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선왕조실록/선조소경대왕수정실록/12년

十二年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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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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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丙子/領議政洪暹謝病免, 以朴淳爲領議政。


○以直提學柳成龍陞拜同副承旨, 沈義謙爲咸鏡道觀察使。


○兵曹判書李希儉卒。 希儉拙直無機變, 遇事不避夷險。 初不爲人知, 久在常調, 晩登臺省。 以仁順王后守陵官, 加階進用, 官至六卿。 平生不主朋黨, 不近權豪, 雖士望未洽, 而識者有取焉。 子睟光爲名卿。


○以柳㙉爲禮曹判書, 朴大立爲刑曹判書, 李栻爲司憲府大司憲, 皆以舊臣, 與新進合, 上特命加階。


○白虹貫日者再, 上下敎求言。 司憲府上箚, 論時弊, 分辨東西是非, 始顯斥沈義謙爲小人, 鄭澈、金繼輝爲邪黨。 於是, 新生之論爭起。 李栻、洪渾、鄭熙績等爲臺諫, 尤主張奮發, 欲按定國是, 以防西人再入之路。


○講官金宇顒於經筵啓曰: “朝廷之事, 臣實踈賤, 不知首末。 但見近年以來, 頗不和平, 搢紳之中, 自分彼此。 以此, 徒爲紛囂, 不能盡心國事矣。 蓋緣沈義謙與金孝元, 分朋排斥而然也。 此二人臣不能詳知, 但以事迹觀之, 則孝元爲人, 頗欲激濁揚淸, 別白是非, 以扶持淸論; 義謙亦是勳舊, 頗有扶持士林之功。 自古外戚得志, 必貽禍邦家。 如義謙者亦鮮矣, 此亦不可棄之人也。 但以外戚干政, 頗有氣勢, 所以爲非也。 二人相斥, 朝廷不靖, 大臣乃爲兩出之策, 欲以鎭定。 而厥後引入非人, 凡不喜孝元者, 不問賢愚, 引之如恐不及, 以此, 政治濁亂。 但孝元亦有輕率之病, 處事豈能盡善? 義謙實有功勞, 別無爲惡之事, 故搢紳間議論不同。 其是孝元者, 豈皆知其爲人? 只以其事言之耳。 是義謙者, 亦或以所見而言之, 豈必皆非乎? 雖其所見有是非, 不可以此, 斷其人之善惡也。 必有黨護所親, 排斥異己之心, 然後爲不善人矣。 自上須以大公至正之道, 建極於上, 坦懷待物, 不分彼此, 善者善之; 不善者不善之而已, 則群臣皆當囿於範圍之內矣。” 金宇顒初與李珥同志, 欲調劑兩間, 故此時論議猶未變。


十二年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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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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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丙子/以成渾爲司憲府持平。 特下旨召之, 渾辭不至。


○命罷承旨金宇宏, 遞宋應漑等。 時, 李銖之獄久不成。 張世良受刑二十餘次不服, 殆死而終不服。 或譬之曰: “汝罪不重, 若告以接置, 則可以免死, 何苦而忍杖乎?” 世良曰: “我豈不知服則生; 不服則死乎? 但實無是事, 安忍誣人於死地乎?” 時人欲銖獄必成, 凡獄中訴冤書疏, 皆遏而不上。 士大夫少有言及獄事無實者, 皆斥爲邪黨。 盧守愼以久在珍島, 故邑人多出入其門, 亦聞其冤, 私與人言, 而不敢救解。 判義禁鄭惟吉心傷其冤, 而不敢言, 言于朝廷曰: “張世良若非義俠, 必是愚人。 何苦而爲李銖死乎?” 上以世良久不服, 疑其有冤, 問于三公。 三公畏時論, 不敢對, 上特命釋之。 政院繳奏不下, 凡四啓, 而上怒, 命罷入直承旨金宇宏、宋應漑, 而盡遞都承旨李山海等, 闕中震動。 明日, 兩司、玉堂爭論不得, 大臣亦請勿罷承旨, 皆不從。 銖、世良竟得釋。 世良接置賂物, 不過爲干證, 法當三訊而止, 必也死罪, 乃以輸情爲限。 而時人必欲取服世良, 以逮三尹, 而不念殺不辜之爲非義。 由是, 人情不平。 上御朝講言: “臺論持尹家事已甚柳成龍曰: “尹家事, 閭巷傳言, 國人所同憤。 金誠一偶發於榻前, 無一毫害尹家意也。” 金宇顒曰: “銖事不過一贓獄, 雖或開釋, 有何大關? 尹家之罪, 自是偏執己見, 撓亂朝政爲重, 固不必執此事, 以示已甚也。 今日是非纔定, 國論歸一, 所恃聖心堅定耳。”


○金宇顒於經筵, 極言兵民困窮之狀。 盧守愼曰: “諸人但言民瘼, 不言救之之策, 爲未可。” 宇顒曰: “列鎭雖不能盡擇人, 若兵、水使得人, 則列鎭庶可畏戢也。” 守愼曰: “兵、水使差遣時, 其人廉鄙, 誠難知也。” 人譏其糊塗。


十二年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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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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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乙巳/以睦詹爲都承旨, 以舊臣特被擢用。 以許曄爲慶尙監司。 時, 慶尙監司鄭芝衍, 以病遞。 上以嶺南爲劇地, 而有倭人之虞, 命大臣擧資兼文武者。 大臣以具鳳齡、李珥、金添慶、李山海、許曄應命。 上以曄年高舊臣, 爲先用之。 曄無撫馭之才, 文簿堆積, 不能句判, 士民喧訴, 不能聽理。 惟吏輩是任, 政事乖亂, 民甚怨之。 蓋是時, 國家熙平, 專以文名取人, 才能之人無所遇以表見。 大臣不以藻鑑, 權衡自任, 其應旨特擧, 壹循時望, 如此薦, 是也。


