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記 開國五百三年七月初二日
軍國機務處 啓曰諸議員臣本日議案各條謹具淸單恭呈 乙覽冀蒙 允施之意敢 啓
議案
一議政府及各衙門通行規則商確妥定事
一各衙門實施限期已定先査財政以備籌辦事
一大小官員公私行或乘或步任便無碍平轎子軺軒永廢無論公私出入宰官扶腋之例永廢老病不堪人不在此例惟總理大臣及曾經議政大臣 闕內許乘山藍輿事
一大小官士庶人等馬之規一切豁除凡過高等官只可讓路事
一各府各衙門官員跟隨定額事
一凡在官親避之規惟子壻親兄弟叔侄外一切勿拘以私義講嫌規避之習一切永廢事
一贓吏之律申明舊典從嚴懲辦原贓入官事
一各府各衙門各軍門不許擅行逮捕施刑而干犯師律不在此限事
一朝官品級自一品至二品有正有從自三品至九品無正從之別事
一驛人倡優皮工竝許免賤事
一凡官人雖經高等官者休官之後任便營商事
一魚允中李泰容權在衡竝議員 啓差事