扇, 分列大駕左右。” 從之。
예조에서 문소전에 이안할 때 청선 둘씩을 상로·염적의 뒤에 베풀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謹按《文獻通考》, 唐、宋鹵簿之制, 大駕前後, 皆有繖扇, 本朝大駕儀仗, 有駕後靑扇。 去庚寅年太祖祔廟、甲辰年太宗祔廟時, 大王王后象輅之後, 竝無靑扇, 有違古制, 今文昭殿移安時, 每一位, 各陳靑扇二於象輅厭翟之後。” 從之。
전 고사 박흔이 온천에 행차하여 도읍을 비우는 것이 적당치 못함을 아뢰다
편집○前庫使朴昕上書曰:
今已命將興兵, 往征婆猪。 臣謂諸將持重兵在外, 而行幸溫泉, 虛其都邑, 恐或未便。
不允。
중추원 부사 김맹성과 공조 판서 이긍을 북경에 보내다
편집○遣中樞院副使金孟誠、工曹參判李兢, 如京師謝恩。 表曰:
帝德丕冒, 庸篤懷綏。 睿鑑孔昭, 曷勝感激! 矜憐旣至, 佩銘悉深。 伏念臣猥以譾才, 邈居荒服。 顧乏絲毫之效, 偏承卵翼之恩。 比者僧徒避罪而逋逃, 獷俗投間而寇略。 仰賴上聖之照臨, 曲察小邦之事情。 乃因賤价之旋, 累奉明綸之降。 執頑民之干紀, 使警國人; 發邊氓之被俘, 俾還鄕里。 且諭相機以處置, 仍許依勑而隄防。 訓誨丁寧, 愛護冞切。 玆蓋伏遇皇帝陛下仁敦一視, 度廓兼容。 推赤心於腹中, 保蒼生於海外。 不謂邊事之微細, 皆軫宸衷而指揮。 遂令弊封, 特荷殊眷。 臣謹當之屛之翰, 永作漢藩; 曰壽曰康, 恒申華祝。
方物表曰:
恩深綏遠, 曲加矜憐。 誠切由中, 聊獻菲薄。 謹備黃細苧布白細苧布各二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黃花席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一十六匹。 右件物等, 名般甚寡, 製造匪精, 豈足充奉幣之儀! 聊以表執壤之禮。
皇太后及中宮進獻禮物: 竝白細苧布ㆍ紅細苧布各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箋曰:
望隆儲貳, 密裨皇猷。 仁篤懷柔, 導宣睿澤。 矢心圖報, 揆分難堪。 伏念臣幸際昌辰, 曾無小補。 豈意陪臣之返, 荐蒙綸命之臻! 繫送逋逃, 以警東土之衆; 勑還虜掠, 用輯北門之民。 又慮肆暴而不悛, 許令臨機而應變。 洪私若此, 前昔所稀。 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性稟溫文, 凝姿岐嶷。 得歡心於萬國, 承眷愛於兩宮。 遂使弊邦, 獲霑殊渥。 臣謹當永守藩宣之寄, 倍殫頌禱之誠。
進獻禮物: 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조충좌를 시켜 포로되었다가 도망온 곽재흥 등 2명을 요동 도사에게 풀어 보내다
편집○差通事判司譯院事趙忠佐, 管押被虜逃來郭才興等二名, 解送遼東都司。
3月 25日
편집온수현 온천에 행차할 때 왕세자 이하 종친·부마 등이 호종하다
편집○戊寅/幸溫水縣溫井, 王世子以下宗親駙馬及議政府六曹臺諫各一、都鎭撫各衛節制使司僕提調等扈從, 留都百官辭于興仁門外。 中宮動駕, 內命婦至於戚里, 竝皆侍衛, 送于興仁門外。 中宮乘輦, 淑儀乘轎子, 昭容淑容兩夫人宮人以下, 竝皆乘馬。 次于樂生驛前平, 京畿監司南智、經歷黃守身、廣州牧使魚仲淵迎謁, 仍進大殿農圃屛風一坐, 中宮蠶圖屛風一坐, 東宮孝子圖屛風一坐及各色食物。 慶尙道監司, 亦進方物。
최윤덕에게 동맹아첩목아에 대한 처분에 관해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崔閏德曰: “童猛哥帖木兒回自北京, 當在婆猪江, 致討之時, 若助彼賊, 則佯不知而殺之, 不助彼賊, 而誠心歸順, 則毋得殺之, 惟卿密藏中心, 毋使人知。”
3月 26日
편집수원 지경에서 매 사냥을 구경하다. 용인 현감 정면이 맞이해 뵈옵다
편집○己卯/觀放鷹于水原之境, 龍仁縣監鄭冕迎謁。 次于振威前平, 水原府使趙克寬、振威縣監鄭悚等迎謁。
경기 감사가 올린 술과 안주를 시위하는 대소 신료와 군사에게 나누어 주다
편집○京畿監司進酒饌, 分賜侍衛大小臣僚, 至于軍士。
충청도 경력 이중이 와서 문안드리다
편집○忠淸道經歷李重來問安。
3月 27日
편집진위 지경에서 매 사냥을 구경하다. 경기 감사 남지와 경력 황수신이 하직을 고하다
편집○庚辰/觀放鷹于振威之境, 京畿監司南智、經歷黃守身辭, 忠淸監司趙從生、經歷李重、稷山縣監柳衡, 奉迎境上。 次于稷山縣愁歇院前平, 趙從生仍進方物, 又進酒饌, 分賜大小臣僚, 至于軍士。
예조 참의 윤수가 대마주 태수 종정성에게 회례사의 배를 분발하여 호송할 것을 치서하다
편집○禮曹參議尹粹致書對馬州太守宗貞盛曰: “今聞回禮使李藝等回舶在海, 被賊刦掠, 所齎物件, 盡行見奪, 僅存性命, 留在赤間關。 卽具啓達, 差左軍副司正皮尙宜, 往給衣糧, 道經貴界, 惟足下撥船護送。”
3月 28日
편집직산의 남산과 천안 서정자 전평에서 매 사냥을 구경하다.
편집○辛巳/觀放鷹于稷山南山。 午後, 觀放鷹于天安西亭子前平, 知郡事金德閏奉迎境上。 是日, 兩宮下輦于溫井。
경기 경력 황수신이 와서 문안하다
편집○京畿經歷黃守身來聞安。
3月 29日
편집온수현에 사는 백성들에게 매호에 콩 한 섬과 벼 두 섬을 하사하다
편집○壬午/賜溫水縣居民每戶豆一石、租二石, 蓋慮大駕久留民受其弊也。
한성부 윤 한상환이 졸하니 치부·치조하다
편집○漢城府尹韓尙桓卒, 致賻致弔。
3月 30日
편집온정에서 머무르다
편집○癸未/留溫井。
十五年 夏四月
편집4月 1日
편집병조에서 군사들의 말을 검열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甲申朔/兵曹啓: “每年春秋點閱軍士之馬, 將欲精鍊騎兵, 以備不虞之患, 今軍士等率借他馬, 規免其罪。 今後借馬者, 依已曾受敎施行, 仍沒所借之馬。” 從之。
4月 2日
편집맹사성·허조·조계생 등과 김모적의 패역한 죄를 논의하다
편집○乙酉/召扈從宰樞左議政孟思誠、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安純、工曹判書趙啓生、禮曹判書申商、兵曹判書崔士康、禮曹參判權蹈、刑曹參判許誠、兵曹參判鄭淵, 議: “江陵囚補充軍金毛赤憤怨其母, 打五歲之弟, 而幷及其母。 有司論以斬不待時, 處之何如?” 僉曰: “金毛赤與其母飮酒他家, 夜與其母還, 中路棄母先歸, 其母責其先歸, 乃發憤打其五歲幼弟, 誤及其母, 悖逆已甚。 罵父母者尙死, 比罵尤重, 宜置極刑。” 從之。
상호군 김을현을 북경에 보내어 주본을 올리게 하다
편집○遣上護軍金乙玄, 捧奏本如京師。 其奏曰:
陪臣金乙玄齎捧勑諭, 〔節〕該: “比聞本國後門, 被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南不花、阿魯兀等, 搶去人口頭匹, 經過建州左衛地方, 爲都指揮僉事李滿住等奪下, 男婦六十四口, 拘留在衛, 不曾發廻, 已勑李滿住等, 將奪下前頭人口, 送回本國。 及勑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等, 搶去人口頭畜見在, 亦皆送還。 仍戒木答兀等, 自今務要敬順天道, 恪遵朕命, 各守地方, 毋相侵犯, 如或不悛, 王宜相機處置, 勿爲小人所侮。 仍遵依洪武、永樂年間勑諭事理隄防, 庶幾有備無患, 王其體朕至懷。” 欽此。 除欽遵外, 臣竊詳斡木河、婆猪江等處地面散住野人等類, 與叛人楊木答兀結爲群黨, 擄掠遼東、開元等處軍民(買)〔男〕婦及本國邊民, 爲奴使喚。 前頭被擄人口等, 不勝艱苦, 自永樂二十一年以後, 連續逃來本國, 共計五百八十名口。 審問根脚, 委係上國軍民, 節次差官解送五百六十六名口內, 有本國人口, 仍令安業。 因此野人等積年含憤, 侵擾本國邊境, 爲害不少。 今來婆猪江住野人等, 稔惡不悛, 糾合同類野人四百餘騎, 於各人面上墨畫剌形, 例做忽剌溫野人貌樣, 突入邊郡江界、閭延等處, 殺害軍民男婦, 刦掠人口牛馬財産, 孤人之子, 寡人之妻, 其爲酷害尤甚。 不但輕蔑本國, 乃敢爲欺罔朝廷, 詐稱忽剌溫地面野人等, 搶去人口頭匹, 奪下拘留在衛。 臣竊謂忽剌溫地面, 與本國相去夐遠, 本無讎嫌, 乃緣婆猪江等處野人等, 誘引前來, 托爲賊首, 本非忽剌溫野人造意作耗。 卽(目)〔日〕, 本人等又欲作耗, 窺伺邊郡。 事若倉卒, 難以應變, 着令邊將部領軍兵前去, 從宜設策, 及機處置外, 今將本人等前後往來作耗事因及詐飾忽剌溫形貌見著等項情狀, 逐一開坐, 謹具奏聞。 一次永樂二十年十月日, 野人三十餘名到來鴨綠江邊, 將刈禾童男四名, 捉拿回去。 一次本年十二月日, 野人二百餘名到來閭延地面廝殺。 一次宣德七年七月日, 婆猪江野人指揮林哈剌等九名, 齎李滿住批文, 到來閭延郡, 索要逃來人口廻去。 一次本年八月日, 前項林哈剌等五名, 到來閭延郡江邊, 將刈禾人朴江金, 捉拿綁縛, 聲言: “我的奴婢, 爾國容留不還, 今捉此人將去, 問我奴婢在處。” 說罷回去。 前項朴江金逃來告稱: “林哈剌家住通曉本國語音, 婦女萬月說道: ‘江水氷合, 林哈剌欲來擄掠人口。’ 林哈剌也說江金: ‘爾安心在此, 爾的父母妻子, 也要捉來。’” 一次本年十二月日, 前項野人四百餘騎, 到來江界、閭延等處, 殺害軍民五十三名, 其中婦女年老者殺害, 乳兒投棄雪中凍死, 將男婦共七十七名口及牛馬財産, 盡行刦掠, 回到本處地面, 遇見欽差內官張童兒, 有本官說與前項野人等, 將被擄人口, 盡行回送, 本人等擇不用老弱男婦共六十三名口送回, 其餘壯實男婦一十四名口幷馬牛財産, 竝皆不還。 一。 本國通事洪田, 到斡木河地面回還告說: “野人千戶里籠阿妻, 本國婦女於里加伊說道: ‘朝鮮國閭延郡作賊人, 忽剌溫兀狄哈但四十名, 其餘具係李滿住管下。 成(郡)〔群〕引路作賊, 詐稱忽剌溫。’” 一。 本國婦女每邑加伊被擄回還, 供說: “賊人等面上, 墨畫剌形, 回到本處地面, 以雪水洗去墨畫剌形, 詐稱忽剌溫。” 一。 前項婦女每邑加伊供說: “賊人等回到婆猪江本處, 野人二名迎見, 賊人慰之云: ‘爾到朝鮮, 我道爾死在那里, 將米問卜, 今乃生還, 歡喜無盡。’ 饋肉食訖。” 一。 閭延郡團鍊使問據被擄人等供稱: “賊人經宿作耗時, 與被擄人等言說: ‘閭延住宋田夫家活富饒, 我等常時來往, 備辦饋餉, 一隻眼人李春富不肯饋餉, 反行打罵。 今番宋家不要燒火, 李家須要燒火。’ 李家果火燒。” 一。 婆猪江野人沈阿郞哈到於軍中相戰時, 本國人全義對本人稱說: “爾每常時來往, 米糧鹽醬, 取索食用。 爾每如何結黨作賊?” 阿郞哈勒馬避去。 一。 閭延住婦女銀珍ㆍ得莊等供稱: “被擄到於婆猪江, 有本處野人等, 與作賊人摟抱談笑和好, 相與食肉, 稱呼案塔, 不移時, 前項賊人等, 四散潛入其家, 只見三十餘人, 向山峪入去。 婆猪江住野人等指以爲賊, 說稱: ‘如今還向忽剌溫地面。’” 一。 通事李三哲告說: “三哲前往唆答魯地面, 有本處野人馬剌言說: “婆猪江住女眞苦魯親男者剌奴, 請將忽剌溫兀狄哈指路, 前去閭延, 侵掠人物錢糧, 擇取壯實男婦外, 不用婦女放回。” 如此言說。 一。 婆猪江野人金孛哈, 與本國人朴好問說稱: “有同類野人和林哈剌言說: ‘如今若有朝鮮軍馬, 來問作賊事因, 爾上天那, 入地麿?’ 林哈剌嘆息回說: ‘謀計已錯, 雖悔奈何?’ 同類人等要將林哈剌綁縛, 送至朝鮮, 緣本人戚親强盛就罷了。” 如此言說。 一。 斡木河住童管禿使管下人森八來說: “野人等又要今年三四月間, 前去作賊, 宜先隄備。” 一。 本國平安道觀察使李叔畤及兵馬都節制使崔閏德馳報: “該本年三月十一日, 鴨綠江邊趙名干口子江西岸, 有婆猪江野人等九名到來, 把截軍等, 問其爲來事因, 本人等回說: ‘忽剌溫野人等欲要趙名干口子入來作賊。’ 如此說罷回去。”
4月 3日
편집총제 김정전이 졸하니 부물을 보내 조상하다
편집○丙戌/摠制金廷雋卒, 致賻致弔。
4月 4日
편집임금이 충청도 감사 조종생·이중 및 수령 등에게 상을 줄 것을 승정원에게 묻다
편집○丁亥/上問承政院曰: “忠淸道監司趙從生、經歷李重及守令等, 勞於支待, 予欲賞之, 何如則可?” 僉議啓曰: “監司賜鞍馬, 經歷賜衣一襲, 差使員淸州牧使趙貫、大興縣監曹炳文、溫水縣監林繼孫等, 各賜衣一何如?” 上曰: “甚合予意。” 乃命賜之。
4月 5日
편집달이 목성을 범하다
편집○戊子/月犯木星。
온정의 행궁을 지은 감독관과 공장들에게 쌀과 베를 차등 있게 하사하다
편집○賜溫井行宮董役人及工匠米布有差。
임금이 온수현의 병든 노인과 환과 고독에게 은혜를 베풀 것을 말하다
편집○上曰: “已賜溫水人民租豆, 今更思之, 宜減租稅。 然不可改焉, 欲加推恩於癃老、鰥寡、孤獨, 何如?” 安崇善啓曰: “愛民之心至矣, 宜令監司錄名以聞。” 從之。
임금이 안숭선과 김종서에게 권두 등이 군사를 거느리고 오거든 협공할 것을 묻다
편집○上密問安崇善、金宗瑞曰: “權豆等若欲救婆猪江, 治兵而來, 則令平安道都節制使, 密通咸吉道都節制使, 挾攻何如?” 崇善等啓曰: “權豆等果欲救婆猪, 率兵而來, 則平安道都節制使, 雖不待上命, 其不攻討乎? 權豆等不欲居本國境內, 則預移妻子於他處, 率兵救婆猪之人, 不爾則彼豈輕擧, 以開釁端? 必無是理, 姑停挾攻, 以安其心。” 上曰: “毋漏洩。”
임금이 박생후에게 쌀과 콩을 하사하고, 그의 아들 박정의를 서용하라고 말하다
편집○上曰: “予問浴法於監考前直長朴生厚, 對辭頗有理, 參考醫書, 便不差, 賞之何如?” 崇善啓曰: “賜米豆共十石, 則可矣。” 上曰: “然。” 仍敎曰: “聞此人之子朴正義曾試甲士, 時未敍用, 令兵曹考其名姓, 或加資或超資敍用。” 生厚久居溫井, 深知沐浴利害者也。
4月 6日
편집조종생에게 대홍 단자 옷을, 박생후에게는 쌀과 콩 합계 10석과 옷·갓을 하사하다
편집○己丑/賜監司趙從生大紅段子衣, 賜朴生厚米豆共十石與衣笠。
4月 7日
편집온수현의 빈궁한 사람에게 곡식을 하사하다
편집○庚寅/賜溫水縣貧窮人七十六名人租豆各一石, 年八十以上窮民九名人租二石、豆一石, 年七十以上窮民十八名給租豆各一石。 又命監司, 田在行宮近地未耕者, 以其結卜之數, 賜直有差。
4月 8日
편집온정 부근의 농민 3백 80명에게 술과 음식을 먹이게 하다
편집○辛卯/命饋溫井附近農民三百八十人酒食。
박서생이 수차의 이익을 역설하니, 임금이 김종서에게 사용 여부를 묻다
편집○初, 朴瑞生奉使日本回還, 極言水車之利, 上信之, 都承旨安崇善亦獻議以爲可行, 上顧左承旨金宗瑞曰: “爾意何如?” 對曰: “前此禹希烈多作水車, 行之數年, 竟不見其利而罷之, 臣意恐未可也。” 上曰: “中國及倭邦皆利其用, 我國介在其間, 安有不可用之理? 但行之者不用力, 或未得其要耳。” 對曰: “本國土(姓)〔性〕麤疎, 泉水汚下, 雖百倍其功, 一日所灌, 不過一畝, 而功輟則滲漏, 臣親見其狀。” 上曰: “大抵人情, 憚於新作。” 卽分遣敬差官于各道, 多置水車, 久無其效, 上疑之。 至是, 令宦寺田吉洪, 置水車於行宮近處, 役百人激之, 一日所灌, 止一畝, 而亦盡滲漏。 又令崇善往觀之, 崇善啓曰: “宗瑞終始皆言不可用, 請與俱行, 詰其利害。” 命許之。 俱往, 役八十餘人終日激之, 所灌不及一畝, 而皆滲漏。 崇善等回啓其狀, 命扈從宰相議之, 皆曰: “不可用。” 卽命還各道敬差官, 其水車藉人力者皆罷之, 唯自激水車不罷。
4月 9日
편집참찬 성억이 와서 문안하고 술과 실과를 올리다
편집○壬辰/參贊成抑來問安, 進酒果。
병조에서 대가를 따라오면서 벼를 밟아 손해를 끼친 자의 죄를 다스릴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隨駕人踏損田禾者, 竝委行宮察訪治罪, 其不能處決者, 啓聞施行。” 從之。
4月 10日
편집의정부와 육조는 표리를 올려 탄일을 하례하고, 예조는 중외의 전과 방물을 올리다
편집○癸巳/扈從議政府六曹, 進表裏賀誕日, 禮曹進中外箋及方物。
온정 부근의 농민 1백 33명에게 술과 고기를 하사하다
편집○賜酒魚于溫井附近農民一百三十三名。
대소 신료와 군사 및 천인에게 술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酒于大小臣僚, 至于軍士及賤者。
4月 11日
편집햇무리를 하였는데 해가 갓을 쓰고 신을 신고 남북으로 고리가 달리다
편집○甲午/日暈, 日冠, 日履, 南北日珥。
4月 12日
편집예조에서 환궁하는 날에 대가를 맞는 의식을 아뢰다
편집○乙未/禮曹啓還宮日迎駕儀:
一。 樂天亭前晝停時, 大小侍從官各具禮服, 軍士各具戎服如常儀。 一。 儀仗皷吹到興仁門外迎駕。 一。 留都各司具朝服, 迎于興仁門外。 一。 車駕至學生歌謠廳, 判通禮啓請小駐, 學生奉歌謠函跪進, 代言傳奉以進。 判通禮啓請進發, 至敎坊歌謠廳, 如上儀畢, 駕前還宮樂如常儀。 一。 中宮至敎坊歌謠廳, 內官執事者啓請小駐, 女妓奉歌謠函跪進, 內官傳奉以進。 內官啓請進發, 駕前還宮樂如常儀。
從之。
4月 13日
편집술과 음식을 온정 부근에서 밭을 가는 농민들에게 하사하다
편집○丙申/賜酒食溫井附近耕田農民。
4月 14日
편집아산현의 노인들에게 음식을 대접하고 물건을 차등있게 하사하다
편집○丁酉/牙山縣九十四歲老嫗進薯藇餠一盆, 命饋于內庭, 賜綿布二匹、酒十甁及雜物。 是後旁近老人來進菜蔬, 皆命饋賜物有差。
4月 15日
편집금성이 동정 서각 세째 별을 범하다
편집○戊戌/金星犯東井西脚第三星。
사헌부에 금년 6월 20일부터 시작하는 금주에 관하여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司憲府曰:
今六月二十日始禁酒, 其中飮不至醉者及因服藥等故不得已用酒者, 姑量情狀輕重, 末減施行。 其情狀最輕及情可矜者, 勿罪之。
4月 16日
편집충청 감사에게 온정의 정청과 침실 및 상탕을 제외하고 목욕할 수 있게 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己亥/傳旨忠淸道監司曰: “還宮後, 溫井正廳與東西寢室南北上湯子, 竝皆封鎖, 其餘間閣, 許人入浴, 南北次湯子, 使士族男婦沐浴。 南北虛地湯子造家, 又月臺下溫水湧出處, 掘井造家, 令大小男婦皆得沐浴。”
4月 18日
편집참찬 이맹균이 와서 문안드리고 주과를 올리다
편집○辛丑/參贊李孟畇來問安, 仍進酒果。
호종하는 재추들에게 술을 하사하고, 천한 자에게까지 주다
편집○賜扈從宰樞酒, 逮至賤者。
경상도 상주 등 각 고을에 서리가 내려서 곡식이 상하다
편집○慶尙道尙州等各官, 隕霜傷禾穀。
4月 19日
편집김중곤·권선·윤수미 등의 죄를 용서해줄 것에 관한 사간원의 상소문
편집○壬寅/司諫院上疏曰:
包容狂瞽, 優納諫諍, 人主之美德。 是故古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 以求忠讜之言, 其時所言, 豈皆合於義哉? 但擇其善者而取之, 其不善者而捨之耳。 恭惟我殿下每下求言之敎, 乃曰: “言雖不中, 亦不加罪。” 誠以下情不可不達, 言路不可不廣也。 金仲坤、權繕、尹須彌、裵樞、李師曾、金叔儉等, 昧於大體, 言事失當, 以瀆天聰, 宜殿下之動念而甘受其罪矣。 然豈有他心哉? 只供言官之責耳。 殿下若不寬貸, 臣等竊恐後之欲言者, 志氣摧折, 攝嚅含默, 而言路將不廣矣。 伏望特垂寬大之恩, 恕其狂瞽之罪, 命給職牒, 以廣言路, 不勝幸甚。
4月 20日
편집양궁이 환궁 길을 떠나 직산 수헐원 앞 들에 이르러 숙소를 정하다
편집○癸卯/兩宮還駕, 次于稷山愁歇院前平。
판한성부사 서선의 졸기
편집○判漢城府事徐選卒。 選字彦夫, 利川人, 高麗神逸之後也。 中癸酉科, 累遷至議政府舍人、刑曹議郞, 以言事貶于驪興, 尋拜司憲掌令, 又以啓事失當, 貶于竹山。 後爲右司諫, 以言事罷, 出守富平。 超拜禮曹右參議, 歷至左代言, 以事罷。 觀察忠淸、京畿、慶尙、全羅四道, 歷刑禮吏曹參判、刑曹判書、左軍都摠制。 選執心堅固, 居官勤恪, 及卒, 輟朝致弔致賻。 諡恭度, 敬事供上恭, 心能制義度。 子達。
4月 21日
편집직산 홍경원 북쪽에서 점심을 먹다. 충청 감사 조종생이 하직하다
편집○甲辰/晝次稷山弘慶院北, 忠淸道監司趙從生辭。
남지·황수신·김효례 등이 경상에 와서 마중하다. 진위 장호원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京畿監司南智、經歷黃守身、陽城縣監金孝禮、程驛察訪愼幾等, 迎謁境上, 次于振威長好院前平。
4月 22日
편집대가가 수원부 오산원에 이르니 조극관이 와서 뵙다. 낙생역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乙巳/駕至水原府烏山院平, 府使趙克寬來謁。 次于廣州樂生驛前平, 牧使魚仲淵、判官趙安孝來謁。
4月 23日
편집왕이 친히 헌릉에 제사지내다
편집○丙午/親祭獻陵, 隨駕臣僚陪祭如儀。 留都文武群臣, 出迎於興仁門外, 命除朝服, 門橋街巷皆結綵。 上至晝次, 先遣知申事安崇善曰: “道路狹窄, 命除群臣侍立。 且今日密雲, 若雨則門橋街巷結綵及儒生敎坊歌謠, 皆使除之。” 崇善承命至儒生敎坊歌謠廳, 習其節次, 上改乘大輦, 備大儀仗, 入自興仁門。 成均五部學生七百二十五人, 獻歌謠曰:
伏覩主上殿下, 以神聖之資, 撫盈盛之運, 民安物阜, 禮備樂興, 庶績咸熙, 九功攸敍, 尙慮萬幾之未理, 常惜寸陰而勵精, 聖體過於優勤, 群臣請其調攝。 於是時方和煦, 駕幸溫泉, 兩宮偕行, 數旬而駐。 望綵雲之迢遞, 想玉輦之經過。 雖郊野之欣瞻, 爭呼萬歲; 乃都人之苦徯, 如過三秋。 乃於四月一十三日, 龍旗啓行, 鸞輿旋軫, 佳氣藹於城闕, 歎聲溢於臣民。 臣等跡寄虞(痒)〔庠〕, 身遭堯日。 久承菁莪之化, 徒荷恩私; 屬覩翠華之廻, 不勝慶抃。 謹拜手稽首獻頌曰: 明明聖主, 盛德膺天。 光承景緖, 御我朝鮮。 道隆化洽, 文物煥然。 太平之業, 超越古先。 不謂已洽, 惟日乾乾。 每勤宵旰, 稍違節宣。 乃於暮春, 巡幸靈泉。 聖躬載寧, 微痾永痊。 因而省民, 匪爲遊畋。 鑾輿所至, 巷溢街塡。 耄倪士女, 稽首輦前。 我后之德, 我得息肩。 我后之仁, 我得晏眠。 我思聖恩, 圖報無緣。 庶幾無疾, 永享萬年。 駐蹕于郊, 數旬未旋。 都人久徯, 車駕言旋。 徒御侁侁, 旗旐翩翩。 歡騰臣庶, 喜動山川。 無小無大, 抃舞相傳。 父母孔邇, 胡不樂焉? 微臣狂簡, 亦被陶甄。 獻此歌詞, 不勝拳拳。 益願聖壽, 如山不騫。 永保太平, 垂裕綿綿。
女妓獻歌謠曰:
伏覩鸞駕還京, 無任慶抃歡愉之至, 謹獻歌詞, 竝疏短引。 伏以作之君作之師, 允協神民之望; 何以休何以助, 擧欣天日之臨。 士女歡迎, 山川動色。 恭惟主上殿下推父母之仁愛, 納黎庶於平康。 車駕一巡, 室家相慶。 況當和煦之節, 茂膺除祓之祥! 妾等法部賤工, 瑤池末技。 不勝蹈舞, 發於(樞)〔謳〕吟。 詞曰: 日淨郊原麗, 風暄物象新。 鑾輿巡省正良晨, 同樂太平春。 玉輦旋期近, 都人引領頻願歌。 天保祝楓晨, 萬歲莅東民。
奏樂前導, 至刑曹前路, 命止之。 申時, 中宮還宮, 各司一員迎于興仁門外, 女妓獻歌謠曰:
伏覩中宮殿下還幸京師, 無任慶抃歡欣之至, 謹獻歌詞, 竝疏短引。 伏以隨玉輦而浴溫泉, 榮衛遂和平之吉。 奉瑤緘而出仙洞, 低昻獻頌禱之詞。 不鄙欨歈, 優垂採納。 詞曰: 漂緲湯泉淨, 淸和霽景鮮。 煌煌鑾輅好言旋, 草木亦欣然。 羅綺都門外, 笙歌輦路前。 利園子弟奏新篇, 願獻壽齊天。
奏樂前導, 至弘禮門內永濟橋而止。 自興仁門至光化門, 左右道傍結浮橋, 觀望者以萬計。 命除隨駕群臣及留都群臣行禮, 中宮東宮, 亦命除禮。
함길도 감사가 여진의 천호 도치 등 네 사람이 경원부에 옮겨 살고자 한다고 아뢰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啓: “古慶源地面阿吾知居住女眞千戶都致等四人, 欲移居於本府舊居之地。” 上令議政府六曹議之, 或曰: “不可。” 或曰: “使居慶源以南, 與本朝人民雜處則可矣, 欲居邊境則不可。 以此答之, 觀其指意。” 上曰: “此事非易, 更熟議之。”
4月 24日
편집신천 군수 권자안이 현리 최곤을 죽이니, 곤의 아들 사민이 억울함을 호소하다
편집○丁未/信川守權自安殺其縣吏崔坤, 坤子思敏訴冤, 令議政府六曹議之。 參贊成抑議曰: “以父死之故發狀, 非他告訴守令例也。 自安非法殺人, 罪旣蒙赦, 思敏雖曰部民, 以父被殺之事告狀, 不干於告訴之例, 請皆勿論。” 左議政孟思誠等議曰: “思敏雖以父死之故發狀, 他餘所犯, 不當發告, 其違敎告訴之罪, 不可不懲。” 趙啓生議曰: “思敏以不共戴天之讎, 初發狀時, 豈計自己之罪, 而不告守令哉? 及憲府更推之時, 已往之事, 追呈告訴, 不可不懲。 自安那移出納之罪, 雖因告訴而發, 旣受其狀, 已明其罪, 依律斷決。” 黃喜議曰: “以案觀之, 自安信有罪矣, 然思敏初若只言自安那移出納之罪, 固當退其狀而反坐矣, 所以受理者, 父死之故耳。 自安旣免非法殺人之罪, 捨本取末, 强論自安那移出納之罪, 則欲以睚眦之怨, 陷害守令者, 因緣蜂起, 甚乖吏民告訴之禁。” 上斷曰: “勿罪思敏, 以那移出納, 流自安于三千里。”
보성 사람 김사의가 청낭간을 얻어서 올리므로, 상을 주다
편집○寶城人金思義得靑琅玕以進, 令其道觀察使賞之。
4月 25日
편집평안도 감사 이숙치가 이순몽의 전쟁에 이긴 첩서를 치보하다.
편집○戊申/平安道監司李叔畤, 馳報中軍節制使李順蒙之捷, 命饋齎來人, 仍賜衣一領。
원묘가 이루어져 사를 내리다
편집○以原廟成, 欲下赦, 左代言金宗瑞啓曰: “赦者, 小人之幸, 姑停赦宥何如?” 上曰: “此言, 愚夫愚婦所共知也。 然有重事必赦, 更議三議政。” 僉曰: “重事莫過於建原廟, 宜降赦宥, 以示渙汗之恩。”
평안도 감사에게 이순몽이 사로잡은 56명에 대한 처리 대책에 관해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平安道監司曰: “今者李順蒙擒獲五十六名, 差定通事, 窮問根脚。 唐人及本國人, 姑分置近處各官, 不輕供給, 其餘野人壯丁, 結縛堅囚, 以待都節制使布置, 隨後俘虜者, 亦依上項例。”
4月 2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己酉/御勤政殿受朝。
평안도 감사 이숙치가 최윤덕·홍사석 등이 생포하고 사살한 수를 치보하다
편집○平安道監司李叔畤, 馳報都節制使崔閏德、上護軍洪師錫等生擒射殺男婦之數, 命饋齎來人賜衣。
예조에서 새 문소전의 상식은 예전 문소전의 예대로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前此文昭殿上食, 則設饌具於案而進之, 廣孝殿則先進空案而設饌具, 新文昭殿上食, 依舊文昭殿例。” 從之。
장수들에게 상경 절차와 군인을 놓아 보내는 절차는 도절제사의 호령을 듣도록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諸將等曰: “上京節次及所領軍人放送節次, 一聽都節制使號令, 雖已發程, 留于所至處, 待都節制使指揮。” 又別內傳于都節制使崔閏德曰: “竝皆指揮, 毋使失次。”
4月 27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庚戌/受常參。
대호군 조석강이 와서 포로한 수를 아뢰니, 옷 두 벌을 하사하다
편집○大護軍趙石岡來啓俘獲之數, 上引見, 賜石岡衣二領。
임금이 안숭선 등에게 북경에 가는 사신을 영송하는 군사 수를 더할 것을 논의하다
편집○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權軫、吏曹判書許稠等, 聞北征報捷詣闕, 上令安崇善、金宗瑞等議曰: “野人本多猜嫌, 昔趙涓殺野人之後, 野人於中原路上, 見貌類趙涓者欲害之, 其志慘矣。 征討之後, 恐有乘間謀害, 本國赴京者, 迎送軍加數何如?” 喜等啓曰: “事畢後, 觀彼人盛衰更議。”
4月 28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辛亥/受常參。
경상도 감사 신인손이 순백색 암소를 바치다
편집○慶尙道監司辛引孫進純白雌牛。
형조에서 전 목사 이욱이 양인을 천인으로 만든 죄를 아뢰니, 직첩을 거두게 하다
편집○刑曹啓前牧使李勗壓良爲賤之罪, 命收職牒。
4月 29日
편집삭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壬子/親傳朔祭香祝。
사인 조서강을 함길도에 보내어 새 땅을 찾아보게 하다
편집○遣舍人趙瑞康于咸吉道, 推訪新地。 初, 吉州人女眞通事金亏乙大、將校乙奉等言: “我等往白頭山西南間, 有平原三處土地沃饒, 人居各三四十戶, 舊居咸興不識名姓朴者, 亦往居焉。” 又鏡城人金富、李升吉 亦言: “我等尋往閑曠隱居之地, 山谷間有民居四十餘戶, 皆積穀富饒。” 所言與金亏乙大之說相合, 乃遣瑞康尋覓。
十五年 五月
편집5月 1日
편집이조에서 8품 이상에게만 참직에 임명함을 허락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癸丑朔/吏曹啓: “諸都監枝色錄事論功敍用時, 則勿論前職高下, 超拜參職, 官職猥濫。 今後八品以上, 許拜參職。” 從之。
이조에서 문소전 악기를 전수하는 전직과 제조를 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文昭殿樂器, 擇殿直一人, 久任典守。 又以禮曹稽制司正郞兼掌, 又置提調檢察。” 從之。
예조에서 문소전을 이안한 뒤 조하를 받는 의주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文昭殿移安後受朝賀儀注:
其日, 有司設殿下座於勤政殿北壁, 南向, 設香爐二於前楹外。 左右典樂, 展軒懸於殿庭, 設擧麾位於殿上西階之上, 竝如常儀。 安神祭畢, 殿下還內。 典儀設王世子位於殿庭道東, 北向, 設文官一品以下位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一品以下位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北向相對爲首, 監察二位於文武班後, 北向, 設殿上典儀位於殿上東階之東, 西向, 判通禮階下典儀致詞官位於懸之東北, 通贊一人在南差退, 俱西向, 通贊一人於懸之西北, 東向。 奉禮郞設門外位於弘禮門內, 文官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相向北上。 鼓初嚴, 兵曹勒諸衛列仗屯門及陳於殿庭, 如常儀, 宗室及文武群官, 各具朝服。 鼓二嚴, 王世子服朝服以出,【仗衛陳設宮官侍衛, 竝如常儀。】左中護引就勤政門外坐次。 判通禮啓(諸)〔請〕中嚴, 殿下服遠遊冠絳紗袍, 出思政殿坐, 繖扇侍衛及近侍執事官先行四拜禮, 竝如常儀。 典樂帥工人入就位, 協律郞入就擧麾位。 諸侍衛之官, 各服其器服, 尙瑞官奉寶, 俱詣閤奉迎。 鼓三嚴, 典儀率致詞官通贊先就位,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先入就位。 判通禮啓外辦, 中禁傳嚴, 殿下乘輿以出, 繖扇侍衛如常。 殿下將出仗動, 協律郞俛伏擧麾興, 工鼓奏隆安之樂, 殿下陞座, 爐烟升。 尙瑞官奉寶置於座前【有案】。 如常, 協律郞偃麾, 戞敔, 樂止。 僉知通禮, 引王世子入就位。 立定, 典儀曰: “四拜。” 通贊傳贊, 王世子鞠躬, 舒安之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升自西階, 進當殿下座前北向跪。 通贊贊跪, 王世子跪, 致詞官賀稱: “王世子臣某, 廟室重新, 祀事旣成, 禮當慶賀。” 賀訖, 俯伏興。 通贊贊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王世子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還本位,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王世子鞠躬,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 王世子旣出, 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二品以上以次入就位。 立定, 典儀曰: “四拜。” 通贊傳贊, 群官皆鞠躬, 舒安之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升自西階, 進當殿下座前北向跪, 通贊贊跪, 群官皆跪。 致詞官賀稱: “議政具官臣某等, 廟室重新, 祀事旣成, 禮當慶賀。” 賀訖, 俯伏興。 通贊贊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群官皆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還本位。 通贊贊: “跪搢笏, 三叩頭, 千歲千歲千千歲。 出笏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群官皆跪, 搢笏三叩頭, 呼千歲千歲千千歲。 出笏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二品以上出。 判通禮進當殿下座前, 跪啓禮畢, 俯伏興還本宮。 協律郞俛伏擧麾興, 樂作, 殿下降座, 乘輿還內, 繖扇侍衛如來儀。 侍臣從至閤, 協律郞偃麾, 樂止,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 以次出。
문소전의 헌관은 종성과 타성을 번갈아 차정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
文昭殿獻官, 以宗姓庶姓迭差。
5月 2日
편집예조에서 문소전 이안 의주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甲寅/禮曹啓文昭殿移安儀注:
前期, 禮曹啓聞, 散告攸司, 隨職供辦。 移安前二日, 殿司帥其屬, 掃除舊文昭殿內外, 漢城府淸路。 先是, 新文昭殿後殿近北一架, 每間作龕爲室, 太祖居西, 太宗次之, 座皆南向。 又於前殿北壁下南向爲一龕, 以奉太祖, 昭東穆西, 東壁下近北西向爲一龕, 以奉太宗。 攸司陳設幄帳床席等物如儀。 前一日, 預告如朔望儀。 忠扈衛設殿下大次于景福宮光化門外道西, 東向, 設奉迎位於大次前東向, 又設小次於新文昭殿大門外道東, 西向。 車駕出宮: 其日, 依時刻, 宗室及文武群官時服, 俱集朝房。 鼓初嚴, 通禮門設宗室及文武群官奉迎位於大次之南近西, 以北爲上。 鼓二嚴, 判通禮跪啓請中嚴, 宗室及文武群官俱就奉迎位, 兵曹陳繖扇華蓋, 判司僕進腰輿於思政殿閤外。 諸侍衛之官, 各服其器服, 近臣俱詣閤祗候。 鼓三嚴, 判通禮跪啓外辦, 殿下服冠袍, 乘輿以出, 繖扇華蓋侍從如常。 至光化門外大次前降輿, 判通禮導殿下入大次, 侍衛之官侍衛如常。 告動駕: 前一日, 忠扈衛設幄次於舊文昭殿之西東向, 有司設床席褥位二於幄內, 奉常寺以腰輿奉神位版二【有匱】詣幄次,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褥位。【太祖神位版匱在北, 王后神位匱在南。】執事者設卓於舊殿內神幄東南, 西向,【具筆硯墨光漆】設題神位版官盥洗於東階東南, 北向。 有司設奉迎官位於東階東南, 西向, 題神位版官及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 重行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 西向, 書吏陪其後, 謁者贊者位於東階西南, 西向北上。 其日,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奠祝版於神位之右, 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 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戶外之左。 訖, 奉迎官以下諸執事, 各具祭服盥洗訖, 謁者贊者先就殿庭, 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 謁者引監察及題神主位版官典祀官諸執事, 入就拜位, 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 贊者曰: “四拜。” 監察以下皆四拜訖, 各就位。 謁者引奉迎官入就位西向立, 贊者曰: “四拜。” 奉迎官四拜訖, 謁者引奉迎官詣卓南北向立。 大祝奉太祖神位版匱以入, 開匱奉出神位版, 臥置卓上。 題神位版官詣盥洗位盥洗訖, 升自東階, 詣卓前西向立, 題云: “有明贈諡康獻太祖至仁啓運聖文神武大王。” 墨書訖, 以光漆重模之,【待墨書乾重模】大祝奉神位版, 安于匱中。 次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以入, 開匱奉出神位版, 臥置卓上, 題神位版官題云: “承仁順聖神懿王后。” 墨書訖, 以光漆重模之, 降復位。 宮闈令奉神位版, 安于匱中訖,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安于(晬)〔睟〕容前【有褥席】南向, 謁者引奉迎官, 降復位。 有司進饌訖, 謁者引奉迎官升自東階, 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奉迎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 贊跪搢笏, 奉迎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 一人奉香爐, 謁者贊三上香, 奉迎官三上香, 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奉迎官之右, 奠爐在奉迎官之左。 授盞奠盞, 準此。】執事者以盞授奉迎官, 奉迎官執盞獻盞授執事者, 奠于神位前。 又執事者以副盞授奉迎官, 奉迎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大祝進神位之右, 東向跪讀祝文訖, 謁者贊俯伏興再拜興平身, 奉迎官俯伏興再拜興平身, 謁者引奉迎官, 降自東階復位。 贊者曰: “四拜。” 奉迎官四拜。 謁者引奉迎官出釋服, 就大門外道東西向奉迎。 謁者引監察及題神位板官典祀官諸執事, 俱復拜位, 贊者曰: “四拜。” 監察以下, 皆四拜訖, 謁者以次引出。 大祝宮闈令納神位板,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 典祀官率其屬徹禮饌, 祝版瘞於坎。 太祖神位版詣新文昭殿: 前一日, 尙輦【兵曹乘輿司】進象輅、厭翟、腰輿、香亭子、儀(伏)〔仗〕於舊文昭殿大門外。 其日, 告動駕, 祭畢, 攸司設褥位二於殿上中戶外南向。 執事者以腰輿二置於(於)褥位上。【大祖輿在西, 王后輿在東。】繖扇入陳於殿庭左右, 又設褥位二於大門外, 置象輅厭翟於其前南向,【象輅在右, 厭翟在左。】儀仗樂部立於其南。 時至, 攝判通禮入詣太祖神位前, 跪啓請降座乘輿, 詣新文昭殿, 啓訖, 俯伏興退。 大祝奉太祖神位版匱, 安於輿上。 次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 安於輿上。 大祝撤太祖睟容, 宮闈令撤王后睟容, 各至于函, 置于座。【宗簿寺官員待神位版腰轝出大門, 以要輿二, 奉安睟容, 藏于璿源殿。】執事者奉舁神輿而出, 大祝宮闈令各扶侍, 至象輅厭翟後褥位上小駐。 攝判通禮詣太祖輿前跪, 啓請降輿升輅, 啓訖俯伏興退。 大祝奉太祖神位版匱升輅, 次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升厭翟, 千牛將軍夾輅而趨。【太祖輅先行, 王后厭翟次之, 各有儀仗樂部。】攝判通禮進當輅前跪, 啓請輅小駐, 敎奉迎官上馬, 啓訖, 奉迎官上馬前導。 攝判通禮跪, 啓請輅進發, 啓訖俯伏興退。 輅進發, 鼓吹振作, 至景福宮光化門外奉迎所, 奉迎官下馬。 輅及厭翟至, 群官(鞫)〔鞠〕躬, 過則平身。 輅及厭翟將至, 判通禮導殿下, 就奉迎位, 輅及厭翟至, 判通禮啓鞠躬, 殿下鞠躬, 輅及厭翟過, 判通禮啓平身, 殿下平身。 判通禮導殿下還入大次, 以俟太宗象輅至。 太祖輅至光化門, 回輅南向, 尙輦以腰轝進輅及厭翟後褥位上。【攸司臨時設褥位二】攝判通禮進當輅前跪, 啓請降輅乘輿, 啓訖俯伏興退。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輿上如前儀。 神輿至新文昭殿南門, 鼓吹止, 分左右。【其儀仗等, 竝於殿南門外左右列立, 以俟安神祭畢退。】神輿入自正門, 由中道至殿上中外戶褥位上,【攸司臨時設褥位二。】攝判通禮進神輿前跪, 啓請降輿升座, 啓訖俯伏興退。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座南向, 以西爲上。 殿司帥其屬奉扇蓋, 設於神座前左右, 腰輿降自東階, 由東門出。 大祝宮闈令, 降自東階近東西向立, 以俟太宗神位版祔廣孝殿。 告移安文昭殿儀, 與太祖移安儀同, 告動駕, 與太祖告動駕儀同, 唯無題神位版之節。 太宗神位版詣文昭殿, 與太祖神位版詣新文昭殿儀同。【唯無徹睟(谷)〔容〕之節, 其鼓吹至大門而止, 分左右。儀仗等, 竝於大門外左右列立, 俟安神祭畢退。】初, 忠扈衛設太宗神位版、權駐幄次於新文昭殿南門外道, 西東向, 攸司設床席褥位二於幄內。 神輿至殿南門外幄前, 攝判通禮詣太宗輿前跪, 啓請降輿入幄, 啓訖俯伏興退。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幄座,【太宗神位版匱在北, 王后神位版匱在南。】繖扇列於幄前。 大祝宮闈令升自東階, 詣太祖室, 大祝開匱, 奉出太祖神位版設於座,【在西】次宮闈令開匱, 奉出王后神位版設於座,【在東】俯伏興俱退復位。 攝判通禮進當太宗幄前跪, 啓請降座乘輿祔謁, 啓訖俯伏興。 大祝奉太宗神位版匱安于輿, 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安于輿訖, 俯伏興退。 攝判通禮前引至殿南門, 繖扇停列於門外。【侍衛官吏, 皆退。】執事者【內侍別監】陪神輿, 入自正門至祔謁褥位,【攸司臨時設褥位二於殿庭當中北向, 太宗神位版匱在西, 王后神位版匱在東。】(闈)大祝宮闈令各奉匱, 安於褥位開匱, 大祝奉出太宗神位版, 次宮闈令奉出王后神位版訖, 攝判通禮進褥位, 西北向跪啓稱: “今以吉辰, 太宗恭定聖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彰德昭烈元敬王后祔謁。” 啓訖, 府伏興退。 小頃, 攝判通禮進褥位之西, 東向跪, 啓請升座, 啓訖俯伏興退。 大祝宮闈令進跪於褥位, 各奉神位版安於輿,【其匱蓋, 亦置輿上近後。】升自中階, 大祝宮闈令奉引至東戶外褥位上,【攸司臨時設褥位二】各奉神位版, 安於座西向, 以北爲上。 腰輿降自東階, 由東門出, 大祝宮闈令詣太祖室、太宗室, 納神位版乃退。 初, 太宗神輿入光化門, 判通禮進大次前跪, 啓請乘輿詣小次, 殿下乘輿, 繖扇華蓋侍從如常。 至新文昭殿大門外入小次, 侍衛之官侍衛如常。 待太宗神位版祔謁禮訖, 判通禮進小次前跪, 啓請乘輿, 權就齋殿。 殿下乘輿, 判通禮前導, 權就齊殿, 繖扇華蓋侍衛如常。
安神祭儀:
齋戒: 前享三日, 殿下散齋二日, 致齋一日。 凡散齋, 不弔喪問疾, 不聽樂, 有司不啓刑殺文書, 致齋, 唯啓享事。 凡行事執事官及近侍之官應從升者, 竝散齋二日, 致齋一日。 散齋, 治事如故, 唯不縱酒, 不食葱韭蒜薤, 不弔喪問疾, 不聽樂, 不行刑, 不判署刑殺文書, 不與穢惡事, 致齋, 唯行享事, 已齋而闕者, 通攝行事。 陪祭宗室文武群官諸侍衛之屬守衛殿門者及工人, 俱淸齋一宿。【享官以下凡與祭者, 皆前享二日, 沐浴更衣。】陳設: 其日, 太宗神位版祔謁禮訖, 典樂率其屬設樂部二, 一於殿上, 一於殿庭近西, 俱北向。 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 西向, 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 西向北上, 設通贊二人位於東階之西, 西向,【若內庭狹窄, 則設於外庭東階西南, 西向。】設典樂位於樂部之北, 北向, 設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位於外庭, 文官一品以下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一品以下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北向相對爲首,【宗室, 每品班頭別設位; 大君, 特設位於正一品之前。】設監察位二於文武班後、北向, 書吏各陪其後。 開瘞坎於後殿之北壬地方, 深取足容物, 南出陛。 校書官員以祝版奉進, 近臣傳奉以進, 殿下署訖, 近臣奉出付殿司。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奠祝版各一於各室神位之右,【各有坫】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之前, 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各室戶外之左, 設福酒盞一於太祖室尊所。 行禮: 時至,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實饌具畢, 諸享官及陪祭宗室文武群官, 皆就殿門外, 典樂帥工人入就位, 奉禮郞分引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入就位。 亞獻官終獻官盥帨訖, 奉禮郞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大祝宮闈令詣太祖室開匱, 奉出神位版設於座,【太祖神位版, 大祝奉出; 王后神位版, 宮闈令出奉。】次詣太宗室, 奉出神位版, 如太祖室儀。 判通禮跪啓外辦, 殿下盥帨訖, 贊禮導殿下, 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 止於門外。】 樂作,【殿庭樂】 殿下至版位西向立, 樂止, 贊禮啓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殿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禮導殿下, 樂作。【殿庭樂】升自東階訖, 樂止。 詣太祖室尊所西向立, 樂作,【殿庭樂】執尊者酌酒, 近侍二人以盞受酒。 贊禮導殿下, 由中戶入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 啓請跪, 殿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 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 贊禮啓請三上香, 殿下三上香, 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東西向, 奠爐在西東向。 進盞奠盞, 準此。】近侍一人奉盞跪進, 贊禮啓請執盞獻盞, 殿下執盞獻盞, 以盞授近侍,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近侍一人以副盞跪進, 贊禮啓請執盞獻盞, 殿下執盞獻盞, 以盞授近侍, 奠于王后神位前。 贊禮啓請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殿下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樂止】大祝進神位之右, 東向跪讀祝文訖, 樂作, 贊禮啓請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殿下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贊禮導殿下出戶, 詣太宗室尊所西向立, 樂作, 執尊者酌酒, 近侍二人以盞受酒。 贊禮導殿下, 由東戶入詣太宗神位前, 東向立, 啓請跪, 殿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 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 贊禮啓請三上香, 殿下三上香, 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南北向, 奠爐在北南向。 進盞奠盞準此。】近侍一人奉盞跪進, 贊禮啓〔請〕執盞獻盞, 殿下執盞獻盞, 以盞授近侍, 奠于太宗神位前。 又近侍一人以副盞跪進, 贊禮啓請執盞獻盞, 殿下執盞獻盞, 以盞授近侍, 奠于王后神位前。 贊禮啓請俯伏興小退東向跪, 殿下俯伏興小退東向跪。 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 南向跪讀祝文訖, 樂作, 贊禮啓請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殿下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贊禮導殿下出戶, 樂作,【殿庭樂】降自東階復位。 樂止, 奉禮郞引亞獻官, 升自東階,【奉禮郞止於階下。】詣太祖室尊所, 西向立, 樂作,【殿庭樂】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亞獻官由中戶, 入詣太祖神位前北向跪, 執事者一人, 以盞授亞獻官, 亞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亞獻官, 亞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亞獻官俯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出戶詣太宗室尊所西向立, 樂作,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亞獻官由東戶入詣太宗神位前東向跪, 執事者一人以盞授亞獻官, 亞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宗神位前, 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亞獻官, 亞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亞獻官俯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 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 西向。 大祝詣太祖室尊所, 以盞酌福酒授近侍, 贊禮導殿下, 樂作,【殿庭樂】升自東階, 詣飮福位西向立, 近侍奉盞北向跪進, 贊禮啓請跪受盞, 殿下跪受盞飮訖, 近侍受虛盞, 復於尊所。 贊禮啓請俯伏興平身, 殿下俯伏興平身, 贊禮導殿下降復位。 樂止, 贊禮啓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殿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贊禮啓請(鞫)〔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殿下(鞫)〔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禮啓禮畢, 導殿下還齋殿。 樂作,【殿庭樂】出門, 樂止, 奉禮郞引亞獻官、終獻官出。 奉禮郞分引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以次出, 典樂帥工人出, 大祝宮闈令納神位版。 初, 執事者陳腰輿於東階之東, 每室各二, 皆西向北上。 大祝宮闈令納神位版訖, 執事者各奉腰輿,【大王輿, 內侍院; 王后輿, 內侍府。】升自東階, 詣太祖、太宗室戶升。 大祝各詣太祖、太宗室前跪, 啓請降座乘輿, 詣後殿, 啓訖俯伏興。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安於輿, 執事者〔以〕次奉舁, 詣後殿各室戶外, 大祝宮闈令, 各奉神位版匱安於座, 俱南向, 以西爲上。 殿司帥其屬, 奉繖蓋設於各室前, 闔戶以降乃退。 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 祝版瘞於坎, 殿下乘輿還內, 侍衛如來儀。
권맹경·박이녕이 건주위에서 돌아와 승전을 아뢰니, 옷을 각각 두 벌씩 하사하다
편집○前經歷權孟慶、副司直朴以寧回自建州衛告捷, 上悅引見, 賜衣各二領。
5月 3日
편집태조와 태종의 신위판을 새 문소전에 이안하고, 임금이 안신제를 거행하고 환궁하다
편집○乙卯/移安太祖、太宗神位版于新文昭殿, 上率文武群臣親行安神祭如儀。 還宮, 知申事安崇善等行賀禮, 上曰: “近者久旱而雨, 恐移安之日連雨不霽, 今乃不雨, 予甚喜焉。”
임금이 근정전에서 하례를 받고, 경내에 사유하다
편집○上以遠遊冠絳紗袍, 御勤政殿受賀, 宥境內曰:
報本反始, 禮經之常; 事亡如存, 孝誠之至。 故歷代帝王, 旣立宗廟, 禮尙太古, 所以神之也, 又設原廟, 事以平生, 所以親之也。 予承祖宗之貽憲, 襲無疆之鴻休, 繼述惟勤, 追慕罔極。 每於四時之事、饗薦之禮, 務極精嚴, 以展孝思。 顧念原廟之設, 歷代不同。 宋朝合諸觀神御, 安於景靈宮, 乃得情禮之中, 今我太祖、太宗原廟各異, 非惟不合古制, 慮後世子孫各立其廟, 百世之後, 神宇不勝其繁, 可繼可述, 不亦難乎? 肆命禮官, 參酌古今, 宮城之內, 改建寢殿, 仍號文昭。 後代奉祀, 無過五室, 凡其神御之物、禮樂之具, 一切更新, 創立一代之規, 定爲萬世之典, 庶幾子孫於此於彼之念、事生事存之心, 可謂無憾矣。 已於五月初三日, 移安新殿, 躬薦祀事, 屬大禮之告成, 宜百姓之均慶。 除謀叛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 謀殺夫、奴婢, 謀殺主、蠱毒魘魅, 謀故殺人、但犯强盜外, 已發覺未發覺, 已結正未結正, 咸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 以其罪罪之。 於戲! 尊祖敬宗, 爰推奉先之孝; 赦過宥罪, 用廣錫福之休。 咨爾臣民! 體予至懷。
유후사와 각도에서 전을 올려 하례하다
편집○留後司及各道進箋以賀。
평안도 감사가 이각의 승전을 아뢰니, 선온을 영변부에 보내어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平安道監司遣人, 啓右軍節制使李恪之捷, 卽命戶曹右參判朴信生, 齎宣醞往寧邊府, 慰赴征都元帥崔閏德、副將李順蒙ㆍ李澄石ㆍ崔海山ㆍ李恪等。
공조 참판 이긍의 졸기
편집○工曹參判李兢, 以謝恩副使赴京, 道上遘疾, 至甛水站卒, 遼東都司致祭。 其文曰:
惟靈稟性忠厚, 德器才賢。 夙享爵祿, 授職朝鮮。 承爾王命, 奉使朝天。 (庄康)〔壯强〕未窮, 玉樹遽顚。 豈期値遇, 辰巳之年! 詢及寮宷, 身事俱傳。 執德不惑, 守職忠堅。 生男有三, 庭訓勉旃。 毓女有二, 中饋淨專。 胡此吉人, 華館頓捐! 生榮死哀, 人事稱全。 玆陳薄奠, 慕憶懸懸。 嗚呼哀哉! 尙饗。
上聞訃悼甚, 賜棺槨米豆共七十石。 兢登丁未重試科, 擢代言, 又解漢語, 爲承文院提調, 敎誨不怠。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權軫、吏曹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議事: 其一曰: “今興師西征, 童孟哥帖木兒亦懷疑懼之心, 不得安業, 予欲贈酒食以安其心。 然昔在庚寅, 贈以酒食, 仍加討罪。 近崔閏德遺酒食于李滿住, 從而征討, 今若使人贈遺, 則恐彼人不知本國之意, 反生疑貳, 終不安居, 處之何如?” 僉曰: “年前李滿住還我被虜人時, 猛哥帖木兒亦竝力爲之, 今旣以滿住爲詐而致討, 則猛哥帖木兒必將有疑矣。 然遣人贈遺, 待之以信, 則彼人初雖有疑, 終必知我國之信意而安居矣。 然則莫若遣人告諭之爲愈。” 權軫亦議曰: “兼送布子爲可。” 其二曰: “予自乘御以來, 每致意於守文, 而兵革之事, 未嘗及也。 予豈好大喜功, 而加兵於野人乎? 敵加於己, 不得不擧, 而幸至大勝, 是誠可喜, 而亦有懼焉。 今雖功成, 何以保安此功, 而永無後患乎?” 僉曰: “矜喜之心, 古人所戒, 殿下不以大勝爲喜, 而反以恐懼, 則是誠美意。 臣等以謂堅城柵、備糧餉, 慮不虞、存敬畏, 則可無後患矣。” 其三曰: “敵人來侵, 則爲將帥者, 輕敵出戰, 以致敗績, 古今常患。 今討賊之後, 設有彼人報復來寇, 則不可輕敵。 自今令將帥, 雖有賊變, 愼勿輕動, 堅壁固守, 淸野以待, 至有可擊之勢, 然後審機追捕如何?” 僉曰: “上敎至當。” 卽內傳于平安道都節制使。 其四曰: “予聞赴征人所持馬死者幾至千數, 欲以下三道之穀, 換馬而給之。 不然, 則或給以諸島之馬, 或官給其馬, 輕收其直如何?” 僉曰: “從軍死傷之馬, 安得盡給其價? 古亦未聞有此法。 以官穀換馬而給, 尤爲不可, 至若驛路馬匹, 則猶可充給。” 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申商曰: “如不得已, 則馬匹致死軍卒, 限年復戶。” 獨安純曰: “細問馬匹致死之數, 又問諸島馬匹之額, 如不準數, 則不必一時盡給, 今年給之, 明年又給之可也。” 其五曰: “令邊將及士卒, 與斡木河野人及諸野人爲自言曰: ‘婆猪江野人厚蒙本國之恩久矣, 今乃忘恩背德, 無名動衆, 突入我邊郡, 殺掠我人民, 厥罪貫盈, 肆我國家命將致討罪, 豈好功而然歟! 出於不得已也。 若彼人悔過自新, 誠心歸順, 則國家必待之如初矣。’ 以此開諭何如?” 僉曰: “此議甚好。” 從之。
병조에서 경수와 순작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警守巡綽, 皆所以禁(過)〔遏〕寇盜也。 今警守把直者, 終夜寢宿, 巡綽官亦不每更巡行, 一夜一度, 分巡各面, 諸更之栍, 一時取來, 其有名無實甚矣。 請遣本曹直宿郞廳及鎭撫, 出其不意, 連更巡行檢察, 如有警守闕其坐更, 巡官闕其巡更者, 隨其輕重科罪。” 從之。
예조에서 양로연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前此州府郡縣養老宴, 婦女則勿令聚會, 有職人妻給米一石、酒五甁, 無職人妻給米二石、酒三甁, 竝備魚肉, 給送其家。 然均是養老宴, 不可京外有異, 乞依京中例, 令守令, 男女異廳設宴饋餉。” 從之。
예조에서 새로 세운 문소전에 전직 네 사람을 설치할 것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新建文昭殿, 乞設殿直四人, 二則舊殿直仍舊, 二則廣孝殿直移差。” 從之。
5月 4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丙辰/受常參。
김종서에게 세 의정과 동맹가첩목아·권두 등에 대한 위로책를 논의하도록 명하다
편집○命左代言金宗瑞, 往議于三議政之第曰: “童孟哥帖木兒、權豆等部落各異, 而心之向背, 亦各不同。 今之宣慰, 雖托言奪還被虜人之功, 實慰安胥動之意, 今若只慰其父, 而不慰其子, 則無乃其子有嫌乎? 然其子無功而竝慰之, 無乃不可乎? 在平時, 猶嘗以麻布緜布共十匹, 贈孟哥帖木兒, 今賞其功, 而只給十二匹, 無乃少乎? 今給苧麻布各十匹何如? 宣醞則先慰其父, 次慰其子, 布物亦給其子何如?” 權軫曰: “童猛哥帖木兒, 給苧麻布各八匹。 其慰權豆之辭, 則速啓被擄人物, 又啓堅備防禦之事, 其心可嘉, 肆給麻苧布各四匹。 宣醞, 先慰其父, 次慰其子可也。” 孟思誠議曰: “權豆再朝獻琛, 其意可賞。 以事勢觀之, 其父之心, 不及其子, 今慰安之時, 贈物均賜可也。 然父子之間, 必有差等, 其勢乃安。 猛哥帖木兒給二十匹, 權豆給十五匹何如? 其慰辭則與軫意同。” 黃喜曰: “權豆只給十匹, 仍慰曰: ‘前日使人無回答者, 待汝父回還兼慰耳。’” 上卽遣上護軍池含, 齎宣醞以慰之, 仍賜童猛哥帖木兒苧麻布各十匹, 權豆苧麻布各五匹, 乃令其道隨宜備酒饌以給之。
예조에서 문소전의 사시 및 납일과 속절에 섭행하는 의주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文昭殿四時及臘俗節攝行儀注:
齋戒: 前享三日, 行事執事官, 竝散齋二日, 致齋一日。 凡散齋, 治事如故, 唯不縱酒, 不食葱韭蒜薤, 不弔喪問疾, 不聽樂, 不行刑, 不判署刑殺文書, 不與穢惡事, 致齋, 唯行享事, 已齋而闕者, 通攝行事。 守衛殿門者及工人, 俱淸齋一宿。【享官以下凡與祭者, 皆前享二日, 沐浴更衣。】 陳設: 前享二日, 殿司帥其屬, 掃除殿之內外。 前一日, 典樂設樂部二於前殿, 殿上殿庭, 俱北向。 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 西向, 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 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 西向, 書吏陪其後, 謁者、贊者、贊引位於東階之西, 俱西向北上, 設典樂位於殿上殿庭樂部之北, 北向。 殿司帥其屬, 掃除殿之內外。 享日未行事前, 殿司開前殿龕室, 整拂神幄鋪筵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奠祝版各一於神位之右,【各有坫】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 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戶外之左, 設福酒盞一於太祖尊所。 行禮: 享日未行事前三刻, 殿司開前殿, 整拂神幄鋪筵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率其屬入, 實饌具畢。 前二刻, 獻官以下各(其)〔具〕祭服, 皆就前殿門外。 贊引引監察點視陳設。 前一刻, 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 初, 執事者各奉腰輿,【大王輿, 內侍院; 王后輿, 內侍府。】陳於後殿各室戶外, 每室各二, 皆南向西上。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安於輿, 執事者以次奉舁, 詣前殿戶外, 大祝奉太祖神位版匱, 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 由中戶入, 安於龕室, 南向西上。 殿司帥其屬奉扇蓋, 設於神座前左右, 次大祝奉太宗神位版匱, 宮闈令奉王后神位版匱, 由東戶入, 安於龕室, 西向北上。【其腰輿, 降自東階, 置於東階之東, 西向北上。】大祝宮闈令俯伏興, 皆出就門外。 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 北向西上四拜訖, 各就位。 典樂帥工人入就位,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殿庭拜位, 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引引監察以下各就位。 大祝宮闈令以次開匱, 奉出神位版設於座。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 西向立,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太祖尊所西向立, 樂作【殿上樂】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由中戶入, 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 一人奉香爐, 謁者贊三上香, 獻官三上香, 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東西向, 奠爐在西東向。 授盞奠盞, 準此。】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少退北向跪, 獻官執笏, 俯伏興少退北向跪。 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 東向跪讀祝文訖, 樂作, 謁者贊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謁者引獻官出戶, 詣太宗尊所西向, 樂作,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由東戶入, 詣太宗神位前東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 一人奉香爐, 謁者贊三上香, 獻官三上香, 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南北向, 奠爐在北南向。 授盞奠盞, 準此。】執事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宗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少退東向跪, 獻官執笏, 俯伏興少退東向跪, 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 南向跪讀祝文訖, 樂作, 謁者贊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太祖尊所西向立, 樂作,【殿庭樂】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由中戶入, 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少退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執笏, 俯伏興少退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謁者引獻官出戶, 詣太宗尊所西向立, 樂作,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由東戶入, 詣太宗神位前東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宗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少退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執笏, 俯伏興少退拜興拜興平身, 樂止,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行禮亞獻儀, 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 西向。 大祝詣太祖尊所, 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飮福位西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大祝北向跪, 以盞授獻官, 獻官受盞飮訖, 大祝受虛盞, 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俯伏興平身, 獻官執笏, 俯伏興平身, 謁者引降復位。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 俱復拜位。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 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引以次引出。 典樂帥工人出, 大祝宮闈令納神位版, 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 四拜而出。 執事者各奉腰輿, 升自東階, 置於前殿戶外,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輿。 執事者以次奉舁, 詣後殿各室戶外, 大祝宮闈令各奉神位版匱, 安於座如常儀。 殿司闔戶以降乃退, 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 祝版瘞於坎。