○知中樞府事白仁傑上疏陳時弊, 首言: “載賜祿米, 聖恩殊絶, 老臣感激, 不忍默默。” 先陳祖宗以來召變之大者, 後及當今致災之由。 又言: “殿下英明才氣, 首出庶物, 而治效蔑聞, 請陳殿下受病之根。” 又言: “臣前侍經席, 老耄昏暗, 不能仰答聖問。 退而聞同時入侍之言, 聖敎有曰: ‘今時朝廷何如?’ 此正老臣所欲言者也。 臣在草野竊聞, 搢紳間有沈義謙、金孝元分黨之說。 當時大臣與近臣, 議作鎭定之計, 啓於經席, 兩出補外。 然朝著不靖, 浮論雲興, 稍涉於義謙儕輩者, 指謂之西; 稍涉於孝元儕輩者, 指謂之東, 朝士皆入指目之中。 駁論一人, 則衆必譁然曰: ‘某是某黨, 故被駁也。’ 薦用一人, 則衆必譁然曰: ‘某是某黨, 故被薦也。’ 無不指以爲私情, 而臺諫、銓曹亦不能措手足。 爲士類者, 雖欲慷慨論劾, 而恐上疑其相攻擊也; 下疑其斥己也。 東、西二字, 是亡國之禍胎也。 士之特立者, 世不多見, 而庸碌闒茸者, 亦不可用, 則今日可用之士, 皆入東、西之目矣。 其所謂東者, 多指年少新進, 而勇於謀國; 銳於爲善, 此當扶植裁成, 而不可排抑, 以沮其志也。 所謂西者, 多指先輩舊臣,【此所謂舊臣, 在卽位初則爲新進者也。 年齡雖舊, 而新政選用, 以激揚建立爲務, 與尹、李之時, 浮沈庸碌之舊臣自別。】而經歷變故, 力去權奸, 功在士林, 此亦眷待刮磨, 而不可踈斥, 以失其心也。 以東攻西不可; 以西攻東亦不可。 若欲盡斥東西則是空殿下之朝廷也。 必須調和, 使之同寅協恭者, 其君子之論乎!” 又言: “趙光祖功德, 宜從祀文廟。” 又言: “飭邊備、修軍政、繕器械。” 論西北山戎, 南邊海寇事, 疏凡數千言。 上優答之, 令政院謄書一本入內, 備覽焉。 初, 仁傑以入對, 不盡所懷, 欲具疏畢陳, 累月覃思, 不能止, 心氣勞耗, 疾益甚。 子弟諫止不聽, 逾年疏始成。 旣上, 意氣舒展, 自以爲, 畢志無憾也。 時論方指西人爲邪, 而仁傑破東西, 惟賢是用爲言。 三司、政院交章論其疏辭之失, 以老耄顚錯目之矣。


○以李珥爲大司諫, 珥辭不至。 其疏曰:

今之時事可言者多矣。 姑先以最切而急者論之。 臣聞, 自古國家之所恃而維持者, 士林也。 士林者, 有國之元氣也。 士林盛而和, 則其國治; 士林激而分, 則其國亂; 士林敗而盡, 則其國亡。 已然之跡, 昭載簡策。 昔者帝舜命九官、十二牧, 而濟濟相讓; 周武之臣三千, 同心同德。 此則士林之盛而和者也。 唐之李德裕、牛僧孺, 分朋結黨, 相傾相軋; 宋之群賢, 以類相從, 論議不協, 遂有洛黨、川黨、朔黨之名。 此則士林之激而分者也。 東漢黨錮之禍, 忠賢殆無孑遺; 唐末白馬之慘, 淸流悉葬魚腹; 前宋章、蔡之徒, 悉逐元祐諸賢, 而至立姦黨之碑。 此則士林之敗而盡者也。 其治亂興亡莫不由之, 此, 理勢之必至者也。 今之士林, 可謂和乎? 臣未能知也。 但聞, 東西之說, 爲今大祟, 此, 臣之所深憂也。 臣請循本而言之。 沈義謙出於戚畹之中, 稍有向善之心。 癸亥年間, 李樑方禍士林, 而義謙有救護之力, 故士林許其爲人。 許義謙者, 是, 前輩士類也。 金孝元少時雖無檢束, 而後乃改行爲善。 及其從仕也, 律身淸苦, 不畏强禦, 且喜汲引名流, 故士林多推重焉。 許孝元者, 是, 後輩士類也。 前後輩, 皆是士類也。 若使不相疑阻, 同心戮力, 以奬王室, 則不亦善乎? 只緣義謙不忘孝元少時之愆, 屢遏淸選之望, 而孝元聲名日盛, 竟不得抑。 及孝元得路之後, 又議義謙之失以爲: “戇且氣粗, 不可柄用。” 夫義謙之短孝元, 初非有宿怨可銜也。 只執嫉惡之心, 而不知變通耳。 孝元之疵義謙, 亦非必欲復其私憾也, 適其所見如此耳。 於是, 傍觀者不能深究其實, 而泛說二人交惡, 加以不侫之徒, 交構兩間, 顯有分黨之漸。 乙亥年間, 臣在玉堂, 目見其然, 深知異日醞釀成禍, 乃見大臣盧守愼曰: “兩人皆士類, 非有黑白、邪正之可辨, 亦非眞成嫌隙, 必欲相害也。 只是流言交亂, 使朝著不靖, 若此不已, 恐成大患。 不若姑出兩人於外, 而消融彼此以鎭之也。” 守愼之意, 適與臣合, 達于經席。 兩出之後意謂, 庶幾帖息, 而臣以病退。 時事之誤, 末如之何, 而議者始以出孝元爲臣之咎矣。 於是, 喜事造言者, 做出東西之說, 勿論公私得失, 而只以許義謙者, 謂之西人; 以許孝元者, 謂之東人, 朝紳苟非庸碌闒茸, 則皆入東西指目之中。 嗟乎! 前輩士類, 非盡趨附於義謙也, 亦多有以淸望自樹立者。 只是義謙自附士類, 而乃以前輩, 皆諉之義謙門客, 則爲前輩者, 不亦辱乎? 後輩士類, 亦非盡服孝元, 而推爲領首也, 亦多有以學問名世, 得孝元之向慕者。 而乃以後輩, 擧諉之孝元門客, 則爲後輩者, 不亦羞乎? 東西之名一出, 而朝著無全人, 其亦可謂士林之厄會歟? 乙亥之所謂西人者, 旣失人心, 而厥後所謂東人者, 漸主淸論, 不待相角, 而勝負已決矣。 去年金誠一於經席, 言及貪汚行賂, 而被殿下猝問其名, 乃不敢隱, 直啓所聞。 輾轉發露, 爰及受者, 臺諫不得已始劾三尹, 當初非必有心於排擊三尹也。 偶發之言, 馴至於此, 但東西立名, 爲日已久, 而受賂之家, 適指三尹, 故傍觀者皆以爲, 有意於攻西, 而不主於按贓也。 其時諫長金繼輝, 受暇在鄕, 不能深察曲折, 只聽道路之言, 且以東人攻西爲不韙, 故馳來獨啓, 言甚失中, 過不知裁, 惹起士類之憤激, 遂致大擾。 臣於平日, 嘗以繼輝爲解事可仗, 而一朝踈脫至此, 眞是咄咄怪事矣。 旣然之後, 若有心公見明者, 鎭定兩間, 和平其議, 則庶或可以安靖。 而大臣僅能自守, 而力不能鎭物, 其餘卿大夫緘默容身, 苟避鋒鋩, 一任後輩之所爲。 於是, 群憾蝟起; 衆怒如火, 議論日激, 無所裁制。 譬如萬斛之船, 泛于風濤, 無一人操柁, 而人競擊楫, 罔有攸屆, 臣未知厥終之如何也。 日者憲府之疏, 始敢顯斥西人爲邪黨, 以義謙爲小人, 議論之激, 極於此矣。 孝元, 臣所知也; 義謙亦臣所知也。 論其人則皆可用也, 語其失則可謂兩非也。 若必以一人爲君子; 一人爲小人, 則臣未之信也。 何謂兩非? 自古外戚之預政, 鮮有不敗者。 雖以竇武、長孫無忌之忠賢, 尙且膏身砧斧, 義謙何人, 敢以外戚, 欲預政事乎? 此則義謙之非也。 自古君子, 鮮不避嫌。 苽田納履; 李下正冠, 古人所戒也。 只有聖人、大賢, 能不避嫌焉。 孝元何人, 乃不避嫌, 而直詆義謙, 自取報怨之名, 以來交構之舌乎? 此則孝元之非也。 臣爲是論, 故今之議者, 皆譏臣以爲: “含糊兩可, 是非不明。” 曰: “天下安有兩是、兩非乎?” 臣謹應之曰: “天下之爭是非者, 亦有兩是焉。 武王伐紂, 伯夷叩馬, 此乃兩是也。 亦有兩非焉。 戰國諸侯之兵爭, 此乃兩非也。 若使義謙誤國, 東人攻之, 則是非不喩, 而自定矣。 何費辭說之有? 今則不然, 國家治亂、生民休戚, 不係於義謙之進退, 而明目張膽, 必欲置之於小人之域者, 果何見歟? 竊觀, 時輩之意不過欲防義謙再入之路, 只加以小人之名然後, 乃以和平處之。 故其言曰: “是非不可不明白; 處置不可不和平。” 此言似矣, 而實無要領。 何以言之? 夫所謂調劑者, 兩皆士類, 故可以相和矣。 若是一爲君子; 一爲小人, 則水火不同器; 薰猶非一叢, 自古及今, 安有君子、小人, 同調共劑, 而能保其國者乎? 是故, 善善而不能用; 惡惡而不能去, 郭公之所以亡也。 《傳》曰: “見不賢而不能遠, 過也。 