5月 5日
편집평안도 도절제사 최윤덕이 오명의를 보내어 야인 평정을 하례하는 전을 올리다
편집○丁巳/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 使平壤少尹吳明義上箋賀平野人曰:
去壬子歲十二月, 婆猪江野人等寇我北鄙。 臣於宣德八年正月十九日, 承命上道, 三月二十七日, 敬奉敎書, 卽命三軍節制使臣李順蒙等, 分兵七道, 四月十九日昧爽, 行師問罪, 戎醜悉平, 謹奉箋稱賀者。 聖人之德, 允合於天心; 仁義之師, 悉平其獷俗。 惟將及卒, 旣懽且呼。 竊以《周雅》《菜薇》, 實是獫狁之故; 《商書》伐葛, 亦爲童子而征。 民可勞乎, 兵非得已。 蠢玆兇類, 隣我邊城。 狼貪浸畜其內心, 犬吠頻狺於外戶。 侵軼關塞, 寇攘士民。 罪已積於丘山, 惡亦浮於梟獍。 乃令賤品亟行常刑, 而臣專節制之權, 承綸綍之命。 分軍七道, 自將千兵。 士纔交鋒, 賊已褫氣。 若江河之注壑, 寸膠難防; 如碬石之轉峯, 虛卵自破。 在昔人討而未能者, 今玆天與而旣取之。 上足以謝宗廟在天之靈, 下足以釋國家積年之忿。 稽之往古, 皆在下風。 恭惟聖智邁湯 聰明齊舜。 風霆動盪, 神氣耀於荒陬; 日月貞明, 毳服歸於美化。 干戈載戢, 邊境無虞。 伏念猥以庸材, 端逢盛代。 執訊獲醜, 倍殫敵愾之誠; 破斧缺戕, 克掃滔天之惡。
上御思政殿, 引見明義, 賜衣二領。
왕세자와 세 대군이 풍정을 올리다
편집○王世子及三大君進豐呈。
문소전에 임금이 친히 제사를 지낼 때의 당상악의 위치에 대한 기사
편집○文昭殿親行祭, 堂上樂拍在中。 第一行琴、瑟、笙、方響在左, 琴、瑟、和、方響在右。 第二行歌六在左, 六在右。 第三行龍管、觱篥、唐笛、洞簫、牙箏、唐琵琶在左, 龍管、觱篥、唐笛、洞簫、大箏、唐琵琶在右。 第四行敎坊鼓在中, 杖鼓二在左, 二在右, 堂下樂拍在中。 第一行玄琴一在左, 一在右。 鄕琵琶一在左, 一在右。 加倻琴一在左, 一在右。 唐琵琶一在左, 一在右。 嵇琴一在左, 一在右。 第二行歌四在左, 四在右。 鄕觱篥一在左, 一在右。 大笛一在左, 一在右。 第三行敎坊鼓在中, 杖鼓二在左, 二在右。 第四行及五行, 竝龍管、唐觱篥、唐笛、洞簫、唐琵琶、方響分左右。 第六行敎坊鼓一在左, 一在右。 杖鼓四在左, 四在右。 攝行時堂上樂拍在〔中〕。 第一行琴笙在左, 琴和在右。 第二行方響在中, 歌三在左, 三在右。 第三行觱篥、洞簫、唐琵琶在左, 唐笛、龍管、唐琵琶在右。 第四行敎坊鼓在中, 牙箏杖鼓在左, 大箏、杖鼓在右。 堂下拍在中。 第一行方響在中, 玄琴、加倻琴在左, 鄕琵琶、唐琵琶在右。 第二行大笛一在左, 一在右。 歌二在左, 二在右。 第三行敎坊鼓在中, 杖鼓一在左, 一在右。 第四行方響在中, 龍管、唐笛、唐琵琶在左, 觱篥、簫、唐琵琶在右。 第五行敎坊鼓在中, 杖鼓二在左, 二在右。
5月 6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戊午/輪對。
의정부와 육조를 불러 함길도 새 땅을 초안하는 계책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召政府六曹議曰: “招安咸吉道新地之策何如? 欲遣京官, 同趙瑞康細推而來。” 僉曰: “遣審知其處金思允等四五人招之, 問其自願啓聞後更議。 除加遣京官, 且令趙瑞康所推各人, 亦皆保放。” 上從之。 又議曰: “平安道擒獲老幼男婦, 南道各官分置之策何如?” 沈道源曰: “姑分置於其道與黃海道。” 安純、申商、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趙賚議曰: “照依己亥年例, 分給爲奴婢。” 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議曰: “頒賜有功軍士爲奴婢。” 黃喜議曰: “有功軍士, 爲先頒賜, 竝賜有能存恤者。” 卽內傳于平安道都節制使: “被擄男女, 姑送于京。” 又議曰: “迎送軍, 加定乎否?” 僉曰: “限邊警寢息, 倍數加定。” 獨黃喜曰: “依前數擇精銳者充定。” 上從僉議。
함길도 감사에게 김사윤 등 4, 5명을 새 땅으로 보내어 초안할 것을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咸吉道監司曰: “遣金思允等四五名于新地, 開諭招安。” 仍令曰: “若其人恐被避役之罪則曰: ‘已經赦宥, 何疑受罪? 唯無差役, 勢似不可, 或仍住此, 或還舊居, 任其所願。’ 仍審戶口多寡, 土地肥(脊)〔瘠〕廣狹, 兼察四標, 率其渠帥而來。”
병조에서 한량으로 도시에 시험본 자는 2등에 들어야만 갑사에 서용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京外閑良人等, 若以充補甲士試取, 則須以上多者敍用, 若於都試則二三等, 竝皆敍用。 彼重此輕, 選法未精, 避難就易, 其弊不貲。 自今凡閑良試都試者, 須入二等, 乃許敍用。” 從之。
병조에서 동소문과 돈의문은 호군으로 관부 직숙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東小門、敦義門, 竝令護軍依興仁、崇禮門例, 關符直宿。” 從之。
전 사재 부정 박유전이 관리로 문과 출신을 임명하면 형벌이 공평할 것이라고 상언하다
편집○前司宰副正朴有典上言曰:
吏之以刑法出身, 君子所羞也。 故今之律學, 率多庸劣, 律無正條者, 不能酌輕重之宜, 以致當輕者反重, 當重者或輕。 乞以文科出身者任之, 則刑自平允矣。
5月 7日
편집임금이 경회루에 나아가, 황희 등에게 파저강의 승전을 종묘에 고할 것을 이르다
편집○己未/上御慶會樓下, 議政府六曹進豐呈, 王世子及諸宗親六代言侍宴。 上謂黃喜等曰: “婆猪之寇悉平, 而我師萬全, 予欲以捷告于宗廟, 何如?” 喜曰: “此實臣等思慮所未及也, 今聞上敎, 實合於理。” 上卽命集賢殿稽諸(諸)古文。 上曰: “婆猪江地面, 山川險阻, 部落散處, 命將之初, 豈意大捷? 今捷書累至, 予甚喜焉。” 喜等曰: “唯。”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我朝鮮億萬年無疆之祚, 實兆此擧。” 上曰: “前者金乙玄齎捧奏本內: ‘令邊將部領軍兵前去, 從宜設策, 及機布置。’, 則今日之悉平獷俗, 理宜奏達, 處之何如?” 喜等曰: “上敎至當。” 命承文院修文書。 至九爵乃罷。
평안도 절제사 최윤덕이 파저강의 토벌에 관해 치계하다
편집○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差朴好問馳啓曰:
宣德八年三月十七日, 敬奉符敎: “將(計)〔討〕婆猪江寇, 送至左符, 參驗發兵。” 敬此。 卽發本道馬步正軍一萬, 兼領黃海道軍馬五千, 四月初十日, 江界府一會分軍。 中軍節制使李順蒙, 領兵二千五百十五, 向首賊李滿住寨里; 左軍節制使崔海山, 領兵二千七十, 向車餘等處; 右軍節制使李恪領兵一千七百七十, 向馬遷等處; 助戰節制使李澄石, 領兵三千一十, 向兀剌等處; 金孝誠, 領兵一千八百八十八, 向林哈剌父母寨里; 洪師錫領兵一千一百一十, 向八里水等處; 臣領兵二千五百九十九名, 直趨正賊林哈剌等寨里, 本月十九日, 諸將潛師勦捕訖, 今將生擒斬頭及奪取牛馬軍器數目, 竝軍士中箭致死人及中箭人馬數目, 開坐以聞。 臣生擒男女六十二名, 殺死賊九十八名, 角弓二十一, 箭四百二十, 環刀三, 矢筩八, 羅韜三, 弓帒三, 槍刃二十八, 小鼓一, 馬二十五匹, 牛二十七頭。 本國軍士中箭死者四, 中箭者二十。 中箭馬十八匹, 中箭死馬二匹。 中軍節制使李順蒙, 生擒男女五十六。【殺死之數, 不錄。】左軍節制使崔海山, 生擒男子一, 斬首三, 角弓六, 箭一百四, 矢筩六, 羅韜二, 環刀一。 右軍節制使李恪, 生擒男女十四, 殺死賊四十三, 馬十一匹, 牛十七頭。 助戰節制使李澄石, 生擒壯男十八, 壯女二十六, 男女兒童各十二, 射殺割耳五, 甲二, 角弓十五, 矢筩七, 環刀一, 箭三百三十, 槍二, 馬二十五匹, 牛三十三頭, 鞍子三。 助戰節制使金孝誠, 生擒男女十六, 殺死賊十三, 中箭賊七, 角弓二, 箭十四, 馬六匹, 牛十二頭, 中箭軍士二, 中箭馬六匹, 一匹卽死。 上護軍洪師錫, 生擒男女三十一, 殺死賊二十一, 中箭賊二十八, 角弓八, 箭一百十二, 環刀一, 牛二十一頭, 中箭軍士三, 馬三匹。
上引見好問于思政殿, 好問啓曰: “今被虜人言: ‘婆猪江野人之寇閭延也, 童猛哥帖木兒管下人亦來。’” 上密令金宗瑞議于諸大臣曰: “猛哥帖木兒聞此言, 則必懷疑懼, 密諭閏德, 勿令喧說何如?” 僉曰: “上敎允當。” 卽下內傳于閏德, 賜好問衣二領。 初, 閏德發軍時, 會諸將帥, 披示敎書及事目, 仍取招曰: “主將條令, 如或有違, 敬依敎書, 軍法從事, 無辭其罪。” 軍令曰:
一。 與彼人對敵之際, 今降勑書及永樂年間宣諭聖旨辭緣, 毋得開說, 一依頒降敎書, 諸將專聽主將之令。 一。 主將角一通, 諸將應之, 金鼓亦同。 麾左而左, 麾右而右, 鼓之卽進, 金之卽止, 再金卽退, 一從主將之令。 一。 臨戰, 麾而不應者、聞鼓不進者、不救將帥者、漏洩軍情者、發妖言惑衆者, 告大將斬。 一。 失其牌而從他牌者、亡章者、喧譁者罰。 一。 伍中失三人者罰, 不救牌頭者斬。 一。 徐鼓則徐行, 疾鼓則疾行, 不從法者, 行陣則罰, 臨戰則斬。 一。 入賊里, 老幼男婦勿擊刺, 雖壯者, 降則勿殺。 一。 入賊里, 出令前收拾財寶者斬。 一。 行軍險隘, 忽遇賊人止而擊之, 角報其軍, 諸軍角報主將, 退北者斬。 一。 勿殺牛馬雞犬, 勿焚家舍。 一。 大抵攻伐之法, 以義誅不義, 攻其心而萬全, 義也。 若有侵殺老幼, 要殺唐人, 欲釣軍功而干犯條令者, 竝依軍法施行。 一。 越江時須要伍伍什什, 次第上船, 毋得爭船失次, 違者竝與摠小牌論罪。 一。 駐營使客及諸將接待時, 京來軍官等劍佩不離左右, 違者停五日料。 行陣則旗鉦鼓纛, 就令捧持。 一。 鎭撫一員、京來軍官四員, 輪日把直營門, 除行路人外, 各軍節制使及領軍差使員等, 只率伴人一名入來。 一。 主將出令, 鎭撫所傳言, 其一應動靜, 諸軍於鎭撫所聽令。 一。 各牌伺候一人, 不離聽令。 一。 若有死亡人馬, 馬則收骨埋置, 人則載來。 令訖, 與諸將約曰: “來十九日, 皆入賊穴問罪, 若有風雨晦冥, 則二十日亦可。” 就相拜別, 閏德自所灘下時番洞口, 過江駐師, 江邊有四野, 獐自來入營, 軍士捕之, 閏德曰: “吾聞武王欲伐紂過河, 有白魚入于王舟, 人曰: ‘白, 商色也。 今入王舟, 乃商人歸周之徵也。’ 今獐乃野獸也, 而自來見捕, 實野人見殺之兆也。” 至魚虛江邊, 留軍士六百名, 設木柵。 十九日昧爽, 林哈剌寨里仍駐營賊里。 沈吒納奴寨里, 皆潰無人, 但江邊有賊三人先見形, 或七八人或十餘人, 相爲見形射矢。 閏德令通事馬邊者、馬淵大等, 呼語之曰: “我等行兵, 非爲爾也, 只爲忽剌溫來爾。 以此汝等寨里, 勿令攻伐, 汝宜知之。” 賊人等下馬攅手叩頭。 是日戰時, 我軍上有(曰)〔白〕氣如帛匹之長。 二十日, 洪師錫軍馬至, 與閏德會。 師錫軍生擒三十一, 賊從後挑戰, 謀令逃散, 遂斬二十六名, 只存五名。 自吒納奴東山, 至哈剌等寨里, 山上則左軍, 川邊則右軍, 中央則中軍, 終日搜探, 退營石門, 仍設鹿角城, 令知慈山郡事趙復明、知載寧郡事金仍等, 領兵一千四百, 將俘虜人先來修治道路。 時野草燒盡, 馬匹瘦憊, 兼以大雨, 閏德憂之, 仰天攅手而告曰: “惟此野人, 侵我邊鄙, 窮兇極惡, 積有年紀。 年前招引忽剌溫人等, 陵犯邊徼, 殺害生靈, 掃蕩室廬。 予承上命, 領兵問罪, 今天恕彼有罪, 困我無辜, 嗚呼皇天, 我罪伊何?” 告訖泣下, 須臾雨止。 令洪師錫、崔淑孫、馬邊者, 領兵一千五百, 搜各里, 至吒納奴寨里, 亦無人, 故只掛招諭榜文而來。 金孝誠領兵來會。 閏德以李順蒙不獻馘不待令先行、崔海山不及軍期、李澄石亦不待令先行劾之。 宣慰使朴信生至, 賜酒, 仍宣上敎曰: “今日之事, 實賴天地祖宗之德, 以至於此, 非予所敢當也。 還師之後, 必有報復, 於沿江等處, 益加整軍守禦。” 李順蒙、李澄石、崔海山不得與焉。
우의정으로 치사한 유관의 졸기
편집○右議政仍令致仕柳寬卒。 上聞訃, 卽欲擧哀,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今日設宴之後, 且禮曹停朝狀尙未上, 日昏而雨, 請於明日行之。” 上不從, 以白衣素繖扇, 御弘禮門外, 率百官擧哀如儀。 寬初名觀, 字夢思, 後改寬, 字敬夫。 黃海道文化縣人, 高麗政堂文學公權之七代孫也。 中辛亥科, 累遷典理正郞、典校副令, 出守鳳山, 入爲成均司藝, 歷內史舍人、司憲中丞, 太祖賜元從功臣之券。 歷大司成、左散騎、刑吏曹典書, 出爲江原、全羅兩道都觀察使、雞林府尹, 入歷藝文館大提學、刑曹判書, 再爲大司憲, 轉議政府參贊贊成。 甲辰, 陞右議政。 寬恭儉正直, 博覽經史, 敎誨不怠, 至於武經, 亦皆涉獵。 居家不治産業, 惟以書史自娛, 雖至屢空, 略不介懷。 排斥異端, 敎諸子曰: “我死之後, 不作佛事, 一從《朱文公家禮》, 但去脯醢, 恐有流俗之驚駭也。 雖當忌日, 亦不供佛飯僧。” 至是卒, 壽八十八。 停朝市三日, 致弔官庀葬事。 諡文簡, 學勤好問文, 一德不懈簡。 有子三: 曰孟聞、仲聞、季聞。
5月 8日
편집안종경·민심언 등 33명의 직첩을 돌려 주도록 하다
편집○庚申/命還安宗慶、閔審言等三十人職牒。
병조에서 옥룡연·온지연·현도 등지에 용이 있다 하니, 시험해 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與司僕寺提調同議啓: “慶尙道梁山郡ㆍ伽倻津ㆍ玉龍淵、安康縣ㆍ兄弟浦ㆍ溫之淵、全羅道羅州ㆍ懸島等處, 諺傳有龍之處。 請令其道監司, 量築牧場, 擇諸牧場純白雌馬, 入放試驗。” 從之。
예조에서 문소전 기신제의 의주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文昭殿(忌晨)〔忌辰〕祭儀注:
齋戒: 前享三日, 行事執事官, 竝散齋二日, 致齋一日。 凡散齋, 治事如故, 唯不縱酒, 不食葱韭蒜薤, 不弔喪問疾, 不聽樂, 不行刑, 不判署刑殺文書, 不與穢惡事。 致齋, 唯行享事; 已齋而闕者, 通攝行事。 守禦殿門者, 淸齋一宿。【享官以下凡與祭者, 皆前享二日, 沐浴更衣。】陳設: 前享一日, 殿司率其屬, 掃除殿之內外, 有司設獻官位於前殿東階東南, 西向, 執事者位於其後, 稍南重行, 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向, 書吏陪其後, 謁者、贊者、贊引位於東階之西, 西向北上。 享日未行事前, 殿司開前殿龕室, 整拂神幄, 鋪筵如常儀。【只設一位】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 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戶外之左。 行禮: 享日未行事前三刻, 殿司開前殿龕室, 整拂神幄鋪筵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實饌具畢。 前二刻, 獻官以下素服, 皆就前殿門外, 贊引引監察點視陳設。 前一刻, 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 初, 執事者【內侍院。 王后(忌晨)〔忌辰〕祭, 則內侍府。】奉腰輿陳於後殿戶外, 南向。 大祝【王后(忌晨)〔忌辰〕祭, 則宮闈令, 下準此。】奉神位版匱安於輿, 執事者奉舁, 詣前殿戶外, 大祝奉神位版匱, 安於龕室,【太祖室(忌晨)〔忌辰〕祭, 則由中戶入, 安於龕室南向; 太宗室(忌晨)〔忌辰〕祭, 則由東戶入, 安於龕室西向。】大祝俯伏興出。 殿司帥其屬, 奉扇蓋設於神座前左右,【其腰輿, 降自東階, 置於東階之東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 北向西上, 四拜訖, 各就位。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 入就殿庭拜位, 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 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引引監察以下各就位。 大祝開匱, 奉出神位版, 設於座。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 西向立,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立【太祖室(忌晨)〔忌辰〕祭, 則由中戶入北向立; 太宗室(忌晨)〔忌辰〕祭, 則由東戶入東向立, 下準此。】贊跪, 獻官跪,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 一人奉香爐, 謁者贊三上香, 獻官三上香, 執事者奠爐于案。【太祖室(忌晨)〔忌辰〕祭, 則奉香在東西向, 奠爐在西東向; 太宗室(忌晨)〔忌辰〕祭, 則奉香在南北向, 奠爐在北南向。 授盞奠盞, 準此。】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俯伏興小退跪, 獻官俯伏興小退跪,【太祖室(忌晨)〔忌辰〕祭, 則北向跪, 太宗室(忌晨)〔忌辰〕祭, 則東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跪,【太祖室(忌晨)〔忌辰〕祭, 則東向跪; 太宗室(忌晨)〔忌辰〕祭, 則南向跪。】讀祝文訖, 謁者贊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立, 贊跪, 獻官跪, 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俯伏興小退, 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俯伏興小退, 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 引降復位。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 俱復拜位。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神位版, 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 四拜而出。 執事者奉腰輿升自東階, 置於前殿戶外, 大祝奉神位版匱, 安於輿, 執事者奉舁, 詣後殿戶外, 大祝奉神位版匱, 安於座如常儀。 殿司闔戶以降乃退, 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 祝版瘞於坎。
평안도 도절제사에게 생포한 사람 가운데 장정은 모두 참하게 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平安道都節制使:
生擒人內, 除老幼外, 丁壯竝令斬之。
5月 9日
편집평안도 감사 이숙치가 최영순을 보내어 야인을 평정한 일을 하례하는 전을 올리다
편집○辛酉/平安道監司李叔畤, 遣知祥原郡事崔永淳, 上箋賀平野人曰:
天威一怒, 興義旅以徂征; 神算萬全, 致兇徒之迅掃。 捷音屢進, 喜氣旁騰。 竊惟苗民不恭, 禹所以有三旬之役; 玁狁孔熾, 周是用興六月之師。 蓋其執迷而恣行, 宜乎聲罪而致討。 蕞爾獷俗, 隣我邊疆。 妄恃窟穴之險艱, 敢肆跳梁而暴橫。 金鼓一動, 熊(罷)〔羆〕咸奮而飛揚; 雷電交加, 豺狼未暇於竄伏。 陳俘虜以獻廟, 戢干戈以安民。 玆蓋伏遇剛健有爲, 英明獨斷。 制禮作樂, 文敎洽於生靈; 內修外攘, 武威加乎南北。 廓淸妖氣, 慰答民心。 伏念臣猥守監司, 喜聞奏凱。 身拘棠茇, 班雖阻於(駭)〔駿〕奔; 望極雲霄, 祝倍深於虎拜。
5月 1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癸亥/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輪對。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야인들의 마소와 재산, 최해산의 논공 문제 등을 의논하다
편집○命安崇善, 議于領議政黃喜、右議政權軫等曰: “彼人牛馬家財, 頒給閭延被賊破産人民, 其馬之大者, 以爲種馬何如?” 喜等曰: “上敎至當。” 又議曰: “崔海山渡江日時, 不從都節制使所定, 而翌日乃渡, 且行師逗留。 因此彼人逃遁, 以千餘之衆, 所獲比諸將最少, 宜論違誤軍機之罪。 然事在赦前, 不可追論, 依他將論功, 似乎不可, 何以處之?” 軫曰: “此行全師而還, 主將斬獲之數且多, 亦可論賞。” 喜曰: “若非赦宥, 宜加不及軍機之罪。 今雖會赦免罪, 不必賞功, 只賞管下斬賊之人何如?” 又議曰: “昔在己亥征對馬島, 都統使柳廷顯之回, 命代言柳穎往迎; 都體察使李從茂之廻, 予陪上王幸樂天亭迎慰, 歲久難記。 然意謂從茂親往對馬島, 加於廷顯之例也。 今婆猪江征伐之擧, 比之對馬島, 其功倍矣。 崔閏德、李順蒙、李澄石、崔海山等廻還之日, 何以迎之? 予謂閏德, 則親出迎於慕華館, 李順蒙以下, 則欲令大君若大臣往迎, 何如? 若曰太重則閏德, 令大君知申事往迎, 順蒙以下, 則令大臣若代言往迎何如? 稽之古制, 唐之李晟討朱泚, 收復京城, 德宗拜晟司徒, 賜永寧里第、涇陽上田、迎平門之林園、女樂八人。 晟入賜第, 帝特賜宴女樂錦綵銀器, 又令太常敎坊備樂, 京兆供饌具, 鼓吹以爲榮觀, 後周莊宗時, 平鎭州之將回來, 出城迎慰, 就第宴樂。 古之帝王待將帥如此其榮, 今則何如?” 喜等啓曰: “上王迎慰從茂於樂天亭, 偶幸樂天亭, 而適從茂回至耳, 非欲異於廷顯也。 且天下之事, 時異事殊, 彼唐、周之君寵待將帥者, 當此之時, 不如此, 則不足以結其心。 今日之事, 非如收復之功, 又非大擧, 只征小寇而已, 何必出迎? 崔閏德, 則命知申事迎慰, 李順蒙以下, 則命集賢殿官迎慰, 亦足爲一時之榮觀矣。” 又議曰: “崔閏德、李順蒙、崔海山、李澄石入京後迎慰之日, 賜夏衣一襲, 令服赴宴何如?” 喜等曰: “上敎是矣。” 上皆從喜等之議。 喜又啓曰: “昔在庚寅, 東北面所擄兀良哈, 不久放還, 又於己亥對馬島所擒人物, 發還本土, 今婆猪之人聞此, 必望送還。 若婆猪之人請奏上國, 帝降還送之詔, 則恩出於上國, 婆猪之人, 必不德我。 今遣擄人之年老者一二, 開導征討之由及若誠心歸順, 則還其妻子, 待之如初, 以觀彼人之志何如?” 上曰: “所言是矣。” 命書事目, 送于江界節制使, 擇被擄年老一二人, 開諭事目以送, 令傳說於同類人。 其事目曰:
一。 汝等屯居本國近境, 每蒙恩恤, 得遂生理, 固當感德懷惠。 今汝等擄掠上國人丁, 潛用爲奴, 其爲奴者逃來本國, 本國解送上國, 非有嫌於汝等, 乃事大之常禮。 汝等不此之顧, 徒自含恨, 請誘忽剌溫, 犯我邊邑, 殺擄人民, 又掠家財牛馬, 以至懷中小兒棄置雪上, 其虐太甚。 又於本國及張天使之行, 托爲忽剌溫所爲, 旣欺上國, 又瞞本國, 罪惡貫盈, 故命將問罪, 誠不獲已。 若汝等悔罪納款, 則可以赦罪; 稔惡不悛, 則終必見滅。 是皆自取, 豈怨於人? 一。 汝等自今以後, 誠心歸附, 不敢有異志, 則本國俘虜妻孥, 皆可還遣, 存恤之厚, 亦當如初。 若汝輩猶不知悔, 梗化不順, 則本國豈强汝等使之歸順?
上遣內竪, 問于許稠、安純、河敬復曰: “崔海山不及軍機, 依他論賞乎?” 許稠等曰: “若非遇赦, 宜置於法, 旣不論罪而復賞之, 似乎未便。 只奪其職, 以戒後人何如?” 上曰: “知之。”
예조에서 인민들에게 농삿달에 군사를 일으킨 뜻을 알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謹按隋文帝開皇中, 平陳元帥晋王以馹上露布, 集百官四方客使等, 宣露布訖, 蹈舞而罷, 大唐每平寇賊, 獻捷於太廟, 仍集文武群官宣露布。 今婆猪江野人等潛入北鄙, 殺掠人民, 勢不獲已, 命將致討, 掃蕩部落, 殺獲甚衆, 全師而還, 可無愧於宣王六月之師。 乞依古制告廟, 卽日布告中外, 使境內人民, 曉然知農月興師之意, 仍令中外稱賀。” 從之。
상주와 함창에 지진이 일다
편집○尙州、咸昌地震。
5月 12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우의정 권진이 기와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甲子/受常參, 視事。 右議政權軫啓曰: “三別窰燔造瓦, 專爲平民也, 平民無買之者, 請分給各戶。” 上命漢城府: “都城內未蓋覆幾戶、有財力不蓋覆幾戶、貧窮幾戶相考以啓。” 上謂諸臣曰: “今奏聞使赴京, 皇帝親問事由, 若執事官問之, 何以答之?” 權軫啓曰: “上國軍丁逃來, 我國解送。 由此野人含憤, 殺害邊境人民, 玆用討之。”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輪對。
경기 감사가 전을 올려 야인을 평정한 것을 하례하다
편집○京畿監司進箋賀平野人。
5月 13日
편집동교에 행차하여 사냥하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乙丑/幸東郊觀獵。
예조에서 야인 토벌을 종묘에 고한 뒤 조하를 받는 의주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野人征伐告宗廟後受朝賀儀:
其日, 攸司設殿下座於勤政殿北壁, 南向, 設案於上座前,【有凾】又設案於月臺上。【有凾】有司奉敎書, 置於上座前案上, 設香爐二於前楹外左右。 典樂展軒懸於殿庭, 設擧麾位於殿上西階之西, 竝如常儀, 設王世子位於殿庭道東, 北向, 設文官一品以下位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一品以下位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北向相對爲首, 監察二於文武班後, 北向, 設殿上典儀位於殿上東階之東, 西向, 判通禮階下典儀致詞官讀敎官位於懸之東北, 通贊一人在南差退, 俱西向, 通贊一人於懸之西北東向。 奉禮郞設門外位於弘禮門內, 文官於道東, 宗室及武官於道西, 每等異位重行, 相向北上。 鼓初嚴, 兵曹勒諸衛列仗屯門及陳於殿庭如常儀, 宗室及文武群官, 各具朝服。 鼓二嚴, 王世子服朝服以出,【仗衛陳設、宮官侍衛, 竝如常儀。】左中護引就勤政門外坐次。 判通禮啓請中嚴, 殿下服遠遊冠絳紗袍, 出思政殿坐, 繖扇侍衛及近侍執事官先行四拜禮, 竝如常儀。 典樂帥工人入就位, 協律郞入就擧麾位。 諸侍衛之官各服其器服, 尙瑞官奉寶俱詣閤奉迎。 鼓三嚴, 典儀帥致詞官、讀敎官、通贊先就位,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先入就位。 判通禮啓外辦, 中禁傳嚴, 殿下乘輿以出, 繖扇侍衛如常。 殿下將出仗動, 協律郞俛伏擧麾興, 工鼓柷奏隆安之樂, 殿下陞座, 爐烟升。 尙瑞官奉寶置於座前 【有案】如常, 協律郞偃麾, 戞敔樂止。 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 立定, 典儀曰: “四拜。” 通贊傳贊, 王世子鞠躬舒安之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升自西階, 進當殿下座前北向跪, 通贊贊跪, 王世子跪, 致詞官賀稱: “王世子臣某, 師出以律, 屈彼戎醜, 玆當獻捷, 不勝慶抃。” 賀訖, 俯伏興。 通贊贊俯伏興四拜, 王世子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還本位。 通贊贊鞠躬四拜, 王世子鞠躬,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 王世子旣出, 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二品以上以次入就位。 立定, 典儀曰: “四拜。” 通贊傳贊, 群官皆鞠躬, 舒安之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升自西階, 進當殿下座前北向跪, 通贊贊跪, 群官皆跪, 致詞官賀稱: “議政具官臣某等, 師出以律, 屈彼群醜, 玆當獻捷, 不勝慶抃。” 賀訖俯伏興。 通贊贊俯伏興四拜, 群官皆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致詞官還本位。 通贊贊: “跪搢笏, 三扣頭, 千歲千歲千千歲, 出笏, 俯伏興四拜。” 群官皆跪搢笏, 三叩頭, 呼千歲千歲千千歲, 出笏, 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讀敎官升自西階, 進立於案之南北向跪, 近侍一人進當案前搢笏, 受敎書以授讀敎官, 讀敎官搢笏跪受, 奉立於月臺上案東南, 西向稱有旨。 通贊贊跪, 群官皆跪, 讀敎官以敎書授內侍, 內侍受, 對披西向, 讀敎官讀訖, 通贊贊俯伏興四拜, 群官俯伏興, 樂作, 四拜興平身。 樂止, 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二品以上出。 判通禮進當殿下座前跪啓禮畢, 俯伏興還本位, 協律郞俛伏擧麾興。 樂作, 殿下降座, 乘輿還內, 繖扇侍衛如來儀, 侍臣從至閤。 協律郞偃麾, 樂止, 奉禮郞分引群官三品以下以次出。
예조에서 문소전 삭망제 의주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文昭殿朔望儀:
齋戒: 前享三日, 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 致齋一日。 凡散齋, 治事如故, 唯不縱酒, 不食葱韮蒜薤, 不弔喪問疾, 不聽樂, 不行刑, 不判署刑殺文書, 不與穢惡事, 致齋, 唯行享事, 已齋而闕者, 通攝行事。 守衛殿門者, 淸齋一宿。【享官以下凡與祭者, 前享二日, 皆沐浴更衣。】陳設: 前享一日, 殿司帥其屬, 掃除殿之內外。 有司設獻官位於後殿東階東南, 西向, 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 重行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 西向, 書吏陪其後, 設謁者贊者位於東階之西, 西向北上。 享日未行事前, 殿司開後殿各室, 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奠祝版各一於神位之右, 【各有坫】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 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各室戶外之左, 設福酒盞一於太祖室尊所。 行禮: 享日未行事前三刻, 殿司開後殿各室, 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 實饌具畢。 前二刻, 獻官以下各具祭服, 皆就殿門外。 前一刻, 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 謁者贊者先就殿庭拜位, 北向西上四拜訖, 各就位。 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殿庭拜位, 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監察以下各就位。 大祝宮闈令詣太祖室, 大祝開匱, 奉出太祖神位版設於座, 宮闈令開匱, 奉出王后神位版設於座。 次詣太宗室, 奉出神位版如上儀。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太祖室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 入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 執事者一人奉香爐, 謁者贊三上香, 獻官三上香, 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東西向, 奠爐在西東向。 授盞奠盞, 準此。】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獻官執笏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大祝進神位之右, 東向跪讀祝文訖, 謁者贊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俯伏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戶, 詣太宗室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 入詣太宗神位前。 上香獻盞, 竝如上儀訖,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 升自東階, 詣太祖室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 贊跪搢笏, 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以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太祖神位前。 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盞授獻官, 獻官執盞獻盞, 以盞授執事者, 奠于王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執笏, 俯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戶, 詣太宗室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 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 入詣太宗神位前, 獻盞如上儀訖, 謁者引獻官出戶, 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 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 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 西向。 大祝詣太祖室尊所, 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 詣飮福位西向立, 贊跪搢笏, 大祝北向跪, 以盞授獻官, 獻官受盞飮訖, 大祝受虛盞, 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 俯伏興平身, 獻官執笏俯伏興平身, 謁者引降復位。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引獻官出。 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 俱復拜位。 立定, 贊者曰: “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監察以下, 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謁者以次引出。 大祝宮闈令, 納神位版,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 闔戶以降乃退, 祝版瘞於坎。
호조 참의 권복을 북경에 파견하여 변경 주본을 받들고 가게 하다
편집○遣戶曹參議權復, 如京師奏邊警。 其辭曰:
近者婆猪江住野人等, 糾合同類, 成群突入本國江界、閭延等處, 殺害軍民, 擄掠人口牛馬財産去訖。 其後本賊等頻頻遣人, 詐稱忽剌溫野人等, 欲要再來作賊, 如此恐嚇, 窺伺邊郡, 賊計難測。 於宣德八年四月間, 着令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等, 部領軍士, 哨探賊蹤, 本賊等抗拒對敵, 力窮逃竄。 今將捕獲賊徒數內, 曾被本賊擄掠遼東、開元等處住坐男婦共二十四名, 到於中途病故二名, 其餘廖蠻子等二十二名, 就差通事護軍宋成立, 管押解送遼東都司交割外, 臣竊詳先爲此事, 已令陪臣金乙玄, 齎擎奏本赴京去後, 今據上項事理, 理宜奏達。
5月 14日
편집모화관에 거둥하여 기사·격구·농창 등을 구경하다
편집○丙寅/幸慕華館, 觀騎射、擊毬、弄槍、角力、習杖。
병조에서 최해산의 고신을 거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婆猪江征討時, 左軍節制使崔海山, 失誤軍機, 不得成功。 雖其所犯, 在於赦前, 不可加罪, 請收告身。” 命只罷其職。
5月 15日
편집임금이 원유관과 강사포 차림으로 근정전에서 하례를 받다
편집○丁卯/上以遠遊冠絳紗袍, 御勤政殿, 受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賀。 仍下敎曰:
自我太祖康獻大王應運開國, 內脩外攘, 撫寧東土, 北邊野人畏威懷德, 搖尾乞憐。 由是塞門之內, 烟火相望, 人畜布野, 無雞鳴狗吠之驚。 太宗恭定大王繼統遵業, 以幷容徧覆, 擾服異類, 島夷山戎, 罔不率俾。 予以否德, 仰承祖宗謨訓, 畜待野人, 特加優恤, 濟其飢乏。 近有婆猪江等處散住李滿住等, 交結上國叛賊楊木答兀, 其所係累遼東、開元地面人物以爲奴婢者, 不勝茶毒, 逃來本國, 比比有之。 予以事大之誠, 悉遣上國, 豈期野人輒生怨憤? 窺伺我疆, 積有年歲。 至宣德七年十一月間, 乘虛突入江界、閭延口子, 殺害軍民, 刦掠人畜財産, 其背施負恩, 窮兇極惡, 罪不容誅。 顧乃詐道“忽剌溫遠來作賊, 已反奪下搶去人口頭匹留住。”, 欺罔朝廷, 已具賊情, 馳奏闕下。 今年四月, 命將討罪, 分道竝進, 擣賊窟穴, 尙軫止戈之念, 永懷不殺之仁, 深戒諸將, 彼如束手, 卽使納降, 特以示威, 使知悔懼, 毋庸報復, 戮及無辜。 彼猰性不移, 獸心自若, 蜂屯蟻聚, 敢行抗拒, 我乃薄伐, 所至克捷, 斬級生擒, 摠五百餘口。 其脫死遊魂, 悉皆奔潰, 賊徒以平。 予惟戎兵, 雖救亂討暴之器, 冬夏非勞民動衆之時, 然周宣六月之征, 爲玁狁孔熾之故, 事迫於危急, 人不以爲暴。 蠢爾犬戎, 憑恃險阻, 違天逆理, 噬我邊氓, 禍實彼之自求, 怒豈予之得已! 兵出有名, 師直爲壯。 賴祖宗威靈之如在, 致士卒勇銳而啓行, 敵愾奏功, 全軍入境。 於戲! 窮廬蕩盡, 正群醜畢熸之秋, 疆場肅淸, 收一動久安之効。 布告中外, 咸使聞知。
이순몽·이징석 등이 평안도에서 돌아오니, 연회를 베풀어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中軍節制使李順蒙、助戰節制使李澄石等, 回自平安道, 命集賢殿副提學李宣, 齎酒饌往迎于弘濟院。 御思政殿設小酌, 慰順蒙、澄石等。
사헌부 장령 조수량이 최해산의 죄를 드러내 후인을 경계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司憲掌令趙遂良啓曰: “今但罷崔海山職。 海山所犯, 雖在赦前, 事干軍機, 不宜原免, 請暴白其罪, 以懲後人。 且不懲隨從軍卒, 尤爲不可, 請幷治罪。” 上曰: “爾等之言至矣。 然海山之罪, 豈不在於赦例乎? 姑置勿論。”
최해산의 직첩을 거두고 영구히 서용하지 말 것에 대한 사헌부의 상소문
편집○司憲府上疏曰:
軍事以嚴爲重, 有犯必誅。 頃者, 婆猪江等處野人肆其兇虐, 侵軼我邊疆, 殺掠我人民。 殿下命將, 分道往征, 左軍節制使崔海山逗留失期, 所討部落, 獨脫天誅。 兵曹具狀, 請行貶黜, 殿下置之赦例, 止命罷職。 臣等竊謂事在境外, 不可拘泥, 固當暴白其罪, 以戒後來, 然殿下必以赦例, 不忍置法。 乞依兵曹所啓, 收其職牒, 永不敍用。
上曰: “海山二十餘年全掌火砲, 豈無功乎? 只罷其職可也。” 掌令趙遂良曰: “海山以此功, 位至二品, 宜當益勤, 圖報上德。 不此之顧, 逗留不進, 失誤軍機, 厥罪不小。” 上曰: “予更思之, 然海山之罪, 宜在赦例。”
죽은 판한성부사 서선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卒判漢城府事徐選。 其敎曰:
報君之忠, 旣克全於終始; 推恩之典, 當無間於死生。 惟卿器博而用周, 識明而行敏。 始拔於文場之捷, 仍揚乎縉紳之列。 緣飾以儒雅, 明習乎憲章。 爲守宰則人民來慕而去思, 任臺諫則朝廷綱振而紀肅。 代言數載, 克著啓沃之忠; 宣化四方, 蔚有澄淸之望。 眞一代之偉器, 間世之良材也。 旣遇知於太宗, 優承簡眷; 仍效勞于寡德, 爲賴弼諧。 謂終享於避齡, 庶永資於協贊。 胡遽殄瘁, 重予衋傷! 命節行而易名, 又遣官而致奠。 於戲! 英靈已逝, 慨難作於九原; 恤典斯加, 庶留歆於一爵。
5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戊辰/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輪對。
최윤덕·권진·이순몽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崔閏德爲議政府右議政, 權軫右議政仍令致仕, 李順蒙判中樞院事, 安純戶曹判書, 李恪、李澄石中樞院使, 李叔畤工曹左參判、仍兼平安道都觀〔察〕使, 朴安臣工曹右參判, 南智禮曹右參判, 金孝誠、洪師錫中樞院副使, 李士寬戶曹右參議, 權復兵曹左參議, 安九經兵曹右參議。 初, 上欲褒賞諸將之功, 議諸大臣, 許稠欲加設領中樞以賞閏德, 孟思誠欲以己職授之, 二議未定, 及除授之日, 特命左代言金宗瑞, 掌吏部之選, 群臣未知所以。 上當除授時, 引見宗瑞曰: “卿記去年之言乎? 與卿嘗言閏德之可爲首相也。 首相, 其任至重, 不可以戰功而加之也。 今閏德雖有戰功, 其無德者, 斷無可除之理, 予先後取舍如此。 卿具陳去年所言及今日所議之說, 更與諸卿熟議以啓。” 出與思誠等議之, 皆曰: “閏德公廉正直, 勤謹奉公, 雖爲首相, 無愧也。” 上曰: “予之意如此, 而大臣之意亦如此, 其代權軫之職。 予於小職除授, 必留心揀擇, 況相臣乎? 閏德雖不學, 昧於建白之事, 朝夕匪懈, 一心奉公, 亦足以保其位矣。” 叔畤以平安道監司, 當北征之時, 能調兵運糧, 故陞資除職。
최윤덕·이순몽·이각 등에게 노비를 하사하다
편집○賜崔閏德奴婢共十口, 李順蒙奴婢共八口, 李恪、李澄石奴婢共六口, 洪師錫奴婢共五口, 金孝誠奴婢共四口, 賞功也。
양춘무의 직첩을 도로 주다
편집○還給楊春茂職牒。
5月 1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己巳/受常參, 輪對。
파저강의 전사자에 대한 초혼제와, 군관·군졸 등을 복호 시킬 것에 관한 교지
편집○敎旨: “今婆猪江赴征士卒內戰死者, 依已定格例, 招魂致祭, 軍官賜米豆各五石, 軍卒各三石, 復戶五年。 其病死者, 軍官賜米豆各三石, 軍卒各二石, 復戶二年。 馬匹故失者, 復戶二年。” 其祭戰死軍人安乙敬等, 敎曰:
忘身殉國, 克著孤忠。 推恩報功, 用頒恤典。 頃緣野人之來寇, 乃命諸將以徂征。 爾等俱以精悍之資, 挺出行伍之列。 揮戈荷戟, 爭賈勇而直前; 陷陣摧鋒, 甘捐命而不顧。 是用特憐死事之義, 爰加致奠之恩。 倘英魂之有知, 庶諒予之至意。
예조에서 각도의 도회는 경서에 통한 3명을 뽑아 생원 회시에 응시시킬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勸學之方, 不可中外有異, 請各道都會, 一依京中四部學堂例, 通經書優等者, 每一所三人, 許直赴生員會試。” 從之。
검교 의정부 찬성 강우가 졸하니 치조·치부하다
편집○檢校議政府贊成康祐卒。 祐, 太祖、太宗元從功臣也。 停朝市, 致弔致賻。 諡良靖, 溫良好樂良, 寬樂令終靖。
5月 19日
편집고 행상 호군 홍인부에게 쌀과 콩 합계 30석, 종이 80권·관곽을 부의하다
편집○辛未/賻故行上護軍洪仁富米豆共三十石、紙八十(巷)〔卷〕及棺槨, 仍命承政院, 加賜正布二十匹。 仁富, 乳媪李氏之夫也。
병조에서 의주의 토관직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義州土官, 若依平壤、寧邊, 以五品爲首, 則官號爵次, 似爲無等, 以六品爲首, 移寧邊府鎭邊衛副司直二、司正二、副司正二、隊長四、隊副七。 又加設隊長四、隊副九, 而稱鎭疆衛, 分爲二領, 每領置副司直各一、司正各一、副司正各一、隊長各四、隊副各八。” 從之。
병조에서 경원은 나라의 문호이니, 도내의 군인을 징발하여 성을 쌓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慶源是國家門戶, 其築城不可不急。 其道早寒, 秋穫亦早, 請自九月盡發道內軍人, 合力畢築。” 從之。
5月 20日
편집임금이 대신에게 북정한 군사들의 논공에 관해 이르다
편집○壬申/受常參, 視事。 上謂大臣曰: “北征軍士, 論功甚難, 或有用力多而不斬獲者, 或有不用力而斬獲者。 且銳進圍賊, 以待我軍者, 必極用其力而功不細矣, 何以辨之? 古者戰伐, 以斬首令之, 中古以斬首禁之, 其意如何? 且用力射殺而不能折馘, 則其功亦無徵矣。” 黃喜啓曰: “他無所據, 但以將帥所錄之書論功爲可。” 上又曰: “崔閏德啓: ‘還送生擒二人, 恐彼人見我汲汲欲交, 反以我爲弱。 且諸州分置之人, 備知本國山川形勢, 尤不可入送。’ 予則以爲旣服其衆, 大功成矣, 何以我爲弱乎? 雖知山川形勢, 亦不足畏也。 又內傳于咸吉道, 傳說東北面兀良哈, 使知婆猪江之擧如何?” 喜曰: “此言已喧, 不勞傳說, 而彼自知矣。” 上曰: “然。”
판중추원사 이순몽을 불러 적을 베고 잡은 것이 몇 명인가를 묻다
편집○召問判中樞院事李順蒙曰: “卿斬獲幾名?” 順蒙啓曰: “斬首二十六, 射殺四十六, 割耳二。 然其初主將不令斬首割耳, 小臣皆棄而來, 只將生擒五十六以啓。” 趙石岡亦啓曰: “李澄石道射殺溺水而死者, 臣親見三人。” 命承政院, 竝錄奏聞。
임금이 서반 도총제와 1품 대신을 3일 정조하는 것이 적당지 못함을 말하다
편집○上曰: “大臣之卒, 停朝之法, 似無差等。 古者天子崩, 巷市七日; 諸侯薨, 巷市三日, 又有罷朝一日二日, 或至十日。 今以西班都摠制與一品大臣, 同爲三日停朝, 似爲未當。 若以一日二日爲等, 則計或在日夕, 停朝難行, 以二日三日爲等如何? 且停市之法, 出於何代乎? 令集賢殿考之。 又向者吏曹判書許稠曰: ‘毋行婦人停朝。’ 然勳戚夫人卒, 則豈可無停朝? 古者宮人之卒, 亦視其職秩高下, 爲停朝之法, 今也宮人則已矣, 勳戚命婦停朝之法, 亦當詳定。” 集賢殿啓: “《禮記》: ‘徙市則奚〔若〕?’ 曰: 「天子崩, 巷市七日; 諸侯薨, 巷市三日, 爲之徙市, 不亦可乎?’ 註言: ‘徙市又巷市者, 徙交易之物於巷也。 此庶人爲國之大喪, 憂戚罷市, 而日用所需, 又不可缺, 故徙市於巷也。’”
5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癸酉/御勤政殿受朝。
박초·김경 등의 직첩을 거두게 하다
편집○命收朴礎、金敬等職牒。 礎等以死罪繫典獄, 有司失於檢擧, 不收職牒, 會赦免罪, 礎欲參於宰樞之列。 上聞之曰: “礎得保首領足矣, 亟命追奪告身。”
지신사 안숭선이 조석강 대신에 홍사석을 강계 부사로 임명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李順蒙與臣言曰: ‘今除趙石岡江界府使, 石岡雖有武才, 年少且未更事, 不宜臨民。 倘彼人來侵, 恐不能臨機應變, 差遣洪師錫, 加設判官, 專掌民事。 府使則帥軍戍禦滿浦口子爲便。” 上曰: “此策然矣, 往議于黃喜、孟思誠以啓。” 喜等曰: “順蒙之策善矣, 然加設江界判官, 則公廩不可不慮。 博川郡人民之數少, 而又近於寧邊。 博川移屬寧邊, 公廩移於江界則可矣。” 從之。 許稠啓曰: “今當盛夏, 合屬博川於寧邊, 不無弊焉, 姑待秋成何如?” 上曰: “然。”
호조에 기와 덮는 것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財力不足, 未蓋瓦三千六百七十六戶, 收半價, 各給瓦一千張, 貧窮戶一百十六戶, 勿收直, 各給一千張, 竝給材木, 有財力一千九百五十六戶, 依他收價, 各給瓦一千張, 促令蓋之。
예조에서 제향 때의 악공의 난삼 흉배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祭享樂工鸞衫胸背, 非朝會樂之比, 不避雨雪, 易致汚穢。 請以白紬爲質, 毋用唐眞彩, 只以丹木槐花靑花緜燕脂染畫。” 從之。
5月 22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甲戌/受常參, 輪對。
충청도 감사가 전을 올려 야인의 평정을 하례하다
편집○忠淸道監司進箋賀平野人。
지신사 안숭선이 오랑캐의 무리가 홍사석에게 보복할 것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判中樞河敬復與臣言曰: ‘兀良哈之類報仇之心, 傳至後世, 尙不忘懷。 今洪師錫往征彼土, 殺掠甚衆, 彼人聞師錫爲府使, 則必注意報復。 昔庚寅年, 趙涓殺戮斡木河野人, 後不使涓於中朝與彼土連境之地, 此亦畏彼人之報復也, 改除他人何如?” 上曰: “河敬復之議似矣。”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의창의 대여곡 등에 관한 국사를 논의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盧閈等議事: 其一曰: “今赴征平安、黃海之民, 行役之勞甚艱, 予欲蠲減往年義倉之貸, 以厚其生。 昔者子皋爲成宰, 葬其妻, 犯人之禾, 或請庚之, 子皋曰: ‘吾爲邑長, 於斯買道而葬, 後難繼也。’ 今日蠲減之惠, 正與買道相似, 然歲在癸卯, 平安之民牽進獻之馬, 至遼東而還, 國家尙且蠲減。 今婆猪征役, 雖臣子之當爲, 施恩勞慰, 乃國家之美事, 矧玆從役之人, 皆是本朝之邊氓乎? 蠲減之數, 折衷以啓。” 僉曰: “往年還上, 各減二石, 則國無多費之患矣。” 安純啓曰: “其中馬匹故失軍卒, 各加一石蠲減, 以市其別。” 命減赴征軍卒, 壬子年以上還上, 每戶各三石; 其馬匹倒損者, 又減一石。 其二曰: “前者命還被虜年老人于本土, 使知本國之意, 今野人七八名到江岸, 隔水與趙明干口子人說曰: ‘我輩妻孥, 置之何處?’ 答曰: ‘分置南道。’ 彼人曰: ‘近當使人。’ 予欲勿送被擄年老之人, 何如?” 黃喜、孟思誠、權軫曰: “奚待彼人之來? 須速入送, 使之通諭本國之意爲便。” 盧閈等曰: “與彼人相話之時, 開說前送事目, 則斷不還送。 如不開說, 而彼人不來, 則一依前日布置。” 從閈等議。 其三曰: “大抵攻戰之後, 守禦之備, 不可不嚴。 閭延防禦, 夏月則解氷, 雖曰不緊, 然彼人心懷報讎, 而計出不測, 不可不慮。 遣右議政崔閏德于本道, 築石城、設木柵, 以備不虞, 以固疆圉。 予意已定, 何以稱號?” 僉曰: “號爲都按撫察理使爲便。” 盧閈、安純、許稠曰: “遣閏德備邊, 實爲良策, 然平安人受弊多端, 今當農月, 別無措置之事, 至秋命遣, 亦未晩也。” 其四曰: “盈德縣吏私奸女妓, 其守崔歧訊杖過多, 以致妓死, 監司覈問未畢, 歧蒙赦宥。 予意以爲已經赦宥, 論罪則已矣, 還任職事, 似爲不可, 遞差何如?” 盧閈啓曰: “此人殊失字民之職, 理宜遞差。 然已經赦宥, 則罪至於死者, 亦且原免, 崔歧之事, 姑置勿論可也。” 黃喜等曰: “一依上敎, 遞差爲便。” 從喜等議。 其五曰: “河敬復言: ‘師錫領兵往征, 結怨於彼者深, 而今爲江界節制使。 江界, 非他郡邑之例, 與彼地只隔一水, 野人朝夕相通, 接待之時, 豈無報復之心乎? 宜遞此人。’ 予以爲然, 卿等擇有武略可當之人以啓。” 僉曰: “李士信可。” 遂以士信代之。 其六曰: “今生擒野人, 前者議曰: ‘分給有功軍士。’ 予更思之, 彼人雖請還, 永不聽從則可也。 若還本處, 則分置各官, 以待彼人之請何如?” 僉曰: “上敎允當。” 黃喜啓曰: “臣等反覆思之, 奏本內斬獲之數、生擒之額, 分明開寫。 臣等以爲本朝承(黃)〔皇〕帝之命, 往征其罪, 則分明開寫, 似爲可也, 今日之擧, 乃本國之事, 尤不可開數, 況玆射殺之數, 未能的知乎? 宜除斬獲之數, 只開唐人之數可也。” 從之。
이조에서 강계의 방어가 긴요하고 민사가 복잡하니 판관을 더 설치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江界防禦緊要, 民事煩劇, 請加設判官。” 從之。
예조에서 명부의 인신 등급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命(歸)〔婦〕印信體制無等, 今依州府郡縣印信詳定。 一二品妻爲一等, 三品至六品妻爲二等, 參外妻爲三等。 一等印方一寸七分, 二等印方一寸四分, 三等印方一寸, 竝用造禮器尺, 上可以通下, 下不可以僭上。 且大小人鞍子無差等, 奢侈相尙, 物價亦湧, 今後鞍子, 臣下毋得用大狼皮白魚皮裹。 集賢殿副提學以下, 毋得用龜飛兒靑斜皮穗兒三綠漆韂鈒鐙子黃銅事件鈒事件水牛角邊靑鹿角牙絲等物, 以別尊卑。 其令前已造者, 令攸司定限着標。” 從之。
5月 23日
편집전라도 감사가 전을 올려 야인 평정을 하례하다
편집○乙亥/全羅道監司進箋賀平野人。
5月 25日
편집우의정 최윤덕이 평안도에서 돌아오니, 술자리를 베풀어 위로하다
편집○丁丑/右議政崔閏德回自平安道, 命知申事安崇善, 齎宣醞往迎于洪濟院。 上御思政殿, 引見閏德, 仍設小爵以慰。
평안도 감사 이숙치가 전을 올려 사례하다
편집○平安道監司李叔畤進箋謝曰:
仁義之師, 克平醜類。 褒賞之典, 謬及微軀。 寵渥斯加, 喜淚荐至。 伏念早遇亨嘉之會, 驟蒙奬擢之私。 廼此煩劇之方, 叩承重寄; 顧乏涓埃之效, 恒懼嚴呵。 逮三軍敵愾之時, 任一道供武之事。 飛芻輓粟, 蓋緣僚吏之劬勞; 折馘擒俘, 實由元戎之計畫。 如臣何力, 亦被殊榮! 越序陞資, 俾進二卿之列; 過涯踰分, 益感九霄之恩。 玆蓋伏遇邁舜聰明, 齊湯勇智。 稽錫命於羲《易》, 體保功於《周書》。 遂令庸資, 獲遇異數。 臣謹當夙興夜寐, 心更勵於澄淸; 地久天長, 誠倍殫於頌禱。
병조에서 길주의 토관 설치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設吉州土官, 以鎭封衛稱號, 分爲二領, 差司直二、司正二、副司正四。” 從之。
5月 2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戊寅/御勤政殿受朝。
김재·최숙정·도대평 등의 직첩을 도로 주게 하다
편집○還給金滓、崔淑井、都大平、朴蕤、朴自中、鄭得萱、李中位、姜好德、金賢義、李鞾、金守智、趙吉通、李春雨等職牒, 以北征之功也。
근정전에서 잔치를 베풀고 출정한 장수들을 위로하다
편집○御勤政殿, 設宴慰赴征將帥, 右議政崔閏德、判中樞院事李順蒙、中樞院使李澄石、中樞院副使金孝誠ㆍ洪師錫、王世子諸宗親諸代言侍宴, 前上護軍徐忱等六十二人坐於東廊, 前判事金滓等六十六人坐於西廊。 前此, 命尙衣院, 造衣及靴, 是日分賜將帥, 皆令服以赴宴。 金孝誠在寧邊未還, 未備衣靴。 是日將宴, 孝誠來自平安道, 上議於承政院曰: “今日之宴, 專慰赴征將帥也。 未知孝誠之來, 未備衣靴, 處之何如?” 諸代言議啓: “若以未備衣靴, 不令赴宴, 則不可, 若令赴宴, 則位在師錫之上, 而反不賜衣靴, 亦且不可, 姑令赴宴, 從後賜之何如?” 上乃出御衣及靴以賜, 卽令衣以參宴。 上親執爵, 賜閏德、順蒙、孝誠、澄石、師錫等, 又命世子就閏德等之前行酒, 仍命閏德勿起受酒。 命軍官相對起舞, 閏德亦酒酣, 起舞獻爵。
종학에 전지하여 매년 6월 갑진일부터 7월 절진일까지 방학하게 하다
편집○傳旨宗學:
每年自六月入節日, 至七月節盡日放學。
5月 2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己卯/受常參, 視事, 輪對。
양녕 대군이 이천에서 오다
편집○讓寧大君來自利川。
임금이 당하악은 가사만 있고 가공이 없음에 대해 의문을 제기하다
편집○上曰: “今詳定所啓: ‘堂下樂, 有歌詞無歌工。’ 予未詳其意。 若述歌詞, 載之謄錄, 徒爲文具, 則何必製之? 鄭招, 通達者也。 何以曰有歌詞, 而無歌工乎? 無歌工, 則寧不作歌詞。” 左代言金宗瑞啓曰: “三代以上不可考, 自奏、漢以下, 皆於堂下有歌工。” 乃下詳定所更議以啓。
5月 28日
편집경상도 감사가 야인 평정을 축하하는 전문을 올리다
편집○庚辰/慶尙道監司進箋賀平野人。
사정전에서 종친을 모아 주연을 베풀고 양녕 대군을 위로하다
편집○御思政殿, 會宗親設酌, 慰讓寧大君。 讓寧還歸利川。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논의하게 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致仕權軫、右議政崔閏德、吏曹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李順蒙ㆍ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贊成盧閈、知中樞院事李澄石、中樞院副使洪師錫等, 命知申事安崇善、左代言金宗瑞議事: 其一曰: “邊圉之防, 雖在平時, 固當設備固守, 況今征討之後, 彼人積忿, 安知欲爲報復之擧乎? 甲山爲郡, 境連野人地面, 乘間突入, 誠爲可慮。 前此只設翼屬守城雜色軍, 而不設留防軍。 今差定留防軍, 以嚴守備何如?” 僉曰: “令兵曹酌定。” 從之。 其二曰: “惠山、家舍兩口子之外, 土地沃饒, 居民不過七八戶, 設有賊變, 是乃受敵之初, 移其民而入於深處何如?” 師錫曰: “要害之處, 設柵入保爲便。” 河敬復、李澄石曰: “民戶少, 移入可也。” 黃喜等曰: “臣等願令都巡撫使沈道源, 訪問移入便否, 又審入保之處, 然後更議以定。” 李順蒙曰: “當往征之餘, 若移邊氓於深處, 則設使彼人得聞, 似有畏避之意, 姑令下番甲士防禦, 而遣官審其便否, 然後更議。” 上曰: “令都巡撫使都節制使同議以啓。” 其三曰: “六十以上自願赴征者, 縱不成功, 其志可賞。 依有功人例賞功何如?” 權軫等曰: “不可比於有功之人, 宜賜物復戶。” 安純曰: “以老人自願赴征, 情實可當, 視有功人差等賞職。” 黃喜等曰: “雖當賞職, 聽其自願爲便。” 上曰: “令其道監司聽其自願以啓。” 其四曰: “赴征軍士斬首生擒, 當依敎書賞功, 雖非斬擒, 有追賊圍賊之功者, 倍於斬擒, 從何等賞功乎?” 僉曰: “《兵典謄錄》賞軍功三等有云: ‘接戰斬首者及生擒者爲一等, 軍官軍人則超三級賞職, 鄕吏則本曹奉旨給功牌, 子孫免役, 驛子鹽干則給功牌, 許爲補充軍, 聽其自願充軍。 搜探斬首及生擒者爲二等, 軍官軍人則超二級賞職, 鄕吏驛子鹽干官奴, 則己身除役。 從征効力者爲三等, 軍官軍人則超一級賞職。’ 今雖非斬擒, 能圍能追, 特異立功者, 從二等施行。” 上從之。 其五曰: “有功軍士賞職等級, 僉議以啓。” 盧閈曰: “正三品除通政堂(下)〔上〕官, 從三品陞正三品, 正從四品以下, 亦依此例, 各陞一級。 其中特異者, 上裁施行。” 黃喜、孟思誠、許稠、權軫、河敬復、安純等曰: “正三品通政堂上官, 從三品及正從四品加正三品五品以下, 各以斬擒多少, 依謄錄行賞。 然除授之際, 如有難處, 則取旨施行。” 上曰: “臨時更議。” 其六曰: “我國近因昇平, 習陣疎闊, 欲於各道(隷)〔肄〕習陣法。 然而又慮征討之後, 童猛哥帖木兒方有疑懼搖動之意, 而若於平安、咸吉道, 聚兵習陣, 則彼必益疑。 且南道則密邇倭邦, 彼人得聞, 則亦必疑之, 處之如何?” 黃喜、權軫、崔閏德、許稠、河敬復、盧閈、李澄石、洪師錫曰: “各道訓兵, 固爲美矣。 平安、咸吉道, 近年事多民困, 且有築城之役, 待後年肄習何如?” 孟思誠、安純、李順蒙曰: “平安、咸吉道則立番軍士, 除習陣, 但令讀陣說, 他道則定都會所, 聚會習陣。” 命令兵曹立法以啓。 其七曰: “河敬復啓曰: ‘知閭延郡事辛得海、江界府使李士信等, 皆赴婆猪之役, 斬獲而還, 今若近在野人之境, 則彼之含憤必矣。 以金允壽代辛得海, 楊春茂代李士信何如?” 僉曰: “可。” 上從之。 其八曰: “崔閏德啓: ‘江界小邑, 事不煩劇, 不必置判官。 慈作地近野人, 彼敵出來之初面, 當置邑以禦。’ 何如?” 僉曰: “可。” 從之。
5月 29日
편집삭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辛巳/親傳朔祭香祝。
최사유·정잠이 양녕 대군을 인견함이 태종 대왕의 유명에 어긋남을 아뢰다
편집○左獻納崔士柔、持平鄭箴啓曰: “前日引見讓寧大君, 有違太宗遺命, 願自今毋得接見。” 上曰: “知之。”
十五年 六月
편집6月 1日
편집일식하다
편집○壬午朔/日食。
이조에서 예빈시·사재감·군기감 등의 직임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禮賓寺判事及錄事一、副錄事二, 仍爲久任, 餘幷革之, 以其所革之數, 移定他司。 司宰監因前久任直長一, 加副正一, 軍器監因前久任注簿一, 加正一。 奉常寺注簿一, 典農寺注簿一、直長一, 義盈庫直長一, 長興庫副使直長各一, 定爲久任, 專掌事務。” 從之。
이조에서 시번강 자작리에 따로 군읍을 두고, 민호를 떼어 붙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時蕃江邊慈作里, 在閭延、江界之間, 實爲要衝之地, 別置郡邑, 稱號慈城, 割屬附近兩處民戶。” 從之, 遂停江界判官之設。
예조에서 갑산 사람 김전과 아우 점의 효성이 지극하니, 복호·서용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甲山人金專, 與弟占事父盡孝, 父死廬墓三年。 甲山, 極邊之郡, 禮俗未成, 而專、占兄弟生事死葬, 孝心純至。 同郡李得守從而化之, 父死, 亦廬墓。 郡人乞加褒奬, 勸勵後人, 宜(征)〔旌〕表門閭, 仍復其戶。 藍浦人全由義, 母死廬墓, 寢苫枕塊, 啜粥不進鹽菜, 雖盛寒, 蒿鞋不襪, 躬親樵汲, 以奉朝夕之奠。 常至墳前, 哀號哭踊, 或至徹夜。 如此終三年, 可謂喪盡其哀。 忠州人陳普祥早喪父, 恨不及養, 家於墳墓洞口, 每朔望必奠, 事母極孝, 爲甲士每當番上, 必奉母以行, 後母老, 辭職歸養。 每出遊得異味, 必持以遺, 溫凊定省之節, 未嘗少缺。 母死廬墓, 哭泣終三年, 奉兩墓如事生, 出入必告, 朔望必祭, 事親之心, 久而愈篤, 人所難能, 請皆復戶敍用。” 從之。
맹사성·허조 등이 파저강 정벌에 공이 있는 군사의 승급이 너무 과함을 아뢰다
편집○左議政孟思誠、吏曹判書許稠、參判金益精、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今征伐有功軍士, 各超級除授, 則非徒官爵有限, 後日儻有過於此功者, 將何以賞之? 臣等以謂陞級太過, 陞資足矣。” 上御思政殿, 引見崇善曰: “大臣之議甚可, 宜陞資以授。”
황자후가 종친 양부 이외에서는 병가에서 말을 보내어 의원을 청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典醫提調黃子厚上言曰:
恒居外方, 不聞甘草之名者, 自然得壽, 乃至八九十歲。 京中豪富忽得患病, 多用藥餌, 終不得效, 非獨醫人不知用藥之致然, 壽夭專在命也。 然父母妻子疾痛之際, 則其用必無所不至, 廣求價重之藥, 或托巫覡之輩, 蕩盡家産者, 比比有之。 且唐藥, 遐方難致, 價重之物, 貧民之尤所難得也。 今命撰集《鄕藥方》, 皆古人之方, 用之可矣, 然臣恐有未盡也。 前此集成《鄕藥方》太繁, 藥多不中, 又不分藥毒有無, 又不分大人小兒老虛病人服藥多少, 都稱某病服幾丸幾椀。 古人云: “病不害人, 藥能害人。” 斯言信矣。 此方, 不用唐藥, 專爲外方不學方書者之所用也。 今之撰集卷數, 亦倍多於前, 又不分老少强弱服藥多少, 無知之人如當迫切, 不知何藥可用, 治病尤難。 古人稱百一選方, 又曰易簡方, 或曰撮要, 或曰經驗良方, 臣願此《鄕藥方》內諸病證論, 因舊不削, 以其經驗良藥, 精選略集, 各其方下, 注脚鄕名藥毒有無老少服法, 令愚民易曉, 則用藥中而治病易矣。 且治病之速, 莫如針灸, 爲醫者明知針灸之穴, 則不費一錢之藥, 諸病可治也。 願自今依上國習醫之法, 各立專門, 令鑄鍾所鑄成銅人, 依點穴之法而試才, 則試取之法, 亦可實矣。 前朝之時, 醫人數少, 患病之家, 必送馬以迎, 今之病家, 皆不送馬, 例告於家, 勒令督送, 無從馬前銜醫員, 或雨或雪, 霑服徒步, 審問病家。 以故素無仁心之輩, 先發嗔怒, 其醫人之不用心可知矣。 臣願宗親兩府外諸處看病, 令其病家, 送馬請醫何如?
命令禮曹商搉以啓。
6月 2日
편집지자산군사 조복명이 포로한 야인을 압령하고 오다
편집○癸未/知慈山郡事趙復明, 押俘虜野人而來。
임금이 태평관의 개축 상황을 구경하고, 잔치를 베풀어 위로하다
편집○上幸太平館, 觀改營之狀, 仍設宴, 慰其提調盧閈、李蕆、沈道源、洪理等, 世子及諸宗親六代言侍宴。 將駕, 左獻納崔士柔諫以爲不可, 不允。
병조에서 평안도에서 보낸 생포한 야인을 각 고을에 안치하여 공급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平安道上送生擒野人大小男女, 共一百七十四名, 請安置供給。” 上曰: “小童及女, 皆非作賊者也, 義當存恤。 野人性本畏(署)〔暑〕, 恐或有中暑而死者, 須令涼暖得宜, 使不生病。 且使男女不相混雜, 不至飢寒, 所在守令, 嚴加考察。”
6月 3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甲申/受常參。
서침·유강·김달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徐沈、柳江、金達、馬邊者僉知中樞院事, 邊次禧僉知中樞院事、兼知鳳山郡事, 金仁冏僉知中樞院事、兼三登縣事, 權孟慶通訓、判內資寺事, 崔致雲通訓、知承文院事, 朴好問通訓、奉常寺尹, 吳明義中訓、內資寺尹, 金滓、趙石岡、李士信、崔淑孫、崔淑精折衝、上護軍, 張戢威勇將軍, 其餘軍士, 各以功勞, 亦賞職有差。 以殷阿里爲中樞院副使, 楊春茂判江界都護府事, 趙瑞康右司諫, 宋褒司憲執義。
경상도 사천 사람 김의습의 아내가 세 쌍동이를 낳아, 쌀 콩 합계 10석을 하사하다
편집○慶尙道泗川住船軍金義習妻産三子, 賜米豆共十石。
예조에서 포로에게 흰 베로 홑옷을 만들어서 각각 한 벌씩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今來俘虜, 當此苦熱, 或着毛衣, 或着襦衣, 恐得暑疾。 令濟用監, 造白布單衣各一以給何如?” 從之, 仍命幷其裏給之。
6月 4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간통죄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乙酉/受常參, 視事。 上曰: “斷決奸事爲難, 必同在一房被獲, 然後斷罪, 似乎未便。 誘女置家, 豈有他意? 論以奸所捕獲, 不害情理。” 右議政崔閏德曰: “比之於律, 雖云不合, 論其置家之情, 則雖以奸所捕獲論之可也。” 上然之。 上曰: “婆猪江來金自還, 投化纔二年, 生理可惜。 且有武才, 有功於西征, 優賞何如?”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前日除職, 着紗帽而來。 臣問: ‘紗帽, 何從而得?’ 對曰: ‘乞諸隣家。’ 生理誠如上敎, 眞可惜也。” 命給冠帶衣一襲、鞍馬靴套等物, 又給奴婢。 金自還, 元名小所, 初居江界, 爲野人林哈剌所擄, 居哈剌家, 已經年紀, 率妻逃還江界, 上喜其自來, 賜名自還。 林哈剌、沈吒納奴, 尋蹤小所不得, 於是發憤來侵。 邊境構隙, 自此人始。
예조에서 생포한 야인을 고을에 나누어 두고, 정포·면포·양식을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生擒野人時到一百七十四名, 分置京畿及忠淸道各官, 限其安業, 每人給春夏衣纏正布二匹、秋冬綿布一匹、正布二匹。 月給糧, 壯男女中米六斗, 小童中米三斗、鹽三斗、醬一斗, 七八歲以下無母無族親小童等, 付京中各司, 奴婢有産業慈惠者, 依他例給衣糧。” 從之。
병조에서 파저강에서 군공을 세운 향리 공천에게 공패를 주고 면역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婆猪江從征人內鄕吏, 軍功一等, 給功陴, 至子孫免役; 二等, 己身免役; 三等, 限二年除役。 公賤, 一等給功牌, 準爲補充軍, 聽其自願充軍; 二等, 除己身免役; 三等, 限二年除役。” 從之。
6月 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예조에서 파저강에 죽은 군인을 치제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丙戌/受常參, 視事。 禮曹啓: “婆猪江從征軍人, 或涉水溺死, 或墜崖而死者, 令平安、黃海道各官, 依曾降敎旨致祭。” 從之。
6月 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丁亥/御勤政殿受朝。
영의정 황희·좌의정·맹사성 우의정 최윤덕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의논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崔閏德等議事: 其一曰: “發遣右議政, 宜在何時?” 思誠、閏德曰: “七月晦時可也。” 黃喜曰: “七月二十日間可也。” 其二曰: “兩界境連彼土, 在常時固當預防, 況今征討之後, 野人浮動, 賊變難測? 其防禦之策, 如之何而可也?” 僉曰: “江界、慈城、理山、慶源、寧北、甲山等要害之處, 增兵固守。” 其三曰: “江邊農民, 避賊廢農, 則將失其業, 布野耕農, 則賊變可畏, 其救護之方, 熟議以啓。” 僉曰: “俾農民壯丁, 各齎弓箭, 屯聚爲農, 猝有賊變, 同力而應。 其附近營鎭將卒, 預先分布, 旌鼓相應, 協力救援。” 上曰: “右議政當發行於七月望時, 其餘竝從僉議。”
함길도 감사가 전을 올려 야인 평정을 하례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進箋賀平野人。
6月 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子/受常參, 視事, 御經筵。
일본 회례 부사 김구경이 해적선에 관해 상언하다
편집○日本回禮副使金久冏, 回到對馬島, 因六郞次郞使送人上言曰:
到日本王京, 事完而還。 去四月十三日, 船膠海中倉猝危急之際, 忽有海賊三十五船, 來奪日本國書契禮物及本國貿易雜物, 以至官軍衣服糧物, 亦皆奪去。 乘破般依岸, 赤身徒步, 向大內殿, 或乞食、或飢困, 奔走八日, 到赤間關, 使通事金元, 赴訴倭王。 上護軍李藝、從事官房九成等十六人留待, 久冏與押物率伴從人軍人幷七十五人, 賴大內、大友、小二殿諸人護送之力, 五月二十四日, 還到對馬島。
6月 8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丑/御經筵。
승정원에 정희계의 아내가 공주에게 준 노비 문권을 희계 자손에게 돌려주도록 명하다
편집○命承政院曰: “卒判漢城府事鄭熙啓妻辛氏, 隣于延昌君公主之家。 因此公主連續惠養, 辛氏, 深感之, 將奴婢三十口, 成文券許之。 徒以一時惠養, 公然受之, 誠爲不可, 呼熙啓子孫, 給文券以還。”
6月 9日
편집김말과 남수문에게 여러 대군에게 글을 가르쳐 주도록 명하다
편집○庚寅/命成均直講金末、集賢殿副修撰南秀文, 授諸大君書。
올량합 16명이 여연에 침입하여 남녀 각 한 명을 죽이니, 죽은 자에게 쌀 콩을 주게 하다
편집○兀良哈十六名, 潛寇閭延, 射殺男女各一, 命依前例給米豆共三石, 亦令致奠。
정초·박연·김진 등이 새로 만든 혼천의를 올리다
편집○鄭招、朴堧、金鎭等, 進新造渾天儀。
승문원에서 녹관과 권지에게 이문을 짓게 하고 고하를 매겨 계달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承文院啓: “本院祿官及權知, 每十日一次, 令製吏文, 考定高下, 每朔啓達, 歲抄通計, 傳報吏曹, 以憑陞黜。 且講所讀書, 籍其通不通、誦不誦, 每朔啓達, 褒貶時, 憑考施行。” 從之。
6月 10日
편집양춘무·김윤수·강자회에게 활과 화살을 하사하고, 윤수에게는 옷 한 벌을 더 주다
편집○辛卯/賜判江界都護府使楊春茂、知閭延郡事金允壽、知慈城郡事姜自淮弓矢, 加賜允壽單衣一襲。
선위사 상호군 지함이 알목하로부터 돌아와 복명하다
편집○宣慰使上護軍池含, 回自斡木河復命曰: “臣到彼境, 猛哥帖木兒以兵儀(延)〔迎〕命, 設宣慰宴, 彼極感謝, 仍曰: ‘婆猪江賊魁, 乃林哈剌也, 李滿住力止之。 今其聲罪, 不分玉石, 竝行天討, 滿住失望。 且小人族親居婆猪江而被擄者頗多, 願善啓送還。’ 帖木兒麾下有婆猪江被殺人之族, 疾視而欲害之, 然因帖木兒之令, 不敢肆焉。”
6月 11日
편집병조에서 오부 사령은 실사에 의하여 거관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壬辰/兵曹啓: “五部使令, 乃是新設, 未有去官之路。 令與漢城府皂隷和會, 加給一都目, 用實仕去官。” 從之。
영의정 황희·좌의정 맹사성·우의정 최윤덕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崔閏德議事: 其一曰: “池含回啓: ‘童猛哥帖木兒云: 「吾之族親被擄者頗多, 請還本土, 以復其生。」’ 予令問之, 有一婦曰: ‘我是猛哥帖木兒從弟童阿車之妻也。’ 餘無族親, 予欲遣還, 何如?” 喜等曰: “臣等閱池含之書, 猛哥帖木兒之謂族親者, 非謂阿車之妻, 乃謂四歲孫女也。 今本國所獲無孫女, 而只送阿車之妻, 則是非猛哥帖木兒之本意。 且征討之後, 卽還人口, 似爲太速, 而況被擄人口, 皆還斡木河, 則野人將就斡木河矣。 以此觀之, 猛哥帖木兒之請, 非出於誠心, 而邀功於野人也, 大爲不可, 姑徐徐以待野人之來降, 然後垂寬大之恩, 俾還本土, 甚爲便益。” 其二曰: “猛哥帖木兒與池含說: ‘去年忽剌溫入寇閭延, 搶去人口, 李滿住率領管下軍卒, 盡還本處, 豈無功乎? 宜當褒奬, 反加征討, 吾等未知所由。’ 含不能解。 蓋滿住豈無聲罪之辭? 管下林哈剌誘引忽剌溫, 入侵我境, 豈滿住不知而敢行如此之事乎? 而況當其初, 滿住雖曰不知, 終必知之, 飾非文過, 歸罪忽剌溫, 欺瞞本國, 罔冒上國, 厥罪甚重, 問罪之擧, 何獨不及於滿住乎? 其不得無罪之意, 使邊將諭於彼人何如?” 僉曰: “可。” 其三曰: “今者野人十六乘虛潛入閭延, 射殺男婦各一。 農民始知, 而馳告郡守, 且共追逐, 彼人奔北急渡, 至有敗船沈沒者。 其追逐之功, 誠爲可賞。 洪師錫言: ‘兩界之民, 敵居咫尺, 變在朝夕, 故常令邊民不釋弓矢, 與彼人無異, 然後可以安枕奠居。’ 斯言信矣。 何以益令興起武事乎?” 僉曰: “如或彼人突入閭延、江界沿邊各官, 則恐邊將不及救援, 以附近各里作隊, 當於農作之時, 常帶弓矢, 如有賊變, 同力防禦, 令邊將考察, 官給箭人二三十, 以習武事。” 從之。
《향약집성방》이 완성되다
편집○《鄕藥集成方》成, 命權採序之, 曰:
自農、黃而下, 代有醫官, 以掌萬民之疾, 而名醫師之診病用藥, 皆隨氣施巧, 初非拘以一法。 蓋百里不同俗, 千里不同風, 草木之生, 各有所宜, 人之食飮嗜欲, 亦有所習, 此古昔聖人嘗百草之味, 順四方之性而治之者也。 惟我國天作一區, 據有大東, 山海寶藏之興、草木藥材之産, 凡可以養民生, 而療民疾者, 蓋亦無不備焉, 但自古醫學疎廢, 採取不時, 忽其近而求之遠, 人病則必索中國難得之藥, 是奚啻如七年之病, 求三年之艾而已哉! 於是藥不能得, 而疾已不可爲也。 唯民間故老, 能以一草療一病, 其效甚神者, 豈非宜土之性, 藥與病値而然也? 夫不遠千里, 求伸無名之指者, 人之常情也, 況不出國中, 而可以療疾者乎? 人患不知耳。 昔判門下臣權仲和嘗加採輯, 著《鄕藥簡易方》, 其後又與平壤伯趙浚等, 命官藥局, 更考諸方, 又取東人修驗者, 分門類編, 鋟榟以行。 自是藥易求而病易治, 人皆便之。 然方書之出於中國者尙少, 藥名之異於中國者頗多, 故業其術者, 未免有不備之嘆。 恭惟我主上殿下, 特留宸慮, 命揀醫官, 每隨使如京, 廣求方書, 且因申奏, 就太醫院, 考正藥名之謬。 宣德辛亥秋, 乃命集賢殿直提學兪孝通、典醫正盧重禮、副正朴允德等, 更取鄕藥方編, 會諸書搜檢無遺, 分類增添, 歲餘而訖。 於是舊證三百三十八, 而今爲九百五十九, 舊方二千八百三, 而今爲一萬七百六。 且附以針灸法一千四百七十六條、鄕藥本草及炮製法, 合爲八十五卷以進, 名曰《鄕藥集成方》, 刊行廣傳, 命臣採序之。 臣採竊念君上之道, 莫大於仁, 而仁道至大, 亦有幾多般乎! 今我主上殿下, 以盛德興至治, 守位發政, 全體此道之大, 至如藥醫濟民之事, 拳拳若此, 可見仁政本末, 巨細兼盡而無遺矣。 且古之人主, 有或躬自調藥, 或剪鬚和藥, 惠及一人者, 後世猶稱之, 豈若一修醫書, 廣示方論, 加惠兆民, 施澤萬世哉! 其規模設施, 實相萬也。 自今伊始, 因此方書, 飮餌得效, 起呻吟變札瘥, 以致登壽城, 召和氣於無窮者, 寧不知聖朝仁心仁政之所自歟?
6月 12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巳/受常參, 視事, 御經筵。
6月 14日
편집예조에서 비가 오지 아니하니, 옛 제도에 따라 억울한 옥사의 심리·진휼 등을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乙未/禮曹啓: “今當農月, 累日不雨, 將來可慮。 乞依古制, 修溝壑、淨阡陌, 審理冤獄, 賑恤窮乏, 掩骼埋胔。” 從之。
임금이 안숭선에게 임영 대군의 부인 남씨를 내어보낼 것에 관해 전교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致仕權軫、右議政崔閏德等, 上御思政殿, 密敎安崇善曰: “歲在己酉, 廢東宮嬪, 其爲人薄行, 豈將爲母儀一國哉? 孔子出妻, 伯魚出妻, 子思出妻, 誠以夫婦人倫之本, 好合如鼓瑟琴, 然後庶成家道。 臨瀛大君之妻南氏年過十二, 尙遺(失)〔矢〕便旋, 眼精不正, 舌根甚短, 行止似有驚狂之狀, 疑其有疾, 然不敢發言, 已有月矣。 近日細看人中有灸痕, 又頭頂上有灸處, 使醫盧重禮密問於出入南氏家醫員金四知, 若曰: ‘幼時發狂疾, 華嚴宗僧乙乳醫治之。’ 宜山君家有一婢子, 出入孝寧大君家, 云: ‘南氏本有顚狂之疾, 幸有命, 乃爲大君之配。’ 鄭忠卿家出入之巫, 又出入於南氏家, 云: ‘南氏兒時, 發顚狂之病, 幾入死地, 多方療治, 尙延今日。’ 予聞之猶未信, 使日侍目前, 肆氣無常, 左右笑之, 恬不爲怪, 果合所聞。 古人云: ‘惡疾去, 不順父母去。’ 東宮出妻, 又臨瀛出妻, 深以爲愧。 大抵女色三十始衰, 光武以妬廢皇后, 大臣等言曰: ‘豈以妬去之? 人君標準於上, 一言一動, 人所取則。 是以在臣下出妻者, 必窮治而防禁之。 明於責下, 暗於自己, 人必笑之。’ 中宮曰: ‘得良妻以居可矣, 何必去之?’ 此言亦似矣, 熟議去就以啓。” 黃喜等啓曰: “夫婦, 百年偕老者也。 以如此惡疾之人, 豈可爲大君配乎? 其父南智初不啓達, 罪亦不細, 然不可追論。 其祖景文有狂疾, 南智妻父(李文斡)〔李文幹〕之族, 亦有此疾, 宜速出之。” 上曰: “予更思之。”
又議曰: “司直韓穀上言: ‘臣從崔閏德赴征, 國家以臣爲一等, 授臣忠毅司直, 聖恩至矣。 然臣父祐, 井浦萬戶時, 論以犯贓, 收其職牒, 迨今未蒙聖恩。 乞收臣職, 還給父職牒。’ 何以處之?” 僉曰: “其父贓罪, 不可輕宥, 況無他例, 不宜還給。” 其二曰: “吳用權妻上言: ‘夫從(芳斡)〔芳幹〕, 得罪太宗, 流于固城。 歲在丁未, 緣坐各人, 竝皆原免, 夫獨不原, 如不放宥, 請移於京畿、楊根、積城、留後司中。’ 予欲放之, 何如?” 僉曰: “用權犯重罪, 不可輕宥, 又不可移置京邑。 年已老矣, 於外方, 從願量移爲便。” 又議曰: “咸吉道住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沈滯鄕曲, 終不見用於世, 以至貧窮者, 頗多有之。 予欲除下番甲士之職, 何如?” 僉曰: “其有才者, 依他例授職, 無才者, 除下番甲士與土官職。” 又議曰: “咸吉道地廣, 州郡割置守令何如? 且咸興任內洪原, 國家欲置守, 予在潛邸, 掌咸興之事, 啓于父王, 遂不置守, 然以一時私意, 廢國家公論不可, 且彼此之時不同。 予更思之, 宜置守令, 卿等折中以啓。” 僉曰: “他處則人物爲難, 不可置守, 洪原則人物繁盛, 且距咸興幾九十里, 置守甚便。” 黃喜、權軫啓: “全羅道珍島, 倭入初面, 防守之事, 不可不備, 依慶尙道巨濟例置守, 以固邊鄙。” 上皆從之。
6月 1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丙申/受常參, 視事, 御經筵。
동맹가첩목아 부자가 마좌화 등 네 사람을 보내어 은혜를 사례하고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童猛哥帖木兒父子, 遣馬佐和等四人謝恩, 仍獻土宜。
호조에 파저강에 종군한 방패와 별군 등을 구휼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曰:
婆猪江從征防牌別軍等, 雖無成功者, 其行役之勞, 誠爲可恤, 其賜米豆各一石。
호조에 함길도에 사는 태조·태종의 유복지친들을 구휼하고 벼슬을 주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咸吉道散住前副司直李陟等宗姓七十五人、前副司正韓奉等外姓二十八人, 俱以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沈滯鄕曲, 貧窮困苦, 義所當恤。 同居者各其戶首、各居者各其己身等, 給閑田五六結, 幷蠲租稅, 以厚其生。
又內傳于咸吉道都觀察使曰:
李陟、韓奉等九十三人, 皆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故欲授官爵, 京中及其道土官中, 問其自願以啓。
병조에서 내금위의 포폄 취재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前此騎步射, 各用三矢, 故內禁衛褒貶取才, 以五六矢爲上等, 一矢以上爲中等, 騎步俱不中爲下等, 今定騎射五矢二中以上爲入格, 則一矢中者, 不可以爲中等。 請以七八矢爲上等, 四矢以上爲中等, 三矢以上爲下等。” 從之。
예조에서 고려 여러 임금의 진영을 마전현의 정결한 땅에 묻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高麗諸王影十八, 在麻田縣, 乞埋於屛處潔地。” 從之。
임금이 한성부·동서 활인원·전의감 등으로 약재를 준비하여 치료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上曰: “今年疫氣, 倍於去歲, 其令漢城府東西活人院典醫監惠民局濟生院, 考閱諸方, 廣備藥劑以療, 又令司憲府嚴加糾察。”
예조에서 농사 달에 비가 오지 않으니, 제향 외에는 북을 치지 말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今者農月, 久旱不雨, 乞依古制陰陽壓勝之術, 祭享外, 勿令擊鼓。” 從之。
문소전 외에 각전·각궁의 공상주를 정지하게 하다
편집○命停文昭殿外各殿各宮供上酒。
6月 16日
편집비가 내리다
편집○丁酉/雨。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대마도의 상총수 종무직이 토산물을 바치고, 범종과 도서를 청구하다
편집○對馬州上總守宗茂直, 遣人來獻土宜, 仍求梵鍾及圖書, 令禮曹答以梵鍾, 日本諸鎭求去殆盡, 難以準請。” 但賜圖書一顆及燒酒十五甁、正布一百匹。
6月 17日
편집비가 내리다
편집○(戊成)〔戊戌〕/雨。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주문사 김을현이 노략한 사람과 말을 각각 본고장으로 돌려보냈음을 아뢰다
편집○奏聞使金乙玄先使通事全義, 以書啓曰: “赴京呈奏本, 令禮部及兵部同問, 臣與婆猪江忽剌溫野人等, 言各不同, 命遣(猛担可采)〔孟捏哥來〕、崔眞等于本國及野人地面, 刷擄掠人馬, 各還本處。”
사은사 김맹성이 윤봉이 큰 개 다섯 마리를 바치라는 성지를 전했음을 아뢰다
편집○謝恩使金孟誠、先使通事金汗啓曰: “太監尹鳳傳聖旨云: ‘極大狗兒五對, 揀擇進獻。’”
병조에서 평안도·함길도에서 연습에 쓸 화살대를 강원도 등지에서 보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平安、咸吉道沿邊各官人民, 習戰箭竹, 咸吉道則江原道一萬箇、慶尙道二萬箇, 平安道則忠淸道一萬箇、全羅道二萬箇, 每年輸送。” 從之。
경기·충청 감사에게 각 고을에 나누어 둔 야인에 관한 대책을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京畿、忠淸道監司曰:
各官分置野人, 語音不通, 依前下敎, 務令厚接。 强暴之徒, 侵逼婦女, 亦或可慮, 竝宜糾察, 曲盡存恤, 俾安心過活, 倘致疏虞, 必加罪譴。 且當分置之初, 傳敎禮曹, 子母兄弟, 毋得相離, 其時禮曹布置未盡, 不得完聚者, 間或有之。 更細訪問, 聽從自願, 悉皆一處完(褧)〔聚〕。
6月 18日
편집비가 내리다
편집○己亥/雨。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호조에 조말생과 유강의 과전을 도로 주게 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還給趙末生、柳江科田。
예조에서 종친이나 정2품이 죽었을 때의 정조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宗親及正二品之卒, 竝停朝三日, 固爲無等。 今後本服, 期者三日, 大功二日, 小功一日。 大臣曾經議政者三日, 其餘一品及正二品內曾經政府及六曹判書者二日, 餘官一日。” 從之。
병조에서 함길도와 평안도의 연변 고을의 사변에 대처할 방법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咸吉道慶源ㆍ寧北ㆍ甲山、平安道閭延ㆍ慈城ㆍ江界ㆍ碧潼ㆍ理山ㆍ昌城ㆍ義州等各官, 境連野人, 變在朝夕, 須令居民習射御, 倉卒可以應變。 乞男丁十三歲以上者, 竝令習射, 三年一次, 第其高下, 試以步騎射及槍, 能三事者爲一等, 二事者爲二等, 一事者爲三等, 每邑各取一等三人、二等十人、三等三十人。 無堪中一等者, 只取二等, 無堪中二等者, 只取三等。 其步射則一百八十步, 左右各十步立標, 一次三箭, 二箭以上入標內者取, 自願二百步者, 一箭入則取。 騎射五的二次, 馬疾弓滿能中六的者取, 一次能中五的則一次雖無所中亦取, 未發餘箭, 準減所中之前。 弓不滿者、馬不疾者、棄鞭者勿取。 步射八十步, 一次三箭, 一箭以上中者取。 騎槍三芻人二次, 馬疾勢具能中四人者取, 一次能中三人則一次雖無所中亦取。 失勢者、馬不疾者、棄槍者勿取。 一等入格者除土官, 二等賞綿布三匹、米二石, 三等給緜布二匹、米一石。 鄕驛吏及公私賤口一等入格者, 己身免役, 二三等依上項例賞給。” 從之。
병조에서 활쏘기와 말 달리기에 능한 사람에게 상줄 면포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咸吉、平安道沿邊各官射御俱能人, 賞給緜布, 每三年轉輸一百匹, 分送各官, 使之臨時行賞。” 從之。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안숭선으로 하여금 국사를 논의하게 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權軫、崔閏德、許稠、河敬復、安純、盧閈、申商等, 令安崇善議事: 其一曰: “上國令孟指揮及崔眞, 齎勑到國, 推刷人口牛馬財産, 各還本處, 前日征討所獲牛馬家財, 已給閭延、江界人民, 卽令還收, 待崔眞之行乎? 待崔眞到國, 然後還收乎?” 喜、思誠、商等議曰: “今聞彼人奏云: ‘以至誥命印章, 亦皆奪去。’ 本國盡出所獲之物, 而獨不出誥命印章, 則上國不無疑焉。 況王者之師, 擧義討罪而已,! 今出彼人衣服財産, 不亦愧乎? 其人口牛馬金銀器皿, 依勑諭以還, 其餘財物, 以燒焚爲答, 似爲便益。” 軫、閏德、稠、敬復、閈議曰: “給付民間而已用之物則已矣, 不散之物, 宜竝推刷入官, 以待崔眞之行。” 安純議曰: “人民已受之物, 不可追奪, 在官若金銀若帶等物, 似爲可也。” 其二曰: “今者馬佐和請曰: ‘童猛哥帖木兒之子都赤娶孟哥不花之女, 前者征討之時, 被擄而來。 如其生存, 請還本處, 以塞猛哥帖木兒之請。’ 何以處之?” 喜、思誠、軫、閏德議曰: “如其生存, 則依請給送可也。” 敬復、純、閈、商議曰: “今上國勑諭, 被擄人口, 各還本處, 則本國不得已發還矣。 如此則非獨孫女, 其請人, 竝皆還送, 以悅其心, 似爲便益。” 崇善入啓, 上良久思之, 謂崇善曰: “爾心以爲何如?” 崇善啓曰: “奪來物件, 本無印章, 其他物件, 雖將卒非理奪來, 已分諸人民, 今因傳聞之言, 汲汲還收, 則恐非示信於民之義。 且設使勑諭, 竝令還給, 豈一一計數傳付乎? 待崔眞之來, 送還牛馬金銀, 其他雜物, 已給人民, 服之穿裂, 以此爲辭, 則以皇帝一視同仁之量, 豈一一强收還送乎?” 上曰: “待崔眞來, 更議未晩。”
6月 19日
편집비오다
편집○庚子/雨。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이조에서 홍원현은 아전들에 의한 폐해가 작지 않으니, 현감을 보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咸吉道咸興任內洪原縣, 民戶六百三十餘, 田五千八百四十餘結。 民事輕重, 專在吏手, 弊固不小, 乞差縣監。” 從之。
대마주 태수 종정성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니, 예조로 하여금 회답하게 하다
편집○對馬州太守宗貞盛, 遣人來獻土宜, 令禮曹回答, 仍致意曰: “近因足下, 戒勒本島, 彼此無虞, 豈不爲美! 不意今年正月間, 島船一隻, 到慶尙道玉浦等處, 遇見本國採取海物船, 逞兇作耗, 殺死船內人一名。 凡島船到來本國地面者, 齎足下文引, 方得來往, 今次作亂者, 未知何人, 究問得獲, 明正其罪, 須卽回報。”
6月 20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辛丑/受常參。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致仕權軫、右議政崔閏德、吏曹判書許稠、判中樞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贊成盧閈議事: 其一曰: “今平安道都節制使馳報: ‘野人等數數來往。’ 蓋因其妻子被奪, 懷憤不解之致然也。 前者江界拘留兀良哈二人, 開說事目辭緣入送何如?” 僉曰: “兀良哈未來之時, 本朝事變, 開說入送, 則甚便於義。 今也兀良哈懷憤不降, 而使之入送, 則是示弱於彼也, 姑(除)〔徐〕入送他人, 一時區處。” 其二曰: “如不得已, 擧兵于西, 則馬草甚難, 軍士病之。 自黃海道至江界、閭延直路各官及平安道沿邊防戍各官, 當秋成, 令刈茭芻何如?” 僉曰: “可。” 其三曰: “平安道都節制使報: ‘道內軍馬及當下番甲士子弟, 及時下送防禦之處, 何如?” 僉曰: “如此險路, 道內軍士, 竝令赴防, 則人馬俱困, 於秋冬備禦虛疎矣。 姑令當番甲士內禁衛, 依咸吉道例下送赴防, 至合氷之時, 則下番甲士子弟, 竝令赴防。” 命兵曹移文其道。
6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壬寅/御勤政殿受朝。
경연에 나아가 신찬 육전을 강하다가 옳지 못한 곳이 있으면 다시 논의하게 하다
편집○御經筵, 講新撰《六典》, 有未當處, 則命令更議。
종금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宗金使人獻土宜。
제주의 망아지를 의정부·육조·여섯 대언 등에게 나누어 주다
편집○分賜濟州兒馬于議政府、六曹、六代言、大司憲、三軍都鎭撫、司禁司僕提調。
임금이 대언들에게 파저강 야인들을 수어할 계책을 논의하라 이르다
편집○上謂諸代言曰: “婆猪江野人常懷肆毒之念, 其守禦之策, 僉議以啓。” 安崇善等議曰: “臣等以爲速遣右議政崔閏德, 臨機處置。” 卽召閏德, 命往平安道以鎭之, 仍給內廐馬五十、鹿角弓三十, 以備軍用。
6月 22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卯/視事, 輪(臺)〔對〕, 經筵。
경회루에서 최윤덕 및 종사관·군관 등의 전송연을 베풀다
편집○御慶會樓, 餞都按撫察理使崔閏德及從事官軍官等, 王世子及大君宗親侍宴。 命知申事安崇善, 餞于弘濟院, 議政府亦往餞。 賜金自還襦衣二領, 崔毛多好單衣一領, 以女眞通事, 隨往閏德者也。 閏德率京軍士從事官通事等四十餘人以行, 命平安道各官守令, 輪番率其土兵赴防, 一道人民, 未得安枕, 加以京軍士豪橫作弊, 平安凋弊, 自此始焉。
6月 23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봉수의 법에 관해 이르다
편집○甲辰/視事。 上謂諸臣曰: “烽燧之法, 自古所有, 欲知邊警而預爲之備也, 我國烽燧之設, 似無實驗。 近者閭延有賊變, 而烽燧之傳, 與平日無異, 蓋以掌烽燧者, 或不候望而妄擧也。 縱令審變再擧, 以達于京都, 在京都, 固無設備之事。 閏德亦言: ‘烽燧無益。’ 廢之何如?” 許稠啓曰: “立之已久, 不可遽革。 設有掌者不察妄擧, 則各道監司考察論罪可也。” 上然之。
임금이 대언들에게 야인들의 침범에 대한 대책을 이르다
편집○上謂代言等曰: “閏德啓: ‘平安之民, 爲小醜之數來, 不可如是疲勞。 若小醜未得報怨, 捲土而來, 則似難禦之。’ 予心然之。 然野人含憤, 數侵邊疆, 不可視弱, 屯兵要害, 或千或百, 以固防禦可也。 方今待寇之術, 堅壁固守, 上策也, 彼若來侵, 乘我便利, 出擊敗之, 中策也。 氷合則彼賊必來, 須當秋冬, 選卒須禦, 彼野人等不畏中國, 而畏我國, 無他, 野人雖跳梁上國之境, 擄掠邊氓, 上國置之度外, 不興兵討罪, 故上國使臣, 因我國往野人之境, 則畏之, 自中國而直往, 則不畏。 不惟不畏, 且或有射之者。 是故高皇帝終不(拒)〔能〕安。” 上又曰: “頃者婆猪江征討, 有斬獲者, 皆賞之, 其餘皆未蒙賞, 雖未有斬獲之功, 其行役之勞, 不可不慰。 高麗之時, 雖無軍功, 而有億萬添設, 今三軍士卒, 不得受賞者, 以添設之職賞之。 平安之卒, 以土官賞之何如? 擬議以啓。”
동맹가첩목아가 보낸 마좌화 등이 하직하다
편집○童猛哥帖木兒所送馬佐和等辭, 賜俘虜童阿車妻姐姐與大者等帶去, 皆童猛哥族也。
한성부에서 반송방과 반석방의 무녀들을 옮겨 살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漢城府啓: “京中巫女, 已曾屛黜於門外遠地, 獨南大門外盤松坊、盤石坊巫女等, 與民戶雜居未便, 乞竝令移之。” 從之。
경기 수원부의 속현 영신을 진위에 이속하다
편집○割京畿水原府屬縣永新, 移屬振威。 先是, 議復水原府判官, 或曰: “如此則加設官職, 又增衙祿, 不宜復立, 唯旁邑振威, 民戶甚少, 將不能自立。 曩者請割水原任內永新而不得, 反得菁好驛里, 添受過客支應之弊, 自此尤不能支, 宜割水原民戶, 移屬振威。” 或曰: “水原事務, 匪今方劇, 古猶今也。 自革判官殆四十年, 而能辦庶務, 未見失期會之責, 何必復置判官, 徒費廩祿? 凡立制度, 隨罷隨復, 無有定制, 則有乖於示信之義, 勿復可也。” 或曰: “水原屬縣, 多地大民衆, 非一人所能治, 國家何獨厚於水原, 而薄於旁邑乎? 如欲救水原民衆事繁之弊, 宜割屬縣, 移屬於地小旁邑可也。 若曰監司本營, 不可不富厚, 則旁邑亦豈胡、越乎?” 上乃令戶曹移本道, 訪問便否, 監司回報: “永新距振威十里, 距水原六十里。 且隔大川, 若値雨水, 不得過涉, 徭賦貸糴, 或不及期, 弊亦不少。 振威民戶甚少, 使客煩多, 將不能自存, 宜割永新, 移屬振威。 若水原判官, 則革罷之後, 別無弊事, 勿復爲便。” 從之。 時水原之人 惡其見削, 投狀本道, 請勿移割而不得, 又狀告曰: “永新西面三里, 與他屬縣犬牙相入, 今不分辨, 而盡屬振威, 則後日犬牙改正之訟不絶。 請以大路東六里, 割屬振威, 其大路西三里, 仍屬本邑。” 監司請從其言, 政府六曹同議曰: “犬牙相入之論, 旣不得擧行, 則無罪永新, 分屬兩邑, 不可也。” 遂以永新, 盡屬振威。
6月 24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巳/受常參, 御經筵。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정사를 의논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致仕權軫、吏曹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贊成盧閈、禮曹判書申商、參贊李孟畇ㆍ成抑、 刑曹判書鄭欽之等議事: 其一曰: “斡木河, 本我國之境也。 童猛哥帖木兒, 輸誠歸順, 本國亦垂矜恤, 凡所來求, 靡所不從, 相和久矣。 今凡察管下人射殺通事朴天奇從人一名, 拿射者以來, 償其死者何如?” 僉曰: “可。 若托故不送, 則拿妻孥以來, 若又不送, 則以他人充送, 如又托故不送, 則徵燒埋銀及死者之直於其族類, 以戒後日。” 其二曰: “金玉寶、孟春等, 初與野人私通買賣, 恐其發覺, 潛謀滅口, 射殺野人乎? 盜馬而去, 追逐射殺乎? 委遣朝官推覈何如?” 僉曰: “除遣朝官, 令其道推覈啓聞後更議。” 其三曰: “開諭馬佐和, 令送射殺通事從人者何如?” 僉曰: “國家勿露此意, 令其道都節制使, 以自意開說。” 獨許稠曰: “旣結怨於西, 又何必挑亂於東? 姑置勿論可也。” 上曰: “稠之言是矣。 然今日不懲, 後復有如此者, 如之何? 須要懲戒, 以絶後患。” 遂以上項事意, 內傳于本道都節制使。
6月 26日
편집김맹성과 김을현 등이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다. 윤봉이 사신편에 일귀를 바치다
편집○丁未/謝恩使中樞院副使金孟誠、奏聞使上護軍金乙玄等, 回自京師。 尹鳳因回使進日晷。
6月 27日
편집이유를 함평 대군, 이인을 함녕군에 봉하다
편집○(戌)〔戊〕申/以瑈爲咸平大君, 裀咸寧君。 裀初封恭寧君, 今避恭定大王諡改封。 尹淮中樞院使, 鄭招藝文大提學, 李興發仁壽府尹, 鄭麟趾藝文提學, 權聃、申得海竝僉知中樞院使。 以得海守閭延, 有功於征討也。 李孝仁忠淸道觀察使, 趙賚江原道都觀察使, 李澄石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
박자흥이 풍안·도화 두 현에 병선을 두어 백성들을 거주하게 할 것을 상언하다
편집○先是, 前副司直朴子興等上言:
全羅道寶成任內豐安ㆍ道化兩縣, 曩因倭亂散亡, 至今未復, 可耕之地, 五百餘結, 陳荒不耕, 實爲未便。 乞置兵船, 使民住居。” 上令其道觀察使, 審其利害以啓。 至是啓: “非惟兩縣, 又加禾等三縣, 多有可耕之地, 請以左道屬船泊於寅浦, 築頭屬船泊於所訖羅梁, 其餘不得置船處, 令住居人定爲烽卒晝望, 嚴其防禁, 而使民耕種何如?
從之。
6月 28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酉/御經筵。
죄인 오용권의 아내가 신문고를 쳐서 신소한 것에 관한 사헌부의 상소문
편집○司憲府上疏曰:
罪人吳用權妻擊鼓申訴, 從其自願移置。 臣等推勘文案, 用權黨於芳幹, 同行亂逆, 將危社稷, 當置極刑, 我太宗特從寬典, 命置遐裔, 俾保首領。 臣等竊惟以亂逆不忠, 得延三紀, 至爲天幸, 顧不是念, 使其妻子擊鼓訴冤, 其不念聖恩, 不悔罪逆, 亦已甚矣。 不惟不念不悔, 其狀內有“李茂等緣坐人親子息等, 竝皆原免, 唯家翁無有扶護者, 獨不蒙赦”之辭, 又有“山移判不移, 依甲午年太宗敎下, 留後司、積城、楊根等處, 自願移置”之辭。 身犯之人, 援引緣坐, 已爲誣罔, 其辭又甚悖慢, 伏望命有司明置於法, 以快臣民積年之憤, 社稷幸甚。
命除他事, 安置固城。
상정소에서 예악을 옛 제도에 의하여 시행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詳定所啓: “謹按《虞書》: ‘搏拊琴瑟以詠。’ㆍ‘下管鼗鼓, 合止柷敔, 笙鏞以間。’ 此堂上堂下設樂之祖也。 歷考諸書, 《禮記》《郊特牲》曰: ‘歌者在上, 匏竹在下, 貴人聲也。’ 《明堂位》曰: ‘升歌《淸廟》, 下管象。’ 注曰: ‘《淸廟》, 《周頌》, 升樂工於廟堂上而歌此詩也。 下, 堂下也。 管, 匏竹也。 象, 象武詩也。 堂下以管吹象武之詩, 故云下管象也。’ 《文王世子》曰: ‘登歌《淸廟》。’ㆍ‘下管象舞大(舞)〔武〕。’ 注曰: ‘象, 《周頌》、《維淸》, 乃象舞之樂歌, (舞)〔武〕則大(舞)〔武〕之樂歌也。’ 又曰: ‘古樂, 歌者在上, 匏竹在下。 凡以人歌者, 皆曰升歌, 亦曰登歌, 以管奏者皆曰下管。 《周禮》《大師》: 「(率鼓)〔帥瞽〕登歌, 下管(奏)〔播〕樂器。」 《書》言下管鼗鼓是也。 《淸廟》以人歌之, 自宜升, 象以管奏之, 自宜下, 凡樂皆有堂上堂下之(樂)〔奏〕也。’ 《鄕飮酒義》曰: ‘工入升歌三終, 主人獻之, 笙入三終, 主人獻之。 間歌三終, 合樂三終, 工告樂備遂出。’ 注曰: ‘工入升堂, 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每一篇而一終。 三篇終則吹笙者入於堂下, 奏《南陔》、《白華》、《華黍》亦每一篇而一終。 間, 代也。 笙與歌皆畢, 則堂上與堂下更代而作也。’ 《仲尼燕居》曰: ‘升歌《淸廟》, 示德也; 下而管象, 示事也。’ 漢因秦樂, 乾豆上奏登歌, 獨上歌不以管絃亂人聲。 是則上自唐、虞至於秦、漢, 未嘗以歌雜於堂下也。 魏、晋以降, 爰及江左, 不聞異制。 隋之所代者周, 周之所承者元魏, 是出北狄, 不諳禮樂。 隋牛弘等又不聞道, 樂懸之制, 出於臆見, 如筑箏搊箏臥筑篌小琵琶, 俱係胡樂, 以之列諸編磬之下, 其爲無稽已甚矣。 唐初未能制樂, 因循其法, 及祖孝孫輩出而改正, 必當盡去, 但無文字可考耳。 宋初因五代之謬, 後有司覺其非不用之。 至徽宗之時, 蔡京爲相, 僞道士魏漢律典樂, 始盛爲之, 以侈觀聽。 大抵禮樂之事, 當以唐、虞、三代爲法, 考據古事, 先之以六經, 有所不通, 旁及百家史傳, 今《尙書》、《禮經》文字明白, 何取宋徽宗之制乎? 且陳氏撰集《樂書》, 窮搜細推, 討論無遺, 以詔萬世, 其《樂懸圖》俱存, 不以歌琴瑟雜於堂下。 或以爲: ‘軒歌, 亦製樂章。 堂下只有鍾磬簫竽之類, 不有人聲, 字音不明, 非所以發揚先世之德美也。’ 是大不然矣。 如周之《維淸》、大武之詩, 俱美文、武而以管吹之, 周公之制也。 豈以周公之達孝, 而不足於斯乎? 乞依古制施行。 乃下禮曹。 禮曹啓: ‘宗廟永寧殿堂下樂, 有舞無歌, 實爲未便。 堂下武舞頌太祖功德, 迎神文舞述神靈來格之意, 以製歌詞, 通於萬世, 但依古制, 堂下竝不設歌工, 其餘有樂諸祀, 亦依此例, 各製歌詞, 載諸樂部何如?’” 從之。
6月 29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일본과의 교통 문제·파저강의 정벌 문제를 말하다
편집○庚戌/受常參, 視事。 上謂諸臣曰: “禮部尙書問我國與日本交通與否, 金乙玄不知本國指意, 故權辭以對曰: ‘倭人來本國海島, 捉魚買鹽, 賴此資生, 肆倭人庸或往來。’ 不明言其交通。 崔眞告禮部尙書曰: ‘朝鮮之於倭邦, 給其印信, 相爲交通。’ 尙書又問金乙玄, 乙玄對曰: ‘彼倭人以生理, 往來本國海濱耳, 我國本無成給印信之事。’ 崔眞又問於朝見倭客, 倭客又答之曰: ‘無成給印信之事。’ 後明上國有更問之者, 何以對之?”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 ‘崔眞如此區區者, 欲自顯其知朝鮮事也。 倭邦近在我國, 相與交通, 然後邊海無虞, 中國雖知其交通, 不害於義。” 上曰: “然。” 上曰: “中朝都督聞本國往征婆猪, 乃非之曰: ‘朝鮮擅擧兵入邊境。’ 然予以爲太宗文皇帝宣諭聖旨, 昭然可信, 況又今皇上勑諭云: ‘相機處置, 勿爲野人所侮。’ 以此知皇帝必不以往征爲非也。 且(猛捏可來)〔孟捏哥來〕、崔眞等, 來閏八月, 發向建州, 與本國, 推刷兩處(披)〔被〕擄人物, 各還本處。 予以爲初征建州, 欲其示威靈也。 彼人誠心來投, 則予欲盡還, 不悛其惡, 而數犯閭延等處, 故分置南道。 若待皇帝勑諭, 然後還其被擄人物, 則是野人徒以爲皇帝之德, 而不以爲我國之恩也。 江界留置野人二名, 還送本處, 諭之曰: ‘汝等誠心來降, 則擄來人物, 當盡還之。 汝等不改前過, 而窺伺邊境, 故至今不還。’ 又諭之曰: ‘汝之妻孥衣服飮食, 無有失時, 强暴之徒, 不得侵逼, 安心居生。’ 彼野人等聞此言誠心來投, 我國盡還, 則彼知前日之威、今日之恩, 恩威竝行而不相悖矣。” 判書許稠曰: “上敎至當。” 命安崇善, 往議于黃喜、孟思誠、權軫之第。
예조 판서 신상이 알목하에 사람을 보내 권두를 꾸짖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判書申商啓曰: “斡木河野人潛來慶源民家, 偸馬以去, 馬主追捕殺之。 寧北節制使, 令通事往告事由, 童權豆、凡察敎誘管下人, 射殺通事從人, 其惡至重。 今送人于斡木河, 督責權豆何如?” 上曰: “楊木答兀、猛哥帖木兒, 正中國叛賊也, 皇帝猶不明言其罪, 遣使招諭, 是乃馭野人之權也。 射殺從人, 雖是權豆之敎諭, 然是酋長, 不可明言其罪, 姑再三送人, 責取射殺人以懲之可也。” 申商又啓曰: “權豆居我國境內, 乃有如此之惡, 具其罪狀, 以聞于帝如何?” 上曰: “往征之則卿言然矣, 不然則何煩奏達?”
태종 황제 때의 선유와 지금의 칙서로 선유한 것을 누설치 못하게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平安道都按撫察理使崔閏德曰:
前日卿常啓曰: ‘太宗皇帝時野人處置宣諭及今出來勑書內事意, 婆猪江等處, 欲出榜而通諭。’ 予乃止之。 今金乙玄回啓曰: ‘禮部同兵部憑問乙玄及赴京忽剌溫(兀狄合)〔兀狄哈〕、婆猪江野人之時, 尙書潛令乙玄勿言宣諭勑書之事。’ 卿知此意, 令閭延、江界沿邊等處守令, 不洩宣諭及勑書宣諭之事, 亦將此意, 內傳于咸吉道都節制使。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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편집○辛亥/親傳朔祭香祝。
十五年 秋七月
편집7月 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壬子朔/御勤政殿受朝。
이유로 진양 대군을 삼다. 앞서 함평으로 봉했는데, 함평현과 혼동될까 고친 것이다
편집○以瑈爲晋陽大君。 先是封咸平, 咸平乃咸興別號, 而嫌於咸平縣, 故改之。
7月 2日
편집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함길도 도절제사 성달생의 치보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癸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仍令致仕權軫、判中樞院事河敬復等議曰: “咸吉道都節制使成達生馳報: ‘前者野人來偸慶源民家馬匹以去, 馬主金玉寶ㆍ孟夏等追殺之。 寧北節制使令通事朴天奇往告事由, 凡察使管下人射殺從人。 臣願遣壯士三四十, 執凡察以來。’ 予以爲雖以天下之主, 待野人以權。 楊木答兀、猛哥帖木兒, 正中國賊人也。 皇帝不名其賊, 每加綏撫, 況我國征婆猪已蕩盡, 不宜與東女眞又結釁端, 卿等熟議以啓。” 黃喜等議曰: “臣等以謂達生之策, 徒輕彼敵, 而不計其終也。 遣壯士, 而彼人不服, 其將何以處之? 請依臣等前日所議, 責取射殺之人, 如或托以逃亡, 拿其妻孥, 又托以幷逃, 又送人督之曰: ‘以族人充送。’ 又固拒不送, 勢不得已, 然後於遠近親族, 徵燒埋銀及死者之直, 頻數使人通諭督責, 以懲其惡, 以防後患爲便。” 卽回諭于都節制使。
7月 3日
편집친히 추향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전하다
편집○甲寅/親傳秋享香祝。
임금이 지신사 안숭선에게 창덕궁을 옮기는 것에 대해 말하다
편집○上御思政殿, 引見知申事安崇善曰: “崔揚善啓云: ‘景福宮北山非主山, 登木覓而見之, 鄕校洞連脈, 今承文院基地, 實是主山, 定都之時, 何不營宮闕於此, 而乃於白岳之下乎? 地理書曰: 「人家居主山之穴, 則子孫衰微。」 若移昌德宮于承文院之基, 則萬世之利也。’ 揚善, 狂妄之人, 固不足信, 然芻蕘之言, 聖人擇之, 比之(荔)〔芻〕蕘, 揚善優矣。 乃令前判淸州牧使李蓁, 同揚善登木覓見之, 蓁亦以揚善之言爲是。 大抵地理之書, 深遠難窮, 登高則主山之穴, 可以見之。 擇淸明日, 與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率李蓁、李陽達、高仲安、崔揚善、鄭秧等, 登木覓望見主山之穴, 果爾差誤, 則昌德宮固難移矣, 構結百餘間, 以爲離宮可矣。 近來每興土木之役, 然非爲遊觀也。” 崇善曰: “事重, 非今日可決, 與黃喜登望, 然後更啓。” 上曰: “然。”
7月 4日
편집예조에서 장마비가 그치도록 4대문에 빌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乙卯/禮曹啓: “霖雨過多, 將來可慮, 依前擇吉, 祭京城四門祈晴, 外方霖雨多處, 亦令擇吉, 禜祭城門祈晴。” 從之。
초하루 헌가 설치시의 악기와 복장에 대해 정하다
편집○禮曹啓: “朔日朝賀設軒架時, 鍾磬建鼓等器, 旣從權略設, 其樂工衣冠, 亦宜從權, 除中單袴襪, 只着介幘鸞衫。 且烏皮履, 屢經雨露, 乾縮汚穢, 其略設日, 則依常衙朝參例, 許仍着靴。” 從之。
하경복·정흠지·정초 등이 왕명을 받들어 《진서》를 편찬하여 올리다
편집○判中樞院事河敬復、刑曹判書鄭欽之、藝文大提學鄭招、兵曹右參判皇甫仁等, 承命撰《陳書》以進:
行陳: 各軍動靜, 專聽中軍指揮。 中軍角一通鼓一通, 各軍應之整兵。 中軍行鼓動麾指前,【白麾在前, 次赤麾, 次黃麾, 次黑麾, 次靑麾序立, 俱指前啓。】 各軍以次應之, 右軍先引, 次前衡, 次中軍, 次後衝, 次左軍張旗徐行, 騎先步後, 橫直行因地形而變。 疾鼓動則疾行, 聞金則止。 密伏騎兵持五色旗, 先行三里, 若有深林草木則擧靑, 有丘陵險阻則擧赤, 有土封邑里隘窄則擧黃, 有寇賊音色則擧白, 有水澤江河則擧黑。 若有急, 中軍角一通, 靑麾指前, 白麾指後。 疾鼓動則左右軍, 各就其方, 止而成陣, 以候彼敵。 凡行軍, 右軍修理橋梁泥滓, 開拓窄路; 左軍捍後, 收拾闌遺, 先使腹心, 率精騎及鄕導, 去大軍數十里前覘, 令前後相接, 搜索四方要處, 切在整肅人馬無聲, 不失行列。 凡軍入險地狹經, 魚貫而行, 則每隊五十人, 先防牌一人, 次槍長劍中一人, 次火㷁弓手中一人, 以此爲次。 步卒三十人先行, 騎槍騎射二十人次之。 道容二人則二人齊行, 容三人則三人齊行, 容四人則四人齊行, 容五人則五人齊行, 催督不得停擁, 先據要害。 輜重在行陣後繼發, 每三百人抽減五十人, 爲護輜重軍, 分隊前後行。 首尾相去大遠, 則每三四里許間一二隊, 以備不虞, 又令輕騎分行左右, 披討幽隱。 一。 結陣: 中軍角一通, 各軍遊軍, 馬兵先出, 分布四方。 中軍五麾皆點而鼓動, 則各軍以旗鼓應之,【下倣此】各成其陣,【中圓, 左直, 前銳, 右方, 後曲。】遊軍聞金還入。 中軍五麾俱臥, 鼓動而白麾點, 則各軍各成方陣,【右軍因本陣】中軍五麾合鼓動而白麾點, 則四軍合中軍成方陣, 四軍各排其面作八門, 各立方色旗。 中軍圓排作四門, 各立獸旗, 內外門馬步兵守之。 四軍皆臥五旗, 獨立官旗, 中軍黑麾點鼓動, 則變方爲曲,【前軍縮排, 左右軍各一統, 曲折後面。】靑麾點鼓動, 則變曲爲直,【前後軍兩端, 各一統 曲折左右連排。】赤麾點鼓動, 則變直爲銳,【前軍中心銳出, 左右軍各一統, 曲折後面。】黃麾點皷動, 則變銳爲圓,【四面圓排】白麾復點鼓動, 則變圓爲方。 若中軍赤靑二麾合而鼓動, 則前左軍合爲一陣而在左; 黑白二麾合而鼓動, 則後右軍合爲一陣而在右, 中軍自爲一陣。 若地狹不能容各軍, 則各軍隨地之宜成陣, 不能容一軍, 則一所別爲一陣, 一依一軍之法。 凡陣各面防牌連排, 次槍長劍, 次火㷁弓手, 次騎槍騎射, 陣內布列, 內外皆然。 各軍各有五所, 橫五步立一人, 縱四步立一人。 陣間容陣, 隊間容隊。 五人自相得意者結爲伍, 伍中有長。 二伍爲小隊, (中)〔隊〕有長。 五伍爲中隊, 隊有正。 五十人爲大隊, 隊有校。 五十人須結其心, 行立前却, 當隊幷須依附, 戰則伍伍而立, 將校在後督戰。 每一千人, 以二百人爲遊軍, 在其軍陣之後, 凡行軍、結陣、合戰、設疑、補闕、斥候, 專在遊軍。 若軍數更多, 以此爲率。 諸軍下營, 皆有分地, 畫其溝域, 而明其界限, 禁行、淸道, 非將令不得通行; 採薪芻牧者, 皆成行伍, 不成行伍者, 不得通行。 諸營幕作食須及早, 昏暗以後, 須卽滅火。 每營壘外四面四隅, 必立小堡, 上致燔柴, 夜黑之後, 先知賊至, 擊皷傳令走, 火燎之明如晝日, 使賊不得遁形。 至夜, 令營內分更巡探人, 不得高聲唱號, 每陣前百步外, 各著聽子二人, 一更一替, 以聽不虞, 仍令探聽子勿令眠睡。 若軍中夜驚, 則軍吏堅坐, 陣將持兵, 無得喧嘩動搖。 其晝日, 諸軍前各亦逐高處安置斥候, 以示動靜。 凡結陣之法, 本無常形, 然其大要, 不過五行而已。 章服: 各軍各有章, 中軍黃章, 圓五寸, 置於衿前。 前衡赤章, 三方七寸, 置於腹。 左軍靑章, 長八寸、廣三寸, 置於左肩。 右軍白章, 方四寸, 置於右肩。 後衝黑章, 曲面六寸, 置於背。 各書軍號及各所各隊之號, 幷畫認獸。 一。 敎場: 四表進退爲敎場。 方一千二百步, 分爲兩廂, 東西相向。 中間相去三百步, 每五十步立表, 一行凡立五行, 表間相去各五十步, 爲軍士進退之節。 中軍各一通, 各軍旗人各以其方, 立旗于陣場。 中軍鼓動, 各軍整兵, 各就其旗下陣訖, 中軍鼓動, 五麾指前, 各軍出就第一表, 齊頭中行鼓行, 至第二表, 擊金弊麾, 乃止皆坐。【凡坐, 騎下馬步跪。】中軍鼓動作麾, 各軍皆作,【凡作, 騎上馬步立。】皷進騎馳步趨, 及第三表, 擊金弊麾, 乃止皆坐。 皷又動作麾, 各軍皆作, 鼓進騎步皆疾走, 及第四表, 擊金弊麾, 乃止皆坐。 作麾角一通鼓一通, 騎一旋馳, 步一旋鬪, 凡三而止。 金一聲緩鬪, 二聲止鬪, 三聲回背行退, 及第三表乃止, 坐作如初。【但向第四表回坐爲小異耳, 下倣此。】金四聲, 趨退却行, 及第二表乃止, 坐作如初。 金五聲, 急退却行, 及第一表乃止, 坐作如初。 角一通金五聲, 各軍急就陣, 各復其局。 旗麾歌。【麾色有五, 旗亦五, 指揮以麾, 應以旗。 中黃後黑, 前則赤, 左靑右白各隨宜。 東西南北視麾指, 擧則軍動伏止之。 揮則騎步皆戰鬪, 或徐或疾將所期。】鼓進金退歌。【鼓一整兵二結陣, 鼓三前進四疾行。 鼓五急走仍急鬪, 三軍之進同一情。 金一緩鬪二止鬪, 金三曲背四退行。 金五急退還就陣, 三軍之退同一情。】一。 軍令: 凡出軍, 中軍角一通, 各軍將俱集中軍旗鼓之下, 大將令曰: “凡在陣者望聽麾角金鼓之節, 坐作進退, 毋失其次, 毋嘩毋亂, 以干兵法。” 諸將皆坐聽令, 各還本陣。 中軍伺候二人, 振鐸分循警衆, 各軍將以其令, 遍告所部, 其有應進而不進、應退而不退、不應進而進、不應退而退、擅左右者、亡章服者斬; 漏軍事者斬; 背軍走者斬; 不戰而降敵者沒其家; 後期者斬;【阻雨雪水火不坐】行列不齊、旌旗不正、金革不鳴者斬; 與敵私交通者斬; 失主將者斬; 失旗鼓節鉞者全隊斬; 臨亂不相救者斬; 訛言誑惑、妄說陰陽卜筮者斬; 無故驚軍者斬; 遺棄五兵軍裝者斬; 將吏職事不平藏情相容者斬; 以强陵弱、樗蒲忿爭、酗酒喧嘩惡罵無禮於、理不順者斬;【因公宴會, 醉不坐】軍中奔車走馬者斬;【將軍以下, 竝步入營。】破敵先擄掠者斬; 更鋪失候、犯夜失號、止宿他舍者斬; 守圍不固者斬; 不伏差遣及主吏役不平者斬; 侵欺百姓、奸居人子女及將婦女入營者斬; 違主將一時之令者斬。 伍中失二人, 罰不救三人; 小隊失四人, 罰不救六人; 二十五人隊失八人者, 罰全隊不救。 亡伍而得伍、亡長而得長、亡將而得將者, 各當之。 亡伍不得伍、亡長不得長、亡將不得將者罰。 得伍而不失伍、得長而不失長、得將而不失將者賞。 一。 應敵: 中軍與前衡按列不動曰守兵, 後衝當戰時先出致敵曰正兵, 左右軍當戰時旁出突擊曰奇兵。【凡應敵時每隊異旗, 騎射隊執靑旗, 騎槍隊執黑旗, 火㷁弓手隊執白旗, 步槍長劍隊執赤旗。】中軍鼓一通, 各軍遊軍先出四方, 望候彼敵, 角報其軍, 其軍角報中軍。 中軍吹角, 而赤麾起伏, 則前衝受敵也。 黑麾指前鼓動, 則後衝先出當敵, 靑白二麾指前鼓動, 則左右軍旁出救之。 一面受敵, 他軍倣此, 觸處爲前, 皆以中軍麾鼓角之節而應之。 若四面受敵, 則望聽其軍旗鼓角之節而戰, 中軍分兵往救。 凡軍出陣, 應敵齊進, 十步而散立, 馬亦不過五十步而止戰。 敵敗奔走, 則鼓角合動, 馬兵進而追擊, 步卒布列, 救援馬兵, 然後就次。 追擊之時, 不失行伍, 聞金則止, 鼓急則復進急擊。 如欲斂軍而退, 則中軍角一通, 麾伏金五聲, 各軍應之, 各復其局, 遊軍殿而還之。 凡變爲鳥雲陣, 中軍大小角合吹鼓動, 靑白赤黑四麾乍伏乍起, 則各軍應之。 先出遊軍, 各執方色旗, 定其地界。 中軍厚執其陣, 按列不動, 以制四面。 各軍四面內外防牌, 堅守本處, 步槍長劍出列於防牌外, 周二匝, 觸處爲前。 如前軍則前所騎射、中所騎射、前所騎槍、中所騎槍、前所火㷁弓手、中所火㷁弓手, 橫列於陣前, 以當彼敵。【前所騎射、中所騎射, 爲一行在前行, 前所騎射, 分居左右角少前, 中所騎射連排居中, 次前所騎槍爲一行, 次中所騎槍爲一行, 次前所火㷁弓手爲一行, 次中所火㷁弓手爲一行, 凡五行。 此乃正兵當敵者也。】中左右後四所騎射騎槍火㷁弓手, 夾出左右以救, 皆自內向外直列, 立如魚貫, 行若雁行, 內附於陣, 外稍開闊, 而遠狀類箕。【中所騎槍居先, 火㷁弓手居後爲一行, 左右同附裏面。 次左所騎槍居先, 火㷁弓手居後爲一行在左, 右所騎槍居先, 火㷁弓手居後爲一行在右。 次左所騎射居先, 中所騎射居後者二行在左, 右所騎射居先, 中所騎射居後者一行在右。 次左所騎槍居先, 中所槍居後, 左所火㷁弓手、中所火㷁弓手連排, 又居後爲一行在左, 右所騎槍居先, 中所騎槍居後, 右所火㷁弓手、中所火㷁弓手連排, 又居後爲一行在右。 次後所騎槍居先, 中所騎槍居後, 後所火㷁弓手、中所火㷁弓手連排, 又居後爲一行, 左右同。 次後所騎射居先, 中所騎射居後爲一行, 左右同散居外面。 凡左右各七行, 此乃奇兵旁出夾擊也。】 他軍倣此。 若地狹, 則各軍各自布陳, 其橫立直立行伍之數, 隨軍之多少爲之。 如雲蒸鳥散、彌川絡野、縱橫布列, 務要疏闊得宜, 周旋曲折, 聽隊主指揮, 人自爲戰, 長以參短, 短以參長, 前禦其前, 後當其後, 左防其左, 右防其右。 進而就敵, 不得奔逬; 退而就列, 不得違走。 左救其右, 右救其左。 若衝其中, 左右俱救, 紛紛旌旗, 紜紜士卒, 示之若散, 擾之若亂。 然而法令素定, 旗幟分明, 什伍整齊, 出入有度, 指揮有應, 雖絶成陣, 雖散成行, 似亂而實, 不可亂也。 若欲收兵, 則中軍角一通, 靑赤白黑四麾, 皆伏擊金, 四軍應之, 各復其局。 至於谷戰林戰等法, 亦依此法爲之, 在主將制勝, 不可殫記。
7月 6日
편집반역죄를 삼족에까지 미치게 하는 것에 관한 사헌부의 상소문
편집○丁巳/司憲府上疏曰:
竊惟反逆之罪, 延及三族, 所以懲大惡而正大法, 杜奸萌而斷禍心也。 李茂、李彬、姜思德、趙希敏、尹穆、柳沂等, 在太宗朝, 廣植邪黨, 謀爲不軌, 幾危宗社, 天厭人怒, 誅其身、籍其家, 其係三族, 悉論如律。 今諸逆緣坐之人, 皆湮沒爲民, 近日柳沂之弟漢, 驟登顯秩, 物論驚駭, 於誅亂討賊之法何? 於消姦斷禍之義何? 況伏辜於太宗之朝, 列爵於殿下之庭乎? 恐非貽謀之善也。 臣等又恐此路一開, 其他爲民者, 亦皆有望矣。 乞罷漢職, 俾作太平之民, 於漢安矣。
不允。
검찬성 강우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檢贊成康佑。 其敎書曰:
君臣之義, 無間幽明; 親表之恩, 當全終始。 宜頒恤典, 以慰英靈。 惟卿性本溫良, 行著恭儉。 以勳舊之冑, 連王室之親。 夤緣太祖之朝, 歷仕昭考之世。 爲二聖之原從, 推一心而服勞。 遂典儀於太常, 又摠戎於軍簿。 及中身而嬰疾, 爲痊痾而告休。 謝事公朝, 猶懷服采之念; 就閑私第, 常切奉日之忠。 謂永世而同休, 何一朝而聞訃! 追惟勳親之義, 悉爲心腹之傷。 玆陳薄儀, 仍頒寵數。 於戲! 脩短有定, 雖隔九泉, 存歿何殊! 庶歆一奠。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의금부에서 사노 상좌가 주인을 죽였으므로, 율이 능지 처사에 해당함을 아뢰다
편집○義禁府啓: “私奴上佐弑其主, 律該凌遲處死。” 從之。
7月 7日
편집승정원에 지리에 밝은 자를 널리 선택하여 보고하게 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戊午/傳旨承政院曰:
歷觀聖王, 無所不通, 故天文地理, 靡不究致。 自聖而下, 雖不親解其理, 然下之供此職者, 代各有人, 晋之郭璞、元之舜臣是已。 以我朝之事言之, 建都卜陵, 皆用術者之言, 至于當今獻陵來脈之防路, 李陽達、崔揚善等各執自是, 紛紜未定, 予亦未知其理, 故未能決其是非, 將率集賢殿儒臣, 與陽達日講其理, 廣擇明於地理者以聞。
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經筵, 專是講明聖學, 以濬出治之源也。 風水學, 乃雜技中之最荒亂者也, 不可參講。” 上曰: “雖然不可不究其源也。” 崇善等更啓曰: “旣已終始典學, 今若講習雜學, 則竊恐功虧一簣, 況漢武表章六經, 罷黜百家, 則以我殿下之聖學, 反不如漢武可乎? 然此學亦爲國之一務也, 不可廢也, 願擇明經之臣, 使之講習, 置提調考其勤慢, 究其精粗。” 上乃命集賢殿副校理李鳴謙ㆍ柳義孫、博士李思哲、著作郞金禮蒙爲學官, 以藝文提學鄭麟趾爲提調。
병조에서 5백 호 이상 되는 각 고을에 급한 때에 대비할 방책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五百戶以上各官, 皆令各備三色旗麾, 擇道內習知兵法人, 定爲訓導, 每於春秋, 鍊習武藝。 且於各邑軍及人吏酌班, 以至官奴, 擇其可當者, 習吹角以備緩急。” 從之。
7月 8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편집○己未/視事。
이조에서 외방의 유학 교수나 교관·교도 등을 가볍게 갈지 말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傳旨吏曹曰:
外方儒學敎授官敎導等, 數數遞差, 因此官爵猥濫, 敎訓無効, 至於往來, 不無其弊。 今後依他例取旨除授, 勿令輕易更改。
병조에서 훈련관에 명하여 충의위·별시위 등을 소집하여 교습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撰《陣圖》, 委定訓導, 敎習軍士。 令訓鍊觀聚會忠義衛、別侍衛、內禁衛、甲士、防牌、吹螺赤、別軍於盤松亭敎習。” 從之。
동맹가첩목아가 함길도 도절제사에게 생업에 안심하게 하여 주기를 말하다
편집○都督童猛哥帖木兒, 使千戶馬大愁告于咸吉道都節制使曰: “吾管下人也常哥等二名到慶源, 持馬三匹而來, 其盜與否, 未知也, 其主孟夏追及於錢拘川邊, 執也常哥等射殺之。 其族人家時波忿也常哥之死, 射殺通事朴天奇從人而逃, 我等不勝惶恐, 不得安心農業。 乞轉啓達, 俾安生業。” 都節制使卽送鎭撫朴思義、通事朴天奇等于猛哥帖木兒處, 督令捕獲家時波以送。
이조에서 종친부 서제의 수효는 50으로 정하고, 그 거관은 예전대로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宗親府書題, 仍前數四十, 加置十人, 以五十爲額, 其去官仍舊。” 從之。
7月 9日
편집황희·신상 등에게 명하여 풍수학하는 자들을 시켜 최양선의 말을 변론하게 하다
편집○庚申/命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知申事安崇善等, 登木覓究觀山水之脈, 令相地, 相與辨論崔揚善之言。 李陽達、高仲安、鄭秧, 則以白岳爲玄武, 而景福宮之基爲明堂; 李蓁、申孝昌之言, 與揚善同。 黃喜等令畫工圖成三角山形以進, 令相地者各書所言以進, 乃下集賢殿。 時人譏蓁、孝昌等, 陰嗾揚善, 以地理妖說, 欲爲希進之階。 其李陽達、高仲安、鄭秧等言曰:
白嶽自三角峯而下, 作普賢峯, 自普賢峯來作平岡數里而聳起尖峰, 是白嶽也。 其下作明堂, 寬如碁局, 可立萬兵, 此正明堂也, 此則明堂前後正中之地也。 主山之北外峽, 則自三角西南, 回作大一枝, 環至羅巖寺之南極, 其一枝亦西南回至毋嶽之西畔, 此則明堂西北岡衆水回還之大槪也。 又主山之東北, 則其一大枝, 自淸凉洞源等處, 東北周回東南, 至大野而住, 一枝自淸凉洞之源, 東南周回, 至甓瓦窰下大郊而止, 其一枝則自沙閑洞源, 東南周回而止, 又一枝自沙閑洞源, 南東回至東大門而止, 此則明堂東南岡衆水之大槪也。 至以白嶽明堂之左右而言, 則左臂自主山西畔而出, 周至西南至東大門水口, 其右臂亦周回東南, 亦至東大門水口。 然則主山明堂, 前後左右, 均齊方正, 而無不平矣。 且祖上正龍大脈, 直行南方, 其氣熾盛, 故白嶽與仁王、毋嶽、南山, 皆突起成峰。 今說者之來脈, 其氣小, 故但起淨業院後一小峯, 唯作宗廟穴, 不成他穴, 若非此峯, 則亦不成宗廟之穴。 此峯外更無盛氣, 故宗廟入穴, 亦無更起之峰, 以旁起脈正起脈觀之, 宗廟乃旁起脈之正脈也, 今說(有)〔者〕之言, 乃旁起脈之旁脈也。 古人以山脈之大小盛衰, 比草木枝幹之大小榮枯也。
李蓁、崔揚善等言曰:
三角山來至于普賢峯, 普賢峯磊落而成岡隴山隴, 分爲左峽, 起伏遙長, 作關欄而至于安庵地, 右峽行至半里, 作星峯, 曰白嶽。 白嶽行半里成岡龍, 曰仁王山。 仁王山行至二里, 回轉于南, 朝揖主山, 此可謂朝對之正也。 中有正脈入首東南間, 行至二里, 回轉于南, 朝揖主山, 此可謂朝對之正也。 中有正脈入首東南間, 行至二里成隴丘, 曰主山。 主山落脈, 如懸絲再起, 蜂腰斷續之異狀, 曰玄武垂頭。 左臂彎環穴前到, 右臂如弓揖明堂。 三重枝葉左右抱, 山水有情天地設。 天關峼地軸峼, 兩邊迎中有明堂。 政尊貴局中, 諸流合天心, 此可謂氣聚之地, 貴不可露。 經曰: “兩水夾處是明堂, 枝葉周回中者是。”
7月 10日
편집병조에서 단월역을 충주에 옮겨 소속시킬 것을 청하다
편집○辛酉/兵曹啓: “忠淸道丹月驛, 雖在槐山之地, 與本官相距六十餘里, 與忠州相距十餘里, 請以丹月驛移屬忠州。” 從之。
임금이 대언들에게 유신으로 하여금 지리의 요령을 강구하여 밝히게 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上謂代言等曰: “向者欲觀地理書, 猶有未肯之心, 又聞卿等之言而止。 然地理之說, 雖不可盡信, 亦不可盡廢。 天文高遠難知, 然森列昭然, 至於地理, 則脈勢錯綜, 苟非精察, 莫究其要。 古者郭璞專尙術數, 而死非其命, 故後世指爲虛誕, 然蘇子瞻葬其母於崇山, 朱元晦預卜其葬地。 以通儒大賢尙不避之, 況祖宗建都邑定山陵, 皆用地理乎! 故予使儒臣講明其要。”
7月 11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편집○壬戌/視事。
이조에서 외관으로서 경관에 임명된 자도 통산하여 가자시킬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以京官除外官者, 通計京官月數及殿最而加資, 獨以外官除京官者, 外官時月數考績, 竝不通計。 京外各異, 實爲未便, 自今以外官除京官者, 亦許通計加資。” 從之。
원묘 짓는 데에서 일한 각색 장인들에게 쌀과 베를 차등 있게 내려 주다
편집○原廟赴役各色匠人, 以役日多少, 賜米布有差。
이조 판서 허조가 박천을 혁파하지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判書許稠啓: “前議革博川合屬寧邊, 爲江界判官衙祿, 今不設江界判官, 而置守於慈城, 乞博川仍舊不革。” 從之。
7月 12日
편집근정전 취두에 덮을 기와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癸亥/受常參。 上謂代言等曰: “勤政殿鷲頭因雨而頹, 當使改蓋, 然燔造靑瓦, 則其費甚多, 欲燔牙鍊瓦以蓋之。 然本國人, 凡事欲速, 未能精緻, 何如則燔造精好, 而無雨漏頹圮之患乎?” 安崇善、金宗瑞啓曰: “燔造靑瓦則爲上策, 試其難易, 然後爲定。 若欲牙鍊瓦精好燔造, 則加定提調別坐, 責成爲便。” 從之, 卽命兵曹判書崔士康、工曹判書趙啓生, 爲別窰及東西窰提調, 以判軍器監事李堅基、繕(二)〔工〕正徐仁道、前少尹李護、佐郞河孝明爲別坐。 崇善又啓曰: “令提學鄭麟趾、副校理柳義孫等, 仕集賢殿, 講習地理。 臣以爲此非殿下私事, 以此輩爲風水學提調別坐, 以領議政黃喜爲都提調, 以前大提學河演爲提調, 專心講習, 則誠有補於國家, 而風水之學亦明矣。” 從之。
석성 현감 황괴·만경 현령 이거·정산 현감 정식이 사조하다
편집○石城縣監黃槐、萬頃縣令李秬、定山縣監鄭湜辭, 上引見曰: “臨民之職, 關係非輕, 往敬哉!”