惟仁人, 放流之, 逬諸四裔, 不與同中國。” 古之君子待小人, 若是其嚴者, 何也? 小人在朝, 必能禍人國家故也。 今之言者, 若以義謙爲小人, 則當盡言不諱, 列數過惡, 亟加以流放竄殛之典可也。 今乃隱忍容護, 是事殿下, 不以直也。 若以義謙爲非小人, 則啓達之辭, 不可不愼, 而無故加人以惡名, 不度虛實, 惟快於意, 是事殿下, 不以誠也。 言者進退無據, 必居一於是矣。 義謙則已矣, 收司之律, 延及善士。 至如鄭澈, 忠淸剛介, 一心憂國。 雖量狹見偏, 病於執滯, 而論其氣節, 則實是一鶚之比, 而乃加以黨邪之名, 使不能接迹於朝列焉。 金繼輝淸白自守, 明練典故。 雖不重不威, 病於輕率, 而論其才哭, 則求之列卿, 未見其比, 而亦加以簧鼓之誚, 使之退遯於荒野焉。 韓脩恬靜老成, 好善愛士。 雖才智、學識, 有所未裕, 而論其心行, 則實是一國之良士也。 而一言見忤, 毁謗沓至, 使之杜門不出焉。 不論餘事, 只此三人之退, 已爲可惜。 況其吹毛覓疵, 使受汚名者, 不止於此乎? 時輩之意, 亦非欲盡斥西人也。 只欲强定國是, 必使一時之人皆曰: “東正西邪。” 然後, 乃收而爵之, 使不抗己, 此其素計也。 雖然, 一簞食、一豆羹, 蹴爾而與, 乞人不屑也, 安有名爲士類, 而甘受惡名, 俯就羈絏者乎? 待之不以士類, 而乃以退去, 爲彼之過, 則是閉之門, 而使之入也。 乙亥西人固失於前, 而今者東人之失, 殆過於乙亥, 尤而效之, 不亦已甚乎? 噫! 朝廷者, 殿下之朝廷也; 官爵者, 國家之公器也。 當以公論, 盡用一時之人才。 義謙、孝元, 兩人是非之辨, 有何大關, 而乃以此, 定其擧錯乎? 況國是之定, 尤不可以口舌爭也。 人心之所同然者, 謂之公論; 公論之所在, 謂之國是。 國是者, 一國之人不謀, 而同是者也。 非誘以利; 非怵以威, 而三尺童子, 亦知其是者, 此乃國是也。 今之所謂國是, 則異於此, 只是主論者, 自以爲是, 而聞之者, 或從或違, 至於愚夫、愚婦, 亦皆半是半非, 終無歸一之期, 豈可家喩戶說, 而强定之乎? 不過益人之疑, 而反生厲階耳。 作此論者, 非士類之意盡然也。 其間非無深識遠慮之士, 而迫於衆議, 不能自主張焉, 士論之橫潰, 何時可定乎? 嗚呼! 才難之歎, 三代猶然。 矧今衰世, 人物眇然, 屈指無幾, 雖使一時士類, 不問前後, 同寅協恭, 共濟國事, 猶恐時危力綿, 不克有成。 況復限以東西, 甄別流品, 必欲捨彼取此者乎? 一自蚌鷸相持之後, 前瞻後顧、左牽右掣, 猶恐彼之圖我, 故更無餘力可及他務。 夫是之故, 仕路混濁、紀綱日頹, 生民日殘, 而莫之匡救。 假使東得君子之名; 西得小人之名, 其亦何補於四方之蹙蹙乎? 臣之所憂, 不止於此。 自古士類, 多敗少成。 雖使持論粹然, 一出於正, 尙被小人加以朋黨之名, 誅竄相繼。 況今士類, 處事失中, 讒間易乘, 安知後日之禍, 不兆於今日之擧乎? 若有小人, 窺伺機會, 巧生網打之計, 則臣恐激而分者, 變爲敗而盡, 而國隨而亡也。 乙巳大小尹之分黨, 初不與於士林, 而尙被小人之嫁禍。 況今士林相激, 而寧免士林之禍乎? 幸今聖明當宁, 洞燭情狀, 而且無小人可乘之機, 故雖致紛拏, 而不生大禍, 此則聖主之惠也。 雖然, 及今聖明之朝, 不施解紛之策, 而任其傾軋, 無有了期, 則後日潰廱之痛, 必甚於今日, 而非所以貽厥燕翼之謀也。 殿下其不欲朝廷安靖, 國論歸一乎? 夫朝廷之靖、國論之一, 亦有二道焉。 君子得君, 諫行言聽, 百僚奉職, 莫有異論則是, 以善歸一者也; 小人得君, 謀行計遂, 箝制人口, 道路以目則是, 以不善歸一者也。 當今聖明, 如日中天, 固無小人售奸者矣, 又不聞君子之行道者也。 小人旣不售奸; 君子又不行道, 則宜乎人各有言, 囂囂不定也。 近來國家, 無世不被小人之禍, 以不善歸一者則聞見已熟矣。 殿下何不一使君子得志, 使斯世得見以善歸一之盛事乎? 伏願殿下, 以臣此疏, 下于公卿大臣, 使之商議。 如以臣言爲是, 則下敎朝紳, 使之洗滌東西, 不復甄別。 惟賢、惟才則用之; 不賢、不才則舍之, 同朝之士擧皆一心徇國, 無復疑阻, 激濁揚淸, 整肅朝綱。 而其或偏主己見, 不從公議者, 則裁而抑之; 或有必欲交構, 造言生事者, 則斥而遠之。 夫如是則士林之幸, 可勝道哉? 如以臣言爲非, 則亦須顯加庇惡之罪, 永不收敍, 亦定國是之一助也。 臣非不知臣疏朝上, 醜詆之言夕集臣身。 而不容自已者, 伏念, 愚臣受國厚恩, 仰報無路, 假使摩頂放踵, 苟利國家, 臣亦不辭, 豈敢只欲保全虛名, 而不盡忠言, 以負殿下乎? 臣言略盡, 而又念, 國家自韓明澮以來, 外戚多執權柄, 蠧國病民, 爲世大患。 甚者至於魚肉士林, 故外戚二字, 士類視之, 有同豺虎、鬼蜮, 蹙頞相對者, 有年數矣。 如義謙者, 別無罪惡, 而一遭指玷, 年少士類, 望風排擯, 猶恐不及者, 豈盡希旨附會者乎? 良由名爲外戚, 故不復舒究, 而一槪非之耳。 由是觀之, 則雖洗滌東西, 悉加器使, 而若義謙則只當保其爵祿, 不可更居要地也。 因此垂訓後世, 使之永勿授外戚以權柄, 則亦聖明裕後之一道也。 嗚呼! 今日可言者, 豈止於此乎? 若其養兵休民, 預備不虞之策, 則臣雖在野, 爲國焦思, 或有愚見, 而決知汚踈之計, 不合時用, 故不敢瀆陳矣。