우의정으로 치사한 유관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右議政仍令致仕柳寬。 敎曰:
元臣碩輔, 夙著弼亮之忠; 崇德報功, 宜推恩數之典。 惟卿氣鍾純厚, 性稟宏深。 學達古今之宜, 才通經濟之略。 服勤中外, 歷仕三朝。 出宰東京, 民懷願借之念; 巡行南紀, 人誦勿剪之謠。 司臺憲而酷排異端, 秉國鈞而謹守畫一。 門絶私謁, 庫無餘財。 位降而有寒素之風, 德尊而無驕吝之態。 士林之楷範, 搢紳之達尊。 而況在東宮而有輔導之恩, 迎經幄而多啓沃之益? 庶幾怡養, 謂享百齡。 天(朝)〔胡〕不遺, 忽焉永逝! 卽擧哀而致弔, 令議諡而易名。 玆遣禮官, 伻陳薄奠。 於戲! 先憂後樂, 旣休戚之與同; 生榮死哀, 何幽明之有間? 神其不昧, 諒予至懷。
7月 13日
편집병조에서 무과 과거의 시취에 종장에 경서를 강하여 뽑는 분수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甲子/兵曹啓: “武擧試取, 終場講經分數, 依諸學例通給七分, 略通五分, 粗通給二分。” 從之。
함길도 감사가 동간고를 보내 알목하의 야인들을 안심시켰음을 치보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馳報: “斡木河野人等, 疑我國興兵問罪, 竝皆登山, 故送斡朶里副司直童干古, 諭以安心勿疑, 然後皆下山治農業。”
7月 14日
편집변방의 장수를 시켜 알목하의 야인들을 문책하게 하다
편집○乙丑/視事。 上謂諸臣曰: “斡木河猛哥帖木兒部落聞西征, 疑我致討, 挈家登山, 及聞干古之言, 然後來治農事, 然挈妻子猶未下來。 今猛哥帖木兒書曰: ‘射殺來人, 固無元情, 然自知其罪, 挈妻孥竝逃, 未得執送。’ 此望我國, 姑置不問之命也。 予以爲今若置而不問, 假令後日復有如此之變, 而不得已問之, 則彼必以今日不問, 爲藉口矣。 雖不委遣朝臣, 令邊將問之何如?”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臣以爲旣與婆猪江野人構怨, 不宜結釁於東女眞, 置而不問爲便。” 上曰: “野人朝京回還之際, 或殺虜中國人民, 其惡極矣。 皇帝猶且招安, 不錄其過, 此乃馭夷之權也。 然猛哥帖木兒種類所居之地, 乃我境內, 不可以此論也。 宜如前日所議, 令邊將再三送人, 拿來射殺人, 彼托以逃去, 然後再三送人, 拿來妻孥, 彼又托以逃去, 勢不得已, 然後又使人拿來族親, 又不得已, 然後又使人徵燒埋銀及價, 以防其微, 乃上策也。” 稠又啓曰: “獸心之人, 不可校也。 昔在庚寅, 野人侵慶源等處, 兵馬使韓興富戰死, 郭承祐又中箭, 然其源則出於杯酒之微。 願赦此人, 以除亂階, 幸甚。” 上曰: “然。” 稠出, 上謂諸代言曰: “予非快於西征, 而輕其東也。 今此野人, 居我國之境內, 曾不畏忌如此, 宜懲之, 以防其微。”
3세 전에 거두어 기른 아이에게 노비를 줄 것인지의 여부를 논의하라 하다
편집○上曰: “永樂三年九月受判: ‘無子息人全爲繼嗣, 三歲前及遺棄小兒收養者, 卽同己子。 雖無傳繼, 全給奴婢。’ 洪熙元年十月受敎: ‘一從祖上遺書。’ 蓋三歲前收養, 卽同己子, 則全給奴婢, 勿計祖宗遺書乎? 雖其三歲前收養, 如其孫外, 則從遺書勿給奴婢乎? 擬議以啓。”
친히 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전하다
편집○親傳望祭香祝。
7月 15日
편집황희·신상 등에게 명하여 삼각산 보현봉에 올라서 그 산의 내맥을 살피게 하다
편집○丙寅/命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留後金自知、前大提學河演、提學鄭麟趾、知申事安崇善, 陟三角山普賢峰, 相其山脈。
예조 좌참판 권도가 양선이 올린 글이 허황하고 망령됨을 상언하다
편집○禮曹左參判權蹈上言曰:
竊謂周公、孔子, 大聖也。 制禮作樂, 垂法萬世者, 周公也; 繼往開來, 垂敎萬世者, 孔子也。 是故爲治而不法周公、孔子, 未見其可也。 今揚善上書之事, 臣未知其詳, 聞之人言, 以承文院爲國之明堂, 而景福宮非明堂也, 不可不營建宮室, 而使常人居之, 地德所鍾, 或生豪傑, 非社稷之利也。 於是命大臣相之, 又命集賢殿參考地理之書, 以備顧問。 臣未知風水之說, 出於何人, 其應之吉凶, 果如所言, 而關係國家之利害, 如是之重, 則以周公、孔子憂國慮世之盛心, 何無一語及之? 初爲此說者, 果賢於周公、孔子乎? 司馬溫公、朱文公, 亦大賢也。 擇葬之說, 溫公極論其非, 而文公亦取之, 是必有所見矣。 然則風水之說, 周公、孔子之所不言, 溫公、文公之所不取, 其爲誕妄而不足信, 昭然可知矣。 揚善之學, 粗而未精, 則其不可信無疑矣。 臣初聞是事, 謂殿下必不信也, 及聞命大臣登山而相之, 又命集賢殿, 而考其書, 大小洶洶, 相胥浮動, 然後知殿下, 不能無疑於揚善利害之一言, 而致此紛紛也。 以殿下之明聖, 極知揚善之誕妄, 而不能不動於聖慮, 其邪說之利害如是之慘, 臣雖愚昧, 切欲請對武案, 極陳所懷, 而誠畏天威, 反覆籌之, 未敢卽請。 於今月十一日, 瘧疾作, 其勢匪輕, 旬月之間, 似未敢進闕, 區區之誠, 無路上達, 不勝痛憤, 觸冒天威, 敢陳管見, 伏惟聖慈垂察焉。 創業垂統之主, 其見遠而其慮深。 我太祖神謀睿算, 高出一時臣民之上, 雖一號令之出, 亦未嘗輕以處之, 況定都營室, 事之大者, 豈無稽而臆定之哉? 希進憸小之徒, 利於干君, 千謀萬計, 以中人主, 其言懇惻纖悉, 聞之若甚可行, 行之則多不可, 雖或行之, 心有後悔, 古今通患也。 揚善何人哉? 今信其希進輕薄之言, 而疑太祖之所定, 其可乎? 且揚善果有豪傑出之言, 則是故爲幽遠不可測之言, 以動殿下, 而冀遂其所欲也, 其計可謂狡矣。 夫自(字)〔宇〕宙以來, 帝王興替, 不知其幾, 其以壓勝之術, 而防豪傑之出, 何代乎? 苟以壓勝而防其豪傑之出, 使國祚傳之無窮, 則周公、孔子, 必先爲之矣, 豈有是理, 而周公、孔子不智不忠, 而不之爲乎? 又未聞傳記以來某帝某王所生之地吉爲帝王也。 借曰有是理, 豪傑之伏也無盡, 天下之吉地, 其可悉壓而悉防之乎? 臣嘗歷觀前古之興廢, 繼世之君, 雖甚昏庸狂悖, 而祖宗深仁厚澤, 固結人心, 人心不忍去, 則天亦不忍絶之, 故欲傳祚之遠者, 須使深仁厚澤, 固結人心而已。 三代尙矣, 漢、唐以下之興廢, 亦不過此。 然殿下之所洞見, 故臣不復枚擧而贅陳之。 且我漢城之都, 見於圖讖, 前朝之時, 或營宮室, 或來巡幸, 非一二矣, 未防聖朝之興。 苟有天命, 豈以智巧之私所能防哉? 隋煬帝殺李全牙, 而晋陽之甲卒興; 周世宗殺方面大耳, 而陳橋之變忽生。 周防自謂密矣, 而貽謀遺後之未得其道, 何救於亡哉? 古今明驗如此, 而揚善以左道惑殿下, 借此爲說以感動之, 其亦小人之尤者也。 善乎! 唐太宗之言曰: “居天下者, 唯須正身修德而已, 此外虛事, 不足在懷。” 夫以太宗之賢, 猶能及此, 以殿下天縱之聖, 獨此一事, 反出其下, 臣切羞之, 臣切痛之。 孔子曰: “攻乎異端, 斯害也已。” 今使集賢殿講其書, 而將以備顧問, 臣尤驚駭也。 昔宋 (招宗)〔哲宗〕使道士陳景元校道書, 范祖禹以爲損朝廷之體而深闢之。 使道士校道書何害也, 然以出於上命爲不可, 況以怪誕不經之書, 親賜觀覽, 以求其說乎? 其不可也必矣。 惟我太宗大王嘗欲觀《杜詩》, 臣先父臣近, 以爲非人君之所當學, 請講《周易》, 太宗從之。 《杜詩》尙且不可, 其可以異端荒唐之書, 講於經筵之上乎? 且人君之學, 其體固異於學者之學, 又安得百家衆技之流, 又一一學而攻之乎? 大非人君爲學之體, 臣深爲殿下不取也。 在殿下之明睿, 學之固不難, 知之亦無所害, 如或後世効而尤之, 未免惑於其說, 則其害誠有如夫子之所言矣, 烏可不慮哉? 臣固知殿下之終不信也。 然而大臣相之, 集賢講之, 致物論之紜紛, 如此之甚, 非細故也。 伏望殿下, 扶正理而抑邪說, 念愚臣而察孤忠, 罷往相之命, 停集賢之講, 以杜邪說, 以安衆心, 遠則思周公、孔子, 邇則遵太祖、太宗, 尊六經而黜百家, 正心術而辨邪正, 仁義道德之化行於上, 孝悌忠信之俗成於下, 人人有親上死長之風, 則國家自有盤石之安矣。 臣性本庸愚, 懶惰不學, 雖欲有言, 文不成章, 未足以感發人之心目, 矧以鄙賤之言, 豈足以感動高明之鑑哉? 然其區區愛君憂國之心, 有不能自已, 謹冒昧以言, 伏惟聖慈垂察焉。
上御思政殿, 引見安崇善、金宗瑞曰: “大抵人臣愛君憂國而陳之無隱, 則言雖不中, 其憂國之忠至矣。 然或生豪傑之言, 則非揚善之所發, 亦非予之所言, 豈以壓勝之術, 而敢擧此事乎? 必無是理也。 若惑於地理, 則今景福宮明堂無水, 虜王滅侯之地, 昭昭載在史策。 且卜者曰: ‘去年運行多蹇, 難以經年。’ 予尙不惑, 仍修闕而暫無避去之心, 豈惑於地理之說乎? 且以揚善利於干君, 以左道惑主, 是亦小人之尤者也。 揚善雖曰不肖, 然以所業, 執其所見而言之, 可謂忠, 而豈可謂之狡乎? 況古今帝王, 豈無因其所業, 而取其所長哉? 揚善以承文院洞爲明堂, 雖不足信, 予欲相其地勢, 以知其是非耳。 蹈若曰景福宮, 祖宗所營, 仍御勿遷, 則所言正大, 予乃嘉之, 以地理之書, 爲不可信, 則予不取也。 地理之書, 非正經而間或誕妄, 然不可專棄。 古人以郭璞專尙地理者, 擇地葬母, 反有亡身之禍, 故指爲虛妄, 然朱文公固不取地理者也, 而猶與術者, 擇其葬身之地於遠處, 古人猶且不廢。 及我祖宗開國建都, 乃相地理而定之, 至於臣民之葬其親, 必觀山水之形, 地理之行於世, 匪今斯古。 太宗嘗曰: ‘不用地理則已矣, 如其用之, 不可不精。’ 且地理之書曰: ‘居幹龍則枝龍斷, 居枝龍則元氣絶。’ 此言未或不然, 而況健元陵, 皆用地理而定之, 則獨於營闕, 廢地理可乎? 且不知葬陽村之時, 蹈不用地理, 而獨取其水深土厚乎? 向者卒左議政柳廷顯言於予曰: ‘水陸齋, 僧誦經闕內, 甚爲不可, 請罷之。’ 予從其言, 卽罷誦經, 若水陸之設, 其來尙矣, 不可遽革, 予不卽從之。 厥後廷顯臨終, 囑飯佛齋僧之費於其子璋, 幾至五千餘石, 人皆笑之。 今人於朝廷, 則以禁神祀爲言, 退家則惑於神祀者頗多, 爲君爲己之謀, 自相(予)〔矛〕盾。 昔楚莊王欲納夏姬, 申公巫臣諫止之, 厥後巫臣通於夏姬而奔晋。 子反請以重幣錮之, 嗣王曰: ‘其自爲謀也則過矣, 其爲吾先君謀也則忠矣。’ 今權蹈爲君謀雖善, 而其所言則過矣。 且以予惑於揚善之邪說, 欲防豪傑之出, 是豈予之心哉? 後世之人, 若見權蹈之言, 則孰不以予欲防豪傑而爲此事也? 予欲非之, 以上書之事, 加以罪責, 是亦不可, 姑置勿論。” 崇善啓曰: “或生豪傑之言, 非殿下所敎, 又非臣等之所聞。 蹈妄引宋祖、隋帝之事而言之, 過矣。 然以其所懷上書, 反加罪責, 則非徒蹈之缺望, 後之言者, 亦畏縮而不言, 從此言路塞矣, 乞恕之。” 召蹈問: “豪傑之生之語, 非予之言, 又非揚善之言, 卿誤意上書, 過矣。 卿出于私意而發歟? 聞之於人而發乎?” 蹈對曰: “聞之於人。” 上曰: “知之。”
7月 16日
편집상호군 김가물에게 쌀·콩 10석과 종이 50권을 부의하다
편집○丁卯/賻上護軍金加勿米豆共十石、紙五十卷。 加勿, 投化者也。 知用槍之術, 常領防牌, 以木杖相擊, (隷)〔肄〕習用槍之方。
7月 17日
편집명당에 관한 의논이 분분하니, 임금이 친히 보고 가부를 결정하리라 하다
편집○戊辰/黃喜、金自知、河演、鄭麟趾、安崇善等, 率李陽達等, 登白岳山觀之, 又登(鳳鳳巖)〔鳳凰巖〕觀望。 李蓁、申孝昌、崔揚善等曰: “普賢峯正脈, 直入承文院之基, 正玄武垂頭之地, 國之明堂, 無如此地。” 李陽達、高仲安、鄭秧曰: “普賢峯正峯, 直垂白嶽峯。” 二論紛紜, 上曰: “明日予親登白嶽入脈處, 決可否矣。”
7月 18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편집○己巳/視事。
지강령현사 양점과 진성 현감 민정이 사조하다
편집○知康翎縣事梁漸、珍城縣監閔精辭, 上引見曰: “汝往乃職, 敬愼刑罰, 勸課農桑, 以厚民生。”
삼각산 내맥과 승문원 산맥의 형세를 살펴보게 하다
편집○上幸白嶽中峯, 觀三角山來脈, 下鳳凰巖, 觀承文院山脈之勢, 李陽達、高仲安、鄭秧及崔揚善等, 各陳利害。
병조에서 진법과 진도를 인쇄 반포하여 군사들로 하여금 연습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陣說》稱《癸丑陣說》幷《陣圖》, 令鑄字所印之, 頒諸中外, 令各道軍士肄習。” 從之。
이조 판서 허조가 최양선의 허황하고 망령된 죄를 내릴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今殿下聽從崔揚善之言, 使之更審明堂主穴。 景福宮, 太祖、太宗所建所居, 不可輕改, 請加揚善誕妄之罪。” 上曰: “景福宮, 以太祖、太宗所建所居言之, 則予乃從之, 以揚善誕妄加罪爲請, 則過矣。 天下古今, 焉有罪上言之人乎? 若是則蔽塞下情也。” 稠惶懼曰: “妄言者加罪, 進言之人, 不可以罪。” 上曰: “大臣之言, 果若是乎? 言之得失, 在人之賢不肖, 豈可以誕妄爲咎, 而罪之乎! 且揚善非以妖誕上言, 以其所業爲言, 究其心則實出於忠懇。 揚善妄悖不遜, 人皆疾之。 若揚善趨利避害之人, 則誠畏物議而不敢輕發, 今者不避毁譽而言之, 非揚善, 不能矣。 懷姦愛己, 旅進旅退, 人臣之職乎? 揚善雖狂妄之徒, 不在此例, 予取其誠而憐之。”
임금이 안숭선을 불러 경복궁과 승문원의 명당 여부를 강구하여 아뢸 것을 말하다
편집○上引見安崇善曰: “今日登白嶽, 良久看望, 又聽李陽達、崔揚善等二論, 反復看望, 普賢峯之山脈, 直入白嶽, 今之景福宮, 止爲明堂, 然承文院來脈, 亦非常處。 今李陽達、高仲安、鄭秧等非之, 以爲承文院之基低微, 一也; 山水稍直, 二也; 朝對南山高, 三也。 以此爲咎, 其令風水學, 講究地理書, 論其利害以啓。”
7月 19日
편집유구국의 배 짓는 기술자가 모형으로 만든 작은 배를 올리니, 사수색에 내려 보내다
편집○庚午/琉球國船匠進見樣小船, 下司水色。
형조에서 곡산에 사는 양민 여자 약노의 살인 죄를 법대로 처치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谷山住良女藥奴, 呪咀殺人之事, 已承服招。 令以其術施於鷄犬, 不死, 問其故則曰: ‘囚繫累年, 呪咀之神, 不在於身, 故無靈效耳。’ 請置於法。” 上命左副承旨鄭苯曰: “柳廷顯曾語予曰: ‘呪咀之事, 眞是虛妄。 若信斯術, 無辜之民枉死者必多, 願勿信焉。’ 予亦思之, 無有此理。 今下藥奴之事于義禁府, 汝往與提調同鞫以聞。” 往鞫之, 略無所隱, 開說咀呪之術, 且曰: “速殺我。” 問曰: “前此谷山留後司, 刑曹初問之時, 皆隱諱, 到此何易服乎?” 藥奴曰: “初則欲免死, 强爲辨明, 今不能掩之。” 詰之再三, 終不變辭, 其言哀切。 囚繫十年, 無有護養者, 令禮賓寺給食, 濟用監給衣。 命苯更往窮詰, 對之如初, 苯曰: “上憐閔汝累年囚(繁)〔繫〕, 辛苦捶楚, 欲知情實。 汝果呪咀殺人, 伏誅可矣, 若不勝捶楚而誣服, 則誠爲憐憫, 其以實對。” 藥奴仰天大哭曰: “本未知咀呪之事, 其人之死, 適當我饋飯。 以此疑之, 强刑不已, 期於承服, 不忍捶楚誣服。 今雖直納情由, 又用刑杖, 我何能堪? 死等耳, 受笞杖不如一死, 請速殺我。” 仍痛哭。 苯回啓, 上聞之惻然。 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今藥奴已受訊杖十一次, 義禁府又杖十五, 安有欲得其情, 而如此酷刑於曖昧之事乎? 且古人曰: ‘罪疑惟輕。’ 臣等以謂置而勿論可也。” 上從之, 命還其家, 令給歸路上粥飯。
산의 내용을 살피는 요령에 관한 전 판청주목사 이진의 상서문
편집○前判淸州牧事李蓁上書曰:
臣竊惟尋龍大要, 求其氣(褧)〔聚〕而已。 縱地有寬隘大小之異, 但聚氣多則爲吉, 山水稍有反背, 則非吉審矣。 古人傳術之妙, 不越乎此。 臣愚陋淺見, 誠不足以識風水之奧妙, 然心之所同然, 無間古今, 苟得其所同然, 亦庶乎目力之不忒矣。 大抵營建宮室, 先相四神端不端, 今觀夫白岳之爲玄武, 勢若雄秀, 而求其情, 則無入首懷抱之形, 論其朱雀, 則低平而弱, 顧其靑龍, 則反背而洩, 瞻其白虎, 則高亢而險, 四神之不端若此。 有宋牧堂居士蔡成禹以爲: “地理之法, 不過山水向背四字而已。” 辭約意盡, 摠括大全之指, 淵乎旨哉! 行副司正崔揚善所相濟生院規局, 主脈磊落, 蜂腰鶴膝, 其氣不雜, 雍容而入, 特起圓隴, 分布衆支, 四圍團集, 尊居局中, 此山家大則特小之說, 爲可據也。 何則? 華嶽之形, 撑空磅礴, 其氣猛烈, 踊躍而南, 來止結局, 當此局中, 非特小之山, 不可爲主也。 至於朱雀, 則木覓正照, 顧瞻左右, 回環重複, 語其局心, 則中正無偏, 三陽備具, 此其氣聚之中, 又有取焉之地也。 臣愚管見如斯, 伏惟斷自聖心。
啓下風水學。
예조에서 원묘를 수시로 수리하여 보완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郡邑太祖原廟, 朴陋頹圮, 間閣儀仗祭器祭品, 亦多不一, 故參酌更定。 今後三年一次山川壇廟巡審時, 竝審原廟, 如有破毁汚染, 隨卽修補。” 從之。
7月 20日
편집병조에서 의정 이상이 사신으로 가는 때의 포마의 수효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辛未/兵曹啓: “議政以上使臣鋪馬之數, 未曾立法, 請於省宰使臣鋪馬之數, 特加二匹。 其知印、錄事、醫員、典吏率行多少, 量事輕重, 臨時取旨。” 從之。
예조에서 일식을 구하는 의주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救日食儀注:
其日, 有司設殿下褥位於勤政殿階上, 南向。 典儀設侍臣位於殿庭東西, 每等異位重行, 相向北上。 食度在南, 侍臣分東西相向; 食度在東, 侍臣俱在西東向; 食度在西, 侍臣俱在東西向。 未虧前五刻, 兵曹勒諸衛屯門及陳於殿庭如常儀, 侍臣各服素服, 皆就勤政門外。 前三刻, 判通禮啓請中嚴, 殿下服素服, 有司陳繖扇於閣外。【繖用靑】諸侍衛之官, 各服其器服, 俱詣閣奉迎。 前一刻, 奉禮郞分引侍臣入就位, 判通禮啓外辦, 殿下乘輿以出, 繖扇侍衛如常儀, 殿下至褥位, 向日坐。 太陽始虧, 書雲觀官報有變, 有司伐鼓, 明復而罷。 判通禮進當殿下褥位前跪, 啓乘輿還內, 殿下乘輿還內, 繖扇侍衛如來儀。 奉禮郞分引侍臣以次出。 其日, 各司官員各守本司, 置鼓于廳事前。 未虧前一刻, 皆服素服, 立於鼓後, 每等異位重行, 向日立。 始虧, 執事伐鼓, 明復而止。 夜食無救。
7月 21日
편집대마주 육랑 차랑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壬申/對馬州六郞次郞, 送人獻土宜。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강녕전·경회루·역상 등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仍令致仕權軫等議事。 一。 “康寧殿, 非予私有, 乃傳之萬世之寢殿也, 而卑陜且暗。 若至老耄居此殿 則必難見細札, 不能處決萬機, 予欲改造, 傳之後世, 如何?” 僉曰: “可。” 一。 “慶會樓營建未久, 補簷之棟已壓折, 欲改補簷, 如何?” 僉曰: “已壓折, 則不可不改。” 一。 “自古帝王, 皆重曆象, 堯命羲、和, 允釐百工; 舜在璣衡, 以齊七政。 予命製簡儀, 於慶會樓北垣墻之內, 築臺設簡儀, 欲構屋于司僕門內, 使書雲觀入直看候, 如何?” 喜等曰: “構四五楹爲便。” 一。 “藏義洞, 太宗潛邸舊址, 今爲茂草, 予不忍見, 復作宮室, 以安父王之眞, 如何?” 僉曰: “立原廟, 定爲萬世之典, 不可別置宮宇, 但令栽松爲便。” 一。 “景福宮未備四門, 太祖時置北門設木柵, 其後塞之而築城。 予欲復置北門, 如何?” 僉曰: “可。” 一。 “近者上書, 排斥地理者有之, 然我祖宗以地理而定都于此, 則其後嗣不可不用。 鄭麟趾儒者也, 亦曰: ‘不用地理, 甚爲無據。’ 予以爲地理之說, 不用則已, 如不得已而用之, 則宜從地理之(設)〔說〕。 地理者曰: ‘今景福宮明堂無水。’ 予欲宮城東西及內司僕北池等處, 鑿池開川, 引流永濟橋, 如何?” 僉曰: “可。” 一。 “景福宮右臂, 大抵皆山勢低微, 廣闊通望, 無有抱局, 故於南大門外鑿池, 於門內置支天寺, 爲此也。 予以爲南大門如此低平者, 必初掘土平之也。 今欲高築, 連其山脈, 置門於上, 如何? 且自靑坡驛以至南山連脈諸峯及興天寺北峰等處, 栽植松木, 使之茂翳, 如何?” 僉曰: “可。” 一。 “左臂架閣庫西邊山脈, 爲川水所激, 頹落頗多, 李陽達屢請之。 予欲築城濬川, 如何?” 僉曰: “可。” 一。 “宮城北面主山來脈, 行人通路未便, 予欲築墻防塞, 如何?” 僉曰: “可。 凡此工役, 不可一時竝擧, 酌其先後緩急, 漸次除治。” 上曰: “明日黃喜、盧閈、申商、金自知等, 率地理人, 往觀鑿池栽松之處。” 又議曰: “權蹈上書曰: ‘或生豪傑, 非社稷之利也。’ 此言聞之於人, 所謂人者何人, 問於蹈何如?” 僉曰: “蹈自出己意上言, 則雖不中, 不問可也。 無根之言, 傳聞於人而上書, 則問其所言之人可也。” 召蹈問之, 蹈曰: “上護軍朴堧與臣言曰: ‘今審承文院之基, 必是防豪傑之出而相之也。’ 臣聞此言而上書。” 召堧問之, 堧曰: “漢史載東方有天子氣之語, 今審視承文院之基, 臣妄意疑豪傑之出而相之也, 故言之於蹈。” 上曰: “汝亦書生, 何不知事之根本, 而妄生邪意耶?” 堧惶惑無地。 上曰: “罪堧以妖言惑衆之律可矣。 然老書生不知輕重而妄發, 且專掌雅樂, 不無功焉, 只罷其職, 使之仍仕樂學。”
7月 22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왜인의 내왕이 전과 같이 많지 않음을 말하다
편집○癸酉/視事。 上曰: “前此倭客之來頗多, 近者何不如前?” 申商啓曰: “九州兵亂, 自相誅戰, 故來往稀罕。” 上曰: “昔者本國使人往茂陵, 遇風漂於倭國, 倭國悉皆護恤而送。 予忘之, 何島人也?” 商啓曰: “石見州人也。” 上曰: “其後相通乎?” 商對曰: “其後一二度來本國, 本國厚待而送, 近來不來, 蓋因往來之險也。”
판강계부사 양춘무가 교지를 받들어 야인 2명을 돌려보냈음을 아뢰다
편집○判江界府事楊春茂馳啓: “今奉下旨, 放還拘置野人二名, 依事目開說曰: ‘前日興兵, 專以討罪, 非戮及妻孥也, 故放汝本土。 歸語爾類, 若輸誠來降, 則虜來妻孥, 必皆還之。’ 其人叩頭拜謝而去。”
사헌부에 백성을 위해 설치한 세 별요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司憲府:
設三別窰, 專爲貧民。 前日漢城府竝錄齊戶, 移文別窰, 別窰不顧立法本意, 竝使富戶貿易, 甚爲不可, 其推劾以聞。
육랑 차랑에게 쌀·콩 합쳐 50석을 내려 주다
편집○賜六郞次郞米豆共五十石, 以請送琉球國船匠也。
심도원으로 중추원 부사를, 조종생으로 호조 참판을 삼다
편집○以沈道源爲中樞院副使, 趙從生戶曹參判。
최양선·이양달·고중안·집현전 등이 헌릉의 주산 내맥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初, 行司正崔揚善上言: “穿川大路, 獻陵主山來脈, 不可不塞。” 李陽達、高仲安曰: “雖有大路, 無害山脈, 宜仍舊。” 命集賢殿參考地理諸書, 分別是非, 至是集賢殿啓曰:
臣等謹以揚善之言, 逐條講究, 條列于後。 一。 陰陽節目興廢, 門庭行道諸訣, 上文陽星峽註云: “主山過脈小處生石是也。 以人跡往來多少, 爲盛衰大小之驗。” 下文陰陽節目註云: “主山路斷爲陰節目, 前應橋梁津渡, 爲陽節目。 以人跡往來多少, 以卜興廢大小。” 詳此文勢則陽星峽主山過脈小處, 卽陰節目, 主山路斷之地也。 陽星峽之盛衰大小, 卽陰陽節目之大小興廢也, 固不可岐而二之。 今揚善以廢之大小屬於陰節目, 興之大小屬於陽節目, 則陽星峽之盛衰大小, 何以分哉? 非徒不識陽星峽生石小處爲主山正脈, 亦不知興廢盛衰之文意也。 陽達等亦以陽星峽陰節目折而言之, 亦誤矣。 陽星峽主山正脈, 地理諸書凡言主山者, 皆指正脈而言, 故言其左右擁護之山則稱峽, 《門庭》所言陽星九峽是也。 言其背走之山, 則稱鬼刦, 《門庭》所云鬼刦二龍是也。 《陽星論》云: “龍行得地, 不犯鬼刦之氣。” 又云: “陽星須求血脈過峽。” 又云: “須求四抱之內, 子不離母, 關鎖重重。” 皆是。 且《陽星九峽摠歌》云: “須抱眞龍骨脈推。” 又《娥眉峽讃詩》云: “欲認眞龍字細尋。” 又《寶蓋峽讃詩》云: “聶聶來龍寶蓋遮。” 其餘七峽之詩, 無非讃美之辭。 《疑龍經》: “關峽縱橫竝護托, 聶聶槍旗左右隨。” 又云: “三重五疊抱四來。” 以此觀之, 《陽星峽圖》池湖石脈處, 卽衆山正脈蜂腰路斷處, 而左右峰則擁護之峽也, 其非背走之地明矣。 今揚善言: “陽星之旁峽也, 故以陽星峽人迹制之。” 其說誤矣。 一。 祖宗之下, 有發氣山、氣色山。 發氣山註云: “自祖宗發足, 大頓小起, 如生蛇之渡水, 如喙木〔啄木〕之飛空。” 又云: “生氣攅聚如覆鍾如張蓋, 半石半土, 端正厚重而顯著是也。” 《地理全書》形穴註云: “來龍似生蛇。 門庭三十六脈, 有飛禽走獸脈。” 《洞林照膽》《水口篇》云: “山如覆鍾, 貴也。” 以此文勢觀之, 則發氣者爲祖宗正脈明矣。 且《門庭》書凡言山之氣脈, 正脈則以下字釋之, 旁脈則以左右釋之, 故紫薇則言生龍而下, 天甲則言紫薇之下, 天受則言天符之下, 此以山之正脈而言也。 天符則言天甲之右, 日月二龍則言天受之左右, 金鷄玉犬則言亦出於天受之左右, 此以山之支脈而言也。 氣色註云: “發氣而下, 則其發氣、氣色山, 爲祖宗正脈無疑矣。 今揚善言: “發色者, 祖宗之旁峽也, 故以氣色制之。” 其說亦誤矣。 一。 凡主山路斷者, 謂主山所過之脈, 一起一伏, 蜂腰鶴滕之處, 人跡自然經之, 非謂人力相殘、雨水崩陷之地也。 故《寶鑑論》云: “帶路之脈, 乃富貴緜遠之地。” 《洞林照膽》《道路篇》云: “四神有交路者傷亡。” 又云: “主山與靑龍白虎, 皆不可有交路。” 《指南詩》云: “路行龍後皆無害, 弓抱前行更合宜。” 《地理新書》《塚墓道路圖》註云: “凡道去塚六十步者無害。” 又云: “凡相地脈, 不以水陸, 其來去微微, 就中平處佳。 路雖陷害, 而脈相連注。” 《塋原錄》曰: “冢墓內不可有道, 宜相去六十步外無妨。” 且地理圖, 蕭端明祖墳主山後脈, 大路斷絶。 唐太宗《昭陵圖》, 主山來脈, 亦大路斷絶。 然則凡道之有害者, 以其交與近也。 一。 《捉脈》註云: “龍湖禪刹, 乃大唐僖宗太子開山, 言: ‘此後三世, 叢林興盛, 五世而衰, 衰後三世而復盛。’ 蓋以後龍有兩處截斷無力, 所以有興廢而不常也。” 揚善自注云: “截斷, 路斷也。” 臣等按龍湖禪刹, 異端, 無足論也。 且言截斷無力, 則是山脈斷截無氣之處也, 非指道路明矣。 《洞林照膽》《凶忌篇》: “古路橫陷如塹者, 散亡之象也。” 又云: “截大路者, 人多病。” 臣等按本文始面云: “凡案山及左右回環歸向明堂下墳處, 竝須平正肥滿, 不犯凶忌。”, 則以明堂近地而言也。 且云: “橫陷如塹。”, 則亦非蜂腰路斷明矣。 《寶鑑》《主脈篇》云: “斷山者, 謂山脈不相續; 破山者, 謂後龍崩陷。” 臣等按《地理全書》、《明山寶鑑》七不可葬例, 一曰斷山, 釋云: “山脈不續。” 四曰破山, 釋云: “後龍崩陷。” 郭氏《葬書》: “斷山不可葬也。” 注曰: “山旣斷絶, 氣不隨來。” 《尋龍入式歌》十二例, 一曰破, 釋云: “有崩破峯巃斷岡壞塹之地。 或流水衝損, 或霹靂所驚。” 則亦非指路斷而言也。 《明堂論》曰: “欹側崩破, 是爲病龍。” 臣等按崩破, 與上破山文義同。 且言明堂則亦指近地也。 《明堂論》曰: “若一斷而支體不隨, 四象分散, 是爲死絶節目, 不用相之。” 又云: “或爲洪水衝破, 或爲相殘, 則敗龍。 敗龍者, 村里多敗也。” 臣等按, 曰一斷曰敗龍, 與上斷山破山文義同。 《砂刑篇》云: “山破人悲。” 臣等按此亦與上破山同。 《八卦篇》云: “葬不居天陷天井天塹。” 又云: “後無斷壠, 前無巇險。” 臣等按, 曰天陷天井天塹者, 皆指明堂穴地而言也。 斷壠, 亦與上橫塹同。 又斷山橫塹氣難連, 若是蜂腰却自然。 臣等按揚善自證云: “蜂腰却自然。”, 則蜂腰路斷之無害, 尤爲明驗矣。 又氣因形來, 斷山不可葬也。 臣等又按, 與上斷山同。 又李筌曰: “山有岡氣, 地有形氣。 鑿其岡斷其形, 則氣勢歇減矣。 故築長城而秦亡, 開淇、汴, 斷地形而隋亡。” 臣等按與上破山文義同。 言築長城開淇、汴, 則亦非路斷之比。 且秦、隋之亡, 豈由於此哉? 臣等竊謂自太初肇闢, 天地人三才之道竝立, 而未始相離也。 是故上古聖人, 仰觀俯察, 建邦設都, 大爲州邑, 小爲村落。 其地山水必聚, 人物亦聚, 故山之南北低卑之處, 人跡自然經之, 勢不得不爾也。 厥後陰陽家始興, 而山水向背吉凶之說生焉。 然皆因上古山水之形勢, 分陰陽之節目曰: “以人跡往來之多少, 以卜興廢盛衰之大小。” 其意若曰: “觀陰陽節目人跡之多少, 則知山川形氣之吉凶。 人跡多則是爲吉地, 而可以卜後日之興盛, 人跡少則是爲凶地, 而亦以卜後日之興廢。” 非謂人迹之多少, 可以增塤山川之氣而禍福其人也。 今揚善謂: “旁出之峽, 人跡多則其地爲善, 人跡少則其地爲衰。”, 則萬無是理也。 苟於旁出之峽, 適有舊路, 則猶之可也, 若果險峻, 則其可開新路、驅衆人而踏之歟! 且歷代陵寢之地, 必於京都之畿內。 京都者, 四方人跡之所會, 故主山路斷, 無地無之, 雖欲塡塞, 終不可爲矣。 《門庭地理》《辨妄篇》云: “天下之事, 不遠人情, 但近人情, 卽是吉地。” 異書秘訣, 豈能外人情哉? 地理之要, 不過察山水二者而已, 初非難見。 夫成就之處, 山必來、水必回, 人烟必團集, 若土薄而塉, 水峻而急, 人烟稀少, 則爲凶地, 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洞林照膽》云: “陰陽家貴於心傳意會, 不可執一偏之說。” 此誠達理者之言, 而後世相地者之準則也。 臣等妄謂獻陵主山路斷, 則是蜂腰之處, 又非交與近路, 則仍舊如何?
啓下風水學。
풍수학 제조 전 중추원 부사 조비형이 풍수학의 중요성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風水學提調前中樞院副使曹備衡啓: “竊觀風水之學, 所係至重, 而古人術法精微, 世多不曉。 加以曲學執一之徒, 恬於習常, 拘於管見, 旣不知其非, 故自唐迄宋, 屢詔儒臣, 典領司天監, 又出秘閣之藏, 訪草澤之術, 校覈異同, 皆令取合於理, 以行於世, 以裨政治, 誠以宅葬者, 養生送死之大事也。 其在前朝, 遣使大宋, 請地理書, 太祖皇帝賜以寫本, 於是遵而行之, 未得其理。 纔知其理者, 尙未免迂怪不經之談, 使有識君子, 惡而不齒, 豈陰陽之罪哉! 我朝革古鼎新, 於諸學, 皆置訓導, 莫不精究, 唯風水學則不然。 其爲說者, 各將偏見, 皆自爲是, 競相排斥, 以爭是非, 豈陰陽之事無定理, 而未有歸一之論耶? 臣以愚昧, 再承提調之命, 深慮斯學之有缺也。 願命儒臣之有志者, 以爲訓導, 參驗諸書, 反覆窮詰, 使歸于一, 以開新進, 則人不惑於他岐, 而術可正矣。” 上令禮曹擬議以啓。 禮曹啓: “令吏曹擇其可者, 差任訓導。” 從之。
예조에서 온수 사람 박승한의 효심이 순전하고 지극하니, 등용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溫水人朴升漢父, 病臥五年, 侍藥暫不離側, 又値大疫, 家人累死, 母亦病臥, 家人皆出避。 升漢適在外, 卽入家, 晝夜不眠, 嘗其泄痢。 孝心純至, 乞敍用。” 從之。
7月 24日
편집이조에서 형조 도관은 노비를 맡은 관리니, 그 임무에 오래 있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乙亥/吏曹啓: “刑曹都官, 掌奴婢官吏, 俾久其任。” 從之。
황해도 송화현에 산이 무너져 남자 다섯 사람이 치여 죽다
편집○黃海道松禾縣山崩, 男五人壓死。
7月 25日
편집상정소에서 북문을 만들어 평상시에는 닫아 잠그고 수직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丙子/詳定所啓: “自古帝王宮室, 必有四門。 依古制作北門, 常須關鎖, 令人直守門外。” 從之。
7月 26日
편집조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편집○丁丑/受朝參, 視事。
역사의 징발과 지리의 술법에 관한 사헌부의 상서문
편집○司憲府上疏曰:
人事感於下, 天變應於上, 天人之際, 顯微無間。 今殿下以天縱聖哲, 霄旰憂勤, 昧爽聽朝, 以決萬機; 繼接輪對, 以達下情; 進御經筵, 講論精一性命之學, 商確古今治亂之由, 仁已至矣, 德亦至矣, 宜致泰和雍熙之治。 今觀近道, 淫雨爲沴, 暴風飄擺, 田畝之禾, 或有沈浸腐朽者, 或有簸挫漂蕩者。 竊聞慶尙、全羅道亦因久旱, 播種失時, 民將難食, 此乃天心仁愛, 以示譴告也。 伏望殿下上體譴告之意, 下慮艱食之憂, 減損不急之務, 抑絶無用之費, 儉以足用, 仁以裕民, 則天道順而人事得矣。 臣等敢以管見, 條列于後, 仰瀆天威, 昧死以聞, 誠惶誠恐, 伏惟聖裁。 一。 康寧殿ㆍ慶會樓補簷改、宮城造築、南大門改築土、漏刻看候造成、昭格殿洞兩處鑿池、惠政橋川移鑿、架閣庫西邊開川築石、藏義洞鑿池、內司僕後汚池開鑿、南大門外池築石等項役人, 令調發京畿、忠淸道今八月當領船軍一千五百名來赴。 臣等竊念右件事役, 一時竝興, 非惟事功不能速就, 恐致民勞, 召傷和氣。 如不可已, 則酌其事之緩急, 今年一所, 明年一所, 隨歲豐歉, 以次作之, 似爲便益。 一。 貢賦徭役多寡, 須視災祥爲驗, 乃可均, 故民間小遇水旱, 必欲上聞。 竊聞州郡凡於災變, 不以實報監司, 監司不行考驗, 又從不實之報以聞者, 容或有之。 下民之怨, 由此而興, 上之人莫之詳也。 乞擇朝士秩卑公正淸廉者, 分遣諸道, 遍行檢驗, 則非惟得驗四方水旱災祥, 亦以慰農民之望也。 一。 守令告訴之禁至嚴, 故民雖冤抑, 而莫之訴, 守令益無畏忌, 贓汚間發。 臣等竊聞窮閻之民, 思想往昔, 察訪之行, 顒望復來者, 比比有之, 此不可不慮也。 乞依前例, 或以察訪、或以行臺, 無時迭遣, 按劾姦贓, 則守令畏懼而不敢肆, 下民伸冤而樂生矣。 一。 地理之術, 迂怪僻陋, 支離謬妄, 不見於聖經賢傳, 有識之士, 皆所羞稱。 其言以謂: “禍福皆由先世宅兆與夫所居方位之吉凶。” 大抵人之壽夭禍福, 皆稟於有生之初。 且作善, 降之百祥; 作不善, 降之百殃, 理之常也。 若如其言, 則稟於有生之初者, 果安在哉? 善惡報應不差之理, 亦安在乎? 愷悌君子, 求福不回, 不應如此也。 今有揚善、李蓁等, 褊隘偏見, 粗習地理, 欲要媒進上書, 妄言宮闕利害, 倘非殿下之明, 太祖萬世之慮, 幾乎墜矣。 若此誣妄之輩, 置而不罪, 則深恐妖言、怪行、挾術希進之輩, 接踵而進。 申孝昌亦黨於僞術之人, 張皇彼此吉凶, 乞竝治罪。 又乞明勑文士, 勿學僞術, 痛抑習俗, 幸甚。
上曰: “爾等居言官, 以其所見所聞之事陳啓, 予甚嘉之。 雖然排地理之說, 無奈太過乎? 世人於營室葬親之際, 咸用地理, 且我太祖、太宗於建都營陵, 皆用地理, 何所啓之言, 異於所行乎? 是則言與行違。 且崔揚善以其所業陳於君, 謂之忠懇則可也, 以妖言怪術爲論, 而欲治其罪, 何也?” 持平洪尙儉啓曰: “地理之業則書雲觀主掌, 今命集賢之臣, 使之講明風水學。 崔揚善以其謬妄所見, 敢言宮室利害, 此臣等所以爲殿下發也。” 上曰: “汝之所言, 與狀申不同何也? 退與同僚更思之。”
7月 27日
편집신개·송포·홍상검 등을 불러 사헌부에서 올린 글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戊寅/召大司憲申槪、執義宋褒、持平洪尙儉ㆍ鄭箴等, 御思政殿引見知申事安崇善曰: “今憲府上書曰: ‘近道陰雨爲沴, 慶尙、全羅道亦因久旱, 播種失時, 此乃天心仁愛, 以示譴告也。 請體譴告之意, 減省土木之役。 諸道水旱, 差人檢覆, 民間疾苦、守令不法, 無時遣人檢擧。’ 其言出於誠心, 予甚嘉之。 至若地理之事, 則古今帝王, 或賢或暗, 人臣上言, 有是有非, 而採擇取舍, 則皆在時君, 今臺臣曰: ‘地理之術, 迂怪謬妄, 不見經傳, 有識之士, 皆所羞稱。’ 斯言過矣。 我太祖開國, 定都漢陽, 營宮建廟, 皆用地理, 至於健元陵, 亦用地理, 是則本國, 不得外地理之說矣。 以方來之事言之, 則國家脫有變故, 則但取其水深土厚, 而不用地理乎? 葬親卜地, 大小臣僚皆用地理, 而猶恐不精, 今予言此者, 以其所啓之言, 異於所行故也。 昔者唐憲宗好神仙, 詔天下求方士, 以柳泌爲台州刺史, 群臣爭奏以爲: ‘人主喜方士, 未有使之臨民者也。’ 憲宗曰: ‘煩一州之力, 而能爲人主致長生, 臣子亦何愛焉?’ 群臣莫敢言。 自今觀之, 群臣之言是, 而憲宗之答失矣。 本朝之臣孔俯, 亦以求神仙言於太宗, 太宗不許。 是則古今之人, 皆知神仙之誕妄, 而臣民皆不爲之事也, 若地理之說則不然, 朱文公、蔡季通爲世名儒, 及其終也, 親卜葬地。 若本國不用地理則已矣, 如其用也, 幹龍枝龍, 不可不辨。 濟生院之基, 爲幹龍枝龍, 則雖不營宮, 使之栽木, 以養其地可也, 豈可使臣庶居之乎? 揚善以其所業, 力言無隱, 忠也。 何論媒進而欲加罪責乎? 而況人君以包容爲量, 雖芻蕘之言, 亦必聽之, 所言善則採擇而嘉納, 雖不中, 亦不加罪, 所以達下情, 而廣聰明也。 今欲罪上言之人, 是使我不聞下情, 而就於曚昧歟? 臺諫之言, 果如是乎? 矧孝昌, 予命往觀, 是亦希進而然歟? 且景福宮, 朱(崔)〔雀〕虛而明堂無水, 濬川種樹, 此非有益於國乎? 近日或上書排揚善者有之, 或面折而非揚善者有之, 予甚非之。 今大司憲, 知國家大體, 且親聽予言, 何不計事之終始, 而遽書以聞, 借以集賢殿講習風水學爲非! 然講明風水之學, 豈儒者分外事哉? 然予此言, 實非致問, 俾臺員詳知予意。” 又敎曰: “差遣察訪之言, 予不取焉。 一道之權, 專付監司; 一邑之務, 委之守令, 反生疑貳, 分遣朝官, 使之檢察, 豈合於治道之大體? 昔議政柳廷顯獻議分遣暗行, 行之數年, 頗有弊風。 吏曹判書許稠, 引唐宗奴告主斬刑之律, 反覆力陳于太宗, 太宗嘉之, 肆立以下陵上之禁, 此則有補於風化。” 崇善啓曰: “稠之此言, 誠萬萬有益。” 又啓曰: “人君之職, 不過知人任人而已, 當擇之於未用之前, 而勿疑於任用之後, 上下之間, 敦信無爲。 今也監司守令, 旣以任之, 不可以一人毁譽, 輕其進退也, 況差人求民之告訴乎!” 上曰: “若言, 甚合予意。” 仍敎曰: “勿說他條, 只說地理之事。” 崇善出, 傳上敎于槪等, 槪等曰: “揚善之言, 非卜新地, 以太祖萬世之基爲非, 而妄言宮闕利害。 釋此不論, 挾術希進之徒, 將接踵而進, 此臣等之深慮而爲殿下發也。” 崇善曰: “如有可言, 退議更啓。” 槪等乃退。
백성의 부역에 관한 사간원의 상소문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役民, 國家之重事, 必審時度勢, 然後可擧焉, 誠不可不愼重也。 伏覩慶會樓補簷改造、康寧殿宮城北門漏刻看更家、南大門土築改造、宮城東西鑿池開渠、內司僕汚池加鑿、南大門外池改鑿築石、惠政橋移排、架閣庫西築石開川等事, 竝於今秋起役。 臣等竊念比年以來, 營繕不絶, 役徒咸欲息肩, 而今歲早罹旱災, 禾未成長, 又値晩水, 損傷不少, 將來可慮, 當亟思救荒之策, 以恤民隱之秋也。 況北虜生釁, 噬我邊鄙, 防禦之策、築城之役、輓粟之擧, 不可闕一! 若上項工役, 一時竝作, 則中外之民, 恐爲俱困, 何必汲汲於今日哉! 《書》曰: “民惟邦本, 本固邦寧。” 《春秋》於凡用民力, 雖時且義, 必書於經, 以示後世, 所以重民力也。 伏望殿下稽《夏書》邦本之訓, 體《春秋》重民之義, 姑停此役, 以待豐年。
上曰: “所啓之辭, 可謂嘉矣。 然折梁續柱, 不可不改。”
김구경에게 약을 주어 조리하게 하고 출근하지 말게 하라고 승정원에 교지하다
편집○日本回禮副使金久冏復命, 上引見, 傳旨承政院曰:
久冏艱難往來, 憂勞成疾, 顔色憔悴, 賜藥餌調理, 毋令出仕。
7月 29日
편집황희·신상·김자지 등이 경복궁이 명당자리를 얻어 있음을 아뢰다
편집○庚辰/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留後金自知、前大提學河演、藝文提學鄭麟趾等啓曰:
臣等登普賢峰、白嶽、木覓, 察其來脈支幹, 濟生院坐地, 則自普賢峯迢迢而降, 情意至白嶽而住, 乃脈之幹也。 來至白嶽, 向東分支, 至淨業院北作橫崗, 分生一條, 迤邐而東, 至東大門而止, 爲左關欄。 又一條東南而下, 爲宗廟、昌德宮之脈, 情意專在上二脈矣。 未及橫崗, 微脈從旁麓而下, 爲濟生院之地, 分支以後, 更無頓起留形, 是則來脈及支中之支也。 擇地須觀四獸, 今龍虎始分處, 乃玄武之位也, 而低軟全無形勢, 又主脈臥直而長。 靑龍自書雲觀以北猶可也, 以南甚低弱直下, 而其末外向; 白虎自明通寺以上猶可也, 以南亦低弱而內斜, 龍虎不收拾, 皆無回抱之勢。 朱雀過高, 與三獸不對, 無主而客强, 此山家之大忌也。 是則四獸之不吉也。 明堂左右, 水皆直流, 合於面前, 隨龍虎而直去, 過數百步而後東破, 是則水破之無情也。 明堂者, 以寬平圓廣爲貴, 今此地甚爲狹小, 是則無明堂也。 說者謂此地爲吉者, 據《疑龍經》“正龍身上不生峯, 看上星峰全不作。 正身低平最貴重, 局心偏是明堂山。 《錦曩經》“大者特小, 小者特大”等數語而已。 然詳其《撼龍》、《疑龍經》之旨, 《撼龍經》以星峯爲尋龍之法, 語其正也; 《疑龍經》論無星峰者, 亦爲眞龍, 言其變也。 其要只觀來脈之支幹、四獸之備不備、護衛之完缺、水破之向背、明堂之有無如何耳, 豈徒以特小特大無星峯低平者爲眞龍也哉? 此地所可取者, 但居國中而已。 景福宮坐地, 則自普賢峯而降, 再起星峰, 縱橫起伏, 至白岳特作星峯而住, 與普賢峯坎以坎應, 石以石應, 子不離母, 而木覓在丙方, 主客相應, 是則白嶽之爲正脈明矣。 玄武之勢, 豐狀特秀; 白虎之勢蹲居, 實合形勢, 但靑龍低弱, 而漢城府、典醫監等諸阜稍背, 又案山低微。 然而四面關欄旣成, 以古文考之, 有虎無龍亦不凶, 若有外山連接應, 分明朝穴福相逢。 大氣旣種, 支節不害, (胡舜申)〔胡舜臣〕所言有虎無龍者, 乾亥山之類也。 且《撼龍經》曰: “大抵正龍無鬼山, 有鬼不出半里間。 要識其龍鬼山短, 緣有纏龍在後段。 旣有纏龍貼護來, 不許鬼山空散漫。” 況諸阜無戈矛之形, 是則靑龍之低弱、諸阜之稍背, 不爲害也。 案山雖低, 亦不下心, 果如高仲安所言“近案須低遠案高, 或無平岡, 而木覓遮障, 不見外朝。”則一重案內如深井積穀, 徒多知慮頑者也。 是則近案之低, 亦不爲害也。 明堂以寬平爲貴, 是故古語云: “相人先看面上, 相地先看明堂。 明堂寬平, 千年吉慶。” 是則白嶽明堂之謂也, 但左右水派, 不能源源而已。 設者歸咎此地者, 見前志背壬向丙三花之說, 以濟生院主脈, 背壬向丙居國中, 遂附會爲眞明堂, 而指白嶽爲過峽, 空亡花穴假穴, 殊不知前志“明堂在三角山心, 背壬向丙, 案前三江, 揖如滿月, 代數無窮”、“天一午地無形,【註曰: “補成天一位,乃有靈而成國基。”】神后子地有路岡”、“仁牙有木。”、【註曰: “仁牙者, 有地無牙 乃植靑松, 過百年而葱蔚。” 又曰: “仁牙者, 有地無牙 左臂劣薄處, 植松裨補。”】“三角山南爲五德丘【解曰: “明堂主脈面岳圓形, 土德也。 面岳, 卽白岳也。 紺岳曲成, 水德也。 冠岳尖銳, 火德也。 楊州南行山直成, 木德也。 樹州北岳方形, 金德也。”】等語, 白岳明堂, 實與之符合。 三花則以《九變圖》考之, 木覓爲第一花, 松嶽爲第二花, 平壤爲第三花, 初非謂此都之內具三花也。 然則景福宮, 其得明堂背壬向丙而坐, 以應三角山之心。 說者之言, 恐不可以爲定論。
十五年 八月
편집8月 1日
편집임금이 문소전의 제향을 모시는데 왕세자가 아헌하다
편집○辛巳朔/上親行文昭殿祭, 王世子亞獻。
조경·황운발·권촌 등이 사조하니, 형벌을 조심하고 농사와 잠업을 권장하라 하다
편집○知預原郡事趙賡、知金山郡事黃雲發、知康津縣事權忖等辭, 上引見曰: “往就乃職, 愼刑罰、勸農桑, 以體予懷。”
예조에 사신에게 일·월식의 유무를 묻고, 외방 고을에도 공문으로 고증하게 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在前日月食之變, 天陰則不見, 故不知其日之食否, 甚爲未便。 今後赴京人及日本奉使人回還, 必問日月食有無, 外方各官, 亦必行移考驗。
8月 2日
편집왕세자가 여러 대군들을 거느리고 임금께 축수하다
편집○壬午/王世子率諸大君上壽。
8月 3日
편집동궁으로 거처를 옮기고 왕세자는 종학으로 옮기다
편집○癸未/移御東宮, 王世子移宗學, 以改構康寧殿也。
8月 4日
편집자선당에서 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도둑을 없앨 방법을 묻다
편집○甲申/御資善堂視事。 上曰: “近年飢饉不甚, 而盜賊滋多, 何以弭盜?”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近置警守所, 始則人定之後, 痛禁行人, 未幾陵夷。 且今盜賊, 非必迫於飢饉而然也, 乃無賴之徒全爲盜竊, 以資其生, 故習與性成, 不能自已耳。” 左代言金宗瑞啓曰: “前朝之季, 强盜無處無之, 今之盜賊, 異於是, 但鼠竊而已。” 上曰: “令兵曹無時檢察警守所, 如有陵夷者, 痛繩以法, 以警其餘。”
내금위 사람들이 도목에 따라 전직되게 해 줄 것을 상언하다. 임금이 풍흉을 묻다
편집○內禁衛百餘人上言: “乞依甲士別侍衛例, 都目遷轉。” 上曰: “太宗嘗言: ‘內禁衛近侍軍士, 以特旨量才敍用, 不宜以薦狀而遷牔也。’ 其後議政李原啓: ‘甲士猶以時行侍衛, 內禁衛以前銜近侍未便。’ 因此立法, 常受職侍衛。 今此上言, 望其都目非矣。 古者倉氏、庫氏, 倉庫吏之子孫也。 以此觀之, 古之時, 終身任一官, 上之人量才而擢用之, 今中國亦然。 我國人則不然, 受職纔一二年, 又希望他職。 今內禁衛, 皆以時行侍衛, 雖未得去官, 是亦在其人才不才如何耳。” 又曰: “今年禾穀, 平安道水損, 慶尙道旱乾, 京畿水漲偃禾, 然今年水旱, 比之甲辰差減。 太宗在豐壤離宮, 予以問安, 因水漲信宿乃進, 人皆謂今歲必凶, 其後不復過雨, 禾乃不日而盛, 獨其汚下處損傷, 徒以人言, 未可必知其豐歉。” 安崇善啓曰: “今年田穀, 諸道皆好。” 上曰: “細問更啓。”
경연에 나아가다. 이양달이 경복궁 명당의 물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御經筵相地。 李陽達啓: “景福宮明堂之水, 左水出自昭格殿洞源, 右水出自白嶽及仁王山麓, 至惠政橋下, 左右水合流回抱, 不可謂背流。 宮城西門外小川流, 至都官北, 與右水合流, 如一字之橫過, 正合古人明堂上水議論, 何必巧鑿傾流, 臣心以爲莫如仍舊。 地理書曰: ‘左水左山財易發, 右弓右抱次其間。 陰陽二宅皆如此, 莫如傾流左畔山。’”
啓下風水學。
8月 5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酉/輪對, 經筵。
8月 6日
편집해뜰 때에 유성이 건방에서 간방을 향하여 떨어지다
편집○丙戌/日出時, 流星出乾方, 向艮方橫下, 狀如大梨, 色白, 尾長三四尺許。
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御勤政殿受朝。
서교에서 농사 형편을 시찰하고, 모화관에서 화포 쏘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幸西郊觀稼, 還御慕華館, 觀放火砲。
종무직이 회례사 호송을 말하고 범종·도망간 노비의 송환을 청하다
편집○對馬州上總守宗茂直, 遣人自言護送回禮使之意, 仍請梵鍾, 又言: “奴婢和豆亏等五名, 逃往固城, 請令刷還。” 上令禮曹答曰: “梵鍾則貴國求去已盡, 奴婢則尋訪未獲, 竝難從請。” 以護送回禮使之故, 特賜白苧布十匹、緜紬十匹、虎皮五領、人蔘二十斤。
8月 7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亥/輪對, 經筵。
사직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社稷香祝。
8月 8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子/視事, 經筵。
예조에서 양로연에서 연주하는 음악·곡조 이름을 의주에 기록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養老宴進卓, 軒架作《休安之樂》, 進花樂止。 進食, 《受寶籙之樂》。 第一爵, 登謌《文明之曲》, 文(武)〔舞〕。 進食, 軒架《覲天庭之樂》。 二爵, 軒架《武烈之曲》, 武舞。 進食, 軒架《受明命之樂》。 三爵, 五羊仙之伎。 進食, 《黃河淸之樂》。 四爵, 牙拍之伎。 進食, 《萬年懽之樂》。 五爵, 舞鼓之伎。 大膳, 《太平年之樂》, 仍歌《靖東方之曲》。 右樂名曲名, 竝錄儀注。” 從之。
8月 9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丑/御經筵。
조주·민달손·우흥범이 사조하니, 백성을 구제하라 하다
편집○忠淸道都事趙注、永春縣監閔達孫、報恩縣監禹興範辭, 上引見曰: “予聞其界早旱晩水, 禾穀損傷, 民生可慮。 爾等當懷此意, 以救民命。”
최윤덕이 소재지 관원에게 유가라 등이 다시 오면 후하게 대접하라 명했음을 아뢰다
편집○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啓: “兀良哈劉家剌等三名, 到江界府江北曰: ‘前送被擄趙沙羅甫下還言: 「若誠心出降, 則擄掠人物, 竝令送還。」 聞此齎都督李滿住大人書以來, 吾等待回報乃還。’ 言訖而退。 卽令所在官, 如其更來, 待之以厚。”
병조에서 군기감 별군을 특지 이외의 곳에서 일하지 말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軍器監別軍, 非他軍人之比, 專委火筩而設, 今皆役於他處, 而不得常時(隷)〔肄〕習, 故不知火筩粧藥及接箭放射者頗多, 實爲可慮。 乞自今特旨外, 勿役他處。” 從之。
이조에서 각 아문이 부득이하여 인원수를 늘이더라도 도목은 더하지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國初, 隨其衙門事務煩簡, 量設吏典之額, 仍定都目之數, 其後各衙門, 爭欲增其吏額, 加給都目, 如此則官職有限, 窠闕不足。 今後如不得已加其額數, 勿加都目。” 從之。
문경현에 얼음 저장하는 곳을 혁파하다
편집○命罷聞慶縣藏氷。 先是, 以銀口魚薦新, 特令藏之, 其後所進之魚, 朽爛不用, 故罷之。
8月 10日
편집평안 감사가 중국서 보낸 맹·최 두 사신이 8월 13일에 요동을 떠난다고 보고하다
편집○庚寅/平安監司報: “欽差孟、崔兩使臣, 率頭目二十五, 今八月十三日發遼東。”
임금이 정분에게 군사 사열의 정지 여부를 의논하도록 말하다
편집○御經筵。 上謂代言鄭苯曰: “判府事卞季良, 迂儒也。 每謂予曰: ‘外方別牌, 不論豐凶, 每年立番, 然後鍊習有素, 行裝有備。 若以凶年, 不令番上, 則非萬世之長策。’ 予聞而嘉之, 至今不忘。 予欲大閱, 已停諸道別牌番上, 待秋而徵, 然今年諸道, 或水或旱, 禾穀不登, 予深憐之, 欲停閱兵, 如何? 予又思之, 閱兵, 大事, 不可廢也。 必常時訓鍊, 然後軍士調習, 器械嚴整, 而可備不虞之變, 欲徵別牌大閱, 卽令放還, 似爲無弊。 予執兩端, 未知便否, 其令大臣僉議以啓。”
8月 11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卯/輪對, 經筵。
병조 참판 정연을 원접사로 삼아 중국 사신을 의주에 마중하여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以(丘)〔兵〕曹左參判鄭淵爲遠接使, 迎慰使臣于義州。
항복하면 포로된 인구를 돌려준다고 올량합에게 말할 것을 최윤덕에게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曰:
劉家剌不還歸, 若他兀良哈出來, 則當言曰: ‘汝等誠心歸順, 則待之如初, 還給所擄人口, 本國之意也。 故已送男婦共二人, 又送女二人於重猛哥帖木兒之處。 以誠投降, 還給不難。’
정초·이천·정인지 등이 혼천의를 올리다
편집○大提學鄭招、知中樞院使(事)李蕆、提學鄭麟趾、應敎金鑌等, 進渾天儀, 上覽之, 遂命世子, 與李蕆質問制度, 世子入啓。 世子至簡儀臺, 與鄭招、李蕆、鄭麟趾、金鑌等, 講問簡儀與渾天儀之制, 乃命鑌及中官崔濕, 夜直簡儀, 參驗日月星辰, 考其得失, 仍賜衣于鑌, 以其夜直也。 自是上與世子, 每日至簡儀臺, 與鄭招等同議, 定其制度。
8月 12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辰/御經筵。
전라도 감사가 청낭간을 진상하다
편집○全羅道監司進靑琅玕。
8月 13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 《성리대전》을 강론하고, 칠월시를 만들라 하다
편집○癸巳/御經筵。 進講《性理大全》, 至“聲音以養其耳, 采色以養其目。” 上曰: “昔在成周之盛, 文物大備, 重其聲音采色之養。 予以爲在成周中和之時則可矣, 其在後世, 聲音易失奢, 宜當以此爲戒。” 又至“盤盂器皿皆有戒。”, 上曰: “器皿之戒, 接目警心, 誠有益焉。 予觀《豳風七月圖》, 因此而省念稼穡之艱難。 予則廣其視聽, 稍知農事之爲重, 子孫生長深宮, 不識耕耘之苦, 是可歎已。 古者雖宮中之婦女, 皆讀蠶農之書, 欲倣《豳風》採我國風俗, 圖形贊詩, 使上下貴賤皆知農務之重, 傳之後嗣, 永世監觀。 惟爾集賢殿博採本國貢賦徭役農桑之事, 圖其形狀, 仍贊以詩歌, 以成我國七月之詩。”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臣得欹器圖, 掛之壁上, 出入觀之, 頗亦脩省。 夫世家子孫, 席祖父蔭, 生於豢養, 猶不知農桑之艱, 況深居九重之邃, 安知小民草野之苦乎? 依上敎倣《七月詩圖》撰成, 則非徒有利於一時, 抑亦萬世之美談。” 上曰: “然。”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이 강도를 처결하는데 때를 기다려서는 안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鄭招等議曰: “爲惡之人, 雖待以嚴法, 猶有不悛者, 況又寬其法乎? 大抵法隨時而變, 大明與唐時不同矣。 强盜決不待時, 及二人共犯贓, 一人先死者, 律旣先定, 不可徵之, 若身存者, 固當追徵, 如不徵之, 將無以償被盜之家, 實爲可憐。 請一依時王之制。” 上曰: “知之。”
임금이 안숭선에게 종묘서에 오래 벼슬한 관원을 둘 것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癸巳/御經筵。 上謂安崇善曰: “忠淸道都事趙注拜辭時啓曰: ‘宗廟署, 宜置久任官。’ 何如?” 崇善對曰: “宗廟署, 無傳授之物, 且久任之司頗多, 而窠闕少, 但給入直官員朝夕之供, 須面代後罷仕則可矣。” 崇善又啓曰: “吏曹判書許稠與臣言曰: ‘宗學官, 早仕晩罷, 終日兀坐, 易生疾病, 相繼蹇澁者頗多。’ 乞加員額, 以便起居。” 上曰: “宗學師弟之間, 非他人之比, 行禮後, 師弟俱坐繩床何如? 其令詳定所同議以啓。 加員額之事, 令吏曹磨鍊以啓。” 崇善又啓曰: “曾定昏禮時, 炬數獨未定, 送終時炬數, 今依爵秩定數何如?” 上令禮曹詳定以啓。 崇善又啓曰: “前大提學河演與臣言曰: ‘平安道赴防京中軍官, 只能騎馬射御而已, 行步則實未能焉。 且隨從之人, 支(對)〔待〕又煩, 抄全羅道新白丁有武才者赴防, 則可以除京中軍士供億之煩。” 上曰: “令議政府六曹同議以啓。”
김중곤·권선·윤수미 등의 직첩을 돌려 주다
편집○還給金中坤、權繕、尹須彌、李師曾、裵樞、金叔儉職牒。