上以疏辭不中, 命遞之。 珥疏上, 而時人見保合東西之說, 紛紜駁論矣。


○處士成運卒。 運字健叔, 學者稱大谷先生。 成氏本京居盛族, 運少有遯世之志, 纔登上庠, 卽棄擧業, 就報恩妻鄕, 家焉。 距家數里, 有溪壑可玩, 築小室其中, 騎牛往來, 彈琴賦詩自娛。 樂善好義, 與物無競, 家食屢空, 晏如也。 中廟末, 用大臣薦, 再除官, 不就。 明廟末年, 擧經明行修, 驛召至京, 命引對, 辭以疾。 再遷官, 皆辭免以歸。 今上朝, 累除官, 辭不至。 超拜寺正, 特召者三, 皆辭。 上高其風節, 前後賜賚食物、衣資, 又賜鷹。 聞其病, 遣醫救藥。 及卒, 命官庀葬具。 堂姪成渾識其墓曰:

先生居林下四十年。 其所以杜門求志者, 必有其學; 謙退確守者, 必有其見玩, 而忘飢不知老之將至者, 必有其樂。 人但見考槃澗谷, 琴書自娛而已, 若其所存則鮮能窺測。 而平生不欲人稱述, 遺旨不可違, 故不敢請銘于立言之士云。

運不肯聚徒講學, 不與人談世故、言國事。 與曺植、成悌元相友善。 植慷慨, 累封章言時事; 悌元有大才, 學識亦高, 而好放達。 當世以隱逸被徵召者, 擧不免世議, 惟運淡泊沖退, 無迹可尋, 植每歎羡焉。 或言: “其兄近, 遭乙巳之禍, 蓋深有所創, 觀其詩文可見云。”【運無子, 養妻兄之子, 妻以兄之女, 使主後事。 李滉疑其學近於老、莊。】


○以李文馨爲吏曹判書。 文馨以舊臣俗流, 久失勢, 至是復被柄用。


○是夏, 下三道大水崩山。 關北大旱, 田野枯槁。 關西大風拔木, 雨雹如匙筯。 命修熙政殿, 增廣間架。 三司皆言: “災異非常, 不宜此時大興土木之役。” 上不從。 大臣入對言: “臺論不可峻拒。” 上曰: “近來臺論, 皆是不可從之事也。 余作阿房、未央則爭論可也。 今修一堂, 有何重費, 而紛紛若是耶?”


○以金誠一爲司憲府掌令。 誠一在近侍, 論劾貴近, 人多畏憚, 稱爲殿上虎。 河原君珵以王室至親, 淫湎縱恣, 侵害閭里。 誠一捕繫家奴重刑之, 宮家怨怒, 而不敢言。 上於筵中問: “近來廉恥道喪, 何爲而然耶?” 誠一對曰: “有爲大臣而亦受人賄贈者, 廉恥之喪, 無足怪也。” 時相盧守愼在首席, 出而伏地曰: “誠一言, 是也。 臣之族人, 爲北方邊將, 以臣有老母, 寄以小貂裘, 臣受而遺母矣。” 上曰: “臺諫直言, 大臣引過, 可謂兩得之矣。 臣僚能相責勵如是, 則國事可爲也。” 守愼亦厚謝誠一, 不以爲忤。