8月 14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午/視事, 輪對, 經筵。
평안도 감사가 중국 사신을 접대할 일을 조처했다 하고, 이만주의 편지를 올리다
편집○平安道監司報: “野人二名齎李滿住書, 到江界府江北言曰: ‘崔、孟兩天使往忽剌溫, 推刷朝鮮人物, 歷李滿住處, 從滿浦出來。’ 已令各官措置支待諸事, 將滿住書以進。” 其書曰: “以太宗皇帝聖旨, 來居婆猪江。 宣德七年, 北方兀狄哈一百四十人到朝鮮境, 搶去人民, 吾與彼戰, 奪其六十四口, 朝鮮遣人來餉, 又興兵來討, 殺擄人口而去。 具辭奏達, 天使捧聖旨而出, 乞須毋防, 盡還所虜妻孥牛馬財物。” 命知申事安崇善、左代言金宗瑞等, 與政府六曹議其答辭。 領議政黃喜曰: “初, 汝輩引忽剌溫, 虜掠邊境, 故往問其由, 汝輩抗拒不服, 故自取敗亡。 專是汝輩不順之過, 何故尙稱忽剌溫, 而欲自脫也? 汝輩妻孥, 初欲送還, 故已還四人。 汝輩若誠心歸順, 則豈待勅書而還送! 以此爲答。” 參贊李孟畇等曰: “除雜辭, 答以汝若誠心歸順, 則盡還所擄人口。” 上從喜議。
최윤덕이 평양·영변 길처, 자산 이남의 군사와 말들의 번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 使大護軍朴好問馳啓曰: “自閭延、江界、慈城, 至義州江邊各官各口子要害處守禦軍, 用江邊各官軍馬與朔州、義州、江界道軍馬、寧邊附近各官軍馬, 或分三番, 或分四番, 相遞立番, 自六月至今八月, 尙未休息。 若慈山以南各官與平壤道各官軍馬, 則今於夏節, 全不防禦, 勞逸不均。 自今平壤道各官及寧邊道慈山以南各官軍馬, 依前例分三番防禦。” 又啓曰: “野人到江界府江北言曰: ‘前日被擄人回還, 李滿住等喜甚。 我輩家小若生存, 則乞須相見於江邊。’ 今沿邊防禦軍馬疲極, 且欽差捧勑而來, 俘虜中穎悟一二人, 或入送或送江邊相見, 以遂彼歸順之心何如?” 命議于政府六曹。
8月 15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未/輪對, 經筵。
경기도·충청도 선군 1천 5백 명을 부역하여 궁성 동편에 못을 파게 하다
편집○役京畿、忠淸道當領船軍一千五百名, 鑿池于宮城東。
병조에서 경호하고 수위하고 순행하는 일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初立警守之時, 使侍衛牌及防牌專委把直, 而巡官則各面只差一人, 徹夜巡行糾察, 近者停侍衛牌, 番上防牌, 又赴他役。 因此警守虛疎, 而巡官只一巡行, 俱爲有名無實。 乞警守則限侍衛牌番上, 加給防牌七十名, 巡官則加給內禁衛二十人, 逐更行巡。 且義禁府百戶都府外, 依前例入省記, 其巡官勤慢, 曹入直郞廳與鎭撫, 不時檢察。” 從之。
병조에서 각 고을에 분치된 왜국 사람의 구휼과 병역 감면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各官分置倭人, 無所耕及所耕數少, 居計艱難者, 量給衣糧閑田完恤, 年老者, 蠲免軍役。” 從之。
8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하다
편집○丙申/御勤政殿受朝。
종정성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宗貞盛使人來獻土宜。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안음 현감 박서가 사조하니, 임금이 수령의 직책에 대해 이르다
편집○安陰縣監朴恕辭, 上引見曰: “守令之職, 勸課農桑, 撫綏斯民, 所當先務, 體予至懷, 無敢或怠。 近者用刑失中者, 容或有之, 其愼折獄, 勿使無辜得罪。”
종부시에서 이덕생과 이녹생은 공경하고 근신하는 의사가 없다고 아뢰다
편집○宗簿寺啓: “元尹德生稱腰下蹇濕, 祿生稱瘧病, 自六月至七月各衙日, 一不隨班, 無臣子敬謹之意。” 命收丘史。
8月 17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丁酉/輪對, 經筵。
대호군 박호문이 평안도로 돌아가는데 해야 할 일의 조목을 지시해 보내다
편집○大護軍朴好問還向平安道, 授事目以送:
一。 今野人等乞還妻孥, 且使臣出來, 沿邊各官防禦軍馬, 限氷合放送, 氷合之後, 以慈山以南軍馬代之可也。 然事難遙度, 臨機措置。 一。 李滿住及沈吒納奴等, 欲令子弟侍衛, 然未知野人之心, 不可輕許, 徐觀其勢以啓。 一。 今監司所送李滿住書契, 反譯下送。 若兀良哈更來, 欲受回答, 則以前送楊春茂處事目內辭緣回答。 一。 婆猪江野人詐稱忽剌溫獨來作賊, 强以爲說, 則答曰: “被虜野人及漢人、斡木河野人, 皆言汝等誘引忽剌溫作賊, 汝等固諱, 甚爲不直。” 一。 今啓: “平安道早寒之地, 京中下去軍士馬養飼之豆, 請不待九月給之。” 如此之事, 固當臨時措置, 已曾諭於監司。
안숭선에게 야인에게 죽은 지만의 배상문제에 대해 의논하기를 명하다
편집○命安崇善, 議于議政府兵曹及三軍都鎭撫曰: “斡木河住家時波, 射殺本國人池萬, 使人拿家時波, 家時波率妻子逃遁, 童猛哥帖木兒, 徵馬一匹以送, 其畏本國明矣。 然償殺人而只用一馬, 似乎輕矣。 督令加徵乎? 置而勿論乎?” 皇甫仁等曰: “待彼人, 不可問於本國人也。 然只受一, 似乎過輕, 姑納今送馬, 督令加徵, 馬則加一、牛則加二。” 朴信生曰: “馬則加二, 牛則加三。” 河演曰: “殺人之事, 不可受價, 豈有因此生變之理乎? 更送人推本人勢難, 然後使童猛哥帖木兒罪之何如?” 孟思誠曰: “(被)〔彼〕人之射殺我國人, 豈無故耶? 我國人以彼人偸馬爲辭, 追殺二人, 在彼豈無欲報之冤哉? 以是心推之, 猶有可恕之義。 今彼人旣知其罪, 徵馬以進, 庶可懲惡。 今來馬匹, 給付死人之家, 毋更督徵, 以安其心何如?” 黃喜曰: “臣之迂疎所見, 備於前日獻策, 然欲使彼輩安心, 則誕布寬恩, 勿使更徵。” 又曰: “置而勿論, 則邊將以國家之命遣人云: ‘家時波所犯, 報于國家, 國家以殺人之事, 不可以馬償之, 矧玆家時波近在隣境, 恣行無忌, 其罪不小? 然其馬已給付被殺人家, 且本人在逃, 姑置勿論。’ 何如?” 僉曰: “可矣。” 上從之, 仍賻池萬米豆各三石, 致祭復戶。
강원도 회양부에서 생산되는 토삼청을 상시 공납으로 할 것을 청하다
편집○江原道淮陽府産土三靑, 定爲常貢。
황희·맹사성과 일본에 갔던 회례사 이예·김구경 등의 위로 방법에 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命安崇善, 議于黃喜、孟思誠曰: “日本回禮使李藝、副使金久冏及從事官、伴從人、格軍等, 海中遇賊, 幸全性命而還, 誠爲可恤。 何以勞之?” 喜等啓曰: “元有職者, 竝皆加資; 無職者, 授副司正; 格軍等, 賜米豆共四石何如?” 又議曰: “太平館造成時人物致死者三, 監役官吏, 下攸司推之, 會赦不得科罪, 姑停行償。 近日提調李蕆曰: ‘人物致死時不干官吏與下番匠人, 依他論賞何如?’ 此言似矣。 其行賞與否, 僉議以聞。” 喜等曰: “不干官吏加資, 下番匠人賜米何如?” 上皆從之。
8月 18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戌/御經筵。
참찬 이맹균을 평양에 보내어 중국 사신을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參贊李孟畇, 宣慰使臣于平壤。
평안도 정녕현에 우박이 내리다
편집○平安道定寧縣雨雹。
8月 19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亥/視事, 輪對, 經筵。
소경 한확을 안주에 보내어 중국 사신을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少卿韓確, 宣慰使臣于安州。
함길도 안변·영흥·고원 등에 큰 바람과 비로 인해 곡식이 손상되다
편집○咸吉道安邊ㆍ永興ㆍ高原等各官大風雨, 禾穀損傷。
병조에서 흥인문 숭례문 밖에 순라군의 군포를 짓자고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興仁、崇禮兩門外, 各構行巡軍鋪。” 從之。
8月 20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庚子/輪對, 經筵。
함길도 감사가 본도 역참에 청사를 설치할 것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啓曰: “本道站驛, 皆無館舍, 當於農隙, 漸次造成, 然宜川、文川、高原、永興、定平、咸興等官, 其置驛之處, 不遠於官, 依平安道順安ㆍ肅川等官例, 以本官客舍, 改號稱館, 仍令察訪巡行考察。 朔安站, 亦於安邊府內移設。” 從之。
형조에서 풍천 죄수 최성기가 살인하였으니 처참형에 해당한다고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豐川囚百姓崔成己殺人, 律當處斬。” 從之。
8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丑/御勤政殿受朝, 輪對, 經筵。
황희·맹사성·권진 등을 불러 중국 사신을 접대하는 일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盧閈、申商議曰: “通事宋成立來言: ‘使臣崔眞云: 「聞本國凶歉, 凡待我之事, 毋依前例, 裁省爲便。」’ 因而思之, 今年因早旱晩水, 禾穀不稔, 間有風雨, 損傷頗多, 況東西兩界 適値禦寇, 人物俱困! 今使臣支(對)〔待〕可除之事, 商搉以啓。” 僉曰: “使臣宿所, 設宴; 經過驛站, 除設宴, 奉飯時行酒又除。 安州宣慰使, 軍威不過百人, 分二運, 前導螺匠, 每一使臣不過十名。 且義州出來遼東人私相貿易, 曾有禁令, 臣等竊謂未便。 願自今禁物外, 勿禁私貿。” 上皆從之, 唯安州宣慰使仍舊。
8月 22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寅/輪對, 經筵。
인재와 학교에 관한 성균관 대사성 권채 등의 상서문
편집○成均大司成權採等上書曰:
竊念人材, 致治之原; 學校, 作人之地, 故歷代皆重之。 然自古學校有興廢, 人材有盛衰, 皆由興起作成之如何耳。 三代以後, 學校之政不修, 然漢之明帝始興太學, 臨雍拜老, 宗戚子弟莫不入學, 厥後有林宗唱義, 從者有三萬之盛。 唐太宗增廣生員, 數臨幸講諸生, 或賜帛或署吏, 於是四方秀艾坌集京師, 鼓篋升堂者八千餘人。 宋熙寧中, 增三舍生爲給食, 於是三舍充溢, 外舍不限其數, 皆一時人材之盛, 而稱道於後世者也。 我朝開國, 首重學校, 至于今敎養之方, 殆無遺策, 每三年取生員百人, 將使俊髦之士皆會國學, 修業而待用也。 比年以來, 儒風寢弛, 爲生員者率皆不樂於居館, 當時赴學者, 不過數十人, 而國學虛曠, 實違盛朝敎養之意、興學之方, 不可不慮。 臣等俱以昏庸, 參爲學官, 夙夜思惟, 莫究其方, 僅將一二管見, 條列于後, 伏惟上裁施行。 一。 宋朝四年一貢擧, 有上封事者言: “四年一擧, 四方士子待試者六七千人, 往往廢學, 宜間歲一擧。” 詔: “自今或間歲一擧, 或一歲一擧。” 今我朝三年科擧之法, 其來已久, 然學者預知試年之期, 閑遊廢學, 臨時掇拾, 以求僥倖, 曾無常居國學肄業之志。 願自今依宋朝故事, 無時取士, 或親幸或命大臣臺諫, 以一時居館之人, 於三場中試其二場。 若其數則於式年三十三之額, 出其十數, 一時或取五六人, 一時或取四五人, 別試取十人, 則式年取二十三人, 取八人, 則式年取二十五人, 使三年內毋過三十三之常額, 則庶幾人材不至於濫取, 而學者不能預知期限, 皆常居館而肄業矣。 一。 宋儒論三舍之法曰: “每季有試, 非無益之試也, 而他日兩優釋褐, 自此始也。 名書于罰, 非罰金之比也, 而他日銓注沮格, 自此始也。” 然則學中之功過, 爲他日之所考, 其來尙矣。 今每年春秋兩等, 議政府六曹一同都試, 仍餉諸生。 以此爲興學之一事, 行之有年, 然高等者曾無勸奬之方, 下者反懷羞愧之心, 故當都試之日, 率皆多方規避, 安有興起之心乎! 今四部學堂及外方都會高等者, 直赴生員會試, 已有著令, 況政府六曹同試國學, 而無勸勵之門, 實爲未安。 願自今三年都試, 通計高等入格者十人, 亦令直赴文科會試。 一。 唐太宗數臨幸國學, 講論經義, 能通一經者, 皆得署吏。 今生員年滿四十者, 禮曹取才, 差各官敎導, 亦古者講經署吏之遺意也。 然不於國學取才, 故生員年過三十, 則不復居館, 皆以僥倖官資爲念, 或冒年取才, 學問未能素(隷)〔肄〕, 而敎訓未能稱職者多矣。 願自今敎導成均館, 以居館生員幼學中, 選揀年老學明, 而圓點多者、月講通多者, 薦狀于吏曹, 然後差下, 以爲恒式, 毋出他門以啓僥倖, 則老熟之人, 皆樂於居館, 而平日講明之詳、聞見之博, 亦皆能稱敎導之任矣。 一。 古者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 與凡民之俊秀, 皆入太學。 我朝於國學, 設幼學一百之數, 名曰寄齋, 有闕則禮曹、成均館, 同試學堂生徒而升補, 合於古者由小學入太學之義也。 自門蔭子弟入學之法立, 而四祖內三品以上及曾經臺省政曹者之子, 無問適子衆子, 皆不由升補而入學, 襲蔭之門旣多, 將來元額一百內, 皆有蔭子弟, 而升補之法永廢矣。 今觀門蔭子弟, 率皆年少, 或昏蒙不通文理者, 或狂妄傷毁學風者, 悠悠囂囂, 樂則赴之, 違則去之。 去者旣多, 來者無窮, 更出迭入, 曾未有經月而學習者。 是則徒費廩粟, 而無國學之模樣。 願自今申明升補之法, 而門蔭之數, 毋過三十。 且適子外衆子, 皆令赴學堂, 則庶合古者公卿之適子、凡民之俊秀皆入太學之意, 而學不至於猥濫矣。 一。 古之學校, 有養心之道, 有養身之法, 故歷代養士, 皆有廩犧。 且孟嘗君, 以諸侯之臣, 食客數千人, 而每食有魚, 蓋飮食居處, 亦養生之大端, 不可忽也。 今諸生饔飱之具, 止於蔬菜而已, 故經時居館者, 或有未飫而生疾者頗多。 願自今令養賢庫, 每二人給米半升, 以助饌具。 且東西齋末樓, 當初堅緻造排, 今因年久破毁, 難於寢處, 曾不及州縣之鄕校。 願令繕工監堅實改造。
乃下禮曹, 與詳定所同議以啓。
8月 23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卯/輪對, 經筵。
최사강과 황보인 등이 사열을 정지하여 시위패군의 상경함이 없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判書崔士康、參判皇甫仁等啓曰: “大閱乃講武鍊卒, 安不忘危, 不可廢也。 在兵曹宜當請行, 然今年慶尙、全羅、忠淸等道, 禾穀未稔, 又有風水之災。 西有婆猪防禦之事, 北有野人入寇之語, 倘有用兵, 外方侍衛牌, 不可勞也, 故停今年大閱, 以除各道侍衛之來。” 上從之, 卽傳旨兵曹:
除外方軍士上來, 只以京中軍士大閱。
8月 24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辰/視事, 輪對, 經筵。
예조에서 장례 때의 횃불 사용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送終時炬火, 死者二品以上則二十柄, 三品以下則十二柄爲定。” 從之。
이조에서 종학에 박사를 2사람 더 두되, 겸임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宗學博士, 初置四人, 赴學宗室漸多。 請加設二人, 以東西班三品以下六品以上兼差。” 從之。
8月 25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巳/輪對, 經筵。
경상도 감사가 송나라 양휘산법 1백 권을 진상하다
편집○慶尙道監司進新刊宋《楊輝算法》一百件, 分賜集賢殿、戶曹, 書雲觀習算局。
8月 26日
편집화성이 남두의 세째 별을 범하다
편집○丙午/火星犯南斗第三星。
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勤政殿受朝, 輪對, 經筵。
평안도 도안무사 최윤덕의 군관 조무가 심타납노의 편지를 가지고 오다
편집○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 軍官曹茂, 齎沈吒納奴書以來。 其書曰:
兩國如一國, 二家如一家, 如兄若弟, 交親居生。 忽剌溫賊, 搶貴國人六十四名回去, 吾率軍三百名, 盡奪以還, 不知我輩之功, 殺掠吾曹, 兩國各有異心。 今聞回來被虜人言說, 全差送人, 若不盡送被虜之人, 則吾未能率管下人仍居於此, 且賊人起兵之事, 亦難禁也。
승문원 제조에게 당재약의 구입방법에 관해 묻다
편집○議于承文院提調曰: “唐藥已盡, 不獲已當貿易於中朝, 將移咨禮部乎? 唯齎布子, 開陳不産之由, 而貿易乎?” 黃喜曰: “移咨禮部可矣。” 許稠議: “使親進禮部曰: ‘我國偏在海隅, 藥材不産, 在先買去藥材, 國王宮中及大小臣民, 隨證救療, 卽今用之殆盡。 今將布子幾匹, 欲買藥材。’ 如此言說何如? 若移咨, 則臣恐朝廷必疑欲開買賣之端。” 申商議: “今入朝使臣言於禮部曰: ‘我國不産藥材, 欲買而還。’ 如此言說, 如不得請, 隨後移咨何如?” 尹淮議: “收買藥材事, 移咨禮部, 已有前例, 移咨可。” 從許稠、申商等議。
8月 27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未/輪對, 經筵。
향약집성방을 전라도와 강원도에 나누어 인쇄할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命分刊《鄕藥集成方》于全羅、江原兩道。
8月 28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申/輪對, 經筵。
무안 현감 정점이 사조하니, 임금이 임지에 가서 형벌을 삼가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務安縣監鄭霑辭, 上引見曰: “今年水旱相仍, 禾穀損傷, 民生可恤。 汝往乃職, 體予至懷, 字恤民生, 謹愼刑罰。”
각도 감사에게 노인 공경에 마음을 쓰지 않으면 책임을 면하지 못할 것을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各道監司曰:
敬老, 國家美事, 故去壬子年, 始設養老宴, 會大小老臣, 親臨饋之。 各官守令不體予意, 雖聚會饋餉, 或不親對, 雖親饋, 饌具甚薄, 有違敬老之意。 自今如前不用心者, 守令則當重論, 監司亦不得辭其責矣。
경상도 감사에게 보리와 밀의 씨앗이 부족하면 조처하고 아뢰게 하라고 내전하다
편집○內傳于慶尙道監司曰:
今當兩麥耕種之時, 種子不足, 來年民間租種亦乏, 須預措置啓達。
중추원 부사 홍사석을 보내 황주에서 중국 사신을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中樞院副使洪師錫, 宣慰使臣于黃州。
8月 29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己酉/輪對, 經筵。
예조에 보통 사람의 아내가 양로연에 참예하는 것을 허락하라는 교지를 내리다
편집○傳旨禮曹曰:
養老宴時, 朝士妻外常人妻, 除長衫, 許着短便衣服入參。
8月 30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庚戌/視事, 輪對, 經筵。
삭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朔祭香祝。
예조에서 중국 사신을 연회하는 자리의 좌석 배치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使臣宴廳, 判牧事、單觀察使坐次, 遠接使、宣慰使、單觀察使竝東壁, 單觀察使差退; 兩府外官西壁。 若都觀察使, 則依前西壁, 兩府外官差退。” 從之。
승문원 제조를 부르고, 안숭선·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중국 칙서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召承文院提調, 命安崇善、金宗瑞議曰: “今觀各處散住野人等處勑書: ‘斡木河、婆猪江地面散住野人等, 假飾忽剌溫模樣, 突入朝鮮邊郡作賊。’ 若權豆父子見此勑書, 則必生疑懼, 自不安矣。 將何以處之? 且今被擄人言: ‘童猛哥帖木兒管下十人, 移居婆猪江, 去年閭延同來作賊。’ 以此使人諭於權豆父子而解之, 仍言: ‘譴此十人。’, 則彼必少安。 如此處之如何?” 尹淮、鄭麟趾議曰: “今遣人, 使譴此十人, 則似若本國幷奏斡木河野人之罪矣。 待斡木河住居人等處開勑後, 從實言: ‘本國初奏斡木河及各處野人虜掠遼東軍民事而已, 今勑內無發還人畜之言, 則非本國幷奏爾等, 可驗矣。’ 姑停遣人。” 黃喜曰: “遣人隨使臣崔眞到斡木河, 幸有言及, 以非本國所奏, 從實爲答。” 又議曰: “金乙玄齎來勑書, 欽依洪武、永樂年間宣諭, 若野人等類不改前心, 更來作賊, 相機處置。’ 今來勑書乃言: ‘勿相侵犯。’ 然此專爲兩國和解之計, 非改在先勑諭之意。 予謂除欽遵今勑外, 若彼賊更來侵掠, 則意欲欽依曾降勑諭, 相機處置, 卽開情由奏聞, 以開後事何如?” 黃喜、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盧閈、申商、鄭招、尹淮議曰: “彼來作賊, 門庭之寇, 臨機應變, 不必預奏。” 鄭麟趾議曰: “今勑似若只爲今日和解之而已, 若後日之事則自依前降之勑, 何必更奏?” 又議曰: “崔眞與通事宋成立言曰: ‘勑書回答辭緣, 吾當到王京, 面達殿下。’ 予亦聞眞之言, 然後定矣。 然千秋使及進獻使之赴京, 就差回答乎? 崔眞等婆猪江往還後回奏乎? 本國被擄人口, 皇帝專使推刷發還, 義當謝之, 然初當六十四口勑還, 已謝之矣, 深恐重疊。 又使王欽等, 更推未還人口以給, 朝廷用意懇至, 更謝何妨!” 僉曰: “欽依發還人畜宣勑, 就差千秋進獻兩吏回奏, 又待王欽等將本國人物交付後, 具奏謝恩, 但無禮物, 何如?” 又議曰: “婆猪江人等, 誘引忽剌溫作賊, 不唯本國詳知, 被擄野人、唐人等所言亦同。 且童猛哥帖木兒, 與池含及邊將見說, 況遼東官人等, 亦謂林哈剌引誘作賊, 此事明白無疑。 今勑書內, 有虛實未明之語, 然則朝廷之疑, 恐未盡解, 具悉情由, 當更辨明乎? 事旣往矣, 勿復奏乎?” 僉曰: “虛實未明之說, 非指本國, 專指野人而發, 不必辨奏。” 又議曰: “崔眞妓已到京中, 其賜衣食之數, 量宜以啓。” 僉曰: “衣一襲、米五石、醬一甕, 其餘雜物, 隨宜備給。” 仍啓曰: “臣等聞殿下彼人財物, 只還牛馬, 而金銀則待彼人輸誠納款後送還。 臣等以爲因聖旨送還, 則無遺卽送可矣, 何待彼人誠款, 然後畢送乎? 民間已分給物外, 竝皆發還。” 崇善與宗瑞以此入啓, 上曰: “予心亦如諸臣之議, 姑試議之而已, 皆從僉議, 但加賜崔眞妓衣一襲可也。 野人被奪之物, 雖已分給民間, 旣有勑書, 則不可不還收以送。” 崇善啓曰: “凡事正則終得其福, 不正則禍患將至, 理之自然, 雖已分民間之物, 亦令還收以送。 眞年前隨昌、尹兩使臣, 往咸吉道, 愛咸興妓萬喚來, 請致於京不得。 今爲使臣至本國境, 請招之。” 上令乘馹以來, 寓于眞妹壻李洙之家。
十五年 閏八月
편집閏8月 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辛亥朔/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이맹균이 대사상의 직을 면직시켜 줄 것에 관해 이조에 글을 올리다
편집○議政府參贊兼成均大司成李孟畇, 呈吏曹書曰:
孟畇敢以愚懇, 仰塵僉聽。 恭惟我殿下崇重儒術, 勉勵學校, 至矣盡矣。 然道德文章, 衆所推服者, 選爲師表, 然後諸生得以觀感變化, 而人材輩出矣。 孟畇行無可取, 學又無成, 訓(誥)〔詁〕之淺, 猶未盡解, 況義理之精妙者乎? 猥鄙如此, 顧乃濫兼大司成, 於我有愧, 於諸生無益。 抑豈國家器使衆材之道耶? 且孟畇天資本弱, 加以老病, (情)〔精〕神氣力, 日以衰耗, 視昏聽重, 縱使明經者講說答問, 實有難堪, 求免未遂, 久曠厥官, 日夜憂懼, 罔知所措。 歷數先進曾經是任者, 皆學行兼備, 年又四五十餘矣, 未有如孟畇之無行無學年過六十而衰耗者也。 此皆諸大人之所深知, 伏惟察其自知之明, 慮其興學之要, 轉聞遞差, 一以示公道, 一以俾免譏, 不勝幸甚。
上曰: “孟畇之志, 眞實無僞, 宜當遞差。”
윤회·김맹성·변처후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尹淮爲中樞院使兼成均大司成, 金孟誠工曹左參判, 邊處厚同知中樞院事, 禹孝剛左正言, 崔井安右正言。 淮母喪未闋, 起復就職, 詣闕飮酒大醉, 到承政院失儀, 人多譏之。 處厚嘗守襄陽, 得貪汚之名不敍, 起爲訓鍊觀提調, 久不調, 至是除職。
조회에 세자가 들어올 때 서연관과 익위사만 데리고 들어오게 하라고 서연관에 명하다
편집○命書筵官曰: “今後大小朝會, 世子將入, 陽傘烏杖止於幕次, 書筵翊衛司, 只率二人入庭。”
閏8月 2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子/輪對, 經筵。
유후사 단사관 이원근과 양양 도호부사 임목이 사조하다
편집○留後司斷事官李元根、襄陽都護府使林穆辭, 上引見, 命元根曰: “留後司地窄民多, 事務煩劇, 汝往乃任, 勤謹以治。” 命穆曰: “其道近年凶歉, 民生可慮, 盡心賑恤, 俾無飢民, 且愼刑罰。”
형조에서 3세 전에 수양했어도 손자 밖의 사람이면 유언에 따라 처결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續典》一款: ‘無子息文契未成身死者奴婢, 三歲前及遺棄小兒收養者, 全給。’ 又一款: ‘祖業奴婢, 其子孫不顧祖上遺書, 擅自與他未便, 一從遺書決給。’ 緣此決訟之際, 官吏未知適從, 昧於處決。 雖三歲前收養, 若是孫外人, 則一從遺書決絶。” 從之。
예조에 양로연 때 늙은 부인들은 중궁께 예절을 닦은 뒤 임의로 가게 하라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通諭老婦等曰: ‘中宮養老宴時, 老病婦女艱於久坐, 托辭不來者, 容或有之。 詣闕謁見, 中宮成禮之後, 任其還第。’
예조에 9월 절기 이후를 기다려 게를 진상하게 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八月節前蟹有毒, 毋得進上, 待九月節後以進。
時有食蟹而死者, 東宮亦食蟹未寧, 故有是命。
閏8月 3日
편집지무진군사 최종리가 사조하다
편집○癸丑/知茂珍郡事崔宗理辭, 上引見曰: “汝再經守令, 其於臨民之事, 靡不周知, 體予至懷, 勿使黎庶飢餓, 愼刑字民。”
임금이 근정전에서 양로연을 베푸는데 노인에게 절하지 말라고 명하다
편집○上御勤政殿, 設養老宴, 命群老勿拜。 四品以上以次升, 上起以待之。 二品以上, 於殿內東西相向, 東則左議政致仕李貴齡、檢漢城尹姜毅, 西則檢漢城尹兪龜壽、檢判內侍府事金亮, 四品以上, 則於月臺上東西相向, 東則行司直李陽達等五人、前少監方有信等五人, 西則前判軍器監事朴季孫等四人、前副正朴英弼等六人; 五品以下至于賤人, 於殿庭東西重行相向, 東則前司直趙義等, 至于賤人六十六人, 西則前中郞將車莫三等, 至于賤人六十五人, 共計一百五十有五人。 罷宴, 群老飮醉歌詠, 扶持以次出。 當享, 李貴齡避席啓曰: “臣年八十八歲, 歷代人君, 未有若今日之敬老。 殿下肇興盛禮, 去年進老臣于玉墀, 備宴以享, 今又設盛宴, 老人陞降, 殿下起立, 臣等圖報無由, 但倍祝聖壽於無疆。” 上曰: “去年卿之容貌瘦弱, 今年容貌豐閏, 氣力且强, 予甚喜焉。” 貴齡又啓曰: “今者命將往討婆猪江, 全師克捷。 老臣身逢堯、舜之盛代, 伏覩舞干羽之風矣。” 上曰: “祖宗開國以後, 撫養士卒, 士卒精强, 故予承祖宗之貽謀, 以成大功, 是豈予之所就! 實賴祖宗之神祐也。” 至罷宴, 又啓曰: “願添臣歲十二年以獻。” 上曰: “知卿美意。” 貴齡乃出。
閏8月 4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寅/輪對, 經筵。
전라도 도안무처치사 왕인이 왜선 1척을 붙잡아 노획물을 올리다
편집○全羅道都按撫處置使王麟, 使鎭撫文繼元啓曰: 遣軍官文繼元等, 將猛船二隻、居刀船四隻, 搜探諸島。 繼元等到西餘鼠島, 圍四面搜探, 撞見倭船二隻, 欲捕之際, 倭船逃向大洋, 我軍逐之, 乃捕一隻。 所騎倭人十三名, 中箭溺水者六, 斬首七級。 所獲軍器槍一、箭一、中刀子三、倭衣三十七、倭裙三, 皆授繼元以進。” 卽賜繼元衣二領。 命吏曹正郞李師孟, 宣慰王麟, 賜衣二領, 仍命師孟, 第其軍功以啓。
병조에서 병기 제작에 쓰는 철재를 왜인에게 방매한 자를 처단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據慶尙左道處置使牒啓: “以堪作軍器之鐵, 放賣於倭者, 嚴加禁斷。” 從之。
운성군 박종우를 보내어 사신을 유후사에서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雲城君朴從愚, 宣慰使臣于留後司。
閏8月 5日
편집임금이 작은 제사도 의례를 연습하기로 예규를 삼게 하라고 말하다
편집○乙卯/視事, 輪對, 經筵。 上曰: “凡祭祀, 大祀則公處肄儀, 中祀則祭所肄儀, 獨於小祀不習儀, 以致禮度差誤, 實爲未便。 自今雖小祀, 亦令肄儀于祭所, 以爲恒式。”
閏8月 6日
편집중궁이 사정전에서 양로연을 베풀다
편집○丙辰/中宮御思政殿, 設養老宴。 自士大夫之妻至于賤口, 共計三百六十二人。
후령군 이간의 모친 이씨가 졸하니 대군들의 복에 대해 묻다
편집○厚寧君衧母李氏卒, 上曰: “厚寧君母見黜於太宗, 若大君等輩有服乎?” 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旣出, 無服。” 上曰: “令集賢殿考古制以聞。” 集賢殿啓: “《通典》曰: ‘繼母出則不服。’” 崇善啓曰: “嫡母出, 尙不服, 況庶母乎! 李氏之無服明矣。” 上曰: “是矣, 但賻米豆共二十石、紙八十卷、正布二十匹、石灰四十石、棺槨。”
閏8月 7日
편집집현전 부제학 이선과 의원 박거를 보내 중국 사신 최신에게 문병하다
편집○丁巳/遣集賢殿副提學李宣、醫員朴居, 問疾于使臣崔眞, 蓋眞在道有疾故也。
처녀 11명을 궁중으로 오게 하여 임금이 중궁과 함께 임영 대군의 부인으로 간택하다
편집○致處女十一人於宮中, 上與中宮揀擇之, 將以爲臨瀛大君璆之夫人也。 先是, 璆之夫人南氏以有疾見出。
閏8月 8日
편집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午/視事, 輪對, 經筵。
영의정 황희와 공조 판서 조계생이 벽제역에 가서 중국 사신을 맞아 위로하다
편집○領議政黃喜、工曹判書趙啓生往碧蹄驛, 迎慰使臣。
함길도 감사가 중국 사신 배준이 칙서를 가지고 알목하에 이르렀다고 보고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馳報: “朝廷使臣裵俊, 率軍人一百六十一人, 齎勑書到斡木河, 有使人于寧北鎭之語, 仍謄送勑書: ‘皇帝勑諭建州左衛掌衛司右都督猛哥帖木兒及男阿谷【卽童權豆】幷大小頭目人等。 比先楊木答兀一起漫散出去軍官, 已陸續招還復業。 近聞高早化等六十九家, 見在爾處地方居住, 玆遣指揮同知裵俊、千戶趙鎭古老、百戶王茂, 齎勑諭前來, 招其回還。 勑諭至日, 爾等卽令高早化等六十九家, 盡數收拾, 同指揮阿谷ㆍ裵俊等送回原衛所, 安生樂業, 尤見爾報効朝廷之誠心。 爾等其欽承朕命毋怠, 故諭。’”
閏8月 9日
편집영의정 황희가 벽제역에서 돌아와 맹사신에게 위문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己未/領議政黃喜回自碧蹄啓曰: “慰宴時, 孟捏哥來稱疾不出, 强請乃出, 俄而還入; 崔眞, 至終灌洽。 臣聞之, 兩使臣於路上, 稍有不和。 不和之由, 崔欲其專權, 孟以此爲歉。 且崔曾違和, 遣人問安, 今於孟處, 若不問安, 似乎不可。” 卽遣大護軍李樺、醫員金麗生, 問疾于孟天使曰: “殿下因黃喜之回, 聞大人違和, 遣臣問安。”
이조에서 임실·무장·옥구 등의 고을에 교도를 보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任實、茂長、沃溝、康津等各官民戶, 俱滿五百, 乞依《六典》差遣敎導。” 從之。
전라도 수군 처치사가 왜적이 본국 사람 3인을 죽이고 갔다고 보고하다
편집○全羅道水軍處置使馳報: “聞有倭賊, 到於慶尙道蓮花島等處, 遣人搜之, 至西餘鼠島, 未見倭賊, 但有本國人男女共四人, 在本島, 捉拿以來問, 〔曰〕: ‘係大靜人民金石伊。 我等七人爲因飢餓, 撑駕小船, 就食海珍族親之家, 遭風失船, 留在本島, 忽有倭船到來, 盡奪我等衣服, 將一起人眞金等三人, 殺之而去。’”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배준을 어떻게 대접할 것인가를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 往議政府, 與本府六曹議曰: “指揮裵俊, 以招安人物, 到斡木河地面, 若來寧北鎭, 則何以待之? 若只送伴人, 則亦何以待之? 且去年指揮金聲到本處, 遣柳季聞, 送禮物及酒饌問慰, 今則已降聖旨, 雖本國出來使臣, 不聽其請。 今於裵俊, 遣人問遺, 義所不可, 何以處之?” (權韜)〔權蹈〕、金益精、金孟誠、朴信生、皇甫仁、奉礪曰: “若裵俊送人于寧北鎭, 則節制使於城內親待厚慰。 若請糧物, 則答曰: ‘此郡爲防禦之所, 軍糧尙不贍, 何暇與人! 且無聖旨, 又無本國之命, 邊將難以擅給。’ 以此爲答。 除贈遺, 遣三品官, 只送宣醞與饌。 若不送人, 則國家似若不知, 不必送人。 若裵俊親來, 則節制使接待, 監司亦設宴慰之, 國家命二品以上, 齎宣醞設宴慰送。” 許誠曰: “一依上項施行。 裵俊不來, 而只送伴人, 則除遣宣慰使, 只以酒付來人以送。” 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申商、李孟畇、鄭欽之、崔士康曰: “姑除遣人宣慰, 若(裵浚)〔裵俊〕或伴人到寧北鎭, 則節制使於城內親接厚慰。 如有所索, 則答曰: ‘人臣義無私交, 大臣非君命不出境, 無聖旨而私聽大人之請, 義不當爲。 爲來之事及所言, 啓聞後更議。’” 又議曰: “今平安道監司報曰: ‘使臣孟請人蔘, 又請修馬粧, 遠接使修馬粧以給, 人蔘則以時未採取爲辭。 崔亦請鍾家及柳笥, 鍾家則給之。 崔又請建州衛入歸毛坐子小刀子, 遠接使以無答之。’ 若至回還之日, 則必問是物, 何以對之? 予以爲修補之物, 則皆從其請, 至若求索之物, 則已有明勑, 聽之爲難, 何以處之?” 申商、李孟畇、鄭欽之、崔士康、金益精、權蹈、金孟誠、趙從生、許誠、朴信生、皇甫仁、奉礪曰: “外方官吏則依已行格例, 擧聖旨開說, 全不聽從。” 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曰: “行裝內如柳笥草席之類不得已之物, 竝不聽從, 則賓主相對之意, 似不合也。 如此之物, 遠接使隨宜給之。” 又議曰: “咸吉道監司報曰: ‘依兵曹受敎, 已令端川、北靑守令往寧北鎭, 守護築城, 然今當損實多事之時, 空官實爲未便。 端川、北靑軍馬, 令千戶率赴, 如有事變, 則守令及期赴防。’ 何如?” 僉曰: “依所啓施行。” 內傳于咸吉道監司曰:
斡木河出來裵俊或伴人到寧北鎭, 則除狄館, 待接於城內, 寧北鎭節制使親自厚待言曰: “國家不知大人出來。” 速啓爲來之事及所說言辭。 若求糧料及雜物, 一依卿布置對之, 不來而只送文字, 則速送其文。 其間緩急輕重, 臨時酌量施行。 端川、北靑守令領軍赴防之事, 亦依所啓施行, 知會行移。
閏8月 10日
편집맹날가래와 최진 등이 칙서를 받들고 오니, 모화관에서 칙서를 맞이하다
편집○庚申/指揮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奉勑而來,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幸慕華館迎勑, 至景福宮受勑如儀。 勑曰:
所奏斡木河、婆猪江等處野人, 與楊木答兀結黨飾詐, 虜掠遼東軍民, 又糾合四百餘騎, 假作忽剌溫野人, 突入邊鄙, 殺害軍民等事, 具悉。 旣而, 婆猪江野人毛憐衛土官都督僉事撒滿答失里及建州衛都督指揮李滿住差指揮阿剌答等來, 亦奏: “去年忽剌溫野人楊木答兀等, 往弗得山打圍, 被王邊民偸去馬二十餘匹。 因此搶擄男婦六十餘人, 行至中途, 遇見朝廷所差內官張童兒等, 省喩, 已盡將所搶男婦, 送還王國。 王已差上將把公等, 三次將酒禮往謝。 至宣德八年四月十九日, 忽有王國四路軍馬前來搶刦, 將李滿住射傷, 妻小殺死, 又搶去及殺死部下人民數多, 幷奪去勑諭誥命等件。” 朕以此事虛實未明, 其往者楊木答兀虜去遼東、開原人口, 已遣人追取, 如不送還, 別有處置。 玆特遣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 齎勑諭王, 幷諭忽剌溫地面野人木答兀、毛憐衛都督僉事撒滿答失里、建州衛都督猛哥帖木兒、指揮使凡察、建州衛都督指揮僉事李滿住等, 令各將所搶去人口馬牛頭匹, 盡行給還。 王亦須以所得建州等衛勑諭誥命幷人口頭畜等物還之, 而自今各順天道, 謹固邊備, 輯和隣境, 戒勑下人, 勿相侵犯, 庶幾共享太平之福於無窮, 故玆勑諭, 宜體至懷。
當迎勑時, 雨下不止, 百官皆霑服失容。 禮畢, 上升勤政殿, 與使臣再拜, 行茶禮。 崔眞曰: “我輩帶來馬匹, 留養義州, 待我輩到江界起送。 然今當草枯瘦損, 婆猪往還, 請借貴國之馬。” 上曰: “在境內則聞命矣, 境外事, 難於從命。” 眞曰: “今天下四海內外, 皆同一家。 吾輩齎勑往諭野人與貴國, 毋相侵伐, 相親相睦, 若無馬, 則徒步往還矣。” 上曰: “吾當思之。” 使臣到太平館, 百官分司行禮, 王世子亦先詣行禮。 上幸太平館, 行下馬宴。 崔眞, 東寧衛人, 曉解本國言語, 朝廷以眞爲序班, 掌待本國入朝使臣。 爲人輕薄多言, 見本國人, 則朝廷之事, 一無所諱。 隨昌盛、尹鳳兩官爲頭目, 每歲來本國, 上待昌、尹甚厚, 曲從其請, 族人之在本國者, 授以官職, 眞歆羨之, (故)〔今〕婆猪江忽剌溫野人地面, 境連遼東, 不直往, 而先來本國, 欲以累次往還, 久留本國, 以濟其所欲也。
의정부·육조를 불러 최진에게 집을 지어주는 문제와 사신의 호송 문제를 의논하다
편집○召議政府六曹議事。 其一曰: “崔眞於路上, 與鄭淵言曰: ‘本國造給尹大人之家, 在我則其將何以?’ 淵答曰: ‘尹大人則本有家舍, 國家因而葺之。’ 然造給尹鳳之家, 眞所目擊, 豈以淵言爲實哉? 予心以爲: ‘爲尹大人, 本國付籍人也。 本國以侍從入遣, 大人雖係本國, 不見付籍, 非尹公之例也。 況大人曾知本國之事, 尹公之家, 乃聖旨前造給, 在今日則不可援例。’ 以此爲答何如?” 僉曰: “除無付籍之語, 而自聖旨以來, 凡所求請, 竝不聽從, 似爲便益。” 其二曰: “今使臣將往建州衛, 請以本國之人護送, 然贈遺, 小事也, 亦遵聖旨; 越境送人, 大事也, 非本國擅便。 以此爲答何如?” 僉曰: “可。” 上曰: “予當以此爲答, 令迎接都監與諸代言問安宰相, 知此指意。”
제주의 정의·대정에 큰 바람이 불어서 백성의 집이 더러 무너진 것이 있다
편집○濟州、旌義、大靜大風, 民家或有頹毁者。
閏8月 11日
편집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사신에게 문안하니, 최진이 본국에 폐되지 않게 하겠다 말하다
편집○辛酉/命知申事安崇善, 問安于使臣, 崔眞曰: “本國因防禦築城邑多事。 予昔爲頭目, 觀內官作弊多端, 今予之來, 雖無所補, 但欲除弊。” 崇善曰: “殿下聞此, 必多感喜。” 眞又曰: “予欲二十日間, 率頭目數人, 發向建州衛, 其餘頭目, 皆使留館。 所以留館者, 道路多弊, 供給煩擾故爾。” 崇善曰: “極險之路, 艱辛出來, 又往遠路, 恐體氣疲勞。” 眞曰: “予豈不欲留! 然帝命不可留滯, 速到建州衛, 頒降勑書而還, 則吾當久留。” 自是日遣代言問安, 議政府六曹亦輪日問安。
임금이 태평관에서 익일연을 베풀다.
편집○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詣太平館, 行(翼)〔翌〕日宴如常儀。 當宴, 上曰: “今來勑書, 婆猪江野人等專不作賊爲辭, 反謂我國邊民, 偸忽剌溫馬二十匹以來。 因此忽剌溫等作賊, 詐冒奏聞。 初, 忽剌溫等言: ‘建州衛東面山獵時, 馬二十匹逃逸, 追尋蹤迹到婆猪江, 婆猪江人指送我國後門, 遂作賊。’ 然馬逸之事, 虛實難知。 且忽剌溫地面隔遠, 全不相通, 別無讎怨之事, 專是婆猪江人之所爲。” 眞曰: “殿下勿信野人之言。 且野人不托罔談, 則何能奏達朝廷乎? 金乙玄親見之矣。 初, 禮部兵部一同對問, 婆猪江人等, 招引忽剌溫木答兀作賊事, 尙書大人亦知之矣。 其時婆猪江人等作賊之實, 予盡心辨明, 其人等怨我。 又我辭出日, 見張內官, 曰: ‘婆猪江野人作賊事, 我亦到今乃知其實。 初云忽剌溫作賊, 是誣我也。’” 上曰: “張大人亦被野人詐冒。 婆猪江野人云: ‘若我輩作賊, 則朝鮮被虜人口, 何無一人留在吾處?’ 然相望之境, 豈肯留置? 必移於深遠忽剌溫之處矣。 予奉事朝廷垂二十年, 奏聞之事, 無一虛妄。 前此中國被虜人, 在野人地面者, 不勝其役, 逃來我國, 則予一一送赴朝廷。 各年節次入送人, 共計五百餘名。 因此野人等累年挾讎, 突入我國後門, 殺掠而去, 予不得已今已處置之矣。” 眞曰: “被虜人物解送朝廷時, 我以鴻臚寺序班知之, 朝廷亦皆知之矣, 惟殿下勿慮。 向者乘舟人遭風漂至山東, 備禦官捉拿枷鎖, 送赴朝廷。 予奉聖旨問之, 其中一人見我云: ‘此是崔序班也。’ 蓋海豐住一人, 往年阻江捉黃魚時, 見知我者也。 予卽解枷, 朝廷乃知是朝鮮人, 昌、尹出來時押送來。” 上曰: “已知之矣。” 眞言: “金乙玄累年有功, 他人已帶金, 乙玄獨未帶金。 今日賞職, 則明日我當謝矣。” 上曰: “官職不可輕易也。 使臣之意, 已知之矣。” 眞又言: “平壤、義州通事等, 使臣來往時, 多被頭目毆打, 又受罵詈。 右人等, 賞職爲便。” 上曰: “已知矣。” 眞曰: “此處虜來野人數目, 備細書寫送我, 我欲換來一兩人親問。” 上曰: “各有供狀, 書其供狀以送。 且此人口內四名, 已曾還送之矣, 二名則猛哥帖木兒使人來請故給送, 又老人二名則還送本土, 俾陳所見之事, 其餘人口, 皆令給糧好在。” 眞曰: “予之出來, 禮部尙書曰: ‘汝等差去事, 須當成事回還。’ 我對曰: ‘朝鮮法度嚴正, 且爲官吏者, 皆秀才也。 野人地面所得之物, 雖細必記, 可以推刷矣。 野人本是無統之徒, 五六人雖得一衣, 皆分取之。 眼前見在牛馬人物則我當取來, 至於未見之物, 則難以推之。’ 此處虜來人物與勑書誥命等, 盡還爲可。” 上曰: “初伐野人, 不爲取奪財物也。 故將士所取之物, 卽自燒焚, 或沈水中, 至勑書誥命等物, 奚暇取之! 然予已令推之矣。 人口則初是二百餘口, 上國人, 曾已赴送朝廷, 餘在一百六十餘人。 其中本國人曾被野人虜去, 而今回還七八名, 亦將幷送乎?” 使臣曰: “此國人民, 則不送可矣。” 又曰: “我等齎來勑書五道, 猛哥帖木兒一道, 毛憐衛一道, 因呑野人一道, 婆猪江一道, 忽剌溫、木答兀一道也。 我等親去其處, 成事以還。 朝廷之議, 猛哥帖〈木〉兒乃是滿住之舅也。 疑猛哥帖木兒, 挾讎向朝鮮, 別下勑書, 此宜殿下知之。” 上曰: “已知矣。”
중추원사 윤회가 사대 문서 맡아 보는 일을 정초와 함께 맡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中樞院使尹淮啓曰: “事大文書監掌之事, 臣與申檣同承上命, 檣已死, 臣獨任之。 然事重, 不可不與人同, 願與大提學鄭招同掌。” 命招與淮同掌事大文書。
의정부와 육조에 포로로 잡혀온 사람중 본국인 7명을 보고 여부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議于議政府六曹曰: “今被虜人內本國人七名, 奏聞後不送乎? 雖不奏聞, 無害於理乎?” 僉曰: “初奏曰: ‘野人偸取爲奴之人逃來本國, 則審問根脚, 係是上國軍丁, 則差人發還; 原係本國之人, 則給親完聚。’ 雖不更奏, 無害於理。” 從之。 又議曰: “今來勑書: ‘去年忽剌溫野人木答兀等, 往弗得山打圍, 被王邊民偸去馬二十餘匹, 因搶虜男婦共六十餘名。’ 此言誣罔, 欲奏卞明, 何如?” 僉曰: “上敎至當, 請悉卞明。” 上從之, 令承文院, 修奏草以啓。 又議曰: “前日所議護送, 非建州衛, 乃指斡木河也。 使臣牽來之馬, 則回自江界, 勢所不能, 不可不護送也。 且無聖旨, 而擅便護送, 亦不可也, 處之如何?” 僉曰: “雖無聖旨, 使臣不可徒行也, 差人護送, 具辭奏聞可也。” 獨禮曹判書申商曰: “若自建州衛無往斡木河之路, 而須經本國, 則差人護送, 猶可也, 自建州衛通於斡木河, 則何必經本國, 而到幹木河乎? 臣以爲今日護送, 而開後日無窮之弊, 甚爲不可也。 須擧聖旨, 不從其請, 則必不來本朝之境, 而自婆猪江直往斡木河矣。” 上曰: “申商之議得矣。” 是日, 崔眞宿于族人李洙之家。 以咸興妾妓到洙家, 故自此每來宿焉。
閏8月 12日
편집김종서에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니 친아우와 족친이 북경에 가게 해 줄것을 청하다
편집○壬戌/命左代言金宗瑞, 問安于使臣。 兩使臣皆請曰: “白天使親弟, 於千秋使之行, 加職入送。” 崔亦請: “吾族親林天守, 亦許赴京。” 宗瑞回啓, 卽命知申事安崇善, 議于黃喜等。 僉曰: “加職則不可, 先送崔眞族人, 次送白彦之弟。” 又議曰: “時氣漸寒, 今被虜野人, 卽令送還何如? 若使臣曰: ‘吾當回自忽剌溫, 交付本國人物, 然後還送。’, 則答曰: ‘無交付聖旨, 故本國欽依勑書, 卽還本處。’ 以此爲答如何?” 僉曰: “上敎至當。” 上皆從之。
환관 한용봉에게 명하여 음식물을 사신들에게 나누어 주다
편집○命宦官韓龍鳳, 分贈饌物于使臣。
최진을 임금이 근정전에서 위로하니 비전자 띠 한 벌과 색실 5근을 바치다
편집○崔眞自以原係本國人, 欲行私覿, 托往族家, 潛詣闕, 上出勤政門, 迎入勤政殿, 設小酌慰之。 眞進飛鈿子帶一部、色絲五斤, 上曰: “皇帝勑諭, 使還我國所虜野人人口牛馬, 予豈敢違帝命? 使臣疑其難而致慮, 何哉? 使臣往婆猪江、忽剌溫野人地面, 使還前日所虜我國人物之難易, 則我未敢知, 以我國所獲野人還付野人, 則不足慮也。” 眞對曰: “吾受勑出來之時, 告於禮部曰: ‘朝鮮, 禮義之邦, 齎勑諭之, 俾還所獲野人人口牛馬, 無難矣。 野人, 不識禮義, 俾還所獲朝鮮人物, 甚難矣。’” 眞又曰: “擇年少穎悟人, 着漢衣冠, 隨我往忽剌溫地, 審知道路野人居處以來, 便益。” 上曰: “無聖旨, 擅送他境, 義所不可。” 眞曰: “我出來時, 禮部尙書謂予曰: ‘汝往忽剌溫時, 率朝鮮通事二名以往。’” 上曰: “本國征討所獲野人, 使臣率行乎? 先送乎? 隨後送之乎?” 眞曰: “我等此時率歸, 則可免兩度之行。” 上曰: “已知之矣。” 上又問曰: “婆猪江人等, 前在何處?” 眞曰: “前在忽剌溫地面方州。 太宗皇帝北征時, 時家老、猛哥不花等到時波豆站奏曰: ‘我等之居, 境連達達地面, 數來侵伐, 願移於婆猪江。’ 皇帝許之, 徙居婆猪江。” 上曰: “巨兒帖哈、林哈剌, 住在何處?” 眞曰: “前居斡木河地面。 去年巨兒帖哈率家小赴京, 帶去奴僕到北京, 竝皆逃匿, 皇帝命追捕給之。 本是高麗人。” 上曰: “婆猪江野人, 今在舊處乎?” 眞曰: “吾未曾到其處, 未之知也。” 眞曰: “殿下使兩處人口各還本處, 共享太平, 勿令中國動怒。” 上曰: “自今野人不生釁隙則已矣, 如有不悛無禮, 予當不饒。” 宴罷, 上送至勤政門, 命知申事安崇善慰送。 眞於路上駐馬, 使人謂崇善曰: “代言隨我而來, 則孟必知我私謁而怒, 乞須回去。” 崇善曰: “吾受殿下之命, 不敢擅便回去。” 再三沮之, 崇善强答曰: “旣受君命, 安敢中路而擅還乎! 況殿下令我進言于正使乎?” 崇善至館, 眞使人曰: “毋來我處。” 崇善直謁孟曰: “殿下使我進言, 俘虜野人, 先大人送乎? 後大人送乎? 大人率去乎? 唯大人所命。” 孟默然良久曰: “與崔同議以對。”
閏8月 13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서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癸亥/御經筵, 輪對。
왕세자가 태평관에 나아가서 위로연을 베풀다
편집○王世子詣太平館, 設慰宴。
호군 이환 등 아홉 사람에게 각각 옷 한 벌과 사모·품대와 화·투를 하사하다
편집○賜護軍李環等九人各衣一襲、紗帽品帶靴套。 皆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而居鄕曲不得官職者也。 至是, 授以官職, 賜之以此。
두 사신이 각기 채색 비단 두 필 씩을 올리고, 중궁에게도 각각 두 필을 올리다
편집○兩使臣遣頭目, 各進綵帛二匹, 中宮亦各進二匹。
귀거래사를 쓴 족자를 종친과 여러 신하에게 하사하다
편집○賜《歸去來辭》簇軸于宗親及群臣, 趙孟頫所書刊本也。
閏8月 14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메밀이 갈기를 늦게 하여 여물지 않았는지를 묻다
편집○甲子/視事。 上謂左右曰: “蕎麥爲物, 晩種遭霜, 則不稔, 故耕種中節爲難。 今年晩水過多, 無乃耕之晩而遭霜未稔乎?” 吏曹判書許稠對曰: “誠如上敎。”
경시서 사리 박흥밀이 분주하게 일하였지만 등용함을 얻지 못하였다고 상언하다
편집○京市署司吏朴興密上言, 略曰: “臣受差文昭殿移安都監令史, 奔走服事, 未蒙錄用。” 許稠啓曰: “此人假使有功, 乃其職分之當爲, 安有自求受職之理乎? 宋王荊公言: ‘周公有人臣不能爲之功, 故成王賜周公不當受之賞。’ 程子非之曰: ‘荊公不知人臣之義。 居周公之位, 而行周公之事, 乃人臣職分之當爲。’ 高麗侍中金就礪, 以攝上護軍, 破契丹賊, 朝廷不超遷, 而但加以上護軍。 胥吏之徒, 以奔走服事之微勞, 計功干職, 甚爲不當。” 命留之。 稠等出, 上謂知申事安崇善曰: “官爵, 人主之權, 有微勞而自申, 幸得官爵者, 自以爲得計, 猥濫成風。 然曺彬, 大臣也, 猶以官爵未滿其意而怏怏。 韓愈以傳道之明儒, 附宰相求官, 況下於曺彬、韓愈者乎? 故予不立禁法爾。 他日見大臣, 議之以聞。”
우대언 권맹손에게 가자하는 법을 대신에게 의논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御經筵, 謂右代言權孟孫曰: “今立加資之法, 官爵至重, 若爲監役官, 監督造成官家者, 希望加資, 爲提調者, 以爲常例而薦之, 官爵反爲猥濫。 幷將此意, 議諸大臣。”
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親傳望祭香祝。
좌부대언 정분을 시켜 사신에게 문안하니, 사신이 털옷을 지어 줄 것을 말하다
편집○命左副代言鄭苯, 問安于使臣, 仍進野人數目。 使臣謂苯曰: “如今風氣寒冷, 率來頭目, 幷皆單衣, 乃何乃何? 乞造給毛衣。” 苯答曰: “吾將啓達, 然有聖旨, 如之何?” 使臣曰: “然則往還後還納矣。”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칙서가 없으므로 호송하는 것이 불가하다고 사신에게 고하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 往太平館告使臣曰: “前者使臣經由本國, 則必降勑書, 本國欽依施行, 今無勑書, 而擅便護送, 恐或不可。” 孟怒曰: “我等出來之事, 乃汝國交隣事也。 稱無聖旨而不護送, 則使我等徒行乎? 皇帝聞之, 得無有責?” 崇善答曰: “本國非無人馬, 重違朝廷之命耳。” 眞曰: “吾等請護送, 無他, 今持來之馬, 回自江界而入斡木河, 則其馬能步而致遠乎? 玆故請之, 若殿下動念, 則不必强爲也。 當先送持來馬二十匹于寧北鎭留養, 當騎而歸, 請勿慮。”
종학 박사 김유가 졸하니 부의하다
편집○宗學博士金蕤死, 賻米豆共十石。 以敎訓晋陽、安平、臨瀛三大君也。
의정부와 여러 조에 명령하여 진도에 수령관을 두는 것이 편리한가를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令議政府諸曹, 議珍島置守便否,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 “今珍島居民一百十三戶, 其人數必不下五六百。 若盡令出陸, 則民有失巢之歎, 若令仍居, 必爲倭寇所掠。 且水旱田共一千餘結, 其於軍需, 不爲無補, 宜築城置守, 以禦外寇, 使民安業也。 然臣等未曾親見, 更令觀察使審其置守便否後, 更議。” 判書許稠啓曰: “珍島立郡, 則守護船軍出處爲難, 請勿置守。 刷出居民後, 有潛入者, 痛行禁止。” 從喜等議。
閏8月 15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丑/輪對, 經筵。
환관 김순에게 명하여 사신들에게 별선을 나누어 주다
편집○命宦官金淳, 分贈別饍于使臣。
신안 택주에게 제사를 내리다
편집○賜祭于信安宅主。 敎曰:
敦睦之情, 無間存歿。 哀榮之典, 當盡終始。 懿此女士之美姿, 原我祖宗之餘慶。 生稟柔嘉之德, 夙有恭儉之心。 保族宜家, 常切慈和之念; 居孀守節, 益堅專一之心。 年至八旬之餘, 予嘉九疇之福。 訃音聿至, 嗟悼悉深。 玆遣禮官, 俾陳薄奠。 於戲! 生加異數, 以篤展親之恩; 死擧恤章, 用盡示終之禮。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예조에서 조서를 가지고 오는 사신을 맞는 예제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洪武禮制》: “凡詔書則開讀處本衙門, 備龍亭郊迎, 勑符則雖到處本衙門, 無備龍亭迎接之例。” 本朝雖經過各官, 竝備龍亭郊迎, 不合於禮, 今後除龍亭。 使臣床排高低, 不曾詳定, 故各官競爲華美, 擬於京中, 甚爲未便, 今後於京中例, 差減定制。 宿所宴品, 依宣慰宴例, 亦爲無等, 竝令差減。 各官宴享, 大肉小肉, 必用唐雁, 或猪或鹿北脾, 視京中過豐。 若不畜唐雁之官, 則貿於他處, 其弊不小, 亦宜差減, 雞雉雁鴨, 隨其所有, 除用唐雁。” 從之。
홍약·한방지 등을 강원도 회양 등지로 보내 활터와 주정소 등을 살피게 하다
편집○遣中樞院副使洪約、護軍韓方至、三軍鎭撫沈摠等, 往江原道淮陽等處, 觀山川險阻、講武射場、晝停宿所。
閏8月 16日
편집태백성이 낮에 보이다
편집○丙寅/太白晝見。
임금이 두 사신을 청하여 근정전에서 온짐연을 베풀다
편집○上請兩使臣, 設溫斟宴于勤政殿。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말할 일의 조목을 초잡아서 관원들에게 주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草事目, 授館伴通事、迎接都監官員等。 其一曰: “崔眞若書示授職族親姓名, 則答曰: ‘前此使臣請族親授職, 不過十數。 今大人族人之數, 無乃過多乎? 況本國官爵有數, 各任職事, 不可闕一! 宜更商量。’ 如其强請, 不必强說。” 其一曰: “使臣若更說推還李滿住皮箱之事, 則答曰: ‘殿下一依勑書內事件, 全爲差人推之, 何於李滿住之事, 獨不致慮乎? 大人枚擧李滿住之事, 慇懃開說何也?’”
최진 등이 갈 때에 한 명이 함께 들어가 그곳의 형편을 살필 것을 의논케 하다
편집○命安崇善, 議于議政府。 其一曰: “今崔眞等云: ‘往忽剌溫時, 本國人一名着漢人衣, 隨我入歸, 觀其處事變。’ 然無聖旨而擅便入送, 似爲不可。 一則以爲金乙玄出來時, 禮部曰: ‘當使通事二人留遼東, 隨崔眞以歸。’ 以此觀之, 眞之言亦有根也。 入送乎否?” 僉曰: “禮部之言, 乃自遼東入歸而言也。 今使臣至本國而還, 則無聖旨而入送, 似爲不可。 且無急急觀變之事, 不必送也。” 其一曰. . “孟捏哥來欲納妓, 何以處之?” 僉曰: “崔眞每夜出宿, 彼豈不知! 知之則彼必嫌焉, 納之可矣。” 其一曰: “使臣頻說寒冷時頭目不可無衣, 欲給衣靴, 何時給乎?” 僉曰: “若畢造, 則雖今日可矣, 若未畢造, 則明朝問安時贈給爲便。” 崇善以此回啓, 上曰: “通事不必入送, 妓雖倡優, 皆有本夫, 不可與之, 館伴當以大義沮之。 衣服畢造, 則今明日中給之。”
병조에서 튼튼하고 날랜 신백정을 뽑아서 운을 나누어 여연에 들여보낼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閭延赴防京中軍士, 不習步走, 請選壯勇新白丁于忠淸、京畿、黃海等道, 分運入送。” 從之。
閏8月 17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卯/輪對, 經筵。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두 사신에게 문안하게 하고, 각각 옷 한벌과 털옷 등을 주다
편집○命安崇善, 問安于兩使臣, 仍贈衣一襲、毛衣毛冠護滕靴套, 頭目亦給衣靴。 使臣感謝, 喜形于色。
임금이 홍약·한방지 등을 소환하게 하다
편집○初, 上護軍李君實啓曰: “今欲講武于淮陽、平康等處, 然淮陽、平康、金化等處, 全失農業, 又禽獸希罕, 道路險阻, 後必悔之, 請幸橫城。” 上曰: “橫城, 君實所得之地; 淮陽, 洪約、方至之所得也。 自來兩人互相排毁, 然橫城, 禽獸頗多。 言者曰: ‘講武不必獲禽獸, 主於鍊卒。’ 此論似乎迂闊。” 崇善等啓曰: “淮陽、平康、金化等處凶歉, 果如君實之言, 又無禽獸, 則宜幸橫城。” 上卽召還洪約、方至等。
閏8月 18日
편집신하들에게 칙서에 기재된 것만을 돌려보낼 것인지, 가재도 돌려보낼 것인지를 묻다
편집○戊辰/視事。 上謂諸臣曰: “勑書只還人口頭匹, 不及家財, 只還勑書所載乎? 家財亦令還送乎?” 領議政黃喜啓曰: “家財還送, 雖非勑書所及, 於義不害。” 上曰: “予意亦如此, 予當還之。 惟野人所奏誥命印章, 本非我國所奪之物, 以無奏達, 朝廷亦不强推。” 上又曰: “使臣言: ‘欽差出來時, 白禮部曰: 「人口牛馬外, 其餘家財, 難以盡刷。」 禮部然之, 其誥命印章及所無家財, 請勿慮焉。’ 其心之誠否, 未可知也, 其言則如此, 以無奏之, 似爲便益。” 上又謂黃喜曰: “崔眞言: ‘貴國往征建州衛時, 奪滿住箱子以來, 須卽刷還。’ 其言未便。 勑書所載, 非獨滿住之物, 爲欽差者, 獨擧滿住之事, 無乃不可乎? 此必欲納功於滿住以責賂也。 若再言之, 予以不可答之。”
사헌부가 김용기의 은아리에게 실례한 죄를 논죄하였는데, 임금이 용서하다
편집○司憲府劾判內侍府事金龍奇, 失禮於中樞院副使殷阿里之罪, 上原之。 初, 龍奇餉朝啓宰相臺諫。 殷阿里, 女眞人也, 不學無識, 人皆賤之。 阿里當餉食膏肉, 酒進不飮, 龍奇戲之曰: “君, 假韃靼也。 (鞭靼)〔韃靼〕食膏肉 則必飮酒, 君食膏肉而不飮酒, 眞假韃靼也。” 大司憲申槪退朝劾之以爲: “殷阿里, 二品大官也。 龍奇以市井褻狎之言, 慢侮戲謔, 言動驕慢, 無嚴敬朝廷之意。” 上命令承政院, 責龍奇曰: “汝無禮於大臣, 法當罪之, 姑且赦之, 後勿如此。”
좌대언 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사신에게 문안하다
편집○命左代言金宗瑞, 問安于使臣。 崔眞曰: “我等往建州、忽剌溫地面, 推刷本國被虜人物, 還到江界, 乃還被虜野人, 幸甚。 此無他, 李滿住等本不知禮法, 頑惡甚矣。 今苦先得其管下人, 則雖有勑書, 本國人物, 必不盡心推刷故也。 人物則已如此矣, 牛馬如之何?” 宗瑞答曰: “牛馬本不多也。 隨其所得之數, 分給於閭延被賊民戶。 殿下欽奉, 卽日差人還收。” 孟曰: “李滿住皮箱子, 置何處乎?” 宗瑞曰: “初興兵致討, 非爲彼人財産也, 但問侵境之罪耳, 誰肯收拾乎? 大人連說此事, 觖望大矣。” 孟曰: “頭目毛衣, 須啓造給。” 宗瑞答曰: “前日所贈之衣足矣。 若從聖旨, 必不可也, 然殿下聞大人之請而給之。 且昌、尹、張三使臣齎來勑書: ‘天道寒冷, 合用衣靴等物, 王可備給。’ 其時備給, 尙不過此。” 宗瑞回啓, 令議發還野人入送節次于政府六曹, 僉曰: “彼人等雖不還本國人物, 我國當從聖旨速還。” 仍命宗瑞往告于使臣曰: “大人向本國之慮至重, 感謝感謝。 然受帝命, 不可留滯, 望大人率去。” 孟答曰: “與崔大人同議回說。” 崔答曰: “然則我等二十二日發程, 俘虜野人, 二十五日發送。”
한원군 조선이 장삼을 사헌부와 형조에 고소했는데 모두 받지 아니한다고 상언하다
편집○漢原君趙璿上言:
副司正張參, 與臣爭家地, 相面或坐或立, 揚說惡言, 攘臂奮拳。 具辭呈憲府刑曹, 皆却不受。
卽下張參及大司憲申槪、執義宋褒、掌令宋箕、持平洪尙儉、刑曹參判許誠ㆍ奉礪等于義禁府, 鞫之。
백성 최가물에게 핫옷을 주어 집으로 돌려보내고, 수령을 시켜 보호·구휼하게 하다
편집○黃海道載寧郡住百姓崔加勿, 年八十五, 妻已死, 且無子女, 來于京, 乞食於道路。 上聞之, 賜襦衣, 驛送其家, 令其守令常加存恤, 以安其生。
이조 판서 허조가 유구국 사람 오보야고 등을 장가들게 함이 불가하다고 아뢰다
편집○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今聞令琉球國船匠吾甫ㆍ也古等娶妻, 臣心以謂本國禮義之邦, 天下所共知, 不可使彼土人許令嫁娶, 乞停娶妻之令。” 上曰: “稠之言是矣。” 卽議于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 思誠議曰: “吾甫ㆍ也古等, 久居不回, 則許令娶妻可也, 若今還歸, 則娶妻未便。” 黃喜議曰: “臣議與思誠同, 但彼輩預知擇日娶妻, 而無故不許, 則未知其意以爲何如耶?” 上曰: “彼人不知娶妻之事則然矣, 彼已預知, 則不許似難。” 乃令娶妻。
閏8月 19日
편집살별이 처음으로 나타나서 색도 안을 꿰뚫었다
편집○己巳/彗星始見貫索度內。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지인 송자순이 야인 38명을 안동하고 떠나니, 이것이 첫 번 보내는 것이다
편집○知印宋自淳, 押都城留在野人三十八名發程, 是初運也。
임금이 사헌부 관리의 과실을 의금부로 하여금 잘 알게 하라 이르다
편집○上謂承政院曰: “人非聖人, 孰能無過! 今以趙璿之事, 命下義禁府者, 非以有司之罪爲至重也。 璿, 吾之至親也。 璿之家地, 乃太宗所賜也。 漢城府擅給張參誤矣, 參又從而陵辱之, 璿憤悶告訴, 而刑曹憲府, 抑而不受可乎? 抑强扶弱, 實爲美法, 然有司不計是非, 專以抑强扶弱爲心, 故以賤陵貴者, 比比有之。 以賤陵貴, 其惡甚矣, 此風不可長也。 今大明六部尙書, 數十年不調, 以久其任, 予甚嘉之。 又聞本國官吏除憲司, 則義禁府獄卒等言曰: ‘今日雖坐憲司, 明日必就獄而爲我所制。’ 予甚惡之。 近來憲司有小錯, 皆置而勿論, 欲令保全, 至於此事, 予不得已而訊之, 令義禁府悉知予意。”
의금부에서 장삼과 신개가 자복하지 않음을 아뢰다
편집○義禁府啓曰: “張參旣服辱璿之罪, 但不服奮拳之事。 司憲府執義掌令持平, 皆服其罪, 獨大司憲申槪曰: ‘以相鬪而退狀, 則誤矣, 不待決折官吏遞代而受理, 別無敎條。’ 執此不服。” 上曰: “參與璿竝立攘臂曰: ‘一死則無復死矣。 雖七晝夜說之, 不復說他語矣。’ 其陵辱之罪已著, 不復劾矣。 槪之不服, 知有法而不知變通矣。 此人等皆恭直人也, 非有心所犯也, 姑將服招之辭以聞。”
閏8月 20日
편집정사를 보다. 임금이 사신들의 행로에 관해 어떻게 처리할 것인가를 묻다
편집○庚午/視事。 上曰: “使臣自江界, 歸建州衛還王京, 又歸斡木河, 此事非勑書所載, 不可從也。 然使臣强請, 不可不從, 將此意奏達朝廷, 且使使臣知之, 何如?” 左議政孟思誠對曰: “可。” 卽命崇善, 與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정분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문안하니, 사신이 여행 기물들을 청하다
편집○命左副代言鄭苯, 問安于使臣。 使臣請越江草地所用鑼鍋行器等物, 苯答曰: “諾。 然如此事, 當言於館伴。”
황희 등을 불러 야인에게 짐승과 가사를 돌려줄 것과 사신 호송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申商議事。 其〔一〕曰: “婆猪江野人被奪頭匹家産, 特降聖旨, 竝令送還。 且使臣屢言其已刷與否, 本國閭延人民被奪頭匹家産刷來之事, 暫不開說。 觀其勢, 本國人民被奪之物, 似不推刷。 本國備書被奪家財牛馬之數, 令館伴於路上傳付使臣何如?” 僉曰: “上敎至當。” 其二曰: “使臣往斡木河時, 更請護送, 則答以無聖旨, 難以聽從, 若强言, 則答曰: ‘若是則將其事奏聞後施行。’ 何如?” 僉曰: “可。” 其三曰: “今使請路次所用鑼鍋行器, 代言等皆以勑書嚴明答之。 若明日親來請之, 則何以對之?” 僉曰: “若使臣親請, 則宜從其請。” 其四曰: “論功行賞, 人君之事也。 今者若原廟、詳定所、移安都監, 以至諸處監役之吏與夫工匠等, 纔成其事, 卽欲受賞, 以至撾鼓申聞者有之。 其流之弊, 後世人君必賞其人, 而後乃役其人, 其弊不小。 今後提調官特擧有功人申聞何如?” 僉曰: “臣等每以此爲意, 乞令吏曹立法。” 其五曰: “予聞臺諫之官, 纔下除書, 義禁府胥徒相謂曰: ‘彼雖今日除官, 明日必爲獄囚。’ 至於族親, 亦曰: ‘汝拜不祥之職。’ 相與弔之, 故臺諫之事, 不至於大錯, 則特垂優容, 不要加罪。 今憲府所犯, 非有意故犯, 復還其職何如?” 僉曰: “臺員犯法, 不可復任, 宜當左遷。” 獨申商曰: “失風憲之任, 宜罷職事。” 上皆從僉議。
하연·조뇌·문효종 등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河演爲大司憲, 趙賚知敦寧府事, 文孝宗知中樞院事, 李興發同知敦寧府事, 許誠刑曹左參判, 奉礪刑曹右參判, 李君實中樞院副使, 成念祖司憲執義, 閔伸司憲掌令。 左遷司憲府官吏以申槪, 同知中樞, 宋褒典農寺尹, 宋箕慶昌府少尹, 洪尙儉都官正郞, 杖張參一百。
김종서에게 명하기를 사신에게 말과 마부를 발급할 수 없음을 고하게 하다
편집○命左代言金宗瑞, 往告于使臣曰: “前此中朝官人斡木河入歸時, 若經本國, 須有勑諭, 方給騶從, 今無聖旨, 難以聽從。 若使臣强請, 則當具事由。” 宗瑞依敎以告, 孟答曰: “馬不過五六匹, 須卽許給。 若奏聞則任意施行。” 崔答曰: “江界留養我等馬匹, 擇十匹, 先送吉州喂養, 則當騎而行, 勿奏可也。”
閏8月 21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辛未/御經筵。
두 사신이 대궐에 나아가 하직하는데, 임금이 근정문까지 전송하다
편집○兩使臣詣闕辭, 上出勤政門外, 迎入勤政殿, 行茶禮畢, 上送至勤政門。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사신에게 우리 나라를 경유한 것을 보고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命知申事安崇善, 往太平館言于使臣曰: “中朝使臣經由我國, 往于彼土, 如不奏聞, 朝廷必以我國爲奸詐, 不可不奏也。” 兩使臣議曰: “我等除經王京, 自建州衛, 入忽剌溫地面, 刷本國被虜人物, 留置建州衛。 自建州衛, 歸斡木河頒勑, 還來建州衛, 與王欽等, 率本國人民出來交付。” 崇善曰: “王使臣, 亦來乎?” 崔眞曰: “已有聖旨。” 崇善曰: “本國來聖旨, 無王欽等出來辭。” 眞曰: “王欽等齎來勑書有之。” 呼頭目將謄寫勑書來, 非勑書, 乃勘合也。 其書(曰)有交付崔眞之語。 崇善曰: “然則大人獨來。” 眞再言王欽亦當出來, 崇善曰: “無聖旨則雖出來, 我國義不接對。” 使臣良久曰: “入建州衛, 我等商量。” 崇善復命, 仍啓曰: “館伴鄭淵ㆍ趙從生與臣言曰: ‘今通事艾儉ㆍ李含等, 學淺不能傳言, 又不知使臣言之本末。 倘他日朝官使臣出來, 如有詰問之事, 無以傳兩國之言, 甚可慮也。 擇年少可學之輩, 送遼東經三四年肄業而來, 便益。” 上曰: “辛亥年議遣子弟入學, 中寢不行, 然更思之, 淵等之言, 誠今日之急務也, 不可不入送講習, 令承文院修奏聞草以來。”
閏8月 22日
편집두 사신이 파정강 등지를 향해 떠나자, 홍제원까지 전송케 하다
편집○壬申/兩使臣率頭目十五名, 發向婆猪江、忽剌溫等處, 命左代言金宗瑞, 同議政府六曹, 餞于洪濟院。 留頭目十人于太平館。
예조에 우리 나라에서 ‘신’ 자 쓰는 예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本國用(甲)〔申〕字之例, 曰申判, 〔曰〕依申, 曰善申, 曰申呈, 曰知申事。 原其指意, 以下達上之辭也, 而與奏啓字同意。 至於曰申六部差誤、曰應申不申, 則亦諸衙門通用之字, 是不得無疑焉, 令集賢殿稽古制公式。 今《洪武禮制》、《大明律》, 如曰右申某司、縣申州、州申府之例, 亦皆非臣下達君下之辭, 而全用於衙門明矣。 此雖小節, 然通用之字, 施之於啓達君上之語, 實爲無據, 而至爲職名, 未安於義。 申判、依申, 今已改之, 善申、申呈、知申事之辭, 改之何如? 與詳定所同議以聞。
우효강이 금년의 강무는 곡식이 마당에 들어온 뒤에 거둥하시기를 아뢰다
편집○司諫院左正言禹孝剛啓曰: “今年講武, 雖有閏朔, 節候稍早, 禾穀未登。 且因早旱晩水, 民生艱難, 請減日數。 又待禾穀登場後動駕, 似爲便益。” 上曰: “爾等之言嘉矣。 然講武, 非人君逸遊之擧, 乃訓鍊兵卒之事也。 且今年禾穀, 雖未豐稔, 然橫城等處不至凶歉, 又參酌節候, 不至太早。” 孝剛又啓曰: “上敎至當, 然禾未登場, 則似爲太早, 姑待後日, 不至晩也。” 上曰: “爾等不知大體。 今擇之日, 予已參酌, 若待後日, 必至天寒, 不可動衆。”
함길도 관찰사가 경원 절제사와 영북진 절제사의 보고를 치보하다
편집○咸吉道都觀察使馳報: “慶源節制使呈: ‘朝廷使臣指揮裵俊、千戶赫連等率軍二十名, 自斡木河奔告慶源曰: 「吾等去年爲因捕鷹, 隨張內官出來回還時, 童孟哥帖木兒〔童猛哥帖木兒〕、凡察等, 刷出楊木答兀擄掠人口一百三十名, 前赴朝廷, 帝以爲童猛哥帖木兒爲都督, 凡察爲都司, 仍下聖旨曰: 『楊木答兀所虜人口, 雖三歲小兒, 無遺刷來。』 童猛哥帖木兒等, 承聖旨回還, 稽遲不來, 帝命吾等, 率軍人一百六十名, 到斡木河, 童猛哥帖木兒等, 約以楊木答兀虜掠人口, 本月十五日, 盡數專授, 吾等屯于草野以待。 十五日昧爽, 賊徒來圍, 射殺吾軍人二名, 彼賊一名, 亦中箭而死。 問賊徒從來, 乃曰: 《嫌眞兀狄哈也。》 侵之不已, 吾等僅得脫來。 蓋童猛哥帖木兒首謀作賊, 而欲免其罪, 假稱兀狄哈, 若吾徒皆歸斡木河, 則恐或盡殺, 故留千戶赫連等五名於此。 吾則以收拾闕遺, 還向斡木河, 若斡朶里之人, 以不出人物爲要, 而詐稱兀狄哈, 則吾當傳報朝鮮, 奏于帝所矣。」 言訖而還。 迎赫連等五名於城內, 節制使親自厚慰。” “寧北鎭節制使呈: ‘童孟哥帖木兒〔童猛哥帖木兒〕父子, 使人來告曰: 「楊木答兀請嫌眞兀狄哈三百餘名, 來圍裵指揮屯聚處, 射殺軍人六名, 搶奪兵器及雜物回去。 童猛哥帖木兒父子, 率軍兵五百餘名, 到要路圍賊言曰: 《汝等執出(物木答兀)〔楊木答兀〕, 則解圍而送》。 圍之不解。」” 卽召議政府六曹議曰: “昔在庚寅, 朝廷使臣, 亦被野人所殺, 國家遣知印, 迎軍人張小旗等五人, 移咨遼東, 轉達朝廷。 今若裵俊奔潰到境, 則亦依庚寅年例, 移咨遼東乎? 直奏帝所乎? 本國接待, 何以爲之乎?” 黃喜等議曰: “裵俊若欲上來, 則留於所至之處曰: ‘未敢擅便上送, 待殿下之命, 然後上送。’ 星夜馳啓後, 遣五六品通事, 厚慰迎接。 監司節制使相接時, 客東主西, 除油蜜果, 隨宜饋餉。 客官守令只饋飯, 仍行酒, 坐次上同。 奏聞之事, 更待聲息議擬施行。” 從之。
임금이 안숭선에게 사신의 친족을 칭하는 자를 법에 의해 징계할 것을 이르다
편집○上密敎安崇善曰: “本國使臣出來時, 妄稱族人, 濫受官爵者有之, 然未知其實, 勉從其請有年矣。 今有義州人、黃州人, 妄稱崔眞族親而敗露, 曾有禁防, 則必無今日如此之徒, 深悔未曾立法也。 崔眞今向婆猪江, 纔過平壤, 其義州人、黃州人, 俱拿來, 依律大懲, 下敎立法, 以防後弊何如? 議于議政府六曹承(又)〔政〕院提調以啓。” 黃喜等議: “使臣纔過平壤, 發吏捕鞫問情由, 置之大刑, 除敎旨, 令刑曹受敎立法何如?” 孟思誠等議: “拿來鞫問, 置之大刑, 詳諭前後之罪, 須下敎旨, 嚴立科條, 以戒後奸。” 上從思誠之議, 預令尹淮草敎旨。
지인 이대성을 시켜 야인 49명을 압송하여 강계로 가게 하다
편집○遣知印李大成, 押忠淸道來野人四十九名, 向江界, 是二運也。
閏8月 23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癸酉/輪對, 經筵。
임금이 승정원에 명하여 병조로 하여금 강무할 땅·날짜를 아뢰게 할 것을 말하다
편집○上命承政院曰: “講武, 國之大事也。 古者有四時之田, 吾先王計其農隙, 制爲春秋講武之法, 誠不可計年之豐歉也。 人或以爲非, 或上言止之, 不可以迂遠之言, 誤軍國重事也。 人民未知不可廢之重事, 以爲: ‘今年有講武歟? 否歟?’ 意在可否之間, 及見兵曹受敎, 然後知之。 自今令兵曹毋啓講武狀, 只啓講武之地及日期。 大閱, 亦國之大事, 亦依講武例, 但啓吉日。” 安崇善啓曰: “講武, 非君上私事, 乃國家之重事, 有司受敎施行, 禮之當然。 依已成格例, 兵曹受敎何如?” 上曰: “雖有凶歉, 不可廢其大典, 奚待有司受敎哉?” 崇善更啓曰: “前日大臣請停橫城講武, 諫官請減日數。 今下旨, 勿令兵曹受敎, 臣恐後世, 謂殿下忌人之言而有是也, 願留三思。” 上不允, 令兵曹立法。
閏8月 24日
편집임금이 해청과 강아지를 바칠 때 사용할 용어에 대해 말하다
편집○甲戌/視事。 上曰: “本朝使臣之赴京也, 內官尹鳳, 口傳聖旨於闕庭, 令進海靑狗兒, 今當進獻, 稱宣諭聖旨乎? 前日聖旨, 不用宣諭, 今據宣諭, 無乃不可乎? 前此皇帝索犬, 令翰林院書勑, 以此觀之, 據宣諭無所不可。 在昔判府事卞季良言於予曰: ‘自今以後, 雖內官口傳之言, 皆稱聖旨, 則朝廷於鷹犬處女等事, 必不公然爲之。’ 其言, 理或然也。”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前日聖旨, 不用宣諭之言, 以朝廷使臣, 到本國所傳宣諭之謂也。 此宣諭於闕庭, 不可不據以奏聞也。” 上又曰: “朝廷使臣裵俊等, 受命到斡木河, 遇賊告我邊境, 我國禮當厚慰入送, 然受命于他境者, 奔告我邊境, 事莫大焉。 但於遼東移咨, 似爲未便, 直達朝廷何如?” 稠對曰: “如此重事, 宜奏朝廷。”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이상항을 보내어 강계에서 사신을 위문하게 하다
편집○遣李尙恒, 宣慰使臣于江界。
살별이 천시성 서쪽 울안에 나타나다
편집○彗見天市西垣。
임금이 주서 강맹경을 시켜 사건 목록을 가지고 세 의정의 집에 가서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上令注書姜孟卿, 齎事目往議于三議政之第。 其一曰: “甲山郡, 北連賊穴, 而西距閭延, 東南距端川、北靑, 道途甚遠, 四無援兵, 雖有賊變, 不及往救, 孤危莫甚。 本道都節制使則慶源等處防禦最緊, 何暇救援? 彼賊奮發, 必欲復讎, 窺伺孤虛之處, 突入作賊, 是可慮也。 矧玆惠山口子及本邑城子, 分入人民, 而一處則無將帥, 孤軍無援, 兵家所忌, 擇遣將帥一人, 帥勇士二三十名, 將帥則守邑城, 守令則守木柵, 相爲唇齒, 以待賊變何如?” 其二曰: “令接伴使潛告崔眞曰: ‘前者大人言曰: 「野人地面入歸時, 本國人一名, 着漢衣冠, 率歸觀勢, 庶乎有益。」 本國感喜, 然知漢語人, 留在遼東, 則依禮部所說當矣。 先送本國, 大人從而出來, 則與禮部所言異矣, 擅便入送, 未安於義, 故未得聽從。’ 何如?” 其三曰: “前者大人, 潛送童猛哥帖木兒處勑書, 據本國奏: ‘斡木河、婆猪江等處居住野人, 假粧忽剌溫野人, 面貌, 糾合四百餘騎, 突入邊郡, 殺害軍民。 卽今又欲糾合人衆, 窺伺搶擄等因。’ 載在勑書, 然當初本國奏本, 只錄婆猪江野人, 誘引忽剌溫作賊而已, 未有斡木河居住野人之事。 大人知此意, 斡木河人等, 若問奏本之辭, 以實告之何如?” 右議政仍令致仕權軫、左議政孟思誠等曰: “依事目施行。” 領議政黃喜曰: “甲山遣將及野人地面本國人不送等事, 依事目施行, 甚爲便益。 至於斡木河人勑書幷載之事, 若辨明, 則指言中國, 所係匪輕。 且與齎來使臣言之, 無乃不可乎? 大抵帝命勑諭, 大無害於義, 藩國明言首末而辨正, 臣心以爲不可。” 上從黃喜之議。
예조에서 사예 김반의 올린 글을 상정소와 함께 의논하였음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司藝金泮上書, 曹與詳定所同議。 一。 文廟東西廡, 依上言各增構四楹。 一。 文廟樂器, 乞依宗廟社稷例, 條其軒架架子造作, 構庫入藏, 已曾受敎。 若鍾磬等樂器, 仍舊通用。 一。 文廟朔望祭, 楹外再拜, 與他祭儀不同, 宜改詳定條, 初定諸祀儀式也, 依《洪武禮制》, 大中小祀, 皆無酌獻後拜。 今依古制, 宗廟陵祭, 已有酌獻後拜, 其他大中小祀, 亦皆例增酌獻後之拜, 獨申商、鄭招議: ‘依上言改詳定。’ 一。 開鑿泮水條, 泮水無水源, 鑿開爲難。 廟之三方, 繚以外墻, 南作欞星門, 東作一門。 一。 牲廚, 依上言營造。 一。 淺見錄附入諸經注脚條, 已曾別刊, 不必合錄。 一。 《春秋附錄》, 依上言刊板。 一。 李齊賢、李穡、權近從祀文廟條, 令文臣六品以上擬議。 一。 考講置簿通計爲初場條, 科擧之法, 棘圍深嚴, 容或有私, 豈可以常時考講爲初場! 但初場或依《元典》講經, 或依《續典》製述何如? 一。 獨子依歸覲許三年一掃墳條, 宜依已成之典。”
啓皆從之, 其中酌獻後拜、大中小祀儀註皆增入, 附錄開刊及初場講經之議, 姑置之。
閏8月 25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乙亥/輪對, 經筵。
종부시에 종학에 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宗簿寺曰:
宗學, 專爲宗親讀書知道而設也。 今就承政院, 或稱病或稱雜故者頗多, 令承政院考之, 自元尹以下元數二十四, 而托故者多至十五。 然則讀書者小, 懶學者多, 有違於設立本意。 自今除告承政院, 宗簿寺受狀, 若母病妻病則遣醫女, 父病身病則遣醫員, 辨其眞僞啓聞後, 計日給暇, 以爲恒式。
병조에서 강무와 대열의 항구한 규정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講武大閱, 恒式重事, 臨時受敎, 有乖於義。 自今除別受敎, 講武則行幸地面, 大閱則吉日推擇, 啓聞施行, 以爲恒式。” 從之。
병조에서 《육전》 가운데 각품 관원 자손의 음직을 받는 조목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頒《六典》內各品子孫承蔭條, 功臣及二品以上子孫壻弟姪年二十以上, 依《元典》錄用。 上項功臣子孫忠義衛仕者, 年滿二十後, 啓聞仕上直。” 從之。
상호군 허지혜를 보내어 주본을 가지고 북경에 가게 하다
편집○遣上護軍許之惠, 齎奏本如京師。 奏曰:
宣德八年八月初十日, 欽差指揮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官, 齎奉勑諭到國, 除欽遵外, 臣竊詳本國軍人, 竝無奪取勑諭誥命前來。 見有捕獲到婆猪江人口共一百七十五名內, 身病物故二十一名, 曾被虜去本國軍丁男婦六名, 就令給親完聚外, 其餘男婦大小共一百四十八名口, 到本國新産小兒三名, 幷馬三十七匹、牛一百一十八頭, 軍人拾得銀帶一腰及甁盞等一十事, 奇零不記數家財等物, 竝行送還本處去訖, 所有不得山, 不知在何地方。 本國邊民, 絶無往還, 何緣經過婆猪江野人窟穴, 盜取忽剌溫人打圍馬匹! 今來婆猪江野人等懷挾積年之恨, 要掩自作之罪, 增飾虛捏, 欺罔朝廷。 今欽見奉, 兢惶罔措, 理宜辨明。
仍進醃松菌二十五壜、大狗十隻、海靑一連, 竝齎買藥麻布一百匹以行。 初, 外國人等入朝, 恣行買賣, 轉輸繁重, 站路疲弊, 朝廷有禁令。 本國每於赴京之行, 差遣監察, 禁其買賣, 雖至藥材書冊, 禁其收買, 至是典醫監惠民局濟生院所用藥材殆盡, 齎布赴京, 言於禮部, 收買藥材以來。
閏8月 26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丙子/輪對。
경회루에서 잔치를 베풀어 안순·노한·정초 등을 위로하다
편집○御慶會樓下設宴, 慰康寧殿造成提調安純ㆍ盧閈、簡儀提調鄭招ㆍ李蕆ㆍ洪理ㆍ鄭麟趾等, 王世子及諸宗親六代言侍宴。 宴罷, 留宗親奏樂觀之。
閏8月 27日
편집제주도 안무사 김인이 진무 박원의 등을 보내어 잡은 왜인들을 죽일 것을 치보하다
편집○丁丑/濟州道按撫使(金禋)〔金裀〕馳報: “遣鎭撫朴元意等, 領小船二十五艘, 搜賊諸島, 遇倭中船一艘於舟子島南面大洋中追之, 小船十四艘追及相戰, 射殺倭十一名, 倭人等盡以甲冑槍劍, 投之於水, 乞降凡十四名。 臣分囚各官, 州人高俊、文謹等二十人曰: ‘倭寇自丙辰至于乙未, 乘間突入, 虜掠人口, 殺其父母妻子, 破蕩家産, 吾等不共戴天之讎也。 今之擒倭, 不殺存留, 若逃還本土, 備知我州之戶口多少、道路浦串, 構黨入寇, 則後患難測, 願皆殺之, 以副人望。’ 臣亦以爲今此倭寇, 初非自降, 力窮勢迫乃降, 伏惟上裁。” 召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議曰: “己亥年分置之倭, 非爲寇也, 乃爲興利而來。 其時政府六曹議曰: ‘幷婦人小子盡殺之可也。’ 予獨曰: ‘不可。’ 太宗從之。 其夏, 尹得洪於黃海道捕賊一艘, 生擒數十人, 乃庇仁之賊也, 國家盡殺之無遺。 今之倭寇窺伺邊境, 殺掠濟州之人, 無異庇仁之賊, 雖盡殺之, 無害於義。” 政府六曹諸臣等議之, 或言可殺, 或言勿殺, 上曰: “訊問事變, 然後盡殺之可也。”
상정소 제조 황희와 허조가 ‘신’ 자의 사용에 관해 의논하다
편집○詳定所提調黃喜ㆍ許稠議: “中國雖以申字, 爲臣下相尊之辭, 然皆以下尊上之稱, 乃非相等之辭。 且吾東方自高麗國初, 用於君臣之間, 而不用於臣下, 旣避上下之嫌, 國初仍高麗之制, 至于今不變。 況今載諸《續六典》, 頒降中外, 未及逾月, 無大弊於民而輕改, 竊恐《六典》將不得爲全書之漸, 非所以示信於民之道, 宜仍舊。 但乞依表箋季後以聞聞字, 書於極行, 臣下職銜知製敎敎字, 不得連書之例, 謹申、善申申字中行, 知申事申字, 勿令連書何如?” 孟思誠議: “《洪武禮制》與《大明律》所用申字, 皆臣下自中相尊之稱, 非啓達君上之辭。 乞改善申曰善啓, 申呈曰上言, 謹申曰謹啓, 申聞曰啓聞, 知申事曰都承旨, 諸代言, 亦稱承旨何如?” 鄭招議: “高麗自中業以前, 凡臣下擬請, 謂之奏; 君上諾可, 謂之制可, 悉與中國無異, 及事元以後, 立鎭東省, 以國王爲丞相, 事皆貶降, 始爲衙門之例, 臣下所啓, 謂之申; 君上所可, 謂之判。 今我朝已改判爲敎, 而申字獨仍其舊, 言之不順, 乞依思誠之議改稱何如?”
병조에서 제주에서 나포한 왜구들을 신문한 후에 크게 징벌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訊問濟州所捕倭寇舟子島等處出來之由何謀、出來船數、所居地名、前此作賊地面, 然後從濟州人等所願, 大懲何如?” 上從之, 其微弱者, 勿竝殺之。
승문원 부교리 황보공이 야인 62명을 안동하고 강계로 향해 떠나다
편집○承文院副校理皇甫恭, 押忠淸道來野人六十二名, 發向江界, 是三運也。
閏8月 28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寅/輪對, 經筵。
예조에서 의정부의 인은 왕세자의 인보다 1푼을 감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王世子印方三寸, 議政府印方三寸二分五釐, 實爲無等。 議政府於王世子印, 減一分爲二寸九分。” 從之。
승문원에서 요동에 자제들을 보내어 공부하기를 청하는 글을 올리므로 의논케하다
편집○承文院進遼東遣子弟入學奏草, 上覽之, 欲就差千秋使奏達, 令承文院提調議之。 黃喜等議曰: “就差千秋使奏請可也。” 鄭招獨曰: “通聖經則吏讀文字, 餘事耳, 竝錄奏本, 似爲未便。 高麗時, 太祖皇帝準請, 後終不入遣, 非美事也, 今不必援引奏請。 宜請入學國子監, 不宜幷請遼東鄕學。 且爲父母必懷其子, 爲子必思其親, 此人之常情, 宜選揀好學之輩入遣, 不募自願而入遣, 則徒思戀父母妻子, 悠悠度日, 來還猶夫人也, 何益之有? 此事非輕, 廣問施行何如?” 啓從黃喜等之議。
閏8月 29日
편집임금이 황제가 동맹가첩목아에게 내린 칙서에 관해 말하다
편집○己卯/視事。 上曰: “皇帝勑諭童猛哥帖木兒曰: ‘與(婆楮江)〔婆猪江〕野人同謀, 虜掠朝鮮邊郡。’ 猛哥帖木兒父子觀此, 必謂本國告訴於朝廷。 本國所奏之意, 不過聲滿住之罪, 而朝廷之勑若此者, 無他, 猛哥帖木兒於滿住連戚, 必與此謀, 且欲止彼我之戰而已, 非我告訴而然也。 予欲以此意開說野人, 領議政黃喜以爲: ‘今降勑書, 雖非本國之意, 若本國辨明其事, 是指上國爲非, 無乃不可乎? 不若不言。’ 予甚然之, 卿等之心以爲何如?” 左右皆曰: “黃喜言是。” 上又曰: “若野人來言: ‘汝國訴我于朝廷。’, 則使邊將言曰: ‘非本國訴汝, 以汝等連戚於滿住, 故有此勑, 勿以我國爲疑。’ 何如?” 吏曹判書許稠啓曰: “雖言之, 彼必不信, 不若不言。” 判書申商曰: “若不言, 則是我國似若訴也。 雖言之, 豈以朝廷之勑爲非也? 但諭我國之本意, 使邊將言之, 似爲便益。” 上又曰: “遣子弟入學, 予每思之, 父母妻子相離之情, 誠不忍也。 然本國事大之要, 專在漢語與吏文, 今本國通事粗知自說, 而不能審聽華人之語, 所係非輕, 不可不慮。 昔在太宗之世, 嘗欲奏請, 判府事卞季良止之曰: ‘本國通事所習之語, 猶可以事大, 何煩奏達?’ 其事遂寢。 在太祖高皇帝時, 琉球國遣宰相子弟入學, 皇帝甚嘉其事。 予以爲吏文則本國之人, 雖未盡解, 猶可以文辭達之, 至於往中國, 以言語奏達之事頗多, 中國之人所言之旨, 尙未審聽, 安能專對乎? 夫言語, 毫釐之間, 萬事差誤, 誠爲可慮, 故命承文院修草, 請於遼東鄕學入學。 朝廷以外國子弟入學爲美事, 然但請入學遼東, 似爲未盡, 況北京道路頗近, 請於北京國子監, 或遼東鄕學入學, 載於奏本何如?” 許稠、申商曰: “可。” 卽命金聽改修奏本。 諸臣皆出, 稠獨留啓曰: “歲在丙午, 出蒐橫城, 而都城失火。 辛亥之春, 講武平康, 行至每塲院, 人馬冒雨死亡。 今年四月, 安城雨雪, 且今彗星常見。 又橫城講武之行, 道途遐遠, 日數過多, 請行於鐵原、平康等處。 且地理書曰: ‘有谷則有水。’ 以此觀之, 地下應有水, 何必鑿池以加人爲乎? 此是不急之務, 請停其役。” 上曰: “地理之說, 士大夫皆用之, 國家何獨不用? 地理之說, 非正理, 則卿之言正大矣, 指以某事非某事非, 則不能洞觀, 而非之可乎? 講武亦軍國重事, 不可廢也。 卿之言, 亦非洞觀利害之說也。” 上稍有不豫色曰: “卿言豈誤耶! 予乃不賢而不能用耳。” 稠退。 上問代言等曰: “安城之地, 雨雪之災, 汝等聞之乎?” 皆曰: “未聞。” 上曰: “宋李沆, 有災異之變報未至, 沆先奏之, 然豈以不實之事奏之乎? 聞災異之事而啓之, 美意也, 不實之事, 不可啓也。 且丙午之火災、辛亥之風雨, 豈因講武而然歟? 矧玆春蒐、夏苗、秋獮、冬狩, 古人之制也。 我祖宗制爲春秋講武之法, 亦且擇定其地, 此祖宗爲民除害, 而誠後世之取則者也。 又況上爲宗廟, 以供俎豆; 訓鍊兵卒, 以講武事, 則豈計小弊, 而廢國家之大法乎? 且今鑿池之役, 非予惑於地理而敢爲之, 爲萬世都邑規局而設也。 予若惑於地理, 則景福宮, 虜王滅侯之地也。 且卜者曰: ‘居此室則不過今年。’ 予不惑焉, 仍居不避, 是豈惑於地理乎!” 遂罷朝。 命承政院曰: “謀國不如治家。 今之士大夫, 在家則鬼神地理之事, 無所不爲, 出於朝則皆爲高論以斥之。 鑿池而將有利於國, 命也; 罷鑿池而終有害於國, 亦命也。” 卽下旨, 罷鑿池等事。 知申事安崇善等啓曰: “鑿池旣成而罷之, 不可也。 請議諸鑿池監役提調, 然後施行。” 上從之, 召提調申商ㆍ成抑等議之, 僉曰: “鑿池功役旣成而寢之, 是虛費民力也。 我太祖開國, 以地理之說定都, 地理之說, 不可廢也明矣。 豈可以一人之議, 而罷已成之命乎?” 上從之。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평안도 도안무사 최윤덕이 왕반거와 보개가 조현하기를 원한다고 치보하다
편집○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馳報: “婆猪江野人王半車等四人, 齎李滿住書, 乞受所掠家産, 饋以酒饌, 二人回歸。 王半車及甫介, 願欲上京朝見。” 上令注書往議于三議政家, 權軫、孟思誠曰: “從願上京便益。” 黃喜曰: “今當使臣之來, 不必上京, 令都按撫使崔閏德, 回答還送便益。” 又令議政府六曹更議,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臣心以爲今雖使臣出來, 然今降勑書內辭曰: ‘謹固邊鄙, 輯和隣境。’, 則野人之往來, 何嫌於上國乎? 倭人之往來本國, 上國亦詳知之, 則何獨嫌於野人乎? 而況來者不拒, 載在聖經, 今野人慕義投降, 則聽從其言, 是聖人包容之德也, 矧玆征討之後乎? 理宜聽從, 不必更議。” 上曰: “正合我意, 毋有他議, 但議曰: ‘今當講武日逼, 欲使人言曰: 「今殿下講武畿甸, 宜急上歸。」 若彼人勞不能馳, 不及上來, 則欲於講武所率來。’ 何如?” 黃喜等曰: “何必言講武之事, 而汲汲率來乎? 宜徐徐率來, 而令禮曹厚慰言曰: ‘殿下講武畿甸, 汝等姑留。’ 似爲便益。 且此輩雖小土之人, 然數往中朝, 所見廣矣, 率詣行幸所, 甚爲不可。” 上從喜等議, 卽令經過各官, 厚慰以送。
이조에서 도화원의 직원은 세말에 재주를 시험하여 업무를 근속하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諸取才衙門, 雖屬散及去官者, 竝皆還仕本司, 不廢本業, 獨圖畫院諸員去官, 則雖年少者, 竝皆還鄕, 與諸衙門格例不同。 除年老無才者外, 令仕本院, 每於歲末取才, 仍差行職, 使不廢業。” 從之。
예조에서 10월 초1일부터 모든 관원으로 하여금 공복을 입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來十月初一日朝賀, 始令百官著公服。” 從之。
十五年 九月
편집9月 1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가아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辰朔/御勤政殿受朝。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9月 2日
편집동교에 거둥하여 화포 쏘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辛巳/幸東郊, 觀放火砲。 曾命軍器監, 新作火砲箭, 一發或二箭、或四箭, 至是試之曰: “始作此法, 恐不能成, 以今親之, 一發能放四箭矣。”
형조에서 《대명률》의 싸워 때리거나 고의로 살인하는 조문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大明律》鬪歐及故殺人條云: ‘凡鬪歐殺人者, 不問手足他物金刃, 竝絞; 故殺者斬。 若同謀共歐人, 因而致死者, 以致命傷爲重, 下手者絞, 元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餘人各杖一百。’ 雖用金刃傷殺, 如四肢不緊之處, 則初無害人之意, 偶致於死。 若虛怯處刺殺, 則本雖是鬪, 卽有害之心。 官吏推覈之時, 自服有意傷殺者, 論以故殺; 自陳初無殺害之意者, 論以鬪殺, 一從罪人之言, 以爲(經)〔輕〕重。 因此愚者就重, 奸者就輕。 謹按唐律: ‘鬪歐殺人者絞; 以刃及故殺者斬。 雖因鬪而用兵(忍)〔刃〕殺者, 與故殺同。’ 疏議曰: ‘以刃及故殺者, 謂鬪而用刃, 卽有害心。 及非因鬪爭無事而殺, 是名故殺, 各斬罪。’ 今後除四肢不緊處外, 虛怯處刃傷致死者, 依唐律施行。 且同謀共歐人, 先後輕重分辨爲難者, 推覈之時, 率皆牽合取辭, 輕下手者或入, 重下手者或出, 因此生死顚倒。 又按唐律: ‘若亂歐傷, 不知先後輕重者, 以謀首及初鬪者爲重罪, 餘各減二等。’ 疏議曰: ‘假有人群倘共鬪亂歐傷人, 被傷殺者, 不知下手人名, 又不知先後輕重。 若同謀歐之, 卽以謀首爲重罪, 其不同謀亂歐傷者, 以初鬪者爲重罪, 自餘非謀首及非初鬪, 各減二等。’ 今後未分爲重下手者, 亦依唐律施行。” 從之。
9月 3日
편집박안신이 하전과 자제들을 중국에 입학할 것을 주청하는 글을 받들고 북경에 가다
편집○壬午/千秋使工曹參判朴安臣, 奉賀(盞)〔箋〕如京師。 上不豫, 不親拜箋, 百官拜箋如儀。 仍奏請遣子弟入學曰:
小邦僻在海東, 人才鮮少, 文學一節, 傳訛承謬, 未能精通, 深爲未便。 謹按史冊, 新羅、高麗, 自東漢以來至于唐、宋, 請遣子弟入學(隷)〔肄〕業。 又於洪武五年間, 高麗亦嘗奏請, 欽奉太祖高皇帝聖旨: “高麗國王, 欲令子弟來國學讀書, 我曾聞唐太宗時, 高麗國亦嘗敎子弟來入學, 這是盛事。 又想子弟遠來習學, 或住半年, 或住一年, 或住年半, 要回去, (交)〔敎〕他回去。 雖然聽從其便, 但爲本國遠處海東, 比至京師, 水路經涉, 海洋陸路不下一萬餘里, 隔離鄕土, 爲父母必懷其子, 爲人子必思其親, 此人之常情。 恁中書省回文書去, (交)〔敎〕高麗國王, 與他臣下, 每好生熟議。 若是那爲父母的, 願令子弟入學, 爲子的聽受父母之命來學者, (交)〔敎〕高麗國王差人好生送將來。” 欽此。 乃因本國, 比至南京, 經涉海洋, 來往艱辛, 未曾發遣。 臣今竊詳北京國子監, 或遼東鄕學, 道路頗近, 願遣子弟讀書, 未敢擅便, 謹具奏聞。
김옥진을 시켜 능진 등 8명을 안동하여 요동 도사에 풀어 보내게 하다
편집○就差通事司譯院注簿金玉振, 管押被虜人凌眞等八名, 解送遼東都司。
이인숙·노종덕·안계인이 하직하다
편집○知德川郡事李仁淑、知平海郡事盧從德、知草溪郡事安季仁辭, 上引見曰: “勸農桑、愼刑罰, 體予至懷。”
예조에 입학할 자제들을 골라 뽑는 안건에 대해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入學子弟選揀條件, 與承文院提調同議以聞。
9月 5日
편집이조에서 신하된 직분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甲申/吏曹啓: “勤勞王事, 臣子職分之所當爲, 雖有安民定遠之功, 不可矜伐; 論功行賞, 人主之權, 尤非人臣所當自請。 近年以來, 冒進之輩及胥吏工匠, 小有功勞, 則輒受提調薦狀, 僥倖受賞, 苟未成就, 或至於擊鼓申訴。 若此不禁, 其流之弊, 將或至於下之事上, 非出於誠心, 而上之御下, 亦必以官爵爲售, 然後可得而使也。 今後自伐功勞, 自求薦狀, 一皆禁斷, 以杜人臣懷利事君之漸。 口傳衙門前銜官員, 例當薦擧者, 不在此限。”
함길도 감사가 강 등이 배준을 찾으러 알목하로 갔음을 아뢰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據慶源節制使呈啓:
“千戶李綱等四人來言曰: ‘與都指揮裵俊, 還歸斡木河路遇賊, 俊等十三人竄于山谷, 吾等奔還, 未知俊等生沒。’ 又摠旗劉昇等來言曰: ‘十五日遇賊相戰, 奔潰而來, 他人生沒, 未可知也。’ 慶源節制使延入城內, 親自厚慰。 綱等欲尋俊, 還向斡木河。”
병조에서 계집종으로 평민에게 시집가서 낳은 만 15세되는 자의 역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甲午六月二十八日以後, 公私婢子嫁平民所生年滿十五者, 竝給奉足, 依(保)〔補〕充軍例, 分左右番, 使之供役。” 從之。
병조에 올 가을에 평강에서 7, 8일간 강무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
予疾未(逾)〔愈〕, 講武期逼, 雖少愈, 初九日必不啓行。 今秋停橫城之行, 欲於平康七八日講武, 其速諭于京畿、江原道。
9月 6日
편집의금부에서 전라도의 강도 김도자 등의 죄가 참형에 해당함을 아뢰다
편집○乙酉/義禁府啓: “全羅道强(監)〔盜〕金道者等十二人, 律該斬。” 從之。
야인과의 화친에 대해 평안도 도안무사에게 유사하다
편집○諭平安道都按撫使曰:
今與野人言曰: “前日征討, 乃邊將所爲, 故其時邊將, 國家已曾貶黜。”, 則似爲有理, 然命將致討之意, 已曾奏聞, 而對辨于禮部, 野人豈不知哉? 名正言順, 乃可服人, 須知此意。 且和親雖美事, 觀其有可和之勢, 然後與和, 則爲長久之策, 若汲汲求和, 非出於誠心, 則不可恃也。 俘虜野人還送時, 復見妻子者, 必喜矣, 其見殺者, 怒猶未解, 交割之際, 尤宜謹愼, 勿令本國人輕易越江。 今雖使臣入歸時, 彼人生變, 不可保其必無也。 咸吉道監司報云: “裵指揮率軍人到斡木河, 野人等侵殺指揮率領軍人。” 其不畏使臣如此, 勿恃使臣, 周密布置。
9月 7日
편집순성 첨절제사 박눌생이 하직하다
편집○丙戌/蓴城僉節制使朴訥生辭, 上引見曰: “愼刑字民。”
통사 송성립을 보내어 혁연 등을 위로하다
편집○遣通事宋成立, 往慰裵俊頭目赫連等。
파저강 야인 왕번거 등 두 사람이 오다
편집○婆猪江野人王半車等二人來。
9月 8日
편집윤처공으로 안무사 김인에게 가서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丁亥/以尹處恭爲濟州宣慰別監, 往慰按撫使金裀, 賜裀衣一襲, 仍使處恭, 第其捕倭軍功及訊問倭寇事變以來。
왕반거 등 2인에게 의복과 갓과 신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王半車等二人衣服笠靴。
이견기·맹효증·정흥손 등에게 각각 말 한 필씩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軍器監判事李堅基、副正孟孝曾、判官鄭興孫、注簿邊尙覲、直長權孟貞、錄事郭永等馬各一匹, 工匠九人米各三石, 以新造一發二箭四箭火砲故也。
9月 9日
편집살별이 희미하다
편집○戊子/彗星微。
사간원에서 이조 정랑 남간과 좌랑 김맹헌 등을 탄핵하매, 허조·안숭선이 피혐하다
편집○濟用注簿閔普和, 殿最連三中罷職, 未滿三朔, 除司贍注簿。 司諫院劾吏曹正郞南簡、佐郞金孟獻等, 判書許稠、知申事安崇善避嫌, 上命令就職。 召司諫院敎曰: “連三中而罷職者, 不三月而敍用, 誠爲未便, 爾等之劾是矣。 然吏曹豈有徇私? 本無定期, 因循而然耳, 其勿劾之。” 召南簡、孟獻等敎曰: “普和連中見罷, 未閱三月而除職, 何哉? 雖普和有才德, 當授官職, 啓達事由, 而除職可也。 罷黜未久, 且不啓而除授, 甚不可也。”
사복 제조가 좋은 말을 찾아서 번식하게 할 조건을 아뢰다
편집○司僕提調啓: “濟州所進兒馬, 竝皆體小, 良馬絶種, 將來可慮, 令訪良馬蕃息條件以啓。 一。 國屯馬內體小有咎馬, 令濟州守令監牧官揀擇出陸。 一。 自築牧場以後, 水草不足, 馬不蕃育, 許於場外陳荒之地, 隨宜出放。 一。 公私屯品好牡馬, 以父字烙印, 不許出陸, 已曾立法。 然私屯馬, 則其本主不顧後慮, 竝皆放賣, 其出陸時, 如有父字烙印者, 還給本主。 每於私出陸時, 濟州各官, 具其毛色及馬主姓名, 報于監司, 監司令下陸處守令考察。 一。 濟州境內曾畜體小牡馬, 限日告官作騸, 如有犯令者, 沒官。” 從之。
9月 10日
편집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교지를 받자와 첩문을 보내는 것에 관해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己丑/命左代言金宗瑞, 往議于政府六曹承文院提調曰: “今來婆猪江野人王半車等, 乞受許和敎旨, 而還下敎旨, 無前例, 固不可也。 若禮曹、若兵曹、若議政府, 承敎移牒何如?”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 “今來一二人之言, 未知出於酋長, 雖有司承敎之文, 似乎輕易。 且中國衛分, 不可私通文書, 若誠心歸順, 則只說待之如舊之意。” 吏曹左參判金益精等議曰: “今來人之言, 雖不可信, 旣受李滿住公文, 來言和親之意, 禮曹奉王旨移牒, 備陳不睦之由, 兼述和解之意何如?” 上曰: “更議歸一以啓。” 黃喜等議曰: “通書, 斷不可爲也。 乞以子弟來質, 又欲朝見, 則義不可遏。” 孟思誠等議曰: “今來野人誠心求通書, 則不可遏。 俱錄野人請書之意, 繼曰: ‘汝等自構釁端, 不得已往討。 如其改心納款, 則必當待之如舊。’ 以此禮曹承敎移牒, 無害於義。 自今其來朝者, 與子弟入侍者, 竝皆許之, 合乎時宜。” 上曰: “姑從思誠等議。”
파저강 야인 선적시에게 의복과 갓과 신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婆猪江野人宣赤時衣服笠靴。
병조에서 장패와 노패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別軍內元屬別軍者, 則年雖六七十, 猶屬壯牌頭, 隊長去官及隊長、隊副、作散而移屬別軍者, 年滿五十, 則移屬老牌, 軍額日虧, 有乖軍國重兵之意。 自今雖年五十, 竝令(隷)〔肄〕習火砲, 其才熟者年至六十, 方許移老牌。” 從之。
강원도 도관찰사 조뇌가 자헌 대부에 승진되므로, 전을 올리어 사은하다
편집○江原道都觀察使趙賚, 以陞資憲, 進箋謝恩。
9月 11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는데, 파저강 야인도 참예하다
편집○庚寅/御勤政殿受群臣朝, 婆猪江野人亦參。
이조에서 아뢰는 일에 모두 신자를 쓰는 것은 부당한 것임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洪武禮制》應天府申五軍都督府, 《大明律》申六部, 則申字, 臣下自中相尊之辭, 非啓達君上之辭也。 國初因高麗之制, 凡啓達之事, 皆用申字, 至今不改, 誠爲未便。 乞改善申曰善啓, 申呈曰上言, 謹申曰謹啓, 申聞曰啓聞, 知申事依國初官制, 都承旨, 諸代言稱承旨何如?” 從之。
예조에서 대사성 권채 등이 상서한 것을 상정소와 함께 의논하여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大司成權採等上書, 曹與詳定所同議以啓。 一。 依宋朝故事, 無時取士條, 式年取士之法, 依舊式年, 間或一次或二次, 不拘額數, 別例試取。 一。 都試高等者十人, 直赴會試條, 依高麗考藝直赴之法, 高等五人, 直赴會試。 一。 居館生除授敎導條, 敎導取才之法, 載在《六典》, 不可輕改。 一。 申明升補之法, 門蔭之數, 毋過三十, 嫡子外衆子, 皆令赴于學堂條, 依上書。 一。 給饌具米條, 姑勿擧行。 令繕工監修葺條, 依上書。” 從之。
의정부와 육조에 김을정을 목벨 것과 숨어 사는 사람들의 귀순 문제를 의논하다
편집○議于議政府六曹。 其一: “平安道監司啓: ‘崔眞到安州, 與經歷金俓言曰: 「前囚中和尹思彦, 予之族弟熙川千戶尹熙富弟也。 因醉不知族親, 而使之囚禁。」’ 觀此則思彦爲熙富之弟明矣。 使臣稱請族人, 或有非眞者矣, 然本國佯爲不知, 以族親待之, 雖非族人, 亦有因使臣之請, 授以官爵者, 至於此人, 論以假稱, 似乎不可。 雖只誅金乙丁, 猶足以知戒矣, 熟議以啓。” 黃喜等曰: “使臣旣曰族弟尹熙富之弟, 則分辨難矣, 姑置勿論。 然今已拿來, 只取熙富之招, 然後還放爲便。” 崔士康曰: “以思彦之言觀之, 熙富之稱族, 非其眞, 幷熙富拿來, 推鞫假稱之罪, 明置於法。” 從喜等議。 其二: “招安咸吉道新地隱居人, 多送軍兵, 固不可也, 寡約以送, 亦不可也。 古有反間, 今欲募得自願者, 佯與隱居人備陳同居之意, 觀其處人物多少、土地肥磽以來, 別遣人布置何如?” 黃喜等曰: “探知其處李興唐、金思允、姜元進于京中, 細問形勢, 遣人招安, 庶乎得矣。” 從之。
9月 12日
편집지거제현사 안격이 사조하다
편집○辛卯/知巨濟縣事安鬲辭, 上引見曰: “今年禾穀不登, 賑恤民生, 且愼刑罰。”
첨절제사 하한을 보내 박배 등 30명을 영솔하고 갑산 등지에 가서 수자리 살게 하다
편집○遣僉節制使河謹, 率軍官護軍朴培等三十人, 往戍甲山等處。
예조에서 민속 노래의 가사를 채집 기록하는 법마련이 없음이 마땅치 않다고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聲樂之理, 有關時政。 今慣習鄕樂五十餘聲, 竝新羅、百濟、高〈句〉麗時民間俚語, 猶可想見當時政治得失, 足爲勸戒。 我朝開國以來, 禮樂大行, 朝廟雅頌之樂已備, 獨民俗歌謠之詞, 無採錄之法, 實爲未便。 自今依古者採詩之法, 令各道州縣, 勿論詩章俚語, 關係五倫之正, 足爲勸勉者及其間曠夫怨女之謠, 未免變風者, 悉令搜訪, 每年歲抄, 採擇上送。” 從之。
술법하는 자 최양선이 양성협과 주산의 길이 끊어진 데 관한 뜻을 아뢰다
편집○術者崔揚善上書言, 陽星峽及主山路斷之義, 啓下書雲觀。
9月 13日
편집함길도 도순문사 심도원이 경원의 성을 쌓는 것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壬辰/咸吉道都巡撫使沈道源啓: “定平、永興、預源、北靑等, 各官軍人築慶源城, 乘夜號曰賊來, 成群逃散, 慶源節制使使人追捕, 拒而毆之, 但拿數十人以囚。 令各其官守令押到畢役, 監司來住吉州、鏡城等處, 遏其逃軍, 若有乏糧者, 量給吉州、鏡城糴米何如? 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仍令致仕權軫、判院事河敬復等議曰: “今慶源築城之軍, 浮言惑衆, 因以逃散, 不可不懲。 然軍人之數, 不下數千, 焉得人人而罪之乎? 只罪領率者, 其拒逆之人, 置之極刑, 以懲後來何如?” 僉曰: “遣義禁府官吏, 率領之人, 卽論逃避差役之罪, 拒逆之徒及首唱逃散者, 加械牢囚上來後, 更議區處。” 又議曰: “慶源之城, 今不畢築, 則彼人往來, 瞻視不嚴, 若欲畢築, 則今當凶歉, 不忍役民, 處之如何?” 僉曰: “民生艱苦, 誠爲可恤, 然釋此不懲, 則後人何鑑? 竝懲還役, 須於今秋畢築。 如或天寒雨雪, 則理宜停役, 令監司觀其時勢, 量宜布置。” 上從之, 命書事目, 授義禁府都事柳惕以送。 其一曰:
逃軍則所在官守令, 竝皆押率赴役, 以懲後來, 監司亦限事畢, 往住吉州、鏡城, 禁遏逃軍。 其浮言惑衆者、首唱者、拒捕者, 加械牢囚。 其領十名或五十名或一百名者, 論逃避差役之罪。 一。 與監司都巡撫使言: “軍人冒寒, 致死可慮。” 令備雨具禦寒之物。 若値天寒雨雪, 竝令還放。
예조에서 경원부의 성 쌓을 때 소동으로 짓밟혀 죽은 군인에게 치제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慶源府築城時, 驚動浮言, 走入木柵, 踐踏致死軍人四名, 依例致祭。” 從之。
9月 14日
편집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癸巳/親傳望祭香祝。
사헌부에서 신이강을 치죄할 수 없으나, 장물은 추징하고 서용하지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司憲府啓: “辛以剛曾任德山, 貪汚犯贓, 已經赦宥, 雖不得治罪, 宜懲還贓物, 不復敍用。” 從之。
9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未/御勤政殿受朝。
한성부에서 문서로 증빙할 수 있는 공지는 떼어 주는 것을 허락치 말 것을 아뢰다
편집○漢城府啓: “城中空地, 許人自占, 而官爲審辨量給, 然其自占者, 類多妄冒, 因起訟端, 實爲雜亂。 今後諸有文憑四標內空地, 勿許折給。” 從之。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장영실에게 호군의 관직을 더해 줄 것을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命安崇善, 議于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曰: “行司直蔣英實, 其父本大元蘇ㆍ杭州人, 母妓也。 巧性過人, 太宗護之, 予亦恤之。 壬寅癸卯年間, 欲差尙衣院別坐, 議于吏曹判書許稠、兵曹判書趙末生, 稠曰: ‘妓産不宜任使於尙衣院。’ 末生曰: ‘如此之輩, 尤宜於尙衣院。’ 二論不一, 予不敢爲。 其後更議大臣, 柳廷顯等曰: ‘可任尙衣院。’ 予從之, 卽差別坐。 英實爲人, 非徒有巧性, 穎悟絶倫, 每當講武, 近侍予側, 代內竪傳命。 然豈以是爲功乎? 今造自擊宮漏, 雖承予敎, 若非此人, 必未製造。 予聞元順帝時, 有自擊宮漏, 然制度精巧, 疑不及英實之精也。 能製萬世相傳之器, 其功不細, 欲加護軍之職。” 喜等曰: “金忍, 平壤官奴, 驍勇過人, 太宗特除護軍。 不(持)〔特〕此也, 如此之輩, 受護軍以上之職者頗多, 獨於英實, 何不可之有?” 上從之。
9月 17日
편집임금이 나이 적고 총명하고 민첩한 자를 학업시키면 크게 쓰일 것이라고 말하다
편집○丙申/視事。 上謂諸臣曰: “須擇年少聰敏者入學, 然後專心鍊業, 爲後日大用。 若取文行已熟, 而不擇年少, 則纔習而還, 卽至老衰, 不可用矣, 勿論衣冠子弟及鄕貢凡民, 擇年少而聰敏者。 蓋鄕貢, 凡民之子弟, 欲爲起家者也。 或有不憚之, 樂爲之者。” 黃喜啓曰: “徒取年少, 而不以才行, 則言語擧止, 必不中節, 宜擇成才者。” 上曰: “年多者已成計活, 必思其妻子, 雖令入學, 悠悠度日, 廢業而已。 若年少者則言語擧止, 雖或不中, 中國人以爲年少而然也。 且年少輩但思戀父母而已, 妻子計(汚)〔活〕之情, 則不如年多者之爲甚也。” 許稠啓: “皇都道途遙隔, 父母妻子之情, 不可勝紀。 如不得已入學, 遼東鄕學爲便。” 上曰: “予初欲奏遼東鄕學, 然外國入學中國, 中國以爲盛事, 不于國學, 請于鄕學, 似爲未便, 故國學、遼東幷奏, 若蒙奏準, 雖入遼東鄕學可也。 若遼東不遠, 有父母者往來相見。 且本國人絡繹不絶, 音問易通, 猶云可也。” 安崇善啓曰: “若徒取年少, 不取才行, 至於鄕貢凡民之子弟, 亦令送之, 則不知事理, 必爲中國所笑, 乞送衣冠子弟之有才行者。” 上曰: “此事, 人所不樂, 然關係至重, 不可廢也, 二十五歲以下十五歲以上子弟二十人, 擇選以啓。 予謂衣冠子弟, 固當先擇, 然鄕貢凡民之子弟, 豈無可取者乎? 宜幷擇之。 子弟衣服, 則予將官備以給之。” 崇善啓曰: “宜厚待, 以慰父母妻子之情, 幸甚。” 黃喜又啓曰: “今年各道, 率皆凶歉, 來春賑濟之事, 不可不預圖。” 許稠從而啓曰: “小臣所聞, 亦如黃喜之言, 各道監司, 仍等毋遞何如?” 上曰: “來春遣人, 察其賑濟勤慢可矣。” 喜等啓曰: “上敎允當。” 上謂崇善曰: “入學子弟之數, 以二十爲定, 及第生員, 爲先揀擇。 其赴京時支辦諸事與慰安本家, 令禮曹同承文院提調磨鍊以啓。” 崇善對曰: “遣子弟入學, 非特中國之盛事, 本國之望, 亦非止於通漢語而已, 豈可遣庸流及鄕吏之子, 取欺於中國乎?” 上曰: “然。” 上又謂崇善曰: “大臣每言各道之歉, 然京畿則予聞稍稔。” 崇善與諸代言等啓曰: “果如上敎。” 乃傳旨各道監司: “今年收(獲)〔穫〕, 食至何時? 還上賑濟, 何時始給? 其考以啓。” 仍命吏曹, 凶歉各道監司, 雖期滿勿遞。
형조에서 의심스러운 죄를 조목으로 진술하니, 정부와 육조로 하여금 의논케하다
편집○先是, 刑曹條陳疑罪曰:
晋州囚戶長姜隱奴大文, 逃出已三年, 隱尋大文欲捕之, 大文以石投隱, 拒而逃之。 善山囚姜達背本主, 投于延昌君之第, 扶執本主頭髮, 使之仆地, 踏頭髮(就)〔蹴〕脥脚罵曰: “狗子! 吾今亦爲汝奴乎?” 咸陽囚李叔蕃婢小非年十五, 憚本主私焉, 以刃落本主頭頂而傷。 典獄囚天外, 其主金從革到天外戶, 扶執頭髮而杖之, 天外欲脫而走, 拔佩刀刺從革手指及額腮, 傷破出血, 亦裂衣袖五處, 訊杖五次, 押膝五次, 皆曰: “欲其脫走而已, 本無殺害之心。” 上項大文、(姜連)〔姜達〕、小非等罪疑, 不可以赦文謀殺主論之也。 天外時未得情, 干於疑罪, 放出何如?
令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大文之罪, 黃喜、孟思誠、許稠、盧閈、安純、申商、崔士康、趙啓生、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朴信生、皇甫仁曰: “可貸其死。” 成抑曰: “雖非謀殺, 以石投本主而拒之, 則宜以死論。” 姜達之罪, 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曰: “可宥。” 許稠、安純、盧閈、申商、趙啓生曰: “不可宥。” 朴信生、皇甫仁曰: “旣厭本主, 投托于他。 又見本主, 暫無畏忌, 恣行毆打, 宜以謀殺論。” 黃喜、崔士康、成抑曰: “令刑曹更覈元情後, 更議何如?” 小非之罪, 僉議曰: “可宥。” 天外之罪, 黃喜、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崔士康、金益精、金孟誠、鄭淵曰: “拔佩刀刺其主, 謀殺情迹已見, 豈可以忍刑不服輕論乎?” 趙啓生、成抑、申商曰: “逃奴被執於主, 涕泣哀辭可也。 拔刀衝刺非一處, 則其情豈異謀殺? 依謀殺律, 以嚴奴主之分。” 上曰: “看此天外、姜達之獄, 皆無謀殺之迹, 但刃與手足有異, 其毆主之罪一也, 皆當以毆家長律, 論斬矣。 本條無用刃加等之文, 雖用刃, 若不至死, 則不可捨本律別求他條也。 然則刃與手足, 雖有深淺, 依律定罪, 宜無輕重。 若用此律, 則二奴皆在赦例, 今議以用刃傷主者, 勿論赦宥, 欲置極刑; 手足毆主者, 俾蒙赦宥, 釋不治罪。 然其毆主陵犯之惡, 一也; 初無謀殺之心, 亦一也, 而或蒙宥或受刑, 何也? 或曰: ‘皆當以謀殺論也。’ 予亦以爲不然。 假令無赦宥, 則以謀殺論斬乎? 以毆主論斬乎? 必以毆主論矣。 然遇赦宥而必欲殺之, 別求他律可乎? 更議以聞。”
사헌부에서 안장에 표 붙이는 것을 없애고 기한 정하는 일을 금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司憲府啓: “禮曹受敎: ‘臣下毋得用大狼皮、白魚皮裹鞍子, 集賢殿副提學以下, 毋得用龜飛兒靑斜皮穗兒、三綠漆韂、鈒鐙子黃銅事件、水牛角邊靑鹿角牙絲等物, 以別尊卑。 其令前已造者, 令攸司定限着標。” 然鞍子或至數十年不毁, 如或奸詐之徒, 限前新造, 托以着標, 長年行用, 則非惟法立不行, 臣子不得僭用之物, 着標行用, 尤爲不敬。 乞除着標定限一禁。” 從之。
공조 판서 조계생이 삼별요에서 구운 기와를 누구에게나 팔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工曹判書趙啓生啓曰: “三別窰燔造瓦, 見在一十五萬餘張, 日督平民買之, 不能買焉。 勿論貴賤, 和賣何如?” 上曰: “爲平民燔造, 何兼給士大夫家戶乎? 平民無買者, 則停來春燔瓦。”
안숭선이 방패 세우는 것을 없앨 것과 조회 때 의장 세우는 곳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啓曰: “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及禮曹宴客人時, 光化門外, 防牌列立, 若其常時, 則專不列立, 彼人豈不知之! 且中國無防牌列立之制, 自今除之, 但加把各門者, 竝令着甲, 以嚴瞻視何如?” 上曰: “令兵曹磨鍊以啓。” 崇善又啓曰: “大小朝會時, 儀仗序於東西與南廊簷下。 稽諸古典及中朝儀仗序立之處, 皆序於左右, 不序於群臣之後, 依古制序於左右何如?” 上令集賢殿, 考古制以啓。 崇善又以司僕提調鄭淵之言啓曰: “各道放馬之島四十七, 放牛之島九, 今年孶息馬匹之數, 五百餘匹。 以此觀之, 則不出數年, 馬匹之數, 必不能記焉。 本司官員相繼數遞, 誰肯用意磨勘? 乞以本司官員及兼官, 擇其可者, 分掌各道牧場, 俾久其任何如?” 上曰: “淵之策善, 與司僕提調同議以啓。”
9月 18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丁酉/輪對。
임금이 강녕전의 영건시 죽은 강인수를 위해 부의하게 하다
편집○上曰: “今聞康寧殿伐石軍康仁壽, 爲石所擊而死, 予甚悔焉。 竊聞高麗之時, 宮室不備, 人君或居臣僚之家, 至本朝, 我太祖營建宮闕, 無不周備。 予承祖宗之業, 乃安斯宮, 凡諸自奉之事, 一皆頓絶, 只緣康寧殿隘漏, 暫欲改繕, 卽令撤去。 因此工役連起, 迨今未迄。 大抵世治民安, 則侈心生而營繕起矣。 今承祖宗貽謀, 隆平至此, 宜當謹愼, 而仍居舊室可也。 乃以隘漏爲改, 而以致人命殞絶, 悔之何及! 比者慕華館之役、太平館之營, 連年繼作, 然此皆爲朝廷使臣館待之處, 亦國家之公役, 雖致人命之死亡, 至於百數, 豈如營我居處, 而致一名之死乎? 其於營宮室, 旣著我不德, 而今又致人於死, 予之過失, 益著矣。 雖賜之賻米百石, 安能塞其父母妻子哀戚之心! 然欲加給於常例。” 安崇善等啓曰: “臣子之趨於王事而致死, 非獨此人, 焉得人人而特加弔恤? 況凡民之死於王事者, 致祭致賻, 邦有定法乎? 雖然今仁壽幸赴宮闕之役, 不得其終, 聞于天聽, 宜加常例, 請給米十石, 以資喪葬之需, 以慰父母妻子之心。” 上曰: “然。” 乃賜米豆幷十石。
호조에 흉년이 든 각도에 폐해를 덜어 줄 조건을 의논하여 보고할 것을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凶歉各道除弊條件, 其議以聞。
주종소에서 부역한 무쇠 직공 15명에게 마포를 차등 있게 하사하다
편집○鑄鍾所赴役水鐵匠十五名, 賜布有差。
9月 19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戊戌/輪對, 經筵。
호조에 평안도의 여연 강계 두 고을의 금년 공물을 감면하라고 전지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平安道閭延ㆍ江界兩邑, 旣經賊患, 又値凶歉, 民生可恤, 蠲減今年貢物。
司僕寺提調啓: “近因加設牧場, 牛馬之數倍多, 故其損失生産之數, 官員二人不能精察, 孶息多少, 糾察無由。 請於京畿牧場十七、忠淸道七、咸吉道五、全羅道十二、平安道三、濟州二、慶尙道四、黃海道七, 令本寺祿官兼官分掌, 糾察其勤慢, 令提調檢察。”
從之。
이조에서 새로 설치한 자성군에 천호 2명 백호 4명 익령사 6명을 둘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今新設慈城郡, 屬江界道中翼, 請依他郡例, 差定千戶二、百戶四、翼令史六, 其千戶一, 江界道中翼千戶差下。’” 從之。
9月 20日
편집진헌사 상호군 허지혜가 백호 왕흠, 사인 왕무가 우리 나라로 온다고 보고하다
편집○己亥/進獻使上護軍許之惠馳啓: “龍鳳站路上, 遇百戶王欽、舍人王武, 欽言: ‘奉勑至忽剌溫地面, 推刷本國人, 忽剌溫人曰: ‘前年十月時, 到朝鮮地面虜掠人口回來路上遇張內官, 虜掠人六十四口盡奪, 無有未還人口。」 予欲知未還人數, 將同崔、孟兩使臣復命, 向本國出來。’” 召政府六曹參判以上議曰: “今王欽、王武無公幹, 只以會見孟、崔, 且欲知未還人數而來。 若留義州, 而孟、崔還江界, 直到王京, 卽彼必曰: ‘予亦上京, 會見孟、崔。’ 孟、崔亦曰: ‘招請。’, 則無以爲辭。 今遣朝臣, 率歸江界, 令會崔、孟, 仍言曰: ‘大人已見孟、崔, 何必到王京?’ 勿使率來可也。 若强欲來, 而崔、孟亦强之, 則答曰: ‘前者朝廷官人到本國, 則必有公幹, 本國館待, 王人亦必欽依施行矣。 今官人强到王京, 則本國必將是由奏聞, 然後接待。’ 何如?” 趙啓生、金孟誠、鄭淵、許誠、皇甫仁、禹承範曰: “一依上敎施行。” 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權蹈、朴信生曰: “本國不得接待之辭, 依上敎可也, 至於江界率歸之策, 則臣等以謂不可。 江界旣有賊患, 又値凶歉, 且因使臣支待, 民生可惜, 今又率歸, 則其於艱險道路供役轉輸之勞, 可勝言哉! 臣等以謂姑留義州, 待孟、崔回來, 令會於安州等處而還送可也。” 黃喜、孟思誠、安純、盧閈、申商曰: “遣人慰之, 仍曰: ‘大人無公幹, 本國難以接待。 大人何以稱號? 本國何以待之? 且崔天使已傳聖旨, 回去忽剌溫地面, 回來與否, 亦未定知, 則大人之到留邊郡, 似爲不可。’ 聽其答說回啓, 然後更議。” 其二曰: “崔眞家舍之請, 卿等獻議曰: ‘聖旨昭昭, 不可聽也。’ 予更思之, 今崔眞委來之事, 非是本國之喜事, 雖怒亦不得爲禍於本國。 然使人憤怒, 那似使人喜悅! 且世子朝服之賜, 亦有功焉, 予欲給緜布則四五十匹、米則四五十石, 仍言曰: ‘本國畏法, 未得如心, 只贈薄物, 以添材瓦之萬一。’ 何如?” 申商、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金孟誠曰: “如不更請, 則國家似若不知, 如其更請, 給麻布二十匹, 似爲便益。” 皇甫仁曰: “可給綿布五十匹。” 趙啓生、權蹈、鄭淵、朴信生、禹承範曰: “再降聖旨, 勿聽所求之物, 則何必給之? 臣等以謂不可。” 許誠曰: “理宜不聽。 如其從之, 則宜使秘密, 勿令他人知。” 盧閈曰: “必有所求之物, 臨時聽言以給。 麻布則不過二十匹。” 其三曰: “李得生往太平館, 與崔眞之子崔祥飮酒, 至通事問名時, 乃曰: ‘李洙族親。’ 原其心則因緣李洙, 欲崔知之也。 依金乙丁, 置之極刑, 未知何如? 且議政府啓曰: ‘交結近侍內官, 以走透消息律論之, 則無事。 請比律, 亦爲未便。’ 予亦然之。 大抵賞一人而千萬人喜, 罰一人而千萬人懼, 只將乙丁, 置之極刑, 可以徵示後人, 處之如何?” 申商、趙啓生、金益精、朴信生、禹承範、皇甫仁曰: “原其心則無異於金乙丁, 宜置極刑, 以防其漸。” 黃喜曰: “情迹未見, 事干疑罪, 不可以金乙丁例論, 宜減一等施行。” 鄭淵曰: “金乙丁之事, 雖見於今日, 前者使臣之來, 言其族親者多矣。 今至金乙丁, 加以重刑, 似爲未安。” 盧閈、安純曰: “右人詐稱副司正, 詐假官之律甚明, 何棄正律而別求他條, 强置於刑乎?” 卽遣禮曹左參判權蹈于義州, 慰欽、武等, 仍令聽其所言以啓。 賜緜布五十匹于李洙, 轉給崔眞。
9月 21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庚子/輪對, 經筵。
지신사 안숭선이 직무를 해임해 줄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知申事安崇善辭職曰:
臣性資昏庸, 材質駑下, 旣無學問之力, 又無諳鍊之才, 幸緣祖父之蔭, 始仕太宗之朝, 早忝班聯, 逮我聖上卽位初政, 拜臣以禮賓注簿, 俄遷爲司憲監察。 歲在庚子春, 尋章繪句之末技, 濫中上第, 自是累遷華要, 雖思効於微官, 猶恐未稱, 況榮陞於近侍, 豈敢自期! 乃於庚戌秋, 除臣以承政院同副代言, 恩出望外, 未幾又爲知申事, 睿眷之隆, 非臣殞首所能上報, 思欲罄竭心力, 期於盡瘁, 仰報聖恩之萬一, 臣之至願也。 第念今之承政院, 卽古之納言、內史、中書門下之任也。 職掌出納, 進擬庶務, 宣奉命令, 百官之本, 政化之源也。 而知申事又一司之長, 摠統諸務, 其任益重, 古難其任, 歷數前人, 未有如無知昏妄如臣者, 冒榮而處之也。 臣之以緜力當重任, 猶以鉼罌之量, 當罍樽之器; 以駑駘之質, 駕鸞和之車, 其必至於易盈而溢, 未遠而蹶者, 無疑矣。 惟日戰兢, 曾將難堪職事之意, 再瀆天聰, 乞遞臣職, 未蒙兪允, 日月滋多, 憂畏益深。 臣之陳請, 非敢希遷秩之幸, 非敢圖就閑之便, 非敢詐謙而釣名, 誠以臣之才, 不能稱臣之職也。 且臣年未老, 又無疾病, 安敢以苟免自安之計, 仰干難犯之威乎? 臣若小飾, 誣妄天聰, 則皇天后土, 罪臣不貸, 臣姑擧不稱數事言之。 無行足以持身, 無才可以服人, 加以心昏神昧, 臨事忙然, 言動粗疎, 當天語之下敎, 雖極畏愼, 常不能徧記其曲節而宣傳, 及臣僚之進奏, 雖意詳審, 亦不能盡悉其纖微而復逆。 且尋常入啓之事, 雖不至多, 每遺忘其一二, 又急遽下問之時, 雖或所知, 不能陳啓其梗槪, 以至政令之施, 差謬其本末; 簿書之行, 稽緩其期會, 以致政事之曠廢者, 不可勝記。 此聖鑑之所洞照, 群臣之所共知。 雖聖度包容, 曲加保全, 奈公道昭然、人心物議之可畏何? 此臣所以近耿光、汗流浹背, 對群臣羞愧滿顔, 常懼踰分冒寵之譏也。 又況傳朝廷使臣之命, 達隣國交通之書, 所係匪輕, 倘一失機, 悔之何及? 是乃日夜憂懼, 寢食煎慮, 披肝瀝膽, 叫閽之無已也。 臣之蘊抱卑懷, 爲日雖久, 然對天威而親啓, 因中官而道達, 焉能盡布所懷哉? 故托之文字之間, 庶幾下情之畢達, 伏望聖慈, 察其非僞之誠, 矜其無二之心, 解臣職任, 別求賢能, 委以責成, 使杯盂簠簋, 各當其用, 欂櫨株檽, 皆稱其材, 如天地之造化, 洪纖巨細, 咸受其生, 臣敢不永安, 鷦鷯之分, 益殫犬馬之情, 保微軀於一生, 祝聖壽於萬年! 臣干瀆宸聰, 不勝昧死以聞。
上曰: “雖不以書道達, 予曾知卿之至意。 然斷不聽從, 勿使復啓。” 崇善啓曰: “非但以不合重任爲辭, 臣父今判戶曹, 國政大小, 無不預焉。 臣又爲王之喉舌, 專掌出納, 一家父子, 偏蒙聖恩, 福過災生, 理之必然。 伏望遞臣職事, 永保終始。” 上曰: “予不再言, 勿復入啓。”
이조에서 강축에 관해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杠軸切於轉輸, 要須興用。 若無主掌之官, 則後日必有廢弛之患, 宜設杠軸局, 合屬司宰監, 置別坐二人, 常加考察, 以供轉運, 使民取法興用。” 從之。
살별이 희미하고, 화성이 제 길을 잃고 개국성을 범하여 반 자쯤 떨어지다
편집○彗星在西方天際稀微。 火星失道犯女度開國星, 隔半尺。
임금이 매를 기르는 위를 설치하고 절제사로 하여 맡게 하고자 한다고 말하다
편집○上曰: “鷹雖玩好之物, 朝廷勑令進獻, 則是乃進獻之物, 喂養之方, 不可廢也。 本國之人, 多不識鷹, 柳殷之、文孝宗皆老, 深以爲慮。 予欲設衛, 以節制使掌其事。” 知申事安崇善曰: “養鷹本爲進獻, 然爲是設衛, 又置節制使, 恐非所以示後之意也。 無已則鷹人悉屬司僕, 令其提調兼察其事, 以供進獻, 則庶乎便益。” 從之。
평안도 감사 이숙치가 두 중국 사신이 가지고 온 칙서를 베껴서 보내오다
편집○平安道監司李叔畤, 傅寫兩王使臣齎來勑書以送。 其辭曰:
皇帝勑諭野人頭目木答兀ㆍ沙籠加ㆍ得隆哥ㆍ南卜哥ㆍ阿魯古ㆍ禿魯多額ㆍ勒肯革等。 爾等能敬順天道, 歸心朝廷, 在於邊境居住, 謹守法度, 朕心嘉悅。 比聞爾等, 去年搶了朝鮮人口頭畜, 勑至, 爾等卽根尋追取原搶人口頭畜, 交付百戶王欽、舍人王武, 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領去, 給還朝鮮國王, 尤見爾等敬順朝廷之美意, 故諭。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 “卿等看詳勑書, 前者權蹈齎去事目, 無乃有加布置之事乎? 且勑書雖曰同孟、崔領去, 給還朝鮮國王, 今不率一人而來, 理宜不接。 然强欲上來, 則處之何如?” 朴信生曰: “待權蹈回啓更議。” 許稠、金孟誠、許誠曰: “依前日之議, 擧義開說。 若欲上來, 則勑書辭緣, 稍有所據, 以此條更通於蹈。” 崔士康曰: “待崔眞回來後, 安州等處相見。 强欲上來, 則似難止之。” 盧閈、申商、李孟畇、鄭欽之曰: “前去事目內, 頭目官例對接之辭, 似乎倨慢, 泛言待接難便之辭何如? 坐次任其兩王所爲, 隨宜施行。” 黃喜、孟思誠、安純曰: “初不到來則已矣, 王人已到境上, 止而不納, 於禮何如? 深恐未安, 開陳艱難跋涉之故以慰之, 使人請來爲可。 接待則均是王人, 依欽差例, 只除結彩軍威, 又無迎命之禮。” 卽傳旨權蹈, 欲上來則待崔眞, 一時上來。
9月 22日
편집지신사를 도승지라 하고, 대언을 고쳐서 승지라 하고, 남양덕으로 좌정언을 삼다
편집○辛丑/改知申事爲都承旨, 諸代言爲承旨。 以南陽德爲左正言。
병조에서 매 기르는 사람들을 사복시에 소속시킬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鷹令等未有所屬, 今後皆屬司僕寺, 令本寺提調檢察。 其定牌頭及遞兒受職, 竝令本寺磨勘, 報曹啓聞施行。” 從之。
9月 23日
편집살별이 서편 하늘 가에로 들어가서 보이지 아니하다
편집○壬寅/彗星入西方天際不見。
강녕전이 낙성되니, 역사를 감독한 김재·서인도·장치경에게 말 한 필씩 하사하다
편집○康寧殿告成, 賜監役官上護軍金滓、繕工監正徐仁道、護軍張致敬馬各一匹。 仁道, 太宗朝擧於胥吏, 以能監督土木之役, 除官至此。
왕세자와 세자빈이 종학에서 동궁으로 돌아오다
편집○王世子及嬪, 自宗學還入東宮。
9月 24日
편집강녕전으로 환어하다
편집○癸卯/還御康寧殿。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병조에서 방패군을 폐지하고, 문지기 군사에게 유색 갑옷을 입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 光化門外, 除防牌列立, 各門直軍士, 令着有色甲, 加數把直, 以嚴宮門。” 從之。
안숭선이 《속육전》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安崇善啓曰: “今頒《續六典》, 因循不行之條頗多, 令禮曹抄出啓聞, 考察施行。” 從之。
9月 25日
편집이조 판서 허조가 횡성을 강무 장소에서 아주 제외하여 폐단을 덜게 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甲辰/視事。 吏曹判書許稠啓: “今秋等講武, 除橫城而移平康, 非獨老臣之喜, 人人喜之。 平康旣爲講武常所, 道路平易, 橫城則越大嶺, 道路險阻, 又非常所, 永除橫城, 以去其弊。” 上曰: “平康爲常所, 橫城非常所, 非予所知。 且橫城來往道路, 予已知之, 別無大嶺, 奚待卿言然後知之哉?” 稠出, 上曰: “平康與橫城, 往來支待之弊, 有間乎?” 左承旨金宗瑞啓曰: “平康、橫城支待之事則一耳。 稠之言, 欲除橫城, 而只以平康爲講武之所而已。” 上曰: “然。”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예조에서 야인들에게 하사하는 의관 같은 물건들을 궐내에서 하사하기를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野人賜與衣冠等物, 給於所館, 有違於禮。 今後依中國例, 於闕內賜與何如?” 從之。
예조에서 경상도 감사의 관문에 의거하여 도회에 대해 아뢰다
편집○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 “初設都會, 專製詩文, 故氣銳生徒爭先聚會, 試才角藝, 作新其氣。 自除製述專委講讀之後, 生徒規避, 赴會之數, 每年益減。 大抵講讀經書, 乃生徒常事。 若春秋都會, 則特選好學問者, 角藝勸勵也。 況京中四部學堂, 亦於六月一朔內, 十五日講讀, 十五日製述, 等是興學良法, 京外各異未便。 自今外方都會五十日內每三日二日讀書, 一日賦詩文, 鼓舞興起, 以鍊其才, 以勵其氣。 其於講論, 幷講曾讀經書, 所製詩文, 第其高下, 竝皆明白置簿, 以憑後考。 且每一都會五十日內, 各取優等三人, 直赴會試, 則非惟有乖於精熟鍊才之意, 初年都會優等者, 不必赴後年都會矣。 每等赴會生徒姓名合錄, 待式年前秋等都會, 通計各等都會講論通否、製述等第, 擇優等三人直赴, 則生徒銳意鍊業之方、國家鼓舞士子之義, 庶幾兩得。” 從之。
안숭선이 헌릉 수호군을 다른 일자리로 옮겨 보내고 다시 정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安崇善啓曰: “獻陵守護軍等, 陵辱祿官, 幾至殺害, 京畿監司囚禁推覈, 而遇赦蒙宥, 然其惡至矣。 上下之間, 豈宜至此! 移定他役, 以他人改定何如?” 上曰: “具錄獄辭以啓。”
9月 27日
편집임금이 평강 등지에서 강무하다
편집○丙午/上講武于平康等處, 王世子以下宗親駙馬及議政府臺諫各一員扈從, 文武百官祗送于興仁門外。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楊州都護府使陳仲誠、程驛察訪安尙縝等, 迎謁道左。 觀獵于檜巖山, 次于楊州楓川之原。
형조에서 김을정이 최사신의 친족이라고 사칭하여 참형에 해당한다고 아뢰다
편집○刑曹啓: “義州人金乙丁, 妄稱崔天使族親, 罪當斬。” 命減一等。
9月 28日
편집가아 들과 연천 벌에서 사냥하고 송절원 들에서 머무르다
편집○丁未/獵于加兒之平, 漣川縣監鄭之夏奉迎境上。 獵于漣川之原, 次于松節院之平。
이겸선·최정안 등이 양녕 대군을 집으로 돌아가게 명하실 것을 상소하다.