○式年試士, 取洪麟祥【後改名履祥。】等三十四人。


十二年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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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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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乙亥/上御朝講。 執義洪渾、講官柳成龍。 金瞻等皆言: “李珥疏意, 大不是。” 上曰: “疏中所謂 ‘收司之律’ 何謂也?” 渾、成龍曰: “此本商鞅法文, 今用於不當用處矣。” 金宇顒曰: “此出於朱子與陳亮書 ‘朋友亦且陷於收司連坐之律。’ 大槪言竝受其責耳。” 成龍曰: “珥天資高, 看文亦多, 非不爲學。 但無涵養之力, 故言論處事, 多率易。 今此所論, 亦緣此病而發也。” 金宇顒曰: “珥言金孝元、沈義謙之事及乙亥西人誤事、李銖獄事, 皆未爲不然。 且謂今日朝論有不當處, 亦或有之。 但須有是非之大分, 而珥言大無分別, 只言兩是、兩非’, 此其主意非矣。 若都不論是非, 而徒欲鎭靜, 則亦成混雜, 而不能鎭靜矣。” 渾、成龍等因言: “當初西人等, 攻斥孝元之友。” 上問: “攻斥何人?” 渾言: “當初擊去李誠中, 後因崔慶昌事, 逐去臺諫等事是也。” 成龍曰: “崔慶昌爲人無檢束, 當國恤時, 畜娼妓爲妾, 當時臺諫論之。 西人等以其知友而庇之, 臺諫一時竝擬咸鏡都事, 人心皆憤鬱矣。” 崔慶昌, 詩人之有才者, 沈滯常調, 爲大同察訪, 備邊司薦爲鍾城府使。 鍾城戍役之地, 而臺諫以陞級故, 兩司俱發, 論請改正。 上素知其才, 故論劾凡三朔, 終不允。 旣赴鎭, 又據他事論啓, 竟削資罷職。【慶昌本非黨目中人物, 而其時備局堂上, 多先輩, 故論駁特峻。】 宇顒曰: “珥疏所謂: ‘旣以君子小人分之, 而又欲調劑平和, 安有君子小人, 同調共劑之理?’ 此言則有理。 故臣意以爲, 但有公私是非而已, 欲以君子小人判之, 則其論未知果當也。 所謂小人者, 須是操弄濁亂, 妨賢病國, 貽害士林之事, 方可以此名歸之。 若義謙等雖其心術有不可知, 別無貽禍之事, 何可以此加之耶? 若顯是小人則萬無調劑之理, 若欲調劑則誤國之言也。 若然則如此者乃是小人, 牢籠一世之事, 豈有聖明在上, 而群臣乃敢如是? 珥言大不是也。” 金瞻曰: “珥之言固無他意, 其論則誤。 後人傅會幻出, 則恐成士林之禍。” 成龍曰: “士林之禍, 必在人主不察之時。 今聖明在上, 洞察下情, 豈有此乎? 只是分形各立, 動懷疑慮, 不敢有爲, 而紀綱日就陵夷, 此爲可憂。” 朴素立與洪渾, 皆極詆珥, 又以分君子小人之論爲是。 宇顒曰: “珥心只爲國也。 但其人全無莊重、沈密氣, 故慮事不審而然也。 以經幄腹心近臣, 身雖退處, 不敢忘憂世之心, 而傳聞不復致詳, 遂謂時論大偏; 國事大乖, 過懷憂憤, 而發其狂言爾。 自上極知其失言, 怒其狂言, 以爾論非是之意, 回諭爲佳。” 上不答。【是時, 附會時論者, 所論尤峻。 故朴素立、洪渾之言, 與金宇顒微異。 李元翼末年謂人曰: “東西之初, 李珥甚敗者, 以其中立兩間, 彼此受敵故也。”】


十二年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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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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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乙巳/兩司將請治李珥之罪, 不果。 去年冬, 李珥在坡州, 白仁傑在京, 欲上疏極論時事, 兼進保合東西之策, 而恐其辭不達意, 通于珥, 使修潤之。 珥憐其憂國之誠, 乃依其言, 略爲一段文字以送。 至是, 仁傑疏始上。 其論東西一款, 頗用珥文字, 而仁傑亦向人不諱。 許曄、李文馨往見仁傑曰: “論東西一款, 何以與李珥之疏, 意思相合耶?” 仁傑以實對。 於是, 士類喧傳。 珥負時望, 東人意珥必扶東人之勢, 而及上疏, 譏誚東人, 東人大怒。 正言宋應泂, 應漑之弟也, 輕躁無識。 雖以家門聲勢, 僅得入臺, 實無時望。 窺珥忤於士類, 欲乘機立功, 固結名流, 加於一層, 遂攘臂攻珥, 發論欲劾之。 大司諫權德輿等皆曰: “此事虛實未可知。 就令有之, 豈是罪過乎? 且休官退居之人, 亦難罪之也。” 應泂固爭, 德輿等終不從。 應泂避嫌啓曰: “白仁傑上疏論時事一款, 乃李珥代述。 仁傑老耄, 不足責也。 珥以經幄之臣, 少負儒名, 退處山野, 凡有所懷, 直達無隱, 有何顧忌, 而乃敢匿迹回互, 隱然代述, 冀惑天聽? 實非直道事君之義。 故臣不勝駭怪, 欲劾其非, 以正人臣詭秘不直之失, 而爲同僚所沮抑, 臣之所見謬矣。 不可在職, 請遞斥。” 權德輿等率同僚避嫌曰: “白仁傑疏論時事一款, 果出於李珥之手, 則珥固不得辭其責。 但近來朝廷, 方以和平爲主, 若因此事, 必至於論劾, 則恐致囂囂益甚, 故與宋應泂, 論議不合。 且以匿迹詭秘責之, 臣等之意則不以爲然。 所見各異, 不可在職, 請遞斥。” 大司憲李栻等啓曰: “李珥代述事, 已發於經席, 臣等有不言之責, 請遞斥。”【前此, 金瞻於經筵言: “珥踈脫, 乃代撰仁傑之疏, 李文馨親聞仁傑之言云。”】 弘文館將處置兩司, 校理金宇顒曰: “宋應泂欲乘時陷害君子, 必是小人也。 當竝與憲府而遞之。” 同僚不從。 宇顒亦極論不止曰: “此處置失宜, 則吾亦必得小人之名。 豈爲一應泂, 陷於小人之域乎?” 副提學李山海、應敎李潑依違兩間, 爲兩全之計。 山海草箚曰:

傳播之言, 容或失實, 宋應洞之所聞, 亦未知明白與否。 此, 不過自信所聞而已。 德輿等之不從, 實出於公心, 應泂之欲劾, 雖有後弊, 而亦非有他意也。 李栻等之不言, 亦出於難愼, 有何所失? 請竝出仕。