편집○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啓曰: “臣等聞昨日讓寧大君來, 詣行在所, 仍令侍衛。 臣等謂褆得罪君父, 義絶宗社, 不宜接見, 速命還第。” 上命勿復啓。 兼善等更啓, 上不從。
형조에 형벌에 대해 교지하다
편집○敎刑曹曰:
刑以懲惡, 使民遠罪, 古今之大典。 我邦自事大以後, 國人之在上朝者, 奉使東歸, 思欲施惠親戚, 而有所干請, 其一族亦欲乘時阿附, 蒙荷恩德, 此人之常情, 故間有愚民不顧大體, 貪冒百端, 妄托親戚者, 在所當懲。 近日王人崔百戶之來, 義州人金乙丁、黃州人崔毛知等, 假做族屬, 射利求進, 崔百戶拒而不聽, 加以笞棰, 暴揚其事。 予亦駭聞, 已下有司, 鞫問情由, 皆伏誣妄。 有司請置於法, 以示後人, 予念曩者黃寶敬妄托族親, 事覺處以重典, 國人庶幾知戒, 而姦猾繼起, 只緣禁防未立, 愚民易犯, 而據置於法, 予切悶焉, 故特不允其請, 姑從末減。 自今如有似前交私者, 非惟假稱族屬, 凡干依附請托者, 必誅毋赦, 載諸令甲。 惟爾法官, 體予至意, 告諭中外, 咸使聞知, 永使愚民不陷刑戮。
9月 29日
편집철원 가마 벌에서 사냥하다. 임금이 마산에 머물고, 잡은 날짐승을 종묘에 천신하게 하다
편집○戊申/獵于鐵原加麿之原, 鐵原府使趙良, 迎謁境上。 次于馬山, 薦禽于宗廟。
양녕 대군에 관한 이겸선·최정안 등의 상소문
편집○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上疏曰:
臣等昨日聞讓寧大君褆來詣行在, 中心驚駭, 期欲必達, 俾還其第, 而告於承政院, 答以毋得啓達, 已有傳旨, 却而不啓。 臣等退而思之, 備位言官, 心有所懷, 不得聞天, 深切痛憤。 竊謂褆乃得罪君父, 義絶宗社, 雖或斯須之頃, 固不可接見, 況於行宮, 昵侍左右, 已有日乎? 臣等痛念祖宗昭昭之鑑, 以爲何如。 伏望殿下, 念宗社萬年之計, 斷一時友愛之情, 敬遵太宗之明訓, 亟命還第, 以慰臣民之望, 國家幸甚。
不允。
여산부원군 송거신에게 비단옷 한 벌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礪山府院君宋居信藍段衣一領。 時三功臣皆已淪沒, 唯居信及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等二人在。 嗣宗以病常在第不朝, 獨居信隨駕。
9月 30日
편집반포에서 사냥하다. 평강의 적산 벌에 머무루다
편집○己酉/獵于反浦, 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平康縣監崔孝生奉迎境上。 次于平康積山之原, 賚進酒饌, 分賜宰樞及軍士, 以至賤者。
임금의 행차에 따라온 복을 입은 종친들에게 짐승을 쏘지 못하게 하다
편집○時, 副元尹碩死, 宗親各以親疎爲服。 上令隨駕宗親, 但食肉, 毋得射獸, 宗親皆欲馳射, 畏上不敢。 兵曹判書崔士康、參判鄭淵ㆍ皇甫仁等啓曰: “講武, 習武也。 願特命宗親, 射禽獸習武。” 上曰: “講武, 爲軍士之習武也, 非爲宗親習武也。 昔摠制趙定, 當妹服射禽獸, 太宗責之。 今令宗親射獸, 則後日雖無吾命, 無所忌憚而爲之, 將貽笑於後世, 卿等之請, 人必譏之, 其勿復言。” 士康等固請, 上不聽。 行至驅獸之所, 上曰: “予行路思之, 《禮記》, 〔有〕大功以上之喪, 不與宴樂; 緦麻小功之喪, 無不與宴樂之文。 命宗親射獸何如?” 都鎭撫申商啓曰: “宗親之喪, 乃小功以下之喪也。 命射獸, 何害於義?”
十五年 冬十月
편집10月 1日
편집적산에 머무르다
편집○庚戌朔/留積山。
노한을 원접사로 이맹균 등을 선위사로 삼아 중국의 사신을 맞이하게 하다
편집○以盧閈爲遠接使, 李孟畇安州宣慰使, 禹承範平壤宣慰使, 申槪黃州宣慰使, 朴從愚留後司宣慰使, 以昌盛等三使臣出來也。
10月 2日
편집재송의 들에서 사냥하고 철원의 대야잔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辛亥/獵于栽松之平, 次于鐵原之大也盞。
최언이 왕명을 지연하는 죄를 범했기에 의금부에 명해 결박해 오게 하다
편집○命義禁府, 械宦者崔彦以來, 以承命往來稽緩之罪也。
강원도 감사 조뇌·도사 권자홍 등이 하직하니 옷을 하사하다
편집○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等辭, 賜衣各一領。
경기 감사 남지·도사 홍심·철원 부사 조양이 도의 경계에서 맞이하다
편집○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鐵原府使趙良, 迎謁境上。
10月 3日
편집고석정에서 사냥하고 영평의 굴동에서 유숙하다
편집○壬子/獵于高石亭等地, 次于永平之屈洞。
보장산 강무와 구군의 선발에 관한 논의
편집○前此, 兵曹啓曰: “寶藏山驅軍, 令抄漣川、鐵原、抱川、永平侍衛牌、人吏、日守及各品品從。” 內竪金何宣傳曰: “人吏日守, 勿許竝抄, 餘皆允之。” 及是日微雨,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 “今講武之行, 雖天氣溫和, 然節氣將寒, 且今有雨徵, 請停寶藏山之獵。” 上曰: “今當使臣之來, 豈無布置之事! 卿言甚是。” 乃議于兵曹及掌軍將帥, 皆如崇善之言, 獨李順蒙啓曰: “講武非尋常之事, 驅寶藏山而還, 不爲害也。” 上從崇善之言。 兵曹啓漣川等四邑侍衛牌, 當放與否, 上曰: “當初啓之時, 品從外, 人吏、日守、侍衛牌, 竝不許抄, 金何誤傳也。” 令內侍府杖六十, 遂囚義禁府。
10月 4日
편집사냥하다가 진흙에 빠진 왕세자를 도와 준 마변자 등에게 물품을 하사하다
편집○癸丑/放海靑捕天鵝, 適王世子馬陷泥中未得出, 僉知中樞院事馬邊者、上護軍韓方至、兼司僕成勝, 走入泥中, 扶世子以出。 賜邊者、方至襦衣各一領, 成勝弓一。
매장원의 들에 유숙하다
편집○次于每場院之平。
도성에 머물던 원윤 이하 종친들이 거가를 영알하다
편집○留都元尹以下諸宗親, 迎謁車駕。
10月 5日
편집환궁하니 모든 관원들이 도성 흥인문 밖에 나와 맞이하다
편집○甲寅/還宮, 留都百官出迎于興仁門外。
경기 감사 남지·도사 홍심이 하직하니 옷을 하사하다
편집○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辭, 賜衣各一領。
호종한 종친들에게 3일의 휴가를 주다
편집○命扈駕宗親給暇三日。
10月 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卯/御勤政殿受朝。
충청도 증약역의 역인 용대가 강무장에서 병사하니 부의로 쌀 2석을 하사하다
편집○忠淸道增若驛子龍大病死於講武場, 賜賻米二石。
병조에서 경원에서 성을 쌓던 군사 우득개의 죽음에 치부·치제·복호할 것을 청하다
편집○兵曹啓: “慶源築城卒禹得介因軍夜驚, 溺死池中, 宜致賻致祭復戶。” 從之。
해적에게 빼앗긴 물건 문제로 회례사 이예가 일본에 갔다 돌아와 보고하다
편집○回禮使李藝, 回自日本啓曰: “逢海賊後, 具錄被奪之物, 令通事金元, 還白國王, 國王大怒, 令諸島代官搜探輸送, 且令大內殿專掌糾察。 大內殿適領兵出戰, 差遣二人, 來止赤間關。 然辭以島賊逃散, 不得推獲, 只將進上方物及船軍雜物以送。”
10月 7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丙辰/御經筵。
경회루 아래에 나가서 연회를 열다
편집○御慶會樓下設宴, 王世子及隨駕宗親、宰樞、承旨、留都二品以上侍宴。
10月 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巳/受常參, 輪對, 經筵。
의장에 관한 예조의 상소문
편집○禮曹啓: “謹按古制, 儀仗陳列於殿庭左右, 本朝儀仗陳列于各司班次之後, 有違古制。 自今東西班之北日華、月華門道南, 東西相向, 分作三行陳列。 若於慕華館、太平館行幸時, 則庭內窄狹, 依前例列立。” 從之。
10月 9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戊午/受常參, 經筵, 輪對。
헌릉의 수호군 이유이·김이·박만동·양두언이 능지기를 구타한 이유로 다른 역무로 옮기다
편집○傳旨兵曹:
獻陵守護軍李流伊金ㆍ李方萬ㆍ同良ㆍ豆彦等, 陵辱陵直, 至欲歐打, 會赦蒙宥。 若仍舊役, 有違官民之分, 移定他役, 更擇可者充之。
강무 때 경기의 시위패를 몰이꾼으로 쓰는 문제에 대한 병조의 상소문
편집○兵曹啓: “近來每年春秋講武, 令京畿侍衛牌爲驅軍, 而除其番上, 故兵仗馬匹, 專不整備, 其守令亦不檢察, 畿內精兵, 有名無實。 乞依他道例, 每朔番上, 點閱還送, 當春秋講武之時, 本曹點閱軍裝爲驅軍。” 從之。
처첩 부자 관계를 밝히는 사건도 감사가 맡아 처리하도록 할 것에 대한 사헌부의 상소문
편집○司憲府啓: “凡諸雜訟, 隻在外方者, 其道監司受理, 獨妻妾父子辨明之事, 監司或受理、或不受理, 任情爲之。 夫監司守令, 職係風憲, 今後妻妾父子辨明者, 隻在外方, 則委其道監司受理, 其中誤決者, 本府方許聽理。” 從之。
석공·목공·영인(令人)·악공·무공이 서반의 관직을 받더라도 반열에 참여하지 못하게 하다
편집○兵曹啓: “石工、木工、伶人、樂工、舞工, 雖拜西班職, 勿許隨班。” 從之。
사신 창성이 두목 진부를 먼저 보내 해청을 바로 진헌하지 말고 그대로 두도록 말하다
편집○使臣昌盛先遣頭目陳富曰: “所捕海靑, 勿送平安道, 待吾行也。” 上引見陳富于勤政殿, 命饋于東廊。
해청 진헌에 관해 논의
편집○上曰: “今使臣言: ‘所捕海靑, 勿先進獻, 須待吾行。’ 其意必欲自奏捕獲之功也。 卽時進獻, 則皇帝來春可以觀放, 使臣齎去, 則來春不及馴養, 不合於在我進獻之意, 亦違於皇帝觀放之急。 前者帝勅諭曰: ‘所捕海靑, 毋留入送。’ 其後又勅曰: ‘海靑付使臣進獻。’ 意必使臣冒弄, 而帝誤聽也。 然則處之如何?” 左議政孟思誠啓曰: “捕獲日時, 備錄於奏本, 使臣一時進獻爲便。”
10月 10日
편집동교에 거동하여 매 놓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己未/幸東郊, 觀放鷹。
10月 11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申/御勤政殿受朝。
선유 윤봉에 대한 회례로 줄 선물·궁중 요리하는 자들을 바치는 문제에 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議于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一。 “歲在己酉, 勅曰: ‘宣諭聖旨勿聽。’ 庚戌秋, 昌盛等來, 疑因本國之奏而降是勑, 有憤言, 予答曰: ‘大人近侍已久, 朝廷大體, 無不知之, 何爲發此言也?’ 盛有慙色。 今盛之來, 倘有宣諭之事, 則辭以予將圖焉乎? 宣諭之事, 不在勑書, 然事干宮禁, 將以欽依乎? 若擧聖旨而言, 則盛必怒焉, 接待之初, 未可使怒。 盛嘗曰: ‘若處女則不可筆之於書, 故玆有宣諭。’ 盛言未必不是。 今宣諭之事, 倘或處女, 則事干宮禁, 不可以宣諭爲辭。 若以事干宮禁, 從其宣諭, 則遂爲後例, 何以處之?” (二)〔一〕。 “己酉年降勑後, 尹鳳私請毛物, 議于大臣, 贈以貂皮百領、土豹皮五領。 往日鳳送日影, 若出來, 則思欲回禮, 今不來矣。 將欲回贈, 用何物乎? 其數幾何?” 一。 本國執饌, 皆用男子, 非婦女之所知。 且昔者擇進執饌婦女, 至三年乃習其事, 今者急進, 則不得其人, 只揀有姿色者, 以進爲答如何? 且名爲執饌, 其實難知, 以此答說, 似亦可乎?” 崔士康曰: “事干宮禁, 聽從爲便, 何言勑書, 以起使臣之怒乎? 設若製琴造鞍之木, 稱宣諭而求, 則答曰: ‘婦女之事, 不可筆之於書, 又干宮禁, 聽從宣諭耳。 此等之事, 已有聖旨, 不敢從也。’” 孟思誠、安純、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曰: “若不論勑書, 則其於他宣諭之事, 難以爲辭, 宜答曰: ‘宣諭聖旨勿聽, 已有明勑, 然事干宮禁, 不可筆之於書, 故本國聽從。’” 回贈尹鳳之事, 僉曰: “鳳今雖不來, 後必出來, 何須汲汲! 待其出來, 悉陳情由, 回贈爲便。 必須回贈, 則只以布子或十五匹、或十匹可也。 執饌人選揀, 宜依上敎。” 上曰: “更啓於使臣迎接之日。”
신상 등이 관원의 갓을 중국과 같이 고정립을 사용하자고 청하다
편집○申商、安崇善等啓曰: “本國凡事, 皆從華制, 惟大小人之笠, 尙循鄕俗, 深爲未便。 乞用中朝高頂笠何如?” 上曰: “不必立法, 予若先着, 則臣民從之矣。 然更議大臣而後定之。”
10月 12日
편집이조 참판 김익정·중추원 부사 김익생을 북경에 보내어 신년을 축하하다
편집○辛酉/遣吏曹參判金益精、中樞院副使金益生, 如京師賀正。 上率百官, 拜表箋如儀。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사역원 판관 당몽현을 보내어 포로된 고전손을 요동 도사로 해송하게 하다
편집○差司譯院判官唐夢賢, 管押被擄人顧田孫, 解送遼東都司。
향약의 채취를 통한 백성들의 구료 문제로 평안도·함길도 감사에게 전지를 내리다
편집○傳旨平安、咸吉道監司曰:
平安道江界ㆍ閭延ㆍ慈城、咸吉道慶源ㆍ鏡城ㆍ甲山等處居民, 如遇疾病, 不得藥餌, 以至殞命, 誠可憐閔, 思欲廣備鄕藥, 以救其生。 然京城之內, 專委設官救療, 猶且未周, 況僻遠之地, 衆多之民, 安得人人而濟之? 其赴防軍士, 遠離鄕土, 觸冒風寒, 易致於病, 不可不救。 以其道醫學敎諭, 採取鄕藥, 可以療治與否, 商摧以啓。
종 천외와 간달의 처벌과 관한 형조의 상소문
편집○刑曹啓: “奴天外ㆍ干達之罪, 更與議政府諸曹同議。 天外之事則皇甫仁議: “可蒙宥。” 趙啓生等議: “不可蒙宥。” 孟思誠等議: “雖不服招, 拔刀衝刺, 至於九處, 謀殺情迹已著, 不宜與干達歐主等論。” 黃喜議: “天外與其妻隱伏, 而妻已就拘執, 爲天外者當被髮而出, 乞哀陳情, 甘受其主之區處可也。 從容束帶, 佩刀而出, 刺割其主, 想其情狀, 其爲謀害明矣。 賴免虛怯, 幸而不死耳, 宜置於法, 以示陵上之禁。 干達之事則趙啓生等議: “可蒙宥。” 許稠等議: “主奴, 一家之君臣, 不宜蒙宥。” 黃喜等議: “以今案辭, 死有餘辜, 但謀殺情狀, 似與天外小異。 臣已於前日, 請令刑曹更推本末, 然後更議。” 命皆放之。
10月 13日
편집창성 등이 칙서와 채폐를 가지고 오다
편집○壬戌/太監昌盛、內官李祥ㆍ張奉, 奉勑而來,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迎勑于慕華館, 還至景福宮, 行禮如常儀。 勑曰: “王國中有能理辦膳事女子, 選擇十數人, 付太監昌盛等帶來。” 又勑曰: “今遣太監昌盛等來, 賜王彩幣。 王處有好海靑, 可尋數連, 付昌盛等帶來。” 賜幣紵絲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柳綠一匹、骨朶雲暗花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細花深桃紅一匹、細花鸚哥綠一匹、素柳黃一匹、素靑一匹、羅大紅二匹、柳黃二匹、黑綠二匹、靑二匹、紗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鸚哥綠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黑綠一匹、細花大紅一匹、細花靑一匹、素黑綠一匹、素深桃紅一匹、彩絹藍靑熟絹二匹、木紅熟絹二匹、明綠熟絹二匹、深桃紅熟絹二匹、深靑生絹三匹、大紅生絹二匹、柏枝綠生絹三匹。
세 사신이 태평관으로 돌아가고 백관·왕세자·종친들이 예를 행하다
편집○三使臣歸太平館, 百官分司, 行禮如常。 王世子及宗親, 亦先詣太平館行私禮。
임금이 태평관에 거동하여 하마연을 열다
편집○上幸太平館, 設下馬宴。
임금이 안숭선·김종서·황희·허조·맹사성 등과 해청 진헌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往議于議政府及六曹判書曰: “今勑書, 好海靑數連, 付昌盛等帶來。 咸吉道所捕七連內, 只獻五連, 其二連, 秘留不送何如?” 右議政孟思誠等皆曰: “宜依上敎。” 崇善來啓, 上曰: “然則當諭咸吉道監司, 慶源所捕二連, 勿幷上送。” 崇善啓曰: “爲進獻所捕之鷹, 何用留置? 宜皆進獻, 俾無後患。 年前無趾海靑不獻之後, 殿下勞心, 亦可省矣。” 上謂左承旨金宗瑞曰: “爾意何如?” 宗瑞對曰: “宜留二連, 以資破寂。” 上又問諸承旨, 皆如宗瑞, 乃命崇善更議于大臣, 黃喜、許稠等曰: “宜竝獻七連, 俾無後憂。” 命咸吉更勿加捕。 孟思誠曰: “竝獻七連則無後憂, 若加捕則可飛放也。” 崇善來啓, 上曰: “飛放毋捕之論皆詐, 予不取焉, 其更議減二連與否。” 喜等各執前議, 上曰: “更思之, 莫如畢進之爲愈也。”
10月 14日
편집사신의 인친에 대한 관직 청탁·해청의 진상 등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癸亥/幸太平館, 設翌日宴。 上先下輦于御室, 辟左右, 密命都承旨安崇善, 往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其一曰: “太宗時, 黃儼奉使而來, 陵辱大臣, 恣行無忌。 其時大臣備書所行, 將欲呈省, 太宗排斥群議, 凡諸所求, 無不聽從, 至給親御毛衣, 大臣河崙等, 意謂過厚。 厥終, 儼向太宗, 有敬愼和悅之形。 同來海壽等, 嫌其厚於儼而薄於己, 慍形於色。 逮及寡躬, 尹鳳等奉使而來, 予亦贈毛袍毛靴。 至己酉年降勑後, 畏朝廷之法, 凡有求索, 斷不聽從。 辛亥秋, 降勑曰: ‘如遇寒冷, 合用衣靴。’ 因是贈與衣靴。 今昌盛任事, 非本國之喜, 且盛之爲人, 譎而不正, 前者來時, 賞賜段子, 以其私藏不善之段, 換其善者, 今亦換二匹, 其心之不正, 未足道也。 且儼則有忠心, 盛則但求自己之私事, 非盡忠於上者也。 然盛自丙午年至于今, 無歲不來, 且本國之事, 朝廷專委之於盛, 予欲給親御貂表, 何如?” 崇善啓曰: “將議于大臣後決定, 然臣意謂勑書以後, 尙給毛衣二件及衣靴, 是亦法外之事, 是固接之厚而待之隆也。 何必加給御貂裘乎? 理宜不給。” 上曰: “爾言是矣。 然將此意, 議于大臣。” 黃喜等議, 與崇善言無異。 許稠曰: “依上敎贈給, 似亦可也。” 上曰: “予更思之。” 其二曰: “張奉言: ‘李思文, 予之族屬。’ 思文爲人, 心行不類, 所爲皆惡, 欲罪之久矣, 只緣尹鳳請而除職。 前者以馬牌裂破, 得罪就閑, 今奉旣知得罪就閑, 乃曰: ‘思文, 吾之族屬。’ 予欲使館伴盧閈, 密問奉之親弟張仁義, 審知族派根脚, 如其族親, 則思文雖惡, 置之勿論, 如其假做族屬, 則依已降敎旨, 置之於法, 如何?” 僉曰: “可。” 其三曰: “李祥欲使其父亭爲三品, 弟達爲四品, 然本朝官爵甚貴, 雖一資一級, 不可越等。 予欲以亭爲四品行司直, 達爲司直, 張奉之父元富爲副司直, 弟仁義爲副司正, 何如?” 僉曰: “達則以司正越六品司直, 元富本無職事, 而皆越等受職, 似爲未便。 以達爲副司直, 元富爲司正。” 黃喜議同, 但元富年老, 依上敎授副司直可也。 上從喜議。 其四曰: “張奉父母處衣服, 授其弟仁義而送之, 則其弟必達於奉, 奉聞之, 則令其弟齎送, 或親自齎去, 必有區處。 以此言之, 可乎否?” 僉曰: “可。” 是日, 賜奉父母各色衣服, 授其弟仁義。 其五曰: “本國已捕海靑八連, 今來勑書: ‘王處有好海靑, 可尋數連, 付昌成帶來。’ 予思以天下之主, 旣勑曰數連則宜進獻六連。 卽日議于大臣, 以五連爲定, 餘三連不告天使。 予更思之, 捕鷹專爲進獻, 若不盡進獻, 心有未安, 更議于大臣, 或曰: ‘宜盡進獻。’ 或曰: ‘旣勑數連, 則不宜盡數。’ 安崇善言: ‘鷹犬, 一時玩好之物, 上不好鷹犬。 且昔者野人權豆, 進折爪海靑, 其時以折爪不進, 後日昌盛聞而言之, 上動念。 今旣爲進獻而捕, 則雖過數連, 竝皆進獻, 則後必無患, 而心亦快矣。’ 此言亦是, 處之如何?” 僉曰: “若皆進獻, 則事得其宜, 而心無愧怍矣。” 上曰: “不如盡獻, 更無他疑。” 其六曰: “昔者內官白彦奉使而來, 彦之父在外。 其時許稠獻議曰: “白彦之父率來京中, 備給居産, 則彦無外方來往之弊。’ 及彦出來, 旣營京第, 又營鄕家, 內外受弊。 因此李祥之父, 不使率來。 今館伴盧閈啓曰: ‘李祥之父, 須卽招來, 以除忠淸往來之弊。’ 此議何如?” 黃喜等曰: “父子之情, 出於天性, 祥父之來, 只以單騎, 其弊稍簡, 宜使招來, 以見其子。” 從之。 其七曰: “昔祥出來時, 給祥父米豆各二十石。 今依前規以給, 卿等知之。” 卽命崇善, 待祥父到京, 更啓以給。 是日還宮, 除張元富中軍副司直, 李亭司宰副正、行左軍司直, 張仁儀左軍副司正, 李達右軍副司直。
10月 15日
편집사신들에게 옷 모의·화·투·등을 나누어 주고 두목들에게 옷과 신을 주다
편집○甲子/命都承旨安崇善, 分贈三使臣衣一襲及毛衣靴套等物, 仍給頭目衣靴。
세 사신이 두목 진부 서경을 보내어 예물을 올리다
편집○三使臣遣頭目陳富ㆍ徐敬送禮物。 昌盛進各色段子十五匹, 中宮十一匹, 東宮十二匹, 嬪宮十匹, 孝寧、晋陽、安平、臨瀛四大君各四匹。 張奉進七匹, 中宮六匹, 東宮八匹。 李祥進七匹, 中宮五匹, 東宮五匹, 嬪宮五匹。 上御思政殿, 引見陳富等, 命金乙玄饋送。
이조가 성기 내의 감신이라고 한 ‘신’자를 ‘진’자로 고칠 것을 청하다
편집○吏曹啓: “曹省記內監申申字, 改用進字。” 從之。
김순을 보내어 세 사신에게 음식물을 나누어 주다
편집○遣宦者金淳, 分贈食物于三使臣。
안숭선이 궁문 차비 군의 갑옷 착용 문제에 대하여 상소하다
편집○都承旨安崇善啓曰: “宮門差備軍士常不着甲, 使臣及倭人、野人等, 無時詣闕, 則顚倒失次, 深爲未便。 使常着甲何如?” 上曰: “使臣回還間, 常令着甲。”
평안도 중화군에 지진이 일어나다
편집○平安道中和郡地震。
10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丑/御勤政殿受朝。
10月 17日
편집동교에 거동하여 매 놓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丙寅/幸東郊, 觀放鷹。
김순을 보내어 사신에게 별선을 나누어 주다
편집○遣宦者金淳, 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 1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윤대를 행하다
편집○丁卯/受常參, 視事, 輪對。
안숭선을 보내어 사신에게 문안하고 검정 녹피화를 나누어 주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問安于使臣, 仍分贈黑鹿皮靴, 三使臣皆有喜色。 崇善曰: “執饌婢子, 當送幾人?” 使臣曰: “二十可也。” 崇善回啓。
한용봉을 보내어 사신에게 별선을 나누어 주다
편집○遣宦者韓龍鳳, 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 19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戊辰/受常參。
동교에 거동하여 매 놓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幸東郊, 觀放鷹。
예조에게 전지를 내려 이성 유복지친에게도 치부·치조·치제할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宗室袒免以上及妻, 致賻、致弔、致祭, 獨異姓有服之親, 不致賻、致弔、致祭, 於義未便, 竝皆致賻、致弔、致祭。
10月 20日
편집세 사신을 청하여 사정전에서 온짐연을 베풀다
편집○己巳/請三使臣, 設溫斟宴于思政殿。
부민 고소금지법·고정립 사용·포의 사용·창성이 구리를 청구한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上命黃喜、孟思誠、安純、申商、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等, 會議于議政府, 命安崇善往議: 其一曰: “《續典》部民告詐條云: ‘自己訴冤, 受狀改分揀。’ 許稠嘗啓曰: ‘上下之分, 不可不嚴。 若聽部民告訴, 而罪守令, 則尊卑失序, 風俗將自此而不美, 毋令聽理。’ 其言善矣。 然全不聽理, 則抱冤腐心者, 無所告伸, 而必有矯枉過直之弊。 予心以爲受狀, 別其曲直, 伸其冤抑, 勿罪守令, 則民冤伸名分嚴, 可以兩全而無弊, 卿等其熟議之。” 僉曰: “上敎至矣。” 啓生獨曰: “臣歷任外方, 備知弊瘼。 誤決守令, 雖不論罪, 願罷職事。” 其二曰: “本國衣冠之制, 一遵中朝, 然今臣民好着中笠, 中笠非華制也, 又於本國, 古無此體。 予欲着中朝高頂笠。 予若一着, 則中笠不待禁而自無矣。” 僉曰: “可。” 其三曰: “本國人以袍衣, 爲禮服而常着, 考諸《禮記》與《詩》, 袍衣、褻衣, 非禮服也。 況中朝禮服, 皆用單裌? 玆欲勿用袍衣, 何如?” 僉曰: “可。” 其四曰: “昌盛請鄕銅, 將以鑄佛也。 給之如何?” 僉曰: “已有勑書, 宜不聽從。” 崇善將僉議以啓, 上謂崇善曰: “只受訴狀, 勿論官吏誤決可也, 宜以此草敎旨。 笠子事, 不必立法, 予先著矣, 勿用袍衣, 令禮曹立法。 鄕銅之請, 令館伴據勑書以說。”
10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午/御勤政殿受朝。
예조에서 관원의 예복에 포의를 사용하지 않도록 청하니 윤허하다
편집○禮曹啓: “謹按《記》曰: “袍必有表。” 註云: “袍衣之有着者, 乃褻衣也。 必須有禮服, 以表其外, 不可單露。” 《詩》曰: “衣錦尙褧。” 註云: “褧, 禪衣也。” 觀此文勢, 則古者禮服之制, 皆不用袍, 而只用單衣明矣。 今中國之制, 禮服亦皆用單裌之衣。 且我本國之初, 亦未有禮服用袍之法, 近古以來, 兼用袍衣, 因循不革, 以至今日, 有違古制與時王之制。 自今大小人禮服, 只用單裌之衣, 勿用袍衣。” 從之。
10月 22日
편집채백의 하사를 사례하는 표문과 해청 진상에 관한 주본
편집○辛未/遣星原君李正寧、同知敦寧府事崔士儀, 如京師, 謝賜彩帛。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拜表箋如儀。 表曰:
綸音遠播, 昭示懷柔。 睿澤覃霑, 祗(憎)〔增〕感激。 佩銘無已, 糜粉難酬。 伏念臣幸際明時, 邈居遐裔。 祗勤侯度, 効未著於絲毫; 曲荷聖慈, 恩屢承於筐篚。 擧國均慶, 從古罕逢。 玆蓋伏遇皇帝陛下, 度擴包容, 恩推博施。 遂令凡庸之質, 獲被優渥之榮。 臣謹當奉以周旋, 心常在於挾纊; 庶幾夙夜, 壽恒祝於齊天。
方物表曰:
天貺延頒, 特蒙殊渥。 土宜雖薄, 聊效寸誠。 謹備黃細苧布三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一十六匹。 右件物等, 製造非精, 名般甚(夥)〔寡〕。 冀諒由中之懇, 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后中宮禮物: 竝白細苧布一十匹, 黑細麻布三十匹。 箋曰:
位尊貳極, 允協輿情。 恩導中宸, 覃霑海徼。 揆分踰望, 銘骨何忘! 伏念臣猥以庸資, 叨守弊服。 顧乏絲毫之補, 屢承雨露之濡。 星使鼎來, 欣奉綸音之密勿; 天施渙渥, 祗承綵帛之氤氛。 擧國知榮, 撫膺增感。 恭惟皇太子凝姿岐嶷, 稟性英明。 諒小邦向慕之誠, 體上聖懷綏之意。 遂令駑鈍, 獲被龍光。 臣謹當倍殫赤心, 益堅素節。 載賡歌於重潤, 恒申祝於千齡。
禮物: 白細苧布一十匹, 黑細麻布三十匹, 人蔘五十觔, 松子一百觔, 雜色馬四匹。 奏曰: “欽蒙勑諭: ‘王處有好海靑, 可尋數連, 付昌盛等帶來。’ 欽此。 臣欽奉, 以前捕獲到海靑五連, 欲要進獻間, 今欽見奉, 待候欽差太監昌盛等官回程, 一時差人進獻。”
진역의 청탁과 주본의 초안을 창성에게 보여 줄 것인지를 논의하다
편집○上命安崇善, 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其一曰: “昌盛前日溫斟宴時言曰: ‘吾等出來時, 眞力請修理父家。’ 此言未知眞力之親請, 疑從崔益生之請, 而有是言也, 予其日不答。 今更思之, 本國出來使臣之請, 尙畏勑書, 不從者多矣。 在中國眞力之言, 信其傳說而從之, 無乃不可乎? 今若聽從, 則後必效此, 繼踵而起, 其弊滋甚, 勿聽何如?” 黃喜等皆曰: “上敎甚當。” 其二曰: “今奏本草, 示昌盛何如? 若盛見之, 則勢不可久留, 或生速還之心。 又朝廷儻責盛久留之罪, 則盛必怨本國不諭。” 黃喜等曰: “何必示之?” 許稠獨曰: “示之爲便。” 上從黃喜等之議。
대마주의 종성씨·일기의 혜방 등이 예물을 보내 오니 미두를 하사하다
편집○對馬州宗茂氏ㆍ六郞次郞ㆍ早田, 以護送回禮使而來, 宗金子及一歧惠方等, 亦遣人護送, 仍各獻禮物。 賜宗茂氏六郞ㆍ次郞、早田, 各米豆共三十石, 宗金子緜紬二十匹, 惠方米豆共三十石。 又特賜宗貞盛米豆共二百石、燒酒二十甁, 宗彦七米豆共八十石, 宗茂直、宗大膳各米豆共六十石, 竝付宗茂氏以送。
10月 23日
편집절도죄·서북면의 백성의 부민 고소법 등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壬申/受常參, 視事。 申商啓曰: “中外竊盜興行, 其漸可慮。 三犯者, 勿論赦前, 置重刑何如?” 上曰: “法之更者, 前法有十弊, 而新法無一弊, 然後更之。 赦前勿論之法, 行之已久, 況以殺人之事, 而更之以重乎? 且弭盜之方, 豈以刑戮止之哉? 予將議于大臣。” 鄭欽之啓曰: “竊盜元罪杖六十者, 則訊杖二次之數, 準杖六十, 故更不加訊, 姦惡之徒, 預知訊杖之數, 忍杖不以實納招。 雖不取招, 辭證明白者, 從辭證斷之何如?” 上曰: “具啓目以進, 將議于政府六曹矣。” 上又曰: “近因北征, 西北之民, 罷勞甚矣。 今來使臣迎逢軍人及支應諸事, 前者與卿等僉議, 減於前例, 若又有可減之事, 卿等陳之。” 孟思誠及申商等啓曰: “宴享之事, 前日議減足矣。” 許稠啓曰: “受部民冤抑之訴, 使之聽斷, 則恐失尊卑之分, 願依前日小臣獻策。” 上曰: “古今天下, 安有小民不言冤抑之理乎? 卿之志則善矣, 施於事則有妨。” 稠退, 上謂安崇善曰: “稠固執不通。” 崇善啓曰: “爲政之道, 使下情上達。 《書》曰: ‘匹夫匹婦不獲自盡, 人主罔與成厥功。’ 天下安有不受冤抑之政乎?” 上笑曰: “爾言正合予意。 自今聽理, 毋以其狀罪及官吏, 則庶乎兩全, 以此下敎。”
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輪對, 經筵。
살인 주범 금음동을 참형, 종범인 눌금 등을 교형에 처하다
편집○刑曹啓: “私奴今音同, 與訥金、永老、富斤殺人, 請爲首今音同斬, 爲從永老、訥金、富斤絞。” 從之。
형조에 전지를 내려 절도 사건 방지 대책을 의논하게 하다
편집○傳旨刑曹曰:
中外竊盜興行, 不可不慮, 其禁制之方、弭盜之術, 與議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사역원의 삼 학생에 관한 상정소의 상소문
편집○詳定所啓: “司譯院三學生, 旣稱學生, 當嚴師弟之分, 又不可與國學異制。 其前銜七品以下, 非譯科出身者, 悉着儒巾, 庭下行禮受業。” 從之。
사신 장봉이 모포와 비전아를 진상하다
편집○使臣張奉, 進毛布及飛鈿兒。
10月 24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癸酉/受常參。
부민 고소금지법에 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傳旨刑曹:
凡卑下不可陵尊上, 禁部民胥徒告其官吏, 實爲良法美意, 唯自己訴冤, 受狀改分揀, 載在《六典》, 故呈誤決, 待其改正, 則必論誤決之罪重, 惟若不受自己訴冤之狀, 則冤抑莫伸, 妨於治道。 又因其訴, 而輒加誤決之罪, 則嫌於陵犯, 誠爲未便。 自今只受自己訴冤之狀, 從正斷決, 毋坐官吏, 以全尊卑之分, 其餘卑下告尊上防禁, 一依《六典》施行。
上旣命草敎, 示詳定所, 都提調黃喜ㆍ孟思誠議曰: “臣等前日已承上敎, 敎旨之意允當, 不能贊一辭。” 提調許稠曰: “臣之所願, 則不受訴冤之狀, 以專上下之分, 然再啓未蒙允許。 無已則頒此敎旨, 庶可得中。” 提調鄭招曰: “內而憲司, 外而監司, 因民訴冤, 辨明是非, 官吏所見, 出於差誤, 初非有意阿曲者, 雖不罪可也, 至於曲法情見, 恐不可不罪。 如受贓, 贓滿至死者、或挾威强奸者, 風憲官檢擧文案已成, 轉聞于上, 安可不罪? 民則但訴冤耳, 因風憲官檢擧, 發其重罪, 非民之陵犯也。 伏望官吏之罪, 出於差錯及昏迷誤決之類勿論, 其杖以上重罪, 自論如法。” 上從喜等議, 卽下敎旨于刑曹。
지휘첨사 맹날가래와 백호 최진의 접대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議事于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曰: “今參判權蹈馳書曰: ‘兩王言: 「沿途久留, 甚爲未便, 可速進去。」 蹈答以接遇之禮有未安, 須待孟、崔。」 兩王曰: 「勑書, 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 領去朝鮮國, 此吾等所以來也。」 又指同字曰: 「一同還給之同字, 無此等字樣, 遼東何得護送? 殿下豈遣宰相來, 而使吾等及此乎? 以此言聞于殿下。」’ 予以爲久留平安, 則平安之民, 艱於支(對)〔待〕, 然理不可接(對)〔待〕者有四。 本國被虜之人, 無一率來, 是違於勑書, 同崔、孟領去朝鮮之意, 而反據此事而來, 一也。 不得已則同崔、孟而來可也。 孟、崔則歸于忽剌溫地面, 兩王先到本國者, 二也。 若到本國, 則留於沿途, 待崔、孟而來可也, 不顧而强欲行來, 三也。 雖到京城, 予之館待尤難, 四也。 將此四條開說, 以待崔、孟之行如何?” 僉曰: “上敎至當, 然賓主之間, 不可如此。 此人雖無本國勑書, 然其實則皆爲本國之事也。 且勑書曰: ‘同崔、孟領去朝鮮。’, 則亦有所據也, 須速接待可也。” 皇甫仁曰: “接待節次, 一依皇親致祭欽差例。” 卽傳旨權蹈, 率領以來。
10月 25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戌/受常參, 御經筵。
10月 26日
편집윤대를 행하고 경연에 나아가 원묘 알현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乙亥/輪對, 經筵。 上謂都承旨安崇善等曰: “予欲每月擇日, 謁見原廟, 又當俗節, 一日之內, 難以竝祭。 若親祭山陵, 則擇日謁見於原廟, 若親祭原廟, 則於山陵亦如是, 何如? 且當春秋講武時, 遣大臣告宗廟, 若一二日行幸, 則不告而行, 有違出告反面之義。 凡大小行幸, 必親告于原廟何如?” 崇善對曰: “上敎甚當, 然更令集賢殿, 稽古制施行。” 從之。
국경의 방어를 위한 수목의 벌채와 연변 주민의 이주에 관해 평안도 도안무사 최윤덕에게 전지를 내리다
편집○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前所啓條件, 令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等議之, 竝從衆議, 已敎下, 今去同封事目, 審視商確更啓。 一。 賊人追逐沿邊無限雜木, 非惟斬伐爲難, 修(士)〔去〕亦難。 議者曰: “敵人出來要路, 或十五里、或二十里許, 伐木通路, 所伐之木, 待草枯焚之, 則木燒路開, 我可以追逐, 敵亦疑之, 而不敢近。” 予亦以爲古人, 築萬里長城, 以防胡賊, 猶爲不難, 況彼人出來要害, 樹木雖多, 何難伐之? 若待草枯, 幷草焚之, 何難修去? 其用民力, 不至於築長城之比, 熟議更啓。 一。 (船)〔沿〕邊田土小處居民, 移于深谷田土多處。 予意以爲所耕田小者及全賴越江之田者與貂皮人蔘興販者, 則移置可矣, 其廣占土地安業者, 竝皆勒令遷徙, 於義未安。 所耕田土多少, 分揀啓達。
10月 27日
편집친척에게 벼슬 준 것을 사신 이상이 사례하고 돌아가다
편집○丙子/使臣李祥歸自父家將詣闕, 上違和, 令都承旨安崇善止之, 祥已入光化門矣。 崇善曰: “近日殿下違和, 今聞大人之來, 未安於心, 請大人姑待後日。” 答曰: “殿下旣除臣父與弟之職, 又多賜米豆, 欲謝恩而來。” 行四拜而還。
김순에게 명하여 귤과 유자를 사신에게 나누어 주다
편집○命宦官金淳, 分贈橘柚于使臣。
부엉이가 홍례문 서쪽 십자각에서 울므로 해괴제를 지내다
편집○鵂鶹鳴于弘禮門西十字閣, 行解怪祭。
10月 28日
편집이조에서 당참하는 문제에 관하여 아뢰니 상정소에 내려 의논케 하다
편집○丁丑/吏曹啓: “本曹職掌銓選, 宜當預知人物賢否, 第以奔競有禁, 無由相接, 何以知其才行乎? 乞自今除堂上官臺諫外, 新除東班三品以下, 竝令堂參本曹。” 上令詳定所議之。 議曰: “人之厚貌深情, 雖相從有素, 尙不能知, 況堂參兩拜, 不交一言, 何以得察底蘊? 請每除授後堂參者, 日不過十人, 因問來歷, 接其辭氣, 可略知其爲人矣。” 上從之。
술에 대한 폐해와 훈계를 담은 내용의 글을 주자소에서 인쇄하여 반포하게 하다
편집○敎旨:
蓋聞酒醴之設, 非以崇飮, 所以奉神明、享賓客、養高年者也。 是以因祭而飮, 以獻酬爲節; 因射而飮, 以揖讓爲禮。 鄕射之禮, 所以敎親睦也; 養老之禮, 所以尙齒德也。 然猶曰: “賓主百拜而酒三行。” 又曰: “終日飮酒而不得醉。”, 則先王所以制酒禮, 而備酒禍者至矣盡矣。 降及後世, 俗習不古, 惟荒腆是務, 故禁酒之法雖嚴, 而終不能救其禍, 可勝歎哉? 夫酒之爲禍甚大, 豈特糜穀費財而已哉? 內〔弱〕心志, 外喪威儀, 或廢父母之養, 或亂男女之別, 大則喪國敗家, 小則伐性喪生, 其所以瀆亂綱常, 敗毁風俗者, 難以枚擧, 姑指其一二可戒可法者言之。 商辛、周厲, 以此而亡其國, 東晋之俗, 以此而亡人之國。 鄭大夫伯有窟室夜飮, 卒爲子晳所焚。 前漢校尉陳遵每大飮賓, 輒關門投轄, 使于匈奴, 醉而遇害。 後漢司隷校尉丁冲, 數過諸將飮酒, 爛腸而死。 晋尙書右僕射周顗, 能飮酒一石, 偶有舊(對)〔帶〕來, 欣然共飮大醉, 及醒使視, 客已腐脅而死。 後魏夏侯史性好酒, 居喪不戚, 醇醪不離於口, 弟妹不免飢寒, 於是昏酣而死, 此誠可戒者也。 周武王作《酒誥》之書, 以訓商民; 衛武公作《賓筵》之詩, 以自警責。 晋元帝頗以酒廢事, 王導深以爲言, 帝命引觴覆之, 遂絶。 元太宗日與大臣酣飮, 耶律楚材乃持酒槽金口進曰: “此鐵爲酒所蝕, 尙致如此, 況人之五臟, 有不損耶?” 帝悟, 因勑左右, 日進酒三鍾而止。 晋陶侃每飮酒有定限, 或勸少進, 侃悽愴良久曰: “年少曾有酒失, 亡親見約, 故不敢踰。” 庾袞父在, 常戒袞以酒後每醉, 輒自責曰: “予廢先人之訓, 何以訓人!” 乃於墓前, 自杖二十, 此誠可法者也。 且以我國之事言之。 昔新羅之敗於鮑石亭, 百濟之滅於落花巖, 靡不由此, 而高麗之季, 上下相師, 沈湎自恣, 竟底於亡, 此亦殷鑑之不遠也, 可不戒哉? 惟我太祖肇造丕基, 太宗繼述, 修明政敎, 垂憲萬世, 群飮之禁, 著在令甲, 以革舊染之俗, 以致維新之化。 予以否德, 叨承丕緖, 夙夜祗懼, 以圖治安, 鑑往昔之覆轍, 遵祖宗之成憲, 示之以禮, 糾之以法。 予之用心, 非不至也, 而惟爾臣民, 以酒失德者, 比比有之。 是前朝衰微之風, 猶未殄絶, 予甚憫焉。 嗚呼! 酒之釀禍, 若是之慘, 而尙不覺悟, 亦何心哉? 縱不能以國家爲念, 獨不顧一身之性命乎? 朝臣有識者, 尙且如此, 閭巷小民, 何所不至? 獄訟之興, 多出於此。 始之不謹, 則末流之弊, 誠可畏也。 此予之所以考古證今, 反覆告戒者也。 咨爾中外大小臣民, 其體予至懷, 視前人之得失, 爲今日之勸戒, 毋好飮以廢事, 勿過飮以成疾。 各敬爾儀, 式遵無彝之訓; 剛制于酒, 庶臻於變之風。 惟爾禮曹, 體此至意, 曉諭中外。
藝文應敎柳義孫之辭也。 遂命鑄字所模印, 頒于中外。
부원윤 이석에게 사제하다
편집○賜祭于副元尹碩, 其文曰:
稟命自天, 脩短固關於理數; 恤典在我, 哀榮當極於故常。 惟爾風彩魁梧, 志慮眞率。 摳衣函丈之內, 存心時習之方。 眷于親親, 俾陞元尹之列; 訓以長長, 庸補維城之基。 何期妙齡, 遽爲異物! 實予之心是悼, 將薄奠以伻陳。 於戲! 有天屬之親, 情旣敦於始終; 以人君之義, 恩豈殊於幽明?
진대·공납·도량형·경시서의 물가조절 문제 등에 관한 유학 박종직의 상소문
편집○幼學朴宗直上言曰:
今慶尙、全羅兩道, 早旱晩水, 禾穀或槁或朽, 其餘六道, 或稔或損, 而今歲之內, 將或絶糧, 是誠可慮。 伏望京外賑貸及宿債, 待明年歲熟, 然後徵之。 黃海、全羅兩道, 船稅石首魚白蝦醢等物, 各船主給價司宰監奴而納之, 皆自私用, 以其他下品之物納之, 姦惡無甚。 乞令各官收納監封, 使邑吏船主一同親自上納, 則姦民不得用其謀矣。 各處津尺官船外, 別有私船, 多收其價, 乞自今一禁私船。 京市署雖烙印斗升, 然不用槪木, 以手量之, 輕重在心, 乞令京〔市〕署斗量平木, 烙印頒給。 且物價輕重, 市人擅自推移, 甚不可也。 乞豐歉之年, 春夏秋冬, 市價輕重, 京市署酌定成法。
命禮曹, 與議政府同議以啓。
10月 29日
편집영북진에 대한 상소문과 세자가 사신에게 연회를 베푸는 문제에 관하여 논의하다
편집○戊寅/咸吉道都節制使據寧北鎭呈, 移牒兵曹, 上命都承旨安崇善, 議于政府六曹。 其一曰: “寧北鎭正軍守城軍、諸邑差備人戶, 竝除雜事, 令捕海靑。” 其二: “軍官防禦有功、仕多者, 每百戶管領軍三人, 依船軍例, 寅申巳亥, 各品遷轉, 及加設土官錄用。” 其三: “寧北鎭, 彼人數來, 供億之煩, 倍於他道。 以慶源、鏡城散住各司奴婢, 前定七十口, 倍加定給。” 其四: “因彼人供給, 鏡城魚藿之稅全收, 寧北鎭食鹽, 竝不擧論, 亦依魚藿之稅以納。” 其五: “節制使及從人馬匹糧餉, 依下道營門例, 以義倉之數供給, 除衙祿屬軍資。” 其六: “自鎭黃節伐洞口至路西割屬鏡城, 路東割屬慶源, 非徒地窄, 新設烟臺千二十四戶及官奴婢之徒, 寄食無地, 除割屬折給上項之人。” 其七: “他道軍籍付人物, 來居本郡, 則依平安道寧邊例, 除還本, 皆屬本鎭。” 黃喜等皆曰: “此數條, 非都節制使直啓之事, 宜令監司都節制使更加商確以啓。” 又議曰: “世子將宴使臣, 適値感冒, 未得行禮, 何如?” 僉曰: “本國因勑書不能行法外之事, 如此宴禮, 毋失前例, 宜當厚慰。 且世子慰宴, 禮之大節, 不可停也。 宜於冬至後, 擇日設宴。” 上皆從之。
변방 지방에의 야인 이주 문제 등을 의논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趙末生馳報: “兀狄哈入侵斡木河, 殺權豆父子, 管下人見殺者亦多, 唯凡察、大伊等幸免, 見本國人哀言曰: “勢難居此, 願徙慶源附近時反等處。” 又欽差裵俊, 曾到斡木河遭亂, 率頭目百餘人, 潛到寧北鎭。” 卽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致仕權軫、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工曹判書趙啓生、刑曹判書鄭欽之、兵曹判書崔士康等議之: 其一曰: “予惟歷代帝王處戎狄於塞內, 以爲藩屛者, 間或有之。 我太宗嘗曰: ‘斡木河, 我國之藩籬也。’ 凡察、大伊之請, 將何以應之歟? 其許接與否、地之遠近, 共議以啓。” 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 “未見其誠僞, 不可輕許, 更待懇請。” 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河敬復曰: “姑令邊將答曰: ‘不可以傳聞之說, 達於國家。’ 徐觀誠僞。” 申商曰: “敗亡之言, 亦未可信, 徐觀事變, 然後更議。” 黃喜曰: “親近戎狄, 自貽禍亂, 古人深戒。 雖或誠心懇請, 終不可許。” 其二曰: “徙彼人於安邊等處深遠之地, 因以爲民, 何如?” 僉曰: “彼人等受職中朝, 義不可許。 且其心陰譎不正, 必不欲與我國之民混處矣。”
其三曰: “今聞聲息, 乃傳聞之說, 情僞難知, 遣人探候若何?” 鄭欽之、崔士康曰: “更待事變, 當遣人審之。” 黃喜、趙啓生曰: “卽令使人審候可也。” 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申商曰: “雖不送人, 彼若送人懇乞, 則可知其實。 且彼不送人, 而我先送人, 尤爲不可。” 其四曰: “欽差裵俊, 雖不關本國, 不救王臣之患, 先哲所戒也。 今俊遭狄人之亂, 身疲勢窮, 逃來我境, 義不可不慰, 何以爲之?” 僉曰: “遣使厚慰, 倘欲經由平安直路回還, 則許之, 而給與衣糧, 護送幸甚。” 其五曰: “裵俊等, 經由本國入歸, 則具其事因, 移咨遼東可乎?” 僉曰: “可。” 其六曰: “相見勢難之由, 使人開說於裵俊何如?” 僉曰: “可。” 其七曰: “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 令崔致雲來啓曰: ‘欲親帥士卒, 巡行沿邊各官, 耀兵示威。’ 然予心以爲凡兵事深藏固守, 使敵莫知端倪, 乃上策也。 又初與彼人約曰: ‘誠心投降, 則待之如舊。’ 今反動兵示威, 則無乃違前約乎? 抑禦寇之日無窮, 而示威之行有時乎息, 則賊心必曰防御怠矣, 不測之變, 將自此而生矣。 熟議便否。” 僉曰: “上敎至當。” 於是, 野人徙居之議寢。 遣大護軍金乙玄慰俊, 仍贈衣一襲, 幷給頭目衣。
10月 30日
편집제주 안무사 김인이 전문을 올려 의복의 안팎감과 선온을 내려 준 것에 사례하다
편집○己卯/濟州按撫使金裀進箋, 謝賜表裏宣醞。
평안도 도안무사 최윤덕에게 전지를 내려 여진 지역을 순행하며 시위하려는 것을 중지케 하다
편집○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今使致雲來啓, 欲親領軍卒, 巡行邊郡, 耀兵示威, 予以爲其處防禦, 不可每年巡行。 若今年如此, 明年不如此, 則彼人將謂曰: ‘大將無巡行。’ 從此生憂矣。 況旣與彼人約曰: ‘誠心來降, 則待之如初。’ 今若動兵巡行, 則彼必生疑, 似違於約矣。 大抵兵貴秘密, 使敵莫知端倪。 須知此意, 得中布置。
十五年 十一月
편집11月 1日
편집포화로 금은의 매입·배준의 사건·행례 연회를 베푸는 문제 등을 논의하다
편집○庚辰朔/都承旨安崇善啓曰: “國庫布貨殆盡, 姑停金銀貿易, 以待布貨周足何如?” 上令崇善, 議于議政府六曹曰: “國家布貨之數不多, 宜停金銀貿易, 然更思之, 若白銀多在民間, 則恐有愚民潛賣於使臣館, 以干邦憲, 且白銀之在本國者殆盡。 予聞全羅所儲義倉之積甚多, 給此貿易何如? 昔許稠啓曰: ‘國家多有金銀, 則侈心生。’ 此言善矣。 然當時所儲, 非不多也。 予於器皿, 皆用磁漆, 侈心之生不生, 何關於金銀之多不多也哉? 其買賣便否, 擬議以啓。” (孟思識)〔孟思誠〕、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 “使臣館貿易, 則禁防至嚴, 中朝往來則搜檢至精, 非如昔時貿易之例。 今年不稔, 民生甚艱, 散救荒之重物, 以買不急之寶, 臣等以謂不可, 只買金, 姑停買銀。” 黃喜、許稠議曰: “金銀之買, 一皆停寢。” 又議曰: “今王人裵俊爲野人所逼, 來到寧北鎭, 當此時開說事變於昌盛乎? 更待聲息開說乎?” 崔士康曰: “今報俊以伺候事變, 還入斡木河, 待俊回來, 開說未晩。” 黃喜、孟思誠、趙啓生曰: “往來行言, 言於使臣似急, 一依崔士康之議可也。” 許稠、鄭欽之曰: “王人到境上, 不言於使臣, 似違於理, 以大槪聲息言之可也。” 又議曰: “予患泄瀉, 隔二日, 又發風氣, 風氣則已差, 泄瀉尙未平愈。 若久坐寒地, 恐復發焉, 故冬至之日, 予欲往太平館行禮, 親說未寧之意, 令世子代宴。” 僉曰: “往館行禮, 以世子代宴, 則使臣不知其實, 以謂慢易, 宜令世子代宴, 使都承旨往說, 上體未寧之故。 且上體違和, 則何必行向闕禮乎?” 崇善回啓, 上曰: “宜從僉議, 但向闕禮重事, 予當力疾行之矣。”
11月 2日
편집임금이 여러 신하들과 동지 망궐례를 행하고 우리 나라 조정의 하례는 정지하다
편집○辛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行冬至望闕禮, 停本朝賀禮。
도승지 안숭선·동지중추원사 원민생을 태평관에 보내 병으로 연회에 불참함을 말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 往太平館, 開說違和未能宴慰之意。
세 사신이 각각 단자 2필씩을 진상하다
편집○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왕세자가 태평관에 가서 행례하니 세 사신이 단자 2필씩을 올리다
편집○王世子至館行禮, 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안숭선·원민생에게 명하여 세 사신에게 마포 20필씩을 나눠 주다
편집○命安崇善、元閔生, 分贈三使臣麻布各二十匹。
왕세자가 임금 대신 연회를 열다
편집○王世子代宴。 將宴, 各贈麻布十六匹于三使臣。
11月 3日
편집창성이 의사인 두목 모담을 보내 문안하고 약을 올리다
편집○壬午/昌盛遣醫士頭目毛琰問安, 上引見, 命上護軍金滓饋送。 飮訖, 命左副承旨鄭苯、判典醫監事盧重禮, 質問上體病證, 仍給麻布四匹。 盛又遣通事閔光美, 進藥餌。
11月 5日
편집종금의 아들 가무가 보내온 토산물을 논의하고 받아들이다
편집○甲申/先是, 宗金子家茂, 遣人獻土宜, 禮曹啓: “非素所通信之人, 不當受。” 令詳定所議之。 詳定所啓: “日本諸島散居, 無所統屬, 本朝羈縻撫綏, 來者不拒。 如婦女融仙與賊中萬戶進上之物, 亦且納之, 況宗金輸款有舊, 今朝于上國, 其子家茂使人來獻方物, 於禮亦不大戾, 恐不可絶, 宜依前撫納。” 從之。
절도를 금지할 방안에 대하여 논의하다
편집○刑曹啓: “竊盜禁制之方, 與政府諸曹同議。 參判皇甫仁等議: ‘大抵盜賊, 雖出於貧窮, 然皆頑惡懶惰之徒, 其贓證明白者, 雖不服招, 一依唐律科斷。 如此數年, 以觀其勢。 古有惡盜賊之繁, 盜一瓜者皆殺, 而還有刦執事者, 嚴刑重法以弭盜, 於治道未便, 不必別立條章。’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 ‘大抵盜賊, 皆懶慢無賴, 不事生業, 不費尺寸之財, 坐而得美衣美食。 以此爲利, 雖被捕獲, 官司推問之際, 拷訊不得過本犯笞杖之數, 故忍訊杖一二次而不服, 官司不得已放出, 所盜之財, 皆爲己用。 故近日竊盜, 似若多於前日。 如此不已, 雖日設禁防, 終無益也。 莫若依《唐律疏議》, 贓證明白者, 雖不承, 輒行科斷, 使之利小而害多, 則庶弭竊盜矣。 今通計赦前三犯者, 斥逐畿外, 然各驛遞送之際, 無知驛吏不謹押直, 以致逃走, 雖至配所, 亦不過一二日, 輒復逃走, 故名雖黜送, 實則無益。 近年詳觀盜賊之勢, 犯罪決放後還竊盜者, 不過數十人。 此輩若復再犯, 則幷其妻子, 專人押送, 置于海島若慈恩、巖泰、珍島等處, 守令無時擲簡, 嚴加考察, 不得出入。 遷之海島, 雖若太重, 然與其縱使三犯, 以被誅戮, 孰若遷之樂土, 耕田納稅, 自食其力, 以終天年乎? 雖曰還復逃出, 然過涉之難, 非陸路之比, 妻子爲累, 未易逃出, 且人易得而追捕也。’” 從喜等議。
11月 6日
편집왜국의 종무직이 사람을 보내 와서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乙酉/倭宗茂直遣人獻土宜。
임금 동궁 네 대군이 창성 등에게 마포 삼베 등을 선물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 回贈昌盛麻布九十五匹、石燈盞三事、彩花席六張、茶蔘三十斤, 張奉麻布六十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 李祥麻布三十五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 東宮命左輔德崔萬理, 回贈昌盛麻布七十五匹, 張奉、李祥各三十匹。 四大君回贈昌盛麻布六十匹。
함길도 도절제사가 알목하 괴수의 죽음으로 작란할 것을 염려하여 군마를 정비하였음을 보고하다
편집○咸吉道都節制使馳報: “斡木河野人, 其魁已滅, 其黨無所依, 移接之際, 恐有作耗, 已令寧北、慶源, 整軍馬、嚴兵器, 以應事變。”
11月 7日
편집사신 장봉이 사정전에서 임금과 하직하고 떠나다
편집○丙戌/使臣張奉欲先歸鳳山, 詣闕辭, 上不豫, 出迎于思政殿門內, 引入殿內。 使臣請曰: “上向南, 小人坐於南。” 上固辭曰: “君旣爲欽差, 不當如是。” 奉更請曰: “夫有國則有君臣之分, 予雖欽差, 本是國民, 安敢與殿下對坐乎?” 上固辭, 奉曰: “殿下向南, 小人坐東。” 上從之。 行茶禮訖, 欲辭出時, 奉請曰: “上在坐, 予行辭禮。” 上不從, 强請, 上權從之。 奉行稽首四拜曰: “請殿下, 憐我父母一族。” 上曰: “予當矜恤。” 奉辭出, 上送于思政殿門外。
정효전·왕인·황보인을 보내어 장봉을 전송하다
편집○遣日城君鄭孝全, 宣慰張奉于留後司; 中樞院副使王麟, 宣慰于鳳山。 兵曹右參判皇甫仁爲伴送使。
병조에 명령하여 이징옥 한서룡 배혜 등의 직첩을 도로 내주게 하다
편집○命兵曹, 還給李澄玉、韓瑞龍、裵惠等職牒。
병조 좌랑 우효강을 함길도에 파견하면서 야인에 대한 대책에 대하여 말하다
편집○遣兵曹佐郞禹孝剛于咸吉道。 其事目曰: “野人移徙, 恐有作耗, 整齊軍馬, 待變可矣。 昔在庚寅, 雖作賊移去, 其後回心, 乞地歸順, 國家許之, 今不必更言其時之事, 而討罪也。 近者射殺朴天奇從人, 事情雖惡, 悔過謝罪, 國家亦許之矣, 未可更論其罪。 今乘人之危, 興師得勝, 亦不足爲武, 利人之災, 加兵攻取, 似乎殘忍。 且妄動取敗, 不可不慮, 不爲熟計, 輕易獻策, 無乃未可乎? 若彼人入寇, 則不得已應變追捕, 彼人或移或住, 無意作賊, 則愼勿先意致討, 待之以厚, 使之安業可也, 亦須使人問慰。”
사신 장봉이 출발하므로 동궁에게 명령하여 임금을 대신하여 모화관에서 전송하다
편집○使臣張奉發程, 命東宮代餞于慕華館。
사헌 집의 성염조가 아버지 성엄의 병으로 사직할 것을 아뢰다
편집○司憲執義成念祖辭職曰: “臣父臣揜病勢日篤, 乞免職事, 全心奉藥。” 命下吏曹。
11月 9日
편집임금이 여러 승지들을 인견하고 정사를 보다
편집○戊子/上引見諸承旨視事。
이사문의 직첩을 도로 내주다
편집○還給李思文職牒。
황해도 감사가 역학원을 설치하여 중국말을 아는 자로 사신을 영접케 할 것을 건의하다
편집○黃海道監司啓: “朝廷使臣絡繹往來, 每過州縣站路, 支待軍民, 少不下數百人, 皆不識漢語, 必待京通事與平安道譯學生傳譯, 然後乃知使臣志趣, 不無遲滯過擧之弊。 其間頭目或不待通事, 先入站舍, 語言雖多, 無有應對, 則或鞭韃吏民, 或陵辱執事者。 以一道人民, 未達語音之故, 雖謹禮厚接, 反興憤怒, 誠可歎恨。 乞依平壤譯學院, 擇道內生徒年少曉文理者三十, 黃州、鳳山中, 置譯學院一所, 差定訓導, 每當式年, 試其能通者, 移文禮曹, 考試敍用。 雖未特達, 粗曉漢音者, 使臣迎接時, 分送各站, 庶爲便益。” 從之。
11月 10日
편집사신 왕흠·왕무가 흥천관에 숙소를 정하니 동궁이 임금을 대신하여 위연을 열다
편집○己丑/使臣王欽ㆍ王武, 先到太平館, 見昌、李, 遂館于興天, 命東宮代設慰宴。
참찬 성억을 보내 성절을 축하하게 하고 도망해 온 노내수를 요동 도사에 해송하게 하다
편집○遣參贊成抑賀聖節。 上以違和, 未得拜表, 百官拜表如儀, 就差通事辛効敦, 管押被擄逃來盧來守, 解送遼東都司。
11月 11日
편집임금이 편찮은 관계로 왕세자가 백관을 인솔하고 천추절의 하례를 대행하다
편집○庚寅/王世子率百官, 代行千秋賀禮, 以上未寧也。
창성의 방지 청구 건·인산과 의주 사람들의 입보 문제·평안도 연변 주민들이 강을 건너가 경작하는 문제 등을 논의하다
편집○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判書許稠ㆍ申商ㆍ趙啓生、大提學鄭招、中樞院事尹淮議事。 一。 “使臣昌盛請榜紙, 聽從乎否?” 黃喜等曰: “勑諭諄切, 雖微細之物, 不可從。” 一。 “麟山、義州居民, 竝皆入保, 憚於移徙, 潛續逃散, 入保乎否?” 黃喜等議: “賊穴稍遠, 除入保爲便。” 一。 “平安道沿邊各官居民, 因禁越江之耕, 生業甚艱, 潛隱逃散者, 比比有之, 其利害熟議。” 黃喜等曰: “賊變難測, 禁其越耕爲便。” 獨鄭招曰: “令其道訪問利害, 施行爲便。” 上卽令館伴, 告使臣曰: “前請榜紙, 甚爲微物, 然凡所需求勿聽, 有聖旨。 因此未得聽從。”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都觀察使曰: “沿邊居民, 因越耕之禁, 恐有潛隱逃散者, 當賊變不息之前, 固當堅禁。 然賊穴遙遠, 可耕處, 許令耕種何如? 利害便否, 同議以啓。” 又傳旨都按撫使曰: “予聞義州、麟山居民, 憚於入保, 潛(贖)〔續〕逃散, 議于政府六曹, 皆曰: ‘可除入保。’ 商確便否以啓。”
11月 12日
편집좌승지 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사신 왕흠·왕무에게 옷·화투·모관 등을 선물로 주다
편집○辛卯/命左承旨金宗瑞, 各贈衣一襲、靴套毛冠等物于使臣王欽ㆍ王武。
창성이 요구한 방지·경호 대소호포·인삼 등에 대한 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 “前此使臣之請, 無不聽從, 自降勑書以後, 畏聖旨容或有不聽之事, 使臣心懷不平。 曩者金滿不遂所求, 憤怒不已。 滿進羽二枚, 予因回奉, 優給細布二匹, 滿喜之, 其後又進羽二枚, 予不回奉, 滿怒形於色。 去年贈昌盛石燈盞三事, 盛喜之, 今贈體大石燈盞三事, 一事微有瑕, 盛怒曰: ‘是乃僧寺棄物。’ 以此觀之, 今年賜一物, 明年遂以爲常例, 雖贈之不喜, 其流之弊, 不可復塞。 今盛以段子二匹, 授迎接都監, 每匹準人蔘五十斤, 督令賣來, 處之何如?” 僉曰: “旣出價而求之, 在我不可不從。 每一匹, 各給三十斤爲便。” 一。 “昌盛去年贈藥, 予乃回奉, 今也聞予未寧, 贈藥六服, 人蔘與麻布, 何者可乎?” 僉曰: “人蔘雖贈之, 盛必不喜, 因回奉優給細布六匹, 以悅其心爲便。” 一。 “盛請榜紙三十卷, 予不從之。 今日承旨問安時, 盛怒曰: ‘紙非寶物, 何吝也? 必不啓殿下, 若啓, 必許之矣。’ 處之何如?” 思誠、權軫曰: “賓主之間, 不可見其怒而恝然也。 且紙, 微細之物, 宜給二十卷。 況我國事大之誠, 必因此輩, 而達于帝乎?” 黃喜曰: “不可一從以開其端。” 一。 “昌盛請東八站驚虎大火砲二十柄、小火砲三十柄, 處之何如?” 僉曰: “火砲, 備患之物, 固非財物之比, 宜減數給大火砲五柄、小火砲十五柄爲便。”
11月 13日
편집허조·신개·심도원·강주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壬辰/以許稠判中樞院事, 申槪吏曹判書, 沈道源漢城府尹, 姜籌中樞院副使。
내사 최습에게 명하여 집찬 비자 보금 등 20명과 해청 5연을 사신에게 주다
편집○命內史崔濕, 將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及海靑五連, 授于使臣。
충호위 제원을 2백 명 증원하여 총 4백 명을 두 번으로 만들 것을 제의하다
편집○兵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 “忠扈衛諸員, 加設二百, 通前數爲四百, 分爲二番。” 從之。
임금이 안숭선을 보고 허조가 건의한 고정립의 착용이 불가함을 말하다
편집○上引見安崇善曰: “許稠曾請毋着唐體高頂笠, 從俗着高頂笠, 然高頂笠, 高皇帝之笠, 謂之洪武笠。 高皇帝子孫不用其笠, 而今改之, 本國敢循舊笠, 而不改可乎? 稠言不可取也。”
상정소에 동궁 시종인 중에 칼을 차게 할 사람의 수를 자세히 정하게 하다
편집○上令詳定所, 詳定東宮侍從人內, 佩劍人數以啓, 僉曰: “東宮侍衛十六人內, 爲半佩劍, 爲半帶弓箭, 與使臣相會。 四品以上佩劍在座後, 餘人在其後楹外。” 從之。
11月 14日
편집임금이 왕세자 및 여러 신하들을 거느리고 태평관에서 창성·이상에게 송별연을 열다
편집○癸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幸太平館, 餞昌、李兩使臣。 宴將罷, 昌盛曰: “我來使本國數矣, 無可言之事。” 又曰: “中朝翰林院, 卽本國承政院, 皆是儒林所會之司也。 大抵儒生皆酸, 天下一般。” 遂書《翰林別曲》而歸。
창 쓰는 무예의 평가 방법에 대해 병조에서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前此試槍之法, 立三芻人, 武科試則一中者給三分, 都試則準二百四十步一中者, 給七分。 今撰《贖典〔續典〕》, 都試給分, 與武擧無異, 故射槍分數, 多寡不均, 難於和會等第。 槍甲士, 請依《六典》試取, 而各別第等。” 從之。
11月 15日
편집사신 이상이 하직하니 사정전에서 다례를 행한 뒤 그를 전송하다
편집○甲午/使臣李祥詣闕辭, 上出迎于思政殿門內, 引入思政殿, 東西相向坐, 行茶禮, 送于思政殿門內。
오승을 유후사에 안순을 평양에 보내어 사신을 선위하게 하다
편집○遣吳陞于留後司, 安純于平壤, 宣慰使臣。
11月 16日
편집임금의 몸이 편치 않아서 세자가 백관을 거느리고 모화관에서 사신의 전별연을 열다
편집○乙未/上未寧, 令世子率百官餞使臣于慕華館。
중추원 부사 이맹진으로 해청 5연과 집찬 비자 보금 등 20명을 북경에 가서 진헌케 하다
편집○差中樞院副使李孟畛, 同使臣將進獻海靑五連、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如京師。
도승지 안숭선에게 명하여 사신을 벽제관까지 전송하게 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送使臣于碧蹄。
중국 사신 왕흠과 왕무가 태평관으로 옮겨 들다
편집○使臣王欽ㆍ王武移入太平館。
강주를 안주에 보내어 중국 사신에게 연회를 열어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姜籌, 宴慰使臣于安州。
11月 17日
편집함길도 관찰사 조말생이 병으로 사직하기를 빌었으나 허락하지 않다
편집○丙申/咸吉道都觀察使趙末生以病上書乞免, 不允。
사신 왕흠·왕무 등을 근정전에서 영접하여 다례를 행하다
편집○使臣王欽ㆍ王武等詣闕, 上出迎于勤政門外, 引入勤政殿行茶禮訖, 辭出, 上送至勤政門內, 命安崇善、元閔生等, 送至于太平館。
의산군 남휘를 황주로 보내어 사신을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遣宜山君南暉, 宣慰使臣于黃州。
경원 축조 공사에 부역하다 도망한 자들을 영북진에 영속시킬 것을 형조에 명하다
편집○傳旨刑曹:
頃者慶源築城赴役, 逃亡人內徒流者, 寧北鎭定屬。”
11月 18日
편집한확을 의주에 보내 사신을 위로하게 하다
편집○丁酉/遣韓確, 宣慰使臣于義州。
11月 19日
편집영북진을 알목하에 경원부를 소다로로 옮겨 영토를 확장시킬 것을 논의하다
편집○戊戌/召黃喜、孟思誠、權軫、河敬復、沈道源等議事曰: “守成之君, 大抵不好遊畋聲色, 則必好大喜功, 自古及今, 繼體之主所當戒也。 予承祖宗之業, 撫盈成之運, 常以此爲念。 往者婆猪之役, 大臣將相皆曰不可, 此乃萬世不易之正論, 予乃命征而成功, 此特其幸耳, 不足尙也。 今童猛哥帖木兒父子俱亡, 凡察率其衆, 欲來居境內, 議諸大臣, 僉曰: ‘不可輕許。’ 其論至矣。 然每思之, 斡木河, 本是我國境內, 儻或凡察等移居他處, 又有强敵來居斡木河, 非但失我國之境, 又生一强敵也。 予欲乘其虛移寧北鎭於斡木河, 移慶源府於蘇多老, 以復舊疆, 以繼祖宗之志, 何如? 且太祖置慶源於孔州, 太宗置慶源於蘇多老, 其後韓興富戰死, 郭承祐中箭而敗, 太宗猶不忍棄之, 設木柵于富居站, 屯兵守之, 是祖宗以斡木河爲界之心, 未嘗忘于懷也。 予欲移排者, 非好大喜功, 如祖宗設藩籬, 爲子孫者, 從而補之耳。 始置兩鎭, 開拓舊境, 是祖宗已成之規, 夫豈予之功哉? 予意以爲童猛哥帖木兒父子, 一時而亡, 若天亡之也。 今其時如此, 其可失之乎? 況豆滿江逈抱我疆, 而天作之險乎? 甚合古人大江爲池之意。 予意已定, 卿等熟議以啓。” 沈道源、河敬復等曰: “時不可失, 遣朝臣于其道, 與都節制使成達生, 審知斡木河形勢, 同議啓達, 然後臣等更議, 依上敎施行。” 權軫、黃喜等曰: “强寇來居, 更生一敵之語, 上敎至當, 臣等亦謂乘虛置鎭, 惟其時矣。 然置兩鎭, 則一鎭之內, 人戶不下一千, 然後乃可當也。 人戶出處甚難, 且此事艱大, 未易輕議, 待禹孝剛之來, 審問形勢, 然後更詳熟議。” 上曰: “人戶, 以下三道鄕吏驛子公私賤勿論, 如有自募者, 放役入居, 或除土官職, 以充軍額何如?” 黃喜等曰: “咸吉道咸興以北人民, 爲先抄出入居, 不足則以附近他道人民, 抄出入居爲便。” 孟思誠曰: “《詩》云: ‘昔召公日(鬪)〔闢〕國百里。’ 此乃傷今思古, 憤激而言也。 惟我璿源, 世居孔州, 今也鞠爲茂草, 爲野人所據, 何歟? 昔慶源之敗, 以興富之非其人故也。 若有將略者居之, 何敗之有? 今其時如此, 正是(鬪)〔闢〕國之秋也。”
흥천사 주지 중연이 창성에게 석등잔을 주고 전삼을 샀기 때문에 직책을 회수하다
편집○興天寺住持中演, 當使臣昌盛供佛之時, 潛持石燈盞二枚, 贈頭目以買氈衫, 有司請置重典, 命贖杖一百, 收其職牒。
11月 21日
편집영북진·경원진의 재 배치 문제와 관련하여 병조의 의견을 묻다
편집○庚子/召黃喜、孟思誠、權軫, 議寧北、慶源兩鎭移排條件, 令知中樞尹淮製敎旨, 下兵曹曰:
自古帝王, 莫不重興王之地, 以爲根本, 考諸史冊, 班班可見。 且我國家北界豆滿江, 天造地設, 雄藩衛而限封域。 太祖始置慶源府于孔州, 太宗移府治于蘇多老, 皆所以重肇基之地也。 歲至庚寅, 寇盜草竊, 守臣失禦, 退寓于富居站, 因循至今, 未返舊城, 然太宗嘗有命: “若胡人來居, 則便行斥逐, 勿使爲賊窟穴。” 今夫蘇多老、孔州, 鞠爲茂草, 胡騎踐蹂, 恣爲遊獵之場, 予每念此, 痛切于懷。 且斡木河直豆滿江之南, 在吾境內, 土地沃饒, 宜於耕牧, 正當要衝, 合設巨鎭, 以壯北門。 太祖之世, 以猛哥帖木兒効順來歸, 請爲藩籬, 太祖軫守在四夷之慮, 姑庸許之。 玆者自底滅亡, 藩籬一空, 事會之來, 機不可失, 伊欲紹述先志, 復還慶源府于蘇多老, 移寧北鎭于斡木河, 募民以實之, 謹守祖宗天險之封疆, 少寬邊民迭守之勞苦, 非好大喜功, 開斥境土之比。 爾兵曹宜體此前意, 所有合行條件, 續議以聞。
병조에서 경원부·영북진에의 주민 이주와 방위 대책에 대한 상세한 사항들을 아뢰다
편집○兵曹啓: “今設慶源、寧北鎭, 姑築壁城, 設置土官, 刷移本道民一千一百戶于寧北鎭, 一千一百戶于慶源府, 使之且耕且戍, 輕徭薄賦, 以厚其生, 待其阜盛, 漸除南道赴防之軍, 以革積年之弊。 如本道可徙民戶, 未滿二千二百戶, 則忠淸、江原、慶尙、全羅等道, 自募入居者, 良民則賞以本處土官職, 鄕驛吏則永免其役, 賤口則永放爲良, 其兩鎭奴婢幷元屬, 各給一百戶, 以道內住公處奴婢充給。 若公賤不足, 以私賤充之, 仍以下道公賤充給本主。 富居站石城、石幕木柵, 量定軍人, 令土官千戶率領分戍。” 從之。
11月 22日
편집호조 참의 박곤에게 명하여 권두 부자에게 사제하고 종이 2백 권을 부의로 주게 하다
편집○辛丑/命戶曹參議朴坤, 往祭于權豆父子, 仍賻紙二百卷。
병조에서 사사로이 염초로 구슬을 번조하는 것을 금지할 것을 건의하다
편집○兵曹啓: “自設火砲, 焰(焇)〔硝〕之土, 掘取殆盡, 將來可慮, 故已禁焰(焇)〔硝〕燔造靑珠水精。 然京外工商, 務要取利, 不畏禁令, 私煮焰硝, 暗中燔造, 隱密買賣, 其弊如前, 姦惡莫甚。 今後焰硝燔造雜珠, 除國用外, 嚴加痛禁, 以斷私用焰硝之弊。” 從之。
11月 23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다
편집○壬寅/受常參, 視事。
충청도 아산의 학생 이수인·이수의 등에게 땅을 주고 조세를 감면해 줄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忠淸道牙山住學生李守仁ㆍ守義等, 以太祖、太宗有服之親, 沈滯鄕曲, 窮困資生, 誠爲可恤。 給空閑土田五六結, 蠲減租稅, 以厚其生。
광주의 죄수인 강도 신권거작지를 참형에 처하다
편집○刑曹啓: “廣州囚强盜新白丁申權、巨作只, 律該斬。” 從之。
대마주 태수 종정성이 사람을 보내 토산물을 바치고 가몌파우·도시라를 돌려 줄 것을 청하다
편집○對馬州太守宗貞盛, 遣人來獻土宜, 仍請還加袂波亏及都時羅等, 令禮曹答曰: “加袂波亏等, 初不付籍, 都時羅自願仍居, 竝不從請。”
11月 24日
편집태평관에 거둥하여 사신에게 연회를 열어 주다
편집○癸卯/幸太平館宴使臣。
제생원에서 나력 치료를 공부하는 생도의 채용과 관련하여 이조에서 아뢰다
편집○吏曹啓: “濟生院治瘰癧生徒, 除講醫書, 擇其所業精熟療病最多者一人, 隨品敍用。” 從之。
11月 25日
편집상참을 받다
편집○甲辰/受常參。
대호군 김을현이 함길도에서 돌아와 복명하니 임금이 사정전에 나아가 인견하다
편집○大護軍金乙玄回自咸吉道復命, 御思政殿引見。
영북진 절제사 이징옥이 사조하니 인견하고 활·화살·털옷·모관 등을 하사하다
편집○寧北鎭節制使李澄玉辭, 引見賜弓矢毛衣毛冠等物。
별시위 이진문의 아내 어리가와 간부 이의산 등을 의금부에 하옥하다
편집○下別侍衛李振文妻於里加及奸夫李義山等於義禁府。 於里加, 卽兵曹參判李春生之女也。
상참 때 동·서반의 예도 문제에 대해 사헌부에서 아뢰다
편집○司憲府啓: “常參序立之後, 無東西班禮度監, 今後副司直兼監察序立於西班。” 從之。
함길도 방어의 재원 확보를 위해 강원도의 신세포와 미두를 운수하도록 호조에 명하다
편집○傳旨戶曹:
咸吉道防禦最緊, 今又加設營鎭, 財用不可不備, 其以江原道神稅布及該納兩倉米豆, 嶺東各官則漕轉, 嶺西各官則陸轉, 竝於慶源、寧北, 無弊轉輸。
11月 26日
편집임금·세자·종친·판돈녕 한창수 등이 지돈녕 한융전에게 잔치를 베풀다
편집○乙巳/御思政殿, 宴知敦寧韓隆田, 世子侍宴, 宗親及判敦寧韓昌壽等亦侍宴。
김중저를 보내어 배준 등을 호송하게 하고 그와 관련된 상세한 내용을 적어 요동에 보내다
편집○差司譯院判官金仲渚, 護送欽差指揮裵俊等, 移咨遼東曰:
議政府狀啓, 咸吉道觀察使呈: “該近有斡木河地面公幹出來, 欽差遼東都指揮裵俊, 帶領軍馬一百五十二員名, 日期不等, 俱於宣德八年十月, 到來本鎭, 除已禮待外, 今將本官手本一道, 原封不動, 隨呈前去。” 得此俱啓。 今準本官手本: “該奉勑將, 領軍官一百六十員名, 往斡木河等處, 招取楊木答兀下, 漫散人口, 欽遵開支, 五月行糧及馬匹軍器等件, 於本年六月十九日, 開元出口, 八月二十七日, 到彼下營, 閏八月十四日, 爲見草枯馬瘦, 衆議移營於人家附近田地處所, 駐箚養馬。 十五日卯時, 分駄載賞賜衣服等件, 到於中途, 忽被楊木答兀, 同古州野人阿答兀等, 約有三百餘人馬, 前來搶殺。 當與對敵間, 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等八名協同對敵, 殺死野人阿答兀等二名。 陣亡旗軍七名, 被傷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官軍四名, 將駄載賞賜等件馬二十八匹搶去。 都督猛哥帖木兒等收拾人馬, 仍與當職官軍, 追至河北對敵, 野人說稱: ‘候指揮、劉指揮比先殺了我每的爺娘, 如今來報讎, 務要殺了。’ 招諭官軍, 當又殺死野人一名, 追趕至大山下, 楊木答兀棄馬, 上陡峻山崖, 得獲馬四匹、首級一顆, 凡察等八名被傷。 天曉, 領軍回還, 惟恐野人復來搶殺, 當職將領官軍, 到於朝鮮國路口下營, 差百戶赫連等走報。 十七日, 仍復到彼, 催督人口, 置備毛皮衣服糧米等件回還間, 九月初三日, 有毛憐衛指揮阿兒替報說: ‘塔禿罕領下, 有野人三百餘名, 在彼下營, 等候招諭官軍回還截搶。’ 據報, 當職同凡察、阿谷等, 三百員名前去哨探, 果有野人, 候久回還去訖, 仍回到彼, 催取人口。 百戶郞捨兒荅等家、同指揮阿谷等, 於十月十九日卯時分起程間, 有楊木答兀, 糾合各處野人, 約有八百餘名, 人馬各被明甲到來。 猛哥帖木兒、凡察、阿古歹都等家, 幷當職營寨, 圍繞房屋, 放火燒毁。 (困)〔因〕至申時, 見得阿谷大門燒毁, 及攻開墻垣, 賊人入內, 將猛哥帖木兒、阿谷等男子, 俱被死殺, 婦女盡行搶去。 酉時分, 本職將領官軍, 奮力殺出, 舍人王贇等殺死, 本職同高忽、沙忽等被傷, 衣服鑼鍋米糧, 俱被搶去。 今照, 官軍節次, 被搶衣服糧米馬料鑼鍋等件, 無從措辦, 難從原路回還。 除將領官軍寅夜前來, 寧北鎭駐箚聽候外, 手本施行。” 得此。 除差陪臣上護軍金乙玄, 前往迎慰本官, 仍給衣廩, 其餘官軍一百五十二員名, 應付分例, 又差陪臣司譯院判官金仲渚, 護送馳驛, 所有官軍招諭到, 被擄男婦三百五十四名口, 逃來本國人王兒漢等二名, 交付官軍順帶, 竝給口糧脚力, 被擄人內無衣受凍者, 令給綿衣, 官軍帶來馬匹及被擄軍人已梯頭畜, 應付草料, 前赴都司。
임금이 안숭선에게 최진이 이만주 등의 죄를 덮고자 음모를 꾸민 상황을 열거하여 말하게 하다
편집○上聞崔眞等, 欲揜李滿住等之罪, 命安崇善條列作謀之狀, 言於崔眞:
一。 兀狄哈金卜同哈, 通書於其子古乙都哈曰: “去年冬偕張大人赴京時, 到(婆楮江)〔婆猪江〕, 適見忽剌溫搶去朝鮮人物, 吾與張大人奪取, 留置建州衛。 此賊乃加乙仇大、加乙乃兄弟及哈剌、末乙巾等, 誘引忽剌溫入寇也。” 以此觀之, 卜同哈與賊一體, 且目見之事也。 若未知情實, 則何緣而如此通書乎? 其同謀作賊也無疑矣。 一。 被擄婆猪江住林哈剌親妹斜吾姐供說, 哈剌請忽剌溫作賊之由: “不記日月, 去年冬哈剌出獵, 撞見忽剌溫兀狄哈之類, 構黨作賊。” 童阿車妻姐姐供說: “林哈剌稱云: ‘逃奴本國人金小八容留不還, 因此含憤, 請忽剌溫作賊。’ 自作賊以來, 李滿住等議欲綁縛哈剌, 送于朝鮮。” 非徒此二人也, 被擄人人所說, 皆同明白無疑, 彼人等至今諱之, 不直甚矣。 一。 猛哥帖木兒與上護軍池含言曰: “林哈剌、末乙巾等, 誘引忽剌溫作賊。” 又今撤滿答失里〔撒滿答失里〕傳言曰: “忽剌溫等入寇閭延, 專聽哈剌指揮耳。” 一。 撒滿答失里言: “哈剌潛師作賊。”, 而當初奏聞, 則以忽剌溫等類爲因朝鮮人偸其馬二十匹, 出來作賊, 前後之說各異, 此欲其同類人免罪也。 自初至今, 飾辭强辨, 不直之甚也。 一。 邊將報曰: “作賊人數, 四百餘騎。” 李滿住馳書曰: “作賊人數, 一百五十騎。” (撒滿谷失)〔撒滿答失〕, 在禮部對金乙玄言曰: “忽剌溫一百名出來, 其餘皆婆猪江人也。” 婆猪人等同謀作賊, 情見事白, 欲要免罪, 詐稱忽剌溫獨來, 上欺朝廷, 下瞞本國, 罪惡深重, 不可不懲, 欽依宣諭致討。
命注書姜孟卿, 將此事目, 往議三議政家, 黃喜議曰: “唯末條外, 他條皆論林哈剌獨知, 而他人不與焉, 殊失本意。 臣以謂婆猪江住人等, 入寇閭延, 專指哈剌, 而己不與焉, 今猶强辨。 雖然被擄各人供說及童猛哥帖木兒、撒滿答失里等書, 皆言林哈剌所致, 非徒不說李滿住同謀之事, 亦且堅諱, 此非他也, 若哈剌出, 則恐其同謀情迹易見矣, 如此說之何如? 至若金卜同哈之書, 則賊人一體人也, 的實無疑。 雖然賊人名字列錄, 過於明白, 右書姑除何如?” 孟思誠曰: “此事目, 至極明白, 如此開說爲便, 但欽依致討一句, 似乎未然之事, 請以已然之事, 改之何如?” 權軫曰: “事目允當, 然已曾奏聞, 何必更言乎? 若崔眞更言, 則以此答說, 如不更言, 則不必言也。” 孟卿回啓, 上曰: “知之。”
11月 27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丙午/受常參, 御經筵。
인수부 윤 유사눌이 관료들이 회례 악장의 시를 외우고 뜻을 음미하도록 할 것을 상서하다
편집○仁壽府尹柳思訥上書曰:
古樂之亡久矣。 秦、漢以後, 其器與聲猶存, 而其道遂不行焉。 厥後論者愈多, 而法愈不定, 逮至宋朝建隆ㆍ皇祐ㆍ元豊之間, 三致意焉, 和、胡、阮諸賢之議, 終不能以相一也。 及宋之末, 徽宗雖賜高麗燕享樂, 然當世君臣, 不遑於稽古禮文之事, 無復以鍾律爲意者也。 天運循環, 我太祖龍興, 列聖相承, 功成治定, 理宜有作。 歲在丙戌, 皇明賜樂, 太宗祗承, 然鍾磬未具, 軒架未備, 磬石所在, 旁求未得。 至于庚戌, 惟我殿下, 上念先王有志而未就, 下採愚臣千慮之一, 得欲作朝會禮樂, 廣詢博訪, 謀及大臣。 當是時也, 陳暘之論得行, 朱子之言未著, 殿下以天縱聖學, 獨斷群疑, 全用蔡氏《律呂新書》。 又慮十二宮紊亂失序, 一依《儀禮經傳通解》詩歌, 敷演而改正之。 於是五聲二變十二律四淸聲, 各得其正。 乃命攸司, 鍾磬器服, 不計萬金之費, 數年之間, 一皆新之。 至于癸丑年正朝賜宴群臣, 去女樂放鄭聲, 天顔肅穆, 載欣載悅, 八音之諧、七聲之和、干羽之舞, 宛然若虞庭之日。 然在庭之臣, 徒聞鐘皷之聲, 不知樂章, 十常八九, 臣恐庶尹之諧, 蓋未之全也。 臣竊惟太祖之《受寶籙》ㆍ《夢金尺》、太宗之《覲天庭》ㆍ《受明命》, 一國臣民所當謌詠頌禱, 沒世不忘者也。 《荷皇恩》, 殿下之受錫命也; 《隆安》, 殿下陞殿時樂也; 《休安》, 群臣獻壽樂也, 尤不可不知也。 至於《文明》、《武烈》之曲, 則殿下贊頌太祖、太宗文武功德之盛, 被之管絃, 貽厥孫謀, 傳之萬葉者也, 誠宜服膺勿失也。 矧惟《靖東方》一曲, 我太祖在潛邸義旗之廻, (寶)〔實〕東方萬世之福, 凡今之人, 食於斯、寢於斯, 伊誰之功歟? 雖愚夫愚婦, 亦當謌詠、舞詠者也。
《傳》曰: “禮云禮云, 玉帛云乎哉! 樂云樂云, 鍾鼓云乎哉!” 臣愚以謂世有先後, 而人心之所同然一爾。 聲氣之和, 雖未及於虞、周, 贊美之義, 實無愧於雅頌, 上項詩謌樂章, 群臣瞢然莫知, 豈君臣相悅之樂乎? 伏望殿下, 察臣愚衷, 憐臣至情, 特命攸司, 俾令大小臣僚, 會禮樂章, 靡所不知, 誦其詩、味其義, 當其侍宴之日, 克盡和樂恭敬之義, 則庶有補於風化之萬一矣。
上曰: “卿志善矣。 然今當事煩, 不宜施行。”
11月 28日
편집상참을 받고 정사를 보고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未/受常參, 視事, 御經筵。
十五年 十二月
편집12月 1日
편집좌승지 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임금을 대신하여 맹·최 두 사신을 홍제원에서 영접하게 하다
편집○庚戌朔/命左承旨金宗瑞, 往迎孟、崔兩使臣于洪濟院。
12月 2日
편집왕세자에게 명하여 임금을 대신하여 최·맹에게 연회를 베풀게 하다
편집○辛亥/命王世子, 代宴崔、孟兩使臣。
원민생·허성·최사의·남지·봉여·김인·김득종·전광의·배둔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元閔生爲仁順府尹, 許誠禮曹右參判, 崔士儀刑曹左參判, 南智右參判, 奉礪同知敦寧府事, 金裀、高得宗、全光義僉知中樞院事, 裵屯左司諫。
전라도 감사와 지보성군사 송저가 흰새매를 진상하여 의복 1습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全羅道監司及知寶城郡事宋儲衣一襲, 以進白鷂子也。
최진이 오자 안숭선이 야인들이 말을 꾸민 것을 설명하니 서면으로 써 줄 것을 청하다
편집○崔眞到李洙之家, 命都承旨安崇善, 往說野人飾辭條件, 眞曰: “徒言難記, 請書小簡以給。” 崇善回啓, 上曰: “眞說是矣, 以漢語反譯給之。”
12月 4日
편집안숭선이 중국 사신을 문안하자 맹이 진헌할 해청과 개를 달라고 하니 이를 거절하다
편집○癸丑/命都承旨安崇善, 問安于使臣。 孟曰: “願給進獻海靑與狗。” 崇善答曰: “狗則非勑書所載, 海靑則捕在遐陬, 已差人往審, 時未來矣, 未知眞海靑與否。 且非大人爲來事也, 勢難從之。”
지해풍군사 이호문·지금산군사 황경돈이 사조하니 인견하고 수령의 직책을 다할 것을 부탁하다
편집○知海豐郡事李好文、知錦山郡事黃敬敦辭, 上引見曰: “守令之職, 愛民、愼刑、勸農桑而已。”
어리가 및 그녀와 통간한 이의산·허파희 등을 처벌하다
편집○義禁府啓: “於里加以衣冠婦女, 着常服出入閭里, 恣行淫奔。 李義山引誘通奸。 許波回以婢妾産, 隔墻戲狎, 累朔通奸。 如此恣慢醜行之人, 若論以常人犯奸之律, 則戒後無由, 依律決杖後, 安置遐方。” 從之, 惟李義山, 只收職牒, 遐方安置。
광주에 수금 중인 선군 이흥을 참형에 처하다
편집○刑曹啓: “廣州囚船軍李興, 故殺人, 律該斬。” 從之。
이수의 집에 도착한 최진을 안숭선이 잔치를 베풀어 위로하고 선물을 회사하고 사목을 전해 주다
편집○崔眞到李洙之家, 命安崇善, 齎酒饌往慰, 仍贈綵花席石燈盞與回奉麻布四十匹, 仍示反譯事目。
사헌부에서 어리가와 간부를 사형에 처할 것을 상소하다
편집○司憲府上疏曰:
天地, 萬物之本; 男女, 人倫之始。 天地之氣正則萬物各得其生, 男女之道正, 然後人倫明, 而禮義有所措, 風化有所行, 故妖淫之尤物, 有害於治道, 考諸歷代, 以之而亡國敗家者多矣。 惟我太宗殿下以神聖之資, 博通經史, 灼知禍慘之機, 以是人是罪, 置之大辟, 窟穴淫邪, 見聞懲創, 中外臣民, 咸稱正刑。 恭惟主上殿下, 踐祚之後, 亦遵成憲, 近來甘同等二三恣女, 濁亂尤甚, 殿下以不忍之心, 特從輕典, 放逐于外, 苟全性命, 而乃不悛前行, 又與外民恣慾, 醜聲益喧, 是適足以如其意焉, 非所以懲惡戒後之道, 非惟恣女之不懲, 男夫之巨姦老俠, 將何以爲懼哉? 士大夫之家, 禮義所在, 男女生而有室有家, 自閨門之內、以至父子、君臣、尊卑、貴賤, 粲然不紊, 家齊國治, 而庶事咸熙, 故禮有女子不出中門, 本朝士族婦女, 出必蔽面乘輿, 古今之禁防至嚴, 非閭巷婦女之比也。 今於里加, 宰相之女、朝士之妻, 而妖淫之行多端, 口不可道。 若從輕典, 例斷甘同, 其於先王之成憲, 豈非矛楯! 又於吾東方惟新之道何如? 伏望殿下, 稽歷代存亡之故, 體先王已成之憲, 將於里加與男夫之罪, 明置大懲, 以正彝倫。
不允。
12月 5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甲寅/御經筵。
사간원에서 어리가와 간부의 처벌문제에 관해 상소하다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男女, 人道之所重; 禮法, 天下之大防。 男女之道正, 然後人倫明; 禮法之防嚴, 然後治道隆, 苟不以禮法, 防於男女之際, 其不爲禽獸也者, 幾希矣。 是以聖人重男女之分, 垂萬世之訓, 以謂: “男女非有行媒, 不相知名; 非喪與祭, 不相授器。” 其致意於男女之別者至矣。 惟我盛朝於士族婦女出入之際, 必蔽其面, 不乘平輿, 防禁甚嚴, 其內外尊卑之等, 粲然不紊者, 無他, 禮法爲之防也。 今淫女於里加以宰相之女、朝士之妻, 不顧禮法, 敢與李義山、許波回互相通奸, 恣行無忌。 非惟臣等痛心切齒, 凡所見聞, 莫不皆然, 望謂必置極刑, 以正彝倫, 豈意殿下特從寬典, 杖流于外, 臣等不勝缺望。 反覆思之, 曩者甘同等二三淫婦, 以朝士之妻, 濁亂尤甚, 而殿下重置極刑, 只黜于外。 臣等謂今日於里加之恣行, 亦必藉此而爲之也。 若於此女, 又從寬典, 則後日之淫婦, 將何以防之乎? 若防之不嚴, 則其末流之弊, 亦將如之何? 伏望殿下, 回不忍之心, 從憲府之請, 將此妖淫男婦之輩, 明置大辟, 以嚴禁防, 垂戒後來。 且文斯欲通於里加之弟鄭居孝之妻, 往來其家, 情跡已見於義禁府按問之際。 臣等以謂文斯, 義山之族也, 而又同里閈, 居孝之妻, 於里加之弟也, 而每相從遊, 則其黨淫之惡明矣。 非指奸之比也, 法當鞫治, 以正其實, 置而不問, 只罪文斯, 居孝之妻不與焉, 此亦臣等所缺望者也。 伏望殿下, 將居孝之妻辭連各人, 一處鞫問情由, 倂置於法, 以懲黨淫。
不允。
어리가를 해진에 이의산을 기장에 안치하는 등으로 처벌하다
편집○義禁府啓: “安置於里加於海珍, 李義山於機長〔機張〕, 許波回充軍於寧北鎭, 文斯放于東萊。” 從之。
금주령의 족자를 경외의 각 관청에 걸어놓게 하다
편집○禮曹啓: “今頒降戒酒敎書, 令京外各衙門成簇, 縣於廳堂壁上, 常存警戒。” 從之。
왕무·왕흠에게 마포·다삼 등을 전하고 세자로 하여금 대접하게 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回贈王武、王欽麻布六十匹、茶蔘四十斤, 仍言: “殿下病猶未痊, 大人從近發程, 明日殿下乘輦來慰。” 答曰: “殿下若須來慰, 則我等禮當先往。 雖然殿下病若未痊, 不宜動勞, 我等亦不可詣闕, 令殿下起動。” 崇善回啓, 命崇善還往, 語諸使臣曰: “賓旅旣久, 而主不往見, 是豈禮也哉? 然諸大人憐恤寡人, 勿令動勞, 當令世子代行。”
12月 6日
편집맹이 매와 개를 청하자 김종서가 황제의 칙지가 없다는 이유로 거절하다
편집○乙卯/命左承旨金宗瑞, 問安于使臣, 孟曰: “前請鷹犬, 須啓殿下給之。 雖吾進獻, 實是殿下之誠也。” 宗瑞答曰: “無聖旨, 殿下必難聽從。”
왕세자가 태평관에 나아가 임금을 대신하여 중국 사신 왕무·왕흠에게 전별연을 베풀다
편집○王世子詣太平館, 代餞使臣王武、王欽。
경기 감사 허성·청하 현감 권자용·충주 판관 이수동이 사조하니 직임을 다할 것을 부탁하다
편집○京畿監司許誠、淸河縣監權自庸、忠州判官李秀東辭, 上引見曰: “往就乃任, 恤民愼刑。”
상호군 정발을 보내 문어·해청등을 진헌하고, 야인이 노략한 인구·우마를 돌려준 것에 감사하였다
편집○遣上護軍鄭發, 進文魚五百首、大口魚五百尾、海靑二連、白鷂子一連, 仍奏曰:
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十日, 欽差指揮僉事(孟捏可來)〔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官, 齎捧到勑諭, 節該: “諭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毛憐衛都督僉事撒滿答失里、建州左衛都督猛哥帖木兒、都指揮使凡察、建州衛都指揮僉事李滿住等, 令各將所搶去人口牛馬頭匹, 盡行給還。” 欽此。 又於本年十一月初十日, 欽差百戶王欽、舍人王武等到國說稱: “近奉勑諭, 取要野人擄掠本國未還人口十四名, 交付孟捏哥來等官, 送回本國。 除欽遵, 前往忽剌溫地面, 有野人等稱無開到花名, 不肯發還。 前項事, 因欲與孟捏哥來等說知, 爲此前來。” 道罷聽此。 臣欽惟皇上, 憐憫小邦, 橫見野人侵擾, 特留宸念, 節次遣使, 往諭野人, 天意丁寧, 臣不勝感激。
12月 7日
편집왕세자에게 명하여 중국 사신 왕무·왕흠을 모화관에서 전별하다
편집○丙辰/命王世子, 餞使臣王武ㆍ王欽于幕華館〔慕華館〕。
좌승지 김종서에게 명하여 중국 사신을 벽제관까지 위로해 전송하게 하다
편집○命左承旨金宗瑞, 慰送于碧蹄驛。
정연을 보내어 사신을 평양에서 선위하게 하다
편집○遣鄭淵, 宣慰使臣于平壤。
예조에 전지를 내려 흉년으로 생활이 어려우므로 술을 사용하지 말것을 명하다
편집○傳旨禮曹:
各道凶歉, 民生可慮, 服(樂)〔藥〕外勿用酒。
창경부 윤 이상흥의 졸기
편집○慶昌府尹李尙興暴卒。
파성군 윤우의 졸기
편집○坡城君尹愚卒。
호조에 명하여 죽은 부흥군 조반의 아내의 장사에 사용할 석회 50석을 주다
편집○命戶曹, 給卒復興君趙胖妻葬, 用石灰五十石。
예조에서 회례에 사용할 문무악장을 올리다
편집○禮曹進會禮文武樂章。 太祖文舞: “於皇太祖, 聖德在躬。 應天順人, 奄有大東。 武威旣戢, 文治以隆。 深仁厚澤, 垂裕無窮。” 武舞: “桓桓聖祖, 受天之龍。 旣走納氏, 亦捷雲峯。 義旗言旋, 取彼凶殘。 武功耆定, 東民以安。” 太宗文舞: “於昭太宗, 繼序增功。 德由敬明, 治以仁隆。 畏天事大, 終始一誠。 億萬斯年, 永底豐亨。” 武舞: “於赫太宗, 丕承武烈。 撥亂定社, 群情胥悅。 野人是懲, 島夷奔命。 四方無虞, 惟功之盛。”
12月 8日
편집최진이 무역하다 남은 단자를 진상하려다가 안숭선의 질타를 받다
편집○丁巳/命都承旨安崇善, 問安于崔、孟兩使臣, 仍贈回奉麻布十五匹、茶蔘二十斤于孟捏哥來, 麻布十匹、茶蔘二十斤于崔眞。 眞屛人密語曰: “吾有品好段子二十匹, 未得和賣, 意欲進上, 何如?” 崇善答曰: “初至已進, 且將未畢貿易之物, 進上何如?” 眞深愧曰: “但欲與君商議耳。”
파성군 윤우에게 부의로 쌀·콩·종이·정포를 내리고 관에서 장사를 돌보도록 명하다
편집○賻坡城君尹愚米豆共五十石、紙一百五十卷、正布三十匹, 特命官庇葬事。
어리가를 사형에 이의산을 지방으로 내쫓기를 사간원에서 상소하다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前日將於里加、李義山、許波回濁亂綱常之罪, 請置大法, 以戒後來, 未蒙兪允, 不勝痛憤。 臣等竊謂男女之間, 人之大欲存焉, 苟不嚴禁防, 則妖淫之輩, 安所懲乎? 肆我太宗明燭是理, 必加大法, 其慮至矣。 以此防民, 猶有甘同、今同、延生童子之徒, 繼踵於後, 若於里加之罪, 又施寬典, 則後日接踵恣行者, 恐無紀極。 伏望殿下, 仰遵太宗之成憲, 俯從臣等之疏, 請明置大法, 以快臣等之望。 且義山、波回, 俱是奸夫, 同一罪也。 波回則訊杖決杖, 邊遠充軍; 義山, 不受一杖, 只收職牒, 而以其父病, 乃命姑留。 臣等以謂後日, 如義山强暴者, 汚染風俗, 職此而出也。 從耳目之欲, 以爲父母戮, 孟子以爲不孝, 今義山不肖之行發, 而國人皆云: “義山, 李漸之子也。”, 則戮辱其父, 莫此爲甚, 況義山恣意縱欲, 其於父病, 曾不致憂, 縱使在家, 何益於父? 伏望亟命黜外, 以戒亂常之輩。
不允。
검판내시부사 김경에게 명하여 다과·어육을 사신들에게 나누어 주게 하다
편집○命檢判內侍府事金敬, 分贈茶果魚肉于使臣。
사은사 성원군 이정녕 등이 요동에서 당시 중국 조정의 상황에 대한 글을 올리다
편집○謝恩使星原君李正寧等到遼東馳啓: “欽天監奏: ‘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八日, 景星見於西北天門之上。’ 又有海外諸國, 來貢麒麟、獅子、玄虎、福祿, 在京文武百官上表稱賀。”
12月 9日
편집두 사신에게 다례를 행하고 환궁한 후 왕세자로 왕을 대신하여 전별연을 베풀게 하다
편집○戊午/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百官幸太平館, 見兩使臣行茶禮後, 辭別還宮, 命留王世子, 代設餞宴。
김종서·우승범·황치신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다
편집○以金宗瑞爲吏曹右參判, 落點爲咸吉道都觀察使, 禹承範慶昌府尹, 黃致身同副承旨。
왕이 황희 등에게 교지를 내려 어리가·이의산·허파회를 더 이상 벌하지 말라고 하다
편집○召黃喜、孟思誠、司諫裵屯、持平李兼善, 命都承旨安宗善傳敎曰:
前月臺諫上疏曰: “於里加, 與李義山、許波回恣行淫穢, 敗亂天常, 宜置極刑, 以嚴禁防。” 然考諸歷代, 宮壼之間, 尙有亂常者, 豈禁防之法不嚴歟? 以本朝言之, 尹須、李貴山之妻, 皆以淫穢, 事覺伏誅, 懲惡之法, 非不嚴也, 甘同、今同、延生等, 相繼於後, 男女之欲, 豈徒以法令防之乎? 且疏內有曰: “於里加以朝士之妻, 淫行多端, 口不可道, 宜加重刑, 以正彝倫。” 然(武)〔舞〕工、樂工、齋郞、皂隷之輩, 去官受職, 則予以朝士待之。 儻是人之輩之妻, 如有淫奔者, 則亦以朝士之妻例斷乎? 且高麗之季, 憲司以風聞糾理, 其間不無玉石俱焚之嘆, 自我太祖踐祚以來, 一禁風聞, 以革其弊。 今者於里加情迹已著, 無所逃罪, 然獄詞所逮, 竝皆鞫問, 則豈無其弊乎? 予意以爲不若不論之爲愈也。
喜等請鄭居孝之妻, 竝論如法, 上不從。
호조에 명하여 유모 이씨에게 쌀·콩을 하사하고 이를 상례로 삼게 하다
편집○令戶曹賜乳媪李氏米四十石、豆二十石, 仍命歲以爲常。
12月 10日
편집사헌부에 전지를 내려 다할·유청·주황 등이 누른빛이 아니니 금지하지 말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己未/傳旨司憲府曰:
茶割、柳靑、朱黃等色, 非是黃色, 今後勿幷禁之。
12月 11日
편집진안 현감 오경민·신령 현감 이자건 등이 사조하니 인견하고 직책을 다 할 것을 부탁하다
편집○庚申/鎭安縣監吳敬民、新寧縣監李自乾、玄風縣監權九經等辭, 上引見曰: “大臣薦汝等可治民事, 肆遣汝等, 體予至懷, 各勤乃職。 今聞慶尙、全羅兩道, 尤失農業, 予甚軫慮, 汝等亦當愛民愼刑, 勸課農桑, 以厚其生。”
12月 12日
편집맹날가래가 야인에게 옷·양식 등을 주어 돌려 보낼 것을 청하다
편집○辛酉/都承旨安崇善, 問安于使臣, 孟捏哥來曰: “今來野人, 啓殿下給衣糧, 速還本土。” 崇善答曰: “野人等自今回心革面, 輸誠納款, 則殿下待之甚厚, 給衣與糧必矣, 何待大人之請也?”
맹날가래 등이 돌아가매 진양 대군으로 모화관에서 황희 등으로 벽제역에서 전송케 하다
편집○使臣孟捏哥來ㆍ崔眞等還京, 命晋陽大君瑈, 代設餞宴于慕華館, 百官咸詣慕華館祗送。 命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都承旨安崇善, 慰送于碧蹄驛。
전라도 감사 이숙묘가 전문을 올려 은혜에 감사하다
편집○全羅道監司李叔畝進箋謝恩。
판청주목사 하자종의 졸기
편집○判淸州牧事河自宗卒。 有子五: 廣、逈、演、潔、漙。
우리 나라의 사신에게는 다례를 행하지 말 것을 호조에서 건의하다
편집○戶曹啓: “外方各官, 雖當禁酒時, 稱爲茶禮, 備設饌果, 實爲未便。 況平安、黃海道, 今當失農, 使客煩多, 糜費之弊, 不可不慮, 本國大小使客, 勿設茶禮。” 從之。
하경복·심도원 등을 인견하고 털옷 등을 하사하고 영북진을 이설한 사목을 주다
편집○咸吉道都體察使判院事河敬復、參判沈道源等辭, 上引見, 賜毛衣耳掩, 仍授慶源、寧北鎭移設事目以送。 其事目曰:
邑城遙隔人民聚居要害處, 木柵造築, 附近人民, 竝皆入保, 以備不虞。 一。 各官人民內田地數少人, 爲先抄出, 使之入居。 若田地數少, 人物不足或不實, 則以各官住壯實人戶, 爲先抄出事, 與都觀察使同議, 從宜布置。 一。 入居人民等私備穀食, 遠處齎去爲難, 欲令從其自願, 納于所居官, 以慶源、鍾城所在雜穀充給。 其便否, 與都觀察使同議施行。 一。 都節制使, 置營龍城, 以吉州、鏡城兩邑之地, 擇魚鹽所出之地, 供給寧北鎭, 推移割屬, 而吉州則單牧官, 府官中設立便否, 與都節制使監司同議布置。 一。 咸興以南, 全失農業, 咸興以北, 農事稍稔。 今慶源、寧北鎭入居人民等, 率皆抄於咸興以北, 其先後緩急, 與監司都節制使, 同議施行。
12月 13日
편집박안신이 가져온 칙서의 개·인삼의 진헌 문제와 자제들을 중국 학교에 입학 교육시키는 문제 등을 논의하다
편집○壬戌/千秋使朴安臣傳寫齎來勑書二道, 先使通事金玉振馳啓:
一曰: “得奏, 言已還所獲婆猪江人口、牛馬、銀帶、甁盞、家財等物, 具悉。 誥命勑諭及打圍馬匹, 旣辨釋明白卽已。 蓋王敬天事大, 樂善之心, 出於至誠, 朕所素知, 非彼小人所能間也。 王其體朕至意, 所進鷹犬皆至, 備見王之誠心, 但犬未及前所進者, 尤佳有如前者, 更爲尋訪進來。 國中産人蔘, 亦可令人採取進來, 故勑。” 其一: “覽奏, 欲遣子弟, 詣北京國學或遼東鄕學讀書。 且見務善求道之心, 朕甚嘉之。 但念山川脩遠, 氣候不同, 子弟之來, 或不能久安客外, 或父子思憶之情, 兩不能已, 不若就本國中務學之便也。 今賜王五經四書大全一部、《性理大全》一部、《通鑑綱目》二部, 以爲敎子弟之用, 王其體朕至懷。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 “今來勑書, 不允子弟入學之請, 自今入學中國之望則已絶, 然漢音有關事大, 不可不慮。 予欲遣此子弟于義州, 使之來往遼東, 傳習漢語, 何如?” 僉曰: “遼東乃中國一方, 語音不正, 臣等以爲前所選子弟, 使之仍仕司譯院, 常習漢音諸書, 每於本國使臣赴京時, 竝差入送。 如此循環不已, 則漢音自然通曉。” 又議曰: “今來勑書, 辭意款曲, 謝恩之禮, 在所當爲。 禎祥之物多見, 進賀之禮, 亦不可廢, 謝恩進賀, 兼差以送乎?” 僉曰: “以謝恩爲主, 就差進賀可也。” 又議曰: “勑書所付狗子人蔘, 謝恩進賀, 一時進獻乎?” 僉曰: “謝恩進賀, 喜事也, 當速爲之。 狗子人蔘, 非必及時進獻也, 當徐徐揀擇, 隨後進獻可也。” 又議曰: “人蔘不下千斤以獻, 何如?” 僉曰: “可也。” 又議曰: “斡木河, 本是我國境內, 而祖宗世守之地。 曩者猛哥帖木兒請居其地, 以藩我國。 近日猛哥父子因亂見滅, 今其地空曠, 恐爲賊人所取, 移寧北鎭於其地。 說此辭於孟、崔兩使臣何如?” 黃喜、孟思誠、申商等議曰: “說之可也。” 安純、皇甫仁等議曰: “此地無干於上國, 何必煩說, 以諭於人! 爲今急務, 當速移鎭, 堅壁固守可也。” 又議曰: “江界江邊居民, 每當冬節, 竝令入保, 邑城道途之遠, 不無往來之勞。 又於秋收之前, 督令入保, 刈(獲)〔穫〕之事, 亦未得爲。 年年若此, 民甚苦之。 予欲築城於滿浦口子, 使民聞變卽入, 以除其弊, 何如?” 僉曰: “爲政當順民心, 築城便否, 使本道察理使訪問, 然後乃可定也。” 又議曰: “今來野人, 雖曰來附, 其心難測。 予欲令禮曹, 言於野人曰: ‘國家聞汝等請兵忽剌溫, 以復前怨, 然乎?’ 儻懷此心, 彼必落膽, 以破其謀, 此計何如?” 僉曰: “可矣。” 又(敎)〔議〕曰: “都督撒滿答失里、指揮李滿住等, 使人來乞糧。 右人回心革面納款, 則我當施惠以悅之, 其賜給之數, 當如何? 前日議定十五石, 予更思之, 加以五石, 各賜二十石何如?” 僉曰: “可矣。” 上從之。
중국에 입학시키기 위해 뽑은 자제들을 사역원에 모아 한문·중국어를 강습케 하다
편집○禮曹啓: “以入學選揀子弟二十人, 竝令仍會司譯院, 講習漢文漢語, 每於使臣赴京, 以從事官差送。” 從之。
병조에 전지를 내려 진헌할 몸집이 큰 개를 망아지로 바꾸도록 하다
편집○傳旨兵曹:
進獻體大狗兒, 以兒馬易換。
12月 14日
편집망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새매를 진헌할지를 논의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往議政府, 議進鷹便否, 黃喜、孟思誠議曰: “此鷹晩捕, 不可以進獻。 且已曾進獻之數, 非不敷也, 姑停進獻何如?” 崇善回啓, 從之。 崇善啓曰: “臣心以爲今降勑內犬與人蔘, 進獻時幷進, 恐無後恨。” 上曰: “予更思之。” 崇善曰: “請勿留置, 以速進獻。”
이살만답실리와 이만주에게 쌀을 하사하다
편집○賜李撒滿答失里及李滿住, 米各二十石。
12月 15日
편집문소전에서 제사를 거행할 때 눈이 내리니 당상·하악을 안으로 들어 오게 하다
편집○甲子/親祭文昭殿。 是日當祭雪下, 上命堂下樂, 使就南門內, 堂上樂入楹內。
문소전 제사때 시끄러워 찬창하는 소리를 못들어 예를 실수한 것에 대해 규탄치 말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司憲執義李審、持平李兼善啓曰: “今日文昭殿行祭時, 樂聲方奏, 且値風雪交作, 贊唱之聲, 未得及聞, 文武臣僚或四拜或三拜, 臣等亦行三拜。 以糾察之身, 失禮而出仕, 未便。” 上曰: “仍就乃職。 且失禮臣僚, 毋得糾理。”
12月 16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고 참예한 파저강 야인에게 음식과 옷을 하사하다
편집○乙丑/御勤政殿受朝。 婆猪江野人等亦參, 命饋之, 仍賜衣。
야인들이 군대를 청해 원한을 갚으려하는 것과 이만주의 인구·재물의 송환 문제 등을 논의하다
편집○命都承旨安崇善, 往議于議政府, 其一曰: “令禮曹言於野人曰: ‘汝等將請兵於忽剌溫, 以報我國, 信乎?’ 彼如曰: ‘無有。’, 則又詰之曰: ‘說之者非一, 夫豈不然而有言乎?’ 以此言於野人何如?” 其二曰: “李滿住等說: ‘送還被奪人口財物、勑諭誥命。’ 然人物則分置各官, 今已送還, 財物則軍中擾攘間, 或燒火、或投水, 豈可一一推還? 齎到之物, 亦皆推刷送還, 無一物留在本國。 以此言於野人何如?” 其三曰: “李滿住公幹禁防事, 姑且勿說何如?” 黃喜、孟思誠等皆曰: “允當。”
12月 17日
편집국경 지방에서 야인과 교통하는 문제에 대한 대책을 논의하다
편집○丙寅/受常參, 視事。 上曰: “本國沿邊人, 與野人潛通, 或相婚姻, 或相飮食。 夫私交, 國之所禁也。 犯禁之民, 孰告於守令? 守令雖或知之, 猶恐禁防之不能, 孰達於國家? 予竊思自今國家勿禁通好, 使民見然往來, 則其往來之人, 可知其某某人也。 然則如有往來之人, 自謂國之知我, 而於往來之際, 雖欲爲汎濫之事, 畏國家覈問, 自不敢肆矣。 彼亦以爲相交, 而不敢肆侵掠之謀, 況今朝廷曾降勑書, 與野人相睦乎! 此計何如?” 申商對曰: “可矣。”
최진이 야인에게 옷·식량을 주라고 청하는 본의에 대하여 이야기하다
편집○上曰: “崔眞請賜野人衣糧, 必有異也。” 安崇善對曰: “崔眞多受野人貂皮, 而來故也。”
호조에 농사에 실패한 백성들의 구제에 힘쓸 것을 명하다
편집○上曰: “今年失農各官頗多, 將恐民飢, 以致死亡, 賑濟之事, 不可忽也。 預令戶曹移文各道, 務其賑恤。 予將來春差人, 審察虛實。”
자제들에게 중국어를 교육시키는 문제에 대하여 논의하다
편집○上曰: “前日大臣議: ‘子弟勿遣遼東, 隨使臣赴京。’ 予以爲然, 今更思之, 遣遼東, 何有不可?” 戶曹判書安純啓曰: “遼東, 外路也。 且本朝之人寓於外館, 不得隨意入城, 與遼東人接語。 臣心以謂依前議施行可也。” 上曰: “然則一從前議。” 許稠啓曰: “請師中朝, 以訓子弟, 今日之急務。” 上曰: “志則善矣, 請師似違於禮, 不可施行。”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지자성군사 민소생·전의 현감 김팽로가 사조하니 직책을 성실히 할 것을 당부하다
편집○知慈城郡事閔紹生、全義縣監金彭老辭, 上引見曰: “勸農桑, 愼刑罰。”
진헌사 허지혜가 북경에서 돌아오다
편집○進獻使許之惠回自京師。
12月 18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丁卯/御經筵。
함길도 감사 김종서 등이 사조하니 인견하고 종서에게 모의·모관을 하사하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金宗瑞、黃海道監司金孟誠等辭, 上引見, 賜宗瑞毛衣冠。
금성 현감 김정이 사조하니 부역을 공평하고 형벌을 신중하게 할 것을 당부하다
편집○金城縣監金鼎辭, 上引見曰: “均賦役愼刑罰, 以厚民生。”
임영 대군 이구가 고 봉례 최승녕의 딸에게 재취하다
편집○臨瀛大君璆, 改娶故奉禮崔承寧之女。
전주부 윤 이점이 죽으매 치조·치부할 것을 명하다
편집○全州府尹李漸卒, 命致弔、致賻。 義安大君和之子也。
12月 19日
편집지벽동군사 문순·함평 현감 정유림 등에게 직무를 다할 것을 당부하다
편집○戊辰/知碧潼郡事文純、咸平縣監鄭有臨辭, 上引見曰: “恪勤乃職。”
12月 20日
편집야인에게 서면으로 글을 올리게 할 것과 함길도 여인이 귀화한 것에 대한 처벌문제를 논의하다
편집○己巳/視事。 上曰: “今見婆猪江野人公幹, 辭甚不恭, 使之傳言曰: ‘自今勿復如此。 如有欲言之事, 書之授我邊將, 轉聞於國。’” 咸吉道有一女, 背本國潛歸他國, 有司請論斬, 上曰: “罪當斬, 然此婦人也。 亦同男子而論決乎? 律文雖無男女之分, 從末減何如?” 判書申商曰: “上敎至當。” 上曰: “以垂戒後人論之, 則當從重典, 以婦人無知論之, 則別從輕典, 卿等其退更議。”
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御經筵。
고약해로 대사헌을 삼다
편집○以高若海爲大司憲。
고을 수령이 처자를 데리고 부임하는 문제에 대한 상세한 규칙을 정하다
편집○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 “濟州、旌義、大靜等官, 雖五考遞代, 不得率妻子赴任, 其衙祿之數, 每年賜給其家。 慶源、鏡城、甲山、慈城、閭延、巨濟等官, 自願率其妻子者聽, 其不願者, 依上賜給, 其餘義州、朔州、理山、昌城、碧潼、江界等官, 竝令率妻赴任。” 從之。
12月 21日
편집근정전에 나아가 조회를 받다
편집○庚午/御勤政殿受朝。
파저강 야인 이만주가 지휘 왕답올 등을 보내어 토산물을 바치다
편집○婆猪江野人李滿住, 使送指揮王答兀ㆍ劉撒禿等一十四人來獻土宜。
박연이 건의한 악호·곡명의 정립과 제향·조회때의 예법 등의 의견을 받아들이다
편집○禮曹啓: “上護軍朴堧上言條件, 與詳定所同議: 一。 ‘樂必有號, 曲必有名, 皆加美稱, 以章懿德。 今文昭殿新製樂章, 其節奏則初獻, 用唐樂《中腔令》, 亞獻用鄕樂《風入松調》, 然樂號曲名未立, 有違考制。 願命徽稱, 以垂來世。’ 右條, 太祖初獻曰《桓桓曲》, 亞獻曰《維皇曲》; 太宗初獻曰《亹亹曲》, 亞獻曰《維天曲》。 一。 ‘祭享之禮, 齋宿爲重。 今觀樂工致齋之法, 祭前二日, 會宿奉常, 前期一日, 俱詣祭所。 旣曰齋戒, 宜禁出入, 致其專一, 顧以朝夕口腹之故, 棄其齋所, 任意出入, 來往私處, 犯染多矣, 極爲未便。 此無他, 無供億故耳。 又於祭日, 享官執事, 則皆臨時盥洗, 以致涓潔, 至於堂上堂下歌舞奏伎之工, 其數極多, 而不設盥濯之所, 數百工人夜半而起, 全不盥頮, 穢汚褻慢, 不敬莫甚。 自今工人致齋之日, 須令供給, 禁絶出入, 以嚴齋宿。 又於壇廟之外, 設工人盥頮之具, 令衆工悉皆洗濯。 原廟祭伶人, 亦不可無盥頮之具。’ 右條, 工人供給, 依前例, 令禮賓寺掌之。 盥頮之具, 每祭所木槽各一、木器各五十, 造作入藏, 令典守者汲水供之。 一。 ‘祭享朝會樂, 器服儀物, 國家經費不少, 典守官吏不肯藏護, 則未久損毁, 不可不慮。 願自今令主掌司不時檢察, 記其功過, 以憑褒貶。’ 右條, 依上言, 令曹典享司郞廳, 不時往審。” 從之。
병조에서 무사를 추천한 후 낙점을 받아 진무를 임명하게 하다
편집○兵曹啓: “凡選任人物, 東班則吏曹主之, 西班則兵曹主之, 獨三軍鎭撫差任之時, 與都鎭撫同議, 有乖於設官分職之意。 且武士進退各衛節制使私第者, 有禁令。 鎭撫須與都鎭撫同議差任, 則冒進之輩, 伺隙私謁, 其漸可慮。 自今三軍鎭撫有闕, 則本曹選武士才兼吏治者, 一望三人, 受點差任。” 從之。
선산의 죄수 옹기공 대금이 사삿집 종 벌개를 모살하매 참형시키다
편집○刑曹啓: “善山囚甕匠大金, 謀殺私奴伐介, 律該斬。” 從之。
관노비도 인구 셋을 한 호로 할 것을 호조에서 건의하다
편집○刑曹啓: “《續典》內: ‘留守官奴婢二百戶, 大都護府牧官一百五十戶, 單府官一百戶, 知官五十戶, 縣令縣監三十戶。’ 然不定幾口爲一戶, 宜依選上奴子例, 外方各官奴婢, 亦以三口爲一戶。” 從之。
함길도 감사 조말생이 백성을 소다로·알목하로 이주시키는 문제와 관련하여 글을 올리다
편집○咸吉道監司趙末生上言:
道內咸興府數百人狀告: “遠徙于蘇多老、斡木河, 衆人所悶。” 乞以端川以北各官人物, 從其自願, 徙于蘇多老、斡木河; 北靑以南各官人物, 徙于端川、吉州、鏡城、慶源等官, 蘇復民生。 臣竊惟蘇多老、斡木河, 本是我國之境, 太宗之時, 守臣失禦, 居民南遷, 藩籬一缺, 遂爲胡穴。 聖心有憾, 復置慶源于富居站, 又設一壘于高郞歧, 是示民復舊之漸也。 聖神繼作, 紹述先志, 復舊境固封域, 以重肇基之地, 期使東北之民, 永享太平之利。 命下之日, 一道臣民之有識者, 疇不感服! 但懷土, 常物之大情; 重遷, 人心之所同, 而況遠父母、離兄弟, 遠徙千里, 死喪疾病之不相聞! 是民情之所深恨也。 大抵遷徙, 若在五六日之程, 則父母兄弟, 可得相見; 死喪疾病, 可得相聞, 南民之願, 欲以次移居者, 良以此也。 北道民心, 臣所未知, 人之言曰: “古慶源居民, 因亂南遷者, 不忘前日之富足, 常欲還北, 其他吉州、鏡城之富饒安土者, 亦以程途之不遠, 不甚苦之, 間有無土田者, 夙聞所遷之地閑曠沃饒, 必皆樂遷。” 斯言或信矣。 然徙民實邊, 爲政大體, 以次徙入, 似乎煩碎, 恐是謬計。 然一道民情, 不可不聞, 伏惟上鑑。
命兵曹曰: “以端川以北居民, 入居數足與否及北道人民情願, 亦竝訪問施行。”
12月 22日
편집모화관에서 박안신이 가져온 칙서을 받다
편집○辛未/千秋使工曹參判朴安臣, 齎勑回自京師,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 幸慕華館, 迎勑如常儀。
사정전에서 박안신에게 잔치를 베풀어 주고 안장 갖춘 말을 하사하다
편집○御思政殿, 慰宴朴安臣, 駙馬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府院君六承旨侍宴, 賜鞍馬于安臣。
12月 23日
편집경연에 나아가다
편집○壬申/御經筵。
예조에서 악장을 올리다
편집○禮曹進樂章。 宗廟迎神文舞歌詞: “於皇祖考, 丕顯文德。 昭格于天, 啓佑罔極。 旣載淸酤, 祝祭于祊。 庶幾右之, 齎我思成。” 堂下武舞歌詞: “於皇聖祖, 勇智天錫。 南征北伐, 莫不震讋。 夢協金尺, 慶膺寶籙。 神武寬仁, 應運開國。” 永寧殿迎神文舞歌詞: “於皇神宇, 肅肅熒熒。 鐘鼓旣成, 黍稷惟馨。 卽着卽存, 陟降庭止。 庶右享之, 福祿寧止。” 武舞歌詞: “於皇烈祖, 勇智天授。 肇基鴻休, 克昌厥後。 比于太祖, 順天應人。 於萬斯年, 景命惟新。”
12月 24日
편집조양진 첨절제사 김재가 사조하니 직무를 다할 것을 당부하다
편집○癸酉/兆陽鎭僉節制使金滓辭, 引見曰: “字民愼刑。”
서교에 거동하여 매 놓는 것을 구경하다
편집○幸西郊, 觀放鷹。
환자를 보내어 양녕 대군을 부르다
편집○遣宦者, 召讓寧大君。
12月 25日
편집의산군 남휘 등을 북경에 보내 서적을 하사한 것을 사례하고 상서가 나타난 것을 축하하다
편집○甲戌/遣宜山君南暉、中樞院副使洪理如京師, 謝賜書籍, 兼賀祥瑞, 上率群臣, 拜表箋如儀。 謝恩表曰:
聖謨諄切, 庸篤懷綏。 帝賚便蕃, 不勝欣戴。 佩銘曷已! (縻)〔糜〕粉難酬。 伏念臣猥以庸資, 幸際熙運。 顧乏涓埃之補, 徒勤向慕之情。 何圖使价之還, 乃沐皇恩之渥! 誕頒經史, 式開子弟之昏蒙; 優錫絲綸, 洞照野人之誣罔。 謂有敬天事大之誠懇, 申以務善求道之褒嘉。 豈臣惷愚, 所敢期望! 玆蓋伏遇皇帝陛下, 仁推一視, 度擴兼容。 稽《周雅》之作人, 體《虞書》之柔遠。 遂令弊服, 叨荷殊榮。 臣謹當(蓋)〔益〕勵丹心, 倍殫素節。 之屛之翰, 永被聲敎之施; 曰壽曰康, 恤切久長之祝。
方物表曰:
天貺聿頒, 仍降褒嘉之命; 土宜雖薄, 聊申喜謝之忱。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黃花席滿花席滿花方席雜彩花席各十五張、雜色馬十六匹。 右件等物, 製造匪精, 名般甚尠。 冀諒由中之懇, 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后及中宮禮物: 白細苧布紅細苧布竝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皇太子箋曰:
尊居貳極, 密裨睿謨。 恩導九重, 覃霑海徼。 撫躬知感, 擧國與榮。 伏念臣邈處荒陬, 幸逢盛際。 常乏絲毫之助, 敢期優渥之臻! 萬里同文, 載受經書之寵錫; 十行賜札, 荐蒙褒奬之殊私。 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 偉量淵沖, 英姿玉裕。 體上聖字小之念, 憐微臣事大之誠。 遂令弊封, 獲紆皇澤。 臣謹當終始典學, 率子弟而講明; 夙夜惟寅, 與父老而頌禱。
禮物: 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雜色馬四匹。 其賀表曰:
聖謨廣運, 光啓太平。 神化旁施, 式昭靈貺。 照臨所曁, 歡忭悉均。 竊惟至治之時, 必有禎符之應。 然衆美之畢至, 諒前昔之罕聞。 麟稟五行之精, 幷福祿而偕出; 獅爲百獸之長, 與玄虎而騈臻。 良由泰和之所鍾, 實是至仁之相感。 矧景星之垂象, 乃盛世之休徵! 欽惟皇帝陛下, 道洽彌綸, 心敦位育。 民安物阜, 飛潛動植之咸寧; 近悅遠來, 華夏蠻貊之率俾。 嘉祥沓見, 慶頌交騰。 伏念臣猥以孱資, 幸逢昭代。 迹縻海甸, 阻參漢殿之班; 目注雲霄, 倍獻(堯封)〔華封〕之祝。
皇太子箋曰:
重華協帝, 密贊皇猷。 二儀生祥, 光啓泰運。 凡居普率, 悉是歡忻。 歷觀治道之隆, 咸致休徵之祐。 然或一物之僅見, 未有諸福之騈臻。 獅子麒麟, 實爲盛朝之瑞; 玄虎福祿, 亦皆和氣之鍾。 矧玆景星, 煥乎玄象! 事罕前昔, 慶洽華夷。 恭惟皇太子殿下, 稟性淵沖, 凝姿玉裕。 功益著於翼亮, 化克底於雍熙。 靈貺稠重, 頌聲洋溢。 伏念臣猥將庸資, 幸際昌辰。 迹滯鯷岑, 班雖阻於蹈舞, 心馳鶴禁, 祝倍殫於康寧。
경상도 도절제사 이징석이 시골의 창고에서 봉록을 받아 부모를 봉양할 수 있기를 청하다
편집○慶尙道都節制使李澄石上言:
去夏水旱爲災, 南方凶歉, 兩親供億, 恐未贍焉。 乞以臣之俸祿, 受於京倉者, 移受於居鄕之倉, 以養父母, 臣之至願也。
從之。
박종직이 상언한 경시서의 평두목에 낙인을 찍는 문제 등의 사항에 대하여 결정을 보류하다
편집○禮曹啓: “朴宗直上言條件, 與政府諸曹同議便否, 皆曰不可, 惟京市署, 烙印市裏斗量槪木條, 參判皇甫仁獨曰可。 其軍資監、廣興倉開庫之日, 出門者搜探條, 已曾施行, 不必更議。” 啓留之。
중궁·동궁에 하사를 할 때 반수는 단함을 사용하라고 명하다
편집○命: “今後中宮致辭及東宮致辭班首, 除具銜, 用單銜。”
회례연의 진식·진작 때 음악 절차를 전악과 관습 도감에서 같이 할 것을 예조에서 건의하다
편집○禮曹啓: “會禮宴時, 進食、進爵音樂節次, 專委典樂, 不無差錯。 慣習都監事知官二人, 東西分立糾察。” 從之。
영흥의 죄수 최도거·봉산의 죄수 최석 등에게 참형을 내릴 것을 형조에서 건의하다
편집○刑曹啓: “强盜永興囚崔都巨、鳳山囚崔石、載寧囚朴吉、海州囚龍生ㆍ仇亡, 律該斬。” 從之。
12月 26日
편집근정전에서 조회를 받다
편집○乙亥/御勤政殿受朝。
진상품을 훔친 인순부의 부노 소로의 형량에 대해 논의하다
편집○命右承旨鄭苯曰: “盜進上磁器釦金仁順府奴小老之罪, 義禁, 府照以盜內府財物當斬。 前此, 蓋匠亏狄哈, 以盜廂庫銀器被斬, 仁順府奴加麿衆, 以盜常用銀器, 減坐死罪一等。 小老之罪, 比亏狄哈則稍輕, 比加麿衆則稍重, 何以處之? 議于三議政以啓。” 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 “小老之罪, 與亏狄哈盜廂庫銀器之罪無異, 宜加重刑。”
동궁이 세 대군과 연창군을 거느리고 풍정을 올리다
편집○東宮率三大君、延昌君, 進豐呈。
옥구진의 병마사 이양이 사조하니 직무를 다할 것을 당부하다
편집○沃溝鎭兵馬使李穰辭, 上引見曰: “字民愼刑, 勸課農桑, 以厚民生。”
12月 27日
편집양녕 대군이 이천에서 오다
편집○丙子/讓寧大君來自利川。
양주 부사 김종흥이 사조하니 형제를 두고 지방으로 떠난 것과 상처한 것에 대해 위로하다
편집○楊州府使金宗興辭, 上引見曰: “今汝兄弟分憂出外, 其相憶之情, 予所灼知, 楊州近京, 接見必數。 汝之喪妻, 予已知之, 率幼兒與母往赴。”
비전주 태수 원의의 사자를 객관에 들게 하다
편집○禮曹啓: “今者肥前州太守源義使者出來, 此素非通信之人。 然田平殿源者女子夫也, 且有土地之人, 依他館待京中。” 從之。
왕이 양녕 대군을 서울로 부르는 것에 대해 사간원에서 상소하다
편집○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讓寧得罪君父, 見絶宗社, 太宗放黜于外, 命曰: “自予千歲之後, 不得往來于京。” 遺訓至嚴至密。 前此殿下屢召接見, 或留于闕內, 或侍從于行在, 臣等不勝痛憤, 輒於召見之際, 每黷天聰, 未蒙兪允, 尤加痛憤。 臣等反覆思之, 大舜以友愛待象, 其侍從巡狩, 信宿宮禁, 未之聞也。 伏望殿下, 斷一時友愛之至情, 念太宗萬世之大計, 卽命退還, 勿復接見, 國家幸甚, 宗社幸甚。
上曰: “自今以後, 讓寧入來時, 如此封章, 皆勿受。 且此封章之詞, 都是陳言, 與前所進無異, 無乃刊板入來乎? 又此封章, 逆卷封之。 若幷此傳敎, 則諫官必避嫌, 然亦傳敎乎?”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 “雖避嫌, 義當傳敎, 使知其罪。” 上曰: “然則竝此敎之。” 右承旨鄭苯傳敎, 左獻納崔士柔, 無辭以對, 乃退與左司諫裵屯、知司諫權克和等, 俱詣承政院避嫌, 上曰: “小事也, 勿嫌。”
12月 28日
편집동교에서 거둥하여 매 놓는 것을 관람하다
편집○丁丑/幸東郊, 觀放鷹。
12月 29日
편집삭제에 쓸 향과 축문을 친히 전하다
편집○戊寅/親傳朔祭香祝。
종묘 제향 때 쓸 제물을 청결히 보관할 것에 대해 예조에서 아뢰다
편집○禮曹啓: “宗廟祭享奠物, 陳設經宿, 塵汚不潔, 簠、簋、㽅鉶籩、豆、大小牲匣, 皆有蓋羃, 其中生肉及各色餠乾魚脯, 因長大, 蓋不能覆, 宜用單油紙, 覆於蓋羃之上, 臨行事時撤去。”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