上召問李文馨曰: “果有是事否?” 文馨啓曰: “頃日偶問白仁傑以: ‘疏意與李珥相同處, 何故?’ 仁傑答以: ‘李珥相通爲之矣。’ 他無所聞。” 上答玉堂曰: “敎人上疏, 此實可駭。 意雖貴於和平, 理難掩其罪失。 出仕事依啓。” 權德輿等再避曰: “李珥代疏之言, 雖或云云, 其間曲折, 未得盡悉。 臣等之意, 妄以和平爲主, 且應泂之言過中, 故不敢從矣。 今者反被沮抑之誚, 今不可苟合, 請遞臣職。” 應泂又避曰: “李珥之事, 實所駭怪, 臣之意欲論其所失, 以戒妄作而已。 第以小臣輕妄, 辭氣之間有過激之病。 旣與同僚相異, 又被玉堂之譏, 請遞臣職。” 答曰: “竝勿辭。” 皆退待。 憲府啓曰: “應泂之欲論李珥, 非不可, 德輿等不從, 勢難相容。 請應泂出仕, 德輿以下竝遞之。” 於是, 憲府將先劾珥, 持平奇大鼎尤力主自當。 白仁傑聞之驚愧, 上疏自明曰:

李珥果修潤臣疏矣。 竊見, 宋程頤代彭思永, 撰論濮王典禮疏; 代富弼, 作論永昭陵疏, 代呂公著, 作應詔疏。 此等事, 先儒亦嘗爲之, 故臣用珥文, 不以爲嫌, 向人無隱, 故傳者皆以珥誘臣上疏。 臣雖無狀, 豈敢以非臣本意, 而徒聽人所敎, 而爲此疏乎? 老臣臨死, 不敢飾詐, 以欺罔殿下矣。

上始得其實, 答曰: “省卿上疏, 始知首末。 卿宜安心。” 於是, 玉堂以憲府失於處置, 譁然非之, 李栻等以顯被譏誚請遞, 退待。 弘文館上箚曰:

臣等固意, 傳播之言, 容或失實。 宋應泂輕信所聞, 欲啓不靖之端; 李栻等處置乖當, 大非和平之意。 請竝遞差。

於是, 兩司皆遞, 而鄭芝衍爲大司憲, 具鳳齡爲大司諫, 芝衍辭遞, 李山海代之。 臺中訾珥不已, 洪渾欲上疏爭辨, 柳成龍、金宇顒皆止之。 宇顒欲對擧上疏, 渾等乃止。 左相盧守愼倡言曰: “憲府若攻李珥, 吾輩亦當論啓憲府之失。 安可謂之公論, 以害君子乎?” 守愼問童蒙訓導朴泂曰: “宋應泂攻李珥, 外議如何?” 泂曰: “時論雖詆李公, 李公不可毁也。 學徒游吾門者, 三四百人。 吾欲試其意, 各問曰: ‘李公何如人?’ 則無一人不以爲君子者。 此輩, 是, 後日士林也。 一時雖或妄毁, 後日公論, 其可泯絶乎?” 守愼深然之。 後於經席, 與朴淳白上曰: “李珥爲人, 決是君子。 雖有踈脫之失, 出於憂國之誠, 不可訾議也。” 上曰: “人言, 敎仁傑上疏, 故予亦非之。 今聞其實, 則只是相通而已。 此有何過乎?” 是時, 東人之浮薄者, 必欲害珥, 賴大臣及金宇顒大言折之, 竟不能恣行。 先是, 士類之名, 歸於東人, 故聲勢甚張, 附會者坌集。 主論之人, 不別善惡、材鄙, 而一切容受, 以多爲勝。 後至者爭欲以排前列, 而出其右, 論議自至苛刻暴厲。 而反以直氣自多, 緩論者反屈於其下。 及是, 以白仁傑、李珥之德望, 不免彈劾。 自此, 公論稱東人爲偏黨, 而閭巷韋布之言, 皆以小人目之。 李潑、金宇顒等惡其言, 乃强爲調劑之論, 而朝著少靖矣。【李珥私議曰: “沈義謙外戚之稍出頭角者耳。 雖得參於士類, 曷足爲有無哉? 金孝元少有才, 而學未聞道, 不宜作士林領袖也。 斯二人是非之辨, 豈係於治亂哉? 沈之不量力、度德, 欲爲國事者, 旣非矣; 金之輕詆先輩, 以致疑阻, 使士類分爲二邊, 亦豈是乎? 論其事則兩人皆非也; 語其才則兩人皆勝於流俗, 不可棄也。 若曰: ‘金優沈劣’ 則得矣; 若曰: ‘金是沈非’ 則非事理之當然也。 假使二人明有是非, 此非關於國家, 而反以辨之之故, 二論橫潰, 壞人材、傷國脈, 爲世大禍, 而莫覺其然, 豈非命耶?”】


○同副承旨許晋病免。 晋與李珥爲故舊。 至是, 見珥爲時論所撼, 欲先立功, 啓於經席曰: “李珥之疏, 出於私意。 疏中論救沈義謙、鄭澈、韓脩, 義謙、脩是其族黨; 澈爲執友, 其言豈是公心? 且渠不上來, 而偃然陳疏, 非臣子分義也。” 未幾, 許晋擢拜承旨。 人以爲: “晋揣上意、量時論, 爲此下石自衒也,” 唾罵紛然。 憲府亦惡之, 劾以阿世醜正, 上雖不允, 晋慙愧以疾免, 出爲驪州牧使。


○大司諫具鳳齡辭不至。 鳳齡聞士類相乖, 論議不靖, 欲入朝匡救, 而親友力止之, 乃辭疾。 鳳齡亦爲調劑之論, 故人目爲西人, 而以負嶺南士望, 故不甚見非於世。

上御經筵。 左議政盧守愼啓請可典文衡之人, 仍薦具鳳齡、李珥、許篈, 且啓曰: “臣請收用李珥者數矣, 至今未有指揮何也?” 上曰: “李珥予亦知之。 予年尙少, 渠亦未老, 差晩何傷?” 時, 禮官議成運贈爵。 上問盧守愼, 對曰: “曺植、李恒、成運, 同時賢士, 而人品則不同。 曺植志氣凌厲, 識見超邁, 雖聖賢之書, 亦不屑意, 故微有病處。 成運溫雅簡默, 超然不嬰世, 故常謙讓自守, 爲一世完人。 李恒律身以聖賢爲法; 讀書以四書爲本; 導人以變化氣質爲先, 多有功於學者, 非如隱德之人或有偏處。 曺植已贈職矣, 今先李恒, 而次成運贈職當矣。”


十二年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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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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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甲戌/成渾上疏, 自陳病不能仕, 且陳君德之要, 以虛心受善爲第一義。 上褒以至論, 而無更召之命。 時, 士類旣失李珥之助, 欲援渾以爲重, 多勸上特召。 召命連下, 渾不應。 渾自甲戌, 歲除持平, 承召不赴者十二度矣。


○以金命元爲義州牧使, 加階嘉善。 臺諫論請改正, 上曰: “將用命元爲西帥, 不可改也。” 命元之出外, 由忤於李山海, 故雖外職, 亦不能保。


○選金應南、金瞻、李洁等, 賜暇讀書。


十二年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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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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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甲辰/敍復尹斗壽爲延安府使。 斗壽辭朝之日, 上引見慰勞問曰: “何以治郡?” 對曰: “延安民好訟, 簿牒甚煩。 臣才劣望輕, 恐不堪也。” 上默然良久曰: “予之待卿, 不以內外爲間。 卿亦勿以內外爲貳, 暫煩出守, 後當復召。” 斗壽退而語人: “初意, 當久別天顔, 欲一仰望, 而及聞天語丁寧, 感淚如泉, 竟不敢仰視矣。”【斗壽與沈家最親。 又於乙亥, 排斥金黨過當, 論者指爲濁亂。 又以貪賕至於被劾, 士論視爲棄人。 而上獨待以舊臣, 終始扶植, 卒爲大用, 聖量之明, 非當時臣下所及矣。】


○以尹根壽爲江陵府使, 辭以親老不赴。 改授開城留守, 上爲其母隨子。 斗壽在延安, 有是除, 以便省親。


○知中樞府事白仁傑卒。 仁傑字士偉, 號休菴。 仁傑老不任事, 雖在京士大夫不之重, 仁傑不以掛意。 祿米、騶直, 皆歸之道峯書院, 命駕往來宿留, 以寓景仰之懷。 至是疾篤, 上問, 賜醫藥。 及卒, 下敎曰: “賢宰卒逝, 予心驚動。 弔賻加厚。” 仁傑高邁踈曠, 康慨有氣節, 卓然志不在溫胞。 初師趙光祖, 景慕心服, 終身如一。 自乙巳之難, 冒萬死抗危言, 他人莫敢先。 直聲振乎一時, 姦黨亦懾憚, 不敢肆其忿。 同時得罪者, 竄死相望, 而仁傑止於中道定配, 五年而放歸田里。 雖積年困窮, 而未嘗挫志。 晩際登庸, 雖復齟齬, 而忠義之心白首不渝。 因事獻替, 必極其意。 年踰大耋, 猶講學矻矻, 晝思夜索, 非性命之書, 則不讀。 處家貧儉, 服食粗踈, 凝塵滿席, 而不屑也。 上重其風節, 終始眷顧不衰。


十二年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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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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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癸酉/冬暖。


十二年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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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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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癸卯/以姜暹爲咸鏡道觀察使。 暹無才能, 鄙嗇取譏, 以守陵官, 有恩眷。 兩司論北門鎖鑰非其任, 累啓, 不允。


○咸鏡道節度使蘇潝以私怨, 殺北道官奴二人, 拿鞫于禁府。 旣服, 議于大臣, 照以濫刑之律。 臺諫爭之以爲: “公事杖殺管下軍民, 則可照以濫刑之律, 今以私怨殺他道之人, 當論如律。” 上廣收廷議, 二品以上皆曰: “不可論以殺人。” 兩司復爭之, 終不允。


○郭再裕論我國政弊曰: “殺人者不死; 滿贓者不死; 敗軍者不死。 由此三不死, 而國將亡。” 人以爲名言。 是時, 猶有臺諫爭之, 今則雖當街殺人, 臺諫反庇之, 蓋由循私之習勝, 而報怨之風盛, 雖號爲剛直者, 不敢論矣。


十二年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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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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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壬申/禮官啓: “仁聖王后禫日當受賀。” 兩司爭以: “吉凶相襲非禮, 請勿受賀。” 上曰: “舊例不可改。” 兩司爭之累日, 上曰: “異議之習, 不可長也。 吾非欲受賀也, 只惡異議耳。” 竟不允。


○左參贊成世章白上曰: “今之年少士類, 名爲慕古學問, 而無其實, 爲一時之弊。” 上曰: “此言切中時病。” 三司交章論駁, 上終不允。


○自己卯士禍之後, 道學爲世大禁, 而有志爲己之士, 皆遯迹自修, 中經乙巳之禍, 而猶不絶。 明廟末、今上初年, 始有彙征之盛, 束帛之禮亦重矣。 自是, 爲士者以不談道爲恥, 而好名務外者競起, 標榜太高, 而實德未彰。 流俗部人從而詆疵不已。 此惟在循名責實而已, 何可罪之? 自上旣深惡之, 三司爭辨者多, 年少士類, 豈能取信乎? 其時相臣, 無一言捄正, 亦不得辭責矣。


○以崔滉爲司憲